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浪漫散文随笔

红色浪漫散文随笔,第1张

  幼时看亮剑带来的是满足感,如同吃到好吃的糖果,年长些看带来的是冲击力,一句台词,一个表情,一场战斗就可以带动尘封已久的激情和热血。 继而对小说的拜读,初读的时候,对李云龙的悲剧下场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对赵刚和田墨轩夫妇的下场已有猜测,但真正去读,去理解作者的文字,还是万般的惋惜。犹如亲临其境,仿佛看见赵刚在对自己的信仰出现质疑却无能为力备受煎熬,在无数次思想斗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气节已经不能容许沉默,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李云龙在看着那张合照,久久不能言语,然后破口大骂,一个硬汉像个小孩般嚎啕大哭。神马是硬汉,老婆被抓了,用尽全力大喊开炮,然后一个人默默的'流泪,兄弟被杀了,一句此仇不报,誓不为人。手起刀落,神马规矩,神马纪律,我就是规矩。可现在却是无能为力。还有田雨,不仅在个人生活习惯与李云龙这个粗汉大相径庭,而且在父母的问题上也与李云龙爆发多次矛盾,接近心死。但李云龙进监狱后,立刻就安排好生后事,带着行李与君伴。看着李云龙被折磨的伤痕累累,强忍泪水,大声说,老李,将军要有将军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要硬就要硬到底,这才是我的丈夫,你死了,我绝不苟活,我们是夫妻,到地下我们还是,谁也不能把我们拆散。

 这就是夫妻,我知道你不会屈服,我了解你不会独活。在噩耗来临时,田雨将刀片在自己的手腕上割出了一个娃娃嘴。也许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浪漫。李云龙这铁骨铮铮的硬汉,说我这个人头骨有点硬,弹头肯定是弯的,然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如此的硬气,而且不乏柔情,他不是战争兵器,是一个有思想,有血性的汉子。

喜欢与爱随笔散文1

 当你站在你爱的人面前, 你的心跳会加速;

 但当你与你爱的人四目交投,你会害羞;

 但当你站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只会感到开心;

 但当你与你喜欢的人四目交投,你只会微笑。

 当你与你爱的人对话,你觉得难以启齿;

 当你爱的人哭,你也会陪他一起哭;

 但当你与你喜欢的人对话,你可以畅所欲言;

 但当你喜欢的人哭,你只会技巧的安慰他。

 当你不想再爱一个人,你要闭上眼睛并忍着泪水;

 当你不想再喜欢一个人,你只要掩住双耳!

 喜欢,是一种心情;

 爱,是一种感情;

 喜欢,是一种直觉;

 爱,是一种感觉;

 喜欢,可以停止;

 爱,无休止!

 喜欢一个人,特别自然;

 爱一个人,爱别坦然;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盼和他在一起;

 爱一个人,怕和他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不停的和他争执;

 爱一个人,不停的为他付出;

 喜欢一个人,希望他可以随时找到自己;

 爱一个人,希望可以随时找到他!

喜欢与爱随笔散文2

 仲夏之夜,霓虹闪烁,静漫在法国梧桐的林荫路上,思绪如丝,心海泛起涟漪的波澜。

 有人说,爱是人生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装点人生的每一段旅程,情满人间谱心曲,爱在心中而感动。但爱有时也是种伤害,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爱是一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爱是一声叹息。最浪漫的情感,一是相濡以沫,携手到老,二是相忘于江湖,默默守望。

 爱着你的爱,喜欢着你的喜欢,如果爱是一种情美,喜欢更是一种境界,喜欢是两个人在某一层面的认知,彼此尊重,心犀相通,灵感而动,喜欢是你在不远不近处默默的关心,守望。而不去爱得让彼此有压力,去为了爱猜疑,嫉妒,私有等。

 爱不是千言万语,也不是朝朝暮暮,爱是午夜梦醒时,心里牵挂的依然是你。喜欢是一种广义的大爱,是一种在错失爱的缘分时男女交往的最高境界,淡淡的牵挂,默默的关心,默然相爱,寂静喜欢。

 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岁月如梭,爱也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淡你我,曾经的诺言也显得苍白无力。因此才会上演一幕幕离别情仇,凄美爱情诗篇。让人感伤不已。喜欢是彼此在某一阶段,或是一生的心灵感悟,因为彼此没有开始,也许不会有别离的痛苦,但还是会有一丝淡淡的忧伤。

 爱是深沉的,爱是绵远的。喜欢是一种相爱不能爱的男女相处的最好方式,是一种淡然的境界。是一种和谐。因爱而喜欢,因喜欢而爱。

喜欢与爱随笔散文3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一定请相信,你就是一道风景,没必要在别人风景里面仰视。

 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你接连数月每天都碰到一个人,于是你同她的关系便十分亲密起来,你当时甚至会想没有了这个人还不知怎么生活呢。随后两人分离了,但一切仍按先前的格局进行着。你原先认为一刻也离不开的伙伴,此时却可有可无,日复一日,久而久之,你甚至连想都不想他了。

 忘不掉的是回忆,继续的是生活,错过的,就当是路过。

 往事如流水,我像一个无知懵懂的败家子,一路挥霍而来,直到结局的那一天,才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

 女人一生总要结结实实谈一次恋爱的,早不来,晚也要来。早来总比晚来好。爱情来得早,是享受;爱情来得晚,是麻烦。年轻女孩不要被“失恋”吓住了追爱的脚步,要知道:二十岁时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三十岁之后才开始失恋。你总是喜欢把事情拖到第二天,你不能总是这么拖了,有一天,你会有很多事情要做,你的余生都不够你用。

 从前有一个人突然闯入你的生活,教会你什么是爱了,然后她就离开了。我一生之中最幸运的两件事情,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另一件事,很久很久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感同深受这回事,针不刺到别人身上,他们就不知道有多痛。

 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

 你总是喜欢把事情拖到第二天,你不能总是这么拖了,有一天,你会有很多事情要做,你的余生都不够你用。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很佩服这类女孩子:当她发现对方不是真心喜欢她,她可以立刻洒脱地分手。其他女人,可能会继续自己骗自己,一个人苦撑。真正有智慧的女孩子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爱情,要两情相悦。你爱他,他不爱你,这段关系就没意思。

 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

 一路上的行走,你会遇上很多人。也许是陪你走一站的,也许只是一个过客,于是生命中留下了许多逗号,一段经历一个逗号,一段感情一个逗号,一段付出一个逗号,无数个逗号的等待,只为最终那个句号。

 错过是一种过错,我一个不小心,就错过了你,一错就是一辈子。

 如果他决定离开,就别再试着挽留了。失而复得的东西会恢复原来的样子吗?别傻了,根本不会。

 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请一起将过去埋藏,因为,那段时光没有彼此的参与,就没有留恋和怀念的价值。最幸福的记忆,应该从我们在一起那天开始。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每个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个人: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与你共度一生的人。

 越长大越是越是小心翼翼,越是瞻前顾后,越是脆弱。成长,带走的不只是时光,还带走了当初那些不害怕失去的勇气。

 同伴,不一定非要走到最后,某一段路上,对方给自己带来的朗朗笑声,那就已经足够。

 (二)喜欢,不说爱

喜欢与爱随笔散文4

 相互牵挂相互祝福,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心有所托情有所系,平静的日子里心湖偶泛涟漪,总胜似一潭死水的沉寂。

 你说喜欢我呀,我相信。我也喜欢你呀,心情不佳或有得意之事时,很乐于让你知道,你也很乐于倾听的样子。就这样,相互喜欢,分享喜悦,安慰忧伤,开解烦恼。就这般游离现实,多了条情感的依赖线。依赖中,就有了不小心不脱俗的喜欢,喜欢也就喜欢了。

 喜欢,就是不说爱。不说爱,不只是因为没有了再说爱的权利。爱,实在不是一个轻松的字眼,爱需要一份执着,一份忠贞,甚至一个承诺。喜欢就不同了,欣赏的可以说喜欢,迷恋的可以说喜欢,糊里糊涂的爱也可以说喜欢呀。

 喜欢,少了爱的盲从,多了微笑的欣赏;喜欢,少了相思的煎熬,多了从容的洒脱;喜欢,少了无奈的牵绊,多了信任的融洽;喜欢,少了沉重的责任,多了超浪漫的的轻松;喜欢,少了付出后的刻骨铭心的伤害,多了失去后的理智的无动于衷。

 喜欢是一种特别的感觉,一种轻松的感觉,由心而升的一种欢喜。一种相见的喜欢,似一种淡淡的亲情,也似一种醇醇的友情,更似一份浓浓的爱意,可就是不用说爱的喜欢。喜欢,不用矜持,不用顾虑太多,更不用顾及过去与将来,只要这一刻愉悦快乐。

 喜欢,是自己的事情,不干别人的事。人生最精华的时光,亦再没有了说爱的权利,成熟稳重中又不失浪漫,不会再如孩子似的异想天开,可也依然憧憬着一切的美好。遇到了优秀的人,遇到了心仪的人,就可以放纵自己的喜欢,收敛那一丝丝爱意,多一点点欣赏,多一点点喜欢。

 喜欢,出口也没有爱那么难,面对那么一点点的距离,只要那么一点点的心细,那么一点点的胆量,那么一点点的勇气,就可敞开心扉说出我喜欢。

 只说喜欢,就多了那么一份弥久,那么一份淡定,那么一份从容,那么一份清新,那么一份淡雅,那么一份飘逸。喜欢,醉人醉己!喜欢,就是不说爱!

 (三)当我真正喜欢了她

喜欢与爱随笔散文5

 喜欢是包容的,爱却是自私的。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爱却是两个人的事情。

 喜欢一个人,不用任何理由;恨一个人,却不肯放过一个理由。

 我喜欢你,用不着你也喜欢我;我爱你,却因为你也爱着我。

 我喜欢你的时候,所有借口都是理由;我不喜欢你的时候,所有理由都是借口。

 喜欢是低层次的欣赏,爱却是高层次的喜欢。

 喜欢演绎成欣赏,欣赏最终演绎成爱;但爱退化不是喜欢,而是不爱。

 孩子喜欢长大,喜欢成熟,所以穿上类似成年人的大衣,假装长大;老年人渴望年轻,渴望童颜再现,所以将满头白发染成黑色,剃掉胡须显得年轻一些。

 喜欢热闹的人,常是因为魂灵寂寞,渴望被人来访;喜欢宁静的人,往往是因为思想充盈,想在孤独寂寞中另寻一片天地,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喜欢漂亮的人,穿扮得像待嫁新妇一样,遍体光艳;喜欢朴素的人,又想通过心灵的美来诠释漂亮的另一种定义。

 喜欢又因人而异,穷人喜欢富有,渴望某一天能够随便花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富人却时常孤独,所以喜欢自由。有的喜欢风花雪月,有的喜欢金戈铁马。但是,如果只顾喜欢,忘了珍惜,就后悔莫及了。

 喜欢不是爱,更不能是占有,但当喜欢变成功利的审美时,喜欢就不是喜欢了。

 喜欢得越多,得到的越少;喜欢得越少,得到的越多。

 每个人总是在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可当我们在每个年龄段都回头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正被别人仰望和羡慕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的眼里、嘴里,而你却没有察觉到。

 幸福不是等来的,它只降临努力争取过的人,爱一个人就要大胆地表达。幸福也不是用来羡慕的,羡慕别人的人,若仅停留在羡慕上,就永远只有羡慕别人的份儿。

 有的东西,没有得到时,一个劲儿的喜欢,得到了,却又不再喜欢。有的东西,喜欢不一定得到,得到的又不再喜欢,所以,命运常常赋予人类太多的不喜欢,这时,便需要忍耐,更要舍弃。有些人,就像指缝间的阳光,温暖、美好,却永远无法抓住。

 喜欢并不意味着得到,倘若得不到,不如洋洋洒洒地挥一挥手作别,或者动动嘴唇,捎上你的祝福,送上一缕春风,一弯溪水,你的生活会更美好。

 喜欢就是一种偶然的感觉,说不上为什么,它是人类一种微妙的情绪。

 忧伤的时候,便喜欢小雨的冰凉清新和鸟儿的枝头窃语;失意的时候,便向往大海的阔远与穹宇的浩瀚;孤独的时候,便凝神望月,喜欢轻裹在云棉之中的素月;落寞的时候,便把自己关在木屋,沉思写作或是不由自主地踏上一条幽径;惆怅的时候,便格外欣赏落日残照边的新镰,喜欢它幕弦的颜色。

 如果你不再喜欢我,并不一定是我的错,可能我们只是不会升华的朋友;如果你不再喜欢我,这是一种考验,只命运的折磨,谁没讨厌的人;如果你不再喜欢我,我会很痛苦,但我不会乞求原谅,更不会自甘沉埋,因为,你不喜欢我,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讨厌我,只是未遇见,喜欢我的人。

 美好的爱情是我们幸福人生的组成之一,那么有哪些关于爱情的心情日志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爱情日志说说心情随笔,供大家参阅!

爱情日志说说(一)

 怀念那个躲在壁柜里的冬天

 我上大四时才认识方启航。用同学们的话说,这叫黄昏恋,晚了一点。因为按照惯例,校园情侣一般很难将感情带出校外,因此,接受启航玫瑰花的那一刻,我曾经非常犹豫,怕自己的大四变成伤心的回忆。但是启航的一个热吻,立刻把我变成了没有主见的傻妞,于是,我们开始了热恋。

 2004年7月,毕业后的我应聘到了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启航也进了北京一家游戏杂志做策划。虽然我们在一个城市,但频繁的加班加点,让我们没法经常见面。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靠用二手手机发短信来维持感情。

 由于我待的公司不包食宿,而我又租不起公司附近的房子,所以我只好在离公司近一小时车程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住到那个地方后,我每次加夜班回家时,在下公汽后,都要经过一条叫太平路的小巷,这里据说是北京有名的“敲闷棍”的地方。因为害怕,所以我每次经过那里时都是一路狂奔。

 有一次,我下班后被一个流氓追了半条街,吓得几天后都打哆嗦。启航知道这件事后,再也不肯让我独自在太平路那边住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我们花了1600元租金在建国门租了套两居室,一人一间,过起了下班眼对眼、上班手牵手的“同居”生活。

 可到了2004年l0月,母亲突然病倒了。得到消息后我连夜往家里赶,把母亲送到家乡最好的医院治疗。在花了l万多元钱之后,母亲总算转危为安。

 回到北京后,我流着泪对启航说:“我们换个地方住吧!妈病后我经常想,如果这几个月我不租这么贵的房子,不贪图这点儿舒适,多寄点钱给妈,她也许就不会累出大病了!”

 启航抱着我说:“听你的,我们搬家。”第二天,我们就在双桥找了一套只需要700元租金的房子,搬了过去。

 那时已经接近2005年的春节,北京冰天雪地,又干又冷的风从脸上刮过去,像刀子割一样疼。房里没有暖气,一到晚上,就像一个冰窖。风一个劲地从窗缝里灌进来,我盖着两条被子还冷得直打哆嗦。醒来时,经常听到自己的牙齿在炒豆子似的响。

 搬到双桥后的一个月里,我连着发了三次高烧。

 第三次发烧的时候,启航背着我去医院输液,他对我说:“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得换房子!”我也知道再这样下去,花的医药费比租套好房子的钱还要多,但我就是不想再去花更多的钱租房……

 在那个寒冷的冬日,我和启航就像两只过冬的小老鼠一样,抱在一起,心里充满了迷茫。

 几天后,启航突然非常兴奋地对我说,他找到了一个绝好的住处,不花钱,有暖气。我欣喜若狂地向他打听房子的来历,他却故作神秘地拒不透露详情。

 第二天下班后,他牵着我坐地铁转公车,来到了一套商住两用的日式公寓。这里地上铺着地毯,有干净的浴室和卫生间,还有一个小厨房,更重要的是,里面的暖气极旺,穿一件薄毛衣就够了。

 这屋子真像天堂哦!我揉着在室外冻疼红了的鼻子惊呼道。

 启航推开三间屋子中的一间,说这就是他的办公室。我立即傻了。天哪,他竟然把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那套他曾经说过的每月要交6000多租金的房子!里面没有床,启航准备让我睡在地毯上吗

 启航看出我的担心,伸手拉开了墙上的一扇门,我顿时惊得合不拢嘴:原来墙上有一个巨大的壁柜!足有两米长!壁柜里已经铺上了一床雪白的棉被,一头还搁着我的那个流氓兔的可爱枕头!

 启航对我说:“我已经试过了,睡在里面很舒服!不仅不会着凉,还不容易被发现。再说,这里厨房卫生间都有,外面还有电脑可以上网!只要一下班,这里就空无一人,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我们,你要怎么用就怎么用!你看,是不是比住宾馆还好多了!”

 看着他急着“推销”那个壁柜的好处,我“扑”的一下笑出声来。是啊,如果能够住在这里,那该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冬天!但是,我很担心,万一被启航的同事发现了,启航岂不会被炒鱿鱼启航看出了我的疑虑,说他仔细地观察过了,单位同事都没有加班的习惯,只要我们及时消灭“作案”痕迹,绝对不会被发现。

 我这才放下心来,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壁柜,说:“这个柜子虽然够长,但不够宽,只能我一人睡,你睡哪儿呢”启航的脸马上红了,他赶紧拉开自己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床床单,指着地上说:“我已经想好了,先在地毯上垫一层报纸,然后铺上棉絮和床单,我就睡在地上,舒服得很!”

 站在那个春天一样温暖的屋子里,想着生病的母亲和那一堆的债务,我痛下决心:睡进那个壁柜。

 于是,在一个星期天,我们退掉了双桥的房子,把简单的行李搬进了启航的办公室。

 白天,我们把行李搁到壁柜里,关上柜门,谁也看不出来这里住了人。到了晚上,在确定所有人都不会再来了之后,我和启航就把行李提出来,铺床,洗澡,然后我美美地爬进我的壁柜,启航则钻进他的地铺被窝,我们之间隔着一道虚掩的柜门。

 说实话,壁柜里除了稍闷以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栖身之处,每当我爬进壁柜,总是很快就睡着了。

 可启航就没有我幸运了。由于启航的办公室摆了好几张办公桌,壁柜外只剩下一条过道的空间,启航那一米八几的个子,经常在睡梦中“处处碰壁”。在半夜里,我经常听到他睡得迷迷糊糊时,翻身撞着桌子腿的声音。

 有一次,我看到他手上露出一块乌青来,就问他怎么回事,他竟然也不知道,我猜一定是晚上撞上桌子弄的;还有一次,我早上钻出壁柜时,看到他拼命地揉着脖子,我伸手碰了他一下,他立即说痛,原来是他晚上睡觉时,不知道怎么把脑袋卡到了椅子下边,扭伤了脖子。直到半个月后,启航的脖子才好。每当我想起他歪着脑袋的样子,就又想笑又心酸。

 有时候我躺在壁柜里睡不着,启航就会给我讲故事,讲着讲着他还会突然问我一些“你说我们以后永远不分开好不好”之类的傻话。那样的夜晚,虽然住的是办公室,有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但有启航在身边,我觉得异常踏实。

 可办公室毕竟不是家里,有一次,我们差点就被发现了。那天晚上11点,我和启航都睡了,突然听到有人用钥匙开大门的声音,启航赶紧轻轻地把壁柜的门关上了,我听着隔壁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上帝保佑!那人只在隔壁办公室呆了一会儿,拿了一点什么东西就走了!当启航打开壁柜的门时,我的脸都憋红了!

爱情日志说说(二)

 不要因为寂寞才爱我

 18岁的他,因高考失利上了东北的一所普通的二本学校。理想与现实的差别彻底的打败了他。郁闷一直笼罩着他的心扉,久久不能消散,即便是上了大学。来到陌生的环境,看着陌生的面孔,听着陌生的话语,又平添了心中的苦闷、抑郁。他喜欢上了夜晚,白天的喧闹让他喘不过起来。他喜欢夜晚的星星,夜晚的颜色,夜晚下的一切东西。

 太阳隐退,地平线上也消尽了最后一束阳光。操场上,那年迈的白炽灯仍不竭余力的发着光。东北九月份的晚上已有了冬天的寒气,白天又刚下过雨,地面还有积水。所以,操场上只有少数的情侣在寻找浪漫,更少数的运动爱好者在锻炼,极少数的像他一样的喜欢黑夜的人在游荡。灯光越来越亮,夜色愈浓。淡却了情侣们的浪漫情调,减退了运动爱好者的运动热情,操场上只剩下零星的那么几个人。本来已是安静的操场,此刻却寂静得让人害怕。年迈的灯终于支撑不住,突然间熄灭了。操场上只剩下漆黑一片。

 “嗳哟……”就在他准备回寝室的时候,背后却传来一个女孩疼痛的喘息声。毫不犹豫,他转身跑了过去。借着远处的微光,他发现一位女孩正坐在湿漉的跑道上,双手揉着脚踝。

 “你怎么了”他小心的问道。

 “不小心,脚崴了一下”她带着痛苦回答。

 “我送你去医疗室”未等到她的应允,他就扶起她向医疗室走去。经医生检查没有什么大碍,他有的松了一口气。

 “你住几号楼,我送你回去”

 “七号楼。不能再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吧。谢谢你!”

 说着,她便一人一走一瘸的离开医疗室。可没走几步她就不得不停了下来。再一次,未经她的应允,他又搀着她向七号楼走去。独自走在回寝室的路上,晚风吹着,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他似乎忘了他的外套还在那位女孩的身上披着。

 第二天,走出寝室楼道的时候,他无意间瞥见楼前的花坛旁边伫立着一个女生。只见,长发在清晨的微风中肆意的飘舞,身着休闲装,那纯真的笑容犹如冬日里的阳光,消除了人们心中的阴霾。这不由得让他心动,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那位女生似乎看出了他的‘诡计’,一直冲他笑着,突然反应过来的他不觉脸上泛起了红晕,多了几分女孩子般的害羞。

 “早上好”她好像在向他打招呼。

 “哦……”他惊住了。他不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吗。

 “我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女孩啊”她兴奋的说。

 原来,她是在等他。这反而让他感到紧张。结结巴巴的用客套话回答着女孩的感激。为了报恩,女孩请他吃早饭,执拗不过她的坚决,他就答应了。慢慢的,他发现她很健谈,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在她的世界里似乎永远没有烦恼、忧愁。她的性格感染了他,让他忘记了他还有忧愁、苦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开始向她倾诉他那连他自己都不愿告诉的束在肚子里快要腐烂的话。而当他诉说时,她总是静静的倾听,睁大眼睛看着他。讲到悲情时她甚至会流下眼泪。渐渐的,他们成了知己,无话不谈的知己。

 东北的冬天似乎来得比中原早了些,寒冷的天气,刺骨的寒风,让人们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可他看上去却满面春风。是的,他和她相爱了,他们恋爱了。她给他的爱情让他摆脱了苦闷抑郁的束缚,爱情让他振作了起来。他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力量如此之大。

 爱情让人疯狂。这句话是对的,这是他这几天的爱情感受。令她困惑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有意的躲避他。他也开始了疯狂的猜测:她不爱我了她有了新欢她只是和我玩玩…… 百思不得其解,让他接近崩溃的边缘。就这么结束吗他自问。答案是:绝不!!!他决定找她谈谈,尽力挽救这份爱情。

爱情日志说说(三)

 雏菊与玫瑰

 我们学校后面的湖边就长满了各色的雏菊,虽然还没到花季。每晚,总是有男生女生在湖上的木桥约会,这座桥叫望桥。

 潮湿粘腻的梅雨时节,整个城市都是压抑的。我没有打伞,穿过树木茂盛的甬道觉得浑身通透的凉,去传达室取来傅安然寄来的信。牛皮纸信封上长长的地址,厚厚的感觉,很温暖。

 傅安然在信里说,在武汉,学校旁边的花店里有各式各样的盆栽,很便宜。他买了一盆雏菊,本不在意的,却开出了明黄和粉红的小花。信封里还有一个小小的纸包,我打开,两朵小小的干花,风干了几乎是半透明的花瓣,还有淡淡的菊花香。

 雏菊。“深藏心底的爱”,傅安然从来没说过爱我,但他的陪伴,他的温存,正如他的名字,安然,让我安心。

 我想告诉傅安然,我们学校后面的湖边就长满了各色的雏菊,虽然还没到花季。每晚,总是有男生女生在湖上的木桥约会,这座桥叫望桥。

 齐远第一次吻我就是在这座桥上。漫天繁星的夜,齐远说,“沈薇你看流星”。我一抬头,齐远的吻就落了下来。我说:“我有男朋友,他叫傅安然,在武汉。”他说:“可是我还是喜欢你。”他抱紧我,吻像雨点一样落下,直到我哭出声来。他不知所措的放开我,跟我道歉,我蹲下抱着自己越哭越凶,安然安然,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第二天,齐远把大捧的玫瑰送 到女生宿舍楼,我想丢掉,却被同屋的小美抢走了。卡片上写:八点,望桥见,今晚会有真正的流星。

 那晚,我没去,用透明的薄纱缝了一个小小的袋子,把干燥的雏菊装进去,挂在床头,然后开始给傅安然写信。在信里,我夹了一版各种鬼脸的大头贴,我说,你一分钟都不许忘记我,我要你把我贴在手机、电脑、水杯还有钱包里,什么时候都可以看见我。

 齐远那晚等了一夜,忙了一夜,他在望桥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蜡烛,铺上了玫瑰花瓣,半夜风起,吹散了花瓣,吹倒了蜡烛,点燃了望桥,一场小小的火灾。小美笑着说,还好你没有去,不然真的变成流星,撒手西去也不一定。我去了望桥,扶栏上有一块焦黑色的痕迹,湖面上还漂着未散去的玫瑰花瓣,我回到宿舍,瞥一眼被小美安放在阳台的玫瑰,对着床头那两朵小小的雏菊发呆。

 我给齐远发短信,“对不起,我喜欢雏菊不喜欢玫瑰,就好像我喜欢傅安然而不喜欢你”,按下发送的一瞬间,我突然无比怀念和傅安然牵手时的触感,指尖干燥而微凉,他说会陪我一辈子。

 齐远因为“望桥事件”破坏公物,违反校园消防安全条例被学校警告处分。他和一群男生嬉笑着看着宣传栏里的处分通知,看见我,只一眼,便掉头走了。看着他背影消失的方向,揉了揉被阳光刺痛的眼睛。有风吹过,把处分通知吹着“哗哗”直响。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阳台上的玫瑰枯萎了,被小美扔进了垃圾桶。我买了很多荧光纸给傅安然叠幸运星,叠满五百二十一颗,在5月21日跟傅安然交换他的第一句“我爱你”,储在透明的玻璃瓶里,夜里关了灯,微弱的荧光像星星一样闪亮。宿舍里另一个女生却说那像是眼泪,因为她还来不及叠完五百二十一颗,就失恋了。

 我叠到了第三百七十颗的时候,收到傅安然的信,里面夹着我寄给他的大头贴,背面有撕过的痕迹。他在信里说,沈薇我们不要彼此牵绊,你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第二天,我就请假去了武汉。到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循着信封上的地址,我看到傅安然的研究生公寓亮着灯,却敲不开门。手机也是关机。我坐在花坛的旁边,朝那扇窗张望。窗帘上有两个模糊的剪影,我裹紧外套,把脸埋在领子里,像极了恐惧的鸵鸟,眼泪顺着流进衣服里,微微的凉,就这样一直到天亮。我给傅安然发短信,说:“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对我说再见,因为我要走了,真的要走了,再见再也不见。”

 武汉的晨雾浓重潮湿,好像连睫毛都要胶着在一起。抬起重重的眼皮,我看到傅安然,我朝思暮想的傅安然,拦着另一个女孩子的腰,嘴角有暖暖的笑……我站起来,膝盖微微麻木,呆呆的看着,连泪都流不出。

 傅安然的眼神,不安和惊讶转瞬即逝,他淡淡地瞥我一眼,搂着那个女孩子的腰,头也不回的离去。

 不要彼此牵绊,会有更好的未来,多美好的借口,冠冕堂皇。现在,他就这样跟我擦身而过,好像,我们从来都是陌生人,毫不相干。

 我在傅安然说的那家花店买了一盆小小的雏菊。火车开了,一路上我盯着那小小的花朵,想起傅安然信上说:“我的理想就是挣钱买一套向阳的大房子,客厅里有我爱的音响,冰箱里有你爱的巧克力,卧室里有软软的床,你可以买好多毛绒玩具把它变成动物园,阳台上摆满各种花朵,还有摇椅,等咱俩老了,子孙满堂,就晒着太阳,坐在上面摇啊摇……”可现在,我坐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你却已经忘记了你的梦想。

 望桥边的雏菊开了,密密的,风吹来,各种颜色层层叠叠,我坚持着叠完了五百二十一颗星星,那是未完成的思念。5月21日,我摘下床头挂着的雏菊,拿出傅安然寄来的信,连同那瓶星星,一个包裹,最后一次,写上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址。

 那盆小小的雏菊,很快就枯萎死亡,我把它挖出来,却发现那几棵花是没有根的。黑心的商家骗了我,傅安然骗了我。没有根的雏菊,一如傅安然给我的爱情,“深藏心底的爱”,到头来却只是我的痴心妄想,傅安然从来没说过的爱,原来是他根本无心给出承诺。

 竟然瞬间释然了,我丢掉了枯萎的残菊。傅安然,再见,再也不见。

 圣诞节,又收到齐远的玫瑰,听说把阿司匹林溶在水里可以延长花期,凭着记忆翻箱倒柜找出的一瓶阿司匹林,可却已经过了期。突然想起和傅安然一起看过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偌大的**院,空荡荡的旁白: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会过期,凤梨、秋刀鱼,甚至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有很久没有想起傅安然了,也再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原来薄情的不仅仅是他,隔了大半年的时光,才发现那些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掉的事情,原来真的就这么忘了。

 本来阴沉的冬日,因为午后的阳光突然明媚起来,下课的时候路过望桥,那烧焦斑驳的痕迹依旧突兀,我去买了一瓶新的阿司匹林,然后把齐远送的玫瑰修剪好,斜斜的插在水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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