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的含义

乌鸦的含义,第1张

问题一:乌鸦有什么寓意 在唐代以前,乌鸦在中国民俗文化中是有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常识传说,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古代史籍《淮南子》《左传》《史记》也均有名篇记载。

唐代以后,方有乌鸦主凶兆的学说出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乌鸣地上无好音。人临行,乌鸣而前行,多喜。此旧占所不载。”

无论是凶是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儒家以自然界的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孝”和“礼”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是几千年来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称:“此乌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但乌鸦是否真的具有这种习性,还有待现代人的研究和观察证实。

现代,乌鸦又被赋予报忧不报喜、专门暴露抨击不合理现象的孤独而勇敢的自由斗士色彩。

问题二:乌鸦是什么意思 乌鸦在国际上是一个矛盾的文化形象。

消极形象:

古希腊神话影响了南欧洲早期文明的大部,传说太阳神阿波罗与格露丝相恋,派圣鸟去监视格露丝的操守,一天圣鸟看到格露丝与其他男子往来,以为她与其他男子有染,就回来向阿波罗报告,阿波罗一怒射杀了格露丝。而后证实格露丝并未和其他男子私通,阿波罗又怒贬圣鸟,令其洁白的羽毛变成黑色,这便是乌鸦的由来,乌鸦由此背上了欺骗的恶名。在英语中eat crow----意为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积极形象:

与南欧相反,在北欧,乌鸦却成为思想(Hugin)和记忆(Munin)的化身,传说众神之主奥丁一只眼睛睁开可以观察到全世界,另一只眼睛永远关闭当他睁开的眼睛被宇宙遮挡看不见的时候,就派站立他左右两肩的两只乌鸦去巡视天下,因此众神之主奥丁对天下的事情无所不知

在北美:加拿大的温哥华地区流传一个古老的传说:远古时代,一场毁灭世界的洪水过后,游曳在海滩的一只乌鸦发现了一个大贝壳发出奇怪的声音,原来Y面是当初的人类,乌鸦就指引他们来到陆地,但他们却全是男人,乌鸦又去海边找到一只巨大的石鳖,下面藏著的全是女人,乌鸦把他们领到了一起,鼓励他们相互交流,并给他们招来日月星辰,带来火种,三文鱼和杉木,教会他们捕猎和耕作,引导人类一天天的进化和发展

在古东亚的渔猎地区乌鸦也被当作神鸟来崇拜,日本的和等文献记载:神武天皇东征到熊野,在熊野山被敌军围困,天神派”八尺鸟”为其引路突围后来日本国内建立了3000多家熊野神社祭拜乌鸦影响至今

问题三:乌鸦在古代代表什么 以下文字来自: tiebabaidu/fkz=142873173

乌鸦民俗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占卜,视为吉兆;二是视为凶兆;三是视为孝乌。

用于占卜是对古代战争中侦察经 验作扩大化,移花接木宣传迷信。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鲁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5年)秋天,楚国以六百辆战车攻打郑国。楚军攻到郑国内城门时,城上的闸门仍然高悬而不放下阻敌。楚国统帅认为郑国乃是设计诱敌深入,于是便后退了,并且在当天夜里全部撤军。其实是郑国军力不足,只好冒险设空城计。楚军退后,郑国入并不知道,也准备弃城而逃,间谍人员却报告说:“楚幕有乌。”原来楚军撤退仓促。连帐篷都没有拆,上面停有乌鸦;这证明其中无入,所以乌鸦敢来寻食。郑郭就没有逃跑。《左传・襄公十八年》也有类似记载;这是古代利鸟的活动来判断敌情的例子。较多的人聚集在某处,一切鸟都会受惊扰而不来,不仅限于乌鸦。只

是乌鸦形体较大,鸣声响亮,易被人发现罢了。军事侦察中通过观察乌的活动以捕捉信息,是方便而有效的。《孙子兵法・军行》中就总结了这个经验,并形成了理论。

近而静者,恃其险也;远而挑战者,欲人之进也,其所居易者,利也。众树动者,来也;众草多障者,疑也。乌起者,伏也;兽骇者,覆也。尘高而锐者,来车也;卑而广者,徒来也……杖而立者,饥也;汲而先饮者,渴也;见利而不进者,劳也。鸟集者,虚也;夜呼者,恐也;军扰者,将不重也……

这里泛说“鸟”,是比较周全的。《左传》言“乌”,可能是偶然情况,但如果这里专说“乌”,就会导致片面化、神秘化。以鸟判断敌情有相对的科学性,但占卜职业者说鸟有神异的预知天能,可用以占卜未来吉凶,就成为谬误了。

古代鸟占中最早是用乌鸦占断,而 且认为是吉祥的预兆。这比喜鹊报喜的民俗还要早。

周武王准备伐纣时,曾暗渡黄河侦 察商朝的军事情况。《史记・周本纪》:“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舟中,武王 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覆)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约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白色洁亮,古人视为吉样之色。鱼 有鳞甲,与兵士的甲衣相应,古人以为是军战的象征。所谓“有火自上复下”,可能是周武王站着聚神观察,欲见隐微之处,过于疲劳,头晕目眩,眼前发黑冒火星。史官也是巫者,为迎合武王,反向说成吉兆。赤火、赤鸦,与眼前冒火星相承,乌鸦之乌又与眼前发黑一致。但谨慎的周武王并不相信巫者的迎。也许他估计到自己实力还不足,又从头发晕预感到不是吉兆,所以明白地说随从者并不知天命,时机未到。

这个历史事实说明乌鸦的吉兆是骗人的。上古神话传说;太阳中有三足乌,叫阳乌。阳乌之名是誉称,犹言光明之鸟。这一说法与军事上的从鸟来判断敌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乌鸦是吉兆的迷信说法。

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隐去了火团变为乌鸦的情节,因为不易使人相信。又加上口含谷种一层,寓含一个新的朝代将诞生之意。分明是武王说天命未到,大大扫了诸侯们的兴,却被篡改成皆大欢喜。

《诗经・小雅・正月》:“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爰止,于谁之屋”毛传:“富人之屋,乌所集也。”乌落富人之屋,即乌知谁家富,是>>

问题四:乌鸦鸣叫有什么含义 有的说:乌鸦叫,祸来到---------古人认为乌鸦是不祥之物,其叫声会招来灾祸

还有的:吉祥鸟乌鸦

西雅图多树,多鸟,尤其多乌鸦。每天清晨,首先鸣叫的是乌鸦。起初,我听了不大舒服,因为对它没有好感。

为什么呢?这是长期以来受民俗文化心理的影响:早上出门,若第一眼看到喜鹊,就高兴,若第一眼看到乌鸦,尤其第一耳听到乌鸦哑哑的叫声,就担心不吉利;若有人说些担忧的话,就被讽为“乌鸦嘴”;有些词语对乌鸦也含有偏见,比如“乌合之众”、“爱屋及乌”、“天下乌鸦一般黑”……

真是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于是,我也被俘虏了。

可是,美国人很喜欢它,尤其以西雅图人为最,他们称之为吉祥鸟、神鸟。我有些不信,便上网查阅资料,果真如此:西雅图原是印第安人大酋长的名字,印第安人是生活在这里的土著居民,现在仍有海达印第安人保留地,至今保留着很多乌鸦图腾柱。海达人“每家的图腾柱都用原木雕刻后立于与房脊垂直的位置”, 有房前柱、房(内) 柱、欢迎柱、纪念柱、葬柱、墓碑柱等; 乌鸦则是海达印第安人的“创始者”,“从男人女人的胸前、背后和头饰上都可以找到形态各异的乌鸦。对他们来说,乌鸦不是别的,而是神鸟,就是民间乐器皮鼓上也可以看到 。

其实不只是美国人崇拜乌鸦,好多国家都把乌鸦称为神鸟,如日本、印度、埃及、斯里兰卡等等。就是在我们中国,也有些地方称乌鸦为神鸟的,如东北,满族人对乌鸦和喜鹊的崇拜尤为突出。满族民间的神话传说中存在着丰富的鸦鹊形象,呼什哈哩氏的萨满祭祀中讲,乌鸦是看林子的格格,即林海女神,有了她猎人进山就能平安。所以,往昔猎人祭山林时先要给乌鸦扬酒撒肉。满族人信奉萨满教,而乌鸦是萨满教的神鸟。故宫中就有专门招揽“神鸟”的秆子,他们在一个高高的秆子上挂上乌鸦们的最爱--撒盐的肉,这样北京城周围满是此神鸟.直到现在,北京的乌鸦还很多。据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与明军的交战中,曾发生危险,一群乌鸦飞来,遮住了他的身体,才躲过一劫;多尔衮也有类似的经历。所以满人非常崇拜乌鸦。

可以追溯到更远一点。早在先秦,乌鸦在我国民俗文化中就是吉祥和预言作用的神鸟。“乌鸦报喜,始有周兴。”《尚书传》载,“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 在汉代,用乌鸦来形容某个官府官职,最常见的是把御史台称为乌台,把御史府称为乌府,据说这是从汉代开始的。《汉书・朱博传》:“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

如果再远一点,我国远古,把太阳称为“金乌”,认为太阳中有三足乌,月亮中有兔子,因此用“乌飞兔走”比喻日月的运行,时间的流逝;文人们形容太阳落山、月亮升起,也一定是“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古代帝王身后有几面旗子,其中就有金乌旗和玉兔旗,以显示王者气象。至于后弈射日,掉下来的太阳都变成了黑色的乌鸦,由此,人们认为十日同出,是乌鸦搞的鬼,乌鸦是不祥之物,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为什么忘了乌鸦驮着太阳运行的功绩呢?、、

、、、、、、以上来自其他回答、其实这种东西都是人一厢情愿的以讹传讹,信其有不如信其无、它们不过就是一种聪明的鸟类。没必要加上人的主观臆想

问题五:乌鸦是是什么意思 是策士统领的简称,因为他的R技能开启时飞出很乌鸦,所以玩家给起名叫乌鸦

问题六:艾伦坡 乌鸦的象征意义 ……自己写吧。我博客里那个是爱伦・坡自己的对《乌鸦》写作过程的详细解说,并且我只是简述出来的,并不是我的感想。至于论文----------------------本段出自《爱伦坡其人其作新论》曹明伦著---《乌鸦及其它诗》出版于1845年11月,距《诗集》的出版相隔了整整14年。坡在该书序言中对此作了一番解释。他说:“一些没法控制的事使我一直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全身心地投入这个在更幸运的情况下本该成为我终身选择的领域。对我而言,诗并非一个目的,而是一种 。这种 应该受到尊重,它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为了人们微不足道的报偿或更微不足道的赞赏而被随意唤起。”坡在这14年间写诗不多,但却从未停止对其原有诗作的修改,所以收在他第四本诗集中的29首诗都是精心之作(另外该集还收入了诗剧《波利希安》5个选场)。书名篇《乌鸦》可谓坡诗歌理论乃至文学理念最全面的体现,其主题是他认为最富诗意的“美女之夭亡和失美之哀伤”。为了效果的统一性,他只写了108行;为了格律的独创性,他配置了一种前人未尝试过的诗节;为了情节的复杂性,他故意让主人公一开始把乌鸦翅膀拍窗的声音误认为是敲门声;为了艺术作品的暗示性,他设计了一个其字词不变,但其寓意却不断变化的叠句――永不复焉。按照他在《创作哲学》末段中的说法,读者读到全诗最后两节便会“开始把乌鸦视为一种象征,不过要到最后一节的最后一行,读者才能弄清这象征的确切含义――乌鸦所象征的是绵绵而无绝期的伤逝(emblematicalofMournfulandNever―endingRemembrance)。有必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学者的误读误释,不少读者以为爱伦坡这只乌鸦象征死亡,而前些年还有学者说这乌鸦“在诗中其实就是捉摸不定的鬼魂”,是“突簌而至的无常”,是“魔鬼的化身”。爱伦坡若闻此论,不知会作何感想?但愿他能理解“诗无达诂”之含义。------------------另原本有一问答包含了对乌鸦的评论,请在里寻找结果:-------------------------------------------《乌鸦》--爱伦・坡(原文,注释及翻译)2007-04-2114:37简介:《乌鸦》是爱伦・坡1844年创作的。《乌鸦》叙述的是一位经受失亲之痛的男子在孤苦无奈,心灰意冷的深夜与一只乌鸦邂逅并叙述的故事。基调凄怆疑惧,源于不可逆转的绝望,随着乌鸦一声声“永不复生”而加深,直至绝望到无以复加的终行。“永不复生”共重复了11次,它是乌鸦唯一的话语,既是它的名字,也是它对作者每一次询问的回答。听起来既答非所问,又觉得非常应景。它把一幕原本荒诞的对话推向了对生存价值的哲理叙述。人至爱的一切不正像乌鸦聒噪的那样,一旦逝去便永不复生吗?12月的一个深夜,又黑又冷,这是叙述者凄苦难耐的心理写照。正是这种心境引来了乌鸦,它枯立在指挥女神的塑像上,一次次地传达着冥界的讯息,一次次地用沙哑刺耳的“永不复生”的字眼戳啄着叙述者业已破碎的心,使他的灵魂沉入低徊飘荡的阴影之中。在音韵的处理上,爱伦坡深入挖掘了英语在诗学上的潜力,大量使用了头韵、内韵和谐韵,对近似音走了精细而超常的排列。每一节中。都有一系列的短句构成长行,这样连续不断拍成流水行,只在行见换气。极忠实的表现了叙述者低徊哀婉的语气,读起来如一步三叹!可以说《乌鸦》全篇字字珠玑,行行如哥,音韵处理上堪与唐诗《琵琶行》媲美。

爱情人很玄妙的,它可以让人拥有勇气,它也可以让人改变,不要因为眼前的景象而放弃你那么珍惜的她,爱是需要你用实际付出去证明的!工作的好坏取决于你的能力,当你对每一件事情都认真完成,我相信,你的工作做的会越来越好!慢慢的去锻炼自己的职场能力吧!等你成功的那一天,我相信,你的爱不用说出口,只要你告诉他,你的成功都是因为她!这就是你对她的爱最好的证明!乌鸦可以变凤凰,凤凰可以配凤凰!如果你相信自己最爱她,那么任何人也比不上你爱他的程度,任何人也不能像你那样给他最完美的幸福!我相信你会成功!我也相信乌鸦可以配凤凰!不要痛苦了!加油吧!

《乌鸦》是一本由(美) 埃德加·爱伦·坡著作,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448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2017-12,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乌鸦》读后感(一):直面死亡,永不得脱

爱伦坡是哥特小说和诗歌的伟大作者,哥特元素在其作品中无处不在。哥特式中世纪典型艺术风格,代表着恐怖、颓废、上帝、神秘、死亡等,黑猫、蝙蝠、乌鸦、十字架、鲜血等成为哥特式作品中最经常出现的意向,作品往往通过描绘内心的邪恶与恐怖的环境来表达绝望、孤独等主题。不难看出,爱伦坡的各类小说和诗歌中深受哥特式影响,《乌鸦》这本书就是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集,他铸造了哥特式小说的伟大成就。

爱伦坡对哥特式风格的入迷与他的经历关系密切。他早年丧子,中年丧妻,健康状况也不好,内心一直都倍感孤寂凄凉。对妻儿的思念,给他的脑海中带来种种幻想,直面死亡的经历让爱伦坡对美好事物的死亡和凋零有着强烈的迷恋,这种迷恋不但让他经常以死亡为主题创作小说,更是开创性地引入诗歌,成为哥特式诗歌的开创者。

《乌鸦》这本书的众多死亡恐怖小说中,爱伦坡都用他的才华为他的文字给予哥特式装修,使之呈现出哀伤、神秘、死亡。《乌鸦》的小说中,读者经常能够看到毛骨悚然的场景,感受到诡谲恐怖的气氛,听到凄厉的悲鸣或呜咽的私语,见到神经质的男主角。在那种复古、破旧、神秘、封闭的哥特式建筑周围,是无法撕破的黑夜,狂风肆虐,屋里确实厚重的幔帐随着风声飘扬,昏弱的灯光闪烁不定,随时将息;房门嘎吱作响,随着风咣当;忧郁的深沉的男主在屋里,与幽灵作伴,与魔鬼起舞,内心一阵阵波澜。即便在这个屋子里曾经有过欢声笑语,在《红死病的假面具》中,普罗斯佩罗亲王的城堡夜夜都有欢宴舞会;在《瓶中手稿》中我从海难中逃脱并躲在一艘奇异的船上,夜夜观察一群水手的生活;在《黑猫》中我曾经特别热爱、亲自喂养黑猫普路托,还是与深爱的妻子的共同爱好和话题;在《椭圆形画像》中画家深深迷恋他的妻子,并想替自己的新娘画画;在《陷坑与摆钟》里我躲过了宗教法庭意欲置我于死地的黑暗中的深坑,却又要面对最终将要割破我胸膛的锋利的钟摆;《丽姬娅》中我与丽姬娅相濡以沫;但是,所有的快乐都是虚妄,只有死亡是永恒的唯一。在一次假面舞会中,红死病侵袭了普洛佩斯洛城堡,城堡中的男女无一幸免;我躲过了海难并逃脱到一艘奇怪的船上,每天都能看见一群奇怪的水手,但是最终却仍是和他们一起重新下沉到海底;我亲自绞死我的爱猫,但夜夜都受到它灵魂的纠缠,在黑猫的报复下我杀死我的妻子,并被警察抓走;画家终于为他的妻子画了一幅最完美、最生动、最逼真的画像,却攫取了他的新娘的生命;我面对那一次又一次逼近我的锋利的钢刀,却无法动弹,谁能救我?丽姬娅最终也没死神带走谁又是我的下一个丽姬娅?

爱伦坡的《乌鸦》中反复出现黑暗、死亡,也许是长年累月的悲恸沉重打击了爱伦坡的身体和精神,让他在午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而午夜正是幽灵与魔鬼放肆的时候,是恐怖与神秘的时候,爱伦坡面对着物是人非的家庭,虽然房屋摆设依旧,但人已诀别,在这个时候,各种幻想与幻象都向爱伦坡袭来,小说里面那深沉忧郁又神经质的男主何尝不是爱伦坡自身的写照?那各种香消玉殒的女主何尝不是他对他爱妻的思念。只是,爱伦坡你是多么傻啊?你企图以文字来忘却伤痛,却不知这只能是徒劳,你越写,你越被寂寞与悲痛侵蚀;你越写,越被思念和哀悼束缚。这些文字为你铸成了一条循环往回的道路,让你永生永世在思念亡妻的道路上不得轮回,走不出这个怪圈。正如书名“乌鸦”,它的名字就叫“永远不再”,永远不再有一个如此爱着的人,永远不再和他一起生活,永远不再和他白头偕老,永远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爱伦坡不愧是哥特式小说的丰碑,恐怖故事和幻想小说的缔造者,他还有一个身份,侦探小说之父,是美国小说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乌鸦》读后感(二):那颗不肯原谅自己的心,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乌鸦》这本书,收录了埃德加·爱伦·坡的25篇短篇小说。

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19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爱伦·坡自幼父母双亡被收养,短暂的大学生活之后就辍学从军,并低调地开始写作生涯,匿名出版过许多诗集、随笔、小说和评论。1845年1月,爱伦·坡发表诗歌《乌鸦》,一时声誉鹊起。本书正是以此诗歌命名,并且这篇诗歌也收录在书中。

爱伦坡的文学生涯始于诗歌但不止于诗歌,他也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科幻小说的先驱和恐怖小说大师。当代评论家将他的小说分为四类:死亡恐怖小说、侦探推理小说、科学幻想小说和幽默讽刺小说。

《乌鸦》这本书收录的死亡恐怖小说有:《威廉·威尔逊》,《瓶中手稿》,《黑猫 》,《厄舍府之倒塌》,《红死病的假面具》,《陷坑与钟摆》,《泄密的心》,《丽姬娅》等 。茜芝麻读完觉得小说中的情节虽然恐怖怪异,但也确实很入读、震撼人心、发人深省。有些西方学者认为爱伦·坡写死亡恐怖小说是为了探寻恐怖的根源,也有人说是为了探究死亡的奥秘,从而能够直面死亡。不管哪种说法,作者在小说中的描写除了引发我们对死亡的思考外,也引发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

书中的侦探推理小说包括:《莫格街凶杀案》,《被窃之信》,《金甲虫》,《你就是凶手》等。爱伦·坡的侦探推理小说创造了推理小说的基本模式,对推理小说的兴起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包括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也是脱胎于爱伦·坡小说中塑造的迪潘这个人物。柯南道尔还曾感叹“在爱伦·坡之后,任何写侦探小说的作者都不可能自信地宣称此领域中有一方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天地”。

书中收录的科幻小说仅有《气球骗局》一篇,尽管爱伦·坡一生中创作的科幻小说并不多,但每篇都很引人入读,想象的同时又不乏科学理论依据,也致使学者认为他是“科幻小说的奠基人”“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之父”,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凡尔纳也深受其影响。

书中收录的幽默讽刺小说有《生意人》,《眼镜》,《欺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森格姆·鲍勃先生的文学生涯》,《与一具木乃伊的谈话》等。除了这些,属于其他类型的小说中也常用到幽默讽刺的手法。爱伦·坡的幽默讽刺小说语言运用很巧妙,既能让读者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故事进展,又很容易代入主人公的身份去体会人物的内心;小说的故事情节也很缜密,让读者看到滑稽故事的同时,也体会到作者的批判和讽刺。

茜芝麻结合印象最深的几篇文章,谈谈自己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思考和感受。

逼你走上绝路的,不是别人,是你那颗无法原谅自己犯错的心

《黑猫》这篇文章讲述了主人公“我”与两只黑猫的故事,我从小以性情温顺而闻名,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宠物黑猫都是疼爱有佳,可自从酗酒后,我就开始变得喜怒无常,烦躁不安,对妻子拳打脚踢,更是将宠物黑猫虐待致死。后来,经历了火灾等一些事件后,我又遇到了一只黑猫,这只黑猫除了胸前有块白斑,其他地方都和之前的那只一模一样,良心上的不安使我收留了这只猫,但每次看到这只猫我都会想起自己对前一只黑猫的所作所为,这只猫对我的喜欢更是让我厌恶,终于有一次在地窖里,这只黑猫彻底把我惹怒了,我举起斧头就要砍它,但是妻子却加以阻拦,失去理性的我直接将妻子砍死了,为了隐藏罪证,我将妻子的尸体封进了地窖的墙里,却没有留意封墙的时候也将那只黑猫封了进去,当警察到地窖来检查时,黑猫在墙里的叫声,暴露了我犯罪的事实。

故事很曲折入读,不少读者看后都会觉得主人公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不能理解主人公怎么就从一个性情温顺的人变成了杀人虐猫的凶手。其实主人公这种反常行为或心态是一种人类心灵的原始冲动,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谁不曾上百次发现自己做一件恶事或蠢事的唯一动机就仅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该为之”。很多事情最大的吸引力偏偏是我们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做。

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明明是老师家长眼里的好学生,却成了杀人行凶者,每个人在情绪失控的瞬间都有做出极端事情的冲动,但我们大部分人能够克制住这种原始的反常行为,并且随着情绪的平缓这种想法很快就消失了,可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这点,所以才会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主人公一直觉得第二只猫的存在就是对他的警示,不停地提醒他,让他想起自己对第一只猫的所作所为,可实际上那只猫做错了什么?什么多没有,那只猫很喜欢主人公,也愿意跟他亲近,是主人公自己心里过不去,不停地折磨自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觉得之所以走上绝路是外在环境和别人逼迫,却不知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你无法原谅自己。其实人性中本就有恶的一面,可无奈社会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你自己对好人的要求太高,做惯了好人,一旦犯错就不更容易原谅自己。

连尝试都没有过,你有什么权利说难

《金甲虫》属于侦探推理类的小说,建构了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模式,作者在推理探索的紧张气氛中也穿插着许多轻松幽默的元素,读起来很有画面感,当时就感觉要是拍成**一定超赞,上网查了查,果真有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可惜没找到片源,伙伴们要是谁有求分享给茜芝麻~

其实它讲述的是一个以金甲虫为线索的寻宝故事,其间一个个线索的发现和谜团的解开很抓人眼球也很烧脑,尤其是勒格朗破译密码的过程。不由得让人感叹,有时候我们真的只是被表面上看上去很复杂的东西吓住了,停下了探索的脚步,实际上当你真正深入其中就会发现一切并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就像小时候解数学题,什么都不懂时胡乱翻书,看着一堆见都没见过的符号,觉得好复杂,可真正学完之后再看,并没有那么难。所以任何事情在尝试之前别先急着否定,说自己做不到,没试过你怎么知道?

欺骗这门学问,从古发展至今,已经成了一门精密的科学

在《欺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中,作者总结了骗子的一些特性:谨小慎微、自私自利、足智多谋、胆大包天、从容不迫、别出心裁等。文章举了很多例子揭示骗子的各种作案手法,不禁让人感慨,欺骗这门手艺,真是不分古今,无论中外,一直都存在。

想起前段时间以电信诈骗为主题的**《巨额来电》,片尾有对这些被骗者们的真实采访,有些已经过去好些年,但想起来依旧会落泪,被骗者们在憎恨骗子的同时,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怨恨和责怪,甚至有被骗去一生积蓄,想不开而自杀的人。

对此,茜芝麻也是感同身受,上大学期间被网络骗子骗去了学费,不敢告诉家人,只能自己去拼命做 挣钱弥补。很感谢当时的几个朋友,他们知道后没有指责和嘲笑,只是安慰我不要太自责,并且跟我说:虽然他们自己钱也不多,但如果我需要,随时可以借给我。

当时真的很感动,借用**里的一句话:面对诈骗,爱才是最好的保护网。被骗者们内心已经不知道反思、责怪过自己多少次,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的不是批评和教育而是你的一个拥抱。不是人人都像我们想的那样善良,但能被家人和朋友温柔相待,足矣。

其实,书中的每篇文章都能读出不同的意味,就比如从《红死病的假面具》中,茜芝麻读到了死亡的不可避免;从《瓶中手稿》中体会到了人之将死,无谜可瞒;从《眼镜》中看到了作者对“一见钟情”的讽刺;从《威廉·威尔逊》中读到了人性本我和超我的抗争等。这些小说早已超越了其本身的时代背景,被不同的读者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当然这本书中也有茜芝麻看完之后不知所云或者完全无感的文章,可能是作品本身没什么特别的含义,更可能是自己经历、思考的还不够。

爱伦·坡的创作原则一直都是“效果论”,每个情节都在为最终想要达到的效果服务,没有离题的枝节和无关紧要的装饰,故事很扣人心弦,不像现在某些改编的电视剧,主线都没有了,又怎么能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喜欢读死亡恐怖类小说,侦探类小说的,或者只是闲暇时刻想思考思考人性的朋友,茜芝麻推荐你去读读这本书。

《乌鸦》读后感(三):《乌鸦》(爱伦·坡)

爱伦·坡的作品,大学时候在图书馆偶然读过一些,大体上总是有些沉郁阴霾,带着死亡的气息。这本中所选篇目比较杂,有推理类的,也有讽刺类的,还有描写死亡心理类的,不得不说作者是一名鬼才,因为在他的作品中,能看到许多后世作品的影子,脑洞相当大。

推理类的篇目里,印象最深的是《莫格街凶杀案》和《金甲虫》,尤其是后者。前者在前半篇幅中营造出诡谲气息,后半篇幅解密的真相令人始料未及,后者关于寻找宝藏的一系列推理非常精彩,尤其是字符推理部分,虽然并不是非常复杂的悬疑情节,但推理过程严谨有条理,依然让人看得很过瘾。

《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和《黑猫》,看过很多悬疑里都有过为了隐藏而把尸体砌进墙里的情节,虽然不知道爱伦坡是不是最早想出这个手法的人,但确实是我看过的作品里最早提到的。第一次看到这种手法的时候简直毛骨悚然,无论看多少次还是有些背后发凉。

《红死病的假面具》《瓶中手稿》《莫斯肯漩涡沉浮记》《陷坑与钟摆》,全部是充斥着死亡气息的篇目。看了瓶中手稿之后还专门去查了一下关于幽灵船的传说,顺带了解了“飞翔的荷兰人号”,暴风雨、阴暗的环境加上死亡永远让人心有余悸。《陷坑与钟摆》则是给人窒息般的紧张感,能体会到钟摆降下时主人公的恐惧与躁狂。

《塔尔博士和费瑟尔教授的疗法》,世界奇妙物语中有一集就是讲的类似故事。精神病院的医生才是真正的精神病者,直到最后才发现这个诡异的事实。可见爱伦坡的小说对后世的影响力。记得好几年前有人在微博上安利世奇时截图了这个故事,转发量很高,很多人大呼神转折,实际上都是作者玩过的手法了。

《厄舍府之倒塌》,荒凉的宅子,刚死去的亲人,雨夜的诡异声响,气氛让人想起《猴爪》,大概后者在描写老太太许愿让儿子回来的部分也多多少少有借鉴前者的成分在其中,确实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心理紧张感,直到最后仍然被这幢阴森的宅子所困扰。

《乌鸦》读后感(四):失控的孤独——读“人群中的人”

故事从拉布吕耶尔的一句“不幸起因于不能承受孤独”开始,整篇便离不开“孤独”。孤独是什么?某种程度上,孤独是一种自由,你完全独享自己的情绪,因为孤独,你不用受限于人群中情感的跌宕起伏。但同时因为享有孤独,你被人群抛弃,孤立于世界边缘。适当的孤独,能让你感受到生命的自由与独立,但当孤独变成自我的狂欢,甚至开始失控时,你便被孤独所囚禁。当失控的孤独不能再被承受,人们便会疯了似的寻求解脱。就如同文中老人一样,他是罪孽深重的天才,他不甘寂寞,他变成了人群中的人,他走了整整一天也没走出大街的骚动与喧嚷。这或许就是引言中提到的“不幸”。

在读这个故事时,让我一开始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花了一半的篇幅来讲大街上各式各样的人,从他们的身段、衣着、气质、步态、外表以及面部表情等等,由外到内看到他们的心境,甚至是看到被划分的这一人群的特质,以及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和困境。文章后半部分作为故事的重点,却与前半部分在篇幅上是同样的地位。而后我才意识到,故事的重点并不在老人身上,而是在人群身上。爱伦坡真正在写的是人群的精神困境。老人试图融入人群,但人群中的人又与老人有什么不同呢?都是被孤独胁迫,淹没在人群中的沙子。

而后,在上完毛尖老师讲解《马耳他之鹰》的课之后,便更能理解这种写法其实是一种侦探视角。城市是一片荒原,乍一看毫无生气,而侦探式的视角将城市拉回到人性的维度。这也许就是早期城市文学都用类似“侦探“的视角切入的原因,侦探为侦破犯罪案件,目光游行在城市中,而现代犯罪是在一个失控的时代中产生的,任何人都可以拿出一把枪。城市成为了一片黑色丛林,侦探的目光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逐一排查,看穿人们的心事,城市才得以恢复秩序。这里的秩序同时存在于人的意识层面和城市的宏观场面。视角回归到人性,一切才得以给出合理的解释。

而在这篇中,爱伦坡同样也采用了“侦探视角”,“我”像侦探一样思维敏捷,冷眼旁观世界却有着巨大的热情与欲望。“我”将人群划分,饶有兴趣的观察他们,有时也会陷入沉思。比如在辨认赌徒时,每一个细节都被标上了怀疑的标签,因为他们可能自诩为靠机智为生的绅士---这正是侦探视角的特点之一:怀疑。同时每个细节也被看得清清楚楚,似乎在侦探眼底下,人是透明的,试图看到世界错综复杂的“网”背后的线索。这其中有一段:他们衣着各异,有铤而走险的用套筒骗赌法行赌的赌徒穿的衣服,天鹅绒马甲,时髦的围巾,镀金链条,精致的纽扣,在审慎而朴实的牧师看来,一切都很可疑。侦探确实如同审慎朴实的牧师,能很清楚的看到服饰背后的疑点。夜深了,“我”对人群的兴趣愈加浓郁起来,人群的总的特性有了改变。也正是因为这一视角的运用,“我”才能看到这种改变,人性的画卷就此慢慢铺展开来。

即便是如此高明的“侦探视角”,在碰到老人时也陷入了困境。“他有一种绝无仅有的奇特表情,我从未见过类似的表情。”这种迷惑不解反而激发了“我”跟随这个老人的欲望,我感到 、惊讶和着迷。这个老人内心的确记载了无比疯狂的历史,因为他是人群中的人,日复一日,从未放弃对自己的这种定义。不分白天夜晚,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人群,融入其中,不停的走。他感受不到人群的孤独,在不停逃离孤独的过程中,他早已忘记孤独是什么感觉,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融入人群的狂热与舒适,与独自行走的躁狂。他完完全全被人群囚禁,为了舒适,永远也走不出街道的喧嚣。在我看来,对老人的描写是为了更加深入人群。拥挤其实会加剧孤独,人来人往,有的只是身体上的接触,内心的疏远便在这种疏密的对比中一下子显现出来。老人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这个观点,而聚集的人群同样也有此般的狂热,想要借人群逃离孤独,认为人群是对自己的最好庇护,孰不知人群只是在将你淹没。

在这里,人群对于他们是庇护,也是潮流,卷携着个体涌入城市的每一个街道,又将他们淹没。不断寻觅人群,也愈发绝望于自己对失控的孤独的无可奈何。人群就像是一面镜子,照见你的孤独与格格不入,也照出了城市吞食个体的血盆大口。即便城市是如何的血腥黑暗,人们还是在不断前行,为了寻得舒适人们融入人群就成为了唯一的方法,因为永远也无法逃离城市,逃离被禁锢的生活,而人群却能营造出一种逃离的假象。人群作为城市的衍生物,在性质上也同于城市,假象终归是假象,人群同样在吞噬个体,吞噬掉他们对抗孤独的能力,消磨掉他们仅剩不多的自由与独立。所以,人群在这个维度上可以代表城市。

最后我想谈谈关于“我”和故事的背景。“我”就如同爱伦坡本人一样,试图更多的了解老人,试图看到这个时代的症结。他的确看到了,预言出了“繁华一梦”背后隐藏的焦虑无依,“上帝死了”之后人们的迷茫。当时的背景是:大机器时代到来了,机械化高度介入人们的生活,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不可避免的开始异化,如拜伦等英雄时代的精神寄托不复存在,继而出现的是孤独彷徨的精神荒原。故事通过老人,将这种孤独变得失控,不过是另一种人文关怀的极致体现。

《乌鸦》读后感(五):黑猫与乌鸦

爱伦坡这个人就不用多说了,他是十九世纪美国诗人,也是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三十六岁那年,他发表了诗歌“乌鸦”,一时声名鹊起。这就是本书书名的由来:这本书不仅收入了爱伦坡的25篇具有代表性的小说,还有他的代表诗歌《乌鸦》。

当然,他不只是诗人,还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科幻小说的先驱和恐怖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七十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涵盖恐怖小说、推理小说、科幻小说和幽默讽刺小说。

单说推理小说,爱伦坡曾经写过的《莫尔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疑案》、《你就是凶手》、《被窃之信》和《金甲虫》五个短篇,为后世的侦探小说确立了典范,如今几乎所有推理小说都没有逃脱这五篇小说的模式。这五篇推理小说直接影响了柯南·道尔,因而才有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当然,不只有《福尔摩斯》,金庸也是他的众多粉丝之一。阅读爱伦坡,可以轻易的在其中找到金庸小说里许多情节的源头,比如《天龙八部》里给无崖子给妻子雕刻玉像的情节,让段誉为其倾心,就改自短篇小说《椭圆形的画像》,甚至是《连城诀》里万震山将死人砌于墙中,则来自《黑猫》。

最后聊聊这本《乌鸦》的版本。它大概是我买过的爱伦坡小说集最喜欢的版本了,在爱伦坡的小说之外,增加了爱尔兰艺术家哈利·克拉克极具暗黑气质的插图,和小说相得益彰。这本书是三十二开本,平装,加了一个腰封式的外封,易于阅读,也可以用来收藏。最主要的,用纸非常好。译者曹明伦先生,一直是爱伦坡小说的经典译者。最近越来越喜欢果麦出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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