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霍桑的《红字》中的好段和好段点评

求霍桑的《红字》中的好段和好段点评,第1张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I Hawthorne,1804一1864)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他的两代先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的要人,参与过一六九二年萨菜姆驱巫案及其后的迫害教友派的活动。霍桑一家后来以航海为业,从事东印度地区的贸易,到他父亲这一代,家境已经大不如前。小纳撒尼尔四岁时,做船长的父亲使病死在外,全靠才貌双全的母亲把他和两个姐妹抚养成人。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深深地影响了霍桑,使他自幼性格阴郁,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追害异端中的那种狂热,测使他产生了负罪感,以致人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W”.表示有别于祖先。从他十二岁以来的日记判断,他在观察及写作上,都是早熟的。

  霍桑十四岁时,到祖父的庄园土住了一年。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钓鱼、读书,充分领略自然风光。据他晚年回忆,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癖个性和诗人气质。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霍桑在波多因大学读书时,深为同学所推重。他在这里结识了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罗,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这几位学友都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产生过影响。

  一八二五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萨菜姆故居一住就是十二年,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读书和写作上。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他甚至还焚毁了一些原稿。经过长时间的磨炼,霍桑终于在一八三七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著称。

  一八四二年婚后,霍桑便迁到康考德居住。这里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而且是梭罗“返回自然”的基地,堪称是那一代超验主义文人苔革的大本营。可想而知,霍桑后半生多在此地居留,与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大有关系。

  正是翟桑的身世和经历,形成了他的复杂的世界规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O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

  《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O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O至一六三O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请教(即加尔文教)徒,史称“朝圣的教父”。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打。

  霍桑熟谙新英格兰的历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写的这类故事。读者在《红字》中所看到的情节和人物,在他的一些短篇中都可见端倪。少《教长的面纱》中牧师和少女的隐情,《思狄柯特与红十字》中胸佩红字示众的美妇,《年轻小伙子布朗》中人们倔偷到黑暗的森林里与魔鬼密约,《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故事假托在意大利)中那位学识渊博、医术精湛但灭绝人性的医生,等等。作者大概为了说明《红字》故事有根有据,居然在正文前面难脱流俗地写了一个楔子。这个楔子在英文原文各版本中都有,约三万七千余汉字,名为《海关》,主要是叙述作者在一八四六至一八四九年间任海关督察时的一些较事,文笔幽默流畅。因与本书关系不大,放各中译本均略去不译;但其中有一部分涉及本书的源起,或许读者会感兴趣,现摘译如下:

  一个雨天,我阔来无密,却有幸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两。我在圈阅堆在角落里的废弃文献时,我的注意力披一个神秘的包裹所吸引。那包裹是一块红色细布所做,已经磨损褪色,上面依稀尚有众线刺绣的浪迹,侗己朽得不见原样,看不出光泽了。显而易见,那是极其美妙的引线活,那种针港手艺现在已经失传。仔细湃认,便可看出这块猩红的破布片呈字母“A”测。精确量米,每个笔划险好是三又四分之……英寸长。毫无疑问,原先是用作衣裙上的装饰品的;至于当年怎样佩戴,或长表示什么等级、效件和薄严,我却无从猜测。但它却奇怪地引起我的兴趣,使我目不转睛地盯视不已。诚然,其中必有深意,颇值琢磨。

  我边看边思,或许这字母是白人设计出来饰在身上以引起印第实人注目的,便拿起在胸前一试。当时找似乎感到——读者尽可以发笑,但务必不要怀疑我的话——既下完全是又几乎就是肉体上的一阵烧灼,似乎那字母不是红布做的,而是一块滚烫的烙铁。我一惊之下便不自主地松手把它掉在了地上。

  由于我专心注意那红字,却忽略了红布包着的几小张烂纸。次时我打开—看,竟满意地发现上面是老督察普先生的笔迹,相当详尽地记述了事情的始末。其中有着一位名叫海丝特·白兰的妇女的言行,她在我们先辈的心目中是个令人颇为瞩目的人物。她生活的年代约在马萨诺塞初创至十七世纪末叶之间。普督察所记的是一些老人的口述,他们小时候曾经见过她:虽然上了年纪,但并非老态龙钟,而是外貌端庄。她惯于在乡间四处助人,象是一个志愿看护,……再往下读,我还发现了有关这一奇特女性的其它愤况和所遭苦难的记载,读着自会从本书中一一读到。请大家牢记,本书所写的主要事实均证据确凿,自有普督察的文献足资证明。原件及红字本身,仍存于我手,可供对本书感兴趣的读者随意验看……

  这一番声明原是作者故弄玄虚,实在不足为凭。不过,一六五八年普利茅斯殖民当局制定的法律中确实有这样一款:凡犯有奸*罪者,“当于袖上及背部佩戴布制AD二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其未佩此二字母者,立即予以逮捕并当众施以鞭打。”可见,当年受此羞辱者会大有人在,霍桑并非杜撰。而书中的贝灵汉总各和威尔逊牧师也是实有其人,作者本想用来增添作品的真实气氛,却引起一些人去考证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否影射约翰·科顿①,这恐怕违背了作者的初哀。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du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作为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霍桑的文学作品及其艺术成就对当时与后世都有重大影响。

  在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的《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斡.班扬的《天路历程》(1678—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所采用的象征比拟笔法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当时即为麦尔维尔所师法,经过爱伦·坡的评论,转而为法国的波德菜尔所效仿,并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

  至于霍桑那种造染气氛、深挖心理的手法,更为后世所推崇,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直至犹太作家索尔·贝委和艾萨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无不予以运用。单就这一点而论,霍桑对世界文坛的贡献也是巨大的。他的代表作《红字》无愧于不朽巨著。

  《红字》于一八五O年出版后,翌年便有了德译本,三年后又有了法译本。在它流传的一百四十年间已被译成多种语言,并被改编成戏剧和歌剧。我国自三十年代以来亦有多种译本问世。这次重译也是在前辈劳动基础上的新尝试,但愿能将原著的风貌忠实地奉献给读者。

《红字》中主要人物性格的分析

 作为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创作于1851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讲述一个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个恋爱悲剧,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

 [摘要] 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讲述一个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个恋爱悲剧。主人公海斯特用自己的坚强和勇敢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她的情人丁梅斯代尔是一个宗教殉道者的形象,人物命运充满了悲苦和纠结;她的丈夫齐林沃斯则是一个挖掘很深的反面人物形象,表面的斯文却无法掩饰内心的阴暗和扭曲。

 [关键词]《红字》、海斯特、性格

 [Abstract]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of the 19th century romantic writer Nathaniel Hawthorne's novel "The Scarlet Letter," about a place in the North American colonies of New England, a love tragedy Hyster hero with their own strong and brave not only influence the duplicity of Dimmesdale, and also influence the sinful society; her lover Dimmesdale is a religious martyr image, fate of the characters is full of sorrow and tangled; her husband is a mining deep Qilinwosi villain image, gentle surface could not hide his dark and twisted

 [Keyword] "The Scarlet Letter," Hester character

 作为19世纪美利坚合众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创作于1851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讲述一个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个恋爱悲剧,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这本书在当时成为一部畅销书,作家霍桑在不违背自己良心的前提下,也使这本书取得了一定的商业效益,招徕了众多读者。

 一、海斯特:勇敢和坚强

 主人公海斯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海斯特是一个惨遭教会统治迫害的妇女形象,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却不幸嫁给了伪善、心理阴暗的罗杰奇林沃思,毁掉了自己的幸福。故事的开始,她移居到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丈夫被俘失踪,她独自一人生活,期间她遇到了牧师狄梅斯迪尔,开始了一段浪漫的爱情,两人真心相爱并生下一女,她在与当时黑暗的教会斗争时,表现的一直很勇敢,事发后,她被逼带上那个代表通奸意思的红字“A”并像犯人一样游行,她强忍内心的痛苦,当被逼说出那个通奸者的名字时,海斯特坚决不肯。“这绝不可能!那烙印烙的太深,你们不可能去掉它。

 但愿我能忍受他的痛苦和我自己的痛苦!……我的孩子必须找一个天上的父亲,可她永远不会认识一个人间的父亲!”终日里受着那些上层阶级妇女的轻蔑和侮辱,她不回击任何打击,极富忍耐力,因为她乐于助人和善良的天性,很多人开始不按原来的意思去理解那个红字,不把它看作罪恶的象征,他们说那是“能干”的意思,海斯特用自己的善良改变了舆论对她的看法。“那些平民百姓却早已将海斯特白兰的迷误忘得一干二净;不,说得更正确些是,他们已开始不再将这红字视为一种罪恶――为了这罪恶,她忍受了漫长而痛苦的煎熬――的标记,而是把它当成她犯罪后许多善行德象征。……这红字无异于修女胸前的十字架。它赋予佩戴者以一种神圣性,使她得以逢凶化吉。”

 相较于自己的情人,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磨炼,她早已变得坚强。经过了七年的折磨,全世界都在蔑视这个孤苦伶仃的女人,可是海斯特挺了过来,她勇敢面对,从未避让自己坚定的目光,坚强的活着,她相较于自己的情人坚强了许多。丁梅斯代尔到底都保持一个负罪的心,但是在海斯特的眼中,他们的所作所为有它的神圣性,而自己的前夫的复仇才是罪恶的和恶毒的,她一直在鼓励牧师坚强的活着,不能因为怯懦就死掉,她让丁梅斯代尔和自己一起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她们的幸福,她不断用自己的活力使他振作,这个女人一直用自己的坚强和勇敢去面对苦难。但是在故事的结局,作家安排海斯特回到故里,重新戴上了那个A字,捡起早已遗弃的耻辱,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她也开始认为自己罪孽深重,要来忏悔一切,似有悔恨之意,这是女性意识的倒退,也不符合人物的性格。

 二、牧师丁梅斯代尔:怯懦和纠结

 牧师爱上了已有丈夫的海斯特,不断忍受内心的折磨,虽然没有在示众台上受辱,但是他越发的阴郁和憔悴,身体也日渐虚弱,在忧伤的内心深处是一个痛苦的世界,这位青年牧师的面颊日渐苍白,因为他研究学问过于执著忘我,更重要的是他经常通宵达旦的进行斋戒和祈祷以求内心的安宁和平静,他认为这是一种报应,整个人呈现颓废之势,每逢安息日,他的面颊变得更加苍白和瘦削,声音比以前更加颤抖,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自己是罪恶的,他是一个真正的牧师,一个宗教家,他想把自己的世俗部分埋进坟墓,精神部分则永生天国,信仰既给他以支持,同时也将他限制在铁栅栏之中,无法摆脱内心的纠结,他的生命就快要为此损耗殆尽,每当想到自己的墓地,也总是自道,这坟上不会长出青草,因为这底下埋着一个该诅咒的东西!可见他的内心该是多么的痛苦。

 越是得到更多人的崇敬,他的内心就越是痛苦不堪,他非常渴望有一天能在他的讲坛上告诉人们自己所做的错事,告诉他的信众们,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告诉他的听众说,他卑劣透了,他是最卑劣的人群中一个最卑劣者,一个最坏的罪人,一个令人厌恶的家伙,一个难以想象的邪恶的东西”他最厌恶的就是他悲惨的自我,他想忏悔以求内心的片刻安宁,但这都是做不到。在牧师的内心当中,有一条血淋淋的'鞭子在不断的抽打自己,他想通过肉体的惩罚来减轻内心的苦楚,虽然他的胸前没有像海斯特一样带一个“A”字,但是这个字早已深深刻在了牧师的灵魂当中。牧师在供出真相和害怕胆怯中备受煎熬,他只有在夜晚没人的时候来到枷刑台站在海斯特站过的地方,进行徒劳的赎罪表白。就如同他自己所说:“如果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一个没良心的人,一个粗鲁野蛮的坏蛋,或许早就得到了平静。不,我本来就不该失去它的!可是,说到我的灵魂,无论我有多大能耐,上帝所赐予我的才智都统统成了精神折磨的手段。”

 在牧师的心目中,即便是他为人们做了好事,也不能给自己带来快慰,相反更加痛苦和自责,他认为自己的灵魂是污秽的,这样一个堕落的灵魂是没有资格拯救和净化别人的灵魂的,他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虚伪,表里不一,自己的赎罪已经做了够多了,但是忏悔压根谈不上,除非自己向众人说出真相,不然自己只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己的内心当中全是空虚和死亡。牧师在自我心灵的摧残和罗杰齐林沃思毒害的双重折磨下,精神濒临崩溃和瓦解。海斯特劝说他和自己一起离开这里,但是这个懦弱的男人却没有这样的勇气和力量,他已经没有精力去抓住自己的幸运。终于有一天,牧师在临死前鼓起了勇气上到刑台和海斯特一起道出真相,他也同时逃出了罗杰齐林沃思的阴谋,获得了内心真正的安宁和解脱,不过他到死都认为自己是个罪人,内心充满了痛苦、罪恶和悔恨,认为应该负起自己的耻辱。因此这是一个宗教殉道者的形象,人物命运充满了悲苦。

 三、罗杰齐林沃思:伪善和恶毒

 这是个长相怪异的人,内心感到孤独和凄凉,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家庭温暖。他虽然没有当众揭穿妻子情人的名字,但却用更加阴险的方式进行自己的复仇计划,他既不会害他性命也不会毁坏他的名誉,不是显示他的仁慈,而是他不愿意接受这种耻辱,这种行为看似慈悲,但事实是用更为阴险的内心折磨的方式去惩罚牧师。他对海斯特说:“你不愿泄露他的名字不过,他终究逃不出我的掌心,他与你不同,他的衣服未缝有耻辱的红字,不过,我能看透他的心。但你也不必为他担心!不要以为我会干涉上天业已安排定的报应安排,或是以为我会暴露他从而使他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不要以为我会图谋害他的性命,也不要以为我会毁坏他的名誉――据我判断,他是一个颇有名望的人。

 让我活着吧!让他在表面荣誉中藏身,只要他能做到!不过,他终究逃不出我的掌心!”对于他来说,如果直接揭露牧师,那对自己是种耻辱不说,也太便宜了牧师,他要让牧师遭受到难以想象的痛苦折磨。他以一个教民的身份追随在牧师的左右,并竭力从牧师的内心当中赢得友谊和信任,他以医生的身份不断接近牧师,不是关心他的疾病,而是探究牧师的个性和气质,一心想着要钻进病人的内心,这位精明老练的老医生,以他慈父般的和蔼和虔诚的爱成为了狄梅斯迪尔形影不离的人。他的表情沉静,颇有学者风度,但内心却是丑陋和邪恶的。他利用了牧师对自己的信任,对牧师原本已经痛苦不堪的灵魂进行着无情的摧残,他让牧师不断的认为自己是罪恶的,是虚伪的和肮脏的,虽然自己是为上帝服务的,但是却与魔鬼相伴,这对于一个虔诚的信徒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在一次次折磨牧师的过程中,他体会到了疯狂的快感,是一个如撒旦般的恶魔形象。

 他外表还是一副沉静,温和,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在内心藏着邪念,促使他设计一种最为隐蔽的致命的复仇手段,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从而使对方将心中所有的恐惧,痛苦以及悔悟统统向他供认出来,他对牧师竭尽阴险卑劣之能事,只有这样才足以报仇雪恨。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折磨牧师的内心,使牧师的内心更为恐惧,这一切做得如此阴险又如此不露痕迹,尽管牧师一直模模糊糊的认为有人在窥伺他,但却始终没有弄清真相。罗杰齐林沃思就这样搜索着他的思想,挖掘和蹂躏着牧师的心,蓄意活活把他折磨死,从中得到快慰,而这一切牧师都被蒙在鼓里。当牧师将真相和盘托出,罗杰就像要断气一样,不能再继续自己的阴谋,一旦失去了支撑他的复仇计划,他也很快就凋谢枯萎起来,在牧师死后不到一年,罗杰也死了。在故事的结尾处,罗杰也似有悔悟,根据他的遗愿,他将本地和在英国的一笔可观的财产赠给了海斯特的女儿珠儿,因此这是一个挖掘很深的反面人物形象。

 参考文献:

 [1]霍桑红字[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

 [2]孙绍先女性与性权力[M]沈阳:辽宁画报出版社,2000

 [3]凯特米利特性政治[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4]郑金霞勇敢叛逆的海斯特[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6):73-74

 [5]冯春燕,庄丽灵魂苦难的历程[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1999:44-46

 红字中珠儿的人物形象分析

 一段恋爱悲剧,一场不幸的婚姻,一个受清教徒迫害下的女性形象,一个备受煎熬怯懦的神职牧师,一个穷尽一生为报复而存在的男人。小说着力刻画了海斯特白兰、狄梅斯代尔、罗杰·齐林沃斯这三位主人公,但不得不提的是--珠儿,这个小说中最复杂的角色。她看似不是最重要的主人公,却成为小说的主线贯穿始末;她是海斯特和狄梅斯蒂尔通奸的罪证,是罪恶的产物,是活着的红字;她是恶魔,是白兰狂怒精神的写照,是邪凶阴影的反射;她又是精灵,是爱的力量,促使她的父亲、母亲完成对自我的救赎;珠儿是历史环境的产物,是受害者也是幸运儿。

 珠儿的形象贯穿故事的始末。小说开始,海丝特走出监狱,怀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小珠儿;小说高潮,丁梅斯代尔牧师终于勇敢地站上邢台招认自己的过错并最终死去,珠儿流着泪亲吻父亲;小说结尾,作者也颇费心思地交待了珠儿的命运。小说共二十四章,四章篇名中都有珠儿。虽然她不是最重要的主人公,却是最复杂涵盖意义最多的角色,最使人难以理解和解释的形象,是一条主线,联系着主人公的命运,牵引着故事的发展。

 小说开始,当白兰走出牢门伫立在人群中时,她下意识的搂紧孩子,不一会儿她就醒悟到,她不过是在用一个耻辱的标记来遮盖另一个。珠儿,这个"由一种粗壮茂盛的罪恶激情绽放成一朵妩媚可爱、永不凋谢的花",她是白兰和丁梅斯代尔通奸的罪证,她的诞生就破坏了一条大的法律,她是罪恶的产物,是活着的红字,无时无刻的不在提醒和折磨着白兰,这是她犯下的罪,是世人眼中的耻辱,她需要救赎。

 从小,珠儿就像一个小恶魔一样使白兰内心备受折磨,感到恐惧。从她第一眼看到红字,她就举起小手抓了过去,带着果断坚决、毫不迟疑的微笑,使白兰痛苦;她会无端地采大把大把的花扔向母亲的胸口,打中那个标记她表欢笑跳跃;她一次又一次不断地追问母亲红字的由来和意思,追问牧师为什么总是用手拢住胸口,折磨着白兰。

 她不习惯循规蹈矩,她大胆而无畏。她会对将她围起来的孩子勃然发怒,扔石头,发出同巫婆的咒语一样的令她母亲害怕的尖叫声,她会用她孩子胸中最辛辣的憎恶回敬蔑视她们的人。从珠儿身上,白兰看到自己身上的狂躁气质,发现了自己身上曾有过的邪凶阴影的反射。

 她自认到自己的孤独,她从不创造朋友,到处制造敌人与敌人厮杀。在她幼小的心灵中,她没有朋友,她所幻想和创造的人物中,永远都只是与她厮杀的敌人,她像一个战士永远在战斗。社会给予了她太多的关注,却从未有过善意的爱,致使珠儿从小对敌对社会有着明确的认识。

 她是被巫婆下了符咒的孩子,当最后对父亲的一吻,她的符咒便解除了。她的眼泪落在父亲的面颊时,她便成为这世界中的普通一个妇女,永远不再与世界作对。

 在这样一部阴郁的小说中,霍桑毫不吝啬地将最美好、动人的字眼用在了珠儿的身上。她天生丽质,像野花般纯美,像阳光般绚烂,像珍珠般纯洁,像天使般善良。她是一个精灵,是爱的力量。

 珠儿是海斯特的精神支柱,是她在罪行暴露之后活下去的勇气来源,在她的生命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珠儿,海斯特可能已经自杀,是珠儿促使海斯特坚强地活了下去。她是海斯特的宝贝,是她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得到的生命,她尽其所有的装扮着孩子,保护着她。而珠儿也是活着的红字,惩罚和提醒着海斯特,督促她进行自我救赎。

 正如海斯特所说,珠儿心中藏着爱,尽管多数情况下表现为一种激情。看似反复无常,不过这正是珠儿本能的表现。她就是一个精灵,能感知到父亲丁梅斯代尔的任何一次勇敢和怯懦。第一次见面她会"双手握住他(丁梅斯代尔)的手,让自己的脸贴上去",表现了她对牧师为她们母女辩护的喜欢;而当丁梅斯代尔拒绝与她们母女白天一同站上邢台时,她毫不掩饰地流露出自己的不满和厌恶;最后,牧师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与她们一同站上邢台,珠儿流着泪亲吻了他。可以说,珠儿在促使父亲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罪过进行救赎时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霍桑生于超验主义时代,超验主义的思想本质是相信本善的人性和大自然的神性;社会体制污染了人的个性和创造性,号召个人摆脱传统的束缚,避开社会的腐蚀,在神圣的自然怀抱里恢复纯洁无暇的个性和创造力。但"来自清教氛围浓重的塞勒姆镇的霍桑与他那些生活在改革氛围浓厚的康科德镇的超验主义的邻居们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霍桑是特殊的,他对清教徒传统有着非常复杂而矛盾的情感,他在批判清教祖先冷酷严厉、缺乏人性的同时,也对他们表现出了超验主义者们所没有的同情和尊敬。

 在个人与社会的问题上,霍桑与超验主义有着明显的分歧。霍桑对人性的复杂、对社会力量对个人的影响有着更为透彻和清醒的认识。他不赞成加尔文教对人性本恶的传统论点,也无法接受超验主义者对人性的完全肯定。对霍桑而言,人性存在着固有的弱点,是不完美的,也不可能完美,同时,人性也是发展变化的,经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程,滤去原始低级的本能冲动,达到至美的境界,完成自我的救赎。而人也是历史与环境的产物,所以绝对不能忽视历史与环境这些外在因素的影响。

 《红字》中的孩子们是历史环境的直接受害者,珠儿也是恶劣环境影响下的受害者。他们原本单纯天真,可是在他们还没有能力对这个世界作出是非判断时,他们的父母和身边的权威就已为他们定下了宗教和社会规则,就连他们玩的游戏也是殖民地残酷历史的演绎。而他们对珠儿的指指点点,他们的诅咒,更加的恶劣。

 同时珠儿也是幸运的,她在蔑视的眼光中、在母亲的庇佑中、在脱离业已养成社交习惯的移民的活动圈外生活,这从另一方面形成了一个保护区,能够将环境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她是纯洁无邪的,每每想到这些我都会联想到《边城》中那触目皆是青山的翠翠,在这一点上她们是相似的,由自然长养和爱护着,珠儿便成为美和理想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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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ster Prynne

赫丝特·普林

Arthur Dimmesdale

阿瑟·丁梅斯代尔 (青年牧师,诱骗赫丝特·普林怀孕)

Roger Chillingworth

罗杰·奇林沃思 (赫丝特·普林的丈夫)

Pearl

珠儿(赫丝特·普林和牧师的私生女)

《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九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故事一开始的场景发生在该镇监狱的门前,而这个场景的中心人物是海丝特·白兰,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女婴--珠儿,站在刑台上,等待政教合一的加尔文教(即清教)政权在大庭广众面前宣布对她的判决。那么,受审的女罪犯是什么人?她又犯了什么罪?在故事开始之前几年,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白兰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婚后,两人决定移居马萨诸塞的波士顿。途经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时,丈夫因有事留下,妻子先行独自来到波士顿,一住近两年。其间丈夫杳无音信。据传他在赶来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虏,生死不明。在独居生活中,海丝特·白兰与当地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生下了那个女婴。显然,她犯下了基督教"十戒"中的一戒,即通奸罪,为清教的教义所不容。她被投入监狱,法庭判她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的字母A(英文通奸Adultery的第一个字母)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她说出通奸的同犯,但她断然拒绝。这天,她失踪的丈夫正巧赶到,目睹了这一场面。在场的人中只有白兰认出了他。为了隐藏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他更名为罗杰·齐灵渥斯。而此时,白兰的同犯、年轻而受人尊敬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也在常当晚,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分在牢房里与白兰相见;他要她保证不暴露他真实的身分,并决心要追查出她的同犯以报仇雪恨。他很快怀疑起丁梅斯代尔,假意跟他建立亲密的关系。牧师的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罪孽,健康每况愈下。不久,齐灵渥斯搬到丁梅斯代尔那里与他合住在一栋房子里,表面的理由是更好地观察他的病情,给予更好的治疗,实际上是为了折磨他,削弱他的精力和体力。最后,海丝特觉察到了齐灵渥斯的罪恶图谋,向牧师提出携珠儿一起私奔,逃出这块殖民地到欧洲去建立新生活。珠儿这时已七岁了。七年来,海丝特一直执着地爱着牧师,把这种爱完全倾注在养育珠儿和服务社会公益上。她虽过着十分清苦孤寂的生活,但她也赢得了乡亲们的同情和敬爱。一次她与牧师在森林中会见时,表白了她对他的感情,并摘下红字,把它丢弃到小溪里,以示其决心。牧师却受清教意识的束缚,认为私奔是罪,罪上加罪,故而犹豫不决,但是他最终还是勉强同意了,计划在他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离开。霍桑把出逃安排在选择日是有用意的,他要通过牧师的口来说明加尔文教的教义,即一个罪人不可能根据自己的愿望获得赎罪,他灵魂的拯救完全取决于上帝的"选择"。同时,霍桑通过丁梅斯代尔坚持要在这一天履行他最后的职责,进一步揭露了他本人和宗教的伪善。他使出全身解数讲完了娓娓动听的布道。然后,他与镇上的政要名流一起上街游行。经过市场时,他双手紧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跟她们一起走上刑台。这个刑台正是七年前海丝特手抱珠儿身佩红字当众受辱的那个刑台,也正是七年前他曾假意规劝海丝特说出同犯,而自己却隐瞒罪责的那个刑台。现在他站在上面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罪责,并因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去。至此,把复仇作为生活中唯一目的的齐灵渥斯,其图谋也告结束,一年后郁郁而死。死前,他立下遗嘱把财产留给珠儿。珠儿随其母亲去了欧洲,与一贵族结婚,过着美好的生活。海丝特回到波士顿,继续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镌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批评家和读者很自然提出许多问题: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究竟是什么?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究竟如何看待小说中的另外三个主要人物--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和珠儿?作为书名的红字,也是全书的中心线索的字母A究竟有什么意义?它的寓意是什么?小说的主要艺术特色又是什么?是象征主义,还是心理描写和心理分析?如何看待小说的结尾?白兰的回归是妙笔,还是败笔?《红字》是"罗曼史",还是"小说"?两者究竟有何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举不胜举。对于这些问题,自《红字》问世以来,在读者中,在各派批评家中,始终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众说纷纭,各执己见。有关《红字》的评论文章或专著浩如烟海,其数量之大在美国文学史上虽还不能肯定首屈一指,也至少名列前茅。随着现代文艺理论和批评方法的迅速发展,对于霍桑及其《红字》的研究和评论也变得更为活跃,更为深入。什么女权主义批评、什么弗洛伊德批评方法、什么新历史主义观点、什么新文化论等等,都被用来对《红字》进行剖析与评述。译者不可能在一篇序言里对各派意见给予详细的介绍,更不可能对上述提出的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答。正如许多批评家指出的,霍桑是一位思想上充满复杂矛盾的作家。他所处的历史时期正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他对这种变化迷惑不解,加之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在政治上采取了保守的立常这种保守性还因受到他世界观中强烈的清教徒意识(加尔文主义)、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自助哲学)、以及神秘主义等的影响而盘根错节。他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反映在创作上就是含混(ambiguity),意义纷呈,时隐时显,难以捉摸。 就主题思想而言,霍桑在《红字》中宣扬的是什么道德观或宗教观呢?有的批评家认为,根据小说提供的历史背景和故事情节,霍桑要表达的正是清教的教义,那就是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但由于亚当犯了原罪,人生来皆有罪,理应受到惩罚,而要得到拯救则完全靠上帝的宽耍《红字》中的人物都有罪,只是各人对罪恶的态度不同,结果也不同。 如海丝特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苦行赎罪,终于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丁梅斯代尔是隐藏自己的罪,备受折磨,耗尽了自己的精力和才华,最后拿出勇气忏悔认罪,在道德上得到自新后死去,成了一名殉道者;齐灵渥斯开始企图揭露罪恶,结果一心复仇,害人及己,反而把自己变成一个恶魔,一个真正的罪人。一些评论家认为,霍桑通过书中主要人物的遭遇,表达了他的罪恶观,探索谁是真正的罪人,什么是罪恶的根源。这就是所谓的"罪恶论"。但是,有一些评论家认为,作品的主题思想集中体现在女主人公海丝特的形象上。她是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争取真正的美好爱情的坚强典型。 她对自由幸福和纯洁爱情的追求代表了霍桑浪漫主义的理想。也有的人认为在珠儿的身上表达了"自然人"的概念,认为人的自然存在是道德存在的前提,人生来具有的自然部分是实在的,而精神部分是潜在的,需要个人通过努力和机会才能培育和发展的。至于用女权主义观点或弗洛伊德观点来分析评论《红字》,尤其是分析女主人公海丝特的更大有人在,而且褒贬毁誉不一。以上列举的仅仅是关于主题思想的几种不同的观点,为的是启迪读者的思路,但从中也可看出《红字》思想内涵的丰富多彩。 再如,红色字母A的象征意义究竟为何,霍桑也留给读者自己去解读。有趣的是,当局罚海丝特终身佩戴A字,显然是指她犯了通奸罪(Adultery),以此来羞辱她,但"通奸"一词在《红字》一书中自始至终未曾出现过,反而霍桑通过其他人的口来说,A可能代表"能干"(Able),代表"可敬佩的"(Admirable),代表"天使"(Angel),等等。而有的评论者则认为它代表"爱情"(Amorous),代表"艺术"(Art),代表"前进"(Advance)甚至意指"美国"(America),不一而足。《红字》中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比比皆是,如监狱门前的野玫瑰、竖立在教堂屋檐下成为"教堂的附属建筑物"的刑台,等等。这些含义深刻的象征充分展露了霍桑运用象征比拟手法的独具匠心与神乎其技,无愧为现代文学象征主义的先驱。 限于篇幅,以上仅举一两例对《红字》的主题思想和象征手法作了一些讨论,挂一漏万,但它们多少可以印证美国乔治·珀金斯教授对霍桑及其《红字》的评价:"用英语写作的小说家中很少有人能用如此少的字表达出像《红字》所表达的那么多的内容象征寓意的手法在散文中很少有人能像霍桑那样运用得如此挥洒自如。"它们也使我们再次想起麦尔维尔在《霍桑和他的〈古屋青苔〉》中的一段话:"光是批评家的铅线是量不出他的深浅的。检验这样一位作家仅仅用脑是不够的,还必须用你的心灵。单靠观摩考察,你不能了解何为伟大,除了用直觉之外,你从他那里看不出什么东西;你无需叮当敲它,只要用手触碰一下,你就可以知道它是真金了。"

记得采纳啊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Nathaniel Hawthornes(霍桑)的代表作。

  我读到的这个版本可能是删节版,因为书中只写了一个有关通奸的故事,而我在以前课本的印象中依稀记得该书应由四个不同的有关通奸的故事组成,不去管它。今此只对我读到的这个故事略抒牢骚。

  故事的情节其实相当简单,出场人物也绝不复杂,我却不得不佩服霍桑大师用最少的人物描摹出的一件平凡的事情背后的匠心独运。他那精巧又不乏叛逆与鞭笞的文笔勾起了我一气呵成读完全书的冲动。

  没读过此书的朋友大概不知道书名“红字”一词的含义,就其英文本义“The Scarlet Letter”来讲即红颜色的大写字母之意。实际指代红色的大写字母A(英文“adultery「通奸」”一词的缩写)。但这也仅仅是其书其文的表面含义,实质其包蕴扩展的隐含意却更为开阔,由于我对此书的窥视不深,不敢乱谈。

  小说的主人公Hester Prynne以一个饱受舆论、世俗观与宗教谴责唾弃的犯有通奸罪行的**出场,她虽然含垢忍辱,却敢于面对现实、乐观人生。她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只有觉悟却毫无后悔。她的坦然与坚强、勇敢与超脱刻画出了一个超呼同类的新殖民地女性的不俗性格。她的思想中饱含着强烈的反抗与挣扎精神,虽然凭借一己微薄之力无法斗争到底,但已表现出鲜明的反清教反世俗的立场。由此可以看出霍桑对清教历史、清教徒是进行了否定与憎恶的剖析的。

  小说的另一位主人公Dimmesdale自始至终都备受良心的谴责和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给她人造成的恶果的愤怒及对自己无限敬仰的上帝的信念的徘徊迷惘。与她的情人Hester Prynne相比,身为牧师的他实在是谨小慎微到不敢面对现实却又在痛苦埋怨的折磨中不断自惭的地步。每当读到牧师的内心独白时,急得我恨不能把当页纸撕碎,我的脑子便不时冒出这样的疑问,“两位主人公为什么不私奔呢?如果一开始就选择私奔,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进行全新的生活,不好吗?赶快私奔啊!”。霍桑当然没有这样安排剧情,因为Dimmesdale身为牧师的宿命只能决定他最后以悲剧的结局收场。即便当小说尾声两位主人公总算萌生我所期盼的私奔想法时,作者也没让他俩善终。我想,这也许正是大师文章结构的绝妙之处。我太过忽视Dimmesdale对上帝的依赖与崇拜,他的所有个人言行无时无刻不在受着《圣经》制约,他不得不用神职人员的教理来规范净化自己的品德与心灵,他对上帝的虔诚与忠实不允许他出卖自己的灵魂、背弃自己的信仰、搪塞自己的过失。所以,牧师虽然隐藏了七年通奸的罪恶,但他内心所受的折磨与打击其实要远盛于Hester Prynne对此我只能表示惋惜,我对牧师性格的归纳是:内向并由于爱情的永恒始终无法凌驾于上帝的恩泽之上。否则,本书的结局不该那么悲惨。

  当然,霍桑还在文中巧妙地安排了一个处心积虑却也同样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Roger Chillingworth,作为Hester Prynne的丈夫,在得知其妻的通奸罪恶事实后,所逐步表现出来的老谋深算、恶毒狡诈的对情敌Dimmesdale的复仇计划,实在令人发指。即使当最后牧师心力衰竭步向天堂之际,Roger Chillingworth仍不忘对牧师咆哮,“Thou hast escaped me”,大概对Dimmesdale没有死在至少没有完全死在自己精心报复安排之下仍有很大的不甘于不平。本来作为受害者出场的Roger Chillingworth却导演着整个故事的发展流向并最终成为一名害人的恶魔。Roger Chillingworth自书中开头体察出牧师与其妻情感的微妙关系后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失常的心态与恶毒的计划,其心何其孽也,全为“情”字所困。看来如果一个读书人,当他把书本知识转嫁到报复的才能中去时,应是相当可怕的事。

  Pearl是Hester Prynne和Dimmesdale通奸的产物。小女孩是天真无辜的。她是书中能给读者不经意的眼泪揩上一丝手绢或携上一缕轻风的人物。作为一个还在懵懂之中的儿童,Pearl不理解母亲Hester Prynne胸前绣着的红字的含义。但却始终对红字充满了好奇与向往,甚至当Hester Prynne一次扔掉红字后大显脾气表达出极度的不习惯。作为两位主人公悲剧的结晶物,她在天真中深刻而又缓慢地体察着这个奥妙无情的世界,也许她对红字还不能理解透彻,但我相信,如果故事还能发展下去,她一定会为母亲的红字正名并洗刷耻辱的。

  霍桑对人物内心矛盾的刻画十分到位。文中不断使用象征手法,与之同期的作家爱默生、梭罗、麦尔维尔等风格迥异、特点鲜明。其人饱读群书、其文洒脱怪异。喜欢美国文学的朋友,霍桑的作品,不可放过。

1、《红字》的主题思想

《红字》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2、《红字》象征手法

《红字》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

人物介绍

1、海丝特

年轻美丽姑娘的海丝特·白兰在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一位面容苍白、眼色阴沉、身材略有畸型的年长学者齐灵渥斯。他们的婚姻并非爱的结合,维系其婚姻的可能是某种利益或者宗教思想的束缚。

然而,给这段不幸的婚姻雪上加霜的是,齐灵握斯两年内音讯全无,并最终传来他葬身大海的噩耗。孤苦无依的海丝特与才貌相当、德高望重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产生了爱情,并孕育了女儿珠儿。

本来两个人的爱情和结合应该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却被世俗所不齿,海丝特因此担上了“通奸”的罪名,被迫终身佩戴红字“A”,精神上受尽了折磨和屈辱。

2、珠儿

海丝特的女儿珠儿是罪恶耻辱与神圣爱情的矛盾结合体。海丝特精心地打扮小珠儿,使可爱奔放的她像个天使,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闪烁着一种希望的光芒和生命的光辉,带给人们冲破清教束缚的希望。虽然自小被这个社会所抛弃,跟着母亲受到众人的歧视,嘲讽和迫害,珠儿却桀骜不驯,充满活力。

珠儿身上洋溢着的那股生命的活力和果赘不驯的反叛力是自觉的、先天的,足以超越任何社会、时代的束缚。

珠儿的美和野性的反叛同齐灵渥斯的丑形成强烈的对比:博学多识的老医生却是如此丑陋不堪,而作为母亲罪恶象征的小女孩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在霍桑的宗教意识里,小珠儿便是“天使”,代表着希望,是霍桑美好理想的寄托,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以下内容编译自“Christian Guides To The Classics – Hawthorne’s The Scarlet Letter”by Leland Ryken

第二十三章 解开红字之谜

情节回顾

  这一章前三分之一延续了上一章的内容,我们对Dimmesdale的讲道和他此时地位之高有了更多了解。霍桑继续为接下来的高潮埋伏笔。过度部分是众人离开教会前往庆典现场的路上。

  Dimmesdale一到镇中心的脚手架,形势就急转直下。接下来的一幕极富戏剧性,重点在场景设置,人物在场景中的安排,人物动作和对话。而周围人表现出的不相信,则把整个情节进一步推向高潮。

  高潮一幕从Dimmesdale停下脚步向Hester母女伸出手开始,珠儿朝Dimesdale跑过去,保住他的腿,这明显是个亲密的举动。Chillingworth想要拦阻这一幕的发生,不过Dimmesdale没有让他得逞。Dimmesdale登上脚手架,和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Hester、珠儿、Chillingworth——进行了一番对话。Dimmesdale向所有人坦白自己犯下了通奸罪,并且在教会里十分伪善,他明确提到自己的罪必须得到上帝的原谅。最激动人心的一刻,就是Dimmesdale一把扯下身上的圣袍,大家看到他胸前隐约有些东西显现,读者需要借助想象力来体会这超验的一幕。最后,Dimmesdale将灵魂交了出去。

赏析评论

  第二十三章不仅是《红字》的高潮,也是小说创作的巅峰之笔。正是由于这一章,《红字》打上了明显的基督教烙印,也成为了一部基督教文学经典。这一章的内容非常耐人寻味,我们可以从Dimmesdale和其他人物的互动入手,首先是Chillingworth。

  Chillingworth一生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利用Dimmesdale的愧疚实施报复。他在这一刻依然想要控制局面,但是Dimmesdale称他为“试探者”,而作者也多次形容他老奸巨猾,从而让他身上撒旦的特性更加明显。Chillingworth是Dimmesdale悔改路上的绊脚石,不过他最终承认自己失败了,对Dimmesdale说:“你逃离了我的掌控”。

  Dimmesdale和珠儿之间的互动,还有这对珠儿的影响,则要复杂得多。最关键的情节是他终于承认了和珠儿的父女关系。他示意珠儿过来,称他为“我的小珠儿”,珠儿也立刻跑过去抱住他的膝盖。当珠儿亲吻Dimmesdale的嘴唇时(她在树林里拒绝这样做),“魔咒被解开了”。叙述者告诉我们,这是“极为悲伤的一幕”,呼应了第十六章里提到的珠儿缺乏“足以打动她的哀伤之情,而这份哀伤之情能让她更有人情味,更有同情心”。在高潮部分,作者说这个“野孩子”(珠儿一直以来最根本的特质)终于从内心深处涌出了“同情”,因此,“随着她渐渐长大,她越来越能够体会人世间的喜乐与哀愁,成长为一个女人,而不是永远与世界作对的小女孩”。

  接下来是Dimmesdale和会众之间关系的转变。当Dimmesdale宣告“新英格兰的人啊,你们把我看做圣洁,但是看看站在你们面前的我吧,我是这世上的大罪人”时,他的口气里带着责备。他继续说道:“站在你们中间这人的罪污如此之大,你们却从未因此而惊恐战栗!”由此可见,Dimmesdale和会众之间的关系从虚伪变成了坦诚。

  在这伟大的悔改场景中,上帝也是在场的人物之一。Dimmesdale多次明确提到上帝。他对Chillingworth说:“凭借上帝的帮助,我逃离了你的魔爪。”一直以来,Dimmesdale眼中的上帝仅仅是审判的上帝,但是他现在对Hester说,“我奉上帝那大而可畏的圣名,凭借从他那里领受的恩典,在这最后的时刻,为我的重罪和我所承受的折磨,去做七年前我不敢做的事情。”他接着说:“感谢上帝一直带领我直到今日。”

  文中提到上帝的地方越来越多。叙述者称,将要发生的审判在那至圣者看为合宜。Dimmesdale准备在永恒的审判官面前认罪,他说,“上帝看到了我的罪孽”,又求上帝按其旨意对待Hester和珠儿,而他宣称上帝是充满怜悯的。在这一幕达到的顶峰的时刻,Dimmesdale发出了遗言,全部关乎上帝的怜悯,和圣经如出一辙。

  最后,Hester和Dimmesdale的关系在这一章也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Hester和Dimmesdale一直互为对照。Dimmesdale按照基督教世界观来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他相信自己犯了罪,需要上帝的饶恕。因此,他选择认罪悔改,把自己交托给上帝的怜悯。他的遗言尽显基督教本质,他说:“倘若我继续任凭痛苦来折磨我,那我肯定要永远失丧了!上帝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他的旨意定要成就!我不再属这个世界!”Dimmesdale全然接受基督教世界观,高举罪得赦免为终极价值。

  Hester自始至终都是这部小说里的浪漫主义代言人,这一章也不例外。Dimmesdale在灵魂得赎之前问Hester,“和我们在树林里畅想的相比,这不是更好吗?”但坚持浪漫主义的Hester可不这么想,她高声喊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Hester希望和Dimmesdale永远在一起,按照她的理论,他们已经彼此救赎了,不用再背负那沉重的痛苦。对此,Dimmesdale基于基督教价值观的回答是:“不要再说了!既然我们已经把上帝抛在脑后,对灵魂的事没有敬畏,那在永生里圣洁的结合不过是痴心妄想。上帝知道这一切,可他满有怜悯!”

  Dimmesdale最后几句话充满了神学意味,是以圣经为根基。他把自己经受的痛苦都看做上帝赐下的怜悯,他坚持认为,如果他继续任凭痛苦折磨自己,那他必然永远地失丧。“失丧”一词具有丰富的信仰内涵,它意味着没有基督里的拯救,因此要在地狱里承受永恒的咒诅。Dimmesdale下一句话说“称颂上帝的圣名!”“称颂上帝的圣名”在旧约《诗篇》里频繁出现。而当Dimmesdale接下来宣告“上帝的旨意成就”时,他既是在复述主祷文(太6:10),也是在重复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天父的祷告(路22:42)。

阅读要点

  这一章每个细节都经过了艺术的升华处理,读者需要敞开自己去体会。Dimmesdale不仅登上了地位的巅峰,他的讲道给所有人带来深刻的震撼。而他也不仅仅是面色苍白,而是透着死亡的气息。

  读者可能以为霍桑在这一章不会埋伏笔了,但是他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借着描述Dimmesdale的内心活动和他的讲道来为高潮做铺垫。

  “Hester不是主角,《红字》不是关于她的悲剧,而是关于Dimmesdale的悲剧。他是那被迫害的,被试探的。他的公开认罪堪称悲剧文学史中最崇高的一幕。他的悔改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给情节做了个了结。虽然Hester直到最后都抱住自己的浪漫主义价值观不放,仍然不悔改,也未能得救赎,但浪漫主义价值观和基督教价值观的大辩论已经就此结束了。”——Randall Stewart, American Literature and Chrisian Doctrine

  “霍桑一直希望把珠儿从自然手中解救出来,带她回到上帝和人性的领域。霍桑坚定地相信,上帝的儿女一定会回到上帝身边。珠儿借着Dimmesdale对她的补偿具有了人类所独有的种种情怀。她最终的救赎在上帝手中,但她在世上做为一个女人的命运却在她父亲手中。一旦那让她来到世上的罪公之于众,她就会经历内心的深刻转变。Dimmesdale表明自己身份之后,她就不用再去寻找父亲了。”——Chester E Eisinger, “Pearl and the Puritan Heritage”

  “《红字》的女主角Hester代表了浪漫的个人主义思想,霍桑借她的遭遇,揭示了这种价值观薄弱的地方。赞赏Hester的人过分强调把她描绘成主角的那些情节,却忽略甚至扭曲了整本书更深刻的主旨,就是揭示她的价值观在道德上的薄弱。霍桑为了揭示她的道德误区,在情节上做了精心的安排,读者若为她开脱,那就是无视霍桑的良苦用心。霍桑固然在道德上同情Hester,但Hester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为了说明道德上的同情可能反过来要受道德上的责难。”——Darrell Abel, “Hawthorne’s Hester”

  “霍桑借Dimmesdale临终之口,在这本伟大的小说中不仅塑造了一个富有深刻内涵的人物,更彰显了“父啊,惟愿你的旨意成就”这个基督教命题。”——American Literature and Christian Doctrine

思考和讨论问题

  这一章是整部小说的精华,我们先要把情节梳理一遍,看霍桑是怎样一步一步让基督教价值观得到彰显。这部小说的核心情节是Dimmesdale走向救赎的过程,我们要把每个环节都串联起来回顾一下。接下来,我们可以分析Dimmesdale和其他人物的关系发生了哪些转变,包括Chillingworth、在场的清教徒群体、上帝、珠儿和Hester。最后,霍桑借Dimmesdale的经历表现了基督教“失去世界却灵魂得赎”的教义,思考霍桑是怎样做到的?Dimmesdale说,向他夸胜的羞耻已经死了,我们要如何理解这个结局?

1、红红火火每一天。

2、红运当头新一年。

3、红红火火新年到,祝你健康福来到。

4、红火的日子祝你心情愉快。

5、红火岁月,祝你生活美满又如意。

6、红日当空照,新年问个好,办事步步高,生活乐陶陶,好运天天交,祝你越长越俊俏,家里出黄金,墙上长钞票。

祝福语

祝福语是指对人们的美好祝福的语句。祝福语在社会发展中已经不是仅限于在节日和宴会上出现,常见的情侣互发手机信息祝福,天气冷暖变化问候祝福,朋友日常间的鼓励祝福,每天的清晨问候祝福等等。

祝福语的传递途径:

1、在聚会、宴会、烛光餐等庆祝的场合,参与者对主角直接的祝福。这类祝福呈现直白、简短、精炼的特征。

2、网络祝福:网络祝福符合现时代特点,具有时尚感。网络在普适人群、传播领域、即时速度等方面都有书信、电话不可比拟的特点。将祝福通过互联网铭记、传播在网络世界,将祝福永恒记录,代表和体现了祝福的美好性、浪漫性、永恒性、时尚性和环保性。

3、短信祝福:通过手机短信、QQ短信等通讯工具对朋友发出的祝福语言。这类祝福非常突出浪漫性。

4、贺卡祝福:通过书信,贺卡等写下对朋友的祝福语言,用邮寄方式送到被祝福方。

5、送礼祝福:通过赠送礼物,在礼物上面印上或者礼物本身象征的意义来表达你对朋友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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