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1和2 大家喜欢看吗谈下经典之处

血色浪漫1和2 大家喜欢看吗谈下经典之处,第1张

  郑桐:被忽略的真心英雄!

  看了大家对《血色浪漫》的感想,钟跃民、张海洋、宁伟这些人似乎帅呆了,可戏份不少的郑桐却很少有人提到,即使提到他的,只言片语间也似乎都是一股不屑的口气,好象郑桐顶多只是一个还有那么一点可爱的小丑!

  孔庆东先生写过这么一句话:给别人带来欢笑的人,往往最不被人关心,甚至被人认为浅薄无聊,顶多说你一句“开朗幽默”。很少有人去想,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开朗幽默”的人。我觉得用在郑桐身上再合适不过。我承认钟跃民、张海洋、宁伟几位人物确实很有魅力,有本事,讲义气,有男人汉气概,我同样也很喜欢他们,但我认为他们的如此的人气是与外貌有很大关系的。 品位一个男人,不应该只关注其“形”,而应该也挖掘其“神”,而对一个男人来说,魅力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在的方面。我个人认为,郑桐在“神”方面是完全合格的。诸位看官且听我仔细道来。

  我承认,郑桐比不上其他几位帅哥那么酷,他戴着一副眼镜,身材瘦削,一脸坏笑像个小毛贼,永远都只能跟在钟跃民他们身后瞎起哄。但大家想过没有,没有绿叶的衬托如何显出鲜花的娇媚,没有郑桐这样的小毛贼跟在身后,钟跃民们的领袖风范恐怕要大打折扣吧?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郑桐不爱出风头,不在乎名分,能够很好的摆正自己的位置的人生智慧。郑桐有一口单口相声的绝活,在和几个哥们一起的时候,他那张总是能带给别人很多快乐,他那张嘴跟钟跃民一样毒,但他也能开得起自己的玩笑,经常是在逗乐别人的同时让自己吃一点小亏,可郑桐却毫不在乎,要论性格的随和,郑桐绝对要比钟跃民、张海洋、宁伟几个火脾气好得多。

  在郑桐表面嘻嘻哈哈外表下,包藏着他对义气的执著坚守:从最初与张海洋一伙打架到在陕北和当地青年拼木棍,再到后来在钟跃民饭店里栏住肇事的流氓,郑桐都是挺身而出,而在这些事件当中,没有一次是因为自己而起,但他没有一次临阵退缩。虽然打架功夫不怎么样,但态度决定一切嘛,郑桐还是很尽力的,在他的心中,哥们之间的友情还是摆得很重的,而他更可贵的地方还在于心中的无私,我注意到在他和钟跃民将去陕北插队,临走送别时那几个哥们都只是和钟跃民依依不舌,惟独把郑桐晾在一边,好像他去哪无所谓似的,而这个时候的郑桐却没有一点不悦。在几个哥们中间,郑桐是最瘦小的一个,但他的胸襟风度却是很不赖的。而在钟跃民追求秦岭时,对他完全是当小兵使唤,又是让郑桐挑水又是半开玩笑的叫他一边去,不要打扰自己和美女谈文艺界的事。可郑桐还是不生气,安心当自己的配角。其实以他的智力学识和口才,要和秦岭扯文化是没有问题的,但郑桐没有这样的野心,他拥有了解并接受自己和世界局限性的大智慧,所以没有那么多的烦恼。

  郑桐总是一个给别人带来快乐,一个以乐观搞笑形象示人的人。在别人眼里,似乎他没有什么烦恼和心事,永远都是那副天塌下来都还要开玩笑的样子。直到他最好的朋友钟跃民离开之后,他似乎才发现,过去自己一直都是在为了别人而活着,总是在给别人带去开心,总是把内心深处的孤独迷茫深深隐藏。郑桐其实是一个特别害怕孤单、特别重感情的人,在知道插队当地那个小孩抢救无效死亡后,去医院的一行人中只有他一下子伤心痛哭。也许是郑桐平日里的嬉皮笑脸给大家印象太深了,这个细节很少有人注意到。而在钟跃民离开陕北之后,我相信郑桐是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这从那段时间他给钟写三封信对方才勉强回一封上可以体现出来。还好,后来他利用一切时间看书学习和思考,找到了存在的意义,也得到了一个真心喜欢他,抚慰他寂寞孤独的蒋碧云。

  我一直觉得,郑桐的幽默是《血》剧最最精彩的段落之一,幽默和滑稽并不是一回事,幽默是需要文化内涵的,但这几样郑桐都不缺。如果在该剧前半部分郑桐还只算是有点小幽默的话,那么在后面他成熟了他则达到了一个知识分子应有的思想境界,正如他自己引述陈寅恪的名言: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我们看到,在剧中后半部分郑桐开始有了灵魂上的追求,他能够安贫乐道,能够开心演绎恬淡的生活。后来在为官与为学上的选择就很能体现郑桐不俗的人生操守。而可喜的是,知识多了的郑桐并没有一般文化人的迂腐酸气,他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生命本色:想与老婆亲热时的候急样,在给钟跃民谈心时的言简意赅和语重心长,当这些细节都生动统一在郑桐身上时,就更显出这个人物的丰满可爱了。

  郑桐,一个善良,乐观而且聪明幽默的人;一个有文化有内涵,一个与世无争而又重情重义的男人;一个活得平凡但却有趣自在的真人!能交到一位郑桐一样的朋友,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过《血色浪漫》的朋友一定会对里面的主要人物钟跃民记忆犹新啊,虽然热播早已过去,但是留下给我们的思考却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依然闪现着现代意义。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而我们从中读到了感动,读到了对自我生命的思考。可以说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下面让我们回忆一场一段经典的对白,从中得到的感悟,大家可以各抒己见,让大家体会一下你思想的跃动!

"小高,和一个比你大十岁的男人相爱,是不是感觉不太好?"

"恰恰相反,感觉好极了,有种被呵护的感觉,我常和我的女友说,要是男人和你的年龄相 差五岁以下,就根本不能考虑。"“够极端的,这下大龄女青年就更多了。"

"她们可以去找更老的男人,比如,四十岁的女人找五十岁的男人。"

"小高,你对结婚这件事怎么看?"

"无所谓,结婚证只是张纸,我有你就够了,也不想用一张纸把你拴住,如果有一天你不爱 我了,请你告诉我,我不会纠缠你。"

"够现代的,这是你这个年龄的人的时尚吗?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要是有一天我在你眼中没 有吸引力了,希望我也不要纠缠你。"

"当然,咱们是平等的。"

"那这日子过得……也太没谱了,也就是说,咱们随时有散伙的可能。"

高笑了:"没这么严重,这和结婚是一回事,即使咱们真领了结婚证,也不能保 证不离婚吧?"

钟跃民也笑了:"这倒也是,只是我脑子一时还没转过来,要是到时候咱们感觉都不太好, 要散伙,你不会和我觅死觅活吧?"

"跃民,你别自我感觉太好了,我至于这样吗?我可不是你们那个年龄段的女人,我比你想 象的要开放,总之,不会让你累着。"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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