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都有什么文学成就

巴尔扎克都有什么文学成就,第1张

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是一位具有浓厚浪漫情调的伟大作家,一边因奢华的生活而负债累累,一边以崇高深刻的思想创作出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他的生活趣事层出不穷,而作品更被誉为“法国社会的一面镜子”。在他逝世时,文学大师雨果曾站在法国巴黎的蒙蒙细雨中,面对成千上万哀悼者慷慨激昂地评价道:“在最伟大的人物中间,巴尔扎克是名列前茅者;在最优秀的人物中间,巴尔扎克是佼佼者。”

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6�1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称赞他“是超群的小说家”、“现实主义大师”。 巴尔扎克出生于一个法国大革命后致富的资产阶级家庭,法科学校毕业后,拒绝家庭为他选择的受人尊敬的法律职业,而立志当文学家。为了获得独立生活和从事创作的物质保障,他曾试笔并插足商业,从事出版印刷业,但都以破产告终。这一切都为他认识社会、描写社会提供了极为珍贵的第一手材料。他不断追求和探索,对哲学、经济学、历史、自然科学、神学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积累了极为广博的知识。 1829年,巴尔扎克完成长篇小说《朱安党人》,这部取材于现实生活的作品为他带来巨大声誉,也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放下第一块基石,巴尔扎克将《朱安党人》和计划要写的136部小说总命名为《人间喜剧》,并为之写了《前言》,阐述了他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和基本原则,从理论上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定了坚固的基础。 巴尔扎克在艺术上取得巨大成就,他在小说结构方面匠心独运,小说结构多种多样,不拘一格、并善于将集中概括与精确描摹相结合,以外形反映内心本质等手法来塑造人物,他还善于以精细人微、生动逼真的环境描写再现时代风貌。恩格斯称赞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写出了贵族阶级的没落衰败和资产阶级的上升发展,提供了社会各个领域无比丰富的生动细节和形象化的历史材料,“甚至在经济的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我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历史学家、经济学院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恩格斯:《恩格斯致玛�6�1哈克奈斯》) 巴尔扎克以自己的创作在世界文学史上树立起不朽的丰碑。

又一届毕业生即将离校,这些曾经怀着憧憬和梦想走进大学校门的莘莘学子,历经四年的锤炼,如今他们走得好么?在即将毕业的时刻,他们是否像四年前考取大学一样,心中充满了喜悦和激动?事实并非如此,在新闻媒体上我们常看到,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加入到了失业行列。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轨的新时期,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将达到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达2071%,就业形势进一步趋紧。由于专业间的差异,在这里笔者无力考查其他专业的就业情势,只想基于本人所在的专业分析一下法科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十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十年后的今天,送走了2000年最后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迎来了国家司法考试,高校法律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已经成为不可能。即使想成为一名律师,参加司法考试也成为必须。当前,包括极少数知名大学法学院的法科学生在内,都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而绝大多数政法专业的毕业生签约率则降低到了历史最低。目前中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转变,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是比较热门的,可现实击碎了曾经的梦想,一些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这不得不值得广大法律人深思。

2法科专业就业之特殊性

(1)法治环境欠缺 1996年在中央领导的法制讲话中,江 泽 民指出:“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自“依法治国”的问题首次由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到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逐渐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知悉。经过多年的社会各个方面的努力,法治观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针对目前中国的法治发展水平和状况,中国已经启动并将继续推行的法治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的触角已伸入立法、行政、司法等诸多法治环节。但中国几千年来崇尚“人治”、排斥“法治”的传统不可能立即得到彻底根除,人治的影响还将存在并发挥一定的作用,是完善法治环境的最大障碍。比如,行政行为的法治化还不够完善,基层民主建设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司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法律普及方面还存在薄弱等。对人治的信赖,寄希望于某个人,纠纷解决机制和规则充斥着人治的色彩,导致法律的权威难以真正树立。法治环境的欠缺以及由此产生的法治需求的低迷,导致法科毕业生的就业范围相对狭窄。

(2)传统行业饱和 选择法律专业的同学,除了因为法律职业的神圣和自己的兴趣,也考虑到将来的发展前景。从就业单位性质上来看,党政机关依然是法律类毕业生的首选,其次是企事业单位,二者占了需求总数的近70%。同时选择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等单位的也在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已经签约的2003届政法类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占到了40%左右,到一般企业单位的占25%左右,到部队、海关、武警边防的占到10%左右。

时下毕业生青睐的传统的就业行业,如政府机构、党政机关等,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 正在大大减少人员需求。目前正在推进的地方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幅度达47%;国务院最近一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近50%。大学毕业生进入这些机关都要经过重重考察, 参加公务员考试仍是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进政法部门就业的惟一渠道。由于职位的有限,常常出现几十个报考者竞争一个岗位,必然导致大多数毕业生遭到淘汰。

(3)专业口径单一 虽然1998年进行了法学课程设置改革,但到现在已经过去了7年,我国的法学教育正面临着一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法学专业的学生是被按照学校的统一计划来培养的,而不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培养的。由于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的学习都有最低学分的要求,因此,学生能够真正选择专业选修课的机会是很有限的。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成良首先提出了专业选修课在课程中所占比例问题。“根据我个人了解的数据,我国法学院本科教学中,专业选修课与专业必修课的比例为3∶7,至于专业选修课在所有课程中的比重就更低了,只占17%左右。也就是说,在法学院四年2700课时左右的学习中,本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未来选择职业的需要,自主决定学习的课程时间不到20%!”由于缺乏学习主动权,导致了专业结构简单,知识体系单一,人才的培养如同流水线生产,难以形成自己的专长和优势。

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简单的技术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转变。综合性、复合型人才是现代社会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单位也更青睐综合素质强的毕业生。中国加入WTO后,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对法律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必须掌握经济、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和外语等综合知识,只懂的自己的本专业远远不够。因此,应当给予法律专业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鼓励他们跨学科,跨专业,学有所长,学有所专,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目前的双学位和辅修制度下,法科学生一般是从高中文科类学生选拔,受自身知识结构的限制,往往无力涉及理工科的专业;而理工科的学生则可以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涉入法学领域,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其他相关学科背景的“后法律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对纯法科专业的学生提出了挑战。

(4)社会资本不足 社会资本主要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网络,是个人发展所必要的资本之一。科尔曼在论述他的社会资本理论中曾指出:“社会资本是影响个人行动能力以及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资源。”它可以从功能上动员社会结构的各种要素,有助于个人或团体获得资源,掌握信息,从而实现特定目标。社会资本可以弥补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的不对称,有助于大学毕业生获取得就业机会。就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而言,社会资本可以保证创业资金的供给。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无论是国家,高校还是大学毕业生本人,只有不断积累社会资本,才能有效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对在校的法律专业学生,应当积极走出校门,获取到律师事务所或政法机关实习的机会,向法律界的前辈学习,将理论学习和实务学习相结合,积累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在参与实践过程中,面对开放的信息源和多渠道的获取途径,较容易得到有利的咨讯,可以节约求职成本,弥补信息的缺乏,提高就业的机会。跟相关单位的接触,让更多人了解、认识自己,在与对方合作和共事中建立的良好关系,为自己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5)法学教育大众化与法律职业精英化之冲突 目前,全国开设法律专业的大学已经近400所,在校法律专业的学生约36万人。自1999年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人数增长了几倍。一些高校追求建设综合性大学,在师资、硬件设施尚不完善之际,先后设立了法律类专业并大规模招生。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规模扩招外,法律专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在招生数量上也有了飞速的发展。除正规法律院校(系)外,还有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干校”。此外,还有函授、电大、自考、夜大、业大、职大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教育。由于法学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热门专业,接受法学教育的机会在增加,在校生人数不断增长,法学教育出现了大众化的趋势。而法律职业的专业化和精英化上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法律传统之一,也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法律职业的发展趋势。我国自2002年首次进行了全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欲取得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均须通过统一的司法考试并取得合格的成绩。统一司法考试虽然没有覆盖法律职业的全部,但是覆盖了法律职业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实行司法考试制度以来,2002年司法考试的全国通过率是7%,2003年是1018%,2004年是1122% 。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和法律职业的高门槛,决定了虽受过法律教育的高校学生,在毕业时却并不能轻易迈过这个门槛,从事法律职业。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并非招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也对法科毕业生提出了司法考试资格证的要求。自2004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固定在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周六和周日,司法考试的报名资格要求已取得本科学历,事实上法律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不可能拥有司法考试资格证书。

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在当前尽管处于寒冰期,但种种信息表明,中国巨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尚未开发。广大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和服务还没有启动。就个人律师的拥有量而言,根据2002年的统计资料,全国现有律师12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仅08个,这个比例不但低于发达国家,例如:美国30人,英国15人,而且,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别达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业方面讲,我国现有企业5000万家,仅有4万家聘请了律师当法律顾问。目前面临的种种挫折,只是暂时的。作为法律人不应坐享其成,坐以待毙,应当善于开拓,挖掘自己的潜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相信终会冰破泉涌,每个法律人都将无悔于自己的选择。

湖北地区比较好的院校有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可能还有别的院校的教学质量也不错,但这两所院校都是部属高校。不知道你是准备考研还是高考,如果高考,这两所院校都很难考,当然,考这两所院校的研究生也很难很难,成绩好当然不成问题了,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学习成绩到底怎么样。

法律专业的就业前景还是不错的,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以后请律师的人会越来越多,而且学这个专业通过了公务员考试有机会成为法院、检察官。还有仲裁员、公证员、律师这些职业都可以从事。

这个专业的学习也没什么学习的窍门,需要大量的记忆。那些基本原则、概念、法条不记住,理解根本谈不上,等有了一定的基础后需要活学活用。如刑法上的一些罪名的犯罪构成很相似,需要对比才能正确运用;程序法与实体法要结合起来,总之学这个专业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记忆,但光记住还不行,还得会用。

种生基的地点要龙真穴的,前后左右乎合天心十度,要谨慎,生基瓶藏在那里?

行山渡水找龙穴,确实有气之地 方可藏 后用罗庚定之,如有几块地可以选,就选一个方向是对的。 结地有气,也要合乎天心十度

种生基有五个重点:

1有来龙,地结灵气。

2有结穴, 要藏风纳气

3消砂纳水要得宜

4水入明堂

5要收山也要出煞。

这五个要素你都有了,阳宅及墓地一样看,这五个就是风水很重要的口诀。

生基

乃是活人之生坟、寿坟

生基造运法,属于道教法科及正宗风水精要之造运大法。藉以造生基、取得天地大自然之地灵旺气,山水峦头之理气、龙穴砂水、择地理之精华,寻龙觅穴,以藏风聚气,藉真龙穴场藏生基受天地山川之感应传达己身,达到摧官、功名、保命、增寿、求婚、求子、启智、进禄、招财、、之目的。

生基--乃藉道法符咒和地理神妙之术,改人先天之命、源于 唐代、杨公救贫祖师曰:地理之为鬼神公可改天命也。冀望藉理神妙之术,改人先天之命危,趋吉避凶,以达修造生基寿坟之最终目的。陈英略所著《鬼谷子无字天书》所载,张良寻觅洞天福地修练仙术,于徐州子房山得一「云中仙座形」之贵格地理,遂自建一寿坟予真穴处,并于寿坟堂前、修练打坐,最后、修得正道。

造生基--乃是在避灾解厄、久病不愈、祛病强身、延年益寿、夫妻失合、事业不振、破财、绝嗣、犯太岁、种种因素下、才得行之,不是想做就做的事,何况、造生机得择地理之精华、寻龙觅穴,藉天地自然生成的龙、穴、砂、水,始能感应传达己身,始能达到造生机的目的。

生基 即是藉以道法符咒利用当事人的姓名、生辰八字、亦毛, 手毛, 脚毛, 头发、指甲、衣物、收当事人的三魂七魄入藏魂符内, 后再将当事者的 毛及头发、指甲, 五行物, 一些物品放入藏魂瓶内及烧化藏魂符于瓶内 盖好、用符封瓶及念道法咒语择吉日祭拜法坛下、持咒后、上山烧香跪拜天神地祇 再藏于风水地即可。

种生基

正宗道教密传的造生基法科是不可以立石碑的亦不语人知一定要保密方为正宗道教法科生基  正宗古传的造生基乃利用道教符咒藏魂法收纳 日月灵气、天地山川之龙穴砂水地灵旺气 来达到摧官、功名、保命、增寿、求婚、求子、启智、进禄、招财之目的!人之运势衰落时,或是欲达摧官、功名、保命、增寿、求婚、求子、启智、进禄、招财之目的时,藏生基乃是可取之法,不过、得及早为之,始能达预期效果!

 因为、正宗古传的造生基得寻好的山川之龙穴砂水地灵旺气地理旷日费时,不可能于三天五天寻得,且龙穴亦不是一定适合造生基者,是故、造生基可谓各人福德的考验,有福德者、可轻易寻得好的山川之龙穴砂水地灵旺气地理,无福德者、那怕走遍名山名水也枉然。

人之福德乃先由心生、后行之!故有福、有德乃自为!为人若不能孝顺父母、若无善心、慈悲心,神仙、冥界亦难以助之,再有钱也难找到好地理之精华造生基,总之、善恶皆在一念,平时孝顺父母、多行善,急难时老天爷也会助之!

1法学专业不等于毕业从事法律行业。很多法科生毕业去企业、政府机关、从商、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占现在法科毕业生的一半以上。当然,在现在的就业形势下,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待岗。

2通过司法考试不等于就业。想要进入公检法系统,对于绝大多数人还需要通过国家和个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即使是进入律所,想成为执业律师还需要实习满一年换执业律师证。

3公立院校专科的法学专业,通常是由一些公安类院校开办,他们的毕业生往往是要进入公安系统的,不需要参加司法考试,而且,绝大多数地方招警的条件也就是专科。

4民办院校,虽然很多说自己隶属于该省的教育厅,但事实上,只是一个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宗旨就是盈利。但是,民办院校的专业设置也必须通过教育厅。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法学类和经管类的专业最容易申请下来,因为对教师和学苗的要求非常低。所以很多民办院校都开设法学专业。就业嘛,是学生的问题,学生毕业后他们假造个就业率就继续招生了。

不知道你是现在在专科读法律还是仅仅对这项制度存有疑问。我的建议是,读专业为了就业,这个观念,在现在,可能需要修正一下。在从90年代末中国高校的大规模扩招以来,中国大学生的数量远远供大于求,在专业行不通又不得不生存的前提下,只能“转行”。用工单位也在不断变换自己的标准,从重本到211,所以,淡化这个理念势在必行。但是,任何一项制度都没有堵死人的出路。如果法科专科学生想要通过司法考试,自考,专升本,等等方法都可以。楼上说的那个区放宽标准的地区也是一个方法。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想指望一个专科学历找工作,也是件难事。任何制度,都堵不了上进的人,就看你是不是那种人。

发展方面和就业方面。

1、发展方面,法学生学好普通话之后可以担任法庭宣讲官或庭审律师,对发展有利。

2、就业方面,普通话是我国用人单位的重要考察标准之一,学好普通话方便法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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