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容的《戏子》 全文

席慕容的《戏子》 全文,第1张

戏子》——席慕蓉

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

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

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

我有的是颗戏子的心

所以  请千万不要

不要把我的悲哀当真

也别随着我的表演心碎

亲爱的朋友  今生今世

我只是个戏子

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

流着自己的泪

扩展资料

席慕蓉出生于四川,成长于台湾,父母皆为来自内蒙古的蒙古族,蒙古语名为穆伦·族公主。在父亲的军旅生活中,席慕容出生于四川。十三岁起在日记中写诗,十四岁入台北师范艺术科,后又入台湾师范大学艺术系。

1981年,台湾大地出版社出版席慕容的第一本诗集《七里香》,一年之内再版七次,其他诗集也是
一版再版。席慕容多写爱情、人生、乡愁,写得极美,淡雅剔透,抒情灵动,饱含着对生命的挚爱
真情,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本诗是借用“戏子”这一职业表现了作者对于生活中,内心不愿触及却不得不触及的事物的真切表白。

戏子在古代的地位之,或许还不如娼妓。

古代有三教九流之说,三教就是:儒教,佛教,道教。而九流则是把社会阶层划分为了三等:上等人,中等人,下等人。帝王,官吏,文士,农,工,商,这属于上九流,中九流包括医生、举子、出家人之类。下九流就是巫婆神汉,小偷,娼妓,优伶等。

这就是说,在古代,戏子是下九流。

优伶是“优”和“伶”的合称,在中国古代,用以指称那些以音乐、歌唱、调笑嘲弄、百戏杂技和戏曲表演等为职业的人。

以“优”作为一种职业名称,春秋时期就已确定。所谓“优”,其本义是一种调笑戏弄的行为,专门从事此种行为的人亦称之为“优”。“伶”是由传说中黄帝时代的乐官伶伦而得名,这是一位传说中的大音乐家,相传黄帝曾命其制音律,所以后人便把专门演奏音乐的一类艺人称为“伶人”,或者称为“伶优”。

先秦时期,“优”与“伶”还未连缀成一词,两者是有区别的,“优”一般分为“俳优”和“倡优”,“俳优”是指以诙谐嘲弄供人取乐的一类艺人;“倡优”则指歌舞、奏乐一类艺人;而“伶”是专指演奏音乐的艺人。

到了汉代,“优”和“伶”开始并称,成了对歌舞、音乐和百戏滑稽为业的艺人的统称。宋以后,随着戏曲艺术的逐渐成熟,“优伶”就主要指称戏曲演员了。

古代戏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艺术系统,它的成熟的艺术形态和艺术体制至少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宋元南戏、元杂剧、明清传奇和地方戏。而演绎这些剧目形式的人,就是优伶,也就是戏子。

优伶是奴隶制的产物,是作为统治者的娱乐工具而产生的,优伶是奴隶主的附庸,据史书记载,古代的奴隶主都对歌舞有着特殊的喜爱。传说中国古代第一位奴隶主启就是这样一位人物,喜欢以音乐舞蹈来寻欢作乐,他常常饮酒于野外,为了助兴,经常带许多的家奴为其歌舞。

秦汉以后,优伶已不再仅仅是君主和贵族阶层的专利品,他们表演已开始面向广大的民众,这一行业也逐渐形成。

一样写剧本,伶人写的,无论怎样好,总不能和文人写的比。一样扮演,伶人的不是“生活”,而是“把戏”,没有本身的价值,只能恣士大夫阶级的笑乐。不但一般人这样瞧不起伶人,就是首屈一指的大作剧家关汉卿也未看不起。从古以来,伶人只能有伶人的绰号,不许有正式的名字。

倡优并称,原是一种很古老的习惯,但称谓上优既列在娼后,事实上优的地位也并不及娼。据说以前在相公的风气很盛的时代,伶人对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理由是妓女一旦从良,前途还有受诰封的希望,做戏子的连这一点都没有,所以就永远没有翻身的日子。

--戏子(席慕容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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