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围 城》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成长的过程中看了数次《围城》,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感悟。终于买到了VCD,一个周末看完了那十张碟。小说总会给我们很多想象的空间,而影像则是具体的,可以体会到很多精妙的细节,也见识到了陈道明、吕丽萍、李媛媛、英达、葛优诸人早年的风采。
看的过程中我不时在房间中狂笑,有朋友在门外听见了说你怎么这么当真啊,我感慨不已:“这婚姻不是围城,是黑社会。”
“此话怎讲?”
“不参加黑社会你不会真正明白它有多黑暗,一旦加入了又不敢道出其中黑暗之处,只好越沉湎越深。”
有一句话,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有女人,更多是男人——“人这一生到最后,最爱的肯定不是自己与之结婚的那个人。”我相信这是某一层面上的真理。根据这一真理,关于方鸿渐和孙柔嘉,我想了很多。
方鸿渐不是不知道孙柔嘉并非良配,如果为了爱情他会选择唐小芙,她是这世上少有的纯粹的女人,最深刻地打动了自己;如果为了事业他应该选择苏文纨,她的矜持之下是一往情深,还有很好的家世和背景,可惜他不是一个有野心的男人;如果为了肉欲他甚至可以考虑鲍**,她有着肉弹的身材和不失坦率的风情,但连她和他竟也是逢场作戏。他还是选择了孙柔嘉,因为她实在不是个让他讨厌的女人,而且在特定的时刻拨动了他的心弦。男人一旦觉得自己有负于一个女子,让他为自己受了压力和苦楚,就不自觉地承担起了她的命运。
孙柔嘉不是不明白方鸿渐的致命弱点,她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走近了他罢了,可是他是她当时能够找到的最好的男人。她用了一些柔弱,用了一些乖巧,也用了一些委屈,终于靠在了这个也算气宇轩昂的男人的肩膀上。
孙柔嘉不是不爱方鸿渐,要不,她不会费尽心思来做了这个男人的老婆。
方鸿渐也不是不爱孙柔嘉,要不,他不会在那个时刻说出真心订婚的话语。
毅然决定共同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在香港的旅馆里负气之后甜蜜吃菠萝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西装革履烫发旗袍高跟鞋着回到上海的那一刻,他们也是相爱的;甚至,在她歇斯底里朝他扔出梳子的那一刻,他们还是相爱的。那么,他们的那些爱情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何种原因下流走的呢?他们实在不明白。
方鸿渐是个始终有几分孩子气的单纯的男子,他只是个平凡的男子,只是想找个能够懂他的女子,可是懂他的女子会误解他而转身走掉,迎面朝他走来的都是不相干的人。就仿佛守株待兔,那些漂亮的兔子都朝着别的方向走,偶尔有那么一两只兔子倔强地要撞过来又把树桩吓得急忙闪身,一不小心就扭了大树的根基。
他没有野心。那么多没有野心的男人都过得很满足,连蹬三轮车的师傅白天出力气赚钱晚上喝点酒打打老婆,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可他偏偏又还有几分知识分子的偏执、清高,以及浪漫情结。他不是一个能干的男人,连好友赵梓楣都坦言:“你不讨厌,但是全无用处。”可他又有几分大男子主义。他一直是个软弱的男人,如果当日对苏文纨硬一点心肠,对唐小芙多一点勇气,也许很多事情是另外一个样子,他已经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了。他最终学会了果断,可是待到他学会了果断,他的生活已经翻天覆地。
孙柔嘉是真的喜欢这个男人,所以她远远的观望他,小心的走近他。她又怕他的轻视,所以在得到他之后反而用矜持和霸道将他推远又拉近,如此反复过程中,他却早已看清了她的居心。他大多数时候对她是耐心的,压住了那些不耐心来耐心地对待她,但凡一个男子不爱一个女子,断然不会有那般的耐心。可他偶尔的不耐心愈发暴露他们貌似鲜光的生活的裂痕,终于,那把梳子砸中了他的额角,也暴露了他们的爱情竟如此不堪一击。
她以她认为好的方式来对待他,尽量用温柔掩饰住强悍,其实她也明白,不该试图改变他,因为他一旦被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就变得面目全非。可是按照规律,从这一个人身上学到的经验和教训都只能运用在下一个人身上,所以他们还是分开了。婚姻能够重新建立,爱情却很难重新产生。
他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也不是一个坏女人,可是生活的面目就是这样:两个好人在一起,未必能把日子过好。
有时我会想,赵梓楣最后娶的女人到底会是怎样的呢?他算是个真性情的男人,应该会有一个如汪太太那样伶俐聪明的女人降住了他罢?可是他们的婚姻又会有什么不同呢?大凡婚姻中的人,总是不如爱情中的人那么相爱。从这个角度而言婚姻比爱情更有力量,因为它吞噬掉爱情。
大凡一段爱情,三年两载就可以结束了。要么,爱情在平常日子的打磨中消失的一干二净,两人各奔东西;要么,爱情转变为亲情的最高境界。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如果有一个热乎乎身体的女人睡在旁边而他无动于衷,那么一定是他的妻子。新奇与刺激都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枯败的树叶被寒风卷着,勇往直前的向前吹着,方鸿渐的背影在萧瑟的风中那么畏缩,当年的意气风发已经无从找寻。“这个曾经爱过唐小芙、罢过苏文纨、又被鲍**诱惑过的方鸿渐,一个个地全死了,如今的方鸿渐只是个没有梦没有感觉没有愿望的人,他只想找个能睡觉的地方。
参考资料:
葳儿缎子是不是字太多删一点吧
《小王子》书评
-" 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 ,这话是谁说的?
-听口气,似乎是张恨水,或者徐志摩?
-不是,是个外国人。
-那大概是托尔斯泰,要不就是莎士比亚?
-不对,不对…
" 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 这话出自一个孩子的嘴里,是一个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说的。
和辛弃疾的" 却道天凉好个秋" 不同,这种彻悟是直截了当的,于是也就更加动人心弦。小王子所说的" 爱" 其实有点特别,指的是他对于一朵玫瑰花的爱,可是正应验了" 童言无忌" 的俗语,推而广之,家族之爱,兄妹之爱,男女之爱,天底下的爱情莫不如是。其中的无奈也只有事后才能体会了。
其实小王子并不是真人,只不过是一本同名童话故事的人物。在法国,《小王子》和孙悟空一样,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不仅每个人都熟悉小王子的故事,小王子的卡通形象还被作成钥匙链,印到书本,铅笔上,非常可爱。
《小王子》实际上是个简单的童话,说的是作者因为飞机故障,被困在沙漠里,巧遇了一个神秘的小男孩。这个10岁左右的孩子就是书的主人公-小王子。书就是小王子向作者亲口描述一些小故事。象小王子如何在银河的各个行星间漫游,遭遇的各种奇闻逸事。
《小王子》深受法国人的喜爱,除了因为小王子的率真可爱之外,更是因为这些看似怪诞的故事,其实恰恰是通过孩子的天真无邪的视线,折射出大人们的世界的光怪陆离。所以在法国,《小王子》被称为" 写给大人看的童话"《小王子》的语言极其浅显,但寓意深长,对人颇有启迪。比如" 眼睛是什么都看不见的,要用心去寻找" ,比如" 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忠诚的,又是懒惰的。" ,比如" 爱虚荣的人只听得进赞美的话" …
更多的时候,甚至平淡的难以总结,深刻的难以言表。
比如,小王子碰上一个总是醉熏熏的酒鬼,他问酒鬼:" 你为什么要喝酒?"酒鬼回答:" 为了忘却。" " 忘却什么呢?" " 忘却羞愧。" " 为什么羞愧?" "因为酗酒。" ……
还有一次,小王子遇见一个卖止渴药丸的商人。商人说,每周吃一粒他的药丸,可以节省53分钟的时间。小王子很好奇,他反问商人如果节约出53分钟来,他预备干什么,商人却无言以对了。小王子天真地说," 如果我有53分钟可以支配,我就慢慢地走到井边去喝水好了。" 看,一切是多么平淡无奇,却有时多么耐人寻味。人们被制度,理念所定型的行动和思维,一经点拨,是不是有大梦初醒的感觉呢?
不过,《小王子》的结局却有点儿让人悲伤。小王子决定要回自己的家去了,但是路途遥远,他只能留下沉重的身躯,让金环蛇的毒液送自己上路。作者心里很难过,小王子却安慰他说:" 这就好象树皮剥落一样,旧树皮是没有什么可悲的。" 写《小王子》这本书的,是法国作家圣。德克旭贝里。圣。德克旭贝里这个人很是有点意思。他并非专业的作家,而是个飞行员,喜欢没事的时候写点和飞行有关的故事,曾经写过一本叫《夜航》的书。
二战的时候,圣。德克旭贝里也参加了法军的作战,可是不幸受了伤。在疗伤的期间,他完成了《小王子》这本童话故事。第二年伤好了,圣。德克旭贝里再次回到了战场。当时战争已经快要结束,圣。德克旭贝里接到了执行第八次飞行任务的命令,这实际上也是圣。德克旭贝里的随后一次任务了。可是偏偏在这次飞行中,圣。德克旭贝里没有再回来。时间是1944年7 月31日,圣。德克旭贝里刚好44岁。
半个世纪以后,人们在欧洲的一个小湖里发现了一架飞机的残骸,据说正是失踪已久的圣。德克旭贝里的飞机。
但我宁愿相信,圣。德克旭贝里和小王子一样,是回自己的故乡去了。在遥远的天国的某一个地方,他也许正在和小王子谈论着新的冒险。
让我在这里借用一下《小王子》的结束语," 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个金发的男孩,不要让我忧伤,赶快写信告诉我,他回来了"如果有一天,你看见一个金发的男孩,还有一个带风镜,飞行员打扮的法国人,不要让我忧伤,赶快写信告诉我,他们回来了。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别看外表,
姑娘,要看心灵。
英俊青年的心往往是丑恶的,
有许多心不能留住爱情。
姑娘,松柏不美,
没有杨树那般挺拔,
但冬天仍然枝繁叶茂。
唉!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不美的东西就不该存在,
美貌只爱美貌,
阳春不睬寒冬。
美丽至高无上,
美丽无所不能,
美是唯一完整存在的东西。
那是巴黎圣母院的钟塔的屋檐下传来的歌声,凄凉古怪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无奈和悲哀。对,这就是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卡西莫多的叹息,这位默默守护在自己心上人门外的敲钟人在好几晚上,倾诉着又像是在给她催眠。
故事发生在欧洲中世纪的巴黎。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林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她,爱斯美拉达,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她对这场虚幻的爱情的忠贞不渝,最终也使她被伤害得太深太深。她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她选择时,尽管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美拉达,也毁灭了自己。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他外表英俊文雅,骨子里却粗鄙龌龊,酗酒说粗话是他的爱好,拈花惹草玩弄女性是他“自豪”和“自信”的特长;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兰古瓦,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格兰古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这些不是我写的字数可能有点多,,,删吧不过里面的语句真的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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