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士兵突击》读后感(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士兵突击》读后感1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正是许三多的坚持,让他一步一步一步从草原上被人遗忘的红三连五班走到王牌部队钢七连,再走到特种兵A大队,让他一步一步一步从平凡的孩子成长为“兵王”。
坚持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就在这样的坚持中,他从连队的老末,不知不觉地超越了绝大多数人,让一贯瞧不起他的高连长、成才都心服口服。
许三多的父亲告诉他:“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他把每一个平淡的日子,过的都有意义;他把每一个任务,都当做自己的救命稻草。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实心实意,耐得住性子,忍得住寂寞,扛得住折磨。
经历了跟史今班长、跟钢七连的分别,经历了家庭的变故,经历了杀人的心理煎熬,他终究成长、成熟起来,继续昂首前进,去迎接自己人生历程的下一个篇章。
许三多的身上折射的是我们的影子,我们也能从许三多身上学到很多。他的自卑、怯懦、迷惘,曾是我们成长历程中的一抹剪影;他的自信、英勇、坚毅,将是我们人生旅途中的一盏明灯。我们学他,就是要学他那份看上去甚至有些笨的坚持。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都需要这种许三多精神。
《士兵突击》读后感2“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这是《士兵突击》封面的一句话,它意味深长。
里头讲了许三多在军队的事,他不聪明,在村里大家叫他三呆子,可在他坚持的意志下他变了一个人,在战友中很突出。
许三多天生的呆,大哥帮他骂人,二哥帮他打架,自从他当兵时有了坚定的意志,村里的人几乎认不出他了。因为他在苦的磨练中成了一名好兵;他的朋友成才很是聪明,可在部队里的地位非常不稳,几次都是许三多帮助了他,历经多次不稳的变化他也同样有了意识,像许三多一样有意志,最终他们都成功了。
这些都说明“不怕无能只怕无恒”,做事要稳重,一步一步前进,这样才能成功。
这不,许三多如果没有意志力,呆板的他可能早退伍了;成才若没有意志力,聪明的大脑也没施展之处了。因此人要有意志力,否则一事无成。不要看像许三多那样笨的人不中用,其实这种人中用。诚实、朴素、无华,而那聪明人油嘴滑舌,随时可能背叛你。要是笨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兵;要是聪明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将领。
因此人要是有意志,完事自然成。
《士兵突击》读后感3这几天我每天都在看《士兵突击》这部小说,我是迷恋上它了但写读后感却是第一次,甚至是第一次给一部小说写读后感。不夸张的说它改变了我。也是在这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它,满脑子都是许三多、史今、老马、袁朗等小说人物的形象,我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它让我突然有一种追求一种信念一种燃烧。
也许是因为思维的差异有些人喜欢看小说,有些则不然,我就属于后一种,属于那种对看小说的人有偏见的人。我一直认为看小说实质上是对时间的浪费,是对生活的放纵、是信念理想的缺失。所以我很少看它,甚至对看小说的那些人都有些愤怒。可是这次我却变了变成一个为小说高唱赞歌的人,为什么呢?为什么以前没有这种感觉呢?这两个疑问我自问了许久,最终似乎有了答案:这部小说给我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它给我讲述了做人的道理,它让我知道我以前努力的还不够,我还是一个没有境界的人。它让我感到以前的所有追求都那么渺小,都那么鄙微,都那么势利。和许三多相比,我是那么的傻,是那么的世故,是那么的心狠手辣,是那么的没有人性。和史今班长相比,我是那么的孤傲,是那么的野蛮,是那么的独断专行,是那么的自负。和袁朗(老A)相比,我是那么的懦弱,是那么的没有血性,是那么的不像个男人。
我还有什么?我还剩下什么?还有什么比自己看不起自己更伤自尊呢?它让我彻底的没了自尊,一点面子也没有给我留。在它面前,我就像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扒光了衣服。我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好小说,不是我吹牛,让我真正赏识的当代小说很少很少,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毫无疑问它就属于那个凤毛,它就属于那个麟角。不怕大家笑话,我上大学以来不算这部还没有看完的小说,我一共才看过两部分别是《亮剑》和《血色浪漫》,不是因为我懒,而是因为我不是那种人!
《士兵突击》读后感4许三多与他的战友们留下了许多"名言",在这里慢慢和大家分享!
"好好活就是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
这句话曾让许三多决定在草原上修一条长路,宽五步,一千多米长,这么长的一条路,人工修,一个人修,没有经费资助修,而且这还是曾经是全团最优秀的一个加强排(现在的团长是当时的排长)仍没有完成的事。而许三多坚持下来了。后来许三多因为修了这条路而调到了全团最好的"钢七连"。可以说这句话是许三多走出"荒原五班"的钥匙。很多人看了这句话觉得它很傻,不就是把一句话翻过来倒过去说吗?可是,其实这句话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理解好"好好活"、"有意义"这两个词以后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我们达到这些尺标了吗?
"不抛弃,不放弃"
这是钢七连全连官兵的座右铭。对许三多也一样重要。当时,许三多由于格毙了一名毒贩,受到了刺激,想复员回家。可是这六个字,让许三多坚持了下来。读到这里,我想我们大家都应该回忆一下,自己抛弃了什么,放弃了什么。然后,再想想是否应该让这句话也成为我们的座右铭呢?
作为一名学生,没有意义的事例如打电子游戏、沉迷于电脑一类的,我们见得太多太多;那些有意义的事例如学乐器、学体育运动、学习奥数、外语又有多少人坚持下来了呢?大家作为学生有意义的事上就做不到"不抛弃,不放弃"吗?
《士兵突击》读后感5光荣,始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正如长篇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赫然入目的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许三多的坚持让我们感动。
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是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是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是坚持。他不会顾及任何“潜规则”,不会因为别人的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身边环境的好坏而“随大流”,尽管连队只剩下他一个兵,他照样一丝不苟地坚持出早操,坚持在饭前吼出响彻云霄的歌声。他是古希腊神话中永不言败的滚石英雄,让我们在感受悲壮的同时,更感受到一名真正军人的坚强,感受一名士兵虎倒不散架的雄风。连最初对他反感透顶的连长也肃然起敬:“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对待每个任务都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老子曰,慎始如初,即无败事。许三多靠信念和坚持,一次一次战胜了自己,最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士兵。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坚持“做有意义的事”。因为坚持,尽管许三多看起来有点“傻”,可骨子里却让你佩服,令你回味。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战友为之骄傲。
用老师的眼光看许三多就是班里的后进生,不敢说话,不懂人情世故,每一天都在给班里丢脸。一个如此落后的士兵是怎样蜕变的呢?是什么让许三多成长为一个优秀士兵呢?这才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我在想怎样才能减少班里的后进生呢?
《士兵突击》读后感6这个寒假,我读了兰晓龙写的《士兵突击》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废寝忘食,只用了四天时间便看完了。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步兵就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这句话说得太好了,步兵这二字,很多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认为步兵就是兵的一种。但这是错的,中国的步兵是靠着双脚一步一步争取的兵。
一个笨笨的新兵,他的名字叫----许三多。因为有性格缺点,被分到了全团最没意思的地方---草原五班。这是一个一千二百华里都没有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团人感动。因此,他又被调到了全团最勇猛的地方---钢七连。在班长史今的帮助下他成为了一名全能尖兵。但在这个时候,钢七连被改编,只有许三多一个人孤独地守着营房。
半年以后,许三多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了一名特种作战大队的士兵(简称老A)。许三多的家在一声轰响后化为一片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
许三多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聪明的头脑,但是因为他的傻,才显得那么真实,才让我喜欢。他就是一个笨笨的农村兵,但凭着自己的善良、固执与认真,他成为了一名老A。
在许三多就要离开钢七连的时候,团长王庆瑞说的话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我想,这半年里你不止在看守营房,也在看守自己。”是呀!半年里,一个人管理一个连队,孤独让许三多成熟。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方显士兵本色!
《士兵突击》读后感7《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讲的是一部及其感人的故事。让我最钦佩的不是许三多,而是处处帮助他的班长--史今。
史今,他十分平凡,但他的微笑让人十分温暖,具有很强的亲和力,而且处处为人着想。他帮助了许三多很多。
在连里,连长和队员都不理睬他,认为他是"傻瓜"而班长对他给予了认可。
许三多练腹部绕杠,开始是为了不晕车。班长就陪许三多练腹部绕杠,开始,许三多刚做几个就不行了,甚至上都上不去,班长就给他说,一个队员以顽强的毅力做了几百(或几千个),许三多在别人睡觉时练,娱乐时也练。
当时许三多在实战演习的时候,因为一时的疏忽,把自己班的流动红旗"丢了"。一天,班长遇见了连长,缠着连长,对连长好说歹说,终于不情愿的答应给许三多一次机会,班长命令许三多去做五十个腹部绕杠,许三多一副为难的表情,说最多做二十七个,但一听如果办到了,就重新给流动红旗。许三多为了班级荣誉,坚持不懈,竟然做到了三百三十三个!当许三多躺在床上,得知自己做得比五十多很多,是三百三十三个时,明白了自己不比别人差。
这次的成功有两点是必不可少的,一:是班长的激励,和班长、连长给它的这个机会;二:是许三多为班级荣誉那颗心和顽强的毅力。班长为了许三多从最好的兵到了最差的兵。但他的付出没有白费。许三多考进了老A。
我喜欢史今,因为他牺牲自己帮助了别人,帮助许三多走出自卑的阴影,成为了一个出类拔萃的好兵,而牺牲了自己的前途。这是令我钦佩,并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迅雷急先锋》
一段人犬之间纯洁而美丽的动情童话,一场宿命却刻骨铭心的爱情考验。四年前的悲情故事,牵引出四年后的爱恨交织和悲欢离合。
白静因四年前一位公安为救自己时牺牲,而立志要成为优秀的警察,却在毕业实习的第一天误将去当卧底的特警分队长韩诚当成毒贩,引发了一场集市大骚乱,又在慌乱中跟着缉毒犬“有道”追击毒贩,误把大学生华震咬伤。
白静与顶头上司韩诚总是发生各种磨擦,而“有道”对白静的一见钟情,更让主人韩诚醋劲十足。一次与毒贩的较量中,“有道”为救白静牺牲,内疚的白静无意中得知“有道”的第一任主人就是四年前救过自己的警察,于是决定找到“有道”唯一存活的儿子,将其抚养成下一代缉毒犬,却被告之小犬一只眼睛先天残疾已被送离基地。白静执着的寻找小犬,却发现抚养小犬的人正是韩诚,二人虽然嘴上不说,但心中对彼此都有了新的认识,并且一起给“有道”的儿子取名“白白”。
华震对白静一见钟情,引起华震学妹苏悦强烈的敌意。白静的母亲可心,却一心希望女儿嫁给在美国读博归来的阳光男孩古阳。“白白”得了一种罕见的犬传染病,奄奄一息,急坏了白静,常来看白静的华震想到了“爱犬乐园”俱乐部的老板陆剑峰。两人在苏悦的帮助下得到一帖良方,“白白”奇迹似的起死回生,白静感激华震,与苏悦更是化敌为友。古阳锲而不舍的追求白静,仍得不到白静芳心,无奈之下求助于苏悦,却被个性十足的苏悦耍得团团转。
训犬专家陆剑峰外表阴郁冷酷,心中却一直对曾经救过自己的盲女苏欣保存着一份纯真的爱恋。贩毒头目陈熙媛企图拉拢陆剑峰训练狗只运毒,却遭到严辞拒绝,于是屡屡拿苏欣安危威胁其就范。
“白白”入伍,正式成为一名缉毒犬。白静与韩诚之间的感情也渐渐升温。白静执行任务受伤,韩诚悉心照顾,却无意中得知四年前自己父亲韩征牺牲时救下的女孩正是白静。韩诚在执行卧底任务时突然牺牲,白静接受不了打击,将自己关在房中封闭起来,白沉为了让女儿重新站起,说出了韩诚与老公安警察韩征的关系,白静决定为韩家父子重新振作。
苏悦反对苏欣与背景复杂的陆剑峰来往,姐妹间产生隔阂。苏悦得知多年来姐姐为了照顾自己而错失了治疗眼睛的最佳时机,自责万分借酒浇愁,古阳赶来安慰,二人在醉后发生关系,苏悦却说不用古阳负责。
原来韩诚并没有死,被一个叫“大狗”的农民救起,无意中发现边界有人利用黑背犬运毒。韩诚伪装身份与前来取货的人接触,几经考验赢得信任,渐渐打入贩毒集团。白静接到任务与神秘人接头,见到的竟是活生生的韩诚,白静喜极而泣,两人感情更加笃定。
华震得不到白静的爱,失落又急躁,与伯父华方产生很大分歧,忿而离家出走,得到陈熙媛的热情帮助。华震在陈熙媛的挑唆下与苏悦抢夺戒毒新药的实验数据,不慎将苏悦推下楼梯。误以为杀了人的华震终日惶恐,陈熙媛趁机挑起他的报复心理。白静被华震绑架,陈熙媛命其给白静注射毒品。
华方主动与华震和好,原来他才是产制销一体化的贩毒集团最大幕后主使。华震假意放走白静与韩诚汇合,跟随着找到了藏匿大量毒品的山洞,随后而来的华方正要杀人灭口,特警部队赶到,“白白”为保护白静与韩诚被乱枪打死。穷途末路的华方仓皇逃跑,华震看清伯父嘴脸,愧悔万分,求恕的看了白静一眼,死死抱住华方倒在枪下。
陈熙媛为拿到新药将苏悦囚禁,古阳到处找不到苏悦,向苏欣陆剑峰求救。正当陈熙媛欲对苏悦下毒手时,古阳与苏欣陆剑峰及时赶到。两声枪响,陈熙媛被击毙,陆剑峰为保护苏悦倒在血泊中。
苏欣寸步不离的守在成为植物人的陆剑峰床边,苏悦看在眼里,心中暗自钦佩姐姐,自己却因怀了古阳的孩子仍在烦恼当中。古阳知道自己要做父亲了,顿悟苏悦才是他的真爱,义无反顾的担负起照顾苏悦的责任,虽然每次求婚都被拒绝,但古阳毫不气馁,总算感动了苏悦。
白静与韩诚将白白安葬在有道的墓旁,训犬基地同事将白白的后代“小白”送到了两人手中。
白静染上毒瘾痛苦不堪,韩诚下定决心无论面临多大困难也要陪在白静身边帮她戒毒,却只看见白静留下的字条
《水晶之恋》
深圳扬名外语学院,是一所私立大学,硬件软件、教学质量都是一流的。校园环境更是优美如画。因为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密切关系,这里的学生十有八九都会通过语言关之后顺利进入国外的名牌大学。因为这个特别的好处,不少人都把这所学校叫做“出国留学预备班”
就读的学生无论是家庭背景还是个人资质,都跟一般大学的学生不同。
本校最出色的男生是于波,他不仅出身音乐世家,品学兼优,而且还被誉为“钢琴王子”,不久将赴欧洲成为当代国际乐坛钢琴演奏大师的的入室弟子。
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有两个,一个叫小雪,是个孤儿,但因为品学兼优而被学校特招录取,并享受全额奖学金,小雪如同一个家庭里最懂事、上进的孩子,勤勉地操持着学校里的许多事情;另一个引人注意的女生名叫梅宝,出身外交官家庭,美艳、热情、活力四射。
于波喜欢梅宝的个性,并朦朦胧胧地以为自己喜欢的是梅宝;而小雪一直在心里深深地爱慕着于波。只是,于波身上的种种光环令小雪油然而生自卑感,不敢向于波表露,相反,面对人人爱慕的于波,小雪往往表现出的是一种让人难以接受的强势。
随着一个不羁的少年--杨俊逸的到来、随着与小雪的爱情的到来,于波飞以为常、顺理成章的“完美”被打破。他开始试图跳出父亲为他设计好的人生轨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切:个性、前途、心上人有了种种叛逆,也有了种种痛苦。
杨俊逸在流行音乐方面有出众的天赋,虽然他绝没有于波完美,却偏偏比于波更富有魅力。他有强烈的个性--敢爱敢恨,随心所欲,会斩钉截铁地拒绝一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管别人认为那东西有多好;会义无反顾地追寻自己想要的--不管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他身上有太多缺点,也许是许多家长眼中的“问题少年”,但每一个同龄人都希望能够活得像他一样率性。
他出身富家,却不拥有美满的家庭。所以,除了情感以外他什么都不缺。而小雪是他唯一愿意付出情感的人。只可惜,小雪的心里早就装进了于波,再也没有容纳他的空间。
梅宝跟杨俊逸是在流行乐坛认识的朋友。当杨俊逸转学之后,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可万万没有想到,杨俊逸喜欢的居然是“丑小鸭”小雪。就因为爱上杨俊逸,梅宝的一切潇洒都玩不起来了--“小辣妹”变成了“受气小媳妇”。不要说别人,就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居然会变得如此没有出息。
虽然杨俊逸始终不放弃对小雪的追求,小雪还是义无反顾地与于波相知相爱了。这个时候,于波身边又出现了一个季方语。
季方语是于波的儿时玩伴,也是于波父亲的学生,出身富豪之家,长年定居国外。她一回到于波身边,便向于波发起了爱的攻势。季方语不仅得到了一直不接受小雪的于波父亲的支持,更有满足于波音乐梦想的能力。
季方语的一切都令小雪自觉无法与之相比;杨俊逸毫不放松地时时守候在小雪身边;梅宝因为无忘的感情几乎对杨俊逸因爱生恨
于波决定向季方语挑明心里只有小雪,却意外地发现季方语原来已身患绝症,此次回国就是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尽情绽放生命
心地仁厚的于波不露声色地陪着季方语完成最后的“生命游戏”。并不知情的小雪认定于波跟季方语在一起一定会比跟自己在一起幸福,主动退出,做出爱的牺牲。
杨俊逸明知道小雪并不爱自己,但也满足于小雪允许自己爱她
然而,季方主并不是个贪心的人
年轻的爱情犹如水晶--虽然脆弱、易碎,也更晶莹、剔透、纯净、美丽、珍贵。
年轻的爱情犹如水晶--水晶要被利器从粗粝的石料中打磨而出。
年轻的爱情则要经过生活的风雨,从少年混沌的土壤中艰难地成长出来。
今天的爱情来得太容易,来得太多姿多彩,却少了一份执着。而我们的主人公则个个执着,并且因为一份对爱的执着而显得贵重了!
引用一位女作家的话:“我们抬举了爱情,也用爱情抬举了自己和对方。当你被爱上和爱上别人,你不再是一堆血肉和骨头,而是一个盛绽的灵魂。”
--这就是我们的《水晶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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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化作珍珠雨》
一个如珍珠珠般洁白无瑕的女孩,坎坷的恋情,也如珍珠孕育过程般的历经煎熬。八年岁月中,她与三个男人的命运羁绊纠缠,更牵动了四个家庭的悲欢离合。
贝心如,珍珠岛上海鲜屋老板的掌上明珠,邂逅了留美归来的阳光男孩沈礼安,一见钟情,私定终生。
元大集团董事长元魁恩义子元皓勇,精干而霸气,多年痴恋贝心如却得不到佳人芳心,忿而害得她家破人亡,沈礼安也受皓勇枪击坠落悬崖,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心如发现身怀礼安的骨肉,一心寻死时被元魁恩所救,财雄势大却孤寡半生的魁恩,被心如痴情感动,娶她为妻但始终相敬如宾,对心如生下的儿子元皓文视若己出,指定为元大集团继承人,地位反而在元皓勇之上。
八年后,魁恩被仇家杀害,早已脱胎换骨的贝心如,坚拒如影随形的元皓勇,带着复仇的火种赴京,要将负心汉沈礼安烧成灰烬。但她没想到,如今拥有娇妻爱女的名律师沈礼安,八年前因严重脑伤造成失忆,当年珍珠岛上那段美丽的恋情和挚爱的贝心如,都已从他脑海中抹去。
深埋心底八年的怨恨,失去了意义,沈家老少钟爱的独女安岚又罹患末期骨癌,贝心如决定退让了。然而,穷追不舍的元皓勇,发现他呵护备至的元皓文竟是情敌的亲骨肉时,再度陷入发狂的妒恨中,他誓言要毁灭沈礼安一家,并与贝心如玉石俱焚。面对曾经刻骨铭心的恋人,沈礼安的记忆,像被思念的泪水洗涤过般的完全清醒了,他和贝心如再度牵起手,与元皓勇展开一场为爱拼搏的生死较量。
沈礼安搜集元皓勇的多项罪证要将他绳之以法,爱女安岚却意外坠楼身亡,唯一在场的皓文和心如成了谋杀嫌犯,几近崩溃的母亲孙梦雨将她们母子告上法庭,沈礼安不得不挺身而出做了心如的辩护律师,当年一手拆散他们的严父沈志清,气得心脏病发,性命垂危,沈礼安左右为难,这时逃亡在外的元皓勇出现,要替心如向沈家讨回公道……
围绕着贝心如的恩怨情仇,更错综复杂了。
爱到至死不悔的元皓勇,将有什么结局?
心灰意冷的妻子孙梦雨,还会留下来吗?
面对心如和梦雨,一个男人和他的两场初恋,沈礼安要如何抉择?
漫漫情路上,谁和谁,终将走到终点?
青春都市:
《凉生,我么可不可以不忧伤》1—2(3貌似今年出版了)
凉生与姜生是一对同父异母的亲兄妹。惨淡的家境和生存的压力让妹妹姜生彻底的依赖与信任哥哥凉生,并不知不觉堕入了违背伦理道德的情感漩涡中。面对这样的爱情,作者的笔触是那么清丽、淡然,还夹着自嘲与绝望,甚至姜生觉得自己的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笑话……
《淑女本色》※推荐 (太有个性了这三人,让我想去了我们的金三角)
她们是自称淑女的都市女孩儿,三个女人,三种性格。会贪财,会世俗,会虚荣;会装傻,会任性,会耍小心思;有女人的粉红梦,有女人的小聪明,也懂女人的小手段;有爱情,有亲情,也有友情。尝一枚酸酸甜甜的爱情果,体验现代淑女的本“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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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洋溢着青春活力,心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浓浓的爱意,来到大学。可是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出国的林静并没有告诉她任何消息。生性豁达的她,埋藏起自己的爱情,享受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却意外地爱上同学校的陈孝正,板正、自闭而又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的时候又选择了出国放弃了郑微。
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都出现在郑微面前,而工作后的郑微也纠葛在工作、感情甚至阴谋之中。郑微感情的天平,会倾向于哪一个呢?
《原来你还在这里》
苏韵锦: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程铮:我从来没有后悔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的。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家庭背景不同的二人,生活上的差异要彼此分开。而韵锦在分开之后才发觉有了程铮的孩子。个性强的韵锦没有告知程铮。在几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景年知几时》
费尽心思才可以在一起的人,曾经是已经逝去的姐姐的爱人,如刁蛮阿紫一般的叶景知怎么可能忍受那个毒舌“姐夫”一次次辜负自己的真心?好不容易离婚成功之后,却又被一直爱着姐姐的另一个温柔“姐夫”给盯上。为了保护好自己肚子里的“小黄豆”,叶景知不得不与两个无敌“姐夫”开始长期攻坚战。爱情扑朔迷离,误会又以几何级数不断增长,命运也突然给了叶景知一个狠狠地直勾拳。
《千山暮雪》 (“小三”一样有爱情)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要忘记他,已经需要用尽一生。
If you were a teardrop in my eye, for fear of losing you, I would never cry
童雪明白,搁天涯她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俗称“小三”。只是,帷幕背后盘根错节,与生命中的三位男子的纠葛,远比她所料想的复杂。
《我的波塞冬》
她以这一个身份愉快的生活了多年:聪明的海洋地质系大学生,军舰舰长和舞蹈家的女儿,品尝着对一个年轻科学家的爱恋,积攒自己喜爱的石头。
直到这一天她遇到那总是给她带来厄运的美少年。
他究竟是谁?平白无故的到来,从容骄横的在她的生活中翻云覆雨?
她自己又是谁?怎么会跟他有那么多的矛盾关联?
这是一本——前部写实,后部神话,总体浪漫,局部色情,基调欢快的优秀小说作品, 缪娟《迷情太平洋》系列第一季。
《掮客》 ※强烈推荐(每个人心中都一座周小山,他神秘且迷人,欲罢不能!有些人可能不喜欢如此沉重的文笔,但是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很扣人心弦,结局,不小心看哭了,或许有些矫情,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小山!)
又名《残酷的动机》《堕落天使》
26岁的女博士后裘佳宁,年纪轻轻便已功成名就。
成功女人该有的一切:事业、爱情、朋友、名声,她全都有了。
人生似乎再无所求。
然而,周小山的到来,在她的生活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诱惑与背叛,激情与爱情
在英俊男孩周小山和相恋多年的秦斌之间,她陷入尴尬境地。
周小山是真情实意,还是别有所图?
她是情不自禁,还是欲壑难平?
裘佳宁无法控制自己,任由命运像无舵的小船,载着她驶向未知的深处。
《翻译官》※强烈推荐(程家阳很有魅力哦!结局很感人!)
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员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
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
文中不乏激情场景的描写,力透纸背,看后令人感叹“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如此纯粹”。
《匆匆那年》80后必看的文章,仿佛看到了我们的那些青涩年华。
本书通过诙谐的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与生活历程。方茴过去的回忆让人仿佛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在时间跨度长达十年的叙述中有美好的青春校园生活,有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有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的历史事件,有大学时代的颓废迷茫,有工作以后的艰难奋斗,有婚姻生活的现状等等,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是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匆匆那年》一推出即在各大网站受到了追捧,短时间内就突破了百万的点击量,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
《何以笙箫默》※强烈推荐(一出即被奉为经典)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微微一笑很倾城》 ※推荐 (一笑奈何,芦苇微微,亲爱的童鞋们,看完了,估计你肯定特想玩网游,所以来梦幻诛仙,华南二,碧水潭,来找我吧!!!)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
算是以网游为基础吧,男女主人公认识,相恋,走进现实,(网恋啊!)感觉很温馨,没有什么大恶的女配,深情的男配,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但就是让人感到温馨,想笑!
《看完烟火再回去》 ( 能猜到这里的男主是以谁为原型嘛一个不小心,就会喜欢上羽毛球了!!)
据马青后来说,那种感觉叫做幸福。那一瞬间,我血管里血液的温度似乎都提高了好几度。
冷酷英俊的羽毛球王子&才华横溢貌美如花的麻辣女记者。在单细胞VS单细胞的战场上。刀光剑影,电闪雷鸣,野蛮招数,泪花四溅……
折腾出了浪漫无数,被扔进陌生羽毛球界的原足球记者,被往事牵制的羽毛球选手,逃不脱命运安排,遇到生命中的“冤家”,一切即将改变……
这是一个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
《小时代》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迷失北岸》
像是大多数青春一样,明媚的光线照耀着每一个女孩的脸,又单纯又幸福,因为有了爱的指引,传奇在每一刻被创造着,张小树破天荒地考进了重点大学,而不敢告人的秘密是因为她喜欢的男生在这所大学里。单纯而明澈的爱情故事似乎由此拉开了帷幕。是的,这仅仅是个开始。随之闯进来的陈冰冰以极其年轻任性的方式抢走了程开。而跟在张小树身后苦苦追求的江南又把事情进一步复杂化。从此爱情使每个人都迫不得已地掉进了一场追逐赛的旋涡,你追逐我,我追逐他,他追逐她……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世间的人不论谁都是满身风雨的在默默承受。小说描写女主人公林顺为了爱一路追求下来,渐渐蜕变的过程。从“青梅竹马的抛弃”到程敬南的“躲爱”,林顺开始变了,她得不到青梅竹马,又失去了乍然闯入她心灵的程敬南,这些阵痛之后她开始成长,任性的率真和热烈渐化作成熟的坚强和坦然,她坦然面对以新身份出现在她面前的程敬南。主人公因为爱而产生的相互信任。小说传述一个让人心疼到心眼里去的美丽女子,一个爱字,就可以一辈子,执迷不悔,执拗到底,可露出马脚得到英维,英雄离去;得到友情,朋友永逝;得到至爱,让爱死亡。身为母亲的林顺,她的笥格又将怎么发展?
《原来爱情这么伤》
法语系学生唐瑜因家庭破裂,从小一个人在B市寄宿制学校长大,养成了孤僻、坚强的性格。大二的时候,她回N市办理断绝父女关系的手续时,意外发现最好的朋友苏娆有了新男友,为了要同男友在一起,苏娆甚至宁愿放弃学业。唐瑜只好一个人回到学校,却突然得知男友在N市遭遇飞来横祸,不得已,打算靠献身来挽救男朋友,但是却发现带她去的人居然是苏娆的男友孙文晋……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下,唐瑜如何面对苏娆,又将如何处理男友未卜的命运?父亲缘何要同她断绝关系?她和孙文晋之间又将发生什么扯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
《大约是爱》 (相差十岁又怎么样,爱情,要理由吗?年龄是问题吗?只要真爱了的话!)
女主是学美术的女大学生,有个性,脾气直爽,男主是个事业有成的老板总裁,有钱英俊,纵横情场,冷酷无情(这点还是和一般的言情的共同点)不知伤了多少女人的心,甚至为其自杀的也有好几个。男主在他投资的酒吧看到了正在打工的女主产生的兴趣,想用钱让女主臣服,结果女主不鸟他,是男主开始死缠烂打,要让女主屈服,后来不知不觉爱上了女主,被女主吃的死死的,尤其是男主把女主骗进礼堂结婚后被女主吃的死死的,甚至因为女主看到男主接到女人电话后很生气而叫男主跪搓衣板,女主说一男主绝对不敢说二,男主的朋友都笑话男主从以前的风流浪子变成了24孝老公。
《向沙翁致敬》
x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
我们是不是还是深爱着对方
像开始时那样
握着手,就算天快亮
如果……
如果……
可是,人生往往,没有如果。
《只道是年少》
我最欣慰的是看到很多网友对我说:她们在故事里看到了年少的自己,然后她们流泪,哀悼逝去的往昔。既然这个故事曾经让大家找回过一点儿当年的回忆,我就完全满足了,真的。
在此感谢所有为我写过书评的米女,无论长短,我都十分珍惜。
当然还是要特别感谢为我写过长评的几位米女,多谢你们肯为这样一个普通少女的初恋故事动了这么多脑筋,你们不知道,我每篇都要认真看超过十遍呢!有时候看到那些优美的文字,反而比自己写文的时候更加惆怅。
因为那些评里面,有着你们自己的往事,自己的那个他。
这个故事,没有华丽的文笔,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不过都是些小女儿家的淡淡回忆。我想,能打动你们的,不过是那份似成相识的情怀而已。
怪只怪,我们那时太年轻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
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白昼的星光》 (婚后生活,文笔细腻,文很温馨)
容貌尚可、脾气尚可、连头脑也只是尚可的小女子顾且喜,因为一次意外,匆忙嫁给了优秀男人赵苇杭,而后者也是在经历了刻骨铭心的伤痛后,急于在现实中寻找一份没有爱情奢望的婚姻。两人各取所需,各尽本分,相安无事地过着有性无爱的生活。 在“大灰狼”一样的丈夫面前,顾且喜始终扮演着一个的谦卑的、没有骨气的小媳妇形象,可爱、可恨之极。然而,在琐碎的、不经意的家庭生活中,爱在两人之间悄悄萌芽,当两人都深陷其中时,又不得不分手……
《陌上桑青青》
衣香鬓影后的沉黯,攫取闪躲间的申请。
袅袅城边柳,青青陌上桑。本应是一派明媚清新的景象,
却带来一场豪门的是非对错。
她倔犟清冷,他冷漠深沉,
一番猎取一番挣逃,一场沦陷一场厌弃,
纵使逃躲闪避,终却避无可避。
《青城》乐小米
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忠诚的友情,也有最蚀骨的背叛;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传奇的爱情,也有最残忍的别离;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光荣的梦想最坚持的奋斗,也有最脆弱的放弃。
个头矮小、相貌平凡的女生艾天涯、略有些结巴的美女叶灵、被乞丐收养的孤儿海南岛、父亲自小杳无音讯的胡巴,这四个被同学们或孤立或遗忘的少年成为了情比金坚的好朋友。
冷面少年顾朗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艾天涯、叶灵这对好朋友也同时喜欢上了他,机缘巧合之下,叶灵最后成了顾朗的女朋友。家庭的突然变故改变了顾朗的生活轨迹,他在父亲的强迫之下离开了这座城市,在他偷偷返回学校看望叶灵的时候,获悉了叶灵的一个惊天秘密。之后的发展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叶灵自杀了,胡巴被劳动教养,海南岛照顾起了胡巴多病的母亲,主人公艾天涯由一个矮小的女孩子长成了修长美丽的少女。
几年后,艾天涯考入了大学,海南岛在同一座城市做生意,胡巴劳教期满,也回来了。在这里,她们又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遭遇一些新的爱情……某一天,在一个意外的场合他们又遇到了失散多年的顾朗,尘封多年的少年往事再次开启,13岁的那个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苍耳》乐小米
这个长篇小说的原型小A姑娘,小时候不幸被拐卖到偏远山村,后来开始了其命运坎坷、颠簸而又短暂的一生。
故事中主人公许暖(阮阮)命运坎坷、身世凄凉;
她的命运从来不由自己掌控,出生时遭母亲遗弃,6岁被人贩子拐卖至偏远山村。
她如同平凡的苍耳,沉默地跟随,沉默地等待,却终被弃之天涯,再也找不到家;她流落红尘,颠簸辗转,命运却让她沦为一枚棋子,从此,陷入一场爱恨情仇纠葛的漩涡中,谁终能许她一世的温暖?以一个平凡女子的青春、爱情传奇为蓝本,关于“命运”的深入思考和探讨,关于人性的犀利剖析和透视。青春、爱情,一切的一切,都挣不开命运这张网
《危险关系》 (毒枭,泰国,神秘组织~~陆子墨,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刺激得让人浑身战栗,暧昧得让人呼吸急促 飞蛾扑火。 她似飞蛾,他是火。 她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却放出了一个恶魔。 邓初雨,泰国华裔医生。一个午后她莫名被凶残的毒贩绑架成为人质,狼窟之中却出现一个谜一样的男人。这个男人玩世不恭,冷漠,却在发生大爆炸时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素不相识的她。 陆子墨,在泰国卧底数十年。他提着自己的性命游走于鬼门关。在他生命中最为黑暗的时刻,阴差阳错的命运漩涡将那个与他截然不同的女人深深地卷入这份复杂危险的生活。 然而,身份的差异,黑与白对比鲜明的背景似乎注定了他们是两条异面直线,无限接近,却永远也无法交汇。让人几乎没有喘息时间的追杀从两个人相遇开始便如影随形,究竟二人要如何才能在血雨腥风中找到彼此的宁静。
《无法不爱》
阴差阳错,她遇到他;
爱恨交加,她沦陷其中。
这份爱是势力、地位悬殊的对抗,没有胜利,只有情殇。
可是,爱就是爱。
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豆瓣90+分的电视剧清单,方便大家无聊想看剧的时候查看
选择标准:首播日期是2022年,单集时长>15分钟。
先上一下总表,总表按区域区分,区域**按评分最高开始排,先上最新整理的图:
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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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生 第三季剧情介绍:以虚拟小镇坦布里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当地报社的作者,也就是男主角托尼,在妻子死于癌症之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可以说是一个反向治愈的过程了,围绕在男主周围的人个个都生活在低谷里,出口成脏,喜欢说狠话,但是却总能作善事救他人,因为拯救他人就是拯救自己,可以尽情的嘲笑自己,嘲笑困境,因为这也算是一种反抗。
我印象最深的是哪里呢?在最后的秋景里,狗消失了,人也消失了,他独自老去,带着对亡妻的无尽思恋。
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剧情介绍:在20世纪50年代,纽约客米琪麦瑟尔是一个25岁的犹太女子,精明,阳光,充满活力,可爱,她给自己的生活做出了规划:上大学,结婚,生两三个孩子,然后在优雅的曼哈顿公寓中提供赎罪日晚餐,她的丈夫突然在某日离开他了,毫无预警的她,只能尽快的想出新的出路
MrsMaisel从低谷中走出,穿着纯色的长款大衣,踩着精美漂亮的高跟鞋,迈着小碎步踏入下一场表演。她对生活充满希望,努力让自己更好的态度总能击中我。
绝望写手 第二季剧情介绍:拉斯维加斯的传奇女凯欣得为了开拓年轻观众市场,经纪人就给她找来一位可以帮助她更新表演素材的人。一位有才华,年仅二十五岁的年轻人。两个人逐渐成为彼此的良师益友。
这部**可以说是一部少女成长记,两师徒之间的类似情人,类似母女的瞬间特别的让人感动,两代女性心心相惜,在互相经历中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你不喜欢男人,你也不喜欢女人,你只是个自恋狂
我觉得这句话真的是太精辟了。
《汉尼拔》读书笔记>>>
我觉得爱神正酣畅,
此刻她手里捧着我的心,
臂弯里,
还睡着我轻纱笼罩的情人。
他唤醒她,
她颤抖着驯服地从他手上吃下我燃烧的心。
我望着爱神离开,
满脸泪痕。
读完《沉默的羔羊》的几天后,立马埋头到《汉尼拔》里去了。原本以为这本书是彻彻底底的惊悚骇人的暴力美学类型,想不到,悬疑恐怖里掺杂的血色浪漫,让我颇为心动。
—— Clarice,你曾经想过吗为什么非利士人不了解你因为你是参孙的谜语的答案,你是狮子里的蜜。
莱克托·汉尼拔在《红龙》和《沉默的羔羊》里充当了一个不是主角但是永远比之更有存在感的配角后,《汉尼拔》里面终于不负众望成为无可取代的主角地位。这本书故事开始时间是,莱克托博士逃走后的第七年,史达琳被当局弃之不顾,莱克托寄信以表关心,然后,一系列的事情由此展开……
史达琳在这七年内,勇敢正义仍旧是她为人处世的准则,不通人情世故也同样是她的准则,前者与后者的紧密结合使她始终只能是个特工,而无法顺利进入行为科学部。七年前的野牛比尔事件让史达琳一跃成为瞩目之星,遭来同行的嫉妒,而正派作风也使得她过的并不如鱼得水。在最近的一次执行任务中,她因为被人误解不顾婴儿生命开枪打死女性毒贩而招来唾沫和舆论压力,而真相是,史达琳只是为了保命,且完全没有伤害到毒贩的婴儿,甚至用水清洗婴儿身体,害怕患有艾滋病的毒贩母亲的血会使婴儿感染。没有人听她的解释,媒体只为能有夺人眼球的新闻,联邦人员只想史达琳为此背锅,而民众对此也只是看热闹的心态。无人去纠察媒体的无良,联邦的官僚腐败,这些恶意的误解一步步逼着史达琳,逼着她对于自己曾想终身奋斗的事业产生了怀疑和失望。
而这时,七年里一直逍遥法外的莱克托·汉尼拔在意大利弗罗伦萨当上了馆长,他沉醉于这里,那些散发着中世纪光泽的书籍和画作,是那样的适合他。
可同样的,那个人,也一直萦绕在他的心中,看到她在承受的责难,他终究不落忍,冒险写信鼓励她,这也由此打破了看似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平静。信中的一段文字是,
你是个战士,Clarice,敌人死了,婴儿却安然无恙。你是个战士。
毫无疑问,莱克托博士对于史达琳来说,非常特别,他洞悉了她心底最深埋的秘密,他一边玩耍她也一边帮助她。他有着高雅的品味,不屑于撒谎,厌恶无礼和粗鲁,当然,还有绝对不能忽视的一点是,汉尼拔是个食人恶魔。
自从他的祷告(不要杀死米沙)只部分灵验之后,汉尼拔·莱克托便再也不把神明放在心上。他只觉得自己那区区的捕食行为在上帝的伟业面前苍白无力。从反讽的意义看来,上帝的伟业的确是旷世无匹,上帝的暴戾也是罄竹难书
恶贯满盈的散发着迷人气质的莱克托博士,坚强勇敢的频遭冷遇的史达琳特工,这设定很酷。
在起初,他之于史达琳或许还不是情爱对象,但他们之间的特殊情感,却也带着情人般的隐秘,从《羔羊》里两人指尖的心动接触,就可探寻一二。
虽然是看《羔羊》就已经默默埋葬下的期待,可我确实一点也不敢确定他们会产生感情,毕竟莱克托心思极难琢磨,而且他是个恶魔。高尚的品质和恶贯满盈在他身上完美的结合。也许他只是把史达琳当作一个有点兴趣的女人,无关多少风月,只是有趣。而史达琳呢?正直是它绝对不会抛弃的一部分,遗传自父亲,可以说是与生俱来。莱克托尽管在她心里无人可替代,但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不会让自己接受莱克托的。
而后来,莱克托和史达琳的感情走向就像猫和老鼠的游戏过程,很有意思。
在《汉尼拔》里,莱克托给史达琳的那些信件和画作,都让我有一种在调情的错觉。莱克托显然是不会伤害史达琳的,这一点联邦当局清楚,梅森也清楚,史达琳自然早就感觉出来了的。毕竟早在初次见面后,莱克托就杀死了对史达琳有粗鲁行为的犯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无疑成为了莱克托博士的弱点,梅森正是利用这一点抓住了他,险些让莱克托丧命于此。而是谁救了他呢?是史达琳。
看到书中莱克托给史达琳送生日贺礼,散落在地上的条子上写到:
生日快乐,Clarice。
我心不禁一滞,我感觉如何?我为莱克托的生死而担心,我怕可恨无耻的梅森会折磨死他,我也为这份心意而颤动,他是冒险来为她送礼,也因此第一次被抓,七年前逃出大牢之后。这都是源于对一个女人的迷恋和喜欢。我承认我对于他们俩的感情是喜欢的,期待的,肯定的。所以,当史达琳不顾一切只身前往梅森庄园解救莱克托时,我心情是激动和兴奋。
而最后,两个人逃出来之后,莱克托为史达琳做了催眠和心理治疗,解放了史达琳的内心的恋父情结和对于克伦德勒的仇恨,这些困扰得以治愈。当史达琳和莱克托一起吃下克伦德勒的脑子和让莱克托亲吻她乳房时,我就明白了,史达琳改变了,是一个真正拥有情爱的女人了。我承认,我在看到这一段时,无法压抑住内心的震惊,她居然吃人脑?居然·····我甚至怀疑史达临是不是被控制了,在看了书籍译者前言后,才明白,作者托马斯·哈里斯把心理治疗和催眠作用夸大了,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史达琳仿佛脱胎换骨一般,成为了莱克托的恋人。
我个人是认为,史达琳还是史达琳,并没有魔怔,她只是被联邦局里的人逼的走投无路,使得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从而也唤醒了自己的妇女意识,也接受了莱克托。尽管这种转变看起来来的有些突兀和玄妙,可仔细察看她对于莱克托的感觉,也是情理之中。还有,在书的结尾,史达琳在一年后给好朋友兼室友的马普送去了友谊的戒指,写道:
亲爱的Adailiya,我很好,比好还好。别找我。我爱你。抱歉叫你受了惊。看完烧掉。Starling。
可见,史达琳并不是失忆了,也不是全然抛弃了那个最原本的自己,她仍旧怀着感恩和善良,只是与联邦与司法分道扬镳了。
莱克托和史达琳的结合,敞开了史达琳的心房,也治愈了莱克托对于妹妹米沙的心结,
有时候莱克托博士故意把一个茶杯摔碎在地上,碎片并没有复合,这时他感到满意。他已有好几个月没有梦见米沙了。
他们在一起,是那样不可思议般的契合,那么,抛去所有的道德理论,他们就是天作之合。
这本书,带给我最为心动的就是莱克托和史达琳的爱情,别致,迷幻,血色浪漫。
因为《沉默的羔羊》与《汉尼拔》的时间跨度是七年,所以前一本书里的主要人物在后一本里出现之时,年岁带来的改变不言而喻。
克劳福德的苍老最让我不忍心,英雄迟暮,总是悲凉的吧。
还记得《羔羊》里冷静沉着的他,笔挺的统一制服也穿的俊朗凛然,永远不会惊慌失措。克劳福德这位受人敬仰的联邦处长是正义的代表人物,可也正是因为他不阿谀奉承,所以尽管能力出色却不能当上局长。所幸,克劳福德对于权势并不在乎,也对官僚嗤之以鼻。同时,他还是一个非常专情的人,面对史达琳没有起任何不轨的心思,努力的去培养着史达琳成为一名出色的联邦人员。对于生病的妻子,悉心照顾着,妻子死后,也未曾放下过。从《羔羊》里的神采奕奕到《汉尼拔》的落寞消沉,这位出色的特工,已然在局里耗尽了最好的自己,安然的离开了。
无力改变顽固不化的联邦脏污,唯有保持自身的廉洁正直,也算是对职业生涯和生命追求的告慰。
约翰·布里格姆的意外死亡在故事开篇就已写明,想起这位曾经向史达琳隐晦示爱的特工,觉得甚是惋惜。
布里格姆曾经向她温和地提出过一种要求,她没有同意,然后他问她他俩是否能成为朋友,他是认真的,她表示同意,她也是认真的。
史达琳之所以没有接受布里格姆,就是因为她内心深处是像尊敬和迷恋父亲一般的对待他的,她觉得自己是在**,是不耻的,不能接受的。史达琳对于他的死是非常难过的。作为读者的我,也同样感受。
梅森·韦尔热是《汉尼拔》里绝对的招人厌恶的大反派,他强奸了自己的亲妹妹,猥亵儿童,性虐待····即使他被莱克托割下了脸,算是个受害者,但他自己本身就并非善类。如果说莱克托的恶来自于他爱好吃人,并且已然发展成了像普通人基本的主食习惯,那么梅森的恶就是无比低俗和使人唾弃的。所以,尽管食人魔莱克托·汉尼拔是十恶不赦的,但他自身另外存在的高贵的品质和迷人的魅力,已经是对于这个人设的“洗白”。况且,品质与魅力不是伪装的,而是自然的原有的,显然,“洗白”异常成功。反观梅森,实在觉得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人们对于精致高贵的东西,有着天然的迷恋和喜欢,而对于丑恶低端,也有着共识般的反感。
克伦德勒是官僚主义和欲望贪婪的代表,他常年来对史达琳洒毒汁和使用各种阴暗的小技俩,以此满足可笑的报复心理和嫉妒。为了得到金钱地位,出卖了联邦职员的底线,卖情报给梅森,陷害史达琳逼莱克托现身。最后的结局自然是可以想见的,他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汉尼拔》比之《沉默的羔羊》,悬疑色彩的确显得更为薄弱一些,加上**改编也差距太大,使得这本书以悬疑惊悚来标榜出售,销量方面占下风也是情理之中的了。可作为以莱克托·汉尼拔为主角的续集之作,没有以恶心暴力的血腥场面博取眼球,也没有草率收尾,而是加入了更多的心理分析和人物上的交流,虽然带有荒诞和玄妙,可也达到了相当好的气氛。作者哈里斯的用心可见一斑。
《羔羊》里莱克托和史达琳暗涌般的情愫使我心痒痒的,而在《汉尼拔》里得到了完美的后续观感,很满意,这种不寻常的结合也是深得我心。
现在,趁着他们在大阳台上跳舞,我们赶快走吧——聪明的巴尼已离开了城市,我们必须学他的样。他们俩无论谁发现了,我们都会有致命的危险。
我们只能知道那么多而活着。
最近有什么好看的**?
回答:
举例,比如,
1,肖央,谭卓,陈冲主演的《误杀》、
2,《被光抓走的人》、
3,《星球大战者9:天行者崛起》、
4,《只有芸知道》,黄轩主演的
5,《长安道》
建议,每个人审美不同,请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去选择观看,
资本的浪潮吞噬的不仅仅是爱丁堡的那一群瘾君子还有太阳旗下的黑帮。
《极恶非道》从开片的全员恶人到去年上映的最终章,三部**始终都是围绕着黑帮**永恒的主题展开故事的那就是——以下犯上,权利更迭,成功上位。可是这位酷似帮派分子的相声演员的**缺从来没人失望过。
“我也要做持刀人”
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喊道我也要做持刀人,而片中北野武饰演的大友自始至终都有着做刀的觉悟但他的持刀人是道义,这也是黑帮**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尤其在亚洲黑帮**里,可惜的是道义在黑帮世界永远只是一块敲门砖做不了顶梁柱,当然这里得除去《古惑仔》。作为这么一位有操守有道义的帮派分子唯一的晋升资本就是干活漂亮。干活?就是杀人喽,北野武从来都是暴力美学大师,干脆利落透着凶狠相对于昆丁看的见的“血色浪漫”来说北野武的是看不见的压抑残忍。比如在杀池元时充满张力的铺垫,意料之中的一掌让其咬舌,杀水野用的高速汽车式的绞刑无一不让人心颤。权利的博弈从来也不是埋头苦干之人的主场,**最终以大友入狱跟随大友并和大友有同样信仰的手足死亡落幕。大友组的会计石原,因会英语,懂期货,玩金融凭借出色的赚钱能力且出卖大友成功上位,成为山王会的二当家。
“失意者联盟的舍生取义”
第二部全员恶人 完结,这是三部里最为写实的一部,北野武收起了一贯的理想主义所以你很难定义这部**是复仇还是猫鼠游戏。警察的大力介入成为本片的唯一驱动反而出狱后的大友此刻已萌生退意,在与警察的角力中第一部中的小角色牧村成了焦点此刻的大友已然不再是以黑道的身份出现更像是任侠或者是浪人,牧村也是郁郁不得志的实干派用《大佬》中寺岛进的方式将游离的大友拉回正轨。所以看似复仇的背后更多的是老派黑帮分子对自己信仰的一种恪守。正如大友对操盘手警察片冈所说的“就算是无赖,也有自己的原则”。
**的最终以大友为首的复仇者因搭上大帮会花菱会而成功覆灭山王会,作为大友的追随者牧村成为片冈诱捕大友的诱饵,只能做只糊涂鬼。另外,本片中的花菱会成员的关西口音听着实在是过瘾。
“与卑劣者同行的勇士”
第三部北野武像是对自己以前所拍的黑帮**的一个混缩,从开镜的济州岛垂钓到后来带着市川杀戮花菱会成员或多或少都有《大佬》《鸣奏曲》的意思。经过前两部的铺垫本片的故事脉络并不复杂,正真值得玩味的是一些细节。花菱会大当家议员野村讨厌关西腔,花田向张先生道歉强调保住自己的指头,繁田一意打击黑帮势力最终辞职,五味白山这两个失败的黑社会上演反目上位。而且本片的暴力表现方式也不同于前两部不再是刀刀毙命枪枪要害,多了一丝诙谐的同时依旧不减残忍与恐怖。比如将村野用轮胎爆头,给花田塞的爆炸口球。而当大友与市川架着冲锋枪射杀花菱会成员时让人感觉的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日本黑帮**,更像是欧美风的《疤面煞星》或者麦德林的毒贩,直至大友的最后一枪传统的任侠将票根塞到你手里然后落幕。
纵观三部,卑劣者无耻上位最终天道轮回,贪婪者难取难舍最终命丧黄泉,背叛者道义不分最终义士手刃,义士者不辨菽麦棋子搏命。
极恶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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