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音乐派的主要作品及其风格特点

浪漫主义音乐派的主要作品及其风格特点,第1张

浪漫主义乐派是继维也纳古典乐派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流派,它产生在十九世纪初。
这个时期艺术家的创作上则表现为对主观感情的崇尚,对自然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幻想。艺术表现形式也较以前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浪漫主义思潮与风格的形成与发展。浪漫主义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所不同的是,它承袭古典乐派作曲家的传统,在此基础上也有了新的探索。如强调音乐要与诗歌、戏剧、绘画等音乐以外的其他艺术相结合,提倡一种综合艺术;提倡标题音乐;强调个人主观感觉的表现,作品常常带有自传的色彩;作品富于幻想性,描写大自然的作品很多,因为大自然很平静,没有矛盾,是理想的境界;重视戏剧,研究民族、民间的音乐文学,从中吸取营养,作品具有民族特色。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是继承古典乐派,但内容上却有很大的差异,夸张的手法也使用的特别多。在音乐形式上,它突破了古典音乐均衡完整的形式结构的限制,有更大的自由性。单乐章题材的器乐曲繁多,主要是器乐小品,如即兴曲、夜曲、练习曲、叙事曲、幻想曲、前奏曲、无词曲以及各种舞曲——玛祖卡、圆舞曲、波尔卡等。在众多的器乐小品中,钢琴小品居多。声乐的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艺术歌曲,并将诸多的声乐小品串联起来形成套曲,如舒柏特《美丽的磨坊女》、《冬之旅》,等,就是浪漫主义音乐派创新的艺术题材。和声是表现浪漫主义色彩的重要工具,不谐和音的扩大和自由使用,7和弦和9和弦以及半音法和转调在乐曲里的经常出现,扩大了和声范围及表现功,增强了和声的色彩。作曲家创立了多乐章的标题交想曲和单乐章的标题交响诗,这是浪漫主义音乐的重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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