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小两口还房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新的婚姻法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小两口还房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第1张

新的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两个人共同还了贷款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男生不管有没有把房产证上写上自己老婆的名字,两个人都是共同承担的经济压力的。不管贷款有没有还清,在离婚的时候女生都应该得到自己应有的那部分。跟房产登记没有任何的关系,该赔偿的还是要赔偿。两个人真的走到这一步的话,肯定会为了房子真的死去活来。女生要在还贷款的时候留有证据,不然的话便是百口莫辩。

男方在婚前自己出资付了首付,并且婚后自己偿还贷款的话是属于男子个人财产。即便是把女生的名字登记在内,女生也获得不了房子的所有权。因为房子在法院判定的时候,一般都会把房子交给出资方,而不会交给享有方。婚后两个人一个人还的多一个人还的少,最终也是看法院有没有酌情判定。肯定会在判别的过程当中适当的给出资人多一些,不会让付钱多的人吃亏。

现在的女生在结婚的时候都要求男方有房有车,只要房子是对方钱款买的那便不是女生的财产。因为男生在结婚前已经拥有了房子,便属于他个人的财富。女生不可能把男生的房子分得过来,离婚的时候有协议也是不行的。法院不会根据房产本上进行判定,会对当事人有理说理依法进行。

总的来说两个人既然选择了结婚,手里面一定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结婚之后两个人可以选择共同买房,不让父母有那么大的经济负担。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养大了已经很不容易了,要学会用双手奋斗不要当一个啃老族。有了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去结婚的话,两个人也会非常幸福。

这个问题要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存首付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因为考虑到房子的价值和未来的发展,有一份财富积累会是一种很好的规划。但是,男朋友拒绝给你花钱,这可能是一种相对保守的消费方式。如果你觉得这个情况让你感到不舒服,对你们之间的互动,或者经济独立等问题带来了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 与男友好好沟通:你可以与男友好好地沟通,尽可能地让他了解你的想法,并且说出你的感受,以期望与男友一起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2 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男友为存首付而不愿意给你花钱,你可以考虑一起分担一些生活费用,或是提出类似于减少开支,共同存款等解决办法。通过这些方法,你们可以着重于一起解决问题而不是把问题强加在彼此身上。

3 学会经济独立:如果男友仍然不愿意给你花钱,你可以学会经济独立,因为经济独立可以保证你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承担各种费用,并且提高你的自信心和独立性。

总之,可以通过沟通、寻找解决方案以及学会经济独立来缓解因男友储存首付造成的财务上的问题和后果,同时保持两人之间的关系的平衡和发展。

您好,属于。

由于男方只支付了首付房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首先由你们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那么因为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愿、房产登记在哪方名下等因素,将房屋所有权判归一方,该方应补偿给另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房屋的剩余贷款,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获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涉及产权人的变更,则需要提前清偿贷款。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78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主观: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于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就该车辆的归属,有过书面约定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主观:

男方在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共同还贷款,离婚时可以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不动产归不动产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也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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