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人记得《血色浪漫》,对当年的你有什么影响?

还有多少人记得《血色浪漫》,对当年的你有什么影响?,第1张

说实在的,《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害”了不少彼时的年轻人!当年看《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很多年轻人都为钟跃民的“洒脱”所折服,无拘无束,正营转业放着机关单位不去,居然跑去街边摆起了煎饼摊儿……

可是,很多人都忽略了一点,钟跃民是钟跃民,而你却不是!这一点其实电视剧中的黎援朝在聘用钟跃民做自己下属公司的经理时就已经说得非常“直白”了:“任何 历史 都是当代史!”钟跃民的父亲钟山岳曾经是四野的师长,当年四野从东北直下两广。后来两广的中高层中很多都是四野的“南下干部”,其中有不少都是钟跃民父亲的老领导、老战友、老部下。换句话说,钟跃民去了可以大大咧咧、直接管人家叫“大爷”“叔叔”,您行吗?

同样,钟跃民下放农村时带着一群知青闹事,结果却遇上了自己父亲曾经的警卫员,也就是剧中的那位“马叔叔”。结果,钟跃民带头闹事,却什么事也没有。而且,“马叔叔”不久便还查出了他们缺粮原因、补足了他们的口粮!后来钟跃民他们没要归没要,但这二者不是一回事。试想,如果那位“马叔叔”不是钟跃民父亲曾经的警卫员呢?钟跃民的结局会怎样?不言而喻……

所以,不是某个圈子里的人,就不要去做别人圈子里的事儿!有多少米,才能煮多少饭。钟跃民可以“洒脱”,可普通人却不行……看看电视剧《血色浪漫》里的主人公吧,钟跃民、“钟FUBUZHANG”家的公子,张海洋、“张CANMOUZHANG”家的公子,袁军、“袁JUZHANG”家的公子、周晓白、“周FUSILING”家的闺女……就连最不济的郑桐,他爹也是部里的“总工”、大致相当于部里的副职。

所以,没有投好胎,那就好好奋斗,千万不要去做脱离了自己圈子的梦。钟跃民可以“洒脱”,甚至去摆煎饼摊儿,但你我还是老老实实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的好。就比如剧中的李奎勇,当年也是跟钟跃民他们一起插队的知青,可后来呢?李奎勇干什么去了?李奎勇才是绝大多数的你我,不是钟跃民!说句难听的,王某聪就算亏光了五个亿,他依然还是“壕”,可你我别说是亏光五个亿了,亏个五十万恐怕都得伤筋动骨,不是吗?

有人看电视剧《血色浪漫》,盲目学会了钟跃民的“洒脱”,结果“洒脱”没洒脱起来,却害了自己!其实,这部电视剧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什么圈子里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事儿,别人的“洒脱”您是学不来的。王某聪可以给狗卖那么多苹果手表套腿上,您可以吗?与其羡慕别人的“洒脱”,倒不如脚踏实地做人、本本分分工作,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这才是正道。

我看到了两种人生和现实的两幅嘴脸。

小王八蛋,李奎勇,秦岭,虽然他们都试图追求自己的理想,希望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生活仿佛对他们太过于吝啬,幸福离他们仿佛太过于遥远。即使他们再努力,结果却一败涂地。在他们身上,我闻到了现实残忍的血腥。

钟跃民,李援朝,张海洋,这样出身高贵的大院子弟,他们也在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们率性而为,甚至有点玩世不恭,对生活的各种给予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但却不妨碍生活对他们一如既往的慷慨,他们的生活才诠释了什么是浪漫。

血色浪漫是我回看最多、感触最深、最能启发深刻思考的电视剧。我出生的年月比主人公稍晚几年,但是他们的感受只有些没有亲身经历,耳闻目睹感同身受。

上高中的时候,住一单位职工宿舍,其中就有个刚回城知青,搁他那学到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还有一首知青中广为传唱的歌曲(我的青春将被埋没。。),歌名忘记了。

当兵的时候也跟大院子弟是好哥们,我通讯员,卫生员爸妈都是师级干部,也是知青,比我大几岁,很聊得来。

看血色浪漫,想想我的经历,想起了剧中李源潮、钟跃民、袁军、李奎勇以及最后钟跃民帮知青开店请来的那些平民知青。

很有代入感,多说无益,作为平民子弟,努力吧!正如某教授说的,人家父辈努力的时候,你们父祖干嘛去了?所以为了子孙,我们要加倍努力。

那时候我刚入伍,真是对爱情充满向往的年龄。特别希望钟跃民能和周小白走到最后,面对钟跃民的漂浮无定更不能理解。

如今回首,才觉得钟跃民其实特别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他和周小白是两类人,其实是他成全了彼此。

这部电视剧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尤其是钟跃民和宁伟。

我喜欢钟跃民这个人物,因为他敢做敢当,为了兄弟和朋友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是一个典型的“大老爷们”的形象。

敢于挑战,敢于拼搏,敢于闯荡。

不甘平凡,同时也有自己的想法,这种人走到最后,就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成功,二是失败。钟跃民失败了也没有气馁,而是阳光面对,这就他最后能成功的原因。

我也喜欢宁伟这个人,他和钟跃民很像,但是他没有钟跃民头脑,从部队回来后,也没有自己的想法(一直没有开窍)。如果他能一直待在部队里,钟跃民一直好好的带他,宁伟绝对是前途无量,甚至可以超越钟跃民。

可惜现实就是这么的捉弄人。宁伟就是当职业军人的料,比钟跃民更符合当军人的要求,真是太可惜了,简直就是造化弄人,使宁伟最终走向了一条不归之路。

我感觉我现在就是在钟跃民和宁伟之间徘徊。当然,不会像宁伟那样走向犯罪的道路。乘着现在还没有结婚,拼搏一下,努力一下,希望自己也能像钟跃民那样,走向成功。

在那个年代钟跃民和张海洋算是当地的一个小顽主,真正的大顽主是黎援朝,顽主和顽主也不同,有部队大院里根红苗正的黎援朝,有父母在改造的而没人管的孩子(钟跃民),也有家里比较困难提前步入 社会 的(李奎勇),还有一些江湖义气的(小混蛋)。

上面这伙人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和电视剧的名字非常贴合。血色,血色,都是那种能动手尽量别吵吵的选手,全剧也是通过"血色"来体现那那个年代的友情,钟跃民的两个好哥们,一个是郑桐(人物属性:嘴特贫),另一个是袁军(人物属性:说话做事都比较虎的那种),这三个人算是铁三角,但最终的命运都不同。不喜欢被捆绑的钟跃民去了可可西里,有点才华和务实的郑桐当了大学老师,傻人有傻福的袁军当了干部,除了郑桐和袁军外,还有一个人对钟跃民特重要,这个人就是李奎勇,可以说这三个男人和后面即将提到的三个女人对钟跃民影响最大,我们现在好多人都梦想活成钟跃民,其实最后都活成了李奎勇,看过该剧的可以细品。

周晓白适合谈恋爱,高玥适合结婚,秦岭适合做情人。

为什么说周晓白对钟跃民来说只适合恋爱?

因为周晓白处处想拴着周跃民,喜欢管着他,当初钟跃民使出无敌厚脸皮追上周晓白,周晓白就说要让他负责,钟跃民就面露恐慌,他是个不喜欢被束缚的人,而周晓白有极度需要安全感,所以两人注定停留在恋爱期。

而高玥就不一样了,他知道钟跃民的脾气,也知道捆绑的爱情不长久,所以高玥才说出那句话:等你玩够了,玩累了,走不动,就回来。不过我不一定等着你,碰见喜欢的我就嫁。这种欲擒故纵的方法,让钟跃民没有任何压力,包括最后去可可西里后,高玥也是非常支持的,这就是高玥的聪明之处,既然留不住你的心,留个空壳也没意义。还不如让你想怎么作就怎么作,万一回来呢?

秦岭也和前两位一样,非常爱钟跃民,如果说周晓白是因为才华爱上的钟跃民,高玥是因为“坏”爱上的钟跃民,那么秦岭是颜值和默契爱上的钟跃民,三个人里钟跃民最爱的该是秦岭,秦岭的理性让人害怕,她深知周晓白的死缠烂打是得不到钟跃民的,而且秦岭和钟跃民非常像,都是那种不喜欢被束缚的主,两个难以驾驭的人在一起也注定长久不了,所以秦岭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钟跃民有过巅峰也有过低估,巅峰的时候他没有忘记身边的人,低谷的时候身边的人没有忘了他,人活到这个境界就足以了,所以说,朋友不在多,困难时能给你两肋插刀的朋友两三个就可以了,像郑桐,袁军,李奎勇;女人也不在多,也不用老是换,既有周晓白的气质又有高玥的可爱还要求秦岭的高冷范,那是不存在的,找个双方都能认同彼此的就结婚吧。

尾声:钟跃民的才华和放荡不羁是每个人都向往的,但理想往往很丰满,不如务实一点,像郑桐一样考个证,像李奎勇一样拼命挣钱,下班跑个车,既然没有袁军的父亲和黎援朝那样的家庭背景,我们只能靠自己,奋斗的路上遇到“秦岭”就看看,路过周晓白就想想,碰见高玥直接娶回家吧。

基本上已经忘记了内容,感觉以前的国产剧还是很不错的,现在都很少刷剧。

非常喜欢的一部剧。

拍的很真实,有年代感,还原了当时 社会 的景象和氛围还有思想。

不能感同身受那个年代的革命感情,却喜欢着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里面的陕北民歌了,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上唱上一曲信天游,苍凉高亢,热烈悲凉,酣畅的唱出了酸甜苦辣,使人听之落泪。就像钟跃民说的,陕北民歌之所以好,就是因为他带着一种压抑的凄凉,让人心理久久回荡……

电视里的钟跃民虽然出身高干子弟,但是也没有太大成就,没有太高不可攀,属于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但是他生活的比较潇洒,喜欢就去做,家世背景在那放着,仔细想想,他也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个,他始终处于一种心灵无所归依的状态,说生活不思进取,他又活得认认真真。属于一生没有功绩,但是也没有过错的一种。

个人认为这部电视剧比较完美的体现了当初社会的情况。展现了当代年轻人不服输的精神!

第七集

村支书把知青的口粮卡下一半给了五保户,知青们半年的口粮3个月就吃光了,知青们忍受着饥饿的煎熬,知青们男女相互照应。晓白被分到医院内科,张海洋由于和部队领导闹矛盾,来医院装病被晓白识破。晓白一直和钟跃民通信,她深深爱着钟跃民。

第八集

部队里张海洋和袁军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俩搬凳子砸班长、顶撞连长被关了禁闭,袁军吞钉子以示威胁,在医院的晓白和罗芸为张海洋和袁军操心打掩护。钟跃民送走了小宁伟,要他回京复课闹革命,自己带队去县城讨饭,不想白店村的知青也出来讨饭。挨户乞讨的钟跃民听到县城街口传来女人的呼叫声,见到乡下的地痞调戏女知青,挥动打狗棍痛打地痞。知青们被逼到一个饭馆楼上,另一拨知青赶到,被救女知青秦岭认出楼上是救自己的知青,李奎勇也认出了钟跃民。县知青安置办马主任带来警察,才算平息这场纠纷。马主任得知这个带头的钟跃民是当年自己司令的儿子,答应给知青们解决粮食问题。钟跃民向羊倌杜老汉学唱信天游,他迷上了信天游。为了克扣口粮的事,钟跃民和郑桐来找村支书常贵算账,他们看到支书家的碗里也是菜糊糊,村支书带着钟跃民、郑桐来到五保户家,证明自己把知青口粮匀给了五保户。

第九集

周晓白向妈妈要钱买了吃的,和罗芸探望被关禁闭的张海洋、袁军却遭到拒绝。张海洋调离到坦克部队,罗芸是个有心计的女孩,她冒人写信约袁军相见。**院里罗芸主动握住袁军的手,她和袁军擦出爱的火花。小河边,罗芸警告袁军:“以后你要是敢对不起我,看我不杀了你!”

没有原型。

这个角色并没有现实的原型。其实在16年前的经典电视剧《血色浪漫》里面的人物,这部电视剧的主角是钟跃民,而李奎勇只是一个配角,并不属于被着重刻画的部分,当然更加找不到现实可以对应的原型。

《血色浪漫》对李奎勇人物刻画:

像李奎勇一样,一生为改变命运而奔波忙碌,年少时有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想要逆袭改命,想要成功,觉得这是一件可以实现的事情。然而,经过生活的磨砺,无奈发现,生活好像早已注定了,怎么都逃不出这个怪圈。

成年人最大的悲哀,就是突然读懂了李奎勇,发现我们人人都是李奎勇,改变不了自己,更改变不了命运。

血色浪漫:为何小混蛋总是那么仇视大院子弟?他受过什么伤害吗?

因为家里有亲戚是老北京人,而十多年前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又是一代人的经典记忆,特别是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们,老三届的人尤其有共鸣,一次偶然在一起聊天,然后就说起了那个年代,小编不是那个年代的人,只是从仅有的或者电视中得到有关那个年代的一些信息,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小混蛋,也就是《血色浪漫》中的那个小混蛋,小编才知道这个人物在当时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血色浪漫》中的小混蛋是一个带着时代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出身贫民,但却不甘于平庸,每天的事情就是到处打架滋事,尤其见到当时大院里的孩子,就各种找事寻衅,用李奎勇的话说,就是为了拔份,显得自己很能的样子,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小混蛋这么仇视大院里的孩子呢?小混蛋是否曾经被这些大院里的孩子伤害过呢?否则哪来的那些大的仇恨,非要把人家弄死才行。

实际上小混蛋仇视大院的孩子,跟现在有些人的仇富心理差不多,因为在当时那个年代,部队大院的孩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普通百姓无法比拟的,小混蛋这些平民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的条件,那时候大院的孩子生活条件的确比工人的孩子条件要好很多,虽说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但是也攀比。

那时候他们不炫富,炫什么呢?炫耀身份,那些大院的孩子,到处跟别人炫耀“我老子是谁谁谁”,并且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严格按照父母职位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在那个年代大院孩子能有一身将校呢大衣就值得炫耀很长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要穿出去谁都会羡慕,所以小混蛋才对将校呢大衣有着如此的执着。

而且那个时代他们的朋友圈界限非常明显,大院跟大院孩子在一起玩,而工人阶级就跟工人阶级在一块玩,记得李奎勇曾经对钟跃民说“跃民,我就看不上你们这帮大院的孩子”,钟跃民也对李奎勇说“奎勇,你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你不懂!”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朋友圈界限是十分明显的。

当时大院里的孩子都都有背景,很多在外面都能横着走,整天打架生事当顽主调戏妇女,而没有背景的平民孩子一般都很老实,当然像李奎勇和小混蛋那种都是特例,李奎勇要不是钟跃民保他,恐怕下场并不会比小混蛋好多少。

小混蛋出身贫寒,可是不满于这些大院子弟不学无术一样凌驾于别人头上那种牛气哄哄的气势,所以小混蛋就用抢将校呢大衣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到处拔份,谁不给他面子,就要捅了丫的,所以小混蛋不但抢衣服还沾了人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便没有后来黎援朝他们设计围捕小混蛋,他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小混蛋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虽然我不是大院子弟,但是我照样能穿将校呢大衣,他抢他到处拔份,其实就因为他缺少这个,但千不该万不该,小混蛋不该拎着脑袋跟整个社会干。

小混蛋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仇富心理,因为心里不平衡,才去不断报复大院的孩子,你们觉得小混蛋是什么心理呢?怎么看待小混蛋这个人物角色呢?

文/书虫

讲真的,这部长篇小说给我的震撼蛮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看得出作者是一个生活阅历丰富,视野开阔,经常独立自考的人。我不敢说这部小说有多伟大,但我可以说的确值得阅读。电视剧就算了,电视剧根本没拍出小说里的精髓,可以翻拍试试。书里有很多独立思想,我只是写了其中几部分,篇幅有限,就先写这些吧。

我经常想,一个人的一生究竟怎样才像一棵庄稼苗那样风调雨顺,要风时就有风,要雨时就有雨,要运气和机遇时,老天就给运气和机遇。似乎不仅植物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人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事实上,不是每个人如此幸运有这么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经历磕磕绊绊,生死考验。

工作的时候,人最苦逼的就是工作。当我写作以后,我发现最苦的还是活着。这个活着并不是简单的活着,而是有滋有味的活着,身体和心灵一起成长品味人生百般滋味。这时我才明白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就数做人最难还不如一头撞死了算。母亲发完牢骚,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依旧忙碌,睁开眼忙着给孩子丈夫做饭,忙着给孩子丈夫洗衣服,忙着给孩子丈夫缝缝补补。说实话,我感觉家里最忙的就是我的母亲。就算这样,母亲照样和我们一起下地干活,而且还能干好几个人的农活。

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她有着农村劳动妇女身上所有优点,勤俭持家,孝顺父母,把所有的爱无私奉献给家里每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她还有最典型的缺点,那就是爱唠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她身上具备传统优良品德,关爱孩子,对丈夫忠诚,一心一意帮助丈夫,干什么都想着这个家。

我不知道怎么就写到我母亲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母亲了。我只想说我从母亲身上看出生活艰辛,生活艰辛到母亲一边抱怨一边前行。抱怨归抱怨,人只要活着睁开两眼就是吃喝拉撒。

当时,我并未体会到在地里干农活艰辛,只是当父母开口求人办事时的那种放低姿态,让我心里难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暗自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有本事,不能降低自己尊严求人办事。谁知道在城市工作总是遇到各种恶心事恶心恶人,活儿不累糟心的事不少。说实在的,我之前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农民,我喜欢在地里晒太阳,更喜欢在地里顶着日头大汗淋漓的感觉。这种感觉距离我太遥远了,仔细一算,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不在地里顶着日头薅草锄地。我想起这种感觉时总是一种模糊,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做梦。当时我是个孩子,过早体会生活不易,越是这样越激发出我对未来无限憧憬,整天盼望自己长大,赶快长大,长大以后挣钱养家,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当时我不懂父母深陷水深火热的状态和其中各种滋味。只是当时我除了寄托于未来,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实在不知道怎么做心里才能好受一点。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上学读书,这个想法成了我的希望,让我心怀美好。

生活,是一份重量,这份重量像一座又一座大山压着我们喘不过气,就算我们喘不过气,我们也要硬要挺起脊梁站起来像个人一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孩子时懂父母不易,说实话,这种不易并没有刻在骨子里,也就无法做到和父母感同身受。

人都说,孩子不知父母恩,只有自己当父母以后才懂父母不易,当大人不易。长大以后发现,我们正在悄悄走父母的老路,沿着他们往前走,像是前后车轮。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咬着牙硬抗,忍受各种煎熬,像中草药在火炉上慢火煨着,无止境,看不到尽头。

这段人生之路最难走,最艰苦,最有味道,五味杂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我们眼前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有一份说不出道不尽的苦楚。这种苦楚让我们成长,真正长大,真正变成一个大人,像个大人一样站起来,面对人生各种苦难,考验,纷争。

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大问题有小问题不断,就像一个人大病少小病小灾没停过。这也和工作一样,每天都有烦恼,各种各样的烦恼。这些烦恼让我们想要逃离,甚至让我们退缩不前。我们开始抱怨,抱怨别人,抱怨环境,很少抱怨自己,很少自己审视自己。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够不幸,从小到大好像没有一件顺心如意的事,甚至自己可怜起自己,自怨自艾,感觉没一个人同情自己,没一个人理解自己,甚至觉得自己活的特没意思,特别没劲。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在不断给我们提示——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想要改变别人,第一个就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环境,弥补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让自己变的更好,更优秀,更受欢迎。也许我们缺乏灵活变通,也许我们缺乏倔强坚持,也许我们还有很多未发现的缺点。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件事——找到自己。找到自己,也就意味着自己认识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这时我们的大脑起了关键性作用。我们不能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我们不仅四肢发达,还要懂脑子还要学会灵活,更要灵活应用,不能生搬硬套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学习还是生活,我们都要学会举一反三。不管到什么时候,多动脑子对我们都是有益无害。脑袋不用,日子久了会生锈,会木纳,会不运转。

如何找到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还不算,还要深刻反省自己哪儿做的不对,哪儿做的对,老话说一日三省吾身,这句话流传千年,说明已经经得住时间检验,但凡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都是真理。在反省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身不足,发现天生擅长的地方,做到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不要说我对什么都感兴趣,相当于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否真正感兴趣也需要时间检验,在此我想说世上一切检验标准都是时间,我们不用任何评判标准,只需时间来说真话。我们真正感兴趣的点并非一天两天,三月五月,更不是三年五载,也许你认为我夸张,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凡是真正热爱的东西都是热爱一生一世,一生一世热爱,它不是时间长短评判,而是只要你活着你就爱它,哪怕你死的时候依然爱它,想着它,心里依然放不下它。

这就像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就像母亲爱一个孩子,不计任何代价,更不计任何回报。这种爱是不讲回报报酬,甚至不讲任何条条框框。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这种热爱是一种原始驱动力,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动力,让你付出的同时内心依然很快乐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种原始动力支持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管小风小浪还是大风大浪。这份热爱足以让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没办法,这就是热爱,这就是热爱无法抵抗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内心热爱,这种热爱发自内心,这种热爱给我们能量,动力,没油了自动蓄油,没热血了就自动满血复活。

如果你没有这种热爱带来的深刻感受,那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找到自己心中所爱,你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热爱。

如果你有这种深刻的感受,我想就算我不恭喜你,你也会觉得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四射,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神采飞扬,毫无疑问,你会忍受各种不能忍受的,经历各种别人不能经历的,这时候你就赢了,真的赢了,是一个真正的赢家。

我们不难发现,人只要活着就是赢家,那句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才是真正的笑,同样适用于谁活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这点想必不用我说了,当然人各有志,当人心中无牵无挂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到时间的尽头。哪怕阎王老子再多给十年活头,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继续活着。活着,心中得有份牵挂,得为一份爱活着,也得为自己活着。

小说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老生常谈的题目:穷,人明明知道自己穷却走不出穷的怪圈。小说里有一个笑话,钟跃民问放羊娃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钟跃民又问娶媳妇干什么,放羊娃说生孩子,钟跃民又问生孩子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仿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放羊娃却没想过走出这个贫困落后的地方,更没想过如何走出去。如果放羊娃说自己攒钱读书,说不定会引人反思。虽然钟跃民针对这个穷的怪圈独立思考,但他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如何逃出宿命,钟跃民当兵走了以后,那些知青只有郑桐一边看书一边反思,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出路。郑桐想来想去,要想走出这个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读书,不停学习知识,准备好自己随时抓住机遇,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当时郑桐要求村支书推荐他参加县里考试时,村支书不屑一顾地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来他们这个穷地方当知青。

这本书也提到了社会阶层,间接描写了社会每个阶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时代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往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存在的漏洞,尤其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断健全。任何时代都有人打法律擦边球,但是任何时代都在不断推动向前发展,谁都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往哪个方向发展才算正确,譬如下海经商还是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时代像是一把看不见的操盘手,推动着每个人前进,谁原地不动谁就会落后挨打,谁就会被时代淘汰。

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打破社会早已固定阶层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是子承父业,不管是处在社会上层还是底层的人物,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为明显的就是那些出身名门世家的孩子还未出生家里早已安排好出路,哪怕孩子不按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他们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多选择权,他们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普通人就不一样,普通人想要往上走,每走一步都要经历千锤百炼,都要历经层层选拔,严格要求和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回原形。

小说里最为明显的例子,周晓白的父亲是将军,毫无意外周晓白家里的人都和当兵有关,周晓白的哥哥姐姐都是将军,虽然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将来也是将军。从他们一出生,他们就能参军入伍一步一步往上走,最后建功立业。这要是换成平民百姓家,怎么可能,对于当时来说不是谁都想当兵谁就能当兵,需要走后门托关系送礼。就拿宁伟来说,宁伟天生的将才,他比他们军队里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在军队发展,天生是个军人,对他来说想要战功赫赫简直易如反掌,偏偏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他没有任何家庭背景,没有强硬的后台,没有送礼,最后被赶出部队走上犯罪道路。李奎勇的父亲拉板车,到了李奎勇成了出租车司机。

所以,人的出身注定未来人生道路。但是人可以改变命运,人要改变命运,就得让自己优秀,就得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看书,不断思考,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丰富自己的心,修护自己的心,不断完善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走这条艰难道路之前,我们应该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要期望过高,这不是打击自己自信心,而是告诫自己不要一味盲目乐观,更不要一味求快,欲速则不达。既然想做成一件事,就要磨砺自己,在最艰苦的环境下造就自己。毕竟从无到有,需要付出常人十倍的心血努力,需要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觉得历史上最励志的创业不是刘邦,也不是朱元璋,而是秦朝。秦始皇为了统一天下经历几代人呕心沥血,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为了实现统一天下这个宏伟目标,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代都付出不少心血,在此期间也历经内部不少权力斗争。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以后,甚至还有看以后的以后,这就需要一个人有开创未来的决心毅力,还要有长远的目光。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放眼未来。

既然我们有了这个糟糕的心理准备,就要敞开怀抱接纳这种考验,不抱怨,敢于正视自身不足,修炼自己,丰富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石头缝里开花,吸取天地日月精华。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活着,不是和别人斗,也不是和天斗,而是和自己斗。那句话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挑战自己成功了,才算真正的成功。我看风景时,经常注意到这样的场景,越是不能生存的环境,发现植物生长的越是旺盛,看起来越精神,甚至还能开出娇艳的花儿。这让我为之钦佩,这份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看见并学习,反思自己。

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我们都要和自己斗争,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不仅要活下来,还要活出精彩,开出好看的花儿让人瞧瞧。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更需要这样一份坚定信念和力量。谁都不可以把我们打败,唯有我们自己打败自己。

说到这点,我不得不说,小说中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钟跃民身上苦中作乐的精神。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他却给所有人带来笑容。我们不仅看到生活艰辛,更要看到生活另一面,哪怕再苦,也要苦中做乐。这份苦中做乐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并想尽一切办法改善生活环境。我想如果我们生活或工作中有钟跃民这样的人作伴,那太有趣了,太有意思了。不仅我这样想,书里的那些知青也这样想。其中有个知青说钟跃民离开以后,把他们知青的灵气也带走了。不夸张地说,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是那些知青的灵气,魂魄,精神,甚至是希望。钟跃民在的时候,他们那些知青并未意识到钟跃民的重要性。钟跃民离开以后,他们发现了钟跃民身上的闪光点。确实是,我们能遇到钟跃民这样的朋友是我们的幸运。钟跃民身上有一种天生的乐观主义,准确地说,天生有一种浪漫主义。他总能给人制造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惊喜,虽然有时惊喜变成惊吓。

不管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活着总要给别人带来点什么,哪怕物质上没办法帮助别人,我们也可以在精神上鼓励别人,让人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好好生活,努力向上看,努力向前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钟跃民一直崇尚在路上,我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他说的在路上说白了就是不希望生活一潭死水,不希望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他不按套路出牌,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是激情,也许是热血,也是体验,也许是浪漫。他总能把生活不好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魔力。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血色浪漫。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浪漫的生活,毕竟浪漫给人带来愉悦的身心感受,我们的生活又不允许我们完全生活在浪漫之中。毕竟我们都是人,而且都是一个大俗人。从我们出生那天起,生活早已磨刀霍霍向牛羊,我们就是生活早就想被宰的那头牛羊。如果我们不振奋精神和生活对抗,我们就会被生活吃的骨头渣儿不剩。

这时,我们的生活到处刀光剑影。我们被生活捉弄,戏谑,剥削,压榨,到处是我们洒下的热血。这种热血像残阳如血。那天,我和妹妹从老家回北京时正好见到西边的落日残阳如血,火红火红的,红的让人感动震撼,仿佛那是一颗火红的心脏。

生活让我们绝望,同时又让我们生出新希望。也许到了任何时刻,人都不能自我放弃,不能自暴自弃。不管怎样,天无绝人之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书中写道钟跃民在古轮城见到如血残阳,我想虽然我们不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空间,但我却觉得钟跃面见过的残阳如血应该和我见过的残阳如血是同一个画面。尽管是日落,仍然能给人无限遐想,像是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车轮,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我们活着就要自己给自己希望,自己给自己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如果一个人没了希望,等同于混吃等死,浪费资源不说,还荒废时间,更荒废生命,就别提给身边的人带来正能量。

尽管我们生活一地鸡毛,还是要有浪漫,没有浪漫自己制造浪漫,没有美好,自己创造美好。如果有手就用手创造美好,如果有脑子就用智慧创造美好。说来说去,我们没脑子就出力气,我们没力气就用脑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做一个创造者。我们创造的一切根源动力都来自我们的大脑和双手,而不是坐享其成。

小说中钟跃民也在思考如何产生创造力,也是因为钟跃民不断产生创造力,才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真心帮助他,心甘情愿和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想,我们都应当反思自己,如何才能做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需要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握好自己手中的刻刀,把一块璞玉雕刻到最好。

《血色浪漫》电视剧男主角原型有的。

应该是王小点,“小混蛋”——当年名震四九城的周长利,李奎勇——应该是边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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