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1、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法律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近亲三代以外可以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及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不同辈的伯、叔与侄女、姑与侄子、舅与外甥女、姨与外甥之间;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在我国,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可能影响子女的健康,使隐性遗传病和多基因遗传病的发病率增高,比如: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哮喘等。无效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双方自始不具有因为结婚而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及其后果,无效婚姻本质上是同居关系。关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判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仍然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代以内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通婚,血缘关系越近,出现遗传性疾病的风险越大,近亲结婚也只会影响近亲结婚的夫妇的下一代。
简介:
结婚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通婚,由于三代以内存在有共同的祖先,亲属血缘关系越近,控制相同遗传疾病的隐性基因的组合,这些基因控制的遗传性状更有可能被表达出来,下一代更容易发生一些遗传性疾病,如胎儿畸形、智力障碍、流产等。
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以及旁系血亲严禁结婚,如果出现近亲结婚的情况,只会影响下一代,其下一代只要不继续出现近亲结婚的情况,则不会影响往后的后代。
根据法律规定,直系亲属三代以外可以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具体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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