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血色浪漫小说中钟跃民提到的书《在路上》给我介绍下在哪找的到!谢谢...

求助血色浪漫小说中钟跃民提到的书《在路上》给我介绍下在哪找的到!谢谢...,第1张

书名《在路上》(ON THE ROAD)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  可以在类似当当网什么的买呀 内容简介   从1957年4月2日到22日,20天的时间里,杰克·凯鲁亚克用一部打字机和一卷120英尺长的打印纸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  “我旅游生活中堪称最伟大的一次经历即将开始。一辆后部拖有平板挂车的货车上,躺着约摸六七个小伙子……我跑上前去问道:‘有空位吗?’他们说:‘有,快上车,上车的人都有座。’还不等我在车厢里坐好,货车便开了。我的身子摇晃着,一个乘客扶着我,我趁机坐下。有人递给我一瓶劣质威士忌酒……内布拉斯加的天空中的细雨,一直不停地下着,然而别有一番诗意,我猛地将酒喝完。‘啊哈,咱们又上路了!’一个头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起来……他们说这个夏天要搭车走遍美国。‘我们现在去洛杉矶。’……‘去干吗?’‘干吗?我们也说不准,这不用操心。’……”——《在路上》节选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小说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吸大麻,玩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在路上》1957年一经问世即令舆论哗然,毁誉参半。但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被公认为20世纪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杰克·凯鲁亚克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古老的纺织工业城镇洛威尔,他的父母亲是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的法国移民,直到六岁,凯鲁亚克才开始学习英语。凯鲁亚克的父母都是罗马天主教徒,父亲列奥·凯鲁亚克开了一家印刷厂,足以维持全家生计。凯鲁亚克排行老三,是家中最小的男孩,享受着平静而幸福的童年。四岁时,比他大五岁的哥哥杰拉德因病死去,凯鲁亚克对此印象极深。在他看来,杰拉德天资聪颖,对小动物尤其有怜悯之情,却被死神无情地带走了。家庭的宗教信仰及哥哥的过早夭折,使凯鲁亚克从小便相信再生来世,他后来笃信佛教可追溯到此事。  凯鲁亚克自幼生性腼腆,但却喜欢运动(骑马、棒球、足球),热衷于阅读文学作品。从中学起他便养成了随身携带笔记本的习惯,记录下周围的人和事——家人、朋友、邻居的日常谈话、广播节目、**人物口中新奇的语言。他阅读广泛,从《哈佛文学经典》的英、法、俄、德、美国作家到当代作家的作品,例如海明威等。文学典故和街头下层人民的日常口语是凯鲁亚克作品中的两大特色,前者显然得益于他自幼对世界名著的酷爱与熟悉。

我们羡慕钟跃民,欣赏钟跃民,但是我们成不了钟跃民,每个人都有一个钟跃民的梦想,现实却活成了李奎勇。《血色浪漫》我看过三遍小说,三遍电视剧,虽然已经时隔多年,记忆依然停留在钟跃民解读《船歌》的那一段精美绝伦的画面。

周晓白的眼角竟溢出了泪水,想不到钟跃民对音乐竟有如此深刻的理解,她悄悄擦去眼泪,凝视着钟跃民,目光中有一种柔柔的光泽。

钟跃民在这部电视剧中,属于绝对主角,爱情和友情贯穿全场

男人为之崇拜,女人为之痴迷。他就像古代的侠客,快意恩仇,不拘一格,天马行空,游戏人间。

纵观整个剧中,顽主、插队、部队、练摊、国企、监狱、个体

到最后打击偷猎者,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钟跃民都玩出了新花样。先不说普通人的经历能否这么多姿多彩,至少钟跃民的生活态度是积极向上的,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迅速适应角色转换,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这是值得观众的学习和借鉴。

郑桐评价钟跃民的一句话:“胜,不妄喜;败,不遑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钟跃民经历了三个女人,我不想拾人牙慧,我认为可以把钟跃民比喻成风筝,周晓白是那个拿着风筝线的人,而钟跃民不羁的性格,注定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钟跃民追求周晓白,更像是少男少女青春期的纪念,甜蜜又苦涩的初恋

秦岭算是钟跃民在游戏人间中偶遇的一个红颜知己

秦岭是有大智慧的人,她知道自己抓不住钟跃民,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就像是风筝遇到小鸟。在下乡插队的苦难中用爱寻求安慰,之后还是各奔天涯,即使有了相逢,可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

只有高钥才是愿意与钟跃民比翼双飞的另外一只风筝愿意陪着钟跃民一直在路上。高钥也是退伍老兵,经历了安置下岗,然后与钟跃民一起摆摊、一起开饭馆、一起去可可西里流浪。她骨子里的性格其实与钟跃民有诸多相似之处,敢爱敢恨,敢于面对现实,乐观地接受并且融入进去,因此她才能成为钟跃民最终的归宿。

 钟跃民有一句台词:小酒喝着、小煎饼摊着、小美人陪着、小日子过着,那个美呀

从这可以看出钟跃民对高钥的感情。钟跃民曾说过将来和他过日子的女人应该是“如果我去要饭,她会兴高采烈地和我一起去,我们还会坐在草堆上边晒太阳边互相捉虱子,就象动物园猴儿山上的猴子一样。

 如果哪天我突然觉得安稳日子过烦了,忽发奇想,打算去神农架找野人,去尼斯湖抓怪兽,她都会高高兴兴和我一起玩”高玥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戏说:钟跃民这条中年色狼是被我套住了,刚开始吧还挣巴两下,后来就老实了。

钟跃民对待兄弟的情义,更是让人觉得他的真挚和义气

有3个人是特别值得我们去分析,哪3个呢?并不是他们大院的那帮朋友,而是李奎勇、吴满囤、宁伟。李奎勇帮着小混蛋与大院顽主硬钢的时候,小混蛋被乱刀捅死,而李奎勇也身受重伤,只有同样是大院顽主的钟跃民挺身而出,救走了李奎勇。

当钟跃民在摆煎饼摊的时候,李奎勇虽然帮不上大忙,但是他把开出租车的一帮哥们拉到钟跃民这里照顾生意,这正是体现了他们两个之间这种无关贫富的兄弟之情。李奎勇弥留之际对钟跃民一番话,让跃民泪流满面。

吴满囤是部队的战友之情

钟跃民和张海洋在新兵连时,总是欺负吴满囤,但是满囤的真诚相待实实在在的打动了钟跃民。为了让满囤多寄钱回家,钟跃民和张海洋聚会喝酒从来不让满囤花钱,他们两个几年没有穿过新军装,部队发的军服全部给满囤寄回家。

看了满囤家的全家福照片,钟跃民打趣说整个一新兵连

最后在边境执行任务,满囤用身体趟过地雷阵,此时钟跃民的内心是崩溃的,看着战友慷慨赴死,他无能为力。

而钟跃民对宁伟更像是亦师亦友,宁伟是在电视剧后半部分出场的,他表现出来的冷静得到钟跃民的青睐,于是跃民毫无保留地教他格斗技术,并且让张海洋教他射击技术。这样的宁伟,有了强悍的身手和枪法,加之冷静的头脑,连钟跃民也称其为天生的杀手。

宁伟的性格内向而且单纯,说白了就是情商太低,所以注定他的未来是坎坷的。宁伟最终还是走上杀手之路,在被特警包围之后,他为了不让钟跃民为难,退出手枪子弹,毅然选择死亡。

《血色浪漫》钟跃民是带着菜刀的诗人,他永远在路上追求自己的精彩

我们都是俗人,我们做不到像钟跃民一样洒脱,或许我们只是像李奎勇一样卑微。但是我认为我们可以学习钟跃民的生活态度。钟跃民说:在国企当经理和摆煎饼摊同样是为了生活,那我宁愿选择摆煎饼摊。

《血色浪漫》钟跃民没有原型。

《血色浪漫》中的主角钟跃民属于那个年代经历较丰富的一群人,他入过伍、插过队、在丛林中涉过险、也曾在与社会脱节的状态中,品尝过生活的酸甜苦辣。他非常随性且讲义气,有着一群不同职业的朋友——这些都是钟跃民与许多普通人的相似的地方。

但他的身上有着格外矛盾的因素,例如明明可以改变命运却还是受到了父亲的影响,住到穷乡僻壤的窑洞。

不过他的性格也存在着理想主义化的表现,例如在成为老板后他依然洒脱的去到可可西里,将理想的精神寄托化为生活实质。作者将这种种冲突加诸于一人身上,那么人物本身就会带着光环,因此这个角色很容易塑造出彩。

《血色浪漫》钟跃民人物设定

钟跃民是终极的理想主义者,是永不妥协也永不言败的标杆。不接受父辈的荫蔽,不接受爱人的安排,不接受社会的不公正规则,更不屑于社会的传统价值评价标准。他忠实于自己的人生理想自由和尊严,并几十年如一日,从未改变。他的高贵的头颅从来没有在现实面前低下。

作为本片的绝对主角,钟跃民绝对给看过“血色浪漫”的人都留下了最深刻和印象——仗义、脑子好使、胆大、身体强壮、嘴皮子厉害、心胸开阔。

就这样无论钟跃民走到什么样的困境,本来就办法多的他,身边还总有一群 “赶也赶不走的”哥们与朋友在支持、帮助着他,他们在仰望、追随似地体会着钟跃民,感受着钟跃民,理解着钟跃民以及他的朋友们,便收获了生动的人生。

淳朴善良,严守成规礼仪。根据查询《血色浪漫》剧情内容可知,血色浪漫中清朝大臣评论陕北的风俗人情是淳朴善良,严守成规礼仪,剧中男一号是钟跃民。《血色浪漫》是一部国产的爱情伦理片,根据作家都梁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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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长篇小说的创作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日渐繁荣,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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