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老三届顽儿主钟跃民,李奎勇,小混蛋.

血色浪漫,老三届顽儿主钟跃民,李奎勇,小混蛋.,第1张

一对一是钟越民,最狠最黑的肯定是小混蛋,他是亡命之徒,他敢杀人但钟不敢,对比钟和李奎勇,应该说战斗力不相上下,但智商就差的远了,李没戏,至于一对多,肯定不是钟,钟不是傻子,首先,他不会把自己置于一对多那种境地,其次,就算真的碰上他也会选择先跑路再说,硬拼这种事只有小和李会去做,实际也确实如此,小死那次,钟来了直接把李带跑了……

宁伟最后一次祭奠父母回到北京,珊珊坚决要跟宁伟一起回北京祭奠公婆。钟跃民们追到了。宁伟发现跑不了了,把子弹夹里的子弹全退出膛,他叮咛珊珊要好好的活下去。最后抬手做出要开枪的动作,引诱狙击手击中他的眉心,珊珊也掏枪自尽。钟跃民到了可可西里,加入了反盗猎队伍。高玥第二天飞西宁,去到钟跃民身边,继续他们的浪漫人生。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钟跃民(演员 刘烨)

1948年-1950年左右生人,属于这个时期里经历丰富的一群人,混过街刷过夜插过队当过兵进过炮局,人义气,有一群朋友,泰岳饭店的老板。

周晓白(演员 孙俪)

1951年左右生人,大院的孩子,气质比较超群,高傲。精明干练跟男孩说翻脸就翻脸,假装范儿特正不容易骗。

高玥(演员 林好)

钟跃民的情人。聪明智慧,什么事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剧情简介

故事从文革后期开始,开始在地道的老北京城。钟跃民(刘烨)、张海洋(连奕名)、郑桐(马元)和袁军(刘亭作)是整天在京城闲晃的顽主儿。他们无所事事却有血性青年的阳刚之气与好学之心,当然他们的圈子里也有钟跃民拍婆子拍来的女友周晓白(孙俪)。

待父母平反,他们终于得到机会走出京城,参军或是下乡,到更远的地方去寻找梦想。儿时的伙伴四处分散,选择了不同的道路,初恋的情人也不得不离别。在他们最美好的十年青春岁月里,儿时的好友们各自历经坎坷,品味辛酸也收获着欣喜的成功。成长变化的是他们每个人,不变的是他们的友情和坚定上路的决心。

-血色浪漫

**《老炮儿》我想很多人还是看过的,而边作君就是一位真实存在的老炮儿,此人段位可不低哦,和当年的加代、杜云波这类人物是不相上下的。

京城老炮儿一书,留下了此人的足迹,说“京城顽主故事奇多,酸甜苦辣命中定夺”,在这本书出现的人都不是一般人物,可见边作君还是很有故事的,大家可能不知道,边老爷子可是唯一的在百度上有个人简介的老炮儿。

今天和大家说道说道这个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

边作君,汉族,1951年出生于北京,京味儿电视剧《血色浪漫》很多中年人应该看过,边老爷子正是剧中边亚军的人物原型,也就是说,电视剧中的故事情节,应该大部分都是从老爷子身上借鉴的,不过话赶话说到这儿了,您要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是谁,可以想一下德胜门的周长利,人称“小混蛋”,这您就明白了。边老爷子的父亲当时是工业大学药剂师,解放前是傅作义部队的军医。

边作君从小就是一个好胜心极强的人,因为特殊的时代背景,边作君逐渐走上了所谓的江湖中,1967年,北京城各路顽主不断崛起,当时边作君正是在厂桥一带有了名气,下手非常狠,专挑刺头儿和不守规矩的那些人。

典型的老北京人性格,做事二干净又利落,人非常仗义,喜欢交朋友,别说,和“小混蛋”周长利成为生死之交还是有点儿戏剧性的,北京天津一带说叫茬架,两人互相欣赏,那句话怎么说的,对,叫不打不成交,二人从此成为生死之交。

二人的狠当时是有目共睹的,白小航大家知道吗?很能打,当然了,边和周二人没有白那么能打,但对付五六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1968年6月的一天,小混蛋被一帮孩子围攻,后来周长利折了,但流传的原因有很多,有说周是大院公敌,也有说和某某兵有关。

这个暂且不说了,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周长利绝对和电视剧中的人物有很大区别,并没有那么十恶不赦,不然边老爷子怎么会认他这个兄弟,小混蛋走了后,这可是自己的生死之交啊,于是边作君准备为其报仇,找来了很多老炮儿,不过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真是验证了那句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当时就是报仇这事,边作君被称为“北京菜刀王”,后来到了1968年北京大清查期间被收监,1969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其被送到吉林大安县,后来被整治,在吉林蹲了5年,出来后边老爷子超级低调,开始追求惬意生活,但见过他的北京人还是可以看出来,老爷子依旧有着一股江湖气,属于不怒自威型的人物。20世纪80年代末,还做过建材生意。现在在厂桥经营棋牌室,那里的人都亲切地称他为“老边头儿”。

说到他在百度贴吧写文一事,也颇有意思,当年《血色浪漫》电视剧非常火,剧中的“小混蛋”成为大家关注的角色之一,网上关于“小混蛋”怎么折了的说法有十几种,边作君为了还事真相,在2007年开始回忆40年前的事,并发表在“北京顽主”贴吧。由于不懂电脑,刚开始请朋友发的,但是内容实在太多,边作君于是买来电脑和手写板,两年时间笔耕不辍,竟写了10多万字。老爷子是不是很有意思,哈哈。

其实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很多网友都说想见见边老爷子,而边作君本人表示,有缘自会见面儿,用北京话形容就是局气儿,老爷子经常出现在后海那片儿,非常热情,有一股当年的老炮儿味道。

也有人说,他们就是北京一小撮流氓儿,有勇无谋,逞凶斗狠,但在一些老北京人眼中,当年的老炮儿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因为在他们身上,你能感受到一股北京精神,就是甭管做啥事儿,不计成本,这也是老北京人的本质。

他们这代人吧,已经淡出了江湖,但又从未离开过江湖,回想一下,这不就是北京老炮儿的青春记忆嘛,边老爷子从老炮儿变成慈祥的老北京人,始终保持着一种北京精神,其传奇故事值得反复品味!

北京老炮儿是兄弟,是正义,是道义!

小混蛋是卢誉文扮演的网上没他的资料

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0&tn=baiduimagedetail&word=%C2%AC%D3%FE%CE%C4&in=26565&cl=2&cm=1&sc=0&lm=-1&pn=0&rn=1&di=466414084&l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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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在那个动荡疯狂迷惘不安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他从一个满身流氓气息整天尽耍贫嘴的北京机关大院里有名的顽主在经历了一系列不同的生活方式后渐渐成为一个更为理智更加成熟的青年。他有理想,有思想,敢说敢做,身上迸发出激情。血的红色,在他所处的年代无处不充满了殷红鲜血的红色,红色代表了激情,一种令人亢奋鲜活的激情,在这种血色世界里去创造浪漫其实是一件令人多么充满遐想的事情呵。

  一个动作决定一种习惯,一种习惯决定一种性格,一种性格注定一种命运。正是因为钟跃民那桀骜不驯不甘平庸义薄云天的性格使得他左右逢源,在他认识的人里边很吃得开。正如高琦所说"怎么什么事都和这钟跃民有关啊",高琦这厮也忒蠢了,钟是本书书胆,要是都与他没关系,要他还干嘛呀。

  钟跃民身边不乏女人,他那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使他身旁的女人都为之倾倒。但最后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秦岭随另外一个男人走了,秘书何眉害得他蹲了监狱,而高玥由于年龄比较小似乎还没像周晓白那样彻底觉悟,随着性子在等钟跃民哪天玩累了玩不动了,再回去和她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毕竟她还小经得起耽误,可这对高玥公平吗?虽然她自己口口声声说她和跃民是平等的,哪天等她对钟跃民厌烦了也可以休了他,但女人的青春不经起岁月碾车的折磨刻划,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可爱又可恨,这是所有钟跃民身边的女人对他的评价。钟跃民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命运。他,自尊心很强,思维敏捷,敢想敢做,最重要的是他极其理性,这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理性使他得到了很多长辈上级对他的赏识,使他干什么事都能干出点名堂。“胜,不妄喜;败,不惶馁;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大军出行,车千乘,载燕南赵北,侠客奇才。”钟跃民具备这种素质,他是能成大事的人;海洋跟袁军去火车站送去陕北插队的钟跃民跟郑桐,站里好多人因分别而流泪他们彼此开着玩笑,其实心里肯定伤感,因为要离别钟跃民说:哭什么,又不是上刑场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好玩的事儿还没开始呢好一个大丈夫,语言在这里都显得苍白,那气概难得。但过度的理性对幻想着温馨浪漫爱情的女孩却是很危险的。他所追求的只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他创造着享受着并快乐着。“小日子过着 小美人陪着 小煎饼滩着 小温暖享受着~~~~~美!!@##$#”这才是他所要的。对女孩来说,钟跃民就似张爱玲笔下的那红玫瑰,跟他过日子充满了阳光充满了鲜活,但久而久之他只能成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钟跃民对周晓白认识的动机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允郑桐那句“色大胆小了吧”的挖苦,当然也有很大成分是因为晓白的美貌,他对周晓白曾说:你要是长得猪不叼狗不啃的,我招你干嘛呀,躲还来不及呢。其实由于周的漂亮而上去搭讪倒也无可厚非,哪段爱情不是先建立在视觉认同之上的。后来他俩正式在一起了之后,在围剿小混蛋时,晓白曾要求跃民能不能为了她不去了,但跃民为了他兄弟拂袖甩倒晓白不顾危险只身去救李奎勇,而后又想方设法的筹钱为其治病。说明在他心中爱情、生命都没有义气重要。反过来看周晓白。这一个在爱情方面爱钻牛角尖的女孩,任性、纯情,而后却越来越俗,她和跃民两人性格根本不配,这点跃民在她当兵时就知道了,所以对晓白越来越冷淡,最后只以普通朋友的身份处之。很多人会觉得钟跃民始乱终弃喜新厌旧,为周晓白鸣不平。其实应该看到,第一,跃民已经和她讲清楚了要分手,并没有脚踏两只船;第二,他俩也确实不合适(钟跃民追求的是不同的生活状态,不断变换更新的环境新的刺激,就算要他去讨饭蹲监狱他也乐意;而周晓白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只是想过那种平淡似水的生活)。再看原因,其实跃民是爱晓白的,所以不想伤害她更深,不想勘误了她的青春。这也是出于好心。当然他提出分手与遇见秦岭也并非没有关系。

  秦岭跟钟跃民有很多同共点,她具有一般女孩少有的极强的理性,她和跃民一样都喜欢陕北的信天游,也正因为山歌使他们认识了。说起这么多女人中跃民最爱的,应该就是秦岭了,她和跃民很相似很投机也很了解跃民。只是她的那种过度的理智使她成了另类,这并非是一般男人所喜欢的。

  钟跃民与高玥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居然是俩卖煎饼的合伙人。高玥没有周晓白后期的专横和固执,也没有秦岭的另类,会做家务能干,会撒娇,专情,很通情达理,也很漂亮,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孩。周晓白曾对高玥说:你认命吗?认命的话就把对他的感情埋在心里去接受另一份感情,不认命的话只能辛苦的继续挂着他..高玥回答说我不认命。我想只有她才比较适合钟跃民,因为钟跃民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正因为他的优秀,他的不俗,使他有种高处不胜寒之感。这种感觉来自于孤独,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 我独自在行走 何处是归程”钟跃民身边不乏有好朋友好兄弟,但这种孤独之感一直伴随着他折磨着他,他需要寻找不同生活方式来使自己觉得不孤独,使自己不为此而烦恼。他是一个令人快乐的人,表面上他也是快乐的,但在他心灵深处,孤独寂寞之感却不停在咬噬着他的心,酸楚却也无奈。

    ……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苦痛,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增殖,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

  ……啊,我的灵魂,

  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

  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我的舌头一卷就接纳了大千世界……

  (郑桐的诗)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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