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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

一我们经常说,要跟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合作。到底什么是“才”,什么是“德”呢?

“才”,好理解,指的是一个人拥有的优势。那“德”到底是什么呢?

最近,我看到一个解释,说“德”指的是一个人可以驾驭自己的才能,并且不用其优势去做伤害他人的事。

茅塞顿开。第一,一个人可以驾驭自己的才能,那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用什么优势,这带来了合作时的确定性。

第二,不用自己的优势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带来了合作时的安全性。

在这个定义里,“德”其实不是指什么高不可攀的圣人境界。你只要不滥用自己的优势,在合作中就已经是一个有“德”的人了。

在合作中,“才”,大家多少都有一点儿,而且合作者能从中受的益是有限的。但一旦缺少“德”,就是对优势的滥用,合作者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我们找合作者,“德”比“才”更重要啊。

二我常常跟朋友说,《西游记》孙悟空那么厉害,他一翻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那他去取经不是很容易吗?为什么是唐三藏取经?

因为孙悟空没有动机,而唐三藏有动机,虽然他没有取经的能力。

动机是比能力重要的;没有动机,根本就没有出发点,连起跑点都没有。

只要有动机,都很棒。

三阅读的才华,除了少数天才以外,几乎没有人是与生俱来的,这绝对是可以锻炼、可以提高的。

1

最近一阵子,各式各样的写作班忽然遍地开花。我身边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干什么的,忽然都开始热衷于写作,也经常收到有人写邮件给我,问我是怎么学写作的。

自媒体如日中天,会写作的优势,这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写得好的人,就有显而易见的红利,最低的红利,是能收获他人的理解和关注,获得孤独的纾解;更高的红利,甚至还能成名、赚钱、接广告、成IP,走上人生巅峰。

于是,一股脑地都想来学写作。憋得慌的人,想通过写作来疏解自己的倾诉欲,或者更有点追求的,希望通过写作,来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定位,为前途找一个突破口。

但是,我要说,虽然你很想把写作学好,恨不得一个写作班学下来,马上就能妙笔生花,但写作这事,真的和别的事不太一样。技巧虽然也有一些,但真不是仅仅通过了解一些技巧,或通过简单的重复劳动就能写好的。

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都追求速成,都想抄近路,于是就只盯着写作的技巧,但其实,大家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阅读。在我看来,阅读的才华,远比写作的才华更为重要,而写作的才华,也一定是和阅读的才华相生相伴的。

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有极高的阅读才华。

比如米兰·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说写得极好,但是在《小说的艺术》这本书中,完全展露的是他作为一个读者高超的阅读才华;再比如曹雪芹,他在《红楼梦》里,曾经借贾母、黛玉之口来评论前人的诗作,犀利别致,让人印象深刻;又比方说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纳,他写过一篇文章《说说福克纳老头》非常的有趣;再比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精彩的洞见简直层出不穷……几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经站在读者的角度上,写出过精彩的文学评论,而且很多作者的阅读才华,远胜于写作的才华。

道理其实很简单,阅读是水池,而写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进自己的作品中,强大的阅读才华是必不可少的。阅读的才华,其实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这二字,一以贯之,一通百通,无论是读、是写、是分析文本,还是分析世界,处处给力,处处好用。

2

我大概从十岁开始,就阅读《圣经》。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很不喜《圣经》的,也根本不会主动去读。当然,我不敢说讨厌,如果我这么说,只会显得我自己很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所以,我也就随大流地说,嗯,写得好。但是好在哪儿,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书》第三章中,写了这么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铸造了一座金像,要行开光之礼,《圣经》是这么描写的:

“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之前,我看到这一段,觉得太啰嗦了。要是让我来写,“各方、各国、各族”有必要出现这么多次吗?直接划掉,改成“他们”不就完了?“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也是一样的道理,有必要这样重复吗?

直到后来的某一天,当我再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它为什么这么写——因为要制造一种压迫感,通过这样的陈列和重复,来为王的盛典制造一种如临现场的声势,通过“各方、各国、各族”的不断重复,让我们看到了如蚂蚁般密集的人民,不断地在王的金像面前下拜;通过对“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的重复,让我们看到了一种皇族威权的不可侵犯。也唯有如此不断地重复,加强这种心理威慑,把场面的氛围充分铺垫出来,才可以更好地带出下面的情节:所有的人都臣服于这一权威之下,跪拜金像。而唯有但以理不拜。如此,才能真正地让读者了解到,但以理的勇气,是怎样的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才能立得起来。所以,这样的重复并不是啰嗦,也并非无用的闲笔。

类似这样的理解,在我后来阅读《圣经》的过程中,一再地发生,如同找到一个个小小的拼图,让我看到了隐藏在这本《圣经》之下的另一本《圣经》。至此,我才真正感受到了阅读《圣经》的乐趣。

3

再举另一个例子,毕飞宇的《小说课》中,有一段关于《水浒传》的解读,说的是林冲杀人,施耐庵是这么写的:“(林冲)将尖刀插了,将三个人的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东头去。”

看完这段,我们先停一停,请问各位,你们在这段里,读出了什么?

相信很多人第一次读时,看到此处,只是一带而过。这有什么出奇的呢?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样浓墨重彩的段落,这一段简直是稀松平常,无非就是做了一些零碎事情,连一点形容词的渲染也无。可是,就是这样简淡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却不能细看,一看之下,简直“可怕”,说是背后冒凉气都毫不为过。

可怕在哪里呢?

就可怕在这种平淡,这种冷静里。这是刚刚杀完了三个人的林冲,一个被逼到了命运的绝路之上,还处在极度暴怒之中的林冲。这不是一次有预谋的杀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杀人。可再看林冲的反应,却冷静得就像是做家务似的,按部就班地处理现场: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掉血衣,把酒葫芦扔了,甚至还没忘记喝掉那一点残余的酒。这就够变态了,然后他提起枪,往东走了。

他为什么往东走?这一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简单,因为城在西边,往西走就是进城,自投罗网,所以他往东走。这就是林冲。一个“往东走”这么简单的句子,就把林冲这个人的人物性格都写出来了——他的冷静,他的可怕,他的决绝。但是,作者写出来了,读者能不能看出来呢?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拼阅读才华的时候了,看得出来,你就会毛骨悚然;看不出来,你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一带而过。

如果说好书是一座冰山,水面上露出来的东西只有1/10,那么一个好的读者,一个有阅读才华的人,就能够把水面下的9/10都给打捞上来。同样是读书,你的所得就比别人多得多。就像同样拿到一本武功秘籍,有人就当是天书,一字看不懂,扔在一边任由它吃灰;有人能懂一半,能练出个防身的本事;有人就能参透其中最精微的要诀,练出一套绝学,独步武林。

所以,你怎么学写作呢?去学一套写作的公式吗?去背几个范文吗?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路子。

说到底,要学写作,不是一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要想写得好,你必须先学会阅读,你读明白了,自然就能写得出来。你阅读的才华越高,你写作的能力就越强,甚至我可以这么说,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

阅读的重要,一方面是帮助你训练直觉,训练理解力,另一方面,是帮你建立一个好的写作标准,好的文字是什么质感,好的结构是怎么去编排的。

我发现,有阅读才华的人,通常都是一种神来之悟,能把一些毫不相关的东西连接起来,却又令你觉得真是天作之合,有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个除了本身的记忆力好,知识储备得多以外,生理上的基础,大概就是脑神经触突特别多,所以各种信息的交流密度就比别人也频繁很多。

但是你看到这里,也不要灰心气馁,心想自己没有才华,就自我放弃吧。不必如此,因为,阅读的才华,除了少数天才以外,几乎没有人是与生俱来的,这绝对是可以锻炼、可以提高的。而提高的方式,我个人经验有以下三条——

首先,你要学会去给自己找问题,去寻找文字中的蛛丝马迹,去揣摩很多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多问一问,他为什么这么写?换了我,我会怎么写?然后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回答这些问题,搞不好就被你发现了一座大冰山。先学会提问题,这是找到答案的第一步。

读书,最忌讳贪多和虚荣,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稀里呼噜就吞一堆,然后把书一丢,我看完了,接着跟人炫耀,你看我读了这么多书。有用吗?你消化了吗?甚至有的人兴致勃勃列了一堆书单,结果没有一本读得下去,然后就发脾气了,看不懂。浮躁,急功近利,这都不是一个阅读的好态度。

第二,你要学会写书评,写读书笔记。读完一本书,有什么所得,琢磨出什么,想到些什么,就随手写下来。哪怕一开始啥也写不出来,能在书上做个标记,画个重点,写个疑问,也总比啥也没有的强。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去想,去表达,时间长了,阅读的能力就会逐渐地提高。

第三,学会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不管你看没看懂,去看看别人怎么说,搞不好就能给你点化出一些思路。慢慢地,你就能找到感觉了,今天解一个穴,明天解一个穴,慢慢地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任督二脉就被打通了,再看以前看不懂的书时,也能看出自己的心得,颇觉趣味无穷了。这种感觉真是千金不换,幸福无比。

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基本功,没近路可走,但是你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困而求知,无论天分高低,总会逐渐看到自己的进步。

在我看来,这才是学习阅读,也就是学习写作的正路。

三跟不浪漫的人结婚,是什么感受?痛苦。

可是,只要你坚持,跟不浪漫的人结婚50年,就会有新的体验。那就是,痛不欲生。

我的爷爷是个极其不浪漫的人,叫老吴。世上最嫌弃他的人,就是我的奶奶,翠姐。

老吴不浪漫,会在小区的花坛里种菜,偶尔会骗来小男孩儿们到花坛前尿尿,给菜施肥。

翠姐嫌弃他,碰见了也装作不认识,默默地走过。

老吴不浪漫,吃饭的时候,会捡孙子儿女的剩饭吃。翠姐嫌弃他,说:你要是再吃剩饭,我就去跟隔壁的老孙头过。

老吴嘴上应着,可还是改不了。

后来,不浪漫的老吴,被查出了一个不浪漫的病:冠心病。他需要在两周后,做心脏搭桥手术。因为年纪比较大,老吴的手术风险比一般人高。从医院出来,老吴一句话也没说,刚进家门,就把自己锁进了房间。翠姐该吃吃该睡睡,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过了两天,老吴神色凝重,拿出一套寿衣,说:我死的时候,给我穿这个。翠姐看着寿衣,十分动容,说:你哪来的钱买寿衣?把私房钱全部交出来!

翠姐对老吴这么嫌弃,我从未怀疑过他们之间的爱,就是没有爱。我问翠姐:你这么嫌弃爷爷,当年怎么会跟他的呢?

翠姐欲言又止,过了很久,才慢慢跟我讲起了当年,他们的故事。

翠姐年轻的时候,是方圆几里出了名的村花。她最喜欢桃花,经常去后山的桃花林里采花。一次天色晚了,翠姐拎着一篮子桃花,急忙往家赶。路上突然出现了一条蛇,惊得翠姐猛地一跳,刚巧砸翻一个骑自行车路过的人。盛满桃花的篮子飞起,桃花散落在空中,路人一头栽进了泥地。

翠姐以为对方会发火,没想到对方只是从泥地里抬起头,看着翠姐说,说:同志,你的脸花了。这个人叫作小丘,随后,他抽出一块手帕,帮翠姐擦掉了脸上的污泥。

人们很容易因为一个瞬间,就喜欢上一个人。就像此时,翠姐喜欢上了小丘。小丘很浪漫,是翠姐喜欢的类型。

之后,翠姐再去采桃花时,小丘就会一起出现,他微笑着拿起画笔,为她画一整个下午的桃花,和她。

那时候的翠姐决定,非小丘不嫁。突然有一天,小丘告诉翠姐,他要随家人去甘肃工作了。甘肃有一个桃花山,相传山上有一朵蓝色的桃花,只要找到那朵花,有情人就会永远幸福。

离开的那一天,小丘向翠姐发誓,等他两年,他会带着那朵蓝色的桃花,回到她的身边。

小丘走了。翠姐一直等他。

两年,三年,四年……

终于等来一个消息,小丘在甘肃结婚了,还生了个胖小子。翠姐不信,要亲自去验证。家里人不让,将她关在家里。翠姐哭了很久很久。

一年后,翠姐哭累了,听了家里人的话,跟老实巴交,一点也不浪漫的老吴结婚了。

听完故事,我才发现,原来老吴和翠姐的婚姻,只是一场无奈。原来爱情里最残忍的,是明明喜欢一个人,却要跟另一人过一生。

不久后,离老吴去做手术还剩一天时,我们突然听到了一个消息:小丘回来了,据说这次不打算回去了,要一个人在这养老。因为,小丘老婆前年去世了。

接着,在那个下午,翠姐突然收到了一个快递。包装一层层卸下,最后出现在她手里的,竟是一朵蓝色的桃花。桃花是由蓝水晶打造出来的,十分精致,每一朵花瓣,都闪着温柔的光彩。

翠姐拿着桃花,呆愣愣地看了很久。老吴仍旧一直哭丧着脸,他还是那么不浪漫,一直吃着剩饭,去花坛里种菜。

翠姐懒得搭理他,只是黑着脸出门,回来反倒一副笑脸。

我想,她应该见到了她的初恋吧。我想,浪漫的小丘,比扫兴的老吴,也许更让翠姐喜欢。

很快,到了老吴去医院做手术的日子。老吴一个人早早地去了医院。

翠姐带着我,正准备从家出门,突然门铃响了。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打扮讲究的老先生。老先生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衣服的口袋里放着一块手帕,是小丘。

我见形势不对,赶紧找了个借口开溜,一个人去了医院。医院里,老吴躺在病床上,等着被推进手术室。

我走过去,老吴突然对我说:其实,我一直知道,你奶奶不喜欢我,她喜欢小丘。听到这,我有些难过。

爱情里更残忍的,就是跟一个人过了一生,那个人的心里却是另一个人。

翠姐正跟小丘在一起,我想,也许老吴见不到她最后一面了。过了会儿,护士走了过来,将老吴向手术室推了过去。

就在老吴进手术室的最后一刻,突然有人喊了一声,“老东西!”一个老人气喘吁吁,扶着腰跑了过来。是翠姐。

翠姐走到老吴身边,骂骂咧咧:你那寿衣我给你退掉了,你不许死,给我好好活着!

老吴没有回话,被推进了手术室。我转头看翠姐,却看见她一屁股坐倒在地,突然崩溃大哭。

她边哭边说:这个死老头,真是不让人省心!他怎么能死,要是死了,谁能跟我吵架,睡觉的时候谁能在旁边磨牙打鼾!他要是死了,我一个人还怎么活啊……

我愣住。

这时我才知道,在等老吴做手术的这两周,翠姐没睡过一个好觉,没吃过一顿好饭,为了让老吴放宽心,她一直在他面前假装无所谓,背地里却偷偷溜出门,不知抹过多少次泪,哭完后,她一脸笑容地回家。

原来,她从没有私下找过小丘。刚刚小丘上门,翠姐只是将蓝桃花还给他,说:谢谢你,我不需要了,我过得很好。

翠姐确实过得很好,因为她身边有老吴。

五十年前。

那是个不太富裕的时代,当时很多人都吃不饱。但翠姐从来没饿过一天。

老吴每天凌晨起床,走二十里路,到城里去做工,干活到深夜。

老吴把赚的粮票、换的粮食,全部给了翠姐。

后来有一天,老吴扛水泥的时候,重重地摔倒了,背部擦得全是血。他站在翠姐面前的时候,颤颤巍巍,已经痛得站不稳了。

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饿吗?我去给你做饭。

这一刻,翠姐突然觉得,小丘回不回来,似乎并不重要了。

翠姐把桃花还给小丘,小丘不解,问:这是什么?翠姐这才知道,送她蓝桃花的,根本不是小丘,而是老吴。

原来,老吴一直记得翠姐的心愿,他一直记得翠姐在等那朵蓝色的桃花。

人们在死前,想的是能不能不死;老吴在死前,想的是翠姐开不开心。他怕自己死后,就再也没有人帮她实现心愿了。于是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找了很多很多家店,才做了这朵蓝色的桃花。

老吴知道,翠姐爱的是小丘。老吴知道,自己一点也不浪漫,他能做的全部,就是陪伴。

他愿意陪伴她,走完一生。他愿意陪伴她,等到她爱的人。在所有浪漫的花言巧语里,老吴的体贴显得无比真实。

后来,老吴的手术成功了。

老吴还是不浪漫地在花坛里种菜,还是不浪漫地挑儿孙的剩饭吃。而翠姐还是一如既往地嫌弃他,训斥他。

但我发现,偶尔,翠姐也会偷偷抓住一两个男孩儿,逼他们在花坛的菜地里尿尿。偶尔,翠姐也会训斥儿孙,不许留下剩饭,一定要吃完。

我发现,原来翠姐爱着不浪漫的老吴。

诗意的相遇、甜蜜的情话、桃花下的约会……这些的确是浪漫,但它们未必经得起时间的消磨。

在漫长的时间里,唯有柴米油盐、一生一世才是真正的浪漫。

《等不到天亮等时光》

《积木城池2》

《若是凉夜已成梦》

《世上每一朵哀伤的云》

《同学两亿岁》

《昭然天下》

《暖暖》

《美人恨》

《独家星劫Ⅱ》

书名 作者 价钱

《你走后,世界都熄了灯》 渭七 198

《婚不由己》 旖旎萌妃 22

《去爱吧。。》 心中有清荷 22

《箫月倾城》 杨千紫 198

《奈何Boss太祸人》 四夕若若 18

《约好要一起幸福呢》 唐之风 218

《冤家衣解布一截》 逍遥红尘 198

《老公的秘密》 则喜 128

《命饭逃花》 孤钵 198

《深宫丑女》 冰瑟 128

《两小有渣》 三元 198

《从来没有如果的事》 浅色薇 20

《嘘,你不知道的那些事》 花火工作室 98

《请允许我一个人仰望》 梅吉 20

《少爷,给奴婢贱一个》 夏琳娜Q版 218

《望天树杀人事件》 庄秦 168

《暗恋成茧》 夏悠然 198

《原来巴黎不浪漫》 夏奈尔 22

《嘿,别一本正经的长大》 花火工作室 98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 顾西爵 198

《西“诱”柠檬》 木懒懒 238

《最美不过初相见》 棋子 248

《微笑安妮的游戏》 白少邪 18

《吻不到的恋人》 佩灵 198

《私奔到月球》花火精装 郑乔尹 98

《Loli反扑计划》 拉拉大人 198

《偶不是纯良美男子》 宅包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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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讲述了犯罪心理师麦涛的导师艾莲犯罪伏法自杀后,留下了一个奇怪的遗嘱。遗嘱涉及两位继承人,但奇怪的是,两位继承人似乎都对充满诱惑力的遗产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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