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为引用: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生平代表作,我在初中的时候买了此书以及其另一著名作品《三个火枪手》,在以前,我一直更喜欢《三个火枪手》的激情侠义,刺激冒险,而今重看《基督山伯爵》,方觉此书所具有的浪漫、宿命感和对爱情及金钱的观点更加得我心。
大仲马以睿智的文字和深刻的情感讲述了一个极为精彩的复仇故事,造就了一个完美的形象:基督山伯爵,在我所看过的所有**、小说中,爱德蒙·邓蒂斯的传奇经历算是数一数二的离奇出彩、引人入胜。而本书在评论界的地位却一直不高,原因是它缺乏反映社会现实,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批判力度,文坛上多认为大仲马的作品是小说化的历史或是历史化的小说,但他对各种历史事件和社会变革现象都只是点到即止,并未详细加以剖析,说实话,大仲马的确不是类似巴尔扎克、雨果或是司汤达一类的作家,比起这些以揭露社会现实为己任的文坛战士,大仲马在他的作品里注入的更多是个人的感情,对内心理想的歌颂,对自己所厌恶的毫不留情地唾弃,以及对传奇式的英雄主义的向往。或许是因为大仲马的文字太具有魅惑力,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像大仲马笔下那些嫉恶如丑、人格高尚的英雄人物,我们需要看到惩恶扬善,正义与公道被坚定地维护,哪怕世界并没有那样的尽如人意。
大仲马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这个小时候曾抱着火枪要求与上帝决斗的张狂男人与他那写出《茶花女》的儿子不同,他具有深刻的古典主义浪漫情结,他崇尚的是英雄主义,于是我们才能看到四个火枪手真挚的友谊和他们的冒险,才有米拉迪这个妖魔被以上帝之名处死,才有伊夫堡的越狱和小岛上的财宝,和一个如同神话中被重重磨难历炼出来的完美英雄。在大仲马的笔下,正义总有伸张的一刻,一切黑暗里的罪恶都会被扔到阳光里,终由代表上帝的主角贯行正义,虽然这些很多时候过于理想化,然而,我们不都是更喜欢看《三个火枪手》而非《茶花女》么?
《基督山伯爵》开始于一场阴谋,年轻的爱德蒙遭到嫉妒的陷害,被关进监牢十四年,从前的爱德蒙是一位善良热情,毫无心机的年轻人,而浴火重生,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基督山伯爵却是一位睿智机敏、城府极深的复仇之神,他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向他的仇人复仇,包括主谋陷害他的邓格拉斯,抢去他未婚妻的弗南,为了自己的前程而牺牲他的维尔福,还有对自己父亲的死负有责任,贪婪的卡德罗斯,甚至还有负情的美茜蒂斯,爱德蒙自命为上帝的使者,以上帝给予他的第二次生命和巨大的力量向这个无情残酷的社会实行报复,复仇,是全书剧情的引线,在层层推进,紧密相联的情节发展中,作者抽丝剥茧般地一步步让伯爵开展他的复仇计划。
全书最大的剧情转折点无疑是爱德蒙越狱后在基督山岛上发现了宝藏,那位学识渊博的长老所以赠给他的财产,数额之巨大闻所未闻,足以颠倒黑白,翻转乾坤,足以使囚徒变为国王,使爱德蒙·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金钱,可谓罪恶之源,它使圣徒变为疯子,使天使变为魔鬼,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罪恶多不可数,但金钱才是黑暗中的撒旦,讽刺的是,伯爵却以金钱为武器,狠狠刺入了那些唯利是图者的心脏。
仅有金钱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冷静的头脑和严密的计划,爱德蒙为了复仇潜伏多年,对他的敌人布下天罗地网,待到他终于进入巴黎之时,复仇的齿轮已在缓缓转动,而我们只需随伯爵的脚步透过那精妙紧密的剧情布局和生动机智的语言对话来观看一场关于罪恶与善良,纯真与污秽,背叛与宽容的精彩大戏!
《基督山伯爵》中的登场人物并不算多,但却几乎个个令人印象深刻,伯爵几个仇人在多年以后亦是功成名就,声名显赫。娶了美茜蒂斯的弗南已改名换姓,成为马瑟夫伯爵,刻意隐瞒着过去的经历,有着暴发户式的骄横;维尔福步步高升,成为首席检察官,喜欢以法律自居的他有着严肃庄重的表面,却也有着罪恶的秘密;邓格拉斯成为了巴黎首屈一指的银行家,越来越加重他的贪婪势利。似乎只有卡德罗斯一无是处,然而这个贪心的家伙却自寻死路,最后反而成了伯爵复仇之路的垫脚石。
基督山伯爵根据他的各个敌人的弱点惩罚了他们,这是一个上帝般的男人,威严地在空中俯视着世间屋顶下发生的罪恶与正义,肮脏与高尚,苦难与欢乐,他的金钱包裹下是智慧的锋利长剑,刺入那些所谓上层人物重重掩盖下的内心,将里面的污秽暴露下阳光之下,与他用一个买来的奴隶揭露了弗南伯爵荣耀下的无耻卑鄙,利用一个女人的贪欲和一个被遗忘的私生子毁灭了维尔福那检察官的威严光环,而在惩罚他的大敌邓格拉斯时,伯爵最终所用的方法是为了让邓格拉斯回想起爱德蒙那被饿死的父亲,却又有一丝黑色幽默和如同寓言故事般的揭示性。
美茜蒂斯这个人物虽然出场时间不多,却是全书不可忽视的中心人物,我相信,爱德蒙对于美茜蒂斯的恨并不亚于那三个使他坠入地狱的男人,虽然他对她的爱仍然要超过这种恨,在幽暗的黑牢里,爱德蒙年复一年地默念着美茜蒂斯的名字忍受着千般痛苦,祈求在他得到自由之前美茜蒂斯能为他守候,然而这个女子最终嫁给他的仇人的事实无疑如同他父亲被饿死一样是爱德蒙平生所受的最大的打击。
大仲马对于爱德蒙和美茜蒂斯的爱情注入了浓重的个人情感,这样的爱情无奈而悲凉,却又可以抛弃所有的利益权利,而这样的感情书中那个充满拜金主义社会中实在是一股清泉。在成为基督山伯爵之后,和美茜蒂斯少有的几次见面每次都震颤着伯爵的心灵,美茜蒂斯的确是一直爱着爱德蒙的,因此她才能如此敏锐地发现伯爵的真实身份,但是基督山伯爵和马瑟夫伯爵夫人的头衔如同坚实的巨墙隔在两人中间,而手持复仇之剑的基督山伯爵早已不是原来的爱德蒙·邓蒂斯了。
美茜蒂斯有错吗?我想,是没有错的,爱德蒙对他她怨恨是每个男人理所当然的心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要让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为他守候十四年之久,这是不可信的,那是存在于男人心中理想的爱情,而现实的落差正是悲剧之处,然而美茜蒂斯的确一直都爱着爱德蒙,一直没有忘记他,如果说大仲马将基督山伯爵塑造为一个完美的英雄人物,那么同时他也将美茜蒂斯塑造为一位完美的女性。
美茜蒂斯与基督山伯爵的单独相见仅有三次,第一次是两人相隔数十年后第一次相见,各自深深隐藏的情感把那一瞬间化为了犹豫和拘谨,第二次是美茜蒂斯请求伯爵放过他的儿子阿尔培的生命,而第三次即是在爱德蒙父亲故居处最后的相逢。
这是何等讽刺而悲伤的爱情,在几十年前,年轻的美茜蒂斯总会来这里呼唤水手爱德蒙的名字,而今,这两位高尚的人均已快到垂暮之年,这数十年的恩怨情仇,始终没有能撼动心底处珍藏的情感,然而在分别之时,这种情感溢出来的苦涩真是难以言状,美茜蒂斯望向阿尔培远去的方向,口中呼唤着“爱德蒙”,或许,她已将那分珍藏的情感转化为深深的母爱,或许她从那位年轻人身上又看到了昔日的英俊水手,或许,她想到的是数十年前遗失在这里的幸福……
爱德蒙·邓蒂斯为了复仇穷尽一生之力,他自称上帝的使者,然而实际上在一开始他抱有的是撒旦般的复仇决心,或许是美茜蒂斯的爱影响了他,或许是维尔福家的惨剧唤醒了他的怜悯,最终他以上帝的慈悲宽恕了他最大的敌人。这个高尚的男人完成了他的使命,可是除了复仇,他的生命里还有什么呢?如果没有海蒂,他一定也会独自远航,但那只不过是要寻找一个地方来埋葬自己,幸而作者有意为伯爵留下一个光明的结局。
一个人一生是不是应该只谈一次恋爱?一个男人是否一生应该只爱一个女人?我相信年轻的爱德蒙如同任何对爱情充满憧憬和尊敬的男子一样,信奉着这样的信条,而本书给我的最大悲伤,即在于对这个信条做出了残忍的毁灭,美茜蒂斯的无奈伤感比她彻底地移情别恋更让人难受,因为这样我们能看到命运的无情。而伯爵对海蒂的情感,又是让他感到疑惑的,他具有无比的天才,却并不是十分了解广博的爱情,而当他又接触到那种情感时,他又获得了新生,纯真的海蒂婉如当年的美茜蒂斯,其实,无论你这一生会爱上多少人,你终究爱的却还是同一个人。
全书对真挚的爱情做了热情的讴歌,似乎在那样一个阴毒、势利的社会里,只有这样美好的情感才是人类的希望,除去爱德蒙和美茜蒂斯的爱情,还有玛西米兰和凡兰蒂的爱情,艾曼纽和裘丽的爱情,基督山伯爵和海蒂的爱情,而在书中描写的那个充满尔虞我诈、挥霍享乐和争权夺利的上流社会中,也只有摩莱尔一家是温馨和谐、充满善良的,基督山伯爵以撒旦般的凶恶报复了敌人,也以上帝般的慈祥帮助了他的恩人,凡兰蒂虽然是他的仇人维尔福的女儿,他却不惜一切代价地救助这个女孩脱于苦海,或许这个善良的女孩和他视若亲子的玛西米兰之间的爱情让他看到了人类的爱与希望,在他离开的时候,那封给玛西米兰的信终于揭开了这位驾临人间的恩主和审判者的终极智慧奥义。
等待与希望,是玛西米兰能与凡兰蒂终成眷属的原因。
等待与希望,是爱德蒙能够从黑暗的伊夫堡化身为基督山伯爵的原因。
等待与希望,是一切罪恶与龌龊终将被正义的铁锤审判的原因。
等待与希望,这是上帝给予他的子民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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