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5篇

关于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5篇,第1张

 在全世界,玫瑰都被公认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玫瑰花的忧伤

 风姑娘悄然来到花园,用她的手轻轻抚摸着花朵的面颊。太阳公公伸了伸懒腰,准备起床了。

 这是个精美的花园,里面有许多漂亮的花儿。有成熟的康乃馨,有清新的水仙花,有象征着富贵的牡丹,有似君子般高洁的芙蓉,也有典雅的玉兰,还有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竞相开放。

 玫瑰在最中央,被众花包围着,可是她很孤独,因为没有人陪她说话。小草弟弟调皮地推来挤去,池塘边还有一棵柳树,树上有一只黄鹂鸟,它欢快地唱着歌曲。月季突然哭了,大家都急切的问“怎么了”,她说她就要凋谢了,主人出去那么多天都不曾回来,她早已失去昔日的光彩,只剩下几片枯黄的花瓣,她快要渴死了。

 突然间,下雨了。大家仿佛得到了重生,重新绽放了笑脸。牵牛花爬上树梢,倾听着大数母亲的细语。一瞬间,花园里热闹起来了,所有的花儿都在谈话。当然,除了高洁的芙蓉和忧伤的玫瑰。芙蓉此刻正在观赏从她身边游过的鱼儿,也在听它们说话,但是她没有插话。

 一群女孩从花园边经过,玫瑰听到她们赞扬道:“好美的花园,好漂亮的玫瑰!”对于这些赞扬,她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她既不愿去找她认为低俗的花儿玩耍,又不愿去找那高洁的芙蓉,她很孤单。她虽生的漂亮,眼光自然也高人一等,所以,她有忧伤。

 花是如此,人也一样。美与丑并没有多大区别,长相虽好并不代表一切。想起一句话,“不必太在乎长相,因为能力并不写在脸上。”

 丑有丑的快乐,美有美的忧伤。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淡香玫瑰花

 八四年读高一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成绩不出众,性格很内向,无论什么时候都听不到她的声音,从来不和男生讲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候我成绩还算行吧,老师也很宠我。我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教室的黑板报上。有些女生来向我讨教难题,就坐在她的身旁,她也不转过身来看一下,彼此间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不知不觉高一读完了,到了二年级,我被分到了一班,而她仍在三班,彼此间更没了接触的机会。

 时光如流,转眼高中就要毕业了。毕业前夕,同学们都很伤感,想到在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中结下的深厚友谊,而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或是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同学们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相互留言道别。因为高中来自好多个初中,又加之调整班次,因此新友旧友就更多了,留言不光串联到二班三班,甚至于低年级。我的留言本上,写着满满的留言和留言者的名字,到现在我还保存着。

 由于我是孤儿,姐姐已出嫁,毕业回家就只有唯一的我。经济潦倒生活艰辛,使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抱负和理想,只能在那祖祖辈辈耕种的田野上千篇一律地劳累与奔波。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长如青松的友谊、都没有重温的时间和巩固的机会。

 大约是在八七年暑假间吧,一次上街,我匆匆地走着。忽然从陌生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女孩,穿着不那么现代与时髦,却很整洁,显得朴实单庄,留着学生头,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能从我的脸上看到心底。她怡然大方地叫一声我的名字,道一声你好。

 在一年多的辛劳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这一叫,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我问:“你是……”她接着说:“我叫心玉,高一时坐你前排的。”我问她家住哪里,在哪工作。她说她家住岩屋庙,现在是幼师。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很尴尬,没答应,只是说:“以后吧。”

 回家后,我心头一阵暖和,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记起来了,心玉大概是心如玉洁之意吧。但我惊讶的是,她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我翻着留言本,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名字。

 两年后的一次上街,她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叫一声我的名字,向我道一声问好。仍然那么活泼开朗地对我说,她现在住在东门饭店后,在电力工作。她再一次热情诚恳地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想这次倒是挺近的,心里挺乐意,可由于经济困难,心想:“连买礼物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再次谢绝了她,只是说:“以后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每想起她,心中就一阵甜蜜,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受,只是心中很甜很美,但我终没有去找她的勇气,那句“以后”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很感激她,能够在别人都忘记了我之后仍能记得我的名字,虽然我那留言本上找不到她的名字,我无以报答,只能真诚地对不知在何方的她道一声:尊重!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窗外的玫瑰花

 窗外,成群结队的乌云开始慢慢携手。天空如一大块被墨水浸黑的抹布,漆亮欲滴。

 窗内,灯光明亮。小屋里,我在安静地看书。

 突然,始料未及地,我打了一声大大的喷嚏。就这样,我突兀地感冒了。

 扔下书本,我朝电话桌极速奔去。

 我终于找到借口见他了。是的,我想见他。

 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我不住地辗转。

 他回来吗他会怎么来呢

 他的叔叔有一辆十分豪华的轿车,是我上次去做客时见到的。他会开着它来吧

 可是可是,他那个抠门的叔叔会不会拒绝借给他呢那辆车跟他的心肝宝贝似的。再者说了,人家都有自己的宝宝了。我就曾亲耳听见他洋洋得意地说,这车是留给我儿子的。

 小气鬼小气鬼,我就这道,这个人有了儿子就不再疼爱他了。

 哎,真是的。还是骑他自己的摩托车来吧。

 从他家里出门,再往左拐两个半弯,那条小路会比较近的。我知道我就知道,前些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悄悄计算过。

 说到那条大路,它可真讨厌。干嘛非要把我家跟他家拉开得那么那么远,还要转上三四个弯。就不能直接从他家门口通到我家门口吗呵呵,那样会比较近耶。

 闷闷地抬头瞅一眼钟表,十五分总已经过去。天空像个受了委屈的娃娃,开始淅淅沥沥地抽咽起来。

 你说,他怎么还不来呀

 我都快饿坏了。瞧,我的肚子不实在咕咕叫吗以前肚子坏心肠地破坏气氛时,我总会尴尬地低头,尤其是在他面前,我的脸颊总会红艳艳地燃烧,一如窗外的玫瑰花。

 可是现在,我再不会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凝视着我发烫的双颊说,好女孩,肚子叫难道不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吗我还在别人面前放过屁呢。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尴尬顿时烟消云散。

 然后,他便用那双温柔的双手给我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漂浮在碗里的那些墨绿色的香菜叶总是荡呀荡呀的,叫人心思不定。还有那两滴亮晶晶的香油,总是费尽心思地向四处蔓延。吸一口面在嘴巴里,滑滑的,却不会腻。

 我说,我最喜欢吃他煮的面。他却说,看着我吃完他亲手煮的面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他怎么还不来呀

 现在是傍晚六点十五分又二十八秒,距离那通电话已经是一个小时零六分又十四秒。我的肚子仍旧在咕咕地叫唤,额头也开始出现了感冒所惯有的烧烫。

 我或许再听不到那辆摩托车焦急的低鸣,再看不到他在厨房煮面的温柔背影。我恐惧地瑟缩在小木床的一角,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或许不回来了。

 他或许真的不回来了。他那宽阔硬朗的背上,现在或许换成了另一张笑脸,甜蜜而满足的。他或许会像鼓励我一样地帮助另一个女孩排解尴尬,而我却再也无法品到他煮的面。我肯定,那墨绿色的香菜叶断会引起她的心神不定,那个温馨煮面的背影定会盈满她的整个记忆。

 她多平凡啊!而他瞎了吗是我心痛了。

 暴雨终于还是夹杂着她那些魁梧的伙伴们,雷鸣与闪电,呼啸而来。盛怒下的雨,像一只刚刚丧失了情人的母老虎,用她那冰冷而硕大到如小锤子般的雨珠敲打着任何她可以够得着的地方,包括窗外那朵无辜的玫瑰花。

 这烦躁的雨,倾盆而下,仿佛要溺死什么东西。

 花季的我,在这个雨季,突然蜕变成满眼哀愁的小怨妇,像这窗外的暴雨。而我那可怜的玫瑰花,亦开始凋谢。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回来,他不会来,他回来,他不回来……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手机可以把千万里之外的人联系在一起,也同时把千万里之外的人与现实分割。他和你对话聊天,而当下的人和事却忽略了。是的,生活就是这样,取舍和得失,随时随地。

 靠得住的浪漫不是对手戏,是一个人的内心戏,一个人就能解决,是最靠得住的浪漫。

 一个成熟的人需要强大的内心。浪漫可以有,但绝不能只是对手戏,那太可悲。期望对手的回应或者卓越的表演,总是有点靠不住。相反自己给自己一点“小确幸”,却是容易的。比如用手机拍拍随处可见的美景,举手之劳地帮助他人,去游泳或者散步。当内心平静安然,你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称心如意。

 寂静会滋养我们的灵魂——戈登 汉普顿。有时候,寂静很重要。它带给我们自省和平静。每天给一点时间,静坐或者冥思,思想的痕迹全部抹去,你只需内视自己的内心,空旷高远,一览无遗。虽然回到现实之后,一切又纷至沓来,但是那一刻的寂静,滋养了我们的灵魂,让我们获得了外界所不能给予我们的高贵。

 寂静是在松林中和松涛阵阵一起脉动,寂静是清泉石上流的潺潺无息。寂静不是万物无声,而是万物有了自己的声音,而我们放空了心灵,让它如雨露滋养我们的灵魂。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这是怎样的寂静?从内心深处流淌出来的'琴声和箫声,不正是灵魂的诉说。

 手机赶走了我们本可以寂静的时光,它把世俗的嘈杂纷乱,一股脑地塞进我们的心底,我们的内心就如垃圾场装满了各种信息的垃圾。

 相对无言的时候,独处的时候,人们渐渐被手机所占据,这种安静,只会让人更加浮躁。现代的人们何尝会去揣摩和品悟,脉脉不得语的真味。那流动在两人之间,无声的交流,不可言说的温情,渐渐被异时空的刺激所冲淡和代替。

 手机可以把千万里之外的人联系在一起,也同时把千万里之外的人与现实分割。他和你对话聊天,而当下的人和事却忽略了。是的,生活就是这样,取舍和得失,随时随地。

 学会独处的时候,也让灵魂安静。

  一、如果没有小城

 1987年秋天,父亲背着铺盖揣着钱包把我送到了小城上师范。那情形像极了乡下的秋收。父亲把块头硕大颗粒饱满的玉米挂在了大门两边的树上,其余的摊在了天井里。我是唯一的男孩,父亲很卖力地供我上学。

 记得小城道路很宽天空很小,路两边有树,后来才知道那是法国梧桐,因为一句诗——连梧桐也说着优雅的法语。当时看它满身的疤痕,像被棉铃虫肆虐的棉花;再一看,树上根本没有玉米也不可能有玉米,我的身体一下子晾在小城的汽笛里。

 还记得一入学,学校就强调人人要有特长。我不懂吹拉弹唱不会梵高米勒,只好看书写作,小学时我的作文就被老师在班里范读过。父亲告诉我,小草第二年还是小草,小树说不定长成大树。看书的时候,我产生了错觉。我以为赤足走在松软软的田埂上,父亲在河边吆喝:水浇到哪里了?这里了!这里,是我站立的地方。我听到了植物内部的水声。我开始以一个乡下人的姿态穿越着小城的斑马线。我轻轻一跃,就碰到了诗歌。

 我是小城里唯一写诗的乡下人。故乡是离我最近的语言。风从小城的上空低低地拂过。小城与乡村不过是隔着一溜篱笆。常常在周末,我和一本书跑到小城东面的山上约会。我的眼前是轻烟缠绕的村庄,像菜园里的一些卷心菜,而小城倒像是野地里疯长的麦蒿。后来多了一个画画的女生。她画山画树也画我,我写山写树也写她。这样的场景,我们叫它“诗情画意”,我们的日子是“诗意”。她有一副扑克,世界名画的。我们两个人玩的时候,经常舍不得出牌,紧紧攥在手里,端详,像前生今世的幸福。

 也许我最愿意说的,是爱情给了我新鲜的感觉。爱情是风,是阳光,是小城的街道,是最新的一期诗歌杂志,鲜活的,干净的,光洁的,水晶一般的色泽。她坐在自行车的后架上,任凭我以诗歌的方式穿越着小城单调的楼群,我身体中有一种澎湃的激情。在正午的阳光下,我习惯性地眯起眼睛,世界狭窄了,心却宽敞得很。在黑夜里,她的名字如一束皎洁的月光,亮亮地照在我的枕头上。她告诉我,暑假里,她整天泡电视,那男主角说话的语气真像你,低低的,如微风拂过湖面。

 1990年,不止流行《恋曲1990》,当然还有许多故事荡漾在这小城里。我的一个男同学认识了一个女孩,就在学校对面的板房里理发。我去了,女孩果然漂亮。她长发飘飘,有一种飘逸出尘的美。要命的是墙上挂了一把吉他。问题是,我出门没走几步,她为我吹的发型,被现实的风一吹,全都乱了,只好用手梳回原来的样子。这是不是一个隐喻?

 小城不长庄稼,楼群街道只是一味的浅白或者灰黄。出了校门往西,我常去的地方是一家报刊零售部。人民路是一棵笔直的树,它是树上的柿子,高处的柿子。那里的文学期刊新鲜得好象自己的手不干净。我买《诗刊》《星星诗刊》也买《诗神》《诗歌报》,当时一些文章看不懂,就像老家刚摘下的柿子,麻口,要放在瓮里捂一些日子的。店主是个乡下女人。你尽管看书不买也行,她自顾自地洗衣择菜生炉子。买书之前,要路过一家眼镜店。女老板是陕西人,我们用普通话交流:眼镜、明亮、美观。她的招牌就是“美亮眼镜店”。把眼睛“美亮”一番去看书,仿佛是一种仪式,就像读书前焚香焚香前净手,就像许多年以后,自己打着领带蹬上皮鞋,去一本正经地相亲。

 我开始喜欢小城了。喜欢为冗长的街道做着响亮韵脚的路灯,喜欢路灯下浅浅又深深的影子。小城每天的词汇还是一样:汽车、高楼、物价。但我正赶上了爱情,天长地久的爱情。仅仅通过诗神、缪斯、女神这三个语词,我就推论出诗歌是一位女子,她聪慧灵秀,倾街倾巷。我爱得一塌糊涂。以致于当我失去了一场现实的爱情,我依然偎着诗歌,取暖,依然保持着恋爱时的特征,说话时语气低低的,注视时目光软软的,走路时脚步轻轻的。“即使脸上擦一阵苦风,/也当是你遥来的叮嘱”,想起过去写的这个句子,我的心中荡漾着无边无际的幸福。

 小城,只有共性。它保存着我的爱情,它与众不同。

 许多年以后,我回到了小城,是工作。学校附近的板房早已拆除。夜晚的练歌房流出一道道猩红的光芒,城市开始精力过剩了。眼镜店迁到了繁华路段,成了“美亮眼镜城”。报刊零售部的铺面依旧,恍惚间回到了从前。我一口气买下了所有的过期的文学期刊,搬回去,让一屋子的同事笑得直喊肚子疼。

 过时了,没价值的,要打折的,你是原价买的?哈哈哈。

 现在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有新区,小城也不例外。我来的是老区,显然是一本过期的灰黄浅白的期刊。不,它应该是一件瓷器,历时愈久,价值愈大。色泽鲜亮如初。

  二、聊斋故里书生梦

 我去淄博,最想见的是狐女花仙。很显然,这个愿望无法实现。然而,内心藏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动机,使我的这次出行,注定美丽丛生。

 最好骑一头瘦驴,最好是夜行。雨,很古风地飘荡着。风把你掠到一处蓬门破庙之后,便失去了踪影。不远处,最好多古墓。雨脚密密还在路上,白杨萧萧尚在沟畔。然而,它们都藏在一盏摇曳的青灯之外。书袋里的黄卷已经濡湿,不湿的是你的朗声吟哦。忽有哀楚之声入耳:“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出自《聊斋志异连锁篇》)其声细婉,如斑竹之泪。“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你不由自主,你心甘情愿,你走进一个浪漫的鬼狐故事。

 眼前的高速公路是不折不扣的现代风情,特快的车速却恰恰适合我驰骋想象。后人习惯于用八个字来定义蒲松龄的一生:读书、教书、著书、科考。许多年过去了,依然有人深深地陷在他的脚印里。我在我教书的单位买了一处不足60平米的单元楼,房款是前年交的,也算有了历史,房子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造的,堪称教工早期宿舍楼的标本。钥匙至今没有接到,想必已经锈迹斑斑了吧。我想象聊斋无异于望梅止渴。在我的心中,“斋”是一个客观的物质存在,是“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聊”是一种超然忘我的人生态度餐风饮露的精神生活。这么说,我是在赶赴一个200年前的约会吗?没错,是约会。在我此行的终点站,确乎飘逸着一位聊斋仙子。

 她在网上的上传头像真好。长发飘飘,形神毕肖地描绘出风的情状,浅浅哀怨锁在眉间,宛若一点落红泊湖面。楼群明亮,“空气新鲜,新鲜得好像第一次知道有空气这种东西”。话是属于当代作家阿城的,说的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从网络的虚拟里一脚踏入现实的生动中,我阅读的手指触摸着一些些植物的叶脉,我是在追寻聊斋故事里的花仙吗?是香玉、绛雪,还是葛巾、黄英?花丛中忽然闪出一张美女的俏脸,我分明听见她怯生生地说:“秀才何思之深?眈眈视妾何为?”(出自《聊斋志异·胡四姐篇》)是她!那羞红那笑靥那情魅,至今还在我的眼前缓缓又悠悠地飘着异香。

 书生的幸福如此简单而具体。情感不近也不远,中间正好放得下一张茶桌。一壶玫瑰花茶,两个精致的水杯在握。浅斟低啜,她微笑的芳香固执在唇齿之间,不忍离去。木质长棂窗扇,广漆楼梯地板,着一袭旗袍的服务生粲然开放如红莲,茶楼主人收藏的古董字画就在身边,让你不古典也难不风雅更难。端砚诵严泉,焦桐鸣玉佩。茶香氤氲中,慢慢伸展的不只是茶叶,我清晰地感受着遥远的抚摸。请给我一支毛笔,不要狼毫,我只想静静地抒情。既然喧嚣远遁既然尘埃不生,且让我把浮名换成这浅酌低唱。端上来,是两杯新鲜的柳泉啤酒。就把对面的红颜斟成一株金风吹拂下不胜消魂的黄花吧,邀来白居易的琵琶,为我弹唱一首原汁原味的聊斋俚曲。“不敢度曲,恐消君魂耳。”(出自《聊斋志异·绿衣女篇》)对面的女孩笑了,言语宛转滑烈,动耳摇心。

 淄博的街道很安静,安静得似乎行人的脚步显得多余。一只狗悄无声息地跑过广场,还好,不是狐狸。几个老人坐在石凳上,成为这个城市的一部分。在餐饮店靠窗的桌上,女孩像是商家打出的广告,一个男人横穿马路时还朝她望了一眼,他红色的T恤让这个夏天尤为燥热。落拓就是落拓,聊斋就是聊斋,柳泉还是柳泉,在静谧的时光里缓慢地行走着,我知道它鲜活不竭的原因。我在写有“蒲松龄故居”的金字匾额前闭了一会眼睛。牵了女孩的手,在狐仙园中游走,我就是清风满袖的落难书生,荆衣布衩,粗茶淡饭,把盏黄昏,吟诗作赋,过着不羡状元不慕富的田园生活,书就是我的整个世界,她就是颜如玉了。从此红袖添香,从此乐不思蜀,从此书生也绅士。

 而我终要回去。尽管世俗的喧嚣会淹没我的琅琅书声,但是狭狭空间的梦想更能穿透窒闷的现实。也许我的告别,是为了彻底的回归。喝茶旧时茅店社林边,聊天稻花香里说丰年。杂在农夫野叟中间,那个须发皆白、侧耳倾听的老翁就是我。纸上的《聊斋》巍然挺立,淄博的女孩永远不老。

 躯壳寄存在返乡的客车上。乘客很少,空调不开,阳光正嚣张。车上的VCD正播放表现人鬼之恋题材的影片《倩女幽魂》,据说已经拍了三部,主人公名字取自《聊斋》,但是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多了一些些调侃和作秀,索性闭了眼睛睡去。一路无梦。

时钟还刚指向凌晨两点三十分我就醒了,鸡东郊外的云影,还悄悄地躲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天地的风云,人生的沧桑,黑土地的多情萦回在脑际。浮想、晨梦、不知道那个是幻觉那个是真情。打开相册看看昨日拍的云彩,这才是北大荒的原野,真的风景如画。鸡东郊外的那一片玉茭林子,一望无际、蓬蓬滋生。喜在心头,笑在眉睫,欣在指尖。我悄悄地摁下快门拍下黄昏时的郊外,悠悠我心、一片风情,难得秋色与共。

那儿是一个崛起的现代化工程,生物发电厂,有缘在这儿赏心悦目,心里也有独有的那份自豪感。去年的七月份来到这儿,岁月的沉浮、人生的静好,我都走过来了,没有遗憾只有快乐。黑土地的七月我经历了两个炎炎夏日,也许只有这蓝天白云多次威捏了我的灵魂。难以捕捉的画面,躲在叶隙间悄悄地拍下那逼真的云彩,生怕她跑了、散了,或者化为烟尘。想让她永远留在记忆里,因为她不是一个梦一段情,她是两个年轮。在这有我的夏日,有我的秋冬,有我的白雪梦。感慨在北疆的黑土地上,也许只有我有这样的心情。因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又一个跌宕起伏,这一切不是梦。

在这儿我曾跨出国门走过边检,到过另外的一个尘寰。那是另一个国度,肤色、眉毛都是欧亚的色彩,但确实很美。我是我们家第一个从农民工走出国门的人,亦真亦幻,当我真正的迈出那一步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女儿惊奇地对我说,爸、我们奋斗了这么多年还没有走出去,你怎么有这样超前的想法。女儿有些嫉妒,但她是开心的。她们赞赏爸爸的这一举动,关切地说爸爸开心的玩吧。多拍些照片,多写些游记,别忘了给我妈买个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我给我的妻子买了俄罗斯紫金蓝宝石戒指,那镶嵌着的花纹代表我的心。两万九千多卢布没有不在乎,心疼,问心能不心疼,因为打工挣来的钱不容易,还是依然地买了。

在这儿我不想重复海参崴的剪影,但我不会忘记在国外的友谊和深情。国外的短暂旅程难以忘却。几个北京来的朋友,董丽君、田雨、老大哥、云姐那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喜欢我的散文游记,希望能在下一个城市相见,能看到我更多的作品 美文 。昨天田雨还问了我真正的名字,希望我能去北京,她们做东请我吃饭。也许这是最正常的礼仪,饭桌交心友谊长存。我不想辜负她们的盛情邀请,默默地点了点头说,有机会一定去北京看看她们。仿佛还记得当年在北京的街头写的诗篇,《十里长街天地宽雅兴捧雪吟诗眠》。二零一二年的第一场雪,春天、我住在北京的北三环航天小院。

昨晚我忽然梦见陈静,她像一只燕子飞回来了,下榻这家宾馆似乎又在写作。她就是那位我爱阳光的作者,哒哒飘香的季节她回到向阳湖。那篇散文是她的杰作,我不会忘记她那怡情的人生,她写的是花,她写的是灿烂的笑容,她写的是 情感 的倾注。那一年她支边来过下梁子乡,一片稻畦绵绵情长,她的学生如今都已绿叶成荫子满枝了。三十四年了,孩子都没有忘记给她的老师送花。哒子飘香的时节她的学生给她送来了一蔟多年来的真爱,这爱没有用语言来表露。那千红万紫裹着一缕幽香,入心、入肺。陈静感动了,运笔、倾情写下了那篇感人的杰作,我与哒子花香的情缘。向阳湖也许因为此文享誉北疆。这种师生的情谊在三十四年后延续,俨然一对母女站在花香花丛中。

也许因为我读了这篇 美文 ,曾数去半截河边,不为赏花只为那一抹微痕一个梦。陈静也许只是个笔名,然而半截湖却永远萦绕在我的心中,仿佛她的家就在附近,恍惚有个影子。也许情到深处就会有些痴迷,总有些感觉。花影不离身左右,鸟音只在耳东西,晨色中燕去燕来、霓裳羽衣。

可这半截河却只有我一个,白云悠悠,沧桑黑土,一颗心纠结着该向谁说呢。我给沧桑发了微信,她说谁都会有这样的落泊,不要去想那么多,找个朋友聊聊天喝喝酒,会把一切都忘却。下午的雨说来迅猛,根本来不及躲,浑身淋了个透凉。同伴都回宿舍去了,我却还在那儿躲雨,因为兴致在心回去也还是敲字,不如就在这儿吧。思维喷涌着,黑土散发出来的泥馨迎合着心绪不宁。想起了几年来的奔波,山城重庆、武隆仙女山、北极的漠河,呼伦贝尔的草色。所有去过的地方都带有欢快的色彩,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云间,这是李白的豪放。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在名山游,这也是我的心之所向。朝发韧于苍梧兮,夕余至乎县圃,屈子会这么做我也这么做了。海参崴之行乱云飞渡,海阔天空古木森森,一个原始的所在让我看了个够 。一个远古时期的疆域被分割成无数个小块,然而美并没有因此而消磨。玻璃海岸那蓝色的海岸线,海面上吹着那细细的风。沙滩上躺着的俄罗斯女孩,从容的嗮着姿体。在这儿只有她显得雍容大度,也只有她敢于和大海媲美与尘世抗衡。与一切邪恶论证人性,她旁若无人地躺在玻璃海岸的沙滩上。我不忍离开也不想离开,因为海的魅力人的风姿尽女子一身显露,眉宇间有她的一缕自豪。俄罗斯之行这是最美的一瞬间,中国古语有美人新浴若出水芙蓉,她真的花枝乱颤,顾盼神飞。我不能不羡慕俄罗斯的女孩,有一味绝美的纯真。

一篇文章一个梦,本不想说异国可转了一圈又回到海参崴。蓝色的海岸诱惑力太大了,跨海大桥衔接着山之魂、水之韵,蓝色的海湾,崴子珍珠一般。可哪儿有件东西我真不想看到,军港码头上雕刻着1860的字样,那是耻辱。列宁广场的上面有个凯旋门,我一下子联想到咸丰皇帝1860年11月14,中俄北京条约签订,俄国使臣凯旋而归。白俄罗斯仿真的在这儿修建法兰西俄版的凯旋门,并在岸边刻上1860几个数字,他们凯旋了我们却被钉在耻辱的柱子上,艰难的喘息着。

黎明时分不想写下去了,本想写的是心情。写写蓝天白云,写写黑土泥馨,写写温馨的梦。郊外的乱坟被遮掩在一片绿幔里,已经感觉不到那晦气。其实境遇无所谓,你不在乎它的存在它也就不那么阴森惊心,反而觉得那乱松是北疆的陪衬。

静心下来我又在想陈静,想燕子,想那篇让我怡情的散文。燕子的爱人是密山作协的朋友,张立业,他也喜欢诗词歌赋,获得过黑龙江省农民作家的一等奖,五千元并不算什么幸运,但那农民作家的头衔让我羡慕。我有幸在那儿见到燕子,我们住在一个小院,她也是个打工者,她们家就在美丽的兴凯湖畔。值此深秋时节我想起他和燕子,想起萍水相逢的我们有缘碰在一起。燕子亲切地称呼我悠然哥哥,也许这就是朋友之间的友谊。

一篇随笔也许是一段经历,随意地记下来也是心灵的欣慰。我忘不了她们,陈静、燕子、跨过之旅见到北京来的姐妹。不知道她们现在怎样,也许她们依然每天早晨期盼着我的散文随笔。她们说这次跨过之旅最有缘分的也就是认识你这位老师,我不是老师,只是一个游荡的灵魂,却有那么博学善文。

虽然我已经离开那儿一年多了,可昨晚她又走进我的记忆,随笔记下了那美丽的一瞬。

也许人生不在回到那儿,还是应该好好珍惜这段情谊。

悠然题记 陕西渭北高原的澄城郊外

  环绕生命的时间,在生命渐短中显现神的最高价值。我们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越是难得的越是美好。落日带来的黑暗在落日的升起中解除,它所拥有的黑暗比光明更灿烂(黑暗是光明之母),它所能达到的高度比天空更高,它的存在拒绝星群的照耀和参与。那千古的诗人穿过沉默的世纪末,大海奏响粗犷的诗琴,灵感之舟从心灵出发,涛声从天上殒落。大海起飞,高悬的太阳成为大海的头颅,成熟的女性以夜为昼,以风为翼,把水中的梯级延伸到秋天的深处。那千古的诗人与时间同步,并超越了时间。凝视落日之美,心胸无限开阔。随晚霞热情降临的成熟女性,找不到爱她的人。亲爱的,快把你的微笑赠予秋天吧,秋天是没有泪水的季节。果实,秋天的果实一夜之间挂满视线,但它不懂得成熟的痛苦,因为成熟就意味着腐烂。我在秋天里张望,我在果实里写诗。几乎又要提到爱,提到我和你,我们的彼此牵挂,我们的彼此对视,都是为了流传已久而且失传了的爱。在此之前,我们必须领悟下界万物的正道,那就是沧桑。秋天的大地辽阔如天空,秋风吹起大地的四个梦,春夏秋冬从天上飘过,一时间忽略了心中的涟漪和玫瑰的味道。我祈求心中的一切不是倒影,我也不是在倒影中追求形而上的爱,因为爱是不需要用语言来证明的。我们的告别随年岁增长而减少,我们的关系则在减少中变得更加复杂。春天那里缺少的,秋天这里都会补偿。亲爱的,你爱我也就是爱你自己,你嫁给我也就是嫁给了自由。

 我每天都在忙于生病,并在生病的闲暇里写作。那么,恋爱就更是百忙之中的空隙时间了。但是,我专注而具体。虽然我暂时还不会忘记自己,忘记自己是为了彻底地爱你,把你征服。但我在感情中要加入新鲜的血液,要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你谈心,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沿着梦想前进,我要十分虔诚地跪下来,在爱神的裙下展露人性最光彩的一面。我要向视觉的物象追问,向最黑暗的物象追问,我求爱神不要在我面前打破它!我求我自己屈服,求你向你自己屈服,我们都屈服在自己的面前,暂时把心中的石头移出身外,暂时把身外的一切当做石头。另一个我起身,步入怀旧的队伍。当神圣的爱情充满血管,我不知道它要从哪处伤口流出来。我沉浸在巨大的回忆当中,忘了生命的险境,过上神话的生活……

 假如我是主宰芳菲的花神,我将会让梅花推迟到春天或提前到秋天开放,冬天是不宜万物生长的季节。唯有心灵的气候和想象的河岸,才是她们真正的莱茵河。如果我厌倦了百花齐放的生活,那么就让我不带前提地爱上你吧,亲爱的楼兰,水中最后的一朵花。水在我心中哗啦哗啦地流淌,驱逐着我所不知的坏空气,我坚持到现在,终于感到空气清新。如果我们两个人必须一个先另一个而去,我愿走在你之后,整理遗物,独守坟场。我愿书写我们壮丽的爱情回忆录,我打开身体中属于你的那扇门,水,啊,你要流到能够照出来生的地方去……

 我对我的孤独说,起来,站起来,卧着的血液会加快孤独的进程。再一次孤独之后,我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去爱,深切地感受因爱而生的极乐之苦。痛苦是孤独的房间,独处是孤独的表现。当我在自己的房间独处时,我感到痛苦是可以享受的,是可以做为歌唱的灵魂接受的。让我静静地坐享孤独的喜悦,阴霾的云层之下群峰打扮得更美,让我来到人间成为大地上飘泊的爱神。谁来领受上苍的恩赐,把星月嫁给大海,把诗人林柏松的楼兰之爱,从理性的土壤中拔起,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交给激情澎湃的另一处神秘之地。那里的春天特别久长,容易使人想起初恋,就像行吟歌手一样,在绝望中唱起“那时我们不懂爱情”……从此,朝霞升起,意念渗透唯一,意念之美甚于其他而改变唯一。我想抵达最高的星辰,接受自上而下的光,化悲伤为风,于奇妙的一瞬间走过出生入死之门,然后对灵魂说:在死之前,我的一生是上帝的;在死之后,我是我自己的一生。传说的时刻和真实的时刻相对无言,同在意念的空间演奏出和谐的乐章。

 我,懂得在心里偷偷地恨最美的女子,懂得爱自己最好的朋友,懂得幸福就是隐瞒自己的痛苦。生活就是道路,人类就是脚印。我懂得有多少爱就会有多少孤独,有多少孤独就会有多少诗人,有多少诗人就会有多少上帝的选民、大地的园丁。我还懂得爱就是对所爱的人欲擒故纵,恨就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恨。死就是对生的审判的缺席,对灵魂的拷问和毒打,对世界的一次性回绝。总有一天,直到那么一天,我们不再以土地交换和平,以欲望交换存在,以科技交换诗情画意。我们自由,我们放纵,我们克制,我们隐忍,人类就是人类,我们就是我自己。

 对不起,初恋,那是若干年前的今夜,你的微笑在星光下如碧波万顷。在你面前,我的防波堤开始向后倒塌,当我们从彼此的眼中瞧见朦胧的图像,明月从屋顶升起,小鸟声声啼鸣。那时,除了爱你,我别无选择。爱的本质主要是牺牲而不是主宰。接纳一个人的临界状态比另一个人的永久吸引更接近爱的本质。成熟的爱唱着天真的歌,在人生的路上等待“心”的到来。我们都是秋天迟开的花,风从天上吹来,花与果拥抱着分开,哭喊着回到现实的树丛。如今长大成人,或许我记忆中的自己早已陌生,记忆中的那个你,早已割断与记忆的联系,变得缥缈不定……认识你后,你是我灵魂的一半,是我铁石心肠中最温存最柔软的部分。那时,我暗自承诺,我要以我的全部生命来爱你、保护你。我们各自生活在各自的情感世界里,我发现,要从一个世界来到另一个世界是困难的。我们压抑,我们压抑的来源是什么?这不是我们的过失,也不是上帝的过失。但愿时间倒流到初恋,让我遇到你,我甚至愿意代替你的父母爱你,比你初恋情人更疯狂更健康地爱你,我以你为诗的源泉,永生的入口。别人给你的我同样给你,别人不给你的,我也给你。只要你愿意,我的血也是你的。只要你愿意,还可以随时随地抛弃我,找一个更爱你的人。我不会在内心的法庭上起诉你,对你存一丝怨言。我屈服于正义之爱,与自由没有什么两样。

 我被这说不清道不明的爱缠绕着,我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你,就是唯一。幸福的密码在哪里?幸福还没有从人类的不幸中抽身而出,大地上的幸福像玻璃一样容易破碎。我不再以激情写作,这时代已将激情磨钝。或者干脆就说,这时代已经没有激情。激情离开人类,全部回到大海里去了。这时代涌现的新鲜事物太多太滥,仿佛一切都已过时。但心灵上的`风景是不会过时的,童年的回忆是不会过时的,神的形象在我心中是不会过时的。你手上的河流,你胸中的山冈,你为我献出的青春年华也是不会过时的。我喜欢不喜欢我的你,我有权对你的终身负责。你对我就像幸福只配天上有、爱情多数在民间,我对你就像两种摩擦可能生电、九九可以归一、一大于一切。我对你的大自然之恋就像天对地、雨对风。大自然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永远是对的。大自然的灵魂就是我的肉体,而你就是我的灵魂。

 我突然发现原来我们沉睡的夜晚竟是白昼,我们醒后的理想恰是现实。我们把心血注入天空,我们的青春化为旷野上的朝霞。命运分配给我们的轻重足够我们承受,我们把习惯中的东西叫做“轻”,把沉思中所遇到的征物叫做“重”。如果时光真是有形无体的黑白之剑,我们最终就要和万物在剑下划清界线:那么传道者便以身殉道,永垂不朽。遁世者则画地为牢,小范围内自我满足,而我们和万物在各自限定的天地间,追日逐月,各自成功,各自失败。我们都知道,蹁跹蝴蝶予人浪漫、美好、忠贞之意绪。我从绿中来,你到花中去,结局原是一个方向两种命运。唯两种命运在一个方向方能悟出自在即自由,这不求同生但愿同死的悲剧,竟不能引起现代人的同情和重视。是否青山已老、泪水全无、人面恍惚、心灵破碎?孤独,我必孤独。在爱中失去自由,但在心中会获得解脱,是风引领我穿过雾中沼泽寻觅灵魂的归依。比我还了解我的人如今安在?我在山涧,那时我在山涧站立如石。水流比我的意绪更轻飘,水流流向未知。命运的尽头蝴蝶触动人心,并通过人心唤来清白,如水的清白。

 乌云密布。我平生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痛哭失声,我请求佯装快乐的人继续佯装快乐,我请求笑到最后的人千万不要提前醒来,我请求只剩一半的天空陪我一起痛哭。暴雨打在身上,才能说出清澈的名字。暴雨不会淋湿我的心,暴雨只是天空的一滴泪。阳光中的月亮,是你在挽留我的梦吗?十个人从梦中伸出手也不能把笑到最后的人叫醒。我献给全人类的爱就是对你的真情,我的远大志向就是远远的爱你,直到失去你。只有失去你之后,才能够从从容容地爱你。只有死去之后才能醒来,完全醒来,我们迎接同一天里的日出日落。你是谁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悟出真谛,那就是懂得了爱的表达。但是,我对我们所需一无所知,失去的继续失去。在感情的水面上,我经常是只能牢牢抓住主观的稻草……

 你可以爱世上所有人,但不能爱上我,我们是不同父母的亲兄妹。你的情赶不上我的爱,我的爱就是我的诗,我的诗不属于这个世纪,你不能擅自介入我的诗,否则巨大的诗歌精神会将你淹没。我把你亲切地写入信中,寄给远方正在挨饿的朋友们,我会在书的后记中提到你,我对你的关怀大于存在的终极关怀,但小于爱。春天在你的后面,秋天在我的后面,春秋在你和我临时建筑的住宅后面。我们必须与新生事物保持紧密联系,因为生活离生命太远,生活中的生命改变了颜色。站在我的眼里看世界,你会问我,天空因何如此低沉,大地因何如此片面?因为人类都染上了怪病,在一所叫做“市场”的医院里,购买贴着质检所防伪标签的假药物……有人说我们成为“造假王国”了,我说我们快要成为“造假亡国”了。

 此时此地,红尘啊,滚吧,滚滚吧。只有内心是干净的,只有梦想是信得过的。欲望使人们偏离了人性的行为规范,集体说假话,集体办假事,集体造假物……在我眼里,“欲望”是一只越吹越大的氢气球。那么人类苦难的爱情呢?有时也在瞪着两只眼睛说瞎话。我生来就是一位善为情人的歌手,但不是一个理想的情人。我活着,我看见,我听说,我怕爱。连死都不怕还怕爱吗?是啊,我们都是蒙在爱里的先知,外面的声音越大,我们越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这不是一个燃情的时代,究竟是什么时代,我们还不能充分认识,我们见面也不能认识。还有许多哑巴等着我们代他说话,还有许多盲人等着我们去为他们寻找光明。还有许多有钱人等着我们施舍,精神是永远花不完的钱,拥有精神,比拥有爱情更重要。对一个人如此,对一个民族更是如此!我天天引导甚至是强制自己,朝正确的方向前进。我已拥有足够的精神,我需要行动,我需要光亮,需要更多的人从睡梦中醒来支持我的行动。

 这确实不是一个燃情的时代,还有好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做,还有好多孩子等着我们引路。我不知道孩子们在哪里,但我正在为他们引路。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爱我我才爱你,但我们不能相识,就是我们见面也不能相识。我们爱着,我们相信爱,相信未来,相信我们,相信我们相信的一切,相信诗歌精神必将照耀众生……这个世界还没有真正的和平可言,“和平”在称兄道弟笑里藏刀中喘息。深藏于人性中的“恶”像纸一样包不住火,人类在大地上的表演总是有些拙劣,不太符合神的审美。我尽量向我靠拢,我靠现实和真实生活,靠梦想致富,我靠我自己。我争取生病之余天天都做点儿事,夜夜都能坐下来静静思索。我在前半夜想自己,我在后半夜想别人。我愿抒发平民百姓的晓风残月,并将隐藏的声音放飞,来表达自由和启蒙。我必须摒弃我语言中的无病呻吟,并让每一个词语都来自于内心世界。尽管爱情有着无法抗拒的魔力,但我还是希望整个人类除了沉睡还懂得黎明。从前我为爱情活着,现在我为正义去死,良心是我的笔,血是我的墨,我的诗篇在大地的渴望里,不是为永恒诞生,而是为减轻永恒的痛苦诞生。如果不是这样,在爱情这出戏里,我宁愿永远做一个孩子……

雨天爱情随笔

雨天爱情随笔1

 一场雨落,一场相遇。一场花开,一场相爱。爱情,从遇见开始。

 秋色跟随凉风的脚步,在时光的深处从江南的唇瓣上走过。我披了一件衣裳,静坐在窗台旁边,淡看秋风,倾听雨落。艳林,在江南的风雨中,等你,秋风板着新雨,微凉。

 爱情,从相遇开始。我打着伞,在晚秋的烟雨中找寻与你的一场邂逅。一场雨落,一场相遇,遇见,太美。如天空中的秋雨落在我想你的柔情里,溢满了与你的惊喜与幸福。我愿意将我的新放在帘外的雨中,化作缕缕的牵挂与点点的相思泪,落入你温柔的眸中,伴你走过秋凉的雨季,共你在流年的辗转中迁伴。

 秋风飘着凉雨,散落在江南的茵柔里,如同点点的离人泪,落在我的眸前。亲爱的,秋天走过高山,落红飘过流水,你无心的一场回眸,把我葬在红尘的等待里。从此,那一片心湖,装满了你的容颜,飘满了你的微笑,载满了你的忧愁。任岁月凋零,叶荣远不会消散。今生,只为你封心,画地为牢,不言悔。

 一场花开,一场相爱。真的,好想与你沁着花香,在秋水绵长的晚秋里,共你在窗前看落花,听雨落,共你拥有一份平淡的幸福。

 只因为想你太真,爱你太深,一如凉秋的海棠开在爱情的雨季,弥漫着幸福的馨香。无法在如歌的年华里,舍弃你的美好。亲爱的,如果相遇是前世今生的结果,如果相守是来世他生的,如果相爱是三生三世的轮回。我愿意用穿越千年的眼泪,来交换这一生拥有你的平静时光与平凡幸福。

 张爱玲说,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你爱着你爱的人,你爱的人也爱着你。那么,艳林,若相爱,请相惜。因为我必定为今生这一场与你的相遇在菩提下求了千年。亲爱的,当爱你变成一种习惯,我已不会回忆起曾经,只念着你的现在,只懂得你在我心里,从不远离。一直相信,有那么一种爱情,是只关心一个人的悲与喜,只想念一个人的容颜与脸庞,是指为一个人憔悴与相思。虽然两心如隔,在水一方,依旧能够感到你掌心的暖,柔情长伴,永远不曾间断。

 想念,因担忧而更加相思。于是,在每一个雨里的清秋的晨间与夜晚,总会为你送一份牵挂。清风吻着秋雨落在窗台上,流过写满相思的纸笺,染了一季的祝福。

 在凌晨的诗行里,我拈一朵残花,将你的容颜携刻,抛落在红尘的记忆里,念一份平安。在晚间的清文中,揉一卷灯芯,将你的忧愁燃尽,消散在时光的流水里,挂一份欢乐。亲爱的,我捧着一帘幽雨,在流年的深处,默默的在心底与你道一声珍重,盼你一世安好。

 一直认为,最真的爱,是懂得。我将你的心放在我的心上,两心相伴。任落花在流水中重开,任四季在指尖流动,任容颜在岁月中老去。只需要一眼凝眸,便心心相印,冷暖两知。只一声懂得,便可在流年里,相依相伴。一直坚信,最深的情,是相随。

 知一场相遇,便在清浅的时光里,许一世柔情,相随到天涯。不然,牛郎织女的传奇,怎么会如此动人。不然,神雕侠侣的故事,怎么会如此长久。不然,虞姬霸王的爱情,怎么会如此的携永。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每当秋风吹过眸前,想念便会溢满心田,任岁月如何流转,任时光如何消逝,你的容颜依旧走过岁月的痕迹,消瘦我纸笺上的新词,憔悴我的红尘落寞。亲爱的,余下的日子,只是安静的期待,能够拥着你在流年里静坐,看岁月如花。能够与你在灯火阑珊的夜下,倾听流水。能够共你拥有一份平淡的幸福,相醉流年。

 一曲新词酒一杯,一泓秋雨一场凉。浮生绘一纸温暖,飘落在时光的转角处,温暖你的一枕新凉,梦靥静好,夜色无声。红尘欲落,天涯有尽,天地会荒芜,岁月不会永恒。亲爱的,今生,不说地久,不言天长,只一拥深情,一吻便足以天荒。这一生,亦化作一个永恒,定格在我最深的记忆里,任时光凋残,永远不会老去。

 当爱情走过沧海桑田,当想念化作担忧,当等待化为牵挂,当我在时光深处读懂了你的忧与愁,欢与乐。这一生,但求,所有的岁月里都与你相伴,所有的幸福都与你分享,所有的快乐都与你缔造。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亲爱的,当我们的爱走到时光的最深处,我回眸浅问一声,来生,我们能否依然永如初遇。

 今生,我愿化作三世的雨,散落在与你相遇的每一处温柔里,换取你来世的一份幸福。亲爱的,这晚秋的每一场雨,是我的一份相思。每一次相思,都化作一场等待。

 等你,在江南的晚秋。一帘幽雨,一场相爱,雨未尽,情不休。

雨天爱情随笔2

 一场雨,一把伞,就促成了一对有情人的相爱。在爱情雨中相遇的男女都是得到上天眷顾的`幸运儿,他们会得到一段美好的缘分。

 她很喜欢在教学楼前的长椅上看书,而他喜欢站在教室的窗前看着她。沉浸在书中世界的她从未发现他那专注的视线,随着书中的情节时而愉悦时而忧伤,让他的心情也跟着她的一颦一笑而变化。喧闹的校园里,在她的世界里只有眼前的书,在他的眼里只有她的身影。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打破两人之间的距离,更没有想过要走到她面前跟她表白,觉得就这样远远地看着她就已经足够了。

 有一天,她照常坐在老地方看书,他依旧专心地看着她。突然,下起了大雨,让她措手不及,慌乱地抱着书和背包跑到不远的一棵树下躲雨,可是那棵树的枝叶并不茂密,这当不了多少雨水,让她的衣服和头发湿了大半。他在注意到她没有带伞的时候就随手在教室里拿了一把伞冲下楼,撑起伞跑到她不远的地方后停下来,假装不经意地走到她面前,问她要不要一起回教学楼。她欣然同意了,走到了伞下,和他一起走出树下。

 因为怕雨淋到她,他把伞倾向她那一边,雨水淋湿了他半边衣服。她发现了他的体贴,连忙把伞倾向他那边,让她的衣服再次被雨水淋湿。让了几次之后,他干脆搂住她的肩膀,两个人肩碰肩地靠在一起,就谁也不会淋到太多雨了。在如今近距离的接触,他可以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可以听到她的呼呼吸声,可以感觉到她的温度,让他有一种想要向她表白的冲动。

 就在他想要开口的时候,原本还撑得好好的伞突然合了起来,两个人立即被雨水淋个正着,愣愣地看着突然坏掉的伞,又看看对方的狼狈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让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缩小了很多。他费力地用双手撑开伞,让伞撑开到勉强可以挡住两个人的程度,两个人继续向前走。

 在雨伞下的小空间里,他们有说有笑地迈着默契的脚步走着,不顾别人投来的怪异眼光,撑着一把坏掉的伞狼狈地在雨中行走。走进教学楼,他放下伞,她对他说了一句谢谢后,两人就陷入了沉默,似乎都在等待对方说些什么。终于,他打破了沉默,把自己一直在楼上看着她的事情和喜欢她的心情全部告诉她,请她当他的女朋友,然后紧张地等待她的反应。她的脸瞬间红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说下次可以和他一起看书,但是要他记得不要再带一把坏伞过来了。他听出她话里的含义,连忙保证以后会随身带一把质量最好的伞,不会再让她淋雨。这时候,雨停了,天边正挂着一道绚丽的彩虹,似乎在祝福他们的爱情。

 他们在爱情雨中相遇,两个人的心里都种下了一颗爱的种子,在雨水的滋润下渐渐生根发芽。

雨天爱情随笔3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独自一人在黑暗行走,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总在这种雨天想起你,雨会随着我的泪水滴落,凋零的碎片在不经意间耸起,我常常出现幻觉,幻想你还在我身边,我们从未分开过,可事事总事与愿违。

 那些日子你会不会舍不得,思恋就像关不住的门,空气里总有些灰尘。什么都别说,让我一个人躲一躲,你的承诺我竟没有怀疑过,反反复复。

 要不是我们彼此深爱过,我不愿放开你的手。可是你的承诺没有实现,把我一个人留在了一个世界,我知道,我不会再有什么牵挂,你也不要在来吵我。

 记得,在你走的刹那,上帝为你流下了眼泪。从此我开始埋怨雨天,我开始埋怨上帝的眼泪。也许因为痛,而失去了理智,我眼中的世界变得恶心。

 那晚的雨一直没停,我一直没睡,因为,我想陪着你,一直到天明。我反复扫视你的脸庞,你的样子被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我的内心不再空虚,我的生活不再空白,你添满了我的全部。

 每当下雨我会想起你,紧紧握住我的手,害怕我从你身边流走,可你没有抓住我。在雪与细芽的交界处,你放手了,你的手开始乱抓,我再也抓不住你的手了。天下雨了,我流泪了。

 我开始原谅把你带走的雨天,渐渐模糊的双眼,明白爱到底是什么。

 我常问自己,可不可以不想你,可大脑不听使唤,你的影子时常浮现在眼前,你与我的一切,常在脑海中翻转,直至疲惫。你与我走过多少次那条青涩的石板路,我们的鞋底磨平了,石板也被我们磨得光滑……我知道,我必须坚强,坚强的看待这个世界,坚强的原谅雨天。

 我知道,每个人最后都要说再见,我知道命运,知道幸福,知道悲伤知道理智的原谅被埋怨的一切,证明,我还没有堕落。

 我应该懂得爱惜自己,不能再去想念你,为什么我那么爱你,我得不到回应,因为失去这种痛没有人知道,只要我一个人,才感觉痛苦。你真的好自私啊!已经离我而去,我的心真的好痛,你感觉得到吗?真想对你说声:我真的爱你……

雨天爱情随笔4

 下雨天的心情,总是那么扭曲。

 还记得一首歌:下雨天了怎么办,我好想你,不敢打给你,却找不到原因。

 一个人的七情六欲,掌控了他的整个人生。

 爱情,美妙亦是毒药;甜蜜亦是坟墓。阴晴圆缺,悲欢离合,诉说着许许多多的忧伤许许多多的思念。

 当天空不再湛蓝,雨滴不再纯净,低头俯瞰心底的阴霾,那一丝微弱的光就是你的笑脸。

 我一直认为,爱一个人却不一定只有走到一起才能长相厮守。爱一个人,有一种力量叫做守护,有一种守护不一定要走进婚姻的殿堂。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那么看着他幸福、快乐,你便也幸福、快乐了。你会祝福他,默默地在他身边以另一种姿态守护他。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为什么?是因为婚姻过后缺乏恋爱时那般激情与刺激?还是因为婚姻过后的人变得麻木了?

 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该是自己的,跑不掉,不该是自己的,留不住。他(她)真的就是你一辈子的另一半么?当爱情慢慢的转变成亲情,一辈子就过去一半了。

 也许,原本你灰暗的世界因为他的走入而变得色彩斑斓,所以你想要得到他,抓住他,你觉得你需要他,他对你很重要。但你想过么?你对于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又代表着什么?或许…什么也不是。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伟大、无私?不,爱情都是自私的。那么在你的眼里,什么是爱情?

雨天爱情随笔5

 清晨,天微微的冷,但是没有下雨,我骑自行车上班。

 中午,雨大如泼,而我,只顾欣赏雨中柔情已入无物之境。

 雨中柔情便是她对我的温情。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内容是她来接我。此时,心如平静,波澜不惊。

 但是,当我走出餐厅大门时,我的胳膊猛的一收,心却顿时舒畅。偌大的雨,街上行人寥寥,车来车往,行色匆匆;而我,却气定神闲,以手触雨,静赏雨打蔷薇幻烟沙之美。

 忽然,一朵洁白的“莲花”从远方渐渐的向我浮来,越来越近。近了,才看清我眼中的莲花便是她,青伞,白衣,长发荡漾。

 雨依然在下,平静的心此时有点砰砰跳动,冰冷的胳膊如同裹上了棉衣一样温暖。

 相携走向我那喝了半天水的自行车旁。我穿好雨衣,骑上自行车,而她坐在后座,钻雨衣里,轻轻贴我背上。

 我慢慢的骑着,她在后面乖乖的一动不动,雨却越下越大,大到我俩说话必须大声喊出来。

 雨,本就是一种浪漫,更何况雨中的柔情。我们索性借着雨的声音,唱起歌来;索性借着雨的浪漫,浪漫起来。

 雨声越大,歌声越大,拘束越少。忽然有种踏车雨季游大观园的幻觉,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就这样,借着雨的豪放,我也豪放了一次。

雨天爱情随笔6

 总是爱极了春天三月的小雨,淅淅沥沥,飘飘洒洒,缠缠绵绵,柔软了看雨人的心事,打湿了看雨人的情怀。

 细雨纷飞的春日里,撑一把小伞,携一缕轻风,踏一地春泥,看细细密密的雨珠编织春天的幻想;闻雨中花草淡淡的清新的味道;听雨滴敲打绿叶时优雅和谐的乐音,那才别有一番情趣呢!

 看那雨中的田野,远处朦朦胧胧,如帘如幕,如烟如雾,弄不清到底是雨爱上了烟的缠绵,还是烟不舍得雨的柔情

 近处的花草树木绿意盈盈,油光发亮,竟不留一丝的尘埃。叶片上不时滑落的一滴,辨不出是春天晶莹的心事,还是看雨人心底婉约的柔肠

 站在雨中的桥栏边,看脚下悠悠流过的河水,雨珠在河面上点开了千千万万朵小水花,倏尔消失不见,倏尔重来,无声无息,一如既往。它,可是怕惊扰了这雨天的宁静

 河岸边的垂柳,盈盈的在雨雾中飘拂,柔得好似少女肩头长长的发丝,不舍得多花半分的力气。它,兴许是不忍心拂碎了水面上那婀娜的倩影……

 那烟雨中的桃花,娇艳欲滴,嫣红朵朵,好似千年以前它就是春雨的精魂。默默无语的花瓣,会是谁,前世遗落在人间的想念那花枝上晶莹的水滴,又是谁,春闺梦里悄然滑落的清泪

 还有金黄的油菜花,蒙蒙细雨中一眼望去,就好似是一群身着金黄羽衣的仙子,在田野间摇摇轻舞。大地是它华丽的舞台;春雨是它精彩的乐章;而遥遥相望的我,就是那个如醉如痴的观众……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喜爱这份恬淡,眷恋这份从容。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不舍风的柔意,难弃雨的深情。

 听春雨点点滴滴的倾诉,心中总会自然而然的升腾起一份婉约的柔情。

 在这样如诗如画的三月天里,山不是山,是少女颦颦如黛的眉尖;水不是水,是我氤氲含情的眼眸。

 眼见的一切早已幻化成深心里那一幅水墨丹青,随轻风、细雨、桃红、翠柳一起旖旎了春天的画轴。

 而在雨中漫步的我,悠悠的心事,暖湿了春天的衣袖;那随轻风细雨飘然落下的花瓣,沉醉了我如烟如梦的念想,忘了归途……

雨天爱情随笔7

 记忆中的雨可不是这样子的。尤其是春天,家乡的雨多说下三天两天,少则一天或半天。可不像这小城,从大年初二,一直下到现在,有二十多天了,断断续续的。缠缠绵绵,无休无止,下得让人心烦。

 从车间到宿舍楼,也就二三十米远。紧张忙碌劳累的工厂生活,常常让我忘记外面还在一直下着雨。天色不知何时灰暗下来了。当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出车间,没入黑夜。一丝丝冰凉的雨点儿扑面而来,才感觉出雨的存在。

 雨是淋不湿衣服的,就已到了宿舍楼。我住五楼。楼的东门有电梯,要多走五十米远的路。有许多工友,宁愿多走路,去乘电梯,也不愿爬楼,说爬楼更累。可我不这样认为。每次,都是我先他们到达。人生就是这样,常常会有许多人舍近求远。

 这个春天没有姗姗来迟。尤其是在这小城,我已感受到春的无处不在。当我从家乡踏上异乡这片陌生的土地,尽管天空中下着濛濛细雨,我已从马路边草坪上看到枯草下面正在萌芽出嫩绿的小草,还有那绵延起伏的大山上那一丛丛浓绿的长青树,在这绵绵的春雨中,愈发的浓绿了……

 呆呆地站在宿舍楼的窗前,每天下了夜班,我都会这样子静静的听雨。雨的声音很美妙,像一首诗,叩击着我的心扉。又像儿时母亲哼的摇篮曲,让我熟睡在这绵绵的雨声里……我的住处就在山脚下,山上那一丛丛浓绿的长青树,透过窗口都会看得见。马路边草坪的草都绿了吗想必是在这绵绵的春雨的滋润下,都已经绿了。

 有二十多天没有走出厂门了。不是我不喜欢这外面的世界,也不是我不喜欢这绵绵的春雨。忙碌的工作总是让我无暇去顾及。明天是星期天,难得的一天假期。春天来了,不管这雨有多大,我一定走出去,尽情享受这绵绵春雨的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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