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关系?我男朋友的外公和我的外婆是亲兄妹我们可以结婚吗

什么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关系?我男朋友的外公和我的外婆是亲兄妹我们可以结婚吗,第1张

您好。

你们属于4代血亲,可以结婚。

双方从自己这代开始往上数,爷爷辈就是第三代,如果爷爷是同一个人(一个爷爷,一个姥爷),这就属于三代血亲,你这只是亲兄妹,往上数,你们祖父,外祖父是同一个人。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可以!但不建议。

国家法律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可以结婚的,因为存在后代会得遗传病等风险。虽然四代不属于这个范围,但是四代结婚也可能存在携带相同基因而导致后代患有遗传病的风险,所以四代近亲虽然可以结婚,但是不建议大家这么做。

二、近亲结婚的风险

近亲结婚的风险有很多,具有情况如下:

1、国家命令禁止近亲结婚,因为近亲结婚存在很大的风险。首先双方的近亲关系可能导致后代患有遗传疾病,不利于子孙后代的健康繁衍,所以建议大家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确保自己符合法定的结婚要求后再结婚。

2、三代、四代的近亲结合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常规的道德规范,所以出现近亲结婚的情况的话可能会落入他人口舌,这无形中会增加夫妻双方的压力,为婚姻增加风险。

可以。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因此,三代以内的亲缘关系属于近亲,从第四代开始就不属于近亲关系也就可以结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生育自己或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也就是说自己所从出或自己所出的血亲,上可追溯到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指的就是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是来源于相同的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侄女之间,表(堂)兄弟姐妹之间都称为旁系血亲。而同父母所生的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则为半血缘亲属。

什么情况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您好。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此外,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在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的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所以法律明文规定不许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您说的第四代旁系血亲,法律上已经允许结婚,因为对后代的影响已经很小了。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希望您能采纳,非常感谢。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97352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5
下一篇2023-10-2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