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的建制沿革

博兴县的建制沿革,第1张

博兴县历史悠久。在利城、村高、曹家等村庄发现的龙山文化遗址证明:远在4000多年前(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是父系氏族社会,是比较稠密的人烟聚居区。

县境远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前少昊时,属爽鸠氏国(以爽鸠鸟为图腾的氏族);唐尧、虞舜、禹夏时属季则氏国;殷商时,初属逄伯陵国,后属蒲姑氏国。周代,为齐国地。

春秋时期为博昌邑(故址在今寨郝乡寨郝村南)与乐安邑(故址即今老县城)。战国时期置博昌县、乐安县与千乘县。秦朝因之,皆属齐郡。

西汉时期,境内置六县一国:县境东部为利县,包括广饶县西部,治所在今店子镇利城村;利县以西为博昌县,治所在今湖滨镇寨郝村南;县境南部为延乡侯国,其域包括桓台、高青部分县地,治所在今锦秋街道办事处安柴村西;县境西南为高昌县,包括高青县东南部,治所在今锦秋街道办事处湾头村南;县境中部为乐安县,治所即今博兴老县城;乐安以北为千乘县,其域横跨今博兴、高青两县部分地区,其治所,一说在高青县东境,一说在今博兴县陈户镇冯吴村;县境北部沿黄地区为湿沃县,其域大部在今滨州市,治所蒲城。诸县中,利县属齐郡,湿沃县属渤海郡,其余皆属千乘郡。新莽时期,改千乘郡为建信郡。东汉初年袭西汉建制。永元七年(95年)改千乘郡为乐安郡(后改“国”,复改郡)境内为五县地:博昌县、乐安县、千乘县、利县、沿黄地区仍为湿沃县地。俱属乐安国,各县治所未变。三国曹魏因之。

晋代,千乘县地并入湿沃县,境内为博昌县、乐安县、利县与湿沃县,属青州乐安郡。

南北朝北魏时期,博昌县移置今寿光县,境内置乐陵县、阳信县与般县。前二县属乐陵郡。乐陵县治所始在蒲姑城旧址,北齐时移乐安故城。阳信县治所在原博昌城。乐陵郡城在今陈户镇冯吴村。般县治所在今店子镇般若村。北齐沿袭北魏制,后周又因之。

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撤乐陵县、阳信县及般县复置博昌县,治所仍在博昌故城。开皇二十年置新河县,大业初年,废,并入博昌县。湿沃县改为蒲台县。俱属青州北海郡。

唐朝,武德二年(619年)复置乐安县、新河县,连同原博昌县俱属乘州(武德二年置,领五县,另有千乘、寿光二县)。武德八年(625年)废乘州,新河县、乐安县并入博昌县。境内北部沿黄地区为蒲台县地,仍属青北海郡。总章二年(669年)博昌治所移于乐安故城即今县城,再未迁址。

五代时期,梁朝沿袭唐代建置,后唐避献祖李国昌讳,改博昌县为博兴县。

宋代属京东东路青州北海郡。金代属山东东路益都府。元朝初年,升博兴县为博兴州,属益都路总管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博兴州为博兴县,属山东布政司青州府。清朝沿袭明制。

民国初年,废府设道,博兴县属岱北道;民国4年(1915年),改属济南道;民国14年(1925年)改属淄青道;民国17年(1928年)道制废,博兴县直属省政府;民国27年(1938年)全省先后设鲁西、鲁北、胶东3个行署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行署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4年(1945年)改设鲁北、鲁西北、鲁西、鲁南、鲁中、鲁东6个政府办事处,仍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办事处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至1948年9月24日,中华民国在山东的政权消亡。

1940年中国******民建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及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是年秋,***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1941年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划全省为胶东、清河、冀鲁边区、鲁中、鲁南、鲁西6个行政区,博兴县属清河行政区。1943年9月省战工委改为省战时行政委员会,领胶东、鲁中、鲁南、清河、冀鲁边5个主任公署及滨海直属专员公署,博兴县属清河主任公署。1945年8月13日,中国***领导下的山东省政府成立,划全省为胶东、鲁中、鲁南、渤海、滨海5个行政公署,领21个专员公署。9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更名博兴县政府,属渤海行政公署清河专员公署。1949年3月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博兴县政府更名为博兴县人民政府,仍属渤海行署清河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博兴县属惠民专员公署。1956年3月撤蒲台县,其地域并入博兴县。1958年撤桓台县、齐东县,其大部地域并入博兴县。同时,撤惠民地区,博兴县改属淄博专员公署。1961年复置惠民地区,博兴县改属惠民地区专员公署。1978年惠民专员公署更名惠民行政公署,博兴县仍属之。1992年3月惠民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滨州地区行政公署,博兴县仍属之。2000年6月,滨州地区行政公署改为滨州市,博兴属之。

  风光旅游

  惠民孙子兵法城

  孙子兵法城位于惠民县城北侧,面积达7200亩,是一个环古城墙、护城河、省道庆淄路、乐胡路三角形的广阔平坦区域,共二十个景点。 孙子兵法城主题建筑武圣府设计采用秦汉建筑风格,整个建筑群平面布局沿中轴线自南向北布置阙门和十五个大殿,纵向一字排开,全长999m,宽88m。第一大殿取名序殿,用于展示孙子家世和故里惠民历史文化。第十五大殿取名泽世殿,展示孙子文化的影响、流传,并兼做后门。中间十三个大殿展示孙子兵法十三篇,用十三篇篇名定名。孙子兵法城南北两侧分别设有主次广场,广场南部正中置一座卧碑,正面用中、英文刻“中国孙子兵法城”。十五大殿两侧224间厢房除部分用于服务及商务用途外,着重展示三十六计内容。

  惠民孙子故园

  孙子故园坐落于滨州市惠民县城内,是为纪念我国古代伟大军事家、“兵学鼻祖”孙武而兴建的一处园林式仿古建筑群,总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孙子故园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拨款及当地人民群众捐助兴建,总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工程于1992年4月竣工并对外开放,主要建筑有孙子书院、孙子塑像、文化广场、乐安湖等。 孙子塑像坐落在乐安湖北岸孙子文化广场中心,由优质花岗岩雕塑而成,塑像高8米,重30余吨。基座上有《孙子兵法》研究家郭化若生前题写的“兵圣孙武”四个大字,背面有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孙武生平的铭文。塑像背后是一面汉代书简形影石壁,刻有孙子兵法十三篇内容。

  山东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

  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是经林业部批准,于1992年9月建立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邹平县境内,地处邹平县与章丘县交界处,系长白山脉,白云山系,地形复杂多变,山势陡峭险峻,沟谷曲折狭长,悬崖绝壁较多,公园内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区,一年四季分明。公园总面积48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356公顷。森林公园成立后,当地政府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有建设10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一座,硬化公路25公里,修建2000平方米停车场等。公园内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有:1、古迹遗址、革命圣地,如鹤伴山、仙石桥、御甲石屋、五龙泉等,并有许多传说依附于鹤伴山美丽的风景之中,更增添了鹤伴山的神奇色彩。2、地貌景观,最高海拔728 8米,沟谷曲折幽长,景色多变,具有“幽”景特色。3、森林景观,有刺槐林、侧柏林、麻栎林、天然灌丛、野生花草等。4、鸟类景观,公园内鸟类较多,有10目29科43属64种,其中灰喜鹊最为常见,具有很好的“动景”和“声景”效果。5、水体景观,鹤伴山脉环抱汇水面积较大,淡水、瀑布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6、天象景观,鹤伴山的复杂地形形成了许多美丽的天象景观,日出夕照、云雾、雨雪在这片秀丽的山林中更有一番风味。到森林公园交通便利,可从淄博市周村火车站乘车到达,也可从邹平县城坐公交车前往。游览的最佳季节是清明到国庆节期间。森林公园所在山区土特产丰富,有水杏、柿子、柿子饼、梨、苹果,纯天然荆花蜜、枣花蜜和以玉米红薯为原料香脆可口的山区煎饼。

  魏氏庄园

  城垣建筑平面为矩形,南北长84米,东西宽46米。庄园坐西朝东,高大的拱券门上方镌刻着遒劲有力的“树德”两个大字,城墙原为两重,两墙间为更道,现仅存内墙。墙高10米,根基厚38米,顶宽15米,结构采用明清城墙的传统模式,内为三合土夯筑,外砌青砖。顶部外侧设垛口,内侧砌女儿墙,中间为宽窄不一的过道。墙体内壁四周有几个拱券形壁龛,内有上下两层对外射击孔。城墙东南角和西北角建有两个半突出墙体的圆形炮楼,各分上、中、下三层,每层均砌有射击孔,根据不同距离射击目标发挥不同作用。住宅房屋建筑是按照《清工部工程则例》设计,同时又有典型的地方风格。其主体结构为清代小式木作台梁式构架,建筑形式为砖石木混合结构。平面布局是按照中国民居传统方式,沿南北纵轴对称设计,并按前堂后寝的原则依次排列,整个院落错落有致、流线分明。鳞次栉比的住宅房屋与高耸的城垣融为一体,尤其突出了能攻易守、进退自如的军事防御功能。

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 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乌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 (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乘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乘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日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乘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F<�!DA��!D3%G1饔!F2�!E3%GE!AA�!AB颉�!A3%G9%B@�!AB%GA!A1�%GF!E9%GF!D8%GE�%GA�%G4!B9%G8!BA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发展,我们身边许多事物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比如说原来破旧的土坯房变成了现在坚固美丽的高楼大厦,泥泞的土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听妈妈说,几十年前,博兴县是一个破旧的博兴县,县内几条坑坑洼洼的小马路,又脏又乱,破旧的房子处处可见,脏水坑、垃圾堆比比皆是,一到连绵的春夏秋雨天,泥泞的小路无处落脚,连门都出不去,人们的生活更是局限在一个很低的水平。 现在,因为有了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人们有钱了,可以想要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商店越来越多,有买鲜花的,有买文具的,有买食品的,有买奶的,还有买服装的。大超市一个接着一个。土房没有了,变成了一座座高楼,土路没有了,变成了宽敞的公路,我闷了想出去玩,有公园,有动物园,有广场等,公路上的汽车一辆接一辆,非常热闹。 现在,为了把我们的博兴建设的更好,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对建设博兴有用的人!变化! 村庄变化,教育变化,社会变化,一切都向美好地方向变化。我相信:随着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会比现在更加发达,我们的学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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