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一样,作为一种文学观念和一种文学的表现方式,在世界各民族文学发展的初期,就已经出现了。但是作为一种文学思潮,一种文学表现类型,以及作为一个明确的文学理论概念,却是后来逐渐形成的;浪漫主义文学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如果说浪漫主义文学最基本的特点是以充满激情的夸张方式来表现理想与愿望的话,那么,可以说,在世界各民族最初的文学活动中,就已经存在这种形态的文学了。例如各个民族都有的远古神话、中国先秦文学中的《楚辞》,都有这样的特点。表现理想和幻想本是促成文学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文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浪漫精神是文学的一个重要源头,文学从一开始就和浪漫主义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不过,明确地把浪漫主义作为一种文学精神来倡导、来鼓吹,以至于形成了一个波澜壮阔文学运动和文学思潮,在西方则始于18世纪末到19世纪30、40年代这个时期。其最先形成于德国,而后波及到英国、法国和俄国,在短短的十多年里,迅速发展成为一场风靡欧洲的文学运动,相继产生了许多有影响的作家和作品。文学理论中所说的浪漫主义主要指的就是这个时期的浪漫主义,浪漫主义作为一种文学类型,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从文学本身的发展来看,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盛行是反对古典主义文学的产物。所以在西方文学批评史上,人们常常以古典/浪漫的对立模式来描述它们之间的关系,以此说明浪漫主义文学思潮和运动产生的原因。韦勒克指出,“浪漫主义的意思简直包括一切不是按照古典传统写出的诗歌。”并指出这是一种“根据'古典的'与'浪漫的'之间的对立说法而建立的类型论。”这种对立或区别具体的含义是“指那种与新古典主义诗歌相对立并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得到启发并以此为榜样的诗歌”。
1837年,波特希特(1808-1875)创办了标榜振兴国民文学的刊物《向导》,使浪漫主义运动活跃起来。伦内普(1802-1868)的历史小说《养子》、博斯博姆·图森夫人(1812-1886)的历史小说《法兰西少校》(1875)等,都是比较突出的作品。同时,也有一些现实主义的作品,如贝茨(1814-1903)的《暗箱》(1839)是一部受狄更斯影响的写实幽默小说。戴克尔(1820-1887)的自传体讽刺小说《马格斯·哈弗拉尔》(1860),对荷兰殖民者和爪哇统治者的暴行进行了强烈的控诉。他的理想主义和崭新的风格对后代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时期,文学评论家胡埃特(1826-1886)写了不少尖锐的评论,发表了关于荷兰的文化史《伦勃朗的国家》(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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