武汉市如何办理结婚证?需要那些材料?有哪些步骤?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武汉市如何办理结婚证。(适用城市:武汉市)
办理条件 0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0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03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0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武汉市的常住户口;
0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06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01男女双方户口本。
02男女双方身份证。
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03证件照
照片尺寸规格为50㎝×38㎝,同一底版、双方合影的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办理流程 0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02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0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04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05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时间 01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办理地点 01武汉市各婚姻登记处。
办理费用和时限 01办理费用:免费。
02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特别提示以上办理结婚证方法仅适用于武汉市,其他城市略有不同。
武汉民政局 http://mzjwuhangovcn/hydjbszn/166470jhtml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1武汉七夕如何办理结婚证
一、提前两个工作日网上预约。
预约方式:新人双方可通过“鄂汇办”APP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证件照片,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即可。
二、婚姻登记处除受理网上预约登记之外,也可现场办理登记业务。
需双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三张两寸红底合影登记照片,只要结婚一方户籍地在武汉,全市通办,可就近到武汉任意一家婚姻登记处办理。
备注:现场办理时须出示健康码。
武汉结婚能不能申请落户
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
具体有以下不同情形:
1、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申请条件:夫妻一方为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结婚登记满5年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2、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申请条件:夫妻一方为新城区(开发区)常住户口且有自有房屋的,其配偶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2021年武汉七夕结婚登记预约
预约流程
预约入口:武汉民政官方公众平台
第一步:点击开始预约
第二步:点击『结婚登记』
第三步:填写男方和女方的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
1、湖北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受理省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的预约申请。
2、预约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直接联系婚姻登记处,****在登记信息页查找。
3、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预约向内地居民和军人开放。
4、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申请,最长可以预约一个月(自然月)内的工作日(详情见各婚姻登记机关预约计划)。
武汉结婚需要婚检吗?
婚检即婚前医学检查,为自愿,不是强制进行的,市民可根据个人情况和需要选择是否进行婚检。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不再作为强制规定。2003年8月8日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对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不再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意味着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
武汉结婚登记流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二、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00_12:00时;下午14:30_17:30时,双休日不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证 的流程: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1 双方都是武汉市集体户口,怎样领结婚证
这个我清楚。嘿嘿。
首先你和老公都到人力资源市场把户口借出来。
然后到户口所在区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即可。
若买房了,可以办理房产证,两人可以办理户口本了。
若暂未买房,可以将户口返还至人力资源市场。
顺便说一下,领取结婚证当天,别穿红色系衣服,不然拍照不好看。
领取结婚证先拍照,再填写一些资料,即可。
祝你们幸福。快乐。呵呵。
外地的在武汉混悠,都挺不容易的哈。祝好。
2 武汉的集体户口怎么办理结婚
正常流程:1把你的户口页从单位借出来,拿身份证,在你单位所在地的民政局,带上你老婆户口身份证,就可以直接拿证了。
2准生证,直接去你在武汉住的地方的小区办准生证就可以了。也可以在你老婆村委会去办。
每个地区政策不一样,有的要首婚首孕证明,有的不要,有的要拿证有时间限制,要生前办,要生后办,时间不对要罚钱,总之各种奇怪情况都有,推荐你办结婚证时直接问民政局的人直接再办理准生证省时省力。当时我和老婆在武汉拿结婚证,人家要帮我办准生证没有办,后来又去办,麻烦。
另外,去你老婆村委会也好办,都是一个村的,说话办事方便,另外在荆门生孩子也便宜,也没武 多。有准生证在哪个医院都可以生没有区别。
3另外,你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所以娃出世后,娃也要办户口。因为你是集体户口,估计娃户口要上她妈妈那边比较方便。
再提示一下,你老婆那边也许可以生二胎,所以推荐你全部在你老婆那边办,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你的户口都可以转过去,说不定你还可以分块田,当地主 哈哈。因为我觉得武汉户口也没什么特别优势,具体你可以和你老婆商量。
祝新婚愉快!希望采纳!另外 希望你关注 武汉结婚网,搜wuhanjiehun就可以了,很方便。
3 武汉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结婚证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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