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钟跃民打狱霸是多少集?

《血色浪漫》钟跃民打狱霸是多少集?,第1张

《血色浪漫》钟跃民打狱霸是第26集。钟跃民因为挪用公款入狱,在监狱里受到狱霸的欺凌,他三两招将狱霸打倒在地,命狱霸三天三夜不准吃饭不准说话,叫人看着解气。

第26集剧情:钟跃民坐了大狱,看守所里他经受了这里的规矩,被“洗礼”了一次,他忍了,几个战友在商议怎么解救钟跃民。高玥向黎援朝辞职,她承担了照顾钟跃民父亲的职责,怕老人伤心,她谎称钟跃民出差了。

一个电话戳破了她的谎言,老人反过来安慰高玥。秦岭对叶楚良坦言了一切,真爱秦岭的叶楚良答应替钟跃民还钱,她约了周晓白,两个漂亮女人,为心中的男人操着心。秦岭答应为这50万想办法,但要周晓白不要告诉钟跃民。宁伟各处寻找锤子,他来到红苹果夜总会。

钟跃民爱情经历

钟跃民是《血色浪漫》剧中一号主人公,他在爱情方面的经历,非同一般,可圈可点。他给人的印象似乎是“脱俗”,即周晓白对他的理解,他是个干大事的人,想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女人不要奢望用婚姻套住他。

而钟跃民自己对此也有相同的解释,他曾给高玥说过下面意思的话:听到一个女人对相爱的男人说“我把我这一生可都交给你了”,他觉得这话说的太重了,也太累人了,若是他钟跃民听了这话,就承当不起。

       那就来好好的分析一下看看他们能升到那个级别,我感觉差不多到将军了吧。

       钟跃民参过战,自身素质相当过硬,其实不靠父荫,也都应该有一个良好发展前途。不过,钟跃民比较油滑,头脑灵活,张海洋则比较沉稳,办事牢靠,所以,如果两人继续留在部队,从长期发展来看,张海洋前途光明的几率要大于钟跃民。在部队中他和张海洋表现的都是非常好,但是钟跃民又按耐不住内心的骚动。 看过血色浪漫的朋友们都觉得这部剧很不错,这里面由太多的可惜,钟跃民为了秦岭而抛弃了爱他一生的钟晓白,

       钟跃民转业前,已经是军直属部队的大队长还是营长,正营级。不转业,在熬几年,至少副团,正团也不好说。毕竟,他是军长的爱将。中校或者上校,都有可能。名义上是跟着形势走,但是当时他们两个都属于部队中的高级干部,两个人都已经是少校军衔了,部队裁撤的都是那些没有什么文化,或者是军衔太低的兵。最后和张海洋纷纷的退伍让所有人都感觉特别的惋惜,最后转业后的两人混的还真不如在军队里。钟跃民和张海洋的退役也算是赶上了军队的大裁军。

       张海洋和钟跃民都是城里高中的文化兵,但是别说高中文化了,就是初中的就很少,里面的吴满囤基本上就是那个时代的代表,大字都不识几个只知道卖力气。如果不是两个人资源退役,再怎么裁撤都不会裁撤到他们两个头上,当时他们两个的退役也让他们两个人的首长甚为惋惜,甚至还出面劝阻,但是钟跃民的性格实在是太难以估摸了。

       

       里面配景 最深的应当 是袁军了,年事 轻轻已经是驻外武官了,假如后期站队准确前程成限量!后来两个人在部队的摸打滚爬也算是个指挥官,钟跃平易近应当 能混到团级,因为此人道 格爱冒险,做事不讲规则 ,其父亲是被文革的没有权力 了!

        大家还有别的看法吗?可以在评论中发表自己的想法。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这个是作者杜撰的,小说整体都是虚构的,没有真实的原型。该剧的人物之中,最具血性的,并非是一号、二号男主角,而是位居四、五号的那个叫做宁伟的年轻人。从小就怀有成为烈士理想的宁伟本来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只是因为一次拔刀相助,被逐出部队复员后又由于做生意遭人欺骗复仇心切在一个对一群的。

《血色浪漫》

按照一般的社会眼光,这是个被划入了另册的异类,但恰恰是这么个异类人物,在艺术上最具美学意味,即便是商业性十足的好莱坞**,也会在这样的人物身上大做文章然而,可怜的大陆电视剧,面对这么个人物形象战战兢兢地跟在这个人物后面。

这一切都是钟跃民的性格使然,他有着一颗放荡不羁的心,不愿意受到的任何束缚。父亲被隔离之后,钟跃民做过“流氓”打架斗殴;到陕北上山下乡做过知青,接受中下贫农的再教育;青黄不接的时候,自封为丐帮帮主要过饭;当过兵,放弃部队的挽留,毅然专业;放弃工作安排,与高玥一起摆摊买煎饼;与援朝开过公司;受人陷害入过狱,一切的一切都是随性随心而来。

钟跃民深爱着周晓白、也深爱着秦岭,却不愿为谁停住脚步,因为安安稳稳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

宁伟死后,这个自己的小弟弟,也是自己带出来的兵,死在了自己的面前,对钟跃民的精神刺激很大,离开北京去可可西里,只不过是结束一段过去的生活,开始冒险、刺激、不羁的新生活。

这算 旅游 领域的问题吗?根据都梁同名小说《血色浪漫》改编的电视连续剧,我曾认真看过,对刘烨主演的男一号钟跃民非常欣赏,此人太有个性了。

这是一个非常不安分,聪明过人的青年人,阅历丰富,浓缩了文革、知青上山下乡,改革开放,部队改革,绿色环境等各个阶段的人与事,一叶知秋,从钟跃民自身折射中国重大 历史 变迁的一个个鲜活的场景。

他作为北京高干子弟,文革参与打架斗殴,泡马子,把孙俪演绎的周小白拿下,这是副司令员之女,被钟跃民“带刀的诗人”气质征服了。

钟到陕北当知青,干农活,要过饭,又泡上美丽知青会唱信天游的女知青秦岭,遗忘了在部队当军医的周小白。后当兵当上营长,经历血与火考验,转业到地方,干上个体户,后改革开放,高干子女纷纷下海淘金,钟跃民也闯商海,花天酒地,后挪用公款50万元给战友,关入牢房,出狱后开一小饭店,恋上同为退伍女兵的高玥,两人情投意合,穷并快乐着。

钟跃民骨子里是不安分的,他跑到可可西里无人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连车和钱全部贡献出来。

电视剧《血色浪漫》钟跃民最后为什么远离北京,跑到大西北的可可西里无人区,一是他不会过安稳安逸生活的,打架,要饭,下乡当兵,经商蹲监狱等样样经历过。二是钟跃民本质善良正直的,最后结局把钟跃民义务参与环保,让其人格魅力升华。三是故事曲折离奇,更具吸引力。到了可可西里,只是钟跃民给高玥打个电话,钱花光了求援,把高激动哭了,表示带着钱,关掉饭店,马上去边疆找钟跃民一诉相思了,这让故事结局更精彩,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更多。

这孩子从小多动症,长大了也没改过来,在别人的注视下超过三秒就浑身长刺,让他安静三天骨头缝都能长蛆,不安分的孩子总要制造动静让别人欢呼,但又深谙装B之道从不振臂高呼,于是找了个海拔高演员少的舞台让全世界看他一个人的表演,同时注意整场气氛不忘和观众互动,挑泪点最低的自己的崇拜者、财务大臣、女拥趸写信要钱名曰修车保护动物。

回答满意吗

由于他不甘于过平淡的生活,喜欢自由,放纵,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心里还没有放下周小白和秦岭吧

其实钟跃民的性格就是 游戏 人生,正如在小说里他的说的一样,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 游戏 ,玩的时间长了就会感觉到疲惫,人生是短暂的,但是一个人的感知事物的能力是有限的,所以他的性格就是一直在 游戏 人生,当初和钟小白分开也是这个原因,因为钟小白很喜欢钟跃民,对他管的很严,所以这也是他们分开的一个原因。

这个可以从钟跃民的一生的人生轨迹来看,不管是上学也好,后来去陕北去下乡当知青,后来去部队当兵后提干,可以说是都是在体验生活,但是不管是在那个行业,他做的都是比较好的,都是比较优秀的,在部队的时候完全可以继续干下去,有大好的前途,但是他还是申请要求专业,到地方后看不惯安置办的人的态度,放弃了安排工作,就自己开了个煎饼摊卖煎饼。

再到后来,开出租,做生意等等的事情都是可以看出来,钟跃民一直是在 游戏 人生,到电视剧的最后,钟跃民去了可可西里,有几种原因,首先是他没有去过可可西里,对可可西里有一种向往,还有就是他的 游戏 人生,感觉这个事情还没有经历过,想着去尝试一下,所以就离开了北京去了可可西里。

以上就是个人的一些观点,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多多指教,多多包涵,我是大地上的流浪者,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天生放浪不羁爱自由爱冒险

印象里好像认识#演员#刘烨就是因为这部电视剧。

刘烨、连奕名、孙俪、…

如今,这些男女演员在影视圈里都有各自的一席之地了,戏外的他们也都各自成家了。

孙俪邓超夫妇一直是圈内模范夫妻,生下小花、等等,儿女双全。

刘烨取了个洋妞,这个一直以来感觉都是给人憨直笨的形象,不管是《那山,那人,那狗》里的邮递员还是《厨子戏子痞子》里的厨子,《硬汉》里直接演上了经常正义上头、脑袋一根筋的退伍海军。

没想到戏外却是与众不同。

而当年的他们正如戏里的角儿们一样,正值青春年少,富有热情又莽莽撞撞,正如剧名一样,血色浪漫。

电视剧上映的时候,刘烨26岁,而孙俪才22岁。

极富浪漫的青春爱情故事,从来都不是某两个人的。有第三者,就会有冲突,有冲突就会有流血,年轻嘛,谁都有个冲动劲儿,尤其是荷尔蒙作怂的时候。

当时,我第一次看到这部剧的时候,一下子就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

尤其是对钟跃民。

那个时候,你会感觉,如果也能够像钟跃民一样潇洒不羁,过着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那才叫活着。

所以会仰慕他的一切。甚至打架都喜欢。

当时的刘烨,眼神里充满年轻人的那股认真劲儿,而孙俪则满眼纯真。

他们的故事就是年轻人的故事。

他们的生活就是年轻人的向往。

然而,时间从来不是静止的,不会裹足不前。

而曾经的年轻人,也都要跟着时间的步伐一点一点长大、成熟,一点办法没有,毫无选择。

可钟跃民偏偏不。

他是个骨子里透着掘强的人。

他偏偏不愿意跟着时间往前走。

他要继续这样下去,始终保持着绝对的自我。

所以他去了可可西里。

如果从世俗的观点来看,他是一个十分自私的人。

但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主人。

生死由天定,如何活着却完全由自己决定。

至于感情,永远都是周瑜打黄盖,你情我愿的事情,纯属个人选择。

有人喜欢萝卜,就有人喜欢青菜。

放纵不羁,按照自我生活方式活着,羡慕!

这是一种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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