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浪漫主义是怎样形成的?

骑士浪漫主义是怎样形成的?,第1张

骑士是在欧洲中世纪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当时,各个国家之间经常地发生战争。多数国家的国王都有一支亲信部队,用中国的名词来说就是“御林军”。这支部队是由一些中小地主子弟组成,后来也有一些贵族青年参加。部队的成员不同于一般的平民,带有贵族化的倾向。他们比较有文化,过着很优裕的生活。每个人都有一匹漂亮的马,构成了所谓的骑士阶级。表现骑士生活的作品称之为骑士文学。文学作品中的骑士把“忠君。护教、行侠、尚武”视为“骑士的信条”,把勇敢、冒险、在战斗当中取得胜利视为“骑士的荣誉”。骑士们还有一种“荣誉”是我们所不太理解,而在西方的骑士文学中常常加以表现的——骑士应该有一个女恩主,这个女思主通常是贵族的已婚的妇女。骑士同她约会,效忠于她,为她做各种事情,甚至为她牺牲。除了骑士的信条、骑士的荣誉外,还有“骑士的风度”:骑士们比较讲究礼仪,比如说,在西方,甚至在我们国家也快要成为一种规范的所谓“女士优先”,就是骑士时代的遗风。一个骑士在给他所喜欢的女人写信的时候,落款往往是“你的忠实的仆人”。这样一种习惯,直到现在,在西方依然相当地流行。骑士在吻一个女人的手的时候,能不能保持优美的姿势,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风度上的要求。哪怕在发生热烈的爱情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保持一种优美的姿势。骑士的信条、骑士的荣誉、骑士的风度加起来叫“骑士精神”,即骑士文学的思想内涵。

骑士文学有两大类:一是骑士抒情诗,以普罗斯旺为最。还有一类是骑士传奇,有三个系统:古代系统、不列颠系统和拜占庭系统。在这三个系统里,比较流行的、价值比较高的是不列颠系统,特别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各位可以在我们书店里找到一些不同的中文版本。在这些骑士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和我们的剑侠小说相似的东西,例如,它们都是写一些很勇敢的、武艺很高超的人,情节比较离奇,都有一些神秘的描写。但是,西方的骑士传奇和中国的剑侠小说也有一些不同(我说的剑侠小说是指明清到民国时期的作品,不包括当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的小说),至少有以下两个区别:

第一就是关于忠君的问题。在我们中国的剑侠小说里比较多的还是强调忠君。这些小说的核心人物往往是一个清官,他们忠实地为皇帝效劳,比如说《三侠五义》、《包公案》、《彭公案》。《丁公案》、《施公案》、《于公案》里的包、彭、丁、施、于都是清官。他们要为皇帝办事,要为民除害,要除暴安良,靠谁呢?靠手下的一批快客。到了关键时刻,危急时刻,都要靠侠客们挺身而出,化险为夷,解决问题。这些侠客都是为清官服务的,像展昭一样,是一只“御猫”。在西方的骑士传奇里,骑士们的信条首先也是忠君,但是事实上看这些小说的时候会感觉到,他们更多地还是重视个人的荣誉。譬如说在《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里,有一张150人的大圆桌,哪一个骑士想在圆桌周围占一个席位,首先得讲述个人的英雄业绩,周围听的人,感到他够得上一个英雄,他才可以获得这种资格。个人的勇敢,个人的荣誉,还是第一位的。

第二个不同就是对待女人的态度。在中国的剑侠小说里,剑客一般是不结婚的,即使没有妻室也是不恋女色的,绝不能贪恋女色。但是欧洲的骑士文学不同,如果从中国剑侠们的眼光来看,西方骑士传奇里的那些英雄,都有点像中国剑侠小说里的“采花*贼”。我们举一个例子:在《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里有一位最有名的骑士叫兰斯洛特,这个人武艺非常高,非常受亚瑟王的重视。但是,他一方面和亚瑟王的妻子桂内维尔偷偷地约会,另外又接受一个叫阿斯特拉特的少女送给他的礼物。他为了王后桂内维尔,可以不骑马而坐小车,这对于一个骑士来讲是有伤荣誉的事情。但是为了自己的女思主,他毅然这样做。为了桂内维尔,他曾经非常勇敢地从两座悬崖之间像剑刃一样薄的桥上爬过。在和别人比武的时候,完全按照桂内维尔的眼色行事,要进就进,要退就退。完全被一个女人的意愿左右,这样的人能算做一个英雄吗?当亚瑟王发现了自己的妻子和兰斯洛特之间的隐清的时候,兰斯洛特非常果断地把亚瑟王的妻子虏到自己的房间里,然后站在门口要和亚瑟王决斗。这种事在我们的剑侠小说里,是不可能出现的,是有背于伦理道德的,但是在西方的骑士传奇里蔚为时尚。骑士对待女人的态度很谦卑,但也包含着某种虚伪,因为他所重视的是骑士的个人荣誉,对待女人的态度是他个人荣誉的一个方面。对于“风度”,他们所重视的是外表而不是内涵。

在骑士抒情诗中,特别是普罗旺斯的抒情诗中,有很多是描写骑士与女恩主的爱情,和与女思主幽会时的情景及感受。我们前面讲到,骑士的女思主常常是一些已婚的贵族妇女。恩格斯在评价普罗旺斯抒情诗时说,它“是一种具有现代意义个人的爱情,它破坏了封建主夫妇之间的忠减,是对基督教禁欲主义的一种挑战”。从反基督教禁欲主义这个角度来讲,普罗旺斯的这些抒情诗有其特别的意义。

以上是关于骑士文学的简单介绍。和基督文化相对立又相互融合的还有两种文学现象,一种就是民间英雄史诗,这些英雄史诗大半都记载了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在形成过程中的民族英雄。在基督教从天上寻找上帝的时候,这些英雄史诗的创造者在人间、在自己的民族里找到了自己的上帝。这些英雄往往也具有一些神力,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为自己的国家效忠,是受本民族敬仰的强者。英国的《贝奥武甫》、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法国的《罗兰之歌》。俄国的《伊戈尔王子远征记》都是这一类的史诗性的作品。

除了这些民族英雄史诗以外,还有一种是反映刚刚形成的城市生活观念的作品。这些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德国的故事诗《列那狐的故事》。主人公列那狐是中世纪富裕商人和上层市民的写照,作品第一次把狡黠作为审美的对象加以描写,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生活与价值观念。整个故事诗十万多行,富于生活气息,情节生动,所描写的各种动物均具有鲜活的个性,十分有趣。

骑士编号 假面骑士 变身者 设计原型 主要敌人 

No1 

No2 假面骑士1号 

假面骑士2号 本乡 猛 

一文字 隼人 蝗虫 修卡(Shocker)、肯尔修卡(Gelshocker) 

No3 

No4 假面骑士V3 

骑士人 风见 志郎 

结城 丈二 蜻蜓 

螳螂 迪斯特龙(Destdon) 

No5 假面骑士X 神 敬介 英文字母X,天牛 GOD(Goverment Of Darkness) 

No6 假面骑士亚马逊 山本 大介 蜥蜴 盖顿(Gegon)、加兰达帝国(Garanda- Teikoku) 

No7 假面骑士Stronger 城 茂 独角仙 黑撒旦(Black Satan)、迪尔扎军团(Delza- Regiment) 

No8 假面骑士Sky 筑波 洋 蝗虫 新修卡(Neo Shocker) 

No9 假面骑士Super-1 冲 一也 黄蜂 多格玛帝国(Dogma Kingdom)、金多格玛帝国(King Dogma) 

No10 假面骑士ZX 村雨 良 瓢虫、忍者 巴丹帝国(Badan Empire) 

No11 假面骑士Black 南 光太郎 蝗虫 戈鲁戈姆(Gorgom) 

No12 假面骑士Black Rx 南 光太郎 蝗虫 克莱西斯帝国(Crisis Empire) 

No13 假面骑士真 风祭 真 蝗虫 财团(Iss)、Cai警察 

No14 假面骑士ZO 麻生 胜 蝗虫 Neo生命体(Meo Organism) 

No15 假面骑士J 赖川 耕司 蝗虫 浓雾(Fog) 

No16 假面骑士空我 五代 雄介 锹形虫 未确认生命体(Gurongi) 

No17 假面骑士Agito 津上 翔一 蚂蚁 Unknown(Lord)、暗之力(黑神) 

No18 假面骑士龙骑 城户 真司 龙 骑士 假面骑士、Monster(镜中怪兽) 

No19 假面骑士555 乾 巧 鲨鱼、希腊字母Φ Orphnoch(奥菲尔诺)、Smart Brain 

No20 假面骑士剑 剑崎 一真 独角仙,扑克黑桃 Undead 

No21 假面骑士响鬼 日高 仁志 赤鬼 魔化魍 

No22 假面骑士Kabuto 天道 总司 独角仙 Worm、Native、Zect 

No23 假面骑士电王 野上 良太郎 列车轨道 桃子等 异魔神(Image)、Kai 

No24 假面骑士Kiva 红 渡 蝙蝠 万圣节南瓜灯 Fangire、Legend Luger(剧场版) 

No25 假面骑士Decade 门矢 士 底片 前作的怪人、大修卡 

No26 假面骑士W 左 翔太郎、 

菲利普 假面骑士RX 、英文字母W Dopant、Museum、财团X 

No27 假面骑士OOO 火野 映司 石森太郎小时候的绘本 Greeed、Yummy 

No28 假面骑士fourze 如月弦太郎 宇航员、火箭 Zodiarts、Horoscope 

注:假面骑士系列从平成年代起往往一部片子中有多个骑士,但其中只有主角骑士有编号。因此骑士人成为了唯一一个有编号的配角骑士。

勇敢牺牲这种深刻的禁欲是骑士理想的特征,禁欲和色欲是骑士人生观的基础,两者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也许,深刻的禁欲仅仅是未能得到满足的欲望发生的伦理转换而已。人们对爱情的渴望不仅在文学和艺术中表现出来,并形成一定的程式;此外,人们对高尚爱情风格和形式的渴望还在广阔的生活里展开,表现在各种生活形态里:宫廷爱情、社会游戏、玩笑和运动。

在这里,爱情也不断被升华,并且被赋予浪漫的色彩;生活在骑士精神里模仿文学,但说到底文学的一切都是从生活学来的。骑士的爱情观并非建立在文学中,而是建立在生活中。骑士与心上人的母题植根于真实的生活中。

骑士与爱人以及为爱情而爱情的英雄是首要而永恒的浪漫母题,这是无处不在、反反复复必然要出现的母题。这是肉体激情向伦理的或准伦理的自我克制情感的直接转换。它直接产生于男人的需要,即使16岁的少年都知道这样的需要,男人需要在女人面前显示他的勇敢且敢于冒险,显示身体强壮、不怕吃苦、不怕流血。但这种欲望的展现和满足似乎是难以实现的,于是它就被取代并升华为一种为爱情而完成英雄业绩的梦想。其必然结果是立即产生这样一个假设:死亡是实现英雄梦想的另一种选择,于是所谓的满足在爱情和死亡两个方向上都得到了保障。

但为爱情而成就英雄业绩的梦想在心中激荡,它必然要像旺盛的花草不断成长。这一初始的简单主题很快就成为强弩之末,心灵又渴望为同一主题创造新的情景,激情给苦难和克己之梦境涂抹的色彩更加浓重。英雄业绩必须含有解救妇女的要素,男子汉要从最危险的环境中拯救妇女,于是原初的母题又受到更大的刺激。起初的母题是英雄希望为女性受罪,这个母题很快又加上了另一种渴望:拯救英雄渴望的女人,使她不受苦难。

如果穷追到底,我们是否可以把这样的拯救欲望回溯到保持贞操的行为呢?是否可以把拯救者看成是击退竞争对手、夺取自己心上人的另一个男人呢?无论如何,最高调主题是骑士-色欲母题:年轻的英雄解救如花似玉的处女。即使敌人有时是没有猜忌心的恶棍,性的要素也处在可以触摸的表层。

解救处女是最富有原创性的浪漫母题,这个母题永葆青春。这个观点是人人每天都可以直接验证的观点,既然如此,如今已经过时的神话解释怎么可能在这个母题中解释自然现象的意象呢?由于过度重复,文学可以避开这个母题于一时,但它总是顽强地以新的形式再现,比如以**牛仔的传奇故事再现。毫无疑问,在文学之外,个人爱恋的母题始终是强劲的母题。英雄-恋人的观念在多大程度上揭示了爱情的男性观和女性观?

这个问题难以断定。这个观念反映在男人自诩的受难形象中吗?男人的自我观念是女人的意志吗?第一种观念的可能性更大。一般地说,作为文化形式的爱情描写表达的几乎完全是男人的观念,直到最近才有所变化。女人的爱情观始终处在隐蔽的姿态,戴上了一层面纱。这是一种温柔而神秘的情感。男人的爱情观根本不必升华为浪漫色彩的英雄爱情观。

通过它自我牺牲的性质和难以切断的母性联系,女人的爱情观得到升华,根本就不必求助于英雄的幻想,也不必有助于自我的好色观。女人的爱情表达之所以不见于文学,不仅是因为文学主要在男人中萌生,而且是因为对女人而言,爱情的文学成分并不是不可或缺的。

为了心上人甘愿吃苦的高尚拯救者的形象主要是男人幻想的产物,这是男人喜欢的自我形象。每当男人的真实身份被隐藏起来、英雄业绩完成之后才得到确认的时候,拯救者梦想的张力就越大。英雄的身份隐蔽起来,这样一个浪漫母题肯定深深扎根在女人的爱情观里。男人之力量和勇武以骑马勇士的形式出现,在这个形象的终极实现里,女人崇拜力量的渴望和男人强壮的自豪感水乳交融地合流了。中世纪社会用少年难以满足的渴望来培养这些原始的浪漫母题。

较高的文学形式发展为比较轻盈、含蓄的表达,提炼为偏重精神的、吊胃口的表达;相反,骑士小说反复重现执著追求的例子,这些追求并非总是容易理解的。我们常常认为,那个时代应该早已突破了这种幼稚的幻想,我们应该把傅华萨的《梅利亚多》或《开辟森林》(Perceforest)当作骑士冒险文学比较晚开的花朵,是时代错乱的产物。

然而实际上,正如当代耸人听闻的小说并非时代错乱一样,那时的骑士文学也不是时代错乱的产物。不过诸如此类的小说并非纯文学,而是所谓的应用型艺术。时代需要色情幻想的模式,这样的需要使中世纪的骑士文学生机勃勃,不断更新。到文艺复兴中期,骑士文学在阿玛迪斯的想象中得到了复兴。

拉·诺厄(La Noue,1531—1591)说,阿玛迪斯的形象使16世纪后期那一代人"头晕目眩",而那一代人已经过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的锤炼,如果此言不虚,我们就可以想象,1400年前后那一代不太世故的人富于浪漫色彩的接受能力真是了不起!

爱情传奇的魅力不仅可以在阅读中去体验,而且可以在游戏和表演中去体验。游戏以两种形式出现:戏剧表演和运动。在中世纪,运动是比表演重要得多的游戏。那时的戏剧还充满着许多其他的虔诚题材,戏剧中的传奇问题只能算是例外。相反,中世纪的运动尤其是竞技运动本身就极富戏剧色彩,同时又有极富色情的氛围。

任何时代的运动都具有这种戏剧性和色情性;今天的划船或足球竞赛保留了很多中世纪竞技运动的情感色彩,保留的程度超过了运动员和观众意识到的程度。现代运动回归到了自然的、希腊人那种质朴和美丽的运动,然而中世纪至少中世纪晚期的竞技运动却非常讲究装饰、非常繁琐,戏剧性和浪漫性都做了精心的安排,竞技运动本身就发挥着戏剧的功能。

中世纪晚期是一个文化期的结尾,社会上层的文化生活几乎完全成了社会游戏。社会现实粗俗、艰辛、残酷,人们回归骑士理想的美梦,把生活游戏建立在这个美梦的基础上。人们带着圆桌骑士兰斯洛特的面具游戏。这一切都是自欺,人们之所以能忍受这种显而易见的非现实面目,那是因为隐约的嘲笑使人不承认这样的自欺。15世纪的骑士文化的主调是一种勉强维持的平衡:伤感的认真和轻松的讥讽的平衡。人们以完美的认真态度看待荣誉、忠诚和高尚爱情那一套骑士的用语[插图],不过不苟言笑的面孔偶尔也会绽放出一丝微笑。

除了意大利之外,哪里还能把这种情绪率先转换为刻意的戏仿呢?在这里,浦尔契[插图]的史诗《巨人摩尔干提》(Morgante)和博亚尔多的《热恋的罗兰》(Orlando Innmorato)就是这样的戏仿。但即使在彼时彼地的意大利,骑士-传奇的情感还是又一次占了上风;即使在阿里奥斯托[插图]的笔下,公开的嘲弄让位于神秘体验,超越痛苦和认真的神秘体验占主导地位。骑士的形象找到了最经典的表现形式。

骑士是欧洲特有的文化特质,但不是骑上了白马的士兵,就是“骑士”。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东方的卫队被欧洲人称为

“骑兵”(cavalryman),而欧洲人却自称为“骑士”(knight)骑士是举世皆存的一个兵种吗中世纪的骑士生活有什么特点呢

一、骑士的基本概念

骑士的称号一直十分响亮。这是因为有很多以骑士为原型的欧洲中世纪史诗和近现代小说。其中,最著名的要属塞万提斯的《唐吉柯德》了。我们经常听闻骑士的鼎鼎大名,却不了解骑士究竟一种怎样的称呼。难道,在中世纪,骑上马的战士就是骑士吗?今天骑着马的欧洲士兵,难不成也可以称为“骑士”

从表面上看,骑士只是留存在人们记忆中的欧洲中世纪军人。但实际上,在当时生活着数以万计的欧洲封建庄园主和军事贵族们,他们中的某一些人往往也自称骑士。骑士身份的复杂,还体现在它从制度层面延展到了精神层面上。“骑士精神”作为一种延续至今的欧洲中世纪特殊产物,仍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如尊重妇女的绅士风度、讲求荣誉的行事风格等。

伦敦绅士运动会

二、骑士的成长与培养

若要成为一名骑士,首先要经过反复的训练。骑士并非从出生开始便具有骑士的资格和品德。中世纪的欧洲,世俗贵族们都希望自己能够结婚生子,并选择男性继承人来承担自己的财富和头衔。

那些享有天生优待的骑士宝宝们出生后的一件大事便是接受洗礼。洗礼一般会在教堂举行,并且由教区内最富盛名的主教来主持。中世纪的“小骑士”们乐于通过玩板球、毽球和跷跷板、踩高跷等来训练自己的体能。家长们也会注重培养孩子的文化修养,如圣诗、拉丁文、象棋、掷骰子等比较文雅的课程,也被广泛接受。

其乐融融的中世纪家庭

不过也有一些境遇不好的“小骑士”。史诗《罗兰之歌》中就为我们叙述了这样的故事。罗兰的母亲被放逐到匈牙利后,无力按传统的方式培养自己的孩子,“她只能用冰冷的河水为罗兰在河中洗澡,而婴儿所吃所饮的也是山间的果儿和林间的猎物”

。罗兰在这种极端险恶的氛围中反倒培养出了坚忍不拔的骑士精神,并最终成为一名铁血男儿,为母亲复了仇。

从14岁到正式封为骑士之前的青年们,被称为“扈从”。他们往往会在青年时期远离家乡,住在比父母更有势力的贵族家中继续学习各种军事技能和高雅的生活方式。虽说接纳扈从会产生一笔不小的花费,但扈从们也并不是领主家纯粹的“消费者”。每天早晨,扈从们都要早早起床,到马厩照料主人的马匹。主人在日常就餐的过程中,扈从还要站在每位贵族和妇人后面行“辅助礼”,随时帮助传递食品、切肉和倒酒。

国王狩猎图:身旁有骑士扈从为伴

扈从在领主家接受的军事训练也十分严格。在战斗训练之前,他们通常要为老骑士们擦亮他们的武器、盾牌和铠甲,还要在骑士身边为他们牵牢战马。一旦看到敌人露面,扈从们还要依据战斗的危险性和实用性为骑士选择并递上相应的武器。

接受过授剑仪式的扈从,才能被正式视为骑士。12世纪时,授剑仪式的基本规则便被确定了下来。在比较重要的宗教节日或是重大事件的纪念日,通过锻炼的扈从们常常在城堡中、教堂前或王宫内接受封建主或高级神职人员的册封。这些册封行为通常包含弥撒、祷告等宗教活动。准备受封的骑士要在前一天晚上沐浴,以表庄重和谨慎。在册封时,授剑人一般会拿着质地精良的宝剑向骑士的肩膀敲打几下。这意味着该骑士的“身体足够强壮、意志足够坚定、精神足够强大”。

神圣的骑士册封仪式

三、骑士的日常生活和尊重妇女的观念

成为一名骑士的浪漫之处就在于:骑士的日常生活同乏味的农人生活不一样,是处处都充满着机遇与挑战的。骑士不需要从事粗鲁的农耕生产,而是经常同猎鹰和猎犬一道,在森林中伏击动物;或是参与惊险刺激的决斗比赛,在刀剑碰撞中获取荣誉;抑或驻马停靠在客栈和城堡下,向自己心爱的贵妇人献上留恋的目光。

骑士出征之前与心爱的女人道别

中世纪欧洲骑士守则中尊重妇女、追求纯真爱情的理想延续到现代社会中,由此才产生了所谓“绅士风度”。放眼整个世界,要说妇女最受尊重的地方,非欧洲莫属。在中世纪的东方,妇女一直以来都被视为是男人的“附属品”。近代以来女性主义、平权运动等思潮、社会运动能在欧洲兴起,和这种“骑士精神”的遗存是有一定关系的。

四、骑士的责任与义务

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和封建主是最强大的两种力量。由于教会并不提倡在世上“动刀兵”,于是骑士的军事行为一开始是受到修道院和教堂的抵制的。我们印象中的骑士更像是一种活跃在战场上的职业军人,但骑士的军事生活仅仅是他们作为“自然人”生命中的一部分。

凡是因获得骑士称号而在领主那里获得封地的人,务必要为册封者尽到他力所能及的兵役义务。平时每年要为领主服兵役不少于40天,但在战争年代,兵役可能更长(领主付现金或粮食予以补贴)。作为附庸的骑士,除了在沙场上征战,平时还有义务负责城堡和庄园的治安。

在和平年代里,拥有骑士较多的大封建主还会主持一种地区性的比赛。隶属于不同领主的骑士,在庄园里荟萃一堂,他们通常手持带着“钝头”的长枪对战,有时还会骑上战马。在互相冲撞的过程中,对方因受冲击而倒地,那么自己就能在挑战中成为优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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