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可以与收养人子女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即只要不是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子女同属于收养人的子女,两者虽然有兄弟姐妹关系,但并没有血缘关系,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因此,被收养人可以与收养人子女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据媒体报道在江苏苏州前些日子有一个婚礼上面,婆婆准备接受儿媳妇敬茶的仪式,可是发现儿媳妇竟然胎记非常的怪异。后来了解之后这位婆婆知道儿媳妇竟然是自己小的时候走失掉的亲生女儿,儿媳妇听到当时这番话的时候,感觉所有的事情也是和她的身世非常吻合的,当时在婚礼现场就掩面大哭。
养母参加婚礼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穿红色衣服的新娘,准备给婆婆敬茶的时候,婆婆意外的发现自己手上的胎记。当时婆婆并不敢确认她现在的儿媳妇就是她的亲生女儿,经过询问之后才确定确实是自己女儿的身份,当时两人就相拥而哭,看到儿媳妇成为自己的女儿这一场婚礼瞬间非常的感动。
一家人进一家门这样的事件可以算是双喜临门了,也是一件特别大的喜事,婚礼当然是要照常举行。毕竟儿子也不是这位婆婆亲生的,自己女儿在走丢之后,这位母亲领养的一个男孩,现在女儿变成了自己的儿媳。养子却变成了女婿,这样的事件当然算的是一家人进一家门,而且这样的缘分也是莫大的惊喜。一家子现在团圆挺热闹也是别人很羡慕的一件事。
神奇的缘分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长的骨肉,当这种失而复得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确实觉得不可思议,有很多网友也觉得这就是电视剧的剧情非常的巧合。不管怎样这样的结局当然是最好的,也希望他们一家以后可以顺心的过日子,这种关系其实是最好相处的,儿子虽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可是也是当年一手带大儿媳也变成了自己的女儿,这种关系应该是莫大的缘分才成为了一家人,希望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互相扶持相亲相爱。
养子可以和亲生女儿结婚。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但不是自然血亲关系。对于拟制血亲是否属这里所指的血亲,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学理上也存有争议。但婚姻法禁止血亲之间结婚,主要是从生物学意义上考虑的,是为了实现优生优育的目的。因此,这里的血亲仅指自然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
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没有自然血亲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可以结婚。
但依据我国的伦理道德和社会风俗,养父母子女之间结婚有违社会伦理。当事人应该谨慎选择。
综上,这里的血亲仅指自然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之间没有自然血亲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可以结婚,这也是符合我国民俗习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是养父的关系。
再婚后,前一个家庭中随父亲或母亲重新组合家庭带来的小孩,这种情况一般这个小孩随着上一个家庭的解体,法律把他判给谁抚养,那谁就在法律上负有对该小孩的抚养义务。
养父母是夫妻养育别人所生的孩子。也叫收养人。英文名为foster parent adopter
法律上,收养是透过法定方式,赋予收养者与被收养者,发生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一种身份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亲子血缘联络之人间,以法律规范而拟制双方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法律文字称呼收养者为养父母,被收养者则为养子女。
法律分析: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通常算是强奸的行为的,不过最终意见以法院审判为准。如果强迫养母发生性关系,则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当时养子属于未成年,那么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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