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前签婚前协议有用,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案例一:小王是个科技新贵,名下有数个不动产,银行存款更超过千万。最近他遇到了理想对象,开始有了结婚的念头,却又怕结婚后若两人个性不合,一旦离婚,会导致自己的财产大失血,因而想在结婚前先签订协议书,约定离婚后财产分配、赡养费给付等问题。 受到美国好莱坞明星流行签订婚前协议书的影响,加上现代人保障自我权益之意识日渐升高,许多男女在婚前也开始兴起签婚前协议书的念头。但须注意的是,因为我国法律认为,婚姻是以夫妻双方经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因此若是以「离婚」为前提所签订之婚前协议书,是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所以这种婚前协议书在法律上无效。简而言之,这种类似「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所以在案例一的情况,小王在婚前协议书中约定约定离婚后财产分配、赡养费给付等问题,这种约定内容,即使双方都同意且签订了,在法律上也不生效力。 但是在不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情况下,婚前协议书还是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我国民法就明文规定,对于夫妻之冠姓、住所、家庭生活费用之分担、夫妻财产制、自由处分金、子女姓氏、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与负担等,都可以在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且具有法律效力。另外针对家务分工的问题,虽然我国民法并未明文规定,但因不违反公序良俗,在法律上仍是有效。此外,若约定外遇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金钱上的赔偿,只要协议内容不涉及「离婚」,这样的约定也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但要提醒各位,婚前协议书的立意是在避免双方的婚姻生活不致因材、米、油、盐、酱、醋、茶等日常琐事引发争吵,破坏婚姻和谐,倘若双方都太过保护自我权益,婚前协议反而导致双方争吵继而分手,那就失去了婚前协议的美意了,毕竟婚姻生活还是需要夫妻双方互相尊重、体谅、包容,才能永久经营下去。
我家小阿姨,前两天我们还说这件事,我说以后结婚大部分人都会签婚前协议的,大家约定好权利义务,保护好自家财产,再开开心心享受感情。她很差异,表示她是坚决反对的。她说算的那么清楚太让人心寒了,结婚还有什么意思!
再来说说她个人情况吧。她初中毕业就出门打工挣钱帮家里盖房子了。年轻时的她应该是好看的,她皮肤很好,这么好,肤若凝脂就是她了。我一年又水光又射频的比不上她皮肤的百分之一。眉弯弯的,眉毛和睫毛都是浓密型的。
她在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她老公。男方父母都是电力系统退休的,男孩子是本科毕业,有稳定工作。她觉得这是难得的好条件,就结婚了。婚后男方继续在大城市工作,她就不工作了,回男方老家生孩子带孩子去了。前些年男方收入高,一个月能给她七八千的家用,她过得也惬意。她自己说县里的各大美容院她都是常客的。只是这样子也存不下什么钱,月月光。后来又生了二胎,老公辞职换了工作,一个月只能给她五千生活费了,生活立刻捉襟见肘。日常的娱乐消遣就是骂公婆那么高的退休金不肯拿来帮衬她,骂老公不上进不知道为孩子考虑,进而骂到老公和她不一条心,结婚的时候她看到老公卡上有三十多万的,也不知道搞到哪里去了,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还不把这些钱交给她保管。这两年疫情,她日子实在难过,两个孩子一个给公婆一个给娘家爹妈,她自己出来打工了。
真的,这种婚姻不幸福,不知道该怪谁。
现行的婚嫁情况就最适合她了,婚前假装温柔贤淑就好了,等有了孩子就有了主动权。就可以让男人帮她实现她自己不可能达到的生活高度,就可以彻底躺平享受生活了。
我认为是有必要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很现实,并且充满着形形色色人物的世界。这个社会现实得让人觉得害怕,但也让人觉得真实。尤其是婚姻,一旦踏足婚姻这条道路你会发现很多和之前不同的事情。
在婚姻到来之际,几乎任何人都会考虑房子、车子,还有彩礼嫁妆的问题。如果在决定结婚之前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很有可能在结婚之后浮现出来,并且带来你无法预料的痛苦。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份婚前协议。
现在中国的离婚率真的是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猛增长,因为离婚的人数和速度都在增加,那么关于婚姻的许多问题就会曝光出来,这些人所经历的事情给后来人很多经验。
离婚的时候争吵的话题无非就那么几个,一个是房子的归属问题,还有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家里还有孩子,那么就还会有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因为离婚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好的解决而发生争执、打架的问题比比皆是,都是因为没有在事前做好足够好的商量而造成的。因此在我的观点里,婚前协议是十分有必要的。
婚前协议因为是在婚前就做好了的,对于婚前两个人的情况能够有更好的描述和划线。在一开始就做好双方的工作,对双方未来的生活也能够有更好的计划可言。
婚前协议会将双方在婚前的财产进行清点,男女双方都会得到一份详细的财产清单,上面详细地列举着双方的财产。在一开始双方就可以划分这些财产的归属问题,然后将这一份决定带进两个人的婚姻之中。
婚前财产还包括了这些财产在协议开始之后产生的收益分配问题,两个人可以在一开始就做好比例分配的打算。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婚前协议必须在合理、公平、以及没有错误、诈欺、压力的情形下,双方出于自愿签字,下面是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1有效的婚前协议书,应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1)书面。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书面的婚前协议书,能够作为提供协议内容的证据,并能协助证明双方都了解并同意协议书之内容。
(2)双方出于自愿签字。
(3)公证。
(4)在合理、公平、以及没有错误、诈欺、压力的情形下,签订的书面婚前协议书,应该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诱骗,而签下了婚前协议书,或是在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之下,签订了婚前协议书,该婚前协议书不具法律的约束力。此外,违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协议书条款,法院一般都不愿意强制执行。
婚前协议书可以在结婚以前的任何时间签订。当然,最好是早在结婚仪式举行以前就签订。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令人怀疑是否有不恰当的压力,并可证明双方签字以前,都有经过缜密的考量。
(5)有律师代表。
(6)双方都已经完全了解责任、权利、可能的变通方式。通常,签约的双方,总有一方在财务、法律上,会比另一方更具知识。所以,在最后签订婚前协议书以前,找一个律师协助审读、准备婚前协议书,就成了相当重要的步骤。这样将可避免将来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过分偏袒某一方。
(7)各自的财务状况都已经完全让对方知晓,应当以清单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现有资产与负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2婚前协议的签订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作出协商约定。而签订的婚前协议也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会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护。其中就要求协议的订立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而约定的对象也只能是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最后协议的内容也不能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约定。
婚前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双方的财产,婚后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所作出的协议。想要婚前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内容上以下条件,
1、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表达,不存在欺诈和压迫行为。
2、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公开。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对双方必须来讲,都要公平,在合理范围之内,公开是指,双方经济条件对彼此毫无保留,不存在隐瞒。
3、内容中,不能出现,提出离婚一方净身出户。因为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提出离婚一方净身出户违背了法律原则。
4、协议中,如果有约定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抚养权所有方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否则无效。同时,这个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尽可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大多数都会在婚前签订一份协议,但是婚前协议的签订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很多情况下签订婚前协议都是利大于弊的,所以了解如何签订婚前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合法有效3婚前财产协议意义
过去人们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即使拥有一些个人财产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故而较少有人达成婚前财产协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加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
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另外,由于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
而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不如未雨绸缪事先作出约定,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双方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为此,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自然而然具有了以下优势:
明确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确定双方婚后财产的使用方法,是采用共有财产制还是区别财产制;
为将来的婚姻风险提供证据支持。
婚前协议有效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仅是对财产而言,不包含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且是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婚前协议书是否有效,关键看你们的协议书是约定什么的。即你们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便是有效的。
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股票、字画、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约定财产制是夫妻通过协议确定财产的产权制度。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结婚后,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财产的权属关系可以是共同所有、各自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就财产关系所作的书面约定及无争议的口头约定,除规避法律的外,均为有效约定,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领证后就不可以写婚前协议。领取结婚证之后就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其取得的财产即为婚后共同财产,也不存在婚前的说法了。婚前协议就是指在结婚前,也就是领取结婚证之前就财产分配,人身等关系签订的协议,只要真实有效,就对双方存在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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