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里的故事,青春不打烊

日记里的故事,青春不打烊,第1张

1、日记里的故事,写给自己

步入社会多年,恍然间,怀念起学生时代的自己。犹记得,初中时班主任给我这样的期末评语“你就像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这句话既熟悉又陌生,既亲切又遥远。我曾经确实是那样一个博爱之人,只是现如今我似早已淡忘了那一种感觉。

是啊,我何时起迷失了自己?

我已经很久不认真写日记了。班主任之所以给我这句评语,是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写日志,从我写的周记和作文中也能很容易看出来我的这种“大公无私”的思想。他很喜欢我写的文章,还曾经当堂宣读过我的作文。也是从初中那时候起,受他的影响,我学会了并爱上了写日记,直至今天,已坚持了写了十年有余,有很多以前的日记都找不着了。当然,现在的日记没法跟以前的比。以前的日记多为记叙散文随笔之类,现在的日记基本是几句杂言或几句牢骚再加一句写天气状况的,很少认真成文。以前写日记,我往往能直面自己,反思自己,现在写日记却多了些纵容和掩饰。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写东西,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尽管我天性内向,不大爱说话,写的很多东西也都是触景生情。我从小喜欢体育运动,甚至到了狂热的地步,历届奥运会从不错过。无论哪个体育项目,我都有所涉猎,特长则是足球、篮球、乒乓球,体育成绩从来都属优秀级别。也许就是这种性格使然吧,我写的东西都比较明朗化。自由洒脱、积极乐观中又不乏大气是我一贯的写作风格,趋于哲学深度的思想层面。

当时写的日记以叙事和描写自然为主,即使没什么灵感也会动笔写一下身边的景物消遣。写的过程能使我的心绪静然,而写完后又能使我飘飘然。我很享受那一种感觉。那个时候写日记,我很少发泄情绪,哪怕心情真的很压抑,也不会草草对待日记。我更多的是把日记当做是我用于倾诉的好朋友。因为他永远不会背叛我,就像是我的镜子。我还记得我当时劝慰自己用得最多的一句话是“万物依然,我亦依然”。很傻很天真,心如止水,够“静”的吧?

然而,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写日记,我减了那份当初的热情。虽说我也一直在努力坚持写,但以前写日记是习惯成自然,现在则像是为了完成任务,所以才逼迫自己天天写似的。

我以前写东西,比较偏向浪漫主义,现在写东西则更侧重现实主义,文字色彩也变得比较暗淡,人也比较迷茫,陷入了缺乏博爱的自我小格局之中,不能自拔。这应该叫成熟了,还是叫沉沦了呢?

2、青春不打烊,送给你们

网上曾流行这么一句话“如果某天我变成了流氓,请记得告诉别人,我也曾经纯真过”。这或许便是我们这一代人不敢直面自己,不愿为自己的青春买单的借口吧。说起来,倒也讽刺,在这句话流行的同时也流行另外一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我们终归是要回到最初的地方的。人本归尘土,人的宿命就是死了之后归于尘土。这就是我们的根。如果某天你变成了流氓,请记得,一定要告诉自己,要把自己锻炼成依然保持纯真的“流氓”。或许我们真的不能摆脱现实和逃避命运,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妥协,但这不代表我们必须任其侵蚀,和它以前变得庸俗、淡漠甚至堕落、糜烂。我们可以妥协现实,但是我们必须坚信理想。要是你真的不得已变成了坏人,请记得,要做一个心存善念的坏人,坏事别做得太绝。人总是会变的,但这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我们做“坏”事的理由。就好比,人总是会变老的,但我们的内心完全可以一直保持童真,不因岁月改变而改变。我们可以忘掉过去,但不能遗失童心。正由于太多人在成长过程中,人成熟了,变得世故了,忘掉了当初的自己,遗失了童心,才会那么急功近利,见利忘义,拜金主义,才会做出在道德层面上很出格的事。其实,从某层意义上说,人最可贵的不是他改变了自己,适应了社会,并从中谋得巨大利益,而是他坚定自我,不为外界所动,高风亮节,在平凡中却创造出了不平凡。这才是一个人的伟大之处!生活可以平凡,但理想不能平淡。物质可以不富裕,但内心必须充实。切记,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人。要是真的做不了太阳,就努力做个月亮吧,像雷锋一样。

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发动机,同时也是加快人类走向灭亡的加速器。一个人真正的强大并不取决于他拥有的财富,所拥有的量,而在于他抵抗的诱惑,所抵抗的质。这叫品质。一个人的伟大之处取决于他的品质,他的为人,绝不在于他的野心和。世界不是属于一个人的,而是属于人民群众的,一个不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的强者永远不可能成为伟人。因为他忘了自己的根,忘了自己的最初。

“人之初,性本善”,最后,借用一句网语和一句名言作为结尾

“每个人出生时都是原创的,但可悲的是,很多人渐渐活成了盗版”,不过,莎士比亚说,“青春不会消逝,只是迁徙”。

生存还是毁灭?不,这不是个问题!

作文运用浪漫手法首先你不禁要有多愁善感的情感还要有一定的文学功底。你可以以蒙太奇的效果表现。善于想像十分重要,并且对环境描写要得当(非常重要)通过不同环境表现不同情境,不同人的心里感受。

鉴赏题神器之一:修辞手法 百度网盘

qc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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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为,最能表现浪漫主义的方式是用夸张、比喻和诗化的语言,压迫阅卷者的视觉和心灵。

简单地说,用你的文采,去放肆地抒情,怎么华丽怎么写;

你要是能句句有

冗长如流水的比喻,

非凡如李白的夸张,

奇美如明珠的语言,50分里拿个40分怎么也没有什么压力

——绝对浪漫了。

  《孔雀东南飞》刘兰芝、焦仲卿死后坟墓上有鸳鸯齐鸣,相传为二人所化。

  《窦娥冤》窦娥被冤枉处死后,作者实现了她临刑前的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霜、抗旱三年。

  以上都是浪漫主义手法的表现。

  还有李碧华的小说《胭脂扣》,张国荣和梅艳芳主演。情节如下,同样使用了浪漫主义手法。

  某夜,一冷艳女鬼来报馆求登寻人广告,并缠着袁永定不离开。女鬼原是五十年前石塘咀名妓如花,当年拜倒裙下者众多,却独钟情富家子弟陈振邦。

  陈门乃望族不接受妓女作媳妇,逐振邦出门,于是两人在穷困中挣扎。如花与振邦终订阴世之约,复吞鸦片自杀。如花在阴间久候不见振邦,便来阳世寻觅。永定和他的女友楚娟,同情如花的遭遇,倾力帮助她找人,现在已是1987年了,事过五十年,人已两三代,简直是大海捞针,而如花之七日期限即将届满…… 袁永定在某报社广告部任职,一天他正要下夜晚,突有一名身着30年代打扮的艳丽女子出现在报馆,她要来登一则寻人启示,但又无钱付广告费。袁要她次日再来,不想她坚持不肯,并尾随他一路。在闲谈中,袁惊闻她原是30年代死去的女鬼,名叫如花,当年曾是石塘咀的名妓,爱上人称为十二少的纨绔子弟陈振邦。二人的恋情因地位悬殊遭陈父母反对,遂离家私订终生,以胭脂盒为信物。两人同居后经济拮据,再加上染食鸦片,如花知好景不长,二人约定服食鸦片自尽,来生再结缘,不想如花死去,陈被救。50年后,如花苦等陈不得,遂上阳间来寻。此时已是1987年,时守境迁。如花得袁及其女友凌楚娟帮助,终于在一家制衣厂找到早已潦倒和衰老不堪的十二少。如花将胭脂盒归还,留给十二少一句谢谢你,我不想再等了。他望着她离开的背影,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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