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节奏:是一种以一定速度的快慢的节拍,主要是运用速度上的快慢和音调上的高低把它们组合到一起。例如,2/2拍就是强弱拍,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嘭恰」,那麼3/4拍是强弱弱,也就是「嘭恰恰」,我们常听到的圆舞曲大部分就都是3/4拍的了,4/4拍是强弱渐强渐弱。节奏的组成: 1模式的规则与不规则 2声音的长短 3声音的强弱 4声音的有无音乐旋律:体现音乐的主要思想或全部思想,用调式关系和节奏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独立的许多音的横向单声部进行,叫旋律。通俗讲也就是单声部乐曲和歌曲。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 旋律可分为声乐曲与器乐曲两种。声乐旋律是为人声演唱的。因而与人声,语言关系非常密切。其特点是:音域比较狭窄、节奏比较简单,富于歌唱性和抒情性;器乐旋律是为乐器演奏的,它与乐器的构造有着直接关系。一般讲器乐旋律音域较宽广,节奏、速度、力度变化较大,富于技巧性。如钢琴的饿音域最宽。 旋律是由许多音乐基本要素,如调式、节奏、节拍、力度、音色表演方法方式等,有机地结合而成。 旋律在多声部音乐中,由于组合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主调音乐”。就是说一个声部(大多为高声部)为主要旋律,其它声部都为它伴奏、衬托。有几个声部的旋律完全相同,也可能不同,并且都具有独立的作用,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进行中没有主次,谁也不愿意衬托谁,互不相让,而又不协调地结合在一起,构成的音乐叫“复调音乐”。 音乐风格:指的是各种音乐要素——旋律、节奏、音色、力度、和声、肢体和曲式等富有个性的结合方式。这些要素的特殊结合方式能产生一种显著的或独特的音响。而且,我们还能谈论一位作曲家的音乐风格,一个作曲家团体的风格以及一个国家或历史上某一个时期的音乐风格。在世界的某一地域或大约同一时期的某些作曲家所创作的作品经常有相似的风格,但是各个作曲家运用同样的音乐语言也能形成个性化的表现方式。 音乐风格随着历史时期的更替而不停地改变着,但是这些改变是持续的,这样,任何一个风格时期与另一个风格时期的分界往往很模糊。虽然也存在一些突然的转折点,但哪怕最革命性的新风格也经常在早一些的作品中有所预示,很少有完全割裂以往传统的风格变化。 音乐风格一般有这几类:中世纪音乐、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巴洛克音乐、古典主义音乐、浪漫主义音乐、乡村音乐、爵士音乐、摇滚音乐、重金属音乐、朋克音乐、电子音乐、灵乐很多很多(具体你可以去百度查询一下,应该有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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