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的结局是 晓白和袁军结婚了 中间因为梦中叫了钟跃民的名字和袁军闹过离婚,但是最终和袁军和好。秦岭和那个老板去了美国 钟跃民和高悦结婚了 感情也不错 但是钟跃民还是经常保持一种在路上的状态,全书以钟跃民在西藏给高悦写信,高悦奔赴西藏给他送钱为结尾。
电视剧上的结局是 晓白和张海洋结婚 秦岭和那个老板去了美国,钟跃民和高悦结婚,其他的基本相同。
提起都梁的小说《血色浪漫》你会想起谁?
钟跃民?秦岭?高玥?袁军?这几乎是我喜欢的人物的排名。
但是,我想我多年以后依然清楚记得的,恐怕不是他们。刚合上书,我喜欢他们,但最给我触动的是一个出场就象征悲剧结局的小人物:这名字挺怪,本来是满囤,一姓吴就完了,吴满囤就成了不满囤。吴满囤,无满囤,不满囤,出场就象征了一个不完美的结局。
我不喜欢主角,并非意指钟跃民,而是不喜欢所有书中主角这个角色。我也承认,对于某个具体的主角,我确实有非常喜欢的,钟跃民就是,也许之后我会谈及钟跃民,他是种人生态度,我现在也正在尝试他所带给我的。但今天,我们只谈吴满囤。
吴满囤是太小一个角色了,仅仅出现几个章节就匆匆告别,牺牲在一个漆黑的坑道口。
他从钟跃民参军开始登场,以一个呆傻的山村汉子形象,没读过书,没有学识,没见过世面,没有不凡的经历,甚至可能在参军之前压根没离开过镇子。梦想?如果提干留在部队算是的话。
初登场他是一个受欺负者的形象,钟跃民来之前被张海洋欺负,来了之后被两人一起欺负。为什么?他为什么被欺负?热心?憨厚?淳朴?老实?班里的坏孩子总爱欺负那些胖胖的老实孩子?是,都是,但不核心。真正导致吴满囤被钟张二人欺负的核心原因有二:孝、义。
吴满囤的梦想是提干,这个梦想几乎是钟跃民的反面,钟跃民自由,无拘无束,重体验轻结果,想起来煎饼摊子都能干。全书只有秦岭和他类似,再找半个恐怕就是被宁伟重伤的"锤子",秦岭只是想,并没能做到,"锤子"只不过是不计划的贪图享受罢了。对比起来,满囤的梦想在《血色浪漫》中可谓"庸俗"之极,整一本书,除了钟跃民谁又不是呢?他们生活不一样,任何人都不可能要求贫困山区出来的满囤和钟跃民一样游戏人生,毕竟钟跃民父亲位居"副部",衣食无忧,每天想的是不是养家,而是为人民多做贡献,母亲早逝,无兄弟姐妹,没有成家。更遑论那些 "高干子弟"亦大多流俗。
满囤的梦想切切实实来自生活,原文这样描述:
为什么有提干的梦想?吃野菜糊糊吃怕了;爹娘和弟妹们日后也有个盼头。
所以为什么被欺负?孝。因为孝,所以想家里好起来;想家里好起来,就需要留部队;要留部队,就需要提干;要提干,就必须好好表现;怎么好好表现,帮助战友是一个好机会。所以满囤心甘情愿被所有人欺负,而不巧,此时的钟张二人多多少少有点浑蛋。
其二呢?义。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山村兵,初到军营,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力来交际,但其实并没有得到大家的尊重。这个时候,钟张两人主动同他结拜,这对于一个淳朴的农村人来说是一种认可,他那单纯的心思绝想不到有人同他结拜就只为了自己可以不用整理内务。为了这份"虚假"的兄弟情谊,他甚至不觉得自己被欺负。
这点上,钟张二人尤其浑蛋。当然,作家可能是基于他们在整个故事里的成长考虑,时间前后,他们两人在"义"上有本质的升华。钟跃民参军后,为了能欺负满囤,拉着他拜把子,原文这样表述:"张海洋亲热的把手搭在满囤的肩上""钟跃民作出真诚状"作出!可见从一开始拜把子就是欺负人的手段之一。反观满囤,"有些受宠若惊:两位兄弟这么看的起俺,从今往后要是有啥要哥哥办的事,兄弟们尽管开口,俺要不干,就操俺十八辈祖宗。";"激动的浑身乱摸",找什么?找钱,买酒,"不喝血酒不算数"。两个骗子碰到个真诚的人,所以欺负人的心安理得,被欺负的甘之若饴。
为此,我讨厌钟跃民。一个"顽主",江湖义气最重要,他却用江湖义气巧施骗局,就为了有个人能帮自己整理内务。幸而在大事上,钟跃民不失义气。
我写满囤,是因为他是个孝义之人,在汉代,这也许够得上被推举为官。其结果呢,或者说,这段感情真正的开端呢?钟张二人偷鸡被查,指导员以退伍为挟,满囤告密。进而引出我最讨厌钟的部分,为报仇、钟施巧计,张善斗、吴伤入院。
分析这一段故事,吴讲义气吗?讲,指导员连连发问满囤都没有出卖钟张两人。不讲,可最终还是告密了。讲不讲?
回头看血酒。张海洋:大哥啊,部队里可不许拜把子……。"满囤拼命点头:"俺懂,这事俺烂在肚子里也不说。……"满囤的梦想是在部队好好干,不犯错误,留在部队,进而让父母和弟妹们有所依靠,但还是违背了军队的规矩,结了兄弟。结拜这件事对单纯的满囤不仅仅意味着兄弟义气,也意味着别人的认可,意味着他不再被孤立在军队之外了,开始真正的进入军队了,开始成为部队的一部分了,这对满囤有特殊的意义。满囤对此怀有感激,并回报了钟张的认可。这段描写意味着满囤对兄弟义气的重视一定程度上超过部队的规矩。
又为什么最终告密?讲义气与否其实不是本质的问题,本质是:孝义之争。
我这样解答满囤的孝义之争,从自己的角度看,义为先,但家人大过自己。
在满囤的故事最后,原文这样写:
"他没有犹豫,一个箭步就钟上去"面对生死,满囤并不畏惧。"他感到一种强烈的恐惧"因为想到自己被俘虏可能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满囤感受到了恐惧。"他感到一阵欣慰"因为自己没有给家里人带来可能会出现的伤害,他觉得自己回报了家里。短短几段里,有满囤的生死,和至少三次情绪变化。仔细看这部分,满囤想到被俘虏的时候,想到的不是可能受到的折磨,他想到的是作为俘虏被解救回来情况,其实是蕴含了生的希望的,只不过这生的希望可能附带着给家里人的伤害,顾不及了。因死亡而欣喜。
归根到底,致使满囤死亡的是战争。此外,说"孝"并不合适,用责任感吧,对一家老小的责任感,这责任感让满囤放弃了生的希望,不想连累家里让他选择了死亡。家人大过自己。一个为了家里人的幸福连自己命都可以不要的人,在面临危害家里人的后果之时,选择出卖朋友算不义吗?如果算的话,朋友也就失去了朋友的意义。
满囤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生出个极其简单的问题:人不都应该为自己活,为什么对满囤来说,家人大过自己?
答案也很简单:日子太苦了,苦日子里父亲又给了太多恩惠,就像在举目无亲的军队钟跃民、张海洋给到的友情一样。他懂得感恩,重感情,有责任感。他几乎成为父亲与全家唯一的希望啊!
能成为别人的希望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血色浪漫的核心在于:钟跃民的游戏人生,无拘无束,对得起并不需要他对得起的朋友,却对所有需要他负责任的人不负责任。
满囤呢?完全相反,苦难一生,受制于改善家庭生活的愿望,对不起并不需要他对得起的朋友,对所有需要他负责任的人负责任。
这样看,满囤可以算是全书的大反派了吧。
钟跃民冲击我,满囤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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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人惠特曼《我自己的歌》
1、《我自己的歌》原文如下:
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 我所讲的一切,将对你们也一样适合, 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
我邀了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闲游, 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
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 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 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 我现在是三十七岁了,身体完全健康, 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教条和学派且暂时搁开, 退后一步,满足于现在它们所已给我的一切, 但绝不能把它们全遗忘, 不论是善是恶,我将随意之所及, 毫无顾忌,以一种原始的活力述说自然。
2、作者介绍: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年5月31日-1892年3月26日),生于纽约州长岛,他是美国著名诗人、人文主义者,他创造了诗歌的自由体(Free Verse),其代表作品是诗集《草叶集》。
诗人。1819年5月31日出生于长岛。父亲务农,因家贫迁居布鲁克林,以木工为业,承建房屋;他对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和民主思想家潘恩的作品很感兴趣,这使惠特曼也深受影响。惠特曼曾在公立学校求学,任过乡村教师;童年时还当过信差,学过排字。后来在报馆工作,又成为编辑。他喜欢游荡、冥想,喜欢大自然的美景;但是他更喜欢城市和大街小巷,喜欢歌剧、舞蹈、演讲术,喜欢阅读荷马、希腊悲剧以及但丁、莎士比亚的作品。1846年2月至1848年1月任《布鲁克林之鹰》的编辑。1848年去新奥尔良编辑报纸,不久回到布鲁克林。此后的五、六年中,他帮助年迈的父亲承建房屋,经营小书店、小印刷厂,自由散漫,随意游荡;与少年时一样,尽情地和船夫、领航员、马车夫、机械工、渔夫、杂工等结交朋友。
2000年1月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亮剑》,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描写了中国从抗战时代到十年文革期间的军政变化。同名电视连续剧由海润影视传播公司拍摄。2001年12月发表26集电视连续剧剧本《血色浪漫》,讲的是几个历经文革的北京青年的故事。由润亚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拍摄为电视剧《梦开始的地方》,后又拍摄为同名电视剧。长篇小说《血色浪漫》则在2004年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05年10月其长篇小说被拍摄为同名电视剧,在同年首播,并得到一致好评。2006年4月,其耗费三年心血的长篇小说《狼烟北平》再次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年4月,都梁编剧的第三部电视剧力作《我是太阳》在黑龙江威虎山低调开机,《我是太阳》改编自作家邓一光的同名小说。 长篇历史小说《荣宝斋》,描绘了老北京琉璃厂一带上至权贵巨贾、下至贩夫走卒的社会各层人等的生活。除荣宝斋的几代东家和掌柜外,琉璃厂一带整日遛鸟逗虫的八旗子弟、江湖上赶马帮的绿林好汉、远赴中国的俄国绅士、传说中的江洋大盗、筹划刺杀的革命党人,以及王国维、张大千、罗振玉、汪精卫等历史名人也在小说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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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宅男穿越成了李奎勇。既然是《血色浪漫》的世界,怎么着也得跟钟跃民一样潇洒走一回不是?意外的是:家住进禽兽满地走的四合院,邻居还叫何雨柱?一家八口嗷嗷待哺,是顺柱哥两斤棒子面儿救济一下,还是偷许大茂家的老母鸡呢……《血色浪漫》的世界,乱入《情满四合院》、《士兵突击》、《芳华》……人生何处不相逢?
两个人小时候就认识。
《血色浪漫》描述了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一代年轻人成长的故事。
宁伟,1959年左右生人,与钟跃民的第一次见面认识是在第三集,一个小混蛋带人到大院挑衅,小宁伟的兄弟被小混蛋捅了一刀,还被抢去了将校呢大衣。钟跃民闻讯赶到大院,背起宁伟的兄弟直奔医院但为时已晚。张海洋约黎援朝商议对付小混蛋的办法,钟跃民带来了小宁伟,他们决心为民除害,决定在天桥剧场看演出时堵住小混蛋。
后来和钟跃民关系不错,成了钟跃民的一个小弟弟。后来又去当了兵,本该提干长期留军队的,却因为好心帮助被男人打的女人,谁知人家是两口子,他打伤了那男的,女人不依不饶,最后提干的事黄了不说还得离开部队。后来又被骗入狱,越狱后成为了一个心狠手黑的杀手,与全国人民为敌,最后,死在了钟跃民面前。
这个人物是作者浓墨重彩描写的一个不同于主要男配角的人物,他的笔墨主要集中在中后段。虽然出场时间不长,但是他的人物形象的立体丰满程度在全书中甚至仅次于钟跃民,最后作者给了他一个悲情的结尾。宁伟的一生,体现了命运对人生的捉弄(转业事件和锤子事件),体现了底层人物之间的卑微感情的珍贵(宁伟和姗姗),体现了一个人逐渐走上疯狂的末路仍然放不下情义(对钟跃民和珊珊)。
宁伟因为失手伤人被复员了。
具体剧情介绍:钟跃民想转业,宁伟却死不愿离开部队,可他在操练前进城给母亲买土特产的路上,路见不平失手伤人,一脚踢伤了人家3根肋骨。钟跃民为保宁伟留在部队和贺主任闹翻了,但宁伟还是复员了。
军队不放钟跃民,他当了副营长、营长、军区直属特种侦察大队大队长,可钟跃民放弃进修军官学院名额,坚决要求转业,张海洋也动摇了,参加完国庆35周年大阅兵后二人复员了。
去安置办的路上,二人商量着当刑警,到了安置办,钟跃民跟工作人员吵了一架。在煎饼摊上钟跃民邂逅了女复员兵高玥,钟跃民异想天开跟她合伙开煎饼摊。
扩展资料
《血色浪漫》主要角色:
1,钟跃民
1948年-1950年左右生人,过去时空大抵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属于这个时期里经历丰富的一群人,混过街刷过夜插过队当过兵进过炮局,人义气,有一群朋友,泰岳饭店的老板。育英学校六八的。
2,周晓白
1951年左右生人,大院的孩子,气质应该比较超群,高傲。过去时空在十七岁左右。精明干练,绝对不傻,眼睛里没有一点呆气,起码看起来是这样。跟男孩说翻脸就翻脸,假装范儿特正不容易骗上床的那路姑娘,喜欢古典音乐,号称特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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