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的简介及影响作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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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及影响  济慈创作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接着又写了许多优秀的十四行诗,他的这些早期诗作收集在1817年3月出版的第一本《诗集》中。次年,他根据古希腊神话写成的《安迪密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构架宏大,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 1818年到1820年,是济慈诗歌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海伯利安》等著名长诗,最脍炙人口的《夜莺颂》《希腊古翁颂》《秋颂》等名篇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写成的。 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生平只有25岁,但其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1821年2月23日,他客死罗马,安葬在英国新教徒公墓,年仅二十五岁。……如果天以借年,他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是难以逆料的。但是人们公认,当他二十四岁停笔时,他对诗坛的贡献已大大超越了同一年龄的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 “在英国的大诗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比济慈的出身更为卑微。” (BY《济慈诗选》序/屠岸) 注:济慈以及其诸多诗作,曾经在著名的科幻作品系列《海伯利安》中被提及。 济慈特指约翰济慈,(John Keats),其他“Keats”译为“基茨”。

一种文学艺术的基本创作方法和风格,与现实主义同为文学艺术史上的两大主要思潮。浪漫主义(英语romantic)一词源出南欧一些古罗马省府的语言和文学。这些地区的不同方言原系拉丁语和当地方言混杂而成,后来发展成罗曼系语言(the Romance languages)。在 11~12世纪 , 大量地方语言文学中的传奇故事和民谣就是用罗曼系语言写成的。这些作品着重描写中世纪骑士的神奇事迹、侠义气概及其神秘非凡,具有这类特点的故事后来逐渐称为romance ,即骑士故事或传奇故事。浪漫主义思潮在文学、美术、建筑、音乐等艺术领域都有所体现。

作为创作方法和风格,浪漫主义在表现现实上,强调主观与主体性,侧重表现理想世界,把情感和想象提到创作的首位,常用热情奔放的语言、超越现实的想象和夸张的手法塑造理想中的形象。古今中外的文艺创作自始就有这种特色。如中国屈原、李白的诗歌和吴承恩的小说《西游记》,德国的歌德和席勒、法国的雨果和乔治·桑、英国的拜伦和雪莱等人的作品中都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特色。

作为文艺思潮,浪漫主义产生并风行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欧洲。其时正值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资产阶级处于上升时期,要求个性解放和感情自由,在政治上反抗封建主义的统治,在文学艺术上反对古典主义的束缚。为适应这样的需要,浪漫主义思潮应运而生。

浪漫主义文学 浪漫主义精神最先出现在文学中。在法国,浪漫主义的先驱者是卢梭,他宣扬感情至上和人的本性善良。一批作家响应他的“回归自然”的口号,在创作中抒发对大自然的感受,描绘大自然的魅力,抒发对美好事物 、自由理想和乡土的热爱追求和依恋。法国早期浪漫主义的代表是夏多布里昂。他的创作缅怀过去的理想,宣扬宗教的威力,表现出浓厚的消极思想与情绪。1800年斯塔尔夫人发表了著作《论文学》,介绍了她对浪漫主义的观点。在这部著作和另一部著作《论德国》中,她提出了浪漫主义民族主义的问题,奠定了法国浪漫主义的理论基础。雨果的《克伦威尔》序言和《爱尔那尼》一剧的上演成功,标志着浪漫主义对古典主义的胜利。雨果的作品气势恢宏,具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表现了对中下层人民群众的深厚同情,是法国也是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杰作。乔治·桑表现空想社会主义理想,揭露金钱万能罪恶的小说在法国浪漫主义文学中也属优秀作品。然而,严格地说,浪漫主义还是起源于德国和英国。浪漫主义最早的主要表现是德国的狂飙突进时期。施莱格尔兄弟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中成为德国浪漫主义的领袖。施莱格尔兄弟编辑的刊物《雅典娜神殿》,在推动浪漫主义运动的宣传和理论建设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被称为耶拿派浪漫主义。他们要求个性解放,主张创作自由,提出打破各门艺术界限。但他们的浪漫主义理论带有浓厚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宗教神秘主义色彩。德国浪漫主义的另一个派别是海德堡派 。代表人物有阿尔尼姆、布伦坦诺和格林兄弟等人,重视民间文学,深入民间收集民歌和童话,对浪漫主义文学发展起过积极作用。此外,霍夫曼、荷尔德林、海涅、歌德、席勒等人的创作也在德国浪漫主义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英国浪漫主义的主要代表是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骚塞 。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再版序言中把诗歌看作“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这篇序言后来成为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宣言。19世纪初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是拜伦、雪莱和济慈等人。他们抨击封建教会势力,表现出争取自由和进步的民主倾向,在艺术上发展和丰富了浪漫主义诗歌的形式和格律。小说中的代表司各特善于把历史事件和大胆想象有机结合起来,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画面。在西欧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和推动下,19世纪初俄国诗人茹科夫斯基打破古典主义规范 ,创作了许多优美的抒情诗和叙事诗,对俄国浪漫主义的兴起起了重要作用。十二月党诗人和普希金、莱蒙托夫的早期浪漫主义创作,充满了革命激情,讴歌反专制、争自由的思想,是俄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卓越代表。东欧浪漫主义文学以波兰革命诗人A密茨凯维奇和匈牙利革命诗人S裴多菲为代表 ,他们的创作具有鲜明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浓郁的民族特色。19世纪中期以后,欧洲的浪漫主义文学逐步被现实主义文学所取代。

浪漫主义美术 18世纪60~70年代,一些在罗马的画家曾在新古典主义艺术的严格学院主义原则范围以外探索各种可能的途径。其中瑞士人亨利·富塞利以其所画奇怪异常而最为突出,其《梦魔》一画着重刻画了思想的非理性方面的力量。英国画家和诗人布莱克在基督教神话的基础上,发展了他自己精心构制的宇宙论,他的水彩画技巧精美绝伦。在后来一代的画家中康斯特布尔和泰纳把水彩画技法的鲜艳性和油彩结合使用。康斯特布尔画英国乡村景色,探索了大气的光和色的复杂性。泰纳发挥了光的自然效果,创造出有动力感的构图,使观众如历其境,似乎在随画面一起游动。在德国,风景画家龙格力图以象征手法把个人的心灵气质描绘为普通的自然灵性的一部分。弗里德里希是虔诚的宗教徒 ,他以高入云霄的一棵孤树或十字架之类形象来暗示自然和心灵的可敬可畏。在法国,采用历史和文学题材的主要浪漫主义画家是德拉克洛瓦。除在色彩和光方面进行实验外,他以雄健的笔力表现了他的感情。异国的主题,特别是北非沙漠的游牧生活使他着迷。其热情洋溢地描绘动物生活的作品 ,反映了他和热里柯相似的兴趣,后者在选择当代事件作为创作题材方面很有革命性。

浪漫主义建筑 浪漫主义在建筑上表现为追求超尘脱俗的趣味和异国情调 。 18世纪60年代~19 世纪30年代是浪漫主义建筑发展的第一阶段,又称先浪漫主义。出现了中世纪城堡式的府邸,甚至东方式的建筑小品 。 19 世纪30~70年代是浪漫主义建筑的第二阶段,它已发展成为一种建筑创作潮流。由于追求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风格,故又称哥特复兴建筑。浪漫主义建筑主要限于教堂、大学、市政厅等中世纪就有的建筑类型。它在各个国家的发展不尽相同。英国是浪漫主义建筑的发源地,最有名的建筑作品是伦敦的英国议会大厦、圣吉尔斯教堂、曼彻斯特市政厅等。

浪漫主义音乐 在音乐方面,浪漫主义的特点是,不论作曲或演奏,都以个性为重点,注重感情表现。这种变化部分地是由于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发生变化所致。17世纪的作曲家是受托为贵族保护人而创作,而18世纪的作曲家则依靠城市音乐会的听众。就这一意义来说,贝多芬上承古典主义时期,下启浪漫主义时期,因为他的音乐技巧基本上是古典主义的,但他把自己的音乐看得高于一切,看作是自我表现的一种手段,从而为19世纪作曲家树立了重要的典范。一般认为CMvon韦伯是真正浪漫主义作曲家的开端 。 他以《魔弹射手》建立了德国浪漫主义歌剧,随后有舒伯特、柏辽兹 、门德尔松、肖邦、李斯特和瓦格纳等大量作曲家。他们分别在艺术歌曲、标题交响乐、钢琴小品、交响诗、歌剧等浪漫主义新体裁的创作上取得了巨大成就。音乐中的浪漫主义精神,不论在浪漫曲还是在器乐方面,往往从诗歌、童话和民间故事吸取灵感。浪漫主义音乐作品的形式结构更加自由 ,它服从于感情上的需要,有意识地带有片断或即兴的性格 ,对远距离和声和调性关系的探索使和声语言大为扩展。把浪漫主义理想体现得淋漓尽致的是19世纪的大歌剧,强烈的民族主义,对英雄的崇敬,奇异的布景和服装,描述性音乐 ,以及交响和声乐配曲所显示的精湛技巧,都是构成浪漫主义音乐的因素。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虽然犯案期间距今已达百年之久,研究该案的书籍与相关研究也日渐增多。但因缺乏证据,凶手是谁却是各说其词、毫无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可是开膛手杰克的身影却透过媒体、摇滚乐、玩具等物品不断出现在今日的大众文化之中。

◆犯案过程

开膛手的犯案地点集中在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这里在当时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远从俄罗斯和东欧来的数万移民定居在此。由于收入微薄,此处早已成为贫穷与犯罪的温床,街头上流落着无家可归的流氓与拉客的娼妓。虽然苏格兰场于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逻网,但薄弱的警力仍难以负担每晚有数万妓女出没的东区治安。

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疑似凶手寄发的第一份讯息"Dear Boss"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尸被发现陈尸东区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划过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发现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货区(Bucks Row)里,时年43岁。她不但脸部被殴成瘀伤,部分门齿脱落,颈部还被割了两刀。但最残忍的是腹部被剖开,肠子被拖出来,女阴也遭利刃严重戳刺。

由于该教堂附近甚少发生凶杀案,这两件案子和之前的几件杀人案件受到社会大众的注目,有些媒体甚至以“白教堂连续凶杀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称之,认为是同一名凶手所为。这样绘声绘影的描述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于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逻,当地居民也组织巡逻队维持治安。如此使人们相信此类案件将不会重演。

开膛手杰克

没想到8天后,也就是9月8日凌晨五点四十五分,一位居住在汉伯宁街(Hanbury Street)29号的老车夫于其廉价出租公寓的后方篱笆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是47岁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与前位死者同样被割开喉咙,并惨遭剖腹,肠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宫和腹部的肉被凶手割走。其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据说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于这是凶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时间还是接近清晨的5点以前,却未发出任何引人注意的声响,此案成为日后人称开膛手的凶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9月27日,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纹的信,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戏谑的态度表明自己就是杀死妓女的凶手,并声称被逮捕前还会继续杀害更多妓女。由于这封信以“亲爱的老板”(Dear Boss)起头,日后便以此称呼凶手寄发的第一封信。

9月30日凌晨一点,一名马车夫于住家附近发现伊丽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尸体。不同于前两位牺牲者,这位44岁的瑞典裔妓女虽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于左颈部动脉失血过多。由于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怀疑此案的凶手与前两起开肠剖腹的凶案并无直接关系。

就在大批警力赶到伊丽莎白·史泰德陈尸处时,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46岁的妓女凯萨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由于巡罗的员警声称一点半时这里并无异状,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点半至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被杀害,并被剖开腹部。凶手行凶手法之俐落,让多数人认为他可能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Goulston Street)附近发现件沾满血的衣物,经过鉴定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上,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犹太人不是甘于被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记得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后警察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 )到现场巡视并观看这句留言,因担心该墙上涂鸦天亮后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犹太主义者的情绪,当场下令擦去。

最后一位受害者

隔天,也就是10月1日,中央新闻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内文同样以红墨水写成。信里,写信者自称是“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并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两件事”——一般认为就是9月30日凌晨伊丽莎白·史泰德和凯萨琳·艾道斯这两起命案。另外,写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给警方,这与凯萨琳·艾道斯遗体外耳损毁的情形类似。最后,写信者同样留下“开膛手杰克”的属名。而日后便以写信者自称的“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称呼该信件。

10月15日,一封寄给白教堂一带的居民自发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员会(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颗肾脏,并以黑色墨水书写。写信者声称“来自地狱”,并说这颗肾脏取自“某个女人”(一般认为就是凯萨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颗被他煎熟吃掉。不同于前面两封信,这封信没有任何署名,日后人们便以开头的“来自地狱”("From Hell")为此信命名。比起前两封信,一般认为此信由凶手亲自书写的可能性最大。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东托他助手到玛莉·珍·凯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间收六个星期未缴的房租,却从窗口发现这位25岁的年轻妓女惨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开,脸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据信被凶手拿到旁边的壁炉烤熟吃掉(但有人认为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一位邻居宣称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点半时仍看到凯莉活著(不过她对凯莉的长相描述不完全正确),另外有邻居声称当天凌晨四点左右有听到一声凄惨的女性尖叫声。但可以确定的是,尸体发现的前一天晚上10点,凯莉曾出现在酒吧里。

玛莉·珍·凯莉命案后,开膛手杰克似乎消声匿迹:伦敦未再出现类似的命案手法,媒体对命案的兴趣也逐渐褪去。但警方动员大批人力却迟迟无法侦破案件,饱受包括维多利亚女王在内的英国各界人士批评,进而导致警界高层的异动。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侦办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开膛手书信

综观整个开膛手犯案期间,警方和报业收到千百封关于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讯息协助捉拿凶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绝大多数被认为对案情毫无帮助而被忽略。

也许这数以百计的信中,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称凶手亲笔写的信件。这些信中绝大部分被当作骗局。许多专家指出这些信里“没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却很可能包含凶手真迹。经过近代和现在的权威人士验证,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亲爱的老板”信》:日期是写9月25日,邮戳日期是9月27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苏格兰场。刚开始这封信被认为是个骗局,但当爱道斯的遗体被发现有只耳朵部分被割掉时,信中被应证的“割走女士们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们的注意。警方于10月1日公布这封信,希望有人能认得信里的笔迹,但徒劳无功。“开膛手杰克”之名第一次出现在这封信中,并在信件被公布后获得世界级的恶名,大部分的胡闹信件都模仿该信的笔调。连续凶杀案结束后,警方宣称该信是一名当地记者的骗局。

·《“调皮的杰克”明信片》:邮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内文笔迹类似《亲爱的老板信》。信中提到两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将死在彼此附近:“此时的两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有争议的是这封信在凶杀案公布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类犯罪知识的怪人所写,虽然它在案发前24小时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邮戳,且后面相当长的细节为当地居民与记者所知晓。之后警署宣称已确认该信是由特定记者所写,而这位记者也是《亲爱的老板信》的撰写者。

·《“来自地狱”信》:又被称作《卢斯科信》(Lusk letter)邮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乔治·卢斯科(George Lusk)于1888年10月16日收到。卢斯科打开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时,发现里面有半颗肾脏,不久将其保存在“酒之灵魂”(乙醇)的医生说这是人类的肾脏。艾道斯其中一颗肾脏被凶手取走,而这位医生认为寄给卢斯科的肾脏“貌似凯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颗”,虽然他的发现十分不可靠[1]。该信的作者宣称已经“煎熟并吃掉”另外半颗肾脏。关于这颗肾脏的说法不太一致:有人坚称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认为这只是个“恐怖的恶作剧,而且仅仅如此。”

有些地方会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写1888年9月17日,被认为是第一封使用开膛手杰克这名号的讯息。专家们相信这是封20世纪才被放入警方档案,距离开膛手犯案时代已十分久远的的现代赝品。他们察觉到这封信既无警印鉴以核对收件日期,也没有早期调查员检查过其是否是潜在证据。另外没有任一当时的警察档案曾提过该信,而且部分看过的人宣称这封信是用圆珠笔书写,而这要到开膛手杰克犯案后50多年后才被发明。

◆受害者

已确定的受害者都是中下阶层的妓女,且除了玛莉·珍·凯莉外,皆年趋中年却无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隐密或半隐密的地方被杀,死前大多呈现酒醉状态。死者的遗体显示受害者喉咙被割开,死后腹部往往被剖开,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阴被凶手切下。现在很多人相信受害者开始就被扼死,以防她们求救。一些尸体的内脏被取出,而根据尸体上的伤口,凶器被认为是如手术刀般锐利的刀,因此推断凶手有相当程度的外科和医学技巧,其职业可能是医生或屠夫。

▲玛莉·安·尼古拉斯

闺名玛莉·安·沃克,绰号“波莉”。1845年8月26日出生,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被杀。

▲安妮·查普曼

闺名爱莉莎·安·史密斯,绰号“黑安妮”。1841年9月出生,1888年9月8日星期六被杀。

▲伊丽莎白·史泰德

闺名伊丽莎白·古斯塔斯多特,绰号“长丽兹”。1843年11月27日生于瑞典,1888年10月30日星期六被杀。

▲凯撒琳·艾道斯

曾化名“凯特·康微”和“玛莉·安·凯莉”,皆出自于以习惯法婚姻结为连理的丈夫汤玛斯·康微和约翰·凯利。1842年4月14日出生,1888年9月30日星期日被杀。

▲玛莉·珍·凯莉

到巴黎旅行后自称“玛莉·珍娜特·凯莉”,绰号“姜”。据称1863年生于爱尔兰蒙斯特的利麦立克或利麦立克郡一带,1888年11月9日星期五被杀。

可能的受害者

当时其他遭到类似手法攻击或杀害的受害者们罗列于下表中。这些受害者的资料十分有限,其中包括:

▲“费小仙”("Fairy Fay")

这是1887年12月26日一起无名凶杀案的死者绰号。死因被认定是“一根尖头柱贯穿她的腹部”,一般认为“费小仙”是媒体一项与艾玛·史密斯凶案(见下方)有关的乌龙产物:他们把艾玛的朋友在艾玛遭受攻击后,提到艾玛在凶案前一年耶诞节也受到攻击一事误认为另外一桩凶案。“费小仙”一词直到艾玛·史密斯凶案后多年才出现,且似乎出自著名歌曲《波莉多利都朵》(Polly Wolly Doodle)的歌词:“好好享受吧,我的费小仙”(Fare thee well my fairy fay),现在并无任何证据显示有这位受害者确实存在。在凶案发生地的纪录里也显示当时附近没有位女性姓“费”。

▲安妮·密尔沃(Annie Millwood)

大约生于1850年,据闻是1888年2月25日一次攻击事件的受害者,这次攻击造成她“腿部与下半身有多处刺伤”而住院治疗。之后她顺利出院却于1888年3月31日去世,死因很可能是某种自然因素。

▲艾达·威尔森(Ada Wilson)

据闻是1888年3月28日一次攻击事件的受害者。她的颈部连中两刀,但却劫后余生。

▲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

大约生于1843年。1888年4月3日她遭到攻击,一把钝器贯入其阴道,造成会阴破裂。受到攻击后她设法带伤走回自己的租屋,回去后朋友们送她到医院,在此她告诉警方其遭到两三人围攻,其中一人未成年。之后陷入昏迷,直到1888年4月5日去世。

▲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

闺名玛莎·怀特,有时本名因拼错写成玛莎·塔布兰(Martha Tabran)。生于1849年5月10日,1888年8月7日被杀,身中三十九刀。基于某些不完整的理由,如缺乏犯案证据和行凶动机、地理和时间上近乎接近以及标准的攻击方式,塔布连最常被认为是开膛手刀下另一位受害人,但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犯罪手法(穿刺,而非勒毙或割喉)。不过现在大家也接受凶手会改变犯罪手法,甚至戏剧性的变化。

▲“白厅之谜”("The Whitehall Mystery")

这词指的是1888年10月2日白厅街(Whitehall)上新伦敦警察队总部大楼地下室发现的无头女尸。原本属于这具尸体的一只手臂在泰晤士河畔的皮米里科(Pimlico)被发现,另外一条腿被肢解后埋在尸体发现处底下,剩下的一手一脚则未找到,而死者的身分始终无法辨识。

▲安妮·法尔(Annie Farmer)

生于1848年,据闻是1888年11月21日一起攻击事件的受害者。这次攻击中她颈部被割开,鲜血直流以致差点丧命。幸好伤口不深,而这显然是因凶器为钝刀。警方怀疑这伤口纯为自残,故不久停止侦办这宗案件。

▲萝丝·米雷(Rose Mylett)

真名可能是凯撒琳·米雷,但又名伊丽莎白·“酒鬼丽兹”·戴维斯、“秀丽”艾莉丝或“克拉拉”。生于1862年,死于1888年11月20日。据闻她被“紧紧缠在脖子上的绳索”勒死,虽然有些调查员相信她是烂醉如泥时不小心被自己穿著的衣领勒住而窒息。

▲伊丽莎白·杰克生(Elizabeth Jackson)

一名妓女,1889年5月31日至6月25日其部分遗体自泰晤士河中陆续打捞出来。据闻这些尸块是根据她失踪前已有的伤痕辨识出来,显然她死于凶杀案。

▲艾丽丝·麦坎锡(Alice McKenzie)

绰号“陶烟管”艾丽丝,并使用化名艾丽丝·布莱恩做为。她大约生于1849年并死于1888年7月17日。据闻死因是“颈动脉断裂”但身上被发现另有数起小处瘀伤。

▲“宾奇街凶案”("The Pinchin Street Murder")

这是指1889年9月10日被发现的无头尸,除了双手未被割断外,其情况类似“白厅之谜”。一份当时无法确认的推测认为尸体的确切身分是莉迪亚·哈特(Lydia Hart),即一名失踪妓女。“宾奇街凶案”和“白厅之谜”常被认为是同一连环杀手所为,“他”因而被称为“无头尸杀手”或“无头尸凶手”。然而开膛手杰克与“无头尸杀手”是否为同一人或毫无关联的两者(但很可能在同一地区活动)已成为长久以来开膛手研究者争辩不休的话题。另外,伊丽莎白·杰克生也被认为可能是“无头尸杀手”刀下的另一位受害者。

▲法兰西丝·寇尔(Frances Coles)

又名法兰西丝·寇尔曼、法兰西丝·哈金斯或绰号“橘发尼尔”。生于1865年,死于1891年2月13日。她后脑杓上的小块伤口显示曾被狠狠摔在地面,且喉咙被割开。然而遗体上找不到其他肢解痕迹。

▲凯莉·布朗(Carrie Brown)

绰号“莎士比亚”,乃出自她酒醉时背诵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习惯。大约1835年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的曼哈顿,1891年4月24日遇害。她被衣料闷死且随后被利刀肢解。其遗体上发现外阴部有大撕裂伤,背部和腿部有轻微的割痕。虽然她的卵巢在床上被找到,但没有任何器官被夺走,这是否为凶手故布疑阵则不得而知。当时,这宗凶案被拿来和白教堂凶杀案做比较,但伦敦警方坚决否定两者的关联性。

某些开膛手研究者援引伤残男童的案例,认为他们也可能是开膛手犯案的对象,因为当时几封宣称是凶手寄给警方的信中曾不断威胁将杀害幼童。

◆嫌疑犯

虽然开膛手杰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为止,并无明确的证据指出凶手是特定的几个人物。相反的,随著时间日渐久远,研究者渐增,被大家认定的嫌疑犯越来越多,且身分遍及当时伦敦的各个阶层;反倒是传统上被认为嫌疑最重的几个嫌犯,于更多资料发堀后逐渐被还清白。在此,将列举出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

下列是警方认为很可能是开膛手杰克的嫌疑犯(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

▲马塔古·约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

(1857年8月15日 — 1888年12月1日)

取得律师身分后,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长期担任某间私立学校老师以彰其职。另外,他也是有名的运动家和业余板球员。由于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后一次现身于一所位于布莱克希斯(Blackheath)的学校,两天后宣告失踪。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遗体被发现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检查结果显示其尸骇由于口袋放入大石块,曾沉入河底数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断他于沮丧的情况下投河自尽。由于他失踪与死亡的时间距离第五起凶杀案不远,且他死后凶杀案不再发生,让当时许多调查员认为他就是开膛手。然而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在凯莉凶案与他死亡之间,他曾在法庭上担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据法庭纪录,还曾为了座位的问题争论许久。某些人认为这反驳了杜立德在凯莉案后精神崩溃的说法,而在麦维·麦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备忘录,也就是最早认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里,这位律师被误认为一位医生,由此进一步推论,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侦探怀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维林·安东尼诺维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乔治·查普曼,但与受害者安妮·查普曼无任何关系。他生于波兰克拉索威斯基,但来到英国后取名查普曼。当时他住在伦敦,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或许懂些医学知识,后来因毒杀三名女子的确切罪行处以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认为最有可能是凶手的嫌疑犯(参见乔治·查普曼(杀手))。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

(1864或1865年 — 1919年)

伦敦犹太人社群成员,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疗养院治疗。他被麦维·麦克那登警长备忘录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许多疑点,如长的像主教广场附近“伦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这个说法仅见于该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认为麦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伦敦警方的目击证人约瑟夫·劳温岱,然而其他人却想到另种解释:并未有权威性的资料显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现在广场附近。)助理长官罗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与唐纳·斯文森探长(Donald Swanson)的评述都宣称“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凶手。”(虽然有多种说法,但这可能是指目击证人以色列·史瓦兹)。然而,他们宣称因为证人不愿意提供不利于犹太人的证据,因此不可能起诉。斯文森在他报告版本的边注里提到,那个男人就是柯明斯基,并补充说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伦敦警局旁,而其被双手反绑送入精神病院里,不久便死了。最后两个关于柯明斯基的细节不太正确,因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错乱症状有幻听、担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惧和拒绝梳洗。在院里他被描述成没有伤害能力的人物,虽然有一次他对著院里的服务员挥动一张椅子。近年来多数研究者认为他会被列入嫌犯名单里,凶案当时的反犹太主义情节影响大于其症状与案情的关联性。

▲麦可·奥斯卓(Michael Ostrog)

(1833年 — 1904年)

职业骗子,曾化名和易容过。他被一位新加入调查的警官列为嫌疑犯,时间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证据指出他犯过比偷窃和诈骗更严重的案子。事实上,纪录显示开膛手犯案期间他正在法国监狱里服刑,而这似乎成为一项难以动摇的不在场证明。他生前最后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

▲约翰·皮札(John Pizer)

(1850年 — 1897年)

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兰裔犹太人,从事制鞋业,警员隡金特•威廉•辛格(Sergeant William Thick)将曾其带回侦讯。辛格显然相信皮扎认识“毛皮围裙”,即一名以袭击妓女著称的当地男子,白教堂连续凶杀案刚发生时,许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围裙”就是凶手。但他的嫌疑终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观看伦敦码头大火中,一群警官谈论起这一系列凶杀案时,皮札宣称辛格早认识他好几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辛格逮捕乃出于恶意且缺乏证据。

▲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Dr" Francis Tumblety)

(大约1833年 — 1903年)

似乎是未受教育或自学的美国人,他靠装成专业医师跑遍全美国和加拿大,偶尔远赴欧洲干同样的勾当。自认到是位女性贬抑者,他常把死亡与其病患连在一块,虽然不确定此为有意或无意之举。1888年法兰西斯人在英格兰,11月7日被逮捕,理由是“被控有下流猥亵的行为”,显然针对其对同性恋性行为的喜好。11月16日他被保释出狱。等待受审期间,他反而在11月24日逃到乡下准备前往法国。有人认为他出狱后能及时犯下玛莉·珍·凯莉凶杀案(11月9日)而随后即遭到逮补。由于在美国犯下多起恶名昭彰的诈骗,他被逮捕的消息让某些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他究竟是名杀手,或只是名受不当怀疑的怪人仍有争论。塔布莱特被认为有嫌疑,是在凶案发生多年以后某位伦敦警察寄给一名记者的一封信里所提到,但没人知道这位警员有直接参与开膛手一案的调查工作。而主张苏格兰场于1888年派遣一名警官前往美国,试图将塔布莱特带回来与罪案有关的说法在近年来的研究中仍是个争议。

其他可能的嫌疑犯

还有一些被当时的记者等人点名为潜在的白教堂凶杀案嫌疑犯(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其中几位著名人选是:

▲威廉·亨利·伯利(William Henry Bury)

(1859年 — 1889年)

自伦敦迁居苏格兰后不久,他于1889年2月10日勒死发妻爱伦·艾利奥(Ellen Elliot),而她曾是名妓女。在她死后不久,又在其腹部施与几道伤口。有些人相信,这几道伤口十分类似玛莎·塔布连与玛莉·安·尼古拉斯遗体上的痕迹。柏利向当地警方自首后便被列为嫌犯之一,虽然他宣称并未涉及其他任何案件。不久之后他在苏格兰丹地(Dundee)被处以绞刑,罪名是他自己承认的谋杀妻子。

▲汤玛斯·尼尔·克利医生(Dr Thomas Neill Cream)

(1850年5月 — 1892年11月16日)

一位暗地里专门从事堕胎的医生。生于苏格兰,于伦敦接受教育,在加拿大开业且之后转往美国伊利诺州的芝加哥。1881年他被发现要为他几位病人中毒,其中男女皆有,负起责任。起初,这起事件没有他杀的嫌疑,但克利自己却要求调查这些尸体,显然这是个引起他兴趣的尝试。之后他被关在位于久利特(Joliet)的伊利诺州州立监狱,1891年7月31日被释放出狱,理由是品行良好。到伦敦展开新生活后,他再度被控谋杀并遭到逮补,1892年11月16日处以绞刑。根据某些来源所述,他死前最后几个字是说:“我是杰克。”("I am Jack")此话被诠释为意指开膛手杰克,但也可能被蒙头罩消音过。专家们根据参与处刑警官们没提到这宣称曾妨碍招供的理由,主张这个插曲也许本身没啥意义的可能性大于此为后来捏造的故事。据闻开膛手犯案之时,他正在监狱里服刑。然而有些著作认为在被正式释放前他能贿赂警官而离开监狱,或留下一个替身在他所住的牢房里,但这两种说法都没法获得权威资料佐证。(参见汤玛斯·尼尔·克利)

▲弗雷德瑞克·贝瑞·汀尼(Frederick Bailey Deeming)

(1842年7月30日 — 1892年3月23日)

一名当时住在澳洲雪梨的水手,有位妻子和四个小孩。由被视为一名英国公民,1887年12月15日他被控破产而前往位在英格兰的法庭。虽然最后被判处40天徒刑,但显然他在1887年12月29日就被释放,并试图与妻小一块逃到南非开普敦躲避债主。抵达不久他便因诈欺被当地警方盯上,于是又把妻小送到英格兰,而自己前往新建立的约翰尼斯堡,从此他似乎消失了:没有可靠的资料记载1888年3月到1889年10月凶案发生期间他的行踪下落。他再度现身是在英格兰的京士顿赫尔(Kingston upon Hull),在此他叫做哈利·劳森(Harry Lawson),即他众多化名的其中一个。成功转入职业骗徒生涯后,他显然试图与分居的妻子破镜重圆。1891年7月,他们俩同孩子搬到雨山(Rainhill)的租屋,但这段重归旧好于1891年8月11日他趁妻小睡觉时割断他们喉咙后嘎然终止。由于在他是以单身汉的身分引介到当地,并声称其家人是来拜访他的姊姊与侄辈,所以很轻易解释他们的失踪。之后他向他房东女儿爱咪·马瑟斯(Emily Mathers)求婚,并于1891年9月22日结婚。1891年11月2日这对新婚夫妇搭船离开英格兰南安普敦,1891年12月15日抵达澳洲维多利亚州。1891年12月24日他杀了爱咪,把她埋在租屋底下,随即离去。爱咪的遗体不久被发现,并引起当地侦查与寻找在英国其他尸体的行动,这也导致他于1892年3月11日被逮补,并于审判中判处绞刑,而当时的澳洲舆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据说他熟识开膛手被害人凯撒琳·艾道斯,并与她保持通信,但这个说法仍无法证实。

英国诗歌历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浪漫主义诗人。(生活经历会在很大程度上作用于人的思想,这些人生经验更是影响诗人形成自己独有创作风格的重要因素)

童年生活非常悲惨,后来在英格兰西北部湖区学校就读,在美丽的大自然环境下学习,他更愿意从大自然中吸取知识。童年时期形成的对自然的爱,成为后来华兹华斯诗歌中自然流露的情感。

华兹华斯的创作倾向于赋予日常小事以新奇的魅力。和柯勒律治两个人共同创作了《抒情歌谣集》,成为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代表作。在序言中,华兹华斯提出一种全新的诗歌创作元素,绕开十八世纪诗歌作品中华丽辞藻的使用。这本书的出版标志着对十八世纪古典主义的传统诗歌风格的突破。同时成为英国浪漫主义复兴的开端。

华兹华斯将复杂深奥的哲理,准确而清楚地表达出来。在很多著作中都如此。朴素唯物主义哲学作品《大自然的启示》,华兹华斯受其影响,很多哲学观点大致来源于此。

他认为,所有诗歌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形成了独有的诗歌理论。将个人情感直接抒发(愉悦或激动或安逸的个人情感),他认为诗歌的功能在于,能够给我们日常生活中格外熟悉和随处可见的事物加以意想不到的壮丽光芒。他认为诗人写作只受一条约束,即给人即刻的愉悦之感。

至于在诗歌中使用的语言,华兹华斯都努力使之接近真正的人类语言,通过拟合真实语言的韵律结构的选择,来构建生动而丰富的感情。

华兹华斯对于诗歌作品主题或主体的要求,对自然深切的崇拜以及对普通人情感的发现和探索的强烈兴趣。

华兹华斯第一个发现诗歌中的文字表现是人类直面自然现象时最基本的情感。

华兹华斯在探寻和描绘百姓情感方面,同样也是个名家。他诗作中许多主题的描摹都取材于农村生活,诗中人物也都属于英国乡村社会阶级中的底层。这是因为他对这样的农村生活无比熟悉,并且坚信乡村是较之城市而言能欧虎找寻人类最基本情感,培养和加强人与自然之间持续不断地联系的更好土壤。

这些理论都有助于摧毁,以古典主义理论基础为纲的英语诗歌创作,并大力激发新一代诗人的崛起。

作为湖畔诗人的华兹华斯,Coleridge and Southey,均曾定居于英格兰西北部的湖区,这几个人又深受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因而被定义为湖畔诗人。成为漫长文学史发展进程中,浪漫主义运动的一份子。几乎所有华兹华斯的优秀诗歌都创作于他文学生涯的第一个十年(1798-1807)。

此时尚且是他依旧存留有年轻的政治热情,或者是他还至少保留有一些与现实生活的接触。而在那之后,他的诗歌创作天赋,显然消逝于他完全隐居的生活,和越来越陈腐保守的思想。他的后期作品中充斥着大量的神秘主义色彩,以至于很多书本无法阅读。

华兹华斯认为诗人都具备某些特别的能力,比如敏锐的感知力,洋溢的热情和款款柔情等等。他们成为了产生诗歌的主要要素。

“回归自然”理论,他相信诗歌的主题应该选择缓慢平淡和田园淳朴的生活,诗歌同样也可以吸收乡村人民的日常用语。

同时期的批评家和理论家会对华兹华斯带来更大的影响,诗人具有更敏感的情感。认为情感与理智相平衡。他使诗人的情感成为批评指向的中心,因此也标志着英国文学理论上的一个转折点。

华兹华斯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人,并不只是一个扭转者,挑战者。

从“诺曼征服”到“百年战争”

纹章起源于西欧中世纪战场,最早是一种身份识别符号后来逐渐演化为具有统一的规则和表达形式的文化体系,成为世袭罔替的身份和地位的标志。启蒙运动后尤其是十九世纪前半叶,伴随着浪漫主义思潮的滥觞和骑士制度的繁盛纹章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纹章最早由贵族骑士使用,随着威廉建立了诺曼王朝,英格兰王室纹章的雏形也由此形成

纹章大致起源于第一和第二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在十三、十四世纪时趋于繁盛。纹章与欧洲封建社会的变革和军事技术的进步息息相关,而纹章之所以繁荣发展则是因为它的世袭性和独占性。最早的纹章由贵族骑士使用,骑士在自己的盾面上绘制特定的图案其目的在于在战场上区分敌我,此时的纹章风格简约图案也偏象征性。到了十三世纪时几乎所有的贵族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纹章以此来作为家族传承和社会地位的象征标志。

公元1066年威廉侵入英格兰建立了诺曼王朝,由于他在战场上所使用的盾牌以狮子作为图记,英格兰王室纹章的雏形便由此而来。此时的盾徽非常简单,红色鸢盾面上绘有上下两只头朝正面的金色行走状狮子,狮尾拉长呈S型。它表明了诺曼人的来源地,也就是诺曼公爵的来源地—北欧的丹麦和挪威地区。

最早出现的是英格兰王室三狮纹章,这也是最终英格兰三狮成为英格兰王室标志的原因。从12世纪末开始至14世纪中期,英格兰王室的纹章一直是固定的红底三金狮,甚至在今天英国的纹章中仍然留存。与丹麦的黄底三蓝狮纹章相比,英格兰的狮子头部转向正面,这也是后来英格兰纹章最大的特点。在纹章学中,盾面上的图记不同颜色和不同姿势的各种组合都代表着特定的涵义。

12世纪的后半叶是英格兰王室纹章正式形成的时期。文艺复兴后纹章逐渐发展出由盾面、图记、冠冕、顶饰、盔饰、扶盾兽、励章、底座、铭言等一系列元素构成的完整纹章。由于原始盾徽向战场以外扩散,纹章也开始向教会、市民甚等不同人群延伸,扩展到了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逐步成为了家族和世系等级的特殊象征得到欧洲各国家社会的认可。到了十六世纪法国大革命前夕欧洲范围内公布或发现的纹章就多达千万之多。

亨利二世结束了近二十年的内乱,在开创新朝后对纹章内容进行修改,形成了红底三金狮纹章

王室纹章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和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选择狮子作为爱尔兰王室纹章的图记绝非是偶然的历史现象。

《纹章手册》中记载:“从纹章诞生那一刻起,狮子就出现在上面——它们有可能是最早的图记。”

中世纪欧洲的纹章中有相当一部分都采用了狮子图案。除了狮形图记流行的因素以外,英格兰王室尤其是安茹王室选择三狮纹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具有独特的内涵文化。

在纹章广泛形成的十二世纪,狮子在欧洲大部分地区逐渐取代了熊而成为百兽之王。狮子在走兽类动物中具有尊贵的王者威严,相应地它在纹章语言表达系统中也占据了显赫的地位。狮子在当时被普遍接受为西北欧许多封建王国、诸侯领地的纹章图记,其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

“在纹章时代来临之时,狮子天然地成为君王、大公和贵族的盾上宠物。”

另外,在基督教文化传统中,狮子象征着力量和庄严,甚至被认为是耶稣的象征。很快各阶层之间也纷纷效仿,不仅是英格兰王室其他西北欧国家和地区也将狮子作为自己的图记。

《启示录》记载:“不要哭,看那,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

公元1154年亨利二世安茹伯爵在结束了近二十年的王位纷争和封建内乱后开创新朝。在纹章上他没有继续沿用其父具有浓厚法兰西色彩的安茹蓝底盾面六金狮纹章,而是继承了诺曼诸王的狮形纹章。这也体现了亨利二世高明的政治眼光和执政手腕,这一做法不仅加强了其王位的正统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英格兰贵族的抵触情绪,对安茹王权的稳固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在安茹时代的英格兰许多政治性的歌谣中都出现了把国王比作英格兰狮的诗句。在这样的氛围中,Leopard甚至成为了安茹诸王独有的代称,饱含了民众对理想中英武国王的期盼和爱戴。民众的这种期待是英王治政的精神手段之一。这对王权自身有一定的督促和说教意味,但更多的还是加强了王权对民众的凝聚力和控制力。

安茹王室以诺曼诸王传统的狮形盾徽为基础,并因时因势加以修改而形成了英格兰红底三金狮纹章。正因其具有王权的正统性、文化的权威性和治政的说教性等优势和内涵,才能够使英格兰红底三金狮纹章长期稳定延续下来直至成为今天英格兰王室的象征。

百年战争时期纹章的发展较为繁荣,纹章告别了早期简单原始的样式,开始向近代纹章的发展过渡

百年战争时期正是欧洲中世纪纹章发展兴盛繁荣之时,由于纹章使用人群的迅速扩大,纹章学的规范化进程也在加快。由于这一时期纹章的适用面大大增加相关的混乱和矛盾也就无法避免,以至于出现了不同个人和家族争夺同一种纹章所有权的纠纷。

鉴于纹章滥用的现象严重亨利五世设立了“嘉德首席纹章官”这一职务,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的所有纹章相关事务。随后不久首席纹章官获得了纹章分派权。自十五世纪开始首席纹章官在就职时就必须宣誓,他们要尽全力去“了解所有高贵的绅士们的世系传承,并对他们所持有的纹章准确登记造册。”英格兰纹章的规范化由此大进一步。

公元1340年英王爱德华三世以卡佩王朝末代国王查理四世外甥的名义对法兰西发出了王位承袭的宣告。他自行对英格兰传承了百余年的红底三金狮纹章进行首次四分,在盾面四个分区里将最重要的一、四两个分区换上了当时的法兰西王室蓝底金色鸢尾花纹章,形成了新型的四分盾面纹章,以显示英格兰王室对法国王位的合法继承权。

到兰开斯特王朝亨利四世在位时期,英格兰又将旧式的卡佩式鸢尾花图记改为瓦卢瓦王朝的新式形成了英格兰红底三金狮纹章,减少了盾面上鸢尾花的数量,即蓝底盾面上呈倒三角形状排列的三朵金色鸢尾花。由此开始英格兰王室的纹章告别了早期简单原始的纹章样式,开始了向近代纹章过渡的历程。

公元1340年四分纹章之后在理查二世统治的最后几年忏悔者爱德华的盎格鲁-撒克逊十字金鸟图记昙花一现和爱德华三世的四分纹章分别构成左右盾面。但在其他时间内英格兰王室的纹章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并且始终将法国王室纹章置于一、四两个盾面。

这表现了英王对法国王位一以贯之的严正要求和坚定的决心。而亨利五世所取得的辉煌战绩和公元1420年《特鲁瓦条约》的签订是百年战争时期英格兰取得的最大战果。这些政治现实反映在王室纹章上即为法兰西王室蓝底鸢尾花纹章正式成为英格兰王室四分纹章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占据了盾面的一半空间。

亨利五世在位仅九年就匆匆辞世其子亨利六世幼年即位,虽身为英法共主但面临内忧外患纷扰不断。即使身处窘境甚至被叛乱贵族所废黜,但亨利六世的纹章仍然多年维持不变,以示他是英法两国合法的王位拥有者。百年战争最终失败后英格兰又陷入长期混乱的封建领主内战。

英格兰王室纹章盾面的各种变化恰是百年战争历史进程的一种生动反映,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也体现了英格兰王室政治心态和政治诉求的演变。

虽然百年战争最终以英格兰的失败而告终,英王不仅没有得到法国王位反而连大陆上的领地都丢失殆尽。但从公元1340年爱德华三世“改旗易帜”开始至1800年法国成为共和国,英国王室在近五个世纪中始终不曾放弃对法兰西王位的宣称。

代表法国王室的蓝底金色鸢尾花也在英格兰王室纹章中徘徊了近五百年,通过这些金色鸢尾花图记在王室纹章盾面中位置的变化,我们也能看出不同的时期内英格兰王权对法国态度的犹疑。王室纹章具有深刻的内涵它昭示了王权正统性、文化权威性和治政说教性的合一是英格兰中世纪政治社会史的一个缩影。

启蒙运动后所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并不符合理性主义所构造的那么完美,各种社会问题仍然存在,人们对未来充满迷茫了,而物质的过于满足导致精神的缺失,产生对此相反映的社会情绪,由此才出现了浪漫主义

①丁尼生(1809~1892) 丁尼生是19世纪英国回归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第一位重要作家,曾肄业于剑桥大学。1884年接受男爵封号。他继承了华兹华斯、拜伦和济慈的浪漫主义诗风,同时接受古希腊、罗马文学传统。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古往今来,神话传说与现实生活,无不成为他诗歌表现的内容。他的诗歌,引领人们穿梭往返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或当代现实生活。他的诗追求形式美,清新生动,富于想象力,音调铿锵。但用词华美,风格绮丽有时略嫌雕琢。主要作品有《食荷花人》,描写古希腊英雄尤利西斯战后回国,漂流途中,误食荷花中魔,滞留海岛,乐不思归的故事;《美女梦》写美人的心态;《夏洛特**》写深闺中的女子对骑士的单相思。《尤利西斯》描述尤利西斯暮年的追求,歌唱人生永不止息的精神。

②勃朗宁夫妇罗伯特·勃朗宁(1812~1889)和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1806—1861)是世界文学史上著名的夫妇诗人,被认为是一对流芳百世的情侣。 丈夫罗伯特·勃朗宁以《指环和书》蜚声诗坛,在文化圈内拥有一批知识分子读者,形成“勃朗宁学会”。 《指环和书》为无韵体叙事诗,分12章,共20,934行,根据17世纪末的一个谋杀案件写成。圭迪是一个50岁的穷伯爵,他强娶了穷苦人家女儿13岁的蓬皮丽娅为妻。婚后虐待妻子,蓬皮丽娅不堪忍受,和同情她的年轻的教士卡蓬萨基相爱,私奔潜逃,后生一男孩。伯爵在圣诞节之夜追逐而至,把蓬皮丽娅和她的养父母一起杀死。经法庭审讯,伯爵被判处死刑。 勃朗宁在《指环和书》中,表现了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以出色的心理描写和意识流的方法,深入情境,表现了 9种符合人物性格思维逻辑的不同的性格。在英国诗史上是一种创新。描写人物方面,通过个性化的语言,让人物说符合其立场身份的话,准确表现性格特征。他的诗歌常用夸张、讽刺的手法,语言遒劲有力,但句法有时残缺不全。勃朗宁的诗突破了浪漫主义传统的题材和意象,谋杀、毒药、语法学者的葬礼等事物都进入了诗歌。他还接受了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的影响,用生动的形象论述深奥的哲理,譬喻独特,发人深省。 勃朗宁的作品反映现实,揭露贫富不均、社会不平等。但也带有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比较肤浅的基督教伦理观和乐观主义情绪。一些诗作晦涩难解。他影响了20世纪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和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勃朗宁夫人的主要作品有《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和长诗《奥罗拉·莉》,她的诗歌主题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抒发生活之情;二是争取妇女解放,反对奴隶制,暴露社会的弊端,表现了进步的理想。她的诗歌艺术上具有炽热充沛的感情和扣人心弦之力量,语句精炼,才气横溢,大都带有较浓的感伤性质。《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被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珍品”。

③斯蒂文森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1850—1894)被认为是19世纪末新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大量散文、随笔、小说、游记、儿童文学和评论等,最著名的作品是小说《金银岛》、《化身博士》和《诱拐》。 《金银岛》是斯蒂文森最著名的探宝小说,叙述少年吉姆一行人去荒岛寻宝的历险故事,描写了他们与海盗巧妙周旋、斗智斗勇、危险重重的斗争,突出了吉姆的勇敢机智和海盗头目的阴险奸诈,人物刻画生动,性格栩栩如生。小说情节紧张,充满悬念。《金银岛》大获成功,斯蒂文森名声大振,《金银岛》也开了发掘宝藏为题材的小说之先河。 《化身博士》叙述哲基尔医生为了探索人性的善恶,以自己为实验对象,服用自己发明的药物,造成人格分裂。他意念中的恶幻化出一个名为海德的化身。海德欲念膨胀,失去控制,杀人害命。哲基尔医生受到良心谴责,但此时已经走火入魔,无法克制化身为海德做恶的欲念,最终自杀身亡。这是斯蒂文森别具一格的中篇小说,它表达了斯蒂文森对于解决人类内心世界矛盾的看法,探讨人性的善恶问题。小说充满了诡异神秘气氛。 《诱拐》(又译《绑架》)在斯蒂文森的作品中占有独特的地位,是一部历险小说与成长小说的结合体。它借一个十七岁少年的口吻讲述的其对世界的渴望,遭遇世间种种危险时的反应,对友谊的态度,在勇敢正义友善和卑鄙无耻贪婪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性中识别、判断和成长的过程:苏格兰孤儿戴维为了家族的遗产去找叔父,却被叔父诱拐到船上运往美洲当奴隶。而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孤身一人抓住一块木板浮向岸边。他上岸后遭遇了一起谋杀事件,误被官兵当作凶犯而遭到追捕。在逃亡路上,他巧遇同船的流亡者艾伦,两人结伴而行,在苏格兰高地的荒山野地里度过了一段惊险的逃亡生活,最后回到他当初被诱拐的地方,在朋友帮助下用智谋从叔父手中夺回应得的财产。 斯蒂文森的小说,故事曲折,构思新颖,充满悬念,很能满足读者的探险的浪漫渴望。他笔下的穷人、流浪汉、孤儿、土著居民,往往都是品德高尚、勇敢善良之人。他们最终大多能战胜恶棍和歹徒。作为19世纪末新浪漫主义的代表,斯蒂文森认为艺术的任务只是向读者叙述他们从未经历过的或有趣的事件,因此,他的作品着意追求艺术效果,而忽视和避开反映社会重大矛盾。 浪漫主义时期小说上的成就则主要体现在内容和题材的创新上。当时小说的主要类型有两种:哥特小说(Gothic novel)和历史小说(historical novel)。

小说家沃尔夫司各特爵士(1771-1832),在长篇历史小说领域成绩斐然。司各特曾致力于收集和整理历史传说和民间歌谣,早期以诗歌为主,但他最大的成就是27部历史小说。司各特的小说用笔雄浑豪迈,历史背景广阔,浪漫情调和地方色彩浓厚。其中历史小说的主要代表作是《艾凡赫》(1819)。小说富有时代气氛和地方色彩,语言古雅,人物形象丰满。

同时期的简奥斯丁(Jane Austin)(1775-1817)是优秀的女小说家。她的小说以描写日常生活交往的细致观察和深刻描绘,所以后人把他的小说称为“风俗小说”(novel of manners)。她的主要成就是《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和《爱玛》(《Emma》)等6部小说。奥斯丁善于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敏锐,来观察周围的人和事,描写有闲阶级恬静舒适的田园生活以及绅士淑女的爱情和婚姻。小说语言清丽,结构严谨,体现了较高的技巧。代表作《傲慢与偏见》通过描写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豪门子弟达西之间的爱情风波,强调感情对于婚姻的重要性。小说情节曲折,机智幽默,富有喜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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