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同一个日期。补办结婚登记与补领结婚登记是有区别的。 第一,针对的对象不同。补办的对象:是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补领结婚证是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 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补办的结婚证,日期是你们原来结婚登记的那一天。不过会在备注一栏打印好现在补领结婚证的时间,和补发的结婚证号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补办结婚证 登记日期是补办当天日期,补 领结婚证 是原 结婚登记 日期。 补办和补领的区别: 补领是夫妻双方登记 结婚 后 结婚证 丢失或损毁去原发证机关补领结婚证; 补办是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后没有及时登记,需要结婚证时去补办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 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 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法律分析:补办结婚登记,发出的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补办结婚证登记日期是补办当天日期,补领结婚证时原结婚登记日期。补办和补领的区别。补领是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 结婚证丢失 或损毁去原发证机关补领结婚证;补办是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没有及时登记,需要结婚证时去补办结婚证。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补办结婚证日期是原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结婚登记是一项重大的法律行为,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核,包括申请、审核、公告、审查等环节,一旦结婚登记完成,领取了结婚证,就意味着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已经成立,因此,在进行补办结婚证的时候,应该按照原来的结婚时间来确定结婚证的日期,以维护婚姻登记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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