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日色变得很慢,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有人说,《妻子的浪漫旅行二》书信环节,真是大型狗粮投喂现场。
片中,四位老公,把用岁月熬制成的“我爱你”,用不同的方式,写在一页页信纸上,既浪漫又温馨。
隔着屏幕,我被虐的又哭又笑,随后一想,我已经有好多年没接到信件了,心里顿时一酸。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QQ邮箱开始盛行,我就很少写信了;等我有了自己的博客,几乎就不再动笔了。
后来,手机有了漫游功能,一个电话就解决所有的问题,连笔和纸都很少用了;再到微信有了视频和语音功能,连QQ和博客都不再有好友写的信了。
我几乎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将所有心事,都写在信件里的人。
1
卫校,我是在离家600多公里的一个小镇上读的,住校,一学期回家一次。
90年代,通讯和交通还不是很发达,写信几乎就是我们和外界联系的唯一途径。
我的第一封信是写给初中闺蜜的。
当时,班级里的同学来自全省各地,入学快一个月了,大家都还没混熟。
我那时比较内向、胆小,一个月不仅没交到一个朋友,和同寝室的人也只是一起吃饭,一起上下课的关系。
那时,我还有一点儿小自卑。
我自认为,是一个成绩中等,样貌一般,特长又没有的丑小鸭。
而又认定,初到一个新环境,新单位,这些标签肯定是能让你“鹤立鸡群”,“脱颖而出”的加分项。
包括学校也不例外。
所以,看到寝室的小伙伴们,有的进了学生会,有的进了班干团,还有的靠着会打篮球、会唱歌都进了相应的社团,我越发觉得自己的存在感为负数了。
加上,初次离家的恐慌,融入陌生圈子的胆怯,以及来自学业上的压力,让我变得有些忧郁了。
一个周末,我躲在教室里,把这些烦恼和忧愁,以及对老同学们的想念统统写在纸上,满满三大张的字写了一上午。
写好后,把它叠成鸽子的性状,工工整整地塞进一个信封。
小心翼翼地拿着它,跑到学校对面的邮局,买了一张价值(08元)的邮票的邮票,郑重把信投进了门口的绿色邮桶里。
从信投出去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算天数,等着收回信。
两天,三天……,每天中午第二节课,只要下课铃一响,我就从三楼冲到一楼,堵在收发室门口,等送信的邮差。
邮差每天就来一次,每次都是这个点来送报纸和信件。
其实,堵在门口的不止我一个人。
大家伸长脖子往门口看,只要一看到邮差进来,就齐刷刷地腾出过道,眼巴巴等着收发室大爷,把全部信件签收完毕,再一摞一摞放到窗台上,“呼啦”就围上前。
可,没到这时,上课铃声也就响了。拿到信件的,没拿到信件的又会一窝蜂往楼上跑。
那几天,我每节课都会下去看,可一直没收到回信。我沮丧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我等来了一封“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那天,我正躺在宿舍看书,室长从外面回来,递给我一封信。
当我拿到那封信,一看笔迹和落款,我就被“电”的跳起来,大声喊出两个字:“是他。”
对,是他,我的初恋。
拿着那封信,我一遍一遍确认,寄件人的地址:xxx市第一中学高一7班的xxx。
老天啊,他怎么会给我来信呢?
确认了几十遍,终于确信就是他。
我钻进蚊帐里急切地拆开它,一看到绿色方格稿纸上,那熟悉的笔迹,我就哭了,信里的好几段话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等看完这封信,我把它贴在心口上破涕为笑:原来,原来他是懂我的。
说来奇怪,就是这么一封,从头到尾都找不出,一句“我喜欢你”等字眼的短信,一下就把我黯淡的青春给点亮了。
我很快走出了青春沼泽地,变得积极活跃起来。
很遗憾,之后他一直在备考大学,我们再也没有通过信,寒暑假也只见过一次。
但他一直住在我最美的记忆里,我带着对他的喜欢,默默守着时光,守着自己的心。
我从毕业到参加工作,默默关注他5年。
从不打扰他,远远地看着他考上大学、带女朋友回来过节,结婚定居北京,直至移民加拿大。
自始至终,他从未给过我一句承诺,也没说过一句“我爱你”,更不知道,有一个女孩等了他5年。
那封信,跟着我漂洋过海,从上学的小镇,回到家乡,再到工作单位,直至我结婚生子,北迁南移,一路颠簸,一路流离,至今安然无恙,晴雨不离。
你若幸福,便是终点。
我的青春男孩,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所有的等待都值得。
2
在我上学的按个年代,如果,谁没有几个笔友会被同学嘲笑的。
那时候,《读者》、《辽宁青年》、《女友》等杂志特别流行,学校图书馆每期都会更新。
我是图书馆里的常客,只要一放学,我就会去那里“蹲点”,摘抄笔记,看明星八卦。
看书之余,我总会偷偷关注那些杂志底部刊登的交友信息。
写这些信息的,大多是学生或者军人。
一般信息上都会附上一句话,和联系地址。
如果我看到哪句话触动我,我就会把他的地址记到手抄本上,回去筛选后,再写一封信寄出去。
那时候,我大概有5个笔友经常书信来往,几乎10天左右,就会收发一次信件。
那时,能get到共同点,并且梦想一致的,是一位在海南当兵的军人。
我们几乎一周一封信。
现在回想,我其实对他是有些崇拜的。他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而且文笔也很出众,最最最重要的是,他长得超级帅。
他曾寄来一张照片,在我们寝室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张照片,现在还夹在信里。
照片上,他穿着海军迷彩服,笔直站在椰子树下,身后是蔚蓝的大海,那情那景,那人那海,现在一想还会觉得日光倾城。
后来,这张照片一直稳坐我们宿舍八卦话题的榜首。
我和他的书信来往持续了4年,直到我参加工作,他复原回到山西大同,我们才音讯全无。
其实,我和他通信4四年,从未某面,总是以“兄妹”想称,聊得也都是学校和部队的琐事。
但自从认识他,山西大同便成为我心里的暖。
看天气预报我会格外关注大同,身边有大同的人就会觉得分外亲近。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一次也没有去过大同。
那些信的内容以及模糊,只记得他特别喜欢的一句诗: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那时不太懂他为什么喜欢这句诗,现在好像能读懂他,我们却天各一方了。
大哥好:
见信如面,见字如晤;
人成各,今非昨;
人间万事消磨尽,
只有清香似旧事。
小妹:xxx
03
很快,实习期就到了,藏在我行李箱里的信件有了几十封。
没事儿,我就拿出来翻看。
那时,我翻看的信件的顺序总是这样:
男同学、女同学、笔友和家人。
等我毕业时,箱子里已经攒了300多封信。
我一封也没舍得扔,我把它们和我的手抄本,影集一起锁在一个箱子里,从600公里的地方运回老家。
后来,它们又原封不动的被我搬到医院职工宿舍、结婚的家、十年后买的新房。
七年前,我来到南方,它们就一直在老家等我了。
去年过年回家,我抽出一下午的时间,坐在地毯上,把箱子打开,把影集、手抄本、300多封信全摊在地上。
等我把信件全部归类好,发现父亲、姐姐、弟弟他们写给我的信件竟然有70多封。
我迫不及待拿起父亲写给我的心,拆开第一封我就哭了。
发黄的信纸,父亲清晰有力的笔迹,一下就把我带回第一学期的中秋节。
那晚,我和下铺的舍友吵架了,舍友没哭,我却哭得稀里哗啦(那时,我是一个爱哭的小孩)。
当晚,我哭着给家里写信,说我不想上学,我要回家。
其实,信投出去时,我和舍友就已经又打打闹闹,说说笑笑了。
谁知,三天后,妈妈和爷爷突然就出现在宿舍门口了。
当时,我吓懵了。
家里不是在忙着收秋吗,他们怎么会来?
原来,接到我的信,他们又担心又焦急,觉得写信又说不明白,全家商量后,就委派妈妈和爷爷来学校一探究竟。
妈妈和爷爷只在学校呆了一天,看到我活蹦乱跳的就放心了,第二天就搭早班车回去了。
他们走后第二天,我就接到父亲的来信,满纸没有一句担心的话,只是列出一二三条,告诉我该如何和同学相处,怎样才能尽快融入同学群。
妈妈走后,我很快就把这件事给淡忘了。
星期天,宿舍里只剩下我和室长时,她告诉我,妈妈走前特意给宿舍的小伙伴们买了水果,又央求大家照顾我。
还专门去了老师宿舍,把家里的情况,以及我的性格特点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多关心我。
可那时,我看过听过就忘了,根本体会不到“儿行千里母担忧”的切切之心。
寒假回家,弟弟告诉我,爸爸没去学校看我,是因为他的脚骨折了,接到我的信时,刚做好内固定手术。
我记得,弟弟告诉我那天,外面下着很大的雪,我和弟弟围在火炉旁,边稀里哗啦地流眼泪,边翻腾着铁炉上烤着的地瓜。
如今,那烤地瓜的香味夹杂着我们的眼泪,海啸般地扑面而来,让我不能自已。
这么多年过去,曾经特意去学校看我的爷爷已经90多岁,瘫痪在床,此生再也不能坐着长途车,天南海北的跑了。
将近70岁的父母,却仍然像个英雄一样,会拿着手机,一路打听,坐飞机,乘高铁辗转千里来看我。
人到中年的我,仍然是他们心头放不下的牵挂和惦念。
现在,我们都不再写信了。
想他们时,我拿起手机就接通了电话,而爸爸也学会用微信视频联络我了,只要一空闲,就和妈妈坐在阳台上,掏出手机找Wifi。
他们都不知道,我把这些信件一直安放着,也不知道,我一直怀念那些收发信件的时光。
我怀念的是无言的感动,纯真的情怀;
我怀念的是父母的牵挂,离家的乡愁;
我怀念的是那个,我再也回不去的青春。
下一次回家,我一定要带上那些信件,和父母围坐火炉,一边翻阅一边流泪。
下一次回家,我决定带着笔友的信去山西大同,去找找信件里的那些巷子和胡同。
下一次回家,我要去问问初中同学,我初恋的那个他还好吗?
下一次回家,我一定要带着这些信回南方。
我想,有了它们的陪伴,我应该就不会太想家了吧。
(Ps: 你想收到信吗/你有和信件相关的故事吗?可以发至邮箱:1062907079@qqcom,我在南方的细雨里等着你。)
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你以认真态度来对待这份感情,真诚地,真实地来写情书最好,最起码你不做作,不虚伪。如果不想这样,也没关系,感情要的就是这个劲,这个味,这个意思,不要想太多,关键在你的勇气,把独立自我,正直坦诚的自己交给你的那你她,像一个老爷们似的去做这些吧,不要后悔,勇往直前。
当然在信中,你也可以加上点浪漫的气氛的字眼,搞笑的字眼,但一定要突出你的认真地对待这份感情的诚心,要证明你是真心爱她。
其实叫我去追女孩的话,我不会写信,我直接就当面向她表达的,写信也可起到辅助的作用。
好了,最后祝你好运吧!
第一要真心!!!
如果男人写给女人的情书和女人写给男人的情书最终能够和一本精美的婚纱照片珍藏 在一起,然后两个人在一个慵懒的午后,或者一个春雨潇潇的夜晚重温往事,一定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然而这一情景似乎越来越遥不可及。在一个充斥着QQ、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年代,那种专门用来书写青涩的爱情故事的彩色信纸像没落的贵族一样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线。最传统、最古典、最富有想像力和最富有浪漫色彩的情书几乎要销声匿迹了。一想到这是一个没有情书的时代,我不禁感到有点悲哀。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那些相濡以沫数十载的老夫妇,还能找出一直珍藏着的情书,在字里行间搜寻当年的激情、热爱、思念和牵挂,我总是感动得要掉下泪来。可是我们这一代却什么都没有留下。
电子邮件虽然在形式上和传统的情书几乎没有区别,但在精神实质上却全然不同。传统的情书是有灵性的东西:精美的信纸、独一无二的字体会让人不禁去联想他怎样在昏黄的灯光下冥思苦想,怎样在彩色信纸上一笔一划地雕刻文字,又怎样一遍遍撕掉重写,即使是对某个单词的修改也能体现出思绪的变化;一张薄纸不但印着她的指纹、散发着她香水的气息,还可能带着她的几滴泪痕……想想这其中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散发着怦然心动的温馨。而电子情书无论文字多么感人都缺乏性情上的生动。更要命的是,它可以那样轻而易举地复制粘贴上千遍,又可以那样轻而易举地删除得无影无踪。
如果一个人在信纸上把心上人的名字写了一千遍叫做浪漫,那么一个人在电子邮件上把一个人的名字copy了一千遍就只能叫做无聊。比如一个女子把数封情书焚为灰烬的场面是凄美而且悲壮的,那么在电脑上删除一百份情书只是在转瞬之间,而且可以不触动一根神经。
手机短信虽然能传递最新鲜的思念,却总是在人感受到温暖的瞬间就被删除了,即使想保存些最令人感动的只字片言也是徒劳,因为它会不断地被随时变化的情感更新。
短信传情就像是坐上一列单程的观光列车,你会时时被眼前的美景所震撼,却绝没有机会回过头来再品味一遍,时间久了,其间的精彩便也在记忆中褪去了。QQ则更像是一种感情快餐,无需为了某句情话冥思苦想、仔细斟酌,毕竟重要的并不是说了什么,而是瞬间的心灵感应,也许每句话在日后推敲起来都索然无味。 潮流总是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循环着。在书信传情的日子里,电子情书似乎是充满了时尚的浪漫,而在这个数字化爱情的时代,传统情书似乎又代表了一种更为深厚和悠远的爱恋。
我想电子情书和传统情书更像可乐和红酒:可乐是用来解渴的,而红酒是用来品的;喝可乐是为了享受结果,而喝红酒是为了享受过程;红酒可以储藏,而可乐不可以。用最快捷的方式传递爱情、时时感受爱情的温暖固然是一种幸福,但是用一支笔去雕刻爱情、在不确定当中保持期盼之心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瞬间的心灵感动固然重要,珍藏着每一份刻骨铭心的感动直到老去又何尝不是一种最深刻的浪漫呢?情书如同两个人穿过浩瀚的感情森林时在树干上留下的路标,如果有一天你和这个人在感情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每一封情书都能够帮你回忆起爱情之路上的点点滴滴,也许能够帮助你找到回家的路。
好在在众多的朋友当中,还有一个人在写情书。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她的时候,就会拿起笔,在信纸、病历纸或者任何他找得到的白纸上写上长长的一段,然后在下班的时候跑到马路对面的邮局去发信。他之所以不辞辛劳地这样做,只是因为她在信上说过:“收到你的信,我总是舍不得看,按捺着期盼的心情上完课,才带上你的信,爬到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在落日的光辉里静静地享受你寄给我的每一句话”。
我相信,任何人在多年之后的一天读到这样一句话仍然会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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