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为何小混蛋总是那么仇视大院子弟?他受过什么伤害吗?
因为家里有亲戚是老北京人,而十多年前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又是一代人的经典记忆,特别是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们,老三届的人尤其有共鸣,一次偶然在一起聊天,然后就说起了那个年代,小编不是那个年代的人,只是从仅有的或者电视中得到有关那个年代的一些信息,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小混蛋,也就是《血色浪漫》中的那个小混蛋,小编才知道这个人物在当时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血色浪漫》中的小混蛋是一个带着时代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出身贫民,但却不甘于平庸,每天的事情就是到处打架滋事,尤其见到当时大院里的孩子,就各种找事寻衅,用李奎勇的话说,就是为了拔份,显得自己很能的样子,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小混蛋这么仇视大院里的孩子呢?小混蛋是否曾经被这些大院里的孩子伤害过呢?否则哪来的那些大的仇恨,非要把人家弄死才行。
实际上小混蛋仇视大院的孩子,跟现在有些人的仇富心理差不多,因为在当时那个年代,部队大院的孩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普通百姓无法比拟的,小混蛋这些平民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的条件,那时候大院的孩子生活条件的确比工人的孩子条件要好很多,虽说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但是也攀比。
那时候他们不炫富,炫什么呢?炫耀身份,那些大院的孩子,到处跟别人炫耀“我老子是谁谁谁”,并且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严格按照父母职位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在那个年代大院孩子能有一身将校呢大衣就值得炫耀很长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要穿出去谁都会羡慕,所以小混蛋才对将校呢大衣有着如此的执着。
而且那个时代他们的朋友圈界限非常明显,大院跟大院孩子在一起玩,而工人阶级就跟工人阶级在一块玩,记得李奎勇曾经对钟跃民说“跃民,我就看不上你们这帮大院的孩子”,钟跃民也对李奎勇说“奎勇,你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你不懂!”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朋友圈界限是十分明显的。
当时大院里的孩子都都有背景,很多在外面都能横着走,整天打架生事当顽主调戏妇女,而没有背景的平民孩子一般都很老实,当然像李奎勇和小混蛋那种都是特例,李奎勇要不是钟跃民保他,恐怕下场并不会比小混蛋好多少。
小混蛋出身贫寒,可是不满于这些大院子弟不学无术一样凌驾于别人头上那种牛气哄哄的气势,所以小混蛋就用抢将校呢大衣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到处拔份,谁不给他面子,就要捅了丫的,所以小混蛋不但抢衣服还沾了人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便没有后来黎援朝他们设计围捕小混蛋,他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小混蛋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虽然我不是大院子弟,但是我照样能穿将校呢大衣,他抢他到处拔份,其实就因为他缺少这个,但千不该万不该,小混蛋不该拎着脑袋跟整个社会干。
小混蛋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仇富心理,因为心里不平衡,才去不断报复大院的孩子,你们觉得小混蛋是什么心理呢?怎么看待小混蛋这个人物角色呢?
这几天很惭愧的又看了几部小说,是我后来定义的“爽文”,严格意义上来讲,也许不算,从大众视野上,可以说是“虚构类”小说。
《血色浪漫》、《亮剑》、金庸武侠等等诸如此类,当然,有的人会说《亮剑》也讲团队、讲管理、讲战略等等等等。但是我所说的“爽文”其实,定义是从心理上讨好大众的一些作品,简单讲,就说金庸,曾经有句话讲,“凡有井水处皆读金庸”。为什么后来我读这些作品的时候,会觉得惭愧呢?因为我学到的东西不多,或者只是大脑爽了,感觉很流畅。而真正能使自己进步的那些书往往很晦涩,昨天在听华衫讲品牌战略的时候,说了一本书《千面英雄》,今天找来一看,我去,在人家眼里的通俗读物,我可能需要一个礼拜才能读完,而且读完之后有收获,但是不爽!因为我读的过程有点费劲。不如《鹿鼎记》。但是要说收获,肯定是那些相对晦涩一点的读物会让人有收获、有成长!总而言之,我认为,一切以娱乐大众的文艺作品都是“爽文”。他们和网络小说、游戏、短视频、小**一样,只不过是以一种更文艺的方式呈现出来了。
以《鹿鼎记》和《血色浪漫》为例:
从小说主人公的设定开始,一个是市井无赖,一个是大院子弟。这样的人物设定好像离我们都不远,转过头来,我们都能看到。
他们有共同的特点,身边都有女人,而且不止一个,而且都是各种类型的美人,而且每一个美人在男主轻而易举的公示下死心塌地。
他们经历了各种精彩的故事,凭借着自己貌似与生俱来的优势轻松搞定各种问题。
他们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似乎招每一个大人物或者有背景的人的喜爱。
他们身边出现的所有大人物和小人物,都是围绕他们来设定的。
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和最后的结局都让现实中的普通人想要而得不到!
所以,读到这些作品,我们的大脑,自然的就“嗨”了。就好像现实中弱小的菜鸡,一旦进入游戏世界,马上就成为无所不能的超能战士一样。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梦,读“爽文”就是在圆梦。
还可以吧,偶尔读一读也没什么坏处,但是,没有经历社会的磨砺,对人性的不了解,在读“爽文”之后,会映射到现实,可能要吃亏,因为剧情需要,因为市场需要,因为文化属性,每部文学作品都要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和市场的需求。对于一些人性的、社会的等等一些方面的描写是不真实的。所以“当真你就输了”。所以有“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的说法。
综上所述,理智的读一些“爽文”是可以的,带着思考,带着批判精神,带着真实生活的阅历去读。也是可以有收获的。
分享一段对话,对我感触挺深的对话,这些是爽文中的不爽之处,他们是来自生活的,那么真实,那么感人:
奎勇:那天我从医院回来以后,知道得的是绝症,那天晚上我就睡不着了。先是咳嗽,咳嗽的睡不着。后来不咳嗽了还他妈睡不着。哎,以前老想,为一口饭老瞎忙,眼睛还没睁开呢,就欠公司二百多块钱份儿钱。后来得病了倒也闲下来了,能有工夫想想自己的事。你还别说,要能静下心去想想自己的事吧,还真挺舒服的。我就琢磨呀,我这辈子活得太他妈窝囊,小时候吧,家里人多,一大家子人,都得靠我爸一人挣钱养活。日子过得紧巴不说吧,还赶上三年那困难时期。嘿,我就记着我一顿饱饭都没吃过,一天到晚饿得前胸贴后脊梁。一睁开眼睛,就俩眼冒小星星。那饿得滋味我到现在都忘不了。我十四那年啊,我爸一撒手走了。我是长子啊,这家以后就得我养活了。真得托咱社会主义的福啊,要不我们家还不真得饿死两口。我爸死了之后,他们单位还按月给我们发抚恤金。这国家有规定啊,抚恤金得按人头发放。每人不多,十几块钱,可加一块了不得了呀,比我爸活着的时候挣得还多。好家伙捡了个大便宜,我们家人多呀。不瞒你数,那真是我们家最富裕的几年。现在醒过味来,一想还真挺酸溜,这便宜还是靠我爸的死给换回来的。
跃民:记着,那会儿我也不懂事,还经常到你们家蹭烙饼吃。
奎勇:后来插队吧,还赶上那么一穷村。多少年下来,这每天的工值就给你五分。忙活了一年不说吧,到最后还欠人家钱。我是真想多挣点儿钱都给寄回家里来呀。我玩命的干活儿,干完了活自愿到那水库背石头去。有一回水库那工地塌方了,活活就给我埋到石头堆里了。人家给我救出来后,我这边肋骨砸折了三根,还吐了好些血,一躺就是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有又去了。伤没好呢,没人逼我去,是我自个舍不得人家一天能给我三顿饱饭还有一天一块钱的工钱呢。就那样的日子我过了四年。
跃民:那会儿,我也挺对不住大家伙的,拍拍屁股就走了。那会儿也是年
轻,想自己想多了。
(沉默)
奎勇:七四年给我分工作了,我分到那个县电话局干野外架线。那滋味,美,有正式工资了。我每个月把我挣得工资的一半全集回家来,自己一分都舍不得花,衣服也舍不得买,常年就是工作服。我不傻,我不是不想花钱,可我每天得给自己叨唠一遍,家里好几张嘴等这花你这钱呢,你他妈不是为你自个活着呢。我是老大啊,我就得把这家给养起来。
跃民:你跟你老婆是那会儿认识的?
奎勇:不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是个西安的知青。我们俩一块相好了三年。后来她说要跟我分开,这也不能怨她,我的条件在那儿摆着,家里穷,又没好工作。当然她家里人也不乐意,后来她下决心要跟我断了。临走那天晚上,她非要把她身子给我。我不是圣人,有一个你倍儿喜欢的姑娘站在你跟前死说活说非要跟你睡,你能受得了?当时我心说了,去吧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先把事儿办了再说。嘿,也邪了就这么现,什么事都没干。
跃民:我知道,那是一种绝望的状态。在那种状态下,没人能心安理得。
奎勇:绝望,唉,我压根就不知道这词是什么意思。可能那会儿还真就叫绝望。一个跟你相好那么多年的女的,说要分开,可能一户一辈子都见不着了,心里什么滋味啊,想死的心都有。我们俩就那么搂着过了一夜,什么都没干。第二天什么都没说就分开了。也对啊,既然也知道以后不能在一块,就什么都别说了呗。好合好散,长痛不如短痛吧。不过我到现在还忘不了她,我那会儿真喜欢她呀,她也是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一个女的,从那以后我就没再爱过任何人。我现在的媳妇你也看见了,模样寒碜不说吧,这脑子也不太明白,基本上就是一文盲。我们俩谁也别嫌谁半斤对八两。我这条件能找个媳妇就不赖了,我这真是玩命折腾了一辈子,到头来你说落着什么了?家里还这德行,自个现在这样,就算在哥们儿圈里呀,我也是混得最惨的一个。都混成这样了,活该呀,早就该给淘汰下去了。
跃民:奎勇,你不能这么评价你自个,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是亲戚,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受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忘不了,你当时曾经给我讲过一句话,你记不记得。你说谁都有走背字的时候,但是个爷们及咬咬牙扛过来。就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听了眼泪一下下来了。咱俩是朋友,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你以前帮过我,现在我比你稍微好点,我应该帮助你。我这有两万块钱,你先拿着。我尊重你的选择,你不愿意去医院,那咱待在家里边。两万块钱别嫌少,但一定得收下,过两天我再拿钱过来。
奎勇:跃民,这钱我要是不拿呢?
跃民:那我立马就走,再也没你这个朋友。你忘了,这话你曾经跟我说过
,我现在把话还给你。
奎勇:你还是这么记仇是吧?我跟你说的话,原样又给我扔回来了。报复心真强,行,钱我收下。咱聊点儿别的行不行?
跃民:行。
奎勇:跃民,你猜我自己值得哦啊自己得绝症以后,心里是怎么想的?
跃民:大概挺高兴的吧?这么多累受,可以一劳永逸地休息了。
奎勇:行,还是你他妈了解我。累,真觉得累,能歇下来了,喘口气,挺舒服。跃民,你说这人死了有魂吗?
跃民:没有。
奎勇:你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信是不是?
跃民:我觉着应该信自己。
奎勇:是啊,要不说你比我强呢。
跃民:不是,因为我比谁都脆弱,所以必须强。你现在病了,开始琢磨事儿了。我早病了,早就开始琢磨了。以前咱怕被人欺负,所以打架下狠手,现在怕受伤害,所以拒绝。
奎勇:拒绝什么呀?
跃民:怎么说我身上来了?
奎勇:我跟你说,不管你信不信,人有魂,起码我有。我那魂吧,就得等我死了以后,从我这壳里就飘出来了。它往上飘,一直飘到房顶子上去。
跃民:胡说什么呢?
奎勇:跃民,哥们求你个事啊。到时候你要能来,跟我说再见再走。
跃民:胡说。
奎勇:哎你说咱要是都能重活一次,你想干什么呀?
跃民:你呢?
奎勇:我呀我还想当李奎勇,还住在这破院里边,伺候我妈,玩命挣钱,养我媳妇还有我儿子。
跃民:我也一样,还做个一模一样的钟跃民。 怎么了奎勇?
奎勇:没事,犯困。
跃民:我扶你上床睡会儿去。
奎勇:不用,我一会儿自己上去睡就行了。没事,先走吧,忙你的去。
跃民:那我走了。
奎勇:走。
跃民:奎勇,好好的。
奎勇:得,我好好的。
看这段对话的时候,仿佛我的脑海中就有了画面,那么真实。想流泪,但是又流不出来的那种。
有时候,类似这样的文学作品,没有真实的营养,但就像一个朋友或者家人,在你难过的时候,陪在你身边,他们帮你解决不了问题,但是陪着,就是一种方式。
有人懂你,比“对不起”“怎么了”“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更难得。
"血色浪漫"这个词最开始出自于都梁的书<血色浪漫>,在第三章中有这样一段对话,大概讲的是钟跃民给其他几个人讲解音乐"船歌"所描写的场景,当他描绘出那个美丽的画面时,众人都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于是就有了下面一段对话:
罗芸点点头:"真是挺感动的,美极了,跃民呀,你可真让我刮目相看,我还以为你就会打 架呢,想不到你还这么浪漫?真是难得,晓白,你怎么不评论评论?"
周晓白勉强笑笑:"浪漫?是很浪漫,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钟跃民时的样子,他打架打得满 脸是血,简直吓死我了,刚才听音乐时,我怎么也不能把鲜血和浪漫统一到一个人身上,总 觉得哪儿不对。"
钟跃民做沉思状:"鲜血?浪漫?很有意思,这就叫血色浪漫。"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象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跃民,我 没想到你还有诗人的气质。"
这个就是最初"血色浪漫"的的来源
我个人是这样理解的,在那个年代,一切都笼罩在革命的红色氛围中,而革命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他有牺牲,有流血,有战斗,而在革命年代中的人,他们的那种浪漫,和我们是不同的,那是一种在特定年代特定背景下的浪漫,所以,那是一种红色的浪漫,也就是血色浪漫
一、历史背景——十年,史诗中的断章
十年,是一个断章,没有开始,没有结尾,就那样孤零零地突兀在历史的长河中,即不能承上也不能启下。因为历史已被抹杀,未来也成为空想。编造的历史愚弄了懵懂少年。知性的历史学家除了沆瀣一气,也只能闭嘴了事。盲从与背叛俯拾即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们看不到未来,看不到明天,精神处于极度空虚、不安、恐惧的状态。而所谓的理想不过是些口号似的宣言。
校圆军歌嘹亮,街道小儿横行。称他们为"小儿",因为他们实在不够资格称流氓,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氓,不过是时事造就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而他们也似胸怀朝阳。革命形势如火如荼,人人都在开会闹革命,手忙脚乱,无暇它顾。所以,钟跃民们是最闲散、最自由的一群,当然也成了社会的死角。革命没份,当兵没份,进工厂没份。好在毛主席一句话,"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加上当时最响亮的口号"扎根农村闹革命"。从此,便与农民兄弟姐妹结缘。记得几年前流行的一首歌曲"小芳",就是当年知青扎根农村的浪漫爱情故事,酸楚中夹杂着无奈,前途和爱情不可得兼,叹凄凉的命运无法改变。
当人类摒弃了文化,摒弃了科学,摒弃了历史,摒弃了真诚和真情,那么我们还剩下什么?除了斗争,就是政治。斗争是政治的斗争,政治是斗争的政治。当大脑被抽成真空,当灵魂被重新输入相同的程式,便注定了人类社会的安之若素,却聪明不足,而愚蠢有余。
生在哪个时代不可以选择。选择是有条件的。相对于无所事事,钟跃民选择了下乡,怀着出门远游的心态踏上了征程。这段经历才是其人生的真正开端。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追求和理想来得简单而直接--媳妇和白面馍。"食色性也"普通人的基本需求,却成了他们的最高理想。这让钟跃民震惊,也令他思考。虽然通篇都没有给出他的理性思考,但他的内心是一个丰富的世界,既有理性也有感性的气象万千的世界。
命运使然,不幸中的万幸,他终于离开了贫瘠不堪的落拓土地,来到革命的大熔炉,尽得空前的冶炼。冥顽不灵的他,在战斗里成长为钢铁战士。
十年浩劫终于草草收场,人生的断篇残酷地提醒人们——蹉跎岁月中韶华已逝,身无一技之长的他们竟无法担当维持生计之己任。命运之舟再一次将他们抛到生活的谷底,连呼救的呐喊也显得无声无息。不论是奎勇还是宁伟,凄惨的命运还是让人不胜唏嘘。
社会的变革总是伴着经济的腾飞。钟跃民依然是时代的幸运儿。人到中年的他,不仅工作体面,爱情也是接踵而至。这不仅仅源于他有个好父亲,自身的人格魅力也让众多女性无法抵御。可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并不是他人生的终极理想。即使没有宁伟的变故,他也不会把他的后半生都消磨在不比战场逊色的商场上。那种毫无意义的虚伪应酬不会对他产生如此的魅惑。
他走了,真的走了,出世--才是他人生的终极。
二、入世与出世——钟跃民的诗人、哲人气质
一直以来,想在头脑中勾画一个钟跃民的特定气质。可是,总是飘忽不定,难以捉摸。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钟跃民坎坷半生,却落个逍遥自在。难道真的是他对什么都满不在乎?对什么都真的无所谓?每想到此,总是心有不甘。按他的语气,他就是一个不甘寂寞,游戏人生的人。可是,如果真的拿人生当儿戏,还能担当报效祖国的大任吗?大敌当前,运筹帷幄,气定神闲,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试问,纭纭众生竟有几人能把人生游戏到如此这般?
细细咀嚼钟跃民的调侃,半是讽刺半是玩笑,大多是善意的并富有一定哲理。调侃源于思考,这思考并非刻意,也非故弄玄虚,而是不经意间的习惯。若非如此,怎能在刹那琴音中捕捉到那动人的诗篇?他的诗人情怀在平日的无稽调侃中淹没了。"谁见过整天带着菜刀出门的诗人?"每每想到这句话便忍俊不禁,可也有些淡淡的感伤,一个划时代的诗人就这样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钟跃民的贫嘴是北京式的。不会贫嘴一定不是正宗北京人。生长在天子脚下,闻多识广,不侃上三言,不诌上两语,那可绝对说不过去。加上枪林弹雨冲锋陷阵过来的老革命的后代,谁不了解点党史军史?所以,钟跃民能侃,还侃得头头是道,理直气壮,自是当仁不让。这竟然也成了吸引女孩子的法宝之一。其实,不只他,他的那些兄弟也是各有千秋。只是,每到关键处,自己把握不好火候,往往就下了道,直到把姑娘们的怒火燃起,爱情却无缘。郑桐那小子总算在钟跃民的点播和全力帮助下开了壳,这才获得了美人的芳心。
秦腔和信天游可谓中国民间艺术宝库的绮丽瑰宝。即使在禁欲主义统领艺术的十年动乱里,也没能对其扼杀殆尽。也许是过于贫瘠而无人光顾的原因,那大秦之腔却也屡唱不衰。直白大胆略带挑逗的歌词,把个苍凉渺茫绵延千里的黄土高原染得一片明快。男声豪气、女声婉转,在沉闷而贫穷的生活状态下有了些许喜气和渴望。没遮没拦的日月星辰里,钟跃民就是被这简单却并不乏味的独特艺术感动、浸*。
"青天呀蓝天,蓝格莹莹的天,赶上哪个骡子,一溜溜地烟,一边驮高粱,一边驮那个盐,欢欢喜喜回家转"
"哎--羊勒肚子手巾哟,三道道蓝,咱们见了面面容易,哎呀拉话话的难。"
"一个在那山勒上哟,一个在那沟,咱们拉不上那话话,哎呀招一招得手。"
那来自丹田的气息,跌宕起伏,情真意切。原来这些酸曲竟也柔媚动人,荡气回肠,直逼心扉。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苍白的岁月里,信天游是钟跃民生活中唯一的色彩。他爱上了信天游,爱上了杜老汉,爱上了憨娃,爱上了终其一生无法忘怀、有着哲人的冷静气质、满腹信天游的女子--秦岭。这段爱情源于他那不常显露却是与生俱来的艺术情怀。
钟跃民是聪明的。自始至终感受到他灵气逼人,英气逼人。伟岸英俊只是表象,聪明睿智才是其本质特征。这聪明到底来源于何处?是家学渊源,还是父母遗传,抑或是后天的修养,也许兼而有之。父亲虽是战功卓著,可也曾是一介书生,遗传是有的。而这遗传便显示在他对于读书的热爱。片中没有给出钟跃民读过的书目,但是从当年私下里传阅的禁书中不难猜测。除了中国名著红楼梦一类的禁书,就是些西方小说,和哲学书籍。十五世纪初,经过漫长的中世纪的黑暗宗教统治,欧洲进入了以法国和意大利的文学艺术巨匠为代表的文艺复兴时代。法国的启蒙运动同时兴起。他们追求人权,追求个性解放,追求自由的思想,反对禁欲主义。这无疑是对当时的年轻人的一种召唤。钟跃民一直推崇的契约精神,我想也是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启迪。在推翻宗教统治之时,整个社会最缺乏的,也是最需要的就是法律。而法律的制订又非一朝一夕。在社会变革的时代,这是首要问题,也是决定了社会能否平稳过渡的重要保障。所以,卢梭的契约论,算是一个不错的规则。且不论"天赋人权"是否成立,也不管"先人不能为后人立法"是否合理,钟跃民喜欢这种契约精神,正是来源于他的哲学思考。不会思考的人,必定流于庸俗。
出征壮行时,把酒吟诗,"叹年光过尽,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连续三个去声的短句,铿锵至极,正是请缨报国更待何时的慷慨陈词。笑荆轲领命刺秦王,出师未捷身先死,这般豪气干云,雄放恣肆,真真疏狂得可以。"旁边拍手笑疏狂,疏又何妨,狂又何妨"。心里到底有了安慰。这,才是钟跃民的真实。说到此,不得不提的是南宋诗词名家--刘克庄。其词风承嫁轩一脉,其一生几起几伏,诗词间大气雄浑慷慨悲壮,却并不消沉。钟跃民能在当时的环境吟诵这一句,已非俗辈。
真正的哲人不一定整日做沉思状,更不必清心寡欲。嬉笑怒骂间,未必缺乏深刻的理性内涵。"世间浊浊,唯我独清;世人皆醉,唯我独醒。"面对高官,直陈满腹经纶;舌战群儒,真叫百口莫辩。每每语惊四座,叫人叹为观止。没人说他学富五车,可他确在狂歌畅饮中肆无忌惮地彰显他独有的哲人智慧。"男儿西北有神州,莫滴水西桥畔泪。"钟跃民终于抛却了犬马声色的奢靡与放浪,只身西去,开始了新的人生探索。宁愿远离尘嚣远离歌舞升平的人寰,凭古吊今,追古溯今,谁能说这不是思想者悲天悯人的坦荡胸怀。
入世与出世之间,钟跃民的诗人、哲人气质不必刻意说明,便也了然。
三、汪洋中的一条船——钟跃民的爱情观
整个故事中,钟跃民的爱情是主线。而就是这条主线让我迷惑不解了很久。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俯仰之间,欲了解钟跃民的爱情,实非我等俗辈能及。可又不能不说,一孔之见,多有偏颇。
"哪个少年不善钟情,哪个少女不善怀春。"钟跃民和周晓白的爱情是他们的初恋。其实,他无心摘花,不过是情急之下,做了护花使者,少女春心荡漾,恋情便从此展开。对于晓白的爱是一个似懂非懂的少年在混沌状态下的奇妙情感。这样的初恋是爱情,又不是爱情,至少对钟跃民是如此。"少女情怀总是诗。"也许女子总是比男子略微早熟些,所以,周晓白真真正正爱上了这个聪明调皮的可爱男孩,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作为顽主的他显然是不认真的,只为炫耀摆酷,有个靓妞追随其左右,也是令人艳羡的美事。可是,千不该万不该的就是那一吻。情窦初开的少女把初吻给他的时候,便芳心暗许。可惜,他知道时,为时已晚。这个桀骜不逊、傲岸不羁的少年,不愿为情感所囿。为获自由,他将不遗余力地挣脱所有的桎梏与羁绊。晓白爱他,是晓白的悲哀,也是晓白的幸运。毕竟那爱是值得的。
秦岭的出现,少不了重提信天游。跳动的音符,婉转的旋律,别说生活在漫天黄沙的黄土高原的钟跃民,就是今天在大都市里被流行音乐包围的现代人也会为之动情。那朗朗上口的直白歌词,那余音缭绕三日不绝的韵律,即使初相识也会令人砰然心动铭心刻骨受用终身。何况,秦岭是那样一个面容娇好,情感热烈,思维理性,收放自如的冷静女子。更重要的是她与钟跃民势均力敌。即使是爱情,也要"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这就是看似不着边际,却也顺理成章的钟跃民与秦岭的"短命"爱情。对于钟跃民,秦岭是他一生的最爱,即使是"在路上",也希望这相濡以沫的日子能长些,再长些。对于秦岭,也许钟跃民是她一生最多的付出。但是,他们的爱情不在红尘,说它短命,是世俗意义上的。在超凡脱俗的世界里,他们的爱情是一生一世生生世世永生永世的。但是过于抽象,过于残忍。我倒宁愿相信他们能像鱼"相忘于江湖",不再相爱。
如果说晓白是钟跃民无心插柳的过错,而秦岭却是直冲到他心底里的一股强劲的旋风。在飘扬的信天游的苍凉曲调里,他迷失了自己。他的那颗飘零而孤独的心随着婉转的音律消散在飞沙走石的沟沟峁峁之间。"哥……呀……我前半晌绣……后半晌绣……绣一对鸳鸯长相守……"如泣如诉、哀婉动人的歌声,一时间分不清是歌词还是心底的期盼。他,爱上了她。称不上伟大,也算不上神圣。却是人世间的真实。无从解释,无须理由。我一次次求证,他们相爱的原由,终究不得其解。相比于秦岭,我更喜欢晓白。男人与女人的差别也许就在于此。钟跃民却陷入了深深的恋情。那个大大咧咧玩世不恭的男孩,只要听到这两个字--秦岭,便是一副不可救药的意乱情迷模样,那样令人心疼,心碎不已。"哥……呀……我前半晌绣……后半晌绣……绣一对鸳鸯长相守……"多年以后,他再次听到这魂牵梦系萦绕于心的熟悉歌声,顾盼之间尽显旷世柔情。不得不承认--他,对她的爱,依旧,依旧。
每个人的情感都有一个死穴,一经碰触,奇痛无比。显而易见,钟跃民的死穴就是那个会唱信天游,叫秦岭的女人。按我的是非曲直标准,秦岭终究是负了他的。尽管,为换取他的自由,她赌尽一生,却依然无法令我崇敬,甚至没有任何感激之情。相爱却不愿相依,实在不该是秦岭的选择。也许正是她的与众不同牢牢地吸引了钟跃民这样一个一生飘零的浪子。
对于高玥,原著中只给出一个姓--高,也让我狐疑了好一阵子。也许,作者特别要提请人们注意到她的高明所在,故隐去了名字,只留下一语双关的姓氏。在影视剧中,显然没办法照此办理。怎样称呼一个人高来高去,不仅拗口,也显得滑稽。所以,在剧里赋予了她一个名字--玥,买一赠一,搭了一个学哲学却没有半点哲人气质的哥哥——高奇(此处不做评判)。对于钟跃民,高玥是崇拜不足,欣赏有余。喜欢她的前卫大胆和识大体的大家风范。虽然年轻了十岁,阅历不似那般多,更不似那般复杂,心志却毫不逊色。热烈时见热烈,冷静时见冷静。如果钟跃民真的肯将心的航船停靠在这美丽温馨的港湾,也该算三生有幸了。毕竟,高玥是懂得爱,珍惜爱,又聪明可人的女子。
可是,当剧目结尾之时,他却依然鼓荡着丰富而热烈的感情之舟云游四海浪迹天涯。究竟何去何从,无人知晓。
四、义薄云天,舍我其谁——钟跃民的江湖义气
提笔欲落之时,惊闻黄沾谢世,不觉悲从中来,心绪竟是难平。一个朋友说"我特别喜欢有三分邪气的古怪人。因为爱洁,与世不谐。这胸中不平之气无处可泄,才衍生出种种古怪和狂放。"而我只有悲哀。友人问"是哀他不信天下尽耳聋之言,哀他无知己么?一个人到了无知己的地步,就该恭喜了,那说明爬得高了,不是无知己,是知己少,遇不到。何怕前路无知己,后世自有识君人。"听到朋友的高谈阔论,我依然一筹莫展。大情大性放浪形骸的黄沾尽得朋友,知己却不多,一生最爱的红颜对他却只有怨愤。钟跃民与他倒是有几分相象。暂辍笔至此。否则,这个专题的题目非改成悼念黄沾不可了。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英雄救美的故事,看起来并没有什么新意,总有新瓶装旧酒的嫌疑,却也合乎情合乎理。什刹海冰场上身着黑色皮质飞行员服的翩翩少年,为救红颜铤而走险,自有一番侠骨柔情。得胜处便是冰场上招展的红旗。"英雄自古出少年。"一骑单乘,在千军万马的刀光剑影里来去自如,只为亦敌亦友便可舍生取义。作乞丐也得尽职尽则,丐帮帮主可不是软弱可欺。在古老的革命根据地棍扫千军,所向披靡。当然打不过还是要跑的,这是毛主席的游击战略,卤莽蛮干可不是钟跃民的选择。而我等看来瞠目结舌处只能啧啧称奇。快意恩仇之间,钟跃民的至情至性成为他铮铮傲骨临危不乱的写意。
"不干掉麦克阿瑟,也要活捉李奇威。"这种听起来象笑谈的豪言壮语只能出自钟跃民之口。而我竟真的相信他定有这本事。时空更迭中,就觉得他生错了年代,象是远古走来的亦歌亦醉仗剑走天涯的狂客,嬉皮士的外表下掩不住那狂歌当哭的遗世豪情。"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战马嘶鸣,横刀纵剑,义薄云天,舍我其谁。军人自有军人的气魄。若果真功败垂成,便只有杀身成仁。
"你把晓白收了,再让什么人把秦岭收了。""最后,让老天把我也收了吧!"声嘶力竭中,那是飘摇一生的侠士面对儿女情长的哀鸣。无须多言,那亘古未变的爱恋依然铭记于心,顷刻间化做永久的祝愿与托付。让他心仪的女子能够得到他所不能给予的平静安稳的幸福生活。这才是真正的大气,只有真正的男儿才有的大气。她们说,"爱他不一定要嫁给他。"感情纠葛缠绵中,她们竟也领略了他心底尽有的风光无限和古道热肠。这,就足够了。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毕竟宁伟也堪称一方豪杰。他对钟跃民近乎鼎礼膜拜的情感令跃民左右为难。古来侠士身先士卒救百姓于水火,而宁伟虽为共赴国难的兄弟,却几近危害社会。佩服钟跃民当断则断的勇气。平心而论,我倒是更倾向于,放了宁伟,就由他亡命天涯吧。这当然是我的狭隘。我终究不是钟跃民。
"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
五、世纪末的华彩乐章——钟跃民跳跃动感之人生的归结
钟跃民的一生过于漂泊,过于复杂,不论是思想、情感,还是生活、事业,跌宕起伏,大起大落。非常人所能经历,非常人所能接受。多重身份令人目不暇接,顽主、知青、乞丐、士兵、军官、商贩、白领、犯人、老板以及反偷猎队员。这不凡的经历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有得一拼。不论何种身份之于他都是那样贴切,那般称职有加。钟跃民到底算是怎样的一个人,怎样给出一个精准的评价,很难,很难。因为,我等俗人实难望其项背。诚惶诚恐地道出自己的感觉,钟跃民--怀才不遇的一介书生。
虽然他的青春抛掷在陕北土窑和戎马生涯,却依然是书生意气。壮行时不也是一句"书生老去"的感怀。既然戎马一生不是他的理想,将军就一定与他无缘了。若果真是战争年代,他断然不会急流勇退。和平年代的军人,对他也着实没什么诱惑力。他未必不喜欢做职业军人,他不过是不忍叫生命这样无声无息地流逝在无所事事的岁月里。其实,钟跃民不是完全不要功名的,他只是不屑于追求那些官场商场上的浮名罢了。英名他是要也要得的。说他怀才不遇,总是觉得人生的变故中,辜负了他的才智,惟有惋惜。而他自己却是无欲无求的慷而慨之。
"人到无求品自高。"拜金主义物欲横流的年代,钟跃民的理想是个人理念的完成。应该说他是个人主义者,或者叫自由主义者,这个看似普遍意义上的贬义词。其实,他不过是在寻找个人的价值取向。我推崇他的的个人主义,对人类人文关怀的认知和千金散尽的气度,总比某些人高喊口号的许诺来的痛快现实。骠悍矫捷的身影出没在西部那地冻天寒的茫茫荒原。就算做隐士,他也是另辟蹊径,独树一帜。"回首向来潇洒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追求的极致是没有追求,超尘出世是其生命的诠释。半生率性而为,却终究被命运摆布,钟跃民一路跌跌撞撞大起大落间,终于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那最初的也是最后的开始。回归自然,回归本性。
他的前半生犹如他自己描绘的诗篇,没有痛苦,没有悲哀,就连感动和柔情也在物换星移间被悄悄地带走,只剩下淡淡的、淡淡的惆怅。命途舛错间唯余惆怅,是对坎坷人生的理解和宽容。
"……一个幽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地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 …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 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所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逝 ,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世纪末的华彩乐章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若有若无地、淡淡地瓢散开去,蒸腾,蒸腾,经久不息。而他就隐匿其中,分散、瓦解、与之浑然一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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