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那年》是作家九夜茴继《弟弟再爱我一次》和《风不飘摇,云不飘摇》后的又一力作。作品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为大家分享了匆匆那年小说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1看了九夜茴的小说《匆匆那年》,心里堵得慌。这不仅仅是小说中那些人的青春,也是我们的青春。想念读书的那段时光,青娇晶、壮志班。虽然回不到过去的那段岁月,幸好我们一直都没有走失。
这本书在我手机里有几年了了,但一直没有看。这段时间拍了电视剧、**,这本书火了。偶然间看到同学在空间里发布的关于这本书的状态,提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陈寻的青春有很多人,孙涛、杨晴、海冰、吴婷婷、赵烨、乔燃。他有着这个年龄的骄傲。一开始喜欢方茴也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渐渐地他对她有了兴趣。陈寻很有个性,为了让方茴看到篮球场上的他,就把校服反着穿。
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面临着很多考验。陈寻的朋友海冰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每次朋友聚会时海冰都会暗示方茴。方茴是胆小的,很怕以前的事情会再次发生。陈寻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们分开,一方面和方茴在一起,另一方面又悄悄地跟儿时的伙伴在一起。期间又因为这些事让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矛盾。
还是中学生的她们恋爱必须低调点,特别是老师和父母知道以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同一个班上的他们说话的机会很少。
上大学以后他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却远了。没有来自外界的压力,两个人的感情变得很平淡,这个时候的陈寻可能觉得方茴太无趣了,因为方茴是那么的安静。陈寻还未和方茴分手,就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沈晓棠。这是一个完全异于方茴的女子,热情又大方,他不用偷偷摸摸地与儿时的伙伴聚会,也可以大大方方带着她去见自己的朋友。沈晓棠就个性上来说和陈寻很像。陈寻早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方茴的。
方茴的青春只有陈寻,以至于分手后一直没有走出来,甚至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情。其实这样有何用呢,让陈寻后悔与愧疚又能怎样,他的心早已变了。继续在一起两人都难受。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道对方是个,仍旧爱的死去活来。
陈寻注意到方茴是因为方茴没有注意到他,但乔燃喜欢方茴是真的喜欢。他们都好静,又有相同的爱好。性格相同的他们注定没能在一起,若是乔燃勇敢一点,先于陈寻向方茴表明心意,故事可能就会换个方式发展了。
林嘉茉的青春是敢爱敢恨的,或许是因为太年轻了,她处事并没有特别考虑旁人的感受。喜欢一个人就说出来,管苏凯有没有女朋友,管方茴和陈寻是不是在一起。爱情在她的世界里是第一,友情次之。我甚至觉得她不是真的喜欢哪一个人,她喜欢的是爱情带给她的感觉。
苏凯要去读大学前,他们聚在一起,嘉茉喝了很多酒。其实她做一系列事情还是希望苏凯能注意到她,能够因此喜欢她,就像后来的方茴做的那些伤害自己的事情一样。
故事里的这些人的形象都很鲜明,有一个共同点是大家都很傻。青春不都是这样的吗?虽然傻,但又是无比的可爱。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2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述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以前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应对感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此刻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感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必须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必须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下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以前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明白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向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能够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之后,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取了这样的爱。而应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齐,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能够这么一向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向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必须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必须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此刻。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明白以前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最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以前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留意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以前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最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以前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最后结束,以前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齐的时间超过了以前在一齐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3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我也不太清楚青春到底持续到哪年,但我知道我的青春已经留下了一些故事,一些带着美丽遗憾的故事。我的这些故事很琐碎,也很平淡,但曾经那些故事也让我逝去的那部分青春经历了点什么,那里有我不会忘记的一些人一些事,每当回忆或许酸涩或许微笑。故事留在了岁月中,记忆却把它们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一个人没事的时候,记忆就会放映这些故事,但是无论曾经是伤心的还是高兴的,我都选择微笑以对,过去的事情,无论是美丽的还是痛苦的,都已经经历了,除了微笑没有更合适的了吧。慢慢的变得淡然,也许这就是长大吧。
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也许,匆匆那年的人和景都已经找不到原来的样子了,但记忆里的一幕幕依然清晰如初,每句话,每个景,甚至每个眼神都一样可以记起。匆匆岁月里,成长就是一个故事,甚至每一年每一天都是一个小故事。或许很多的故事我们不曾在意,所以也就不曾记忆。但总有那么几个故事,刻苦铭心,想忘也不想忘。
那些事想忘却忘不了,是因为曾经无所顾忌的把自己全部都放进去了,无论是对一起长大的玩伴,还是对青涩的爱情,或是对年少的梦想。天真简单的小心灵还不知道会有伤害和困难,还不知道有些事情并不是努力了就会有回报,以为每件事情都会很完美,像自己想象的一样完美。也许仅仅是小坎坷或是小打击都会让当时的我们痛不欲生,因为梦太美,还来不及接受现实的样子。但是也许我们必须经历那个做梦、梦碎的过程才会慢慢长大吧。青春岁月的笑和泪都是我们的财富,无论发生的那年是高兴还是悲伤,但是对于今天我们都想明白了一些事,经历了这些事成熟的不仅仅是面容还有我们的心智。匆匆那年的故事里,有些人曾经方茴过,曾经陈寻过,或是曾经赵烨、嘉茉、乔燃过。我没找到自己具体的人物,但是在那些人身上我看到了曾经或多或少的一些影子。我想每个人的匆匆那年的故事里都曾经像他们一样过。
很喜欢作者留在后记里面的一句话:我们(80后)没有激情燃烧,也没有血色浪漫,但我们有匆匆那年。《匆匆那年》的故事结束了,但是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经历了年少的或是疯狂或是天真的故事,我们都不再是当初无所事事的懵懂孩子,我们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成为中流砥柱的一代,我们长大了也注定能肩负起历史和未来。亲身经历的时代和青春,在过去或未来无比美丽的年华中一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鲜艳。为曾经的美好笑过,也为曾经的别离和遗憾哭过,一直怀念着,因为把他们都搁在了心里,对于青春释然与否我还不知道。因为我觉得我正在经历着这美丽的年华。也许有一天这些都成了那些似水流年的故事,我微笑着回忆,微笑着面对,让匆匆而逝的时光在那一刻静止,那么我的匆匆那年的故事结束了,也和我们这代人一起走过了被人宠溺也被人声讨的青春,那个时候我应该已经长大了,也会有所谓的曾经,也有了匆匆那年的故事可讲。
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4在社会上已经混迹了三年多的我,拾起这本关于青春的书《匆匆那年》,出乎意料的被这本书所吸引,这是一本怀念青春,抒写青春内心的一本书。关于青春里的那些事,那时的我们都以为会铭记一辈子,但是时间果然是最好的一剂良药,就如同中药一般,虽不能立马见效,但只要坚持服用,就会看到显着的效果。
青涩的感情藏着永久的暧昧,每次回头都能看见那副幸福满满却略带羞涩的脸庞,这就是青春中爱恋的感觉吧。这是我在方茴和陈寻身上看到的青春恋爱的印记。在方茴的眼中,爱情就是除了我之外,你不能对别的女人好,那样的笑只能对我笑,那样的话只能对我说,凡事都要以我为先。这样的爱情累吗?累!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或许就是第一次对爱情的认知吧。大概女人在爱情面前永远都是这么小气吧。在陈寻眼里,爱情就是我心里有你。是的,我心里有你,但是我心里也能拥有别人,我除了你,我还有我的兄弟,我从小到大的玩伴,我那时候暗恋的女人。所以当方茴和陈寻心里的别人有着不可化解的矛盾的时候,当陈寻为了“别人”撇下方茴的时候,当方茴想要陈寻多在乎点她的时候,两个人爱着却痛苦着。最终两人走向分手已成必然。这场爱轰轰烈烈,两人都无法释怀,藏在心里很久很久,以为是一辈子的烙印。时间一日复一日,一月复一月,一年复一年,最终大家都坦然了,彼此之间都已经释然,不再躲避。是的,时间,它是最好的忘情水,那只不过是青春的一场爱恋,只是那是第一次,所以没经验,容易受伤,印象才会那么深刻。可是,伤口总有一天会愈合的,不是吗?
你在我的镜头里永远都是慢动作,恨不得时间就此停止,能让我多看你一眼,这就是青春中暗恋的感觉吧。嘉茉暗恋苏凯,却以别人的名义关心他,结果还没等到表白的时候,就看到苏凯牵着别人的手;乔燃暗恋方茴,只是默默的为她做一些事情,明眼人都知道他的心思,殊不知方茴对陈寻已经许下芳心;赵烨暗恋嘉茉,最终鼓起勇气表白的时候,却得知嘉茉喜欢的是苏凯,从此两人的感情不再像以前一样。但,这并不是他们的结局。毕业后,苏凯的女朋友飞往国外,苏凯说会一直等她,嘉茉痛哭流涕。最终苏凯一年多就结婚了,新娘不是他直言要一直等的人,也不是嘉茉。乔燃定居国外,成了海外华侨。赵烨也结婚了。是的,那些青春里爱的人都只是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不管当初有多么的爱,有多么的坚定,最终都会埋在时间的坟墓里。
时间是可怕的,会让美好的记忆淡化;时间是可爱的,莫名其妙的就让我们看轻了,看淡了。青春的印记被风化了也好,被模糊了也罢,美好的,痛苦的,属于那个青春,未来的,未知的,还是得去经历,用心容纳未来吧。
《匆匆那年》观后感3篇
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观后感头疼,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匆匆那年》观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匆匆那年》观后感1
倪妮的方茴虽然素面朝天,但是确实展现了方茴的纯净,隐忍。她就是那样一个安静到让人心疼的女孩。
彭于晏的颜,算是业界良心。可是要真是穿起高中校服,难免给人大龄无业青年的即视感,不够青春洋溢。
乔燃,本应该是一个讨喜的男二,可是戏份太少,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传话筒。
**的剧情有些头重脚轻,比起匆匆那年的浓墨重彩,之后的变故显得太过单薄,没有说服力。陈寻的感情变节,也有些仓促。若不是电视版《匆匆》珠玉在前,我很难相信陈寻曾经是一个对爱执着的人,顶多算一个荷尔蒙分泌过多的青春期少年。
愿一切重头来过
陈寻说过,方茴是大地,沈晓棠是天空
他说,他后悔了
地承万物,愿来生你的一笑误我浮生的`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观后感2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背后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独特的记忆之美。
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也许,匆匆那年的人和事都已经找不到原来的样子了,但是记忆里的一幕幕依然清晰如初。在青春的列车上,我是懵懂的,不知青春的终点在何处停留。
每一年都会发生许许多多小事情,小到我们都不曾在意。但是,总有那么几个故事令人刻骨铭心,想忘也不想忘。
匆匆那年的故事里,我们年少飞舞,我们为梦想奔跑前行。
很是喜欢作者九夜茴在后记里的一句话:“我们(80后)没有激情燃烧,也没有血色浪漫,但我们有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已经落下帷幕,但是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匆匆那年》观后感3看到这个名字《匆匆那年》,就知道是在讲述一个青春校园的故事。匆匆的那年,有着匆匆的故事,让这部电视剧,那我们回到那一年,青春的年代。
是否还记得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的敏感和羞涩,偷偷看他背影心动的感觉?留在异性书本里的一张温馨小纸条,故意借她的一块橡皮。上课时候的走神和发呆,食堂里混合着各种菜香的气味;放学后车棚里的小约会,操场上挥汗如雨的男生们。这些无一不是我们匆匆而过的那些年青春的缩影。而在匆匆那年的小说中,见证我们成长每一个“青春”字眼的瞬间,都见证了真实的存在。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匆匆那年,有过开心的瞬间,有过难忘的他或她,也有过伤心的往事,甚至会留下一辈子的遗憾,但不论怎样都好,那都是属于我们的美好过往。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醒脑的神剧了,那种干脆利落、血气方刚、怒火中烧 的激动情绪一下子 被引燃了!导演陈木胜,通过几个帅气爆棚的钢铁男儿将这个错综复杂的故事展现的淋漓尽致,让我通过剧情可以理解所有的人性,理解好人,也理解坏人;理解公正,也理解不公;理解黑白分明,也理解灰色地带……因为 每个行为背后都有着无数的选择,最终走投无路也实属的无奈 。
**的开始:重案组布网围剿国际毒枭,突然杀出一组蒙面悍匪“黑吃黑”,更冷血屠杀众警察。重案组督察张崇邦(甄子丹 饰)亲睹战友被杀,深入追查发现,悍匪首领竟是昔日战友邱刚敖(谢霆锋 饰)。原来敖也曾是警队明日之星,而将敖推向罪恶深渊的人,却正是啊邦。看完影片让我感触良多!
一、如果你的一句话可以改变六个好人的命运,违心也无妨
这个充满愤怒的**,起因是在一场绑架案中警察邱刚敖(谢霆锋 饰)奉命用尽所有办法让绑匪开口,并被担保不会出事,但他奉命行事之后,被上司否认下过命令,六位破了重案的警官,本来立下重功,但却迎来了六年的牢狱之灾,并且在监狱中受到非人的折磨,愤怒是从审判的那一刻累积起来的。积累了六年的愤怒,在出狱的半年内迅速爆发,阿敖有仇必报的性格还是令人称道的,但阿邦面对聆讯大谈感情和理想,就是不谈自己是违规;面对上司和土豪拉拢,说他们腐败要被查,那么法庭作证时那个警察高官难道就不是人渣,那个时候就要讲事实了?可气又可恨,惹得坐在观众席的我也怒火重重!
二、世间不只有非黑即白,还有灰色地带
一宗宗残暴的血案,多么残忍的场面,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那群“刚正不阿”的警官惹得祸呢?如果当时警局的上司担当一点,坦白自己的指令,就不会造成这个结果(这是灰色地带之一),但他们口说无凭,只能承受牢狱之灾,被逼走上报复之路。
如果身为好兄弟的警官张崇邦(甄子丹 饰)考虑一下六位同事想要就出人质的艰难抉择,不那么“黑白分明”,也不会造成这种后果。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确实存在很多灰色地带啊(这是灰色地带之二),为什么就不能动一动感情呢?
三、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整个案件最初的起因是要解救那个人质董事长,如果他在法庭上念着自己性命是六位警官救下的,更有人情味地帮一下,但他没有。可能法律是这样吧,警察为了就好人误杀了坏人就要坐牢?后面几个血案可以说跟第一个案件紧密相关,被“怒火”烧死了无辜的人,也烧死了这些始作俑者。人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做过什么事情,就要为什么事情负责,所以做事之前请扪心自问一下。
四、如果你因做错了事遭受惩罚,那么无论什么结果你都得承受
最终那个为了自己的私心否认事实的警官死了、人质董事长死了,还要很多无辜的人死了,又能怎么样呢?做错了事,是该遭受惩罚吧。当然被愤怒包裹着的敖哥也死了,看到那么多将自己推向深渊的人陪葬,也应该死而无憾吧,只是我很同情他的命运,所以即便他杀人不眨眼,我也能够理解。
五、控制自己的情绪
影片名“怒火”本来就是一个很带有情绪色彩的词语,阿敖因愤怒制造惨案,本来他们团伙没有那么快被捕的,因为华仔女人出轨,他一怒之下杀人抛尸,“怒火”又一次将故事情节引向了高潮,开始时追捕与反捕的厮杀。如果阿华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故事没有那么快结束,但这一“怒”也直指主题,让整个影片都跟愤怒息息相关。
六、不做滥情之人
华仔的女人是因滥情而死,阿敖的女朋友也因变心而被啊敖杀死,可见“情”是不要轻易触碰的,情到深处是沧桑,明哲保身最安全。
六、团队是一个整体,一亡则群亡
导演陈木胜在他的最后一部作品中又以谢霆锋之口再次说出了文题的这句话:如果今晚有谁连累兄弟,耶稣我都不给他面子!这种有担当的江湖义气,还是蛮令我敬佩的,可是这群出生入死的好兄弟的结局并不美好。阿敖团队因华仔杀人抛尸而暴露,导致整个团队暴露,最终全部被击毙,虽然他们是一个罪犯团队,但每一个团队也都可以借鉴,一个集体真的会因一个人而受到牵连。
七、强健的体魄不仅很美,也很有用
这个影片中的动作戏非常密集,打斗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说真的,一直看综艺、文艺片、纪录片,突然来这么一下子,感觉极为生猛,特别提神。影片最后邦主与敖哥,一警一匪,追车→枪战→肉搏,每一步都按部就班,一板一眼,帅气的动作毫不拖泥带水!虽然影片中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看着阿敖在练拳击、枪法、防身术的时候真的帅的一塔糊涂,这也跟影片最后的肉搏相呼应,不经过无数次痛苦的锻炼,一副羸弱的血肉之躯练不成不坏的金身,有了好的体魄才有精彩的肉搏!
八、要么接受命运,要么与命运抗争
片尾谢霆锋对甄子丹的那句质问:倘若他们当时执行的任务对调,那么命运是否会不同呢?造化弄人,关于这个问题谁都难给出一个圆满的答案,我们要么接受命运,要么与命运对抗,阿傲选择了后者,并且一条道走到黑,撞了南墙也绝不回头!当他在临死之前喊出“我认输!但绝不认命!”时,颇有一种他血色浪漫,为角色增添了一种悲凉的底色。
影片看完,我嘴边只念一个字“好”,拍的真好,故事情节好、演员演技好、观影场地好!
真的很佩服导演叶京。他说自己就是怀旧的无可救药的人,因此,他把自己的青春曾经经历过的故事用很艺术的形式给表现出来。与血色浪漫一样,同是那个时代发生的故事,军区大院、玩主、碴架、拍婆子。到现在为止这是我看过感觉最好的两部关于那个时代作品之一,另一是都梁的小说血色浪漫。
生于五、六十年代的人,也正好是父辈的那一代。隐约的记得小时候父亲讲关于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那真是一个火红的年代。而青春剧的人物就生于那个时代,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那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青春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
我喜欢那群伴随着革命**长大的孩子惯用**台词激励人生,为了打架进拘留所会想到渣滓洞,伙伴们内讧会想到甫志高,谁要是生病受伤了会说列宁同志已经发烧了,他已经咳嗽了,大量引用南斯拉夫**《桥》和《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及其他战斗片里的台词,到改革开放的广州被流氓欺负了打架都会对伙伴喊“你们撤退我掩护,为了胜利向我开炮”,就连被拘百无聊赖的牢房里都会背诵**《金姬和银姬的命运》里的台词……我非常怀念那个时代的精神,哪怕是那种个人英雄主义。其实这些**在我们成长的时代大部分都没有看过,有些看过了不懂早就忘记了,但我看着他们的演绎似乎是被他们提醒着忽然看懂了那些影片。
还不得不提一下青春剧里的音乐。片头音乐和在剧中的背景音乐中最常听到用大提琴来演奏的《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无比的怀旧。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旁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让人感动。剧中后面还有吉他演奏版的。羽凡自弹唱的《往事只能回味》,怀旧味道更浓,静静的聆听,随着音乐就能把你带到回忆里。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士兵突击》读后感(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士兵突击》读后感1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正是许三多的坚持,让他一步一步一步从草原上被人遗忘的红三连五班走到王牌部队钢七连,再走到特种兵A大队,让他一步一步一步从平凡的孩子成长为“兵王”。
坚持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就在这样的坚持中,他从连队的老末,不知不觉地超越了绝大多数人,让一贯瞧不起他的高连长、成才都心服口服。
许三多的父亲告诉他:“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他把每一个平淡的日子,过的都有意义;他把每一个任务,都当做自己的救命稻草。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实心实意,耐得住性子,忍得住寂寞,扛得住折磨。
经历了跟史今班长、跟钢七连的分别,经历了家庭的变故,经历了杀人的心理煎熬,他终究成长、成熟起来,继续昂首前进,去迎接自己人生历程的下一个篇章。
许三多的身上折射的是我们的影子,我们也能从许三多身上学到很多。他的自卑、怯懦、迷惘,曾是我们成长历程中的一抹剪影;他的自信、英勇、坚毅,将是我们人生旅途中的一盏明灯。我们学他,就是要学他那份看上去甚至有些笨的坚持。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都需要这种许三多精神。
《士兵突击》读后感2“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这是《士兵突击》封面的一句话,它意味深长。
里头讲了许三多在军队的事,他不聪明,在村里大家叫他三呆子,可在他坚持的意志下他变了一个人,在战友中很突出。
许三多天生的呆,大哥帮他骂人,二哥帮他打架,自从他当兵时有了坚定的意志,村里的人几乎认不出他了。因为他在苦的磨练中成了一名好兵;他的朋友成才很是聪明,可在部队里的地位非常不稳,几次都是许三多帮助了他,历经多次不稳的变化他也同样有了意识,像许三多一样有意志,最终他们都成功了。
这些都说明“不怕无能只怕无恒”,做事要稳重,一步一步前进,这样才能成功。
这不,许三多如果没有意志力,呆板的他可能早退伍了;成才若没有意志力,聪明的大脑也没施展之处了。因此人要有意志力,否则一事无成。不要看像许三多那样笨的人不中用,其实这种人中用。诚实、朴素、无华,而那聪明人油嘴滑舌,随时可能背叛你。要是笨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兵;要是聪明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将领。
因此人要是有意志,完事自然成。
《士兵突击》读后感3这几天我每天都在看《士兵突击》这部小说,我是迷恋上它了但写读后感却是第一次,甚至是第一次给一部小说写读后感。不夸张的说它改变了我。也是在这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它,满脑子都是许三多、史今、老马、袁朗等小说人物的形象,我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它让我突然有一种追求一种信念一种燃烧。
也许是因为思维的差异有些人喜欢看小说,有些则不然,我就属于后一种,属于那种对看小说的人有偏见的人。我一直认为看小说实质上是对时间的浪费,是对生活的放纵、是信念理想的缺失。所以我很少看它,甚至对看小说的那些人都有些愤怒。可是这次我却变了变成一个为小说高唱赞歌的人,为什么呢?为什么以前没有这种感觉呢?这两个疑问我自问了许久,最终似乎有了答案:这部小说给我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它给我讲述了做人的道理,它让我知道我以前努力的还不够,我还是一个没有境界的人。它让我感到以前的所有追求都那么渺小,都那么鄙微,都那么势利。和许三多相比,我是那么的傻,是那么的世故,是那么的心狠手辣,是那么的没有人性。和史今班长相比,我是那么的孤傲,是那么的野蛮,是那么的独断专行,是那么的自负。和袁朗(老A)相比,我是那么的懦弱,是那么的没有血性,是那么的不像个男人。
我还有什么?我还剩下什么?还有什么比自己看不起自己更伤自尊呢?它让我彻底的没了自尊,一点面子也没有给我留。在它面前,我就像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扒光了衣服。我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好小说,不是我吹牛,让我真正赏识的当代小说很少很少,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毫无疑问它就属于那个凤毛,它就属于那个麟角。不怕大家笑话,我上大学以来不算这部还没有看完的小说,我一共才看过两部分别是《亮剑》和《血色浪漫》,不是因为我懒,而是因为我不是那种人!
《士兵突击》读后感4许三多与他的战友们留下了许多"名言",在这里慢慢和大家分享!
"好好活就是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
这句话曾让许三多决定在草原上修一条长路,宽五步,一千多米长,这么长的一条路,人工修,一个人修,没有经费资助修,而且这还是曾经是全团最优秀的一个加强排(现在的团长是当时的排长)仍没有完成的事。而许三多坚持下来了。后来许三多因为修了这条路而调到了全团最好的"钢七连"。可以说这句话是许三多走出"荒原五班"的钥匙。很多人看了这句话觉得它很傻,不就是把一句话翻过来倒过去说吗?可是,其实这句话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理解好"好好活"、"有意义"这两个词以后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我们达到这些尺标了吗?
"不抛弃,不放弃"
这是钢七连全连官兵的座右铭。对许三多也一样重要。当时,许三多由于格毙了一名毒贩,受到了刺激,想复员回家。可是这六个字,让许三多坚持了下来。读到这里,我想我们大家都应该回忆一下,自己抛弃了什么,放弃了什么。然后,再想想是否应该让这句话也成为我们的座右铭呢?
作为一名学生,没有意义的事例如打电子游戏、沉迷于电脑一类的,我们见得太多太多;那些有意义的事例如学乐器、学体育运动、学习奥数、外语又有多少人坚持下来了呢?大家作为学生有意义的事上就做不到"不抛弃,不放弃"吗?
《士兵突击》读后感5光荣,始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正如长篇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赫然入目的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许三多的坚持让我们感动。
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是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是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是坚持。他不会顾及任何“潜规则”,不会因为别人的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身边环境的好坏而“随大流”,尽管连队只剩下他一个兵,他照样一丝不苟地坚持出早操,坚持在饭前吼出响彻云霄的歌声。他是古希腊神话中永不言败的滚石英雄,让我们在感受悲壮的同时,更感受到一名真正军人的坚强,感受一名士兵虎倒不散架的雄风。连最初对他反感透顶的连长也肃然起敬:“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对待每个任务都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老子曰,慎始如初,即无败事。许三多靠信念和坚持,一次一次战胜了自己,最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士兵。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坚持“做有意义的事”。因为坚持,尽管许三多看起来有点“傻”,可骨子里却让你佩服,令你回味。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战友为之骄傲。
用老师的眼光看许三多就是班里的后进生,不敢说话,不懂人情世故,每一天都在给班里丢脸。一个如此落后的士兵是怎样蜕变的呢?是什么让许三多成长为一个优秀士兵呢?这才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我在想怎样才能减少班里的后进生呢?
《士兵突击》读后感6这个寒假,我读了兰晓龙写的《士兵突击》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废寝忘食,只用了四天时间便看完了。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步兵就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这句话说得太好了,步兵这二字,很多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认为步兵就是兵的一种。但这是错的,中国的步兵是靠着双脚一步一步争取的兵。
一个笨笨的新兵,他的名字叫----许三多。因为有性格缺点,被分到了全团最没意思的地方---草原五班。这是一个一千二百华里都没有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团人感动。因此,他又被调到了全团最勇猛的地方---钢七连。在班长史今的帮助下他成为了一名全能尖兵。但在这个时候,钢七连被改编,只有许三多一个人孤独地守着营房。
半年以后,许三多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了一名特种作战大队的士兵(简称老A)。许三多的家在一声轰响后化为一片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
许三多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聪明的头脑,但是因为他的傻,才显得那么真实,才让我喜欢。他就是一个笨笨的农村兵,但凭着自己的善良、固执与认真,他成为了一名老A。
在许三多就要离开钢七连的时候,团长王庆瑞说的话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我想,这半年里你不止在看守营房,也在看守自己。”是呀!半年里,一个人管理一个连队,孤独让许三多成熟。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方显士兵本色!
《士兵突击》读后感7《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讲的是一部及其感人的故事。让我最钦佩的不是许三多,而是处处帮助他的班长--史今。
史今,他十分平凡,但他的微笑让人十分温暖,具有很强的亲和力,而且处处为人着想。他帮助了许三多很多。
在连里,连长和队员都不理睬他,认为他是"傻瓜"而班长对他给予了认可。
许三多练腹部绕杠,开始是为了不晕车。班长就陪许三多练腹部绕杠,开始,许三多刚做几个就不行了,甚至上都上不去,班长就给他说,一个队员以顽强的毅力做了几百(或几千个),许三多在别人睡觉时练,娱乐时也练。
当时许三多在实战演习的时候,因为一时的疏忽,把自己班的流动红旗"丢了"。一天,班长遇见了连长,缠着连长,对连长好说歹说,终于不情愿的答应给许三多一次机会,班长命令许三多去做五十个腹部绕杠,许三多一副为难的表情,说最多做二十七个,但一听如果办到了,就重新给流动红旗。许三多为了班级荣誉,坚持不懈,竟然做到了三百三十三个!当许三多躺在床上,得知自己做得比五十多很多,是三百三十三个时,明白了自己不比别人差。
这次的成功有两点是必不可少的,一:是班长的激励,和班长、连长给它的这个机会;二:是许三多为班级荣誉那颗心和顽强的毅力。班长为了许三多从最好的兵到了最差的兵。但他的付出没有白费。许三多考进了老A。
我喜欢史今,因为他牺牲自己帮助了别人,帮助许三多走出自卑的阴影,成为了一个出类拔萃的好兵,而牺牲了自己的前途。这是令我钦佩,并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问题一:血色湘西好看不? 我喜欢看的,基本上上了一些,结局也看了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湖南湘西的一些感人的故事,也包括爱情故事真的很好看哦充满古色古香的乡土气息,人们的纯朴和对抗外敌的英勇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问题二:看了《 血色湘西》 你有什么想说的??? 很有湘西的风味,个人觉得是湖南卫视自制剧中最好的,很能反映一个时代背景下的人民淳朴生活和爱国爱家情
问题三:血色湘西里的穗穗好看吗?龙耀武帅不? 穗穗很漂亮啊,龙耀武也很帅
希望采纳
问题四:有没有类似血色湘西这么好看的电视剧推荐推荐 我也号喜欢李桓哦,
上面说的不管好不好看,
但是有一点,
就是,都没有李桓的出演,
看{柳雾镇},
我最近就在看,
李桓就在里面又又一次出色的演出。
他是在是很棒啊~
问题五:血色浪漫和血色湘西有什么关系 哪个好看 血色浪漫 是白描的手法 技术了 干部子弟 在文革期间其改革开放后的生活
血色湘西 则是历史的手法 讲述了 湘西子弟 在二战期间 在当时的 领导下 奋勇抗击日寇的事迹
问题六:《血色湘西》观后感 [《血色湘西》观后感]抗日剧看过不少,但很多都不那么痛快,没有一种荡气回肠的豪迈,为什么呢有些场景特别难看,演员无比丑陋,台词低俗,典型代表有《中国地》,不知道东北的网友看后会怎么想有些为了突出 \反动派\的一面(可能是事实),穿插一些内部争斗、陷害、同胞相残场景,亲者痛、仇者快,十分不爽,《血色湘西》观后感。还有一些,生拉硬扯地下党出场,如何伟大,或者审查同志如何严酷,同胞们流泪又流血,毫无人情可言,当然,也十分不爽。比较好看的是《中国兄弟连》,国共同仇敌忾,痛殴鬼子,没有太多的做作,没有刻意描绘党如何伟大,国军如何腐败无能,贴近真实,看起来有些味道。其实,不管历史真相如何,观众们知道,清 几乎没有什么科学技术而言,而西方早已完成工业革命,民国成立时,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化国家。英国的军舰、航母、商船已能游走到全球各个角落。通过民治维新,到30年代,日本航母、飞机、汽车、武器已能同西方列强抗衡,而国美,二战时期,各类航母超过了100艘。过了70年,到了今天,中国还没有一艘航母呢。所以说,中国当时抗日,是不容易的~美国佬陈纳德将军,率领100架飞机来到中国(小道消息:中国买的,这批飞机本来要投放到欧洲,通过运作,飞到了中国),还有100名美国志愿航空兵,中国开始有了制空权。飞虎队挺厉害,不到一年,击落日机299架,击伤180多架,而自己只损失了10多架。(某书本看到的,我记的不一定对)。为什么要说飞机呢,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中国湖南芷江,在抗日时期,修了一个军用机场,对抗日机对武汉、长沙等大城市及抗战前线的狂轰滥炸。芷江县今属于怀化,是一个风景优美的湘西小城,侗族居多。芷江以什么出名有本书叫《一纸降书出芷江》,讲的是小鬼子在芷江向中国 签订了投降书。有了芷江机场,日军的轰炸机就有了克星,基本上见到鲨鱼飞机(飞虎队的)就只有两种选择:逃命、被击落。日本人对芷江机场恨之入骨。当然,没有雷达,机场就是瞎子。《血色湘西》,就是讲湘西人民与国军誓死保卫机场雷达的故事。顺便说一句,芷江机场现在是民用机场啦,广州每天有一班,同常德机场差不多吧,没法同张家界机场、长沙黄花机场比啦。扯远了,回到《血色湘西》吧。其实,这部连续剧前面20集,都没有什么精彩的,权当了解古老湘西的风土人情,每集41分钟,正常情形下,你可以用10分钟看完,不会遗漏什么,也不要怕衔接不上,观后感《《血色湘西》观后感》。照理说,前20集都没有看头,你能挺到21集神人呀。确实,一定得挺住。首先,每集有一首悠扬的山歌开场,比祖英妹子唱的更有穿透力。其次,各类人物,尽管衣服破旧,但干净整洁。大宅大院,或精致传统民居,都收拾得干干净净,这点东北抗日剧《中国地》得好好学学,那场戏中,到处都是垃圾,衣衫褴褛,精神不振,毫无气质与美感可言。当然,吸引眼球的还有俊男美女,几个小伙子都很有型,女主角也还不错,老有老的做派,少有少的风格,对白设计自然,言语吗,湘西普通话,带字幕,带些民俗韵味,有点像川剧《樊哈儿》的言语,当然,湖南人听湖南话更亲切,更能理解其中那份幽默。山清水秀,自然怡人,山寨书香,有美的气质,这是很多戏都做不到的。好戏在后头,HOLD住先,慢慢地,就精彩起来。戏中,没有一个摇尾乞怜的汉奸,没有半个孬种,即便是爱沾点小便宜的主,还是分得清轻重,这点比较爽。戏中,没有突出国军指挥无能,上下离心,而是官兵一致,没有多少豪言壮语,但行动已经证明,他们都是中国的军人。当然,没有党派的争执,这点也很爽。有道是,湘女多情,60多年前,湘西还是比较野蛮古朴的,戏>>
问题七:血色湘西收视率怎么样 10分 很好看哦`
湖南广电自制大片《血色湘西》昨播出第三天,从央视---索福瑞媒介调查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剧的收视率一路飙升,昨日市场份额已达427%,稳居省级卫视同时段排名第一。但由于三集连播,加之剧集过于好看,许多观众纷纷致电湖南卫视,强烈要求每晚播出两集,这样既不担误看剧,也不会对上班造成些许困扰。
《血色湘西》是“湖南广电铁三角”龚若飞、盛和煜和黄晖继《恰同学少年》的再度合作。据悉,当年《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播出后,开播第一日的收视竟成为央视一套的收视最低谷。但因“酒好不怕巷子深”,《恰同学少年》最终成为当年收视之冠,还获得了飞天奖和五个一工程奖,成为一部叫好又叫座的作品。与《恰同学少年》不同的是,《血色湘西》的收视是高开高走,呈一路上涨趋势。
据悉,湖南卫视播出《血色湘西》时,将频道栏目资源打通整合,邀请剧中主演高梓淇、宋雨霏前往湖南卫视做客《谁是英雄》、《勇往直前》,并在剧集刚开播时播出。12月1日开播当晚,湖南卫视名牌栏目《快乐大本营》播放大量的个性宣传片,大量名牌栏目的带动,让《血色湘西》开播大吉。
不少网友反应,《血色湘西》虽说开播才3日,但反应很热烈,许多网友总结了观看该剧的三大理由,分别是为看湘西原生态的民族风情 、看湘西汉子的儿女情长 看湘西儿女的抗日传奇三大看点。许多网友也纷纷表达自己的美好祝愿,希望《血色湘西》能续写《恰同学少年》的收视神话。
问题八:类似血色湘西的电视剧有哪些 军刀 很好看
亮剑 越看越好看
喋血1941
我的团长我的团
历史的天空
爱在战火纷飞时
第十八集团军
狼毒花
问题九:血色湘西里面的穗穗漂亮吗?她到最后面有没有跟谁在一起。最后面他有没有死? 好早以前看的了,中途有过,最后好像是没有,因为都死了吧。这个剧还不错的,可以看看。演穗穗的演员叫白静,已经去世了,可惜了。
《血色浪漫》这部电视剧持续看了几天,刚开始只是在PPYV上瞎溜达,一不小心点了这个片子,就一发不可收拾!这电视剧有年头了,几年前粗略的看过一遍,那时候不懂事,脑子里自然也没留下什么印记。再来看时,已是令我沉迷其中。就是期中考试来临,也没能挡住我每晚看到凌晨三四点的步伐。自我感觉文笔不行,无法表达出我对此剧的无限喜爱之情,就从网上找了些相关影评来看,正和我意。为了表达我对此剧的热爱之情,特将摘录部分整理如下,望和喜爱此剧的人一同分享。
电视剧评 血色浪漫——做拿着菜刀的诗人
《血色浪漫》是何其地令我着迷,我无法表达清楚。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却也是他们最挥霍的年龄。理想在腐烂。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李奎勇、宁伟,周晓白,秦岭,高月,吴满囤,珊珊;这些年轻人,用他们的潇洒而热血情怀,泼洒了一片血色浪漫。就像我看王朔的《看上去很美》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素,围绕着我们俩共同成长的翠微路。
浪漫人生,动荡的生命,怒放的爱情。钟跃民,一个拿着菜刀的诗人,永远在路上,浪漫地行进。他可以眼神迷离,将柴可夫斯基的“船歌”译得浪漫而哀伤;他可以放下偷来的书,拿起砍刀,横在小混蛋的脖子上,让他“给哥们儿个面子”。钟跃民其人,就是我最欣赏的那种人:武能上马安天下,文能下笔定乾坤。在那过于具有铺张的鲜红色的四九城,以他为代表的那些年轻人,他们叛逆,他们“拔份儿”,他们对过往女生吹口哨,他们游戏着伤害着别人同时又伤害着自己……那是一个突兀的年代,一代人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时代留给他们的,是磨难,是坎坷,同时也是不为人知的精彩。他们参军,他们插队,他们要饭,他们流浪;不论出现在什么地点,钟跃民这小子都将生命绚烂到极点,不折腾至死不罢休。
这部片子中,女生只成为了绿叶,这毋庸置疑;所以,我只谈那些各异的男生。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出国留学,最后功成名就,成为了大校,不再是曾经那个卖了他爸古董花瓶买冰淇淋的臭小子;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并且将心爱的周晓白娶回家中,属于顽主的最好归宿;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仍然坚持努力,考研回城,虽然教师生活不大富大贵,不像年轻时那么动荡刺激,但是搂着娇妻,在小房子里,也是不亦乐乎;李奎勇,年轻也曾是混蛋的一个小子,哥们义气永远第一,没有是非,最终长大成人,开出租养老婆儿子和妈妈,但最终死于肺癌,令人扼腕;宁伟,永远跟在钟跃民他们这群大孩子身后的小不点,却最终成为了最可怕的人物,他哥哥被人捅死,从此跟了钟跃民他们这群坏小子,因为体弱多病,受了他们很多照顾。这个么小男孩,学习了钟跃民,张海洋格斗射击的全部绝活,成为了不折不扣的超级冷面杀手,在部队业绩突出。最终,也是为了哥们义气,为了钟跃民,开始了杀人的不归路,最后十分遗憾地被武警击毙,死在了钟跃民,张海洋哥俩的怀里。这些男孩,年轻时坏;长大时,肩负了责任;他们确实印证了郑桐的一句话:“社会上的这些顽主,在长大成年后,必将像有利于社会的方向转变,最终回归正途。”这正途上,少了年轻的动荡和洒脱,少了曾经的激情和冲动,让我悠然叹息。年轻,确实绽放得太极至,凋谢得也太突然。所以,没有绽放的青春,不可原谅!
这些小子中,我需要单把钟跃民拿出来,因为我欣赏他的生活,他这个人。他的一生,绚烂而激荡;无数的人说他必将成大事,但是在他所有的哥们都成家立业以后,他仍然是那个浪子,孑然一身,一无所有,浪迹天涯。他是生活中的特例,他是平庸的劲敌。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中途几次“停下”,他希望娶秦岭,他希望成事业;但是最终他发现,这些正常人,普通人在走的路,不是他要走下去的路。于是他选择了继续前进,永远地在路上,永远地浪漫。他曾经在跟张海洋打架的时候感叹:“我爱周晓白,我也爱秦岭,秦岭让别人带走了,你也把周晓白收了吧。我爱的人,让老天都一个个收走吧!”他在不清醒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被某个女子绊住了脚步;但其实如下面张海洋的回答:“你爱的根本就不是她们俩,你最爱的永远是你自己。”这句话,解决了我在《血色浪漫》中的所有疑问。钟跃民的洒脱,钟跃民的不羁,其实都是一个人的浪漫。爱情是他的一部分,就像参军,就像击毙贩毒分子,就像和别人侃大山,只是他浪漫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他浪漫的目的。钟跃民其人的浪漫,来自对自由,对激情的一种追求,来自对平庸,对黯淡的一种挑战。就像钟跃民说:“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他永远是闲不住的坏蛋,永远是让人牵肠挂肚的负心汉,永远是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大哥,永远的,不灭的浪漫!
残酷而又激越的青春,纯真而又浪漫的岁月,尽收在血色残阳的烽火台上,一群烂漫的年轻人的放浪形骸中。青春短暂,人生漫长;不年轻不意味着停止折腾。只会拔刀的人智商到不了180,一辈子没有拔过刀的人,智商也上不了180。拿着菜刀,吟着诗,头顶着血色红日,做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浪子。
“这部电视剧于一个月前看的,一直都想动笔,但总是觉得没有纯熟的语言来表达我的想法。即使今日,我也没有把握能恰当的表达我的意思。只不过,我是忍不住了,手早就痒痒了。这个题目起的也有些不适宜,毕竟那本书的命运大家都明了。只是我觉得那本书或许帮助我阐述一些观点,我以为这样会直接一点。当然它也有它的局限性,它只能代表青春那段时期。
目前为止,这部电视剧是今年内地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可能是它不小心感动了我。在网上看到一些新闻,有人说刘烨扮演的知青很失败,等等诸如此类西瓜里挑芝麻的毛刺我都是不屑一顾。每个演员都有自己的表演方式,剧本给演员框在一个时代的框框里,可就这么直白的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来演,当代人还能看下去吗?难道融合当代的一些特质再还原到那个时代来演绎一个人就是无厘头吗? 这部戏的时间跨度较大,因此对演员的要求也就更严格。这些年轻演员的表演都可圈可点。我本人最喜欢的是“北京顽主时期”那段戏,飞扬跋扈的青春,虽然貌似堕落却也十分的深刻。京片子也正是此剧的魅力之一,幽默诙谐的对白,个性鲜明的人物性格,青春的粗暴,青涩都无一不深深吸引我的眼球。在灰色时代被文革压抑的灵魂,从而激发的叛逆,对国外文化的渴求,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对兄弟友情的维护,都是如此直接了然,美的何其壮观。我也第一次觉得孙俪最美的扮相是在这部电视剧里。 刘烨是这部电视剧的灵魂,所有的情节都是为他展开。从“顽主”到下乡青年,再从下乡青年到军人,从军人到煎饼小贩,从小贩到商人……他在毫不保留得释放自己的青春,并在最大程度上令其灿烂光辉。然而他不失睿智的幽默,天马行空的想法,执拗的性格让人又爱有恨,当然恨,也是爱的一种延伸罢了。交往过的每个女人都死心塌地,与晓白的爱,是青葱年华里的一场文艺**。因为它太像真的了,所以女主角爱到疯狂,男主角抽身而退。傻女人,她爱上了一种符号。与秦岭的爱,是**记忆里的一场浪漫风暴,管他是爱上了秦岭,还是爱上了信天游,身体的咬和令这段爱变得凄美,最终他们还是分开了,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最终还要回返回自己的轨迹。与何眉的关系或许称不上为“爱”,交易又显得卑劣,姑且算是生命这场旅途中的小风景吧。而高玥的出现,才使钟跃民的爱情找到归宿。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圈内人,而钟跃民缺少的不是一只又一只伊人小鸟,而是敢于与之对抗的雏鹰。然而,不完美的才算完美,爱情在钟跃民的生命里成了若干年前沉溺的音符。 除了感情世界的精彩,他的生活也是值得观摩,但且勿效仿。他在逐步摊开自己的世界,在新奇中享乐,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个贪玩的孩子。他不允许自己的生活归于平静,追逐的身影一旦停留那将是对生命的一种妥协与放弃。他缔造一个又一个传奇,放弃一座又一座城堡,也跌进一个又一个谷地,可对陌生版图的探索却声声不熄。当然,他是被理想化的一种象征。在过去众多年之后,每个人都蜕变成另一种姿态,唯为钟跃民面色不改,一如往昔。这种坚持可以看作是一种抗衡,与岁月的抗衡,或许他会成为那个挥舞武器的堂吉诃德,可即使是挥舞他也是最热烈的。因为他其实是热爱生活的。 另外片中的张海洋,郑桐,袁军,李奎勇等人也是那个时代的一种代表,他们也许会接近真实。当然他们也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对生活的热爱,他们和钟跃民站在小河的两岸,足以看见彼此的身影,却不足以进入彼此的世界。 青春是一首最美的赞歌,生活是一场永无停止的奔波,岁月是供人纪念的一座石碑。我们能做的就是一如既往地热爱我们的生活,他们何其美好,只要我们不断过关,相信走到关底,我们即使没有通关密语也一样会有个漂亮而壮丽的结局。”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九年级有关《活着》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九年级有关《活着》的读后感1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九年级有关《活着》的读后感2有人说余华的笔下太过残忍,说读完这本书是对心灵的考验,的确,这是一个人悲惨的故事,这本书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不大理解这句话,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无限可能。
读过活着,平凡的世界,血色浪漫,其历史背景都是上世纪中后期,好多读者都说,喜欢那样的年代,具体点无非就是说,喜欢那个年代人的思想单纯,为人淳朴,没有像现代这样人与人之间没有信誉,感情,还有的说,羡慕那时候的爱情婚姻,即使是在结婚前男女都不曾见过面,可一但结了婚就是一辈子,朝朝暮暮,相敬如宾,白头偕老,事实的确不可否置,但是我要说的事,这个观点太过片面,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大概是现代社会现象反应出了内心渴望的东西,而和书中的这人与人,婚姻种模式产生了某种共鸣,人越是是回归原始,就离真实的自己越近。
活着这本书,让我看见了的脆弱,也看到了人的坚强,曾几何时,我也想生活在那一样一个年代,简简单单的生活,可我始终无法体会到那个年代的生活,听父辈说,在他们小的时候,经常饿肚子,吃不饱饭,每天都很辛苦,可能这就是原因之一吧,你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温饱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寻花问柳,现代的色情泛滥可能就是古人说的温饱思*欲。
反观主人公富贵,在年少时期,尽管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了,可因为家庭富裕有足够的条件花天酒地,人若不能主宰自己,必将成为欲望的奴隶,人若不受苦难,便不能成长,在富贵败完家业后不久其父亲便去世了,此时的富贵估计看天都是昏的,败光家业可算是天都塌了,但好歹父亲在世,自己出生一直都过着少爷的生活,对下地干活一概不知,可祸不单行,其父亲去世,可算的上是雪上加霜,不久丈人接走了家珍,更是让这个家支离破散。
尽管如此,他依然而然的接受了的当下糟糕的现状,那会内战还有没结束,他们家以前是地主老财,家产的一百多亩地卖给了牌桌上的龙五,他们家的四合院也被龙五接手住了进去。
他找到龙五租了五亩地,挑起全家人生活的重担,是他对家庭责任的开始。
九年级有关《活着》的读后感3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九年级有关《活着》的读后感4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九年级有关《活着》的读后感5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16岁,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使我耐心地读完了全本,却只是为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
再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20岁,我仍为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却又品尝出悲惨生活中的一丝温暖,他有淳朴善良的家人,有坚贞不移的妻子,最重要的是,他有努力活着的心态——即使生活满目疮痍,无人相伴,也要努力生活。
作者在中文版的自序中写到:“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富贵顽强生活——从富家子弟落魄为贫农,再到成为父亲、爷爷,他用不同的身份有喜有悲地活着,可身边的人却一个个地被宣判死刑,他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经历毁灭性的变化,但活着,就是他的意志。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平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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