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残损的手掌》课文赏析

《我用残损的手掌》课文赏析,第1张

《我用残损的手掌》课文赏析:世界上美好的事物,大都具有和谐的、完整的外形,小到一片树叶,大到一座丘山,一座建筑。

但是美好的事物会遭到突然的暴力的破坏,合谐的会成为畸形,完整的会沦为残缺。由残缺引起的对于完形的追寻和思慕,正是“残缺美”得以生成的心理机因。

这首诗的构思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写诗人注意和想象中国被沦陷的土地,把无限的痛苦与深切关注的感情都贯注于“残损的手掌”上,作者要摸索那有血和泥灰的祖国广大的土地。

超现实的手法表现的是最现实的情感,而且从想象中源起最真实的形象画面。无论是写手掌触到家乡或是祖国南北远近的地方,都感受到意象的具体鲜明和情感的凝聚力度。静的想象中极尽显现动的心态。

第二部分依然是在想象中进行的,作者用“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一句,进行转折性的推移,摸到了“那遥远的一角”,那里是“温暖,明朗,坚固而蓬勃生春”。

写到这里,诗人以无限的温柔和全力描摹,不怕感情的直抒,加以一连串的比方与明喻,尽情地歌颂和赞美,使爱国主义感情得到升华。

创作背景:

1941年,日本侵占了香港,戴望舒因从事抗日活动而被捕入狱,受尽摧残。诗人在狱中写出了前所未有的凝重沉雄的诗篇,以奔涌着的波澜壮阔的爱国主义激情,给他后期的作品铸造了新的内容和风格。

《我用残损的手掌》即是他后期作品的代表作。当富有才情的诗人舍弃自己身边小小的落寞、凄凄的孤独,舍弃以往酷爱的浅吟低唱以后,他的诗篇便以其豪歌再次一展风采。

此诗作于1942年7月,其时作者尚在狱中。因为诗人早期受象征派诗歌影响较大,创作上吸取了象征派的手法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巧。

-我用残损的手掌

《鲁滨孙漂流记》(Robinson Crusoe)

《鲁滨孙漂流记》于1719年4月25日出版,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这部小说一问世既风靡全球又历久不衰,在世界各地拥有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小说从初版至今,已出了几百版,几乎译成了世界上所有各种文字。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滨孙漂流记》是出版最多的一本书。该书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著。该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通俗易懂,是一部雅俗共赏的好作品。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英国小说家,新闻记者。他在西方文学发展史上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其作品主要为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18世纪,长篇小说兴起,笛福作为西方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的创作开辟了以写实为风格,追求逼真效果的现代长篇小说发展的道路。他的小说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强。并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自14至15世纪新航路开辟以来,航海成为每各青年人都抱有的一种理想,其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孙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人物,因此他被视作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内容提要

纪念鲁宾孙离开赫尔(Hull)的金属装饰片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支弹药、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的山洞凿洞居住。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水,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臼、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虽然这样,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

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生过火,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逊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6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鲁滨逊发现后,救出了其中的一个。鲁滨逊救下那个野人的日子是星期五,所以把被救的土人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接着,鲁滨逊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条英国船在海岛附近停泊,发现船上的水手发生了叛乱,绑架了船长,把船长、大副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了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他把那水手留在岛上,船长带着鲁滨逊“星期五”等离开荒岛回到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28年。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妻子死后,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小说简介

鲁宾孙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

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怖。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雷。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

写作背景

亚力山大·赛尔柯克的经历给了笛福的灵感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孙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者形象。他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作者生平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 1660年生于英国伦敦,父亲是伦敦的一名商人。父亲营屠宰业,信奉于不同国教的长老会。笛福原姓福,1703年后自称笛福。他受过中等教育,但没有受过大学古典文学教育。他一直保持不同于国教信仰的立场,政治上倾向于辉格党。1674年,年轻的笛福就开始学习当一名牧师。但他并不适合牧师这种工作,因为,正如他所创造出来的英雄鲁滨孙一样,他的生活充满了冒险与刺激。1683年,笛福曾被海盗俘虏过。这次的经历,再加上一名曾经在海上遇难的苏格兰水手的叙述,提供了笛福写作《鲁滨孙漂流记》这部脍炙人口的小说题材。虽然《鲁滨孙漂流记》一直到笛福将近六十岁时才出版,它依然为笛福带来历久不衰的声誉。继《鲁滨孙漂流记》的成功之后,接下来的五年之中,笛福又陆续写了四本书,包括《生命》、《冒险》、《红牌船长的海盗生涯》及《疫年大事记》。笛福逝世于1731年4月,享年70岁。

他早年经营内衣、烟酒、羊毛织品、制砖业,曾到大陆各国经商。1685年参加蒙茅斯公爵领导反对天主教国王的叛乱;1688年荷兰信奉新教的威廉率军登陆英国,继承英国王位,笛福参加了他的军队。1692年经商破产,负债达17000镑,以后又屡屡失败,因而不得不用各种方法谋生。他曾充当政府的秘密情报员,设计过各种开发事业,同时从事写作。1698年他发表《论开发》,提倡筑公路,办银行,立破产法,设疯人院,办水火保险,征所得税,办女学等。1701年他发表一首讽刺诗《真正英国人》,认为没有纯种的英国人,反对贵族天主教势力,为外籍的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辩护。此诗连印9版。1702年发表政论《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用反讽手法,反对国教压迫不同教派人士,文笔巧妙,开始竟未被人识破是反对国教。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坐牢的惩罚,入狱6个月,枷示3次,却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在狱中他仿希腊诗人品达罗斯的颂歌体写了一首《立枷颂》(1703),讽刺法律不公。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

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 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1722)、《杰克上校》(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的代表作。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受到这一事件的启发,写成此书。鲁滨孙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此外还有续集。第二部写他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又视察巴西种植园,接着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则是一部道德说教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1719年发表的第一部小说,同年又出版了续篇。

和作者笛福一样,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本书成型在一个万象更新的转型社会,奔突往复于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的双重迷宫,鲁滨逊·克罗索这个带有鲜明时代的人物及其叙述以其勃勃的生气、天真的信心、坚韧奋斗的精神和对自身的严肃省察唤起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共鸣和深思。

《辛格尔顿船长》写主人公幼年被绑架,当了海盗,在非洲和东方冒险致富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有人认为是笛福最好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女贼的女儿,出生在监狱,被一个好心肠的市长收养。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结婚和偷窃为生,被判刑发配到美洲弗吉尼亚,与一前夫经营种植园终其一生。《杰克上校》写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沦为小偷,当过兵,被贩卖到弗吉尼亚,最后成为种植园主,回到英国。《罗克萨娜》的主人公是法国新教徒的女儿,流落在英国,嫁给了伦敦一个酒商,被遗弃,在英、法、荷等地沦为妓女,又嫁给一个荷兰商人,商人负债入狱,她也在悔恨中死去。

笛福的小说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往往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致富,获得成功。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作者出于清教徒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誓言。

笛福对他所描写的人物理解较深,他善于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他的主人公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情节结构不落斧凿痕迹。他尤其擅长描写环境,细节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不引经据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读者感到亲切。 时尚,笛福在真实发生的航海故事的基础上创作了他的不朽之作《鲁滨孙漂流记》。他的小说表达了要求个性解放,勇于冒险的进取精神。

人物形象

鲁宾孙

性格:鲁滨孙是一个充满劳动热情的人,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与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 鲁滨孙又是个资产者和殖民者,因此具有剥削掠夺的本性。

星期五

性格:星期五是一个朴素的人,忠诚的朋友,智慧的勇者,孝顺的儿子。他知恩图报,忠诚有责任心,适应能力强,他和鲁滨逊合作着施展不同的技能在岛上度过了多年 。

读后感

(1)《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2)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楼上的粘贴是也稍看下,一股脑都拿来了,说国统区的就一段呢。

  国统区的戏剧和小说创作:

  (一)、陈白尘的戏剧艺术特色:

  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国统区还产生了优秀的讽刺喜剧,陈白尘是这一时期国统区成就和影响最大的剧作家,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是悲剧《岁寒图》和喜剧《升官图》。陈白尘的喜剧作品的艺术风格。

  1、 在题材和主题上,陈白尘一般不取材家庭生活,而擅长把讽刺的矛头直指与全中国人民生死攸关的政治问题上,尤以揭露旧中国“官场”的丑态为特色,表现出相当的胆识。比如发表于1936年的《恭喜发财》,嘲讽了当时借抗日救国之名,搜刮民脂而肥私的官僚政客;另外还有抗战初期写的两部讽刺喜剧《魔窟》和《乱世男女》,前者对沦陷区“维持会”汉奸竭尽嬉笑怒骂之能事,后者则集中鞭挞了国统区一伙儿打着“抗战”旗号,过着醉生梦死生活的“都市沉渣”,透过这群乱世男女的表演,让人们感受到这种生活的真正成因正是国统区腐败的政治风气。而陈白尘的《禁止小便》和《升官图》则都以锐利的笔锋,直截了当地掀开了国统区“官场”的内幕,特别是《升官图》在暴露、讽刺官僚政治的深度与广度上都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

  2、 陈白尘的创作个性中具有相当活跃的幽默感,他善于捕捉现实生活中可笑的因素,将题材作特殊的喜剧处理,他的喜剧风格是明朗、尖锐而又浓烈、泼辣。除了将讽刺寓于幽默之中外,陈白尘还常运用滑稽手法加强讽刺的力度和深度,是我们从夸张变形的外观形式之中,深深感受到那些人物灵魂的“丑陋”。

  3、 陈白尘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幅幅鲜明生动的“群丑图”,这正是他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优秀喜剧的深厚传统而形成的其又一大特色。

  4、 陈白尘善于设置一个个讽刺性的喜剧场景,比如《升官图》,首先把人物行动的强烈性(追求升官发财)和实际结果的虚幻性(好梦不长)作了极可笑的对比;其次,“梦境”的设计,以及剧中时间、地点、人物官职含混不清,为充分使用戏剧必不可少的夸张、变形,甚至荒诞的手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5、 陈白尘的喜剧语言通俗、精练而又充满滑稽的夸张,他运用了漫画式的手法,生活化的台词中加进一两句政治用语,使得作品的讽刺喜剧效果十分的强烈。

  (二)、张爱玲和钱钟书

  钱钟书、张爱玲等国统区文学创作可以了解国统区文学创作的概况,钱钟书、张爱玲等人的创作风格,为国统区文学创作的重要作品,重点在《围城》、《传奇》、《流言》、《马凡陀的山歌》这几部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国统区讽刺文学的主要特点。

  钱钟书和他的《围城》一、钱钟书的创作及基本风格识记:钱钟书的创作概况:钱钟书小说高超的讽刺幽默色彩。二、《围城》的思想蕴涵与哲学意蕴识记:《围城》最初连载于上海《文艺复兴》1946年第2期至1947年第6期,1947年由上海晨光公司出版单行本。“围城”的含义。分析:(1)《围城》的思想意蕴。(2)《围城》的艺术成就。(3)《围城》塑造的一群现代新儒的典型意义。

  张爱玲的《传奇》与《流言》一、《传奇》及张爱玲小说的独特风格识记:(1)张爱玲的创作概况。(2)《金锁记》、《倾城之恋》等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张爱玲小说传奇性的故事以及弥漫于其中的梦魇般的氛围。分析:(1)《金锁记》的悲剧意蕴与艺术特色。(2)《倾城之恋》的思想蕴涵与艺术特色。二、《流言》及张爱玲散文的艺术价值识记:《自己的文章》、《中国人的宗教》等是张爱玲散文的名篇。张爱玲散文对“私语”诉说模式成功运用。

  “七月”派的诗歌和小说识记:(1)“七月”派概况。(2)“七月”派诗歌和小说的代表作家及创作概况。“七月”诗派的共同特点。分析:路翎小说《财主底儿女们》的思想主题与艺术特色。

  “九叶”诗派识记:(1)“九叶”诗派概况。(2)穆旦的创作概况。领会:“九叶”诗派共同的审美追求。分析:穆旦诗歌独特的艺术成就。 《马凡陀的山歌》等国统区的讽刺文学识记:《马凡陀的山歌》是诗人袁水拍用笔名马凡陀发表的一百多首山歌的汇集,是这一时期政治讽刺诗的杰出代表。:《马凡陀的山歌》在新诗民族化、大众化方面的新尝试。

  国统区抗日和揭露题材的小说

  1、丘东平和他的《第七连》

  2、张天翼和他的《华威先生》

  3、沙汀和他的《在其香居茶馆里》

  4、 钱钟书和他的《围城》

  5、黄谷柳和他的《虾球传》

  6、赵树理——中国农村题材的优秀小说家

  张天翼的讽刺小说《华威先生》的讽刺艺术。

  抗战前期的小说创作,经历了一个由冷落到繁荣的过程。无论从题材、主题、人物形象塑造、表现手法等方面都有新的开拓和发展。其中,表现抗日和暴露国统区黑暗现实是最主要的两大题材和主题。

  在讽刺暴露文学创作中,张天翼在当时可谓是一名先锋。鲁迅对日本友人增田涉说:“中国作家若只翻译我一个人的作品就比较寂寞了”,他推荐了郁达夫和张天翼。张天翼的小说基本上属于讽刺小说,曾被誉为是中国30年代文坛上最大的笑匠,他和老舍是现代讽刺小说的双璧。

  1、张天翼的创作内容:

  张天翼的创作题材广泛,几乎接触到中下层社会的各个方面,抗战爆发前,张天翼作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突出地表现在对各类小市民、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灰色生活的描绘,塑造众多这类平庸可笑的形象,是他对中国文学的贡献。比如《稀松的恋爱故事》,写了青年罗缪与朱列的恋爱过程。他们的恋爱就是逛公园、看**。张天翼笔下的这种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恋爱过程不是那种甜蜜的爱情生活,而是酸溜溜、庸庸碌碌的低级趣味。当时的读者已经厌倦了那种小资产阶级恋爱的情调和趣味,张天翼的这个写法自然赢得了较高的评价。

  还有他对中流社会中的人物的灵魂所作的生动的刻画,如《皮带》中的邓炳先生,为了升官出尽了洋相;《贝胡子》里的贝胡子骂借他的钱未还便死去的人是故意作圈套,骗了他的钱去阎王那里躲债,当动员为抗战捐款时,他迫于形势费了很大劲捐了一毛钱,还想为此登报。作者活画出了这类人物的灵魂。而表现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类题材的作品中,最杰出的是《包氏父子》,既有对小市民心理的深刻剖析和讽刺,又有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的揭露和批判。

  ②在农村题材的小说中,他着重反映了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更重要的是他在反映这种阶级关系的同时还描写了地主内部的斗争,揭示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如《万仞约》、《清明时节》等作品,而像《菩萨的威力》、《儿女们》等作品,则反映出农民的反抗和暴动。这类作品从另一个侧面寄托了作者的理想。

  ③从五四到30年代,尤其是叶圣陶的《稻草人》出版后近10年来,中国的儿童文学创作几乎是空白。儿童读物一般是从外国译来的童话或中国古代文学中的作品。张天翼填补了这片空白。他的《大林和小林》、《秃秃大王》、《蜜蜂》、《金鸭帝国》等童话想象丰富,故事生动,符合儿童的心理,又富于教育意义。

  2、《华威先生》的讽刺艺术:

  抗战前期,张天翼的作品并不很多,但《速写三篇》(《华威先生》、《新生》、《谭九先生的工作》)却是很有影响的。《华威先生》是张天翼在抗战前期的代表作。

  《华威先生》发表于1938年,当时的一般作家因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而沉浸在异常乐观的气氛里,很少注意到阻碍抗战的暗流;张天翼的《华威先生》则不同于那种盲目乐观的作品,他揭破了潜伏在抗战中的逆流,提醒人们的警觉,因而这篇作品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华威先生》表明了作者对抗战的清醒认识。

  华威先生这个形象的意义在于通过人物性格透视了当时社会环境,从而揭示了国民党包而不办,名为抗日,实则限制人民,防范人民的本质,华威这个人物形象可以说是国民党上层分子在抗日初期的一个缩影。

  《华威先生》标志着作者艺术上的更趋成熟。

  辛辣的讽刺是《华威先生》最显著的艺术特征。有两点:①真实与夸张的统一。讽刺的生命来自于真实。华威先生的形象是真实的,国统区存在着许多这样的官僚,作者对华威先生的描写是真实的,同时又是夸张的。通俗地说,这个形象是放大了的,放大是真实与夸张的统一,是讽刺文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合理的夸张能更充分暴露事物的本质;②对比手法的运用。用这种方法,作者无需去发议论,只用事实来说话,一经对比,矛盾便暴露出来了,讽刺效果即显示出来,这就使作品有内在的讽刺力量,而非外在的油滑之笔。在作品中,作者通过对华威先生参加三个不同的会议的

  三种不同态度的对比,活画出华威的性格。

  张天翼小说的语言特色:准确、诙谐,比较规范,采集了不同职业、阶层、地域的口语,具有广泛性。他的作品中很少运用方言,语言干净利落。

  国统区文学创作思潮这段时期走过的路程:

  1、抗战初期(1937年7月—1938年10月)

  ①“文协”的成立: 1938年3月27日,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在武汉成立,标志着30年代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自由主义文学等几种文学运动的汇流,组成了文学界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包括国共两党作家在内的大联合。“文协”提出“文章下乡,文章入伍”的口号。

  ② 这一时期的文学从文体上看:首先,战前并不发达的报告文学和通讯此时成了最热门的题材;其次,诗歌朝广场艺术方向发展,追求通俗、鲜明、昂扬,出现了墙头诗、传单诗、枪杆诗等便于宣传和鼓动的形式;第三,各种大众化的小型轻便的文艺形式在文坛上唱了主角。

  ③从主题上看,此时期的文学以宣扬“英雄主义”,宣传抗日救亡为核心,表现民族解放战争中新人的诞生,新的民族性格的孕育与形成,色彩单纯而鲜明。

  2、 抗战中期(1938年10月——1944年9月)

  抗日进入了相持阶段,特别是1941年皖南事变的发生,国内局势发生逆转。初期受速战论鼓动的昂扬激奋的社会心理,已经慢慢沉静下来,人们开始正视战争的残酷性和取得胜利的艰巨性,正视由于战争而沉渣泛起的各种封建文化的积垢及现实中的腐败现象。

  ①在主题上,该时期的文学显著地增加了对现实的批判和对历史的反思,作家在苦闷和抑郁中开始更加深刻的思索,重新认识我们的民族,重新认识自己,为民族的振兴寻找新的出路,从而使得此时期的文学向多思维、全方位的观察转变,爱国主义的主题也得到了扩展和深入,创作题材向纵深的立体的方向开掘;

  ②此时期的文学体裁以长篇小说、多幕剧、长篇叙事诗与抒情诗为主。

  ③此时期的文学格调是凝重、深沉的。

  3、 抗战后期及解放战争时期(1944年9月—1949年9月)

  由于1944年中国***提出了“废止一党专政、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议案,由此在国民统治区掀起了民主运动的热潮。文学又一次获得了活力。

  ①此时期的文学主题集中于两个领域:对黑暗的诅咒对腐朽的现实政治的否定,以及知识分子在新时代到来之前的自我内省与历史总结;

  ②此阶段,各种文学体裁都充满了活力;

  ③各种作品都笼罩着时代大转折时期所特有的紧张、愤激、嘲谑和痛苦,希望、期待、焦躁与不安,从而呈现出繁复的音响。不过,讽刺乃是此时期文学最鲜明的主色调。相比之下,国统区文学的基调是沉郁凝重,间杂有戏剧性的批判色彩;而解放区创作的基调则是明朗、素朴的。

  七月诗派:因胡风主编的《七月》而得名,以艾青、田间为首,其他有绿原、亦门、曾卓等, 主要刊物《七月》《希望》,以抗战现实为内容,以自由体为主要形式。形成贯串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国统区最重要的现实主义诗歌流派。

  九叶诗派:是40年代国统区出现的一个具有现代主义倾向的诗歌流派。主要成员有辛笛、陈敬容、杜运燮、杭约赫等。主要刊物有《诗创造》《中国新诗》。他们既忠于时代和斗争现实,又忠于艺术创造。吸收了西方象征诗派、现代诗派的表现艺术和手法。

  收集了一些全部是40年代国统区文学创作的基本内容,可能比较细化,你看看是否用的上。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包法利夫人》是法国作家福楼拜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取材于现实的真人真事,一个乡村医生夫人的服毒案。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艾玛的女人,虽出身农家,却自幼受到修道院里大家闺秀式的教育,学过刺绣,会弹钢琴,会画素描画,阅读过大量爱情小说。她长得漂亮可爱,生性风流,崇拜奢华,羡慕贵妇,梦想有朝一日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是现实中活脱的浪漫主义人物。

然而,在现实与梦想之间往往横亘着巨大的鸿沟。 为了实现她朝思暮想的幸福,她结婚了,却是嫁了一个平庸之辈。满于现状的丈夫,平淡无奇的生活,使得自视清高的艾玛怒火中烧,她看不起夏尔,先后两次出轨,债台高筑,以致最后走向绝路。

艾玛的一生,从最初的农家少女,成为乡村医生的妻子,子爵的舞伴,莱昂眼中的情人,罗多夫的情妇,最后堕落为一个罪人,走投无路,服毒自杀。 她的一生,展示的是一个浪漫主义梦想幻灭的过程。

艾玛的丈夫,夏尔,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平庸无趣之人。他外形笨拙,内在愚蠢,性格软弱,毫无抱负。婚前唯母命是从,婚后唯妻命是从。个人没有主见和魄力,生活更没有浪漫和新意。

他一个人快乐地满足于婚后无忧无虑的生活中,美丽的妻子,简单的幸福,令他沉迷,叫他心醉。殊不知他眼中的美妙佳人却是一位不安现状、脚不沾地之人。他一直以为她和他一样陶醉在新婚的二人世界,殊不知她在婚后经历了一个他无从了解的心理历程。转而一心向往书本中的热情与陶醉、天上的情人、永久的浪漫、灵魂深处意外的甜蜜。

夫妻二人,一个是现实主义的庸人,另一个则是浪漫主义的怨妇。她做许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而她越看他,就越有气。

他们婚姻结合不当的喜剧巧合,引发了随之而来的悲剧命运。对于夏尔而言,婚姻带给他前所未有的幸福。他百般娇惯他的妻子,尽己所能满足她的愿望,却不知道她所要的是他力所不能及的。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艾玛前后两次的婚外情都离不开夏尔无意地“成全”。一次是夏尔让艾玛和罗多夫一块骑马散心,一次是夏尔把艾玛一个人留在卢昂和莱昂去看戏。 他的愚蠢在于,想不到妻子会伙同别的男人来践踏他的爱与好心。

艾玛的出轨,一方面是自己对寻欢作乐的期待、对永不褪色的幻想的追求,另一方面则是对夏尔庸俗之气的报复。 生活在浪漫空想中的她,讨厌平淡的生活,丈夫的平凡和无所作为更让她无法容忍。所以,一旦有机会享受她那所谓的幸福的狂热,便义无反顾,不但不觉愧疚,反有一种复仇的快感。

夏尔不懂她,永远也走不进她的内心世界,却义无反顾的爱她。直到艾玛死后,夏尔发现她当年的出轨事件,非但不怪她,反恨自己不是她的婚外恋人。直到死,手中还拿着她的一缕头发。

说到底,艾玛不是一个值得痴情去爱的妻子,这便是夏尔的悲剧。

艾玛先后有两个情人,一个是损人利己、趁虚而入的情场老手罗多夫,一个是年轻漂亮,有浪漫主义理想却胆小怕事的实习生莱昂。

罗多夫,艾玛的第一个情人,是于谢堡的单身汉,拥有地产和农场。当然,他是情场高手,和女人往来很多,对风流事了如指掌,一眼就能看懂女人。对于艾玛他投其所好,会说些浪漫主义的情话,艾玛错把他当成自己梦寐以求的情人,却不知一开始她就是被算计的。

“只要三句情话,她就会服服帖帖!她一定很温柔!可爱! …… 是的,不过事成之后,怎样摆脱她呢?” 这是书中罗多夫第一次见到艾玛之后的心理活动。

罗多夫用他的情场手腕没费多少力气便抱得美人归,艾玛起初半推半就,继而难舍难分,最后渴求与其私奔,而这个令她不顾一切犹如飞蛾扑火的决断,在罗多夫而言,却是 “包袱” 和 “麻烦” , “谁干这种傻事” !他们之间往返的情书,在罗多夫看来也全是 “胡诌” ,最后,他对艾玛的定义为 “可怜的小女人” 。

艾玛的惨遭抛弃,是读者一开始就看在眼里的,她的大病一场博不来大家的同情。只是在内心深处平生诸多感慨。

如果说艾玛的婚姻是她情感生活之大不幸的话,那么她的出轨,则是这不幸的延伸。而如果说艾玛的婚姻是她对浪漫爱情不懈追求的讽刺的话,那么她的堕落,则是这讽刺的反讽。

无疑,罗多夫是遭众人唾弃的角色,他不负责任,玩弄情感于股掌之上,然而,他作为男人的理智和果断却不得不令人称道。其实,在风月场上,男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什么时候攻,什么时候守,什么时候撤,他们一直都心中有数,只是被爱情蒙蔽双眼的女人们太过感情用事,步步陷落,从而一步步加深自己起初本就注定了的悲剧。

还是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艾玛的惨遭抛弃除了她没能在一开始就看出罗多夫的本来面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她自己本就缺乏自尊自爱之心。 毕竟,没有最初的堡垒松动、投怀送抱,又何谈后来的伤害。更可恨的,她本来就是一个生性风流之人,又何谈被遗弃后的自尊与清白?

莱昂,是艾玛的第二个情人。在他们中间有一段插曲,艾玛认识莱昂是在罗多夫之前。莱昂年轻漂亮、单纯聪明,多才多艺。喜欢诗歌文学、会画水彩画,会读高音乐谱。两人一见如故,却因他的胆小和保守,错把艾玛当成可望不可及的贤妻良母。

他们再次见面便是在艾玛遭罗多夫抛弃,大病初愈后。这个时候,莱昂经过巴黎酒店女郎的熏染,已不是当年那个羞涩腼腆的少男了。 虽然他仍然胆小怕事,又不好意思,但胆小鬼一旦狠了心,反倒更难阻挡。 更何况艾玛的阻挡之心我们很难断其真假。于是,二人迅速纠缠在一起。

其实,从很大程度上,他们情投意合,有共同语言和爱好,特别是在最初的相遇中,彼此能够带给对方精神层面的满足与安慰。然而,当他们经过岁月的磨砺,时过境迁,再次将他们相勾连的却少有单纯的情感,多是纯粹的欲望了。

再加上,他们两人的品性毕竟不同,在幻想中寻求个人欲望满足的艾玛债台高筑却不自知,越来越追求生活的享受,每周一次的旅馆幽会使情人间的新鲜感和刺激感也慢慢变淡,直至荡然无存。

有时我想,如果艾玛和莱昂早能相遇,他们之间的情投意合或许能助他们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或者,他们的不轨之情如果出现在艾玛与罗多夫之前,其结局也许会好些。谁知道呢!

毕竟,在当时浮躁的法国,婚外情现象普遍存在,而社会舆论对其也比较宽容,人们之间的风流艳事不足为奇。 而艾玛放任自己的愿望与贪恋,一味追求寻欢作乐的经验与永不褪色的幻想,以此为本,没有廉耻与底线,何谈如愿以偿,又在何处能寻到属于她的幸福呢?

艾玛是个浪漫、多情的女子,追求浪漫与幸福本没有错,而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渴望绚烂美妙的爱情也是情理之中。讲真,有哪个女孩没有梦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没有期盼过浪漫的爱情归宿呢?但梦想和现实之间是有一定距离的,即便这距离不是难以跨越的鸿沟,也不是凭一己之愿,就轻易抹去的。 艾玛,错就错在,精神世界脱离现实太远。

艾玛的悲剧,不在她平庸的丈夫,也不在她的绝情的情人,而在个人对现实的逃避、对想入非非的虚无爱情的追求。

对浪漫主义的过分追求,不惜一切,反倒将其化为庸俗。过度追求虚妄之物,而不懂得静心抬头,是追求者的无知和愚蠢。艾玛,是庸俗浪漫主义的牺牲品。

故事最后,艾玛于万般无奈中服毒自杀,两个情人没有一个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她死后,罗多夫只送了一张名片,而莱昂的结婚请柬也几乎在同一时期送到。她美丽的衣服被贴身侍女偷光,每个人都来占便宜,讨钢琴课费的、讨租书费的、讨信件邮寄费的。反倒是艾玛一直不屑一顾的丈夫爱屋及乌,宁愿负债累累,也不肯变卖她房间里的东西。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艾玛生前看到的只是一部分。 她哪里知道在她一直梦寐以求而不得的上流社会,那些王孙公子,那些贵妇**,他们的夜夜笙歌、奢侈享乐,也有隐藏在暗地的不堪和丑陋?这世上,哪有书上所说的晶莹剔透的爱情、奢华的不受牵绊的享受、至真至纯完美无暇的腐朽?

所以说,艾玛的悲剧,于当时的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十九世纪的法国外省,是一个单调沉闷、闭塞狭隘的世界,贵族、地主、高利贷者、市侩的丑恶与狡诈,资本主义社会的堕落和腐朽,都是艾玛头脑中消极浪漫主义的始作俑者,而个人理想在这种现实的对照之下是多么的苍白可笑,所以,艾玛的悲惨结局自她的理想形成之时就早已注定。

毛姆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曾提到过福楼拜和他的这部作品。他说:福楼拜30岁的时候才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早期作品都有私人性质,到了现在,他的目标就不仅是真实了,而是客观——

他决心去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中间不发表任何个人意见,也不对人物做任何褒贬。纵使他对某个人物抱有同情,也不动声色;就算某个人物的愚蠢让他恼火,或者某个人物的卑劣让他愤慨不已,他也不向读者展示一点个人感情。

所以,《包法利夫人》成了“客观艺术”的典范,就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书中几乎没有正面的完美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或恶的,或蠢的本性,善良的、十全十美的主人公在这里不存在,而十恶不赦的人,也没有。

作者没有对主要人物进行艺术化的改造和美化,只是客观地描述人物和故事本身。 首先,这个作品的故事构架和主要人物是源于生活中的真实事件,然后故事中的景色描写和人物感知也都出自当事人的感觉,这一点在故事中显而易见。

除此之外,就是《包法利夫人》中浪漫主义的现实化,和现实主义的浪漫化了。 我们都知道艾玛是浪漫主义人物的代表,但在她的浪漫思想的影响下,一直生活在现实中的夏尔在最后也开始变得浪漫了。比如,艾玛的出轨没有引发他的憎恨,反而到死他都拿着她的一绺头发。 堪称“浪漫主义的情痴”。

而艾玛,她的浪漫主义却在一次次的求之不得后,一步步向着庸俗化发展。 当梦幻的泡沫一一破灭,不得不将它们归于现实。

奥斯丁写作《诺桑觉寺》是在十八世纪末叶,在当时的英国,社会阶层的高低决定了人们各自的命运,而社会的阶层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对土地的拥有。居首位的当然是贵族,他们拥有大片的土地;其次则是地主乡绅,然后便是律师、医生、牧师等(《诺桑觉寺》中的几家人多属后两类),甚至商人也只位居次要地位,尽管只要有钱仍可做地产的投机买卖。《诺桑觉寺》中的蒂尔尼上将尽管自己是富有人家,拥有祖宗留下的产业,但在话语间对于拥有地产仍常常是洋洋自得的样子(见第二十二章):

  报酬是无所谓的,它并不是目的,而工作才是至关重要的。你看,就连我的大儿子弗莱德里克也有他的职业,尽管他在本郡也许与任何一名非公职人员一样,将会继承一笔相当可观的地产。

  他的女儿因为嫁给了一个有钱有势的人,让他自尊大增,喜不自胜,当他第一次称女儿艾丽诺为“子爵夫人”时,是出自内心地喜欢她,与过去岁月里女儿与他作伴。为他服务,逆来顺受时对她的喜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儿子亨利�9�9蒂尔尼要娶“贫苦”人家女儿凯瑟琳为妻虽然气愤,但在艾丽诺的请求下,也就不再追究,允许他回家住,尽管他还是说,“他喜欢就让他当个大傻瓜吧!”索普所编造的那样,是由一个年轻人继承的;换句话说,这地产是对外公开的,谁的心贪,谁就可以来做土地投机买卖,他也就有可能来购置,只要有钱。而且,凯瑟琳并不是一个“穷人”的女儿,嫁妆便有三千英镑(凯瑟琳的父亲答应她哥哥詹姆斯与伊莎贝拉�9�9索普**三年之后结婚时,可以谋得年薪四百英镑的牧师职位;当时一个劳动人民家庭要维持生计,所需仅四百英镑的二十分之一,可见三千英镑的陪嫁数目。《诺桑觉寺》的男女主人公在小说最后一页终成眷属:“教堂钟声响了,人人都喜笑颜开。”这是亨利与凯瑟琳的自豪与胜利;因为亨利对于爱情是真诚的:

  在这样一件事上,他(即上将)的怒气会使亨利震惊,却无法将他吓倒,因为亨利相信他的目的是正义的,所以他会坚持他的目的。他觉得自己不仅在感情上而且在道义上都必须对凯瑟琳负责,而且他还相信,他曾受父命去赢取的那颗心现在已经属于他自己,因此用卑劣的做法将默许撤回,毫无道理地在一怒之下要他变卦的命令,都动摇不了他的忠贞,也左右不了因忠贞而下定的决心。(第三十章)

  然而,如果没有经济条件的保证,上将亦不会同意,而如果没有上将的同意,莫兰先生虽则心地善良,但作为一个牧师,为人处世的原则也必须坚持,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会鼓励两个人的婚事,亨利与凯瑟琳也只能两地相思而已。因此,要回答奥斯丁书中最后一句话:是主张父母专制,还是主张儿女不必顺从父母之命?在当时,仍然是有条件的。

  《诺桑觉寺》是一部非常有文学色彩的长篇小说,第一章便引述了许多诗人、剧作家的诗句,其中便有两处引语来自莎士比亚的两个剧本。而书中第五章与第十四章,还用很大篇幅讨论长篇小说的地位。这些都是针对当时极流行的哥特式(恐怖)小说而发的。《诺桑觉寺》的书名即与哥特式小说相类似,而且小说后半部的地点亦在过去曾是一座女修道院的蒂尔尼家族的住宅内;小说的情节也是随着女主人公读了哥特式小说之后要在现实生活中天真地按部就班去寻找刺激而步步深入的。然而,奥斯丁的《诺桑觉寺》却是一部与哥特式小说截然不同的现实主义作品。作者在第五章感叹长篇小说的价值被人们所低估时指出:

  ……似乎几乎普遍有一个愿望,要低毁小说家的能力,低估小说家的劳动,并且轻视其创作成果,而这些作品体现的仅仅是精神、才智与趣味罢了。……只不过是一部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一部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作最恰当 的刻划,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奥斯丁对十八世纪自笛福以来的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作了极高的评价,而对于那些包括有名的《旁观者》在内的杂志却作了极深刻的批判:

  这个刊物上的文章常常是陈述荒谬的事情、别扭的人物以及活人不再关心的话题;而语言也常常粗糙得使人对容忍这种语言的那个年代不会有很好的看法。

  就小说而言,那些哥特式小说自有其缺陷,即远离现实。她在第二十五章中写道:

  尽管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全部作品,甚至她的全部模仿者的作品,都很引人入胜,然而,人性,至少是英格兰中部各郡居民所表现的人性,也许在这些作品中是找不到的。

  因此,《诺桑觉寺》中的人是活生生的人,女主人公凯瑟琳并不是什么传奇式的人物,她在现实生活中破除了幻觉,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她在巴思与诺桑觉寺所经历的三个月,比她十七年来所接受的教育还要多。她在巴思的第一个朋友伊莎贝拉就是虚情假意的人,嘴上说的往往并非心里想的,她要接近凯瑟琳的目的在于要与詹姆斯�9�9莫兰订婚。在与詹姆斯订婚并征得他父亲同意之后,她又与弗莱德里克�9�9蒂尔尼(蒂尔尼上尉)调情,因为蒂尔尼的家庭更加富有,然而她的目的并没有达到,于是又回过头来想通过凯瑟琳的帮助要与詹姆斯重修旧好,最后连读了她来信的凯瑟琳都对她的行为感到厌恶,更不用谈修补她与詹姆斯的爱情,因为那不是爱情。第二个让凯瑟琳认识这个现实世界的是约翰�9�9索普。这个牛津大学的呆子所追求的只是事物的表面,为了在别人面前显得神气和阔气,他什么都可以编造。最大的谎言是为了显示他的追求对象家庭阔绰,说她是富勒顿地产的女继承人,仿佛他追求的人富有便是他的阔气。然而一旦追求凯瑟琳不能得逞,又转而污蔑她家是贫穷人家,这第二次谎言带来的后果是蒂尔尼上将把做客的凯瑟琳赶出家门。凯瑟琳虽不了解这些情况,但她始终没有被索普骗走。这是她性格非常可爱的地方。蒂尔尼上将虽然出身高贵、家境富有,其实是一个头脑蠢笨的人,否则他不会两次被约翰�9�9索普所蒙骗,这主要是因为他所追求的只是金钱、地位、地产之故,有什么样的追求便会造就什么样的人,那是必然如此的。凯瑟琳一直对他敬而远之,而且总怀疑他是谋害妻子的凶手,尽管她是受了太多的哥特式小说的影响。这是凯瑟琳性格的又一个可爱之处。正因为有这些可爱之处,她赢得了亨利�9�9蒂尔尼真诚的爱,以及他妹妹艾丽诺�9�9蒂尔尼的真心帮助。

  艾伦太太也是一个有趣的人物,她养尊处优,只关心服饰,因此她是头脑空空洞洞,没有什么见解的人,在巴思的那些日子里,与其说她关心凯瑟琳,倒不如说她关心巴思的时髦服饰。莫兰太太是另一种类型的人物,尽管她为了安慰凯瑟琳可以搬出麦肯齐的《镜报》杂志妙文来,然而她对现实生活的看法是很局限的。倒是凯瑟琳的大妹妹萨拉,虽然只听到她说过几句话,但她是一个很善于动脑筋而且思维清晰的人,可以想见定是一个很有见解的姑娘。至于亨利,正是在他的帮助下,凯瑟琳才从生活中学懂了许多道理,这里不必多说他了。奥斯丁的人物都是很有性格的,非常令人难忘,因为在我们身边也可以碰到这样的一些人。这就是奥斯丁小说的魅力。

  奥斯丁作品的语言文字是纯正英语的典范。这是跟她的家庭环境有关的。她从小就开始大量广泛地阅读。

  她在第五章论及长篇小说的时候,指出小说是“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是“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作最恰当的刻划,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

  《诺桑觉寺》的叙事策略

  《诺桑觉寺》,与其他五部奥斯丁的长篇不同,采用了公开的叙述者和外露的作者型的叙述声音,展现了作者权威。它是简�6�1奥斯丁打算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定稿完成于1797年左右,即奥斯丁大概22岁的时候。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初露锋芒,文风初步成形,就是以“一个村镇上的三、四户人家”①为生活背景,以极具讽刺的笔法叙述一个婚嫁故事。

  总的来说,《诺桑觉寺》的叙事策略有这样的特点:以恰当的视点为基础,通过作者以反讽修辞为特色的介入,充分地向读者宣达了自己的信念和价值立场,在作者和读者之间建立一种积极的交流关系。

  在《诺桑觉寺》中,奥斯丁选择了主要从凯瑟琳的视点展开叙述,这个选择的好处是,既然女主人公(凯瑟琳)是个哥特式小说的盲目热爱分子,又是一个心地善良、无比单纯和缺乏主见的姑娘,那么在她看来,许多其实荒谬的东西就成为了合理的,可以容忍的,故事因而也得以顺利地发展,一些情节也得以顺利地发生,这样,便巧妙地带出了无数可以用来嘲讽的空间。如:

  “ ‘我敢说,就是你用手一碰,也能把它摇个粉碎。我从没见过这么遥遥晃晃的破玩艺儿!……就是给我五万镑,让我坐着它走两英里,我也不干。’

  ‘天哪!’凯瑟琳给吓坏了,大叫起来,‘那我们还是往回转吧。……索普先生。快停下和我哥哥说说,告诉他太危险。’

  ‘危险!哦,天哪!……只要你会驾驭,那马车安全得很。这种家伙要是落到能人手里,即使破烂不堪,也能用上二十多年。……谁给我五英镑,我就驾着它到约克跑个来回,保证一个钉子也不丢。’”

  贪慕虚荣的人一边说着经过夸张处理的事实,这些说话在我们旁观者看来是那么赤裸裸而且可笑的——谁都晓得一辆马车要是真象索普说的那样不堪一击,那么他们这会儿准已摔个粉碎;要是谁的驾车技术高得可以驾一辆这样的马车赶路的话,那他一定不是神造的儿子,他是神。但是凯瑟琳是多么的单纯,她容许了这些虚伪和夸张,甚至不知道它们有一点的虚伪和夸张,只是不断怪责自己学识太少,弄不明白这些咄咄怪事的玄机。就这样,自相矛盾的事实,在凯瑟琳的反应和思考下会变得加倍地有趣,她的真诚更加衬托出同伴的虚伪。

  选择凯瑟琳作为主要视点还使得小说的高潮部分更加逼真和扣人心弦:因受到哥特小说的熏陶影响,误以为诺桑觉寺的主人蒂尔尼将军将其妻子囚禁在某个密室之内因而在她寻找“秘密”的过程中,所见到的和听到的景致,一草一木,一门一窗全是那么可疑的,极其恐怖的。小说的视点这时候没有流向作者的全知型视点,只专注于女主人公的视角出发,描写她的所见所想。这方显示出哥特小说本身是怎样的令人迷乱昏心,以及它是以何等程度迷惑着读者的心智的。

  《诺桑觉寺》的基础视点是凯瑟琳,然而,它也是灵活转换的——就在女主人公与作者之间发生。这就自然产生了作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这个距离是作者故意制造出来让读者思考的,这样,读者与作品也产生了距离。即对读者来讲,每一部小说都存在着这样两种距离,一种是对应着小说的形象体系的外在距离,一种是对应着小说的意义世界的内在距离。前者涉及小说形式上的可感性,后者涉及小说意义上的可理解性。[3]132而有效的外在距离是通过叙述声音实现的,在《诺桑觉寺》中,叙述者可以理解成等同作者。

  前面提过,许多现代评论家主张作者“退隐”,不评论,不干预,但是,奥斯丁在《诺桑觉寺》中却通过外露的作者型的叙述声音有效地表现了主题,特别是在揭露哥特小说是如何矫揉造作、蛊惑人心这一方面。

  《诺桑觉寺》中作者的明显“干预”有二十多处。作者的声音出现得如此频繁,几乎从未让我们忘记她的存在,这是自有其意义的。《诺桑觉寺》其中一个重要主题是揭露哥特小说的不切实际,而计划的阅读人群就是受到哥特小说昏迷理智的人。于是,作者在内容上选择了用戏拟哥特小说情节的方式来作为一种反讽。既然是模仿那种哥特式的情节,必定有写到使读者心驰神往的一些恐怖、悬疑、浪漫等等的事件,考虑到当时的读者受到比较浓重的哥特小说熏陶,也许缺乏自觉地理性思考和分析的能力,作者在作品中适时地介入显然是可行的策略。

  在故事的开始之前,作者就向读者宣告了这样一个事实:凯瑟琳绝对不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无论是样子还是性格都没有任何出色之处。奥斯丁用了整整一个章节介绍凯瑟琳的出身,那么详细,那么清晰,那么确定无疑,她是怎样考虑这种安排的呢?

  “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

  这一句话揭示了这场“叙述者干预”的潜台词――凯瑟琳来自于现实世界,她并不是那种自身完美无暇而又有着传奇出身的传统小说里面的女主角,大家请不要对她抱有幻想!这样一来,被假浪漫主义熏陶了的读者在开始他们对一部小说的没有根据的浪漫幻想之前,就被泼了一大盆冷水。

  在下一章中,凯瑟琳行将离家出发到巴思了,奥斯丁描写了女主人公与家人告别的一些细节,然后又借题发挥起来:

  “莫兰一家人冷静而适度地处理了与这次重要旅行有关的一切事项。这种态度倒是十分符合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感情,......

  就在这般惨淡的光景中,凯瑟琳辞别家人,登上旅程。一路上一帆风顺,平安无事。既没碰上强盗,又没遇上风暴,也没有因为翻车而幸会男主角。只有一次,艾伦太太担心把木屐丢在旅店里。后来幸而发现这只是一场虚惊,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发生令人惊恐的事情。”

  感情丰富的读者们头脑中所联想到的符合“小说”情节的情节通通被作者从侧面提了出来,例如悲凄的撕心裂肺般的哭诉,路途上面那些意想不到的风波等等,而用以替换的竟然是丢木屐的虚惊!作者插入这段话很明显地是在“故作可惜”,言语间充满了讽刺。这样的摆明车马,读者不可能察觉不到,这个木屐与浪漫的置换使得现实与幻想一下子冲突了起来,并一同展现于读者眼前,引起对比和反思。仅隔了一段,作者又“闯”了进来:

  “现在应该来介绍一下艾伦太太,以便让读者能够判断:她的行为今后将会如何促成本书中的种种烦恼,可能如何使可怜的凯瑟琳陷入狼狈不堪的境地,究竟是出自她的轻率、粗俗或是嫉妒,还是因为她偷拆了凯瑟琳的信件,诋毁了她的声誉,甚至把她撵出门去。”

  其实,艾伦太太与凯瑟琳后来的遭遇毫无关系。而作者在下文中对艾伦太太的描述也不过表明了艾伦太太真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了。这段话的反讽意图比上一段引用文字更加明显,它揶揄了哥特小说中的女主角经常被遗弃的桥段。如此张扬的讽刺,对于读者来说恐怕有点接受不了。奥斯丁就是在挑衅着她的读者,但是读者会因此罢看《诺桑觉寺》吗?事实上是刚好相反的。人人都有叛逆心理,还有维护自己尊严的自觉。他们怎会任由奥斯丁公然揭示他们的内心想法再公然地将其讽刺一番呢,反抗的办法只有继续看下去,证明自己是一名拥有理性的读者。

  然而,简�6�1奥斯丁是进退有度的。评论干预到小说的下半部分就减少了,这时小说的剧情亦逐渐发展到高潮。凯瑟琳被邀请住到了古老的诺桑觉寺之后,三番四次地以为自己发现了可怕的阴谋和秘密甚至猜想蒂尔尼(男主角)的父亲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或对其实施了幽禁。蒂尔尼知道凯瑟琳这个荒唐的想法之后对她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凯瑟琳亦从蒂尔尼的口中知道了他母亲去世的“真相”――病死。从此以后这位女主人公才彻底地从非现实世界中解脱出来。整个高潮部分奥斯丁没有站出来强加“干预”,因为这样做毫无必要。要是读者还没有被她前面频繁的“干预”刺激醒的话,至少也形成了一点自觉,那么他们的幻想将由最冷酷的事实来戳灭,他们将同凯瑟琳一同清醒过来。

  奥斯丁如此不均匀地安排她的叙述者干预是有其道理的。若评论过多,则会使读者的接受过程变得被动而消极,由此失去阅读的趣味;若完全不加以“干预”或“干预”不足,又会容易让读者陷入不切实际的浮想联翩中,不识反思。

  这种科学辨证的叙事策略与20世纪德国戏剧大师布莱希特对于戏剧的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反对在表演上以感情共鸣为演员的唯一目标。传统的戏剧以俘虏观众的感情为目标调动各种艺术手段把观众引入戏剧情境,进入神志昏迷,如痴如醉的状态之中,从而丧失了独立判断和理解戏剧的能力。因此,布莱希特强烈反对玩弄观众的感情,他要求以情绪感染的同时要使观众保持清醒的理智,能以冷静的头脑去理解剧作的思想意义。他反对演员进入角色忘了自己,更反对观众进入角色忘了自己。为此,他创造了种种“间离”(又称“陌生化”)手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在舞台上挂“语录牌”,为的是向观众直接提示正在演着某一场戏的思想内容所在;或在剧情发展进程中突然加一段与剧情不相干的“歌唱”,向观众直接提示该事件的内在含义是什么,以启发观众的理智;或者由作者直接出面与观众对话。如此等等。

  《诺桑觉寺》正如布莱希特的戏剧,作者既是编剧也是导演,她承担起引导读者的责任。奥斯丁也希望读者能够辨别真伪,用带有现实主义的批判性眼光去看待读物,不要被哥特小说、感伤小说里面那近乎疯狂的情节控制了思想,要懂得抽离和独立地思考。奥斯丁为此采用了这种“粗暴”的叙述者干预,这种手段导致了:小说的主人公与作者有了一定距离——凯瑟琳在一开始就以“丑小鸭”的形象出现,她绝非奥斯丁理想女性的典范;小说的人物、情节与读者产生了一定距离——作者将故事情节佯装成哥特小说的样子,有女主角的离家旅行,有频繁的舞会,也有陌生的古建筑,可是往往到了“装”得最像的关节处,读者有机会对剧情进行浪漫幻想之际,就挺身而出打破荒谬,将读者拒之于妄想之门外。这就是“间离效果”,“间离”使得审美变成了可能,因为“距离产生美”。只不过这里的“美”是现实世界的美。“间离效果”的任务就在于“把习以为常的、不变的现象表现为反常的、意外的和可以改变的,并以此使观众感到惊异,激发观众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进而产生改造世界的愿望。”[4]且看《诺桑觉寺》中凯瑟琳错过了与亨利�6�1蒂尔尼兄妹的约会之后心情忐忑不安,奥斯丁就当天晚上凯瑟琳的睡眠调侃道:

  “现在,我该打发我的女主角上床去辗转反侧,感伤垂泪了,因为真正的女主角大都命该如此。假若她能在三个月之内睡上一夜安稳觉,她便会觉得自己十分幸运了。”

  这是一段名副其实与情节不相干的“插曲”,奥斯丁写它的目的无非又是为读者提供一个名叫“提醒”的服务。女主角的爱情遭遇到挫折,那么睡不着觉也是平常事,奥斯丁该是硬把这“习以为常的、不变的现象”加以讽刺,变成了“反常的、意外的和可以改变的”。因为在传统小说中,女主人公遭到挫折后总要表现得过分地悲恸,以使读者受其感染。这种过分渲染是奥斯丁所反感的,因此她要让读者也有所警惕。通过这一席有着“间离效果”的话语,读者便能够瞬间从剧情中抽离了,意识到自己只是在“读”着一本小说,而不是亲身经历着里面的内容,这时他的审美思辨就可在文本与现实生活之间自由驰骋了。一旦读者思维脱离得了情节,那么就可以从容地将自己的思想灌输给读者,而不必去冒读者从小说情节中领悟不全或者错误领会作者意图的险了。

  作为对现实世界抱有控诉愿望的小说家,奥斯丁成功地运用灵活恰当的人物视点和适度的介入引导读者形成对哥特小说的独立、冷静,和带有批判性的思考。而评论干预中的幽默又使得本来刻薄得“讽言讽语”变得异常可爱,这势必给读者带来阅读的快感,很好地掩盖了情节被打断的突兀,就像是发动机里面润滑剂所起的作用一样。

(一)表现的深切 表现的深切,首先体现在小说题材的突破性。中国的传统小说历来都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或绿林好汉的世界,即使是描写人世间的生活,也是不离其神仙鬼怪,以追求故事的传奇性和情节的曲折性为特色。然而,鲁迅的小说,大多取自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多采自病态社会中不幸的人们)即使是表现当时社会上的重大事件,也常常是通过人们司空见惯的一些小事和生活场景来实现的。 表现的深切,其次体现在思想的深邃上。鲁迅的小说重在表现病态社会里的人的精神病苦,以及对现代中国人的灵魂“拷问。鲁迅那时的思想追求和艺术追求都是与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历史需要融合在一起的。 以上两点在鲁迅的小说中清晰可见:《狂人日记》写的是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吃人本质,却只通过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日记来披露。《孔乙己》写的是造成几千年中国知识分子屈辱历史的科举制度的危害,讲的只是一个乡村读书人的几个片断。《药》写的是启蒙不被人们理解的悲剧,讲的也仅仅是一个"人血馒头"的故事。《风波》写辛亥革命在农村的影响,讲的却只是一场乡场上的"辫子的风波"。《阿Q正传》写的是中国人的灵魂,讲的也只是一个乡村流浪汉的生与死。《祝福》中写的是封建礼教这颗社会毒瘤对普通百姓的摧残,作者却讲述了一个在江南农村随处可见的故事,一个连自己姓名都没有的女人"祥林嫂"的悲惨一生。真真切切的做到了以小见大,以部分代整体。 (二)格式的特别 第一,鲁迅小说中的结构模式独具特色。小说结构严密,不像大多数五四早期那种浪漫主义、形式松散之作。 第二,小说中形式手法有所创新。首先,灵活机动的运用了反讽手法,如《狂人日记》中的两重叙述角度及与此相关的反讽的结构。《孔乙己》外在喜剧性中所蕴涵的悲剧意味等。其次,鲁迅小说具有现实主义成就。这首先体现在小说中一些技巧上,丛现实家乡中取材,反应的是对民族的预言。人物环境源于现实,实际却是作者心灵的呐喊。小说中人物刻画是描绘现实和体现关键性思想的主要方法。例如《孔乙己》的残腿,《阿Q正传》中的伤疤,这些人物外在的伤痕,就是他们内心疾病的外在体现。鲁迅的这种现实主义创作是具有社会基础和作者生活经历的,一是中国在帝国主义侵扰下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现实;鸦片战争、甲午风云、八国联军、庚子赔款,使鲁迅从小就与同代人目睹了统治者的腐败,感受了民族的不幸与危亡。其次是外祖母的纽带关系,使他与农村和农民产生了血肉联系,他因此能以朴素和真挚的心去感受和体味广大农民在精神奴役和经济压迫下所遭受的痛苦与磨难。其三,是家境的破落。祖父因科场案下狱,鲁迅不得不避难于舅父家,寄人篱下而被称为“乞食者”;另外,在叙述技巧上,作者有意识的发展小说的叙述者,虽然多数运用第一人称,但是小说中的“我”与作者本身并不等同。这种手法的主要作用有两个: 一方面与有志于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思想改造的觉醒知识分子发生对话,使他们意识到整个中国社会思想改造的必要性,认识到中国具体的社会思想现实是他们起步的基础。另方面,要与沉沦在封建传统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孽海中而不自知的人们发生对话,使他们意识到这种思想和道德的残酷、虚伪和陈腐,并产生摆脱它们的强烈愿望。 参考文献:《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

当今时代,任何一个从事西方文学理论或浪漫主义文学或文论研究的学者大概都不会不知道MH艾布拉姆斯这个名字,尤其是他的经典性著作《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The Mirror and the Lamp: Romantic Theory and the Critical Tradition),这不仅是因为这本书自1953年出版以来就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全世界范围内不断地重印,并且广为东西方学者们所引用和讨论,作者在书中提出的作为总结西方文论发展史的四要素至今仍不断地为学者们用于比较文学和文学理论研究。 在欧美现当代文学理论家中,艾布拉姆斯(Meyer Howard Abrams (1912- )算是一位大师级的人物,他于20世纪30年代考入哈佛大学,受过“哈佛文学史学派”的严格训练,其间曾赴英国剑桥大学师从IA理查兹,后于1940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获博士学位,这种严格的训练为他日后的理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在哈佛的博士论文就是那本经过不断修改扩充并在日后产生巨大影响的《镜与灯》。艾布拉姆斯毕业后长期在康乃尔大学任教,现任1916级英文荣休讲座教授 (Class of 1916 Professor of English Emeritus)。他一生著述甚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著作除了《镜与灯》外,还有《自然的超自然主义:浪漫主义文学中的传统与革新》(Natural Supernaturalism: Tradition and Revolution in Romantic Literature, 1971), 《相似的微风: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论集》(The Correspondent Breeze: Essays on English Romanticism, 1984),《探讨文本:批评和批评理论文集》 (Doing Things with Texts: Essays in Criticism and Critical Theory, 1989),《文学术语词典》(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 1957)等。此外他还长期担任不断修订、扩充、再版的权威性《诺顿英国文学选读》(Th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的总主编和浪漫主义分卷的主编,这套具有权威性的教科书不仅长期以来一直是英语国家大学的文学学生的必读教科书,同时也是非英语国家专攻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的必读教学参考书。 艾布拉姆斯不同于那些仅擅长于文本阅读的“实用批评家”,也不赞成专事纯理论演绎的“元批评家”,他在骨子里是一位人文主义者,或者是一位类似(他的学术同行)诺思洛普·弗莱和(他的学生)哈罗德·布鲁姆那样的具有诗人气质的理论家。因此阅读他的著作,一方面能感到他学识的渊博,另一方面又能欣赏他那气势磅礴同时又行云流水般的文风。《镜与灯》就属于这样一类理论著作。关于《镜与灯》的隐喻意义,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所指明的,“本书的书名把两个常见而相对的用来形容心灵的隐喻放到了一起:一个把心灵比作外界事物的反映者,另一个则把心灵比作发光体,认为心灵也是它所感知的事物的一部分。前者概括了从柏拉图到18世纪的主要思维特征;后者则代表了浪漫主义关于诗人心灵的主导观念。这两个隐喻以及其他各种隐喻不论是用于文学批评,还是用于诗歌创作,我都试图予以同样认真的对待,因为不管是在批评中还是在诗歌中,使用隐喻的目的尽管不同,其作用却是基本一致的。”事实上,古今中外用镜子充当比喻的例子不胜枚举,但艾布拉姆斯的这种比喻已经有意识地将浪漫主义文论与柏拉图的传统连接了起来,对于我们完整地理解西方文论的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有着画龙点睛之作用。 《镜与灯》虽然主要讨论的是浪漫主义文学理论,但我认为,它对我们今天的文学理论工作者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和价值远远超出了他对浪漫主义文论本身的讨论,这种意义在更大的程度上体现在他所提出的文学批评四要素,也即世界、作品、艺术家和欣赏者。这四大要素放在一起几乎可以包括西方文论史上各理论流派的批评特征,使得初步涉猎西方文论领域者对这一领域的历史演变、流派纷争以及其当今现状很快就有一个大致的轮廓。在这四大要素中,始终占据中心地位的无疑是作品,这也反映了作者的批评立场始终就是与阅读文学作品密切相关的,这同时也是他为什么要与解构主义的元批评方法进行论战的原因所在,而那些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批评理论所侧重的也恰恰是其与作品最为密切相关的一个方面。 崇尚现实主义批评原则的批评家们尤其重视作品所反映的世界,也即作品所赖以产生的大的社会文化语境。实际上,无论是现实主义作品,还是浪漫主义作品,甚至现代主义作品或者后现代主义作品,都无法脱离对世界的自然主义式的或突出典型意义的或反讽的或荒诞的或夸张的反映。有人侧重的是作家头脑中设计的真实,也有人则强调折射在作品中的客观的贴近自然本来面目的真实,更有人干脆就宣扬文学作品所创造的实际上就是一种“第二自然”。《镜与灯》所讨论的浪漫主义所侧重的是后一种美学倾向。 在四大要素中,作品与艺术家(也及其作者)的关系也是艾布拉姆斯讨论的重点,崇尚浪漫主义批评原则的批评家很容易在浪漫主义的作品中窥见其作者的身影、性格、文风和气质,所谓“文如其人”。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派批评家特别强调作家创作的无意识动机,甚至公然声称创造性作家就是一个“白日梦者”,所有艺术“都具有精神病的性质”,这恐怕与他们十分看中文学作品与其作者的密切关系有关。中国古典文论中的不少美学原则都很接近这一对关系,因此艾布拉姆斯的这四大要素后来经过比较文学学者刘若愚和叶维廉的修正和发展后又广为运用于中西比较文学和文论,影响了不少从事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学者。 我有时甚至设想,假如艾布拉姆斯能够通晓中文,他必定会从中国古代文学和文论中受益非浅。年迈的艾布拉姆斯于80年代中期曾表示过退休后来中国访问讲学的愿望,可惜我当时还在北大攻读博士学位,再加之当时中国大学的财力与现在有着天壤之别,我根本无法为他的来访申请到费用。而现在,对于这位年逾九十的老人来说,访问中国只能留作他美好的记忆了。每每想起此处我就感到问心有愧。好在在我本人以及我的同事们的努力下,艾布拉姆斯教授的不少学生、朋友和同事甚至论敌,如拉尔夫·科恩、汤姆·米切尔、雅克·德里达、希利斯·米勒、乔纳森·阿拉克等,都已先后来中国访问讲学,这也许可以使老人感到一些宽慰了吧。 作品与作品本身的关系也许正是那些摆脱大的社会文化语境、致力于表现纯粹个人情感和美学理想的抒情诗类作品所侧重的方面,在那些作品的作者那里,文学作品被当成自满自足的封闭的客体,作家的创作几乎是本着“为艺术而艺术”的目的,这些作品常常被那些曾在批评界风行一时的英美新批评派批评家当作反复细读的“文本”。文本中心主义的批评模式后来被结构主义批评推到了一个不恰当的极致而受到各种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文论的反拨。而作为主张批评的多元价值取向的艾布拉姆斯则同时兼顾了批评的各种因素,当然这也正是他能和各批评流派进行对话但他本人的批评倾向则不那么鲜明的原因所在。 至于作品与欣赏者的关系,这在早期的实用主义批评那里颇受重视,但强调批评过程中读者的作用并将其推向极致则是20世纪后半叶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的一大功劳。在后现代主义文论那里,读者本人有着对文本的能动的甚至创造性的解释权,而一部未经读者-欣赏者阅读欣赏的作品只能算是一个由语言符号编织起来的“文本”,只有经过读者的阅读和解释它的意义的建构才能得到完成,因此读者-欣赏者的参与实际上便形成了对作品的“二次创作”。虽然艾布拉姆提出这一关系时接受美学尚未在理论界崛起,但他的理论前瞻性却为后来文学理论的发展所证实。 《镜与灯》的出版,为浪漫主义文论的研究树立了一座令后人难以逾越的丰碑。和作者同时代的诺思洛普·弗莱以及后来的保罗·德曼和哈罗德·布鲁姆等致力于浪漫主义研究的文论大师都在某种程度上受惠于本书。作者凭着自己对古今文论发展的了如指掌,从纵的历时方面也对历史上和当今文学理论的范式给予了颇为恰当的归纳:模仿说,这不仅是现实主义文论所要追求的崇高审美理想,同时也是浪漫主义文论孜孜追求的目标;实用说,往往强调艺术的直接教益性功用,这在西方的实用主义批评那里被推到了极致,后来又在注重读者作用的批评流派那里得到进一步弘扬;表现说,则是本书着重讨论的浪漫主义文论的基本特征,也是传统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派注重的方面;客观说,强调的是批评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这一点尤其体现在20世纪的各种形式主义批评学派的实践中。可以说,艾布拉姆斯的这种宏观的总结是相当全面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不少同时代人及其著作早已被人们遗忘,而他和他的经典著作《镜与灯》仍广为人们阅读的原因所在吧。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于1989年(当时并为花钱购买版权)首次出版了本书中译本的十多年后,仍要花钱购买中文版版权的原因所在。(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外文系)

参考资料:

http://wwwguoxuecom/xsjy/2003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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