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对浪漫主义文学的影响

骑士文学对浪漫主义文学的影响,第1张

骑士文学对浪漫主义文学的影响是对中低层次的文学有质的改变。骑士文学对浪漫主义文学揭示了包括那最隐私的思想脾性,德行恶习以及缪误和超越有限的知识,直指向本真的自然,引导去认识自身,在人性思想上进步,塑造完整人格净化人类心灵的潜在力量,取得尊严的进步发展,达到人性的完美。

王子给人的感觉是舒适、有着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给你爱是那种高贵般的,一般你付出的爱比较多。。是爱人型的

而骑士是浪漫且充满冒险的性质,你和着他的生活是飘忽不定的,但他给你的爱是坚定的,骑士的眼中永远只有你这个公主。。是被爱型的 。

在公主心目中,骑士是永远的朋友,而王子则是永远的爱人;其实永远是通过艰难来保护公主,而王子则是站在终点来爱护公主;其实是他的依靠,王子是他的寄托。其实,王子和骑士只是在公主的一念之间,不过王子是公主的爱,而骑士是爱公主的罢了。有时,其实真的很不公平,王子真得很可恶。可谁又能真正说出来这个为什么哪?在爱情里,没有对于错,公平与不公平的存在,不是么?

虽然王子很富有,很帅,也很爱公主,但是他不知道怎么保护公主。而骑士则是保护公主不受伤害。即使公主不爱骑士,骑士还是在公主身边保护他。就算骑士如何守护公主,公主也永远不会为他停留。骑士正是一个默默付出,毫无怨言的人。就算王子如何不羁,因为他是王子,公主就会不顾一切的停留在他的身边。结局仅仅属于公主与王子,而骑士只是一个悲哀的过客…… 如果是我,我想我会选择骑士吧……

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你找一家企业要钱叫敲诈勒索,你找所有的企业要钱叫收税,大导演搞大明星叫研究艺术,包工头搞发廊妹叫PIAO。也不是小学生了,能不能不要大惊小怪——如果是小学生的话,别偷偷上……

骑士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骑士的兴起

在查理曼时代,骑马的战士成为法兰克精锐的军事部队,这种军事革新随后传遍欧洲。在马背上作战是一种最大的光荣,因为骑兵可以骑着马匹投入战争、移动快速并践踏徒步的低级敌军。当骑兵遇上骑兵,急速的冲突和激烈的战果都会令人兴奋。骑着马匹作战是一种身份象征,因为马匹、武器和装甲的成本十分高昂,只有富裕的人才能骑马作战。

黑暗时代后期的国王都不太富裕,因为他们把大量的金钱投资到大批昂贵的骑兵身上。战士附佣为领主的臣属并领取封地,大多会把来自土地的收入用作维持马匹和装备的费用。他们也经常需要供养一队专业的士兵,当中央政权衰弱及无法与地方保持连系时,臣属将在自己的部队协助下,负起维持封地内的法律和秩序等责任。为回报领主赐予封地,臣属也会同意为领主提供军役。因此领主和国王能够适需要随时军队,其中最精锐的就是骑马的臣属。

随着中古时代推展,西欧的精锐骑马战士成为骑士,其行为规范逐渐发展成骑士精神。无论在战争或是和平的时候,骑士们都非常在意人们对他们的景仰,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屑与平民或农民等普罗大众为伍,而以地位和身位相仿的人为平日交往对象。骑士成为统治阶级,控制那些可以取得财富的土地。在狂乱的世界里,贵族之所以高贵,原本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和声望等同于最优秀的战士,。后来,贵族的地位和声望主要靠继承而来,作为战士的重要性自然不再。

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微。

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保护老弱妇孺。

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热爱家园。

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事实上,骑士和贵族会为私利漠视骑士精神。贵族之间的仇恨和土地的争夺,往往会摆在任何守则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习俗,酋长遗产由儿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引发兄弟之间的战争。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孙子之间的冲突。在中古时代,农民通常是瘟疫与内战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古时代,国王会设立骑士勋位组织,组织中的高阶骑士必须发誓对国王与同伴效忠。成为骑士勋位一员可享有极大的名望,也因此成为国家里的重要人物。1347年,在百年战争期间,英国的爱德华三世成立嘉德勋位,并一直留存至今。这个等级是由英国二十五个最高等级的骑士所组成,他们必须保证对国王的忠心并在战争中全力以赴以取得胜利。

金羊毛勋位是由勃艮地的好人菲力在1430年时设立,为欧洲最贵重和最具权威的勋位。法国的路易十一设立圣米迦勒勋位以掌控他最重要的贵族。卡拉托拉瓦、圣地牙哥和亚耳冈达拉等勋位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驱策骑士将来犯的摩尔人赶出西班牙,他们在西班牙第一个国王,亚拉冈的斐南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

成为骑士

贵族的小男孩在七、八岁的时候,会跟大领主一起生活并成为他的侍从。他们会从领主的女眷们身上学习到基本的社交技巧,并接受武器使用与骑术的基本训练。到了十四岁时,就成为扈从,由骑士来训练。分配到扈从的骑士,会继续他对扈从的青年教育。对骑士来说,扈从是一般的同伴和仆役。扈从的职责会包括擦亮骑士的装甲和武器(这些器具比较容易生锈)、帮助骑士穿甲和卸甲、照顾他的携带物品、甚至睡在他的门口作守卫。

扈从必须在比武和作战之中协助骑士。他们负责携带备用武器和马匹、为骑士治疗伤势并协助受伤的骑士离开危险的地方,或在必要时为骑士举行合乎礼仪的埋葬。在很多情况之下,扈从会跟骑士一起上战场并在他的身边作战,让骑士可以在扈从的防守下作战,在情况许可下,他们会努力追求荣誉以取代骑士甚至获至更高的阶级。为此,扈从会试图攻击敌军的骑士、杀死或俘虏对方高级的骑士以取得荣誉。

除了军事训练之外,扈从会透过游戏来提升自己的体能,并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不包括写作)以及学习音乐、舞蹈和歌唱。

到了二十一岁,扈从就有资格当骑士。合适的候选人会由领主或其他身份较高的骑士来授予资格。早期的骑士典礼多半很简单,通常是由领主用剑拍肩,然后扣紧剑带。随着时代推演,典礼开始变得复杂并且加入了教会的仪式,赐封人通常会为候选人领洗、剪掉他的发端和作整晚的守夜祈祷。到了早上,候选人就会接受骑士的剑和马刺。

拥有骑士身份后通常会获得土地或收入,以尽到该身份所应负起的责任。地位重要的领主和主教能够维持一支具规模的骑士部队,但是在某些情况之下,也会以雇用的方式来取得武力。如果扈从在战争期间有出色的作战表现,亦可以得到大领主的认同,并在战地上受封为骑士。

比武

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例如,法国的亨利二世在庆祝爱女结婚的典礼上举行比武,竟在马上长枪比武中受到致命的创伤。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现在的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军事团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的军事团相继成立,以支援这个目的高尚的运动。他们成为最强悍的十字军,极度憎恨阿拉伯人,并成为可畏的敌人。即使十字军在巴勒斯坦失败后,这些军事团仍然继续存在。

第一支军事团由圣堂的骑士(又名圣殿骑)成立于1108年,以保护在耶路撒冷的圣墓。圣殿骑士穿着印上红十字的白色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的苦行僧一样的誓约(守贞和服从)。圣殿骑士是圣地的英勇防卫者之一,但由于有杀死战俘的行为,而得到凶残的名声。他们从不向敌人求饶,是最后一支离开圣地的十字军。在后来的日子里,他们藉着接受捐献和借贷而变得富有,却因此招来国王们的妒忌与怀疑。在1307年,法国国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异端邪说来控告他们,趁机予以逮捕并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欧洲*** 也都跟随菲力的步伐,一一消灭圣殿骑士。

在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或救伤团)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帮助病患以及向圣墓朝拜的贫困朝圣者,但不久后就转型为军事团。他们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红外衣,并遵守与圣本笃修会一样的誓约,此外尚设立一个高标准,不准他们的军事团变得富裕和慵懒。随着他们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继投降后,他们被赶出圣地,并撒退到罗德斯岛,在该地防守数年之久。当土耳其人把他们驱离罗德斯岛后,他们就在马耳他定居下来。

世界各国总有一些风月传说,当中国百姓醉心于才子佳人或纵情江湖的故事时,西方却流行着骑士与公主的往事。

诚然,就像中国的君子、日本的武士,在西欧,骑士则是人们心目中完美的形象——勇敢、忠诚、浪漫、优雅,骑士精神是西欧国民精神的缩影,直至今日仍然惠泽颇深,本文将讨论,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和骑士精神。

一、骑士制度的形成

西方中心论者总以西方封建为典型封建,而骑士是封建制度下坚实的基石,不可或缺。其实,骑士的渊源还更深远。

骑士的出现源于部族战争的需要,是有一定经济政治基础的军人,早在古罗马时期,西方就已经出现骑士,但当时还与"贵族"无甚关系,也并不是通常所说的中世纪骑士。

到罗马帝国末期,蛮族入侵,军事民主制下首领的"近卫"与古罗马的"骑士"逐渐合流,成为封建制度的底层贵族——骑士。

而这样一个转变的过程中,教俗贵族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们知道,基督教为了扩大传教范围、取得合法的、高贵的地位往往要依附于新的蛮族王朝,蛮族统治者为了更好地维护统治,往往要借助于根源于古罗马末期社会的基督教来训诫人民。这样,将包括骑士在内的一切制度、阶级包裹上宗教的外衣,也就成为两者之间妥协的结果。

对于基督教来说,拥有一定武力的骑士是国家重要的暴力机关组成人员,要推行"上帝在人间的事业",就要将这把刀化为己用,以增强"上帝"的武力依靠,同时也是保护教会的资产。

这样,作为一个宗教,最得心应手的方式就是在精神上使骑士皈依,为水到渠成的制度安排增添宗教色彩。这样,就为骑士制度提供了宗教层面的法理依据。

在世俗层面上,骑士制度作为中世纪至关重要的一种制度构建,则要归功于查理曼大帝的经营。

在政治上,查理曼大帝完善地方的行政制度,将全国划分为250个伯爵区;在边境地区设军事总督(公爵或侯爵),并派出巡按使到各地视察;规定由领地居民负担供养军队——这就是最初的"骑士领"。

查理曼的一系列举措本意是为了加强王权,然而凝聚在他个人能力和魅力之下的加洛林王朝很快走向分裂,但他规定的一系列制度却流传下来构成了中世纪骑士制度。

简单来说,中世纪的骑士制度就是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备的西欧贵族体系,在贵族内部,有骑士和各级领主,他们层层分封,互相负有责任和义务,在欧洲大陆(非英国哦)秉承"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原则,构建稳定的社会。

二、论骑士是如何炼成的

要问骑士是怎么炼成的,就又要回答一个问题:骑士从何而来?

这里,要有一处闲笔,略谈中世纪的继承制度。长期以来,中世纪的规矩是长子继承制,这与我国西周的嫡长子继承有些异同。也就是说,长子拥有一切,余者一无所有,而西欧并没有中国宗族内的大宗对小宗抚恤赈济的责任,非长子的孩子在成年后不得不远走谋食。

关于这一点,还有一正一反两个实例。加洛林帝国之所以迅速分裂,除了后继者能力不够之外,还要归咎于查理曼按照日耳曼部落习俗,将"家产"平分给几个成年儿子;十字军东征之所以吸引来如此多的贵族骑士,也是由于这些人无法在家乡获得足够的财富,于是求诸于东方世界。

父母之爱子女,则为其计长远。于是,各个贵族除长子以外的孩子,成为了骑士阶级的主要来源。也就是说,一个贵族的非长子的孩子为了维持他贵族的身份,需要到另一个贵族家中成为骑士,进而参与战斗,获得土地,运气好者会得更高的爵位和相应的奖赏。

这就涉及到骑士培养的流程。

一个骑士并不能马上成为骑士,就像一个太监并不是入宫就成为太监一样。通常来说,一个贵族的儿童在七岁时将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

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接受各种训练及学习"骑士精神",直到了二十一岁,他才能够在经历了各种繁琐的仪式之后成为骑士。而骑士,也只不过是贵族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

在准骑士成为骑士的礼仪方面,颇有耐人寻味处。

举行仪式的前夜,参与者需要沐浴更衣,第二天,由当地主教主持,对骑士行"授剑礼"。这一环节要求骑士身穿白色外衣、红色长袍和黑色紧身上衣, 寓意圣洁、献身和死亡。

主教需要首先为战旗、矛、剑和盾祈福, 然后为骑士祈福, 在这之后, 主教为骑士佩剑,说:"接受这把剑吧, 这是上帝的恩赐, 现在把它授予你, 就是为了让你更加强大, 能够借圣灵之力抵抗并战胜上帝的神圣教会和你的所有敌人。"

在他成为骑士后,他仍然需要时刻保持对教会和国王、领主的尊敬和忠诚,积极地参与对外战斗。这些对一个骑士的理想化的要求,也就构成了含义日渐丰富的骑士精神。

三、骑士精神源远流长

骑士精神,如果一定要有所总结的话,关键词应当是:英勇、忠诚、慷慨、谦卑。对骑士权利义务的硬性规定,来源于封建制度和割据的社会现实,但道德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中,都承担着润滑剂的作用,骑士精神的培养、骑士道德的引导与基督教会密切相关。

首先,基督教会引导骑士将对领主的忠诚转化为对教会的忠诚、对上帝的忠诚。前文已述,骑士脱胎于军事领主的近卫,在日耳曼民俗中,要求骑士对领主的绝对忠诚。

基督教插手后,上帝的作用充分在各个场景以各种形式彰显,刚刚授剑的年轻骑士被要求走入教堂对上帝献上忠心,这样,几百年后,在十字军东征之中,教皇得以以宗教名义激发上到贵族下到平民的宗教热情。

英勇,固是对一个职业军人理所当然的要求,而慷慨和谦卑也在圣经之中被广泛传颂。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留待我们回答:骑士制度、骑士精神何以衰落下去?

答曰:宗教的失败,社会的稳定,资产阶级的兴起。

宗教失败,则宗教要求的忠诚不再有强大保障;社会稳定,则英勇无用武之地;资产阶级兴起,则封建的一切要被扫入垃圾堆了。

资产阶级要求的对金钱的追求、对个人价值实现的追求、提高生产力的需要,通通与教会,同时也就与骑士阶级的发展相悖。骑士精神虽好,也不免不合时宜。

四、小结

当然,不无遗憾地说,所谓骑士精神只是人们理想中的骑士品德,尽管每一个骑士在成人礼上都需要承诺自己品德的优秀,而在实际中,仍然不免流于形式。

在现在,尽管骑士制度和骑士精神已经成为历史,但仍然是西方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是在西方深受重视的文化课题,对今天人们精神素质的培养,也仍然不乏积极意义。

你好,哦!

理查·斯特劳斯的音乐出现在两个世纪之交,既写了上一个 世纪人的痛苦、挣扎,也写了下一个世纪人的欢悦、迷惘。十九世纪 的浪漫主义与二十世纪的通俗主义,在理查·斯特劳斯的音乐里 给出了果实──一株甜蜜渗透着苦涩的、脆弱单薄的艺术之花。

理查·斯特劳斯的作品大都是歌剧或音诗。他的歌剧音乐不 如歌剧剧词、情节那样吸引人,显得有些苍白、声嘶力竭。浪漫 主义和通俗主义艺术观,似乎没有在他的歌剧形式中找到一个理 想的接合点。然而,他的音诗作品无论从艺术效果或艺术质量来 说,都不亚于李斯特交响诗之后的其它同类乐曲。他发展了自己 标题音乐中的“音乐中的诗意,音乐中的表现”,形成了自己真 正的风格。

是因为它得名于一个有关于骑士的**,而且还是一部美丽的爱情故事影片。

普罗旺斯被称为是欧洲的骑士之城,是因为**中的主人公是一个骑士,然后他为了一些事情逃到了普罗旺斯与一个美丽的少女邂逅,并且他们私定终身,然后在这个充满薰衣草的土地上骑着马飞驰着,想一想,这真的就是我们想要的甜甜的爱情了吧。

我听去过普罗旺斯的同学有讲过,她在普罗旺斯呆着真的是过了一个比较惬意慵懒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也不用去着急任何事情,每一件事情做的都非常的井井有条,也不会有人去催着你去做,听完之后,我觉得这里超级适合我这种任何事情都爱拖延的人。

你在普罗旺斯可以看到很多美丽的风景,尤其是如果你喜欢薰衣草的话,那这里简直是薰衣草的天堂你每天会从花香中醒来,抬起头就可以看到蓝蓝的天空以及鸟儿掠过的一些景象。

我曾经跟我的朋友们讲过,我说我去普罗旺斯就是为了要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这是最令我心旷神怡的。可能我是对不要紫的薰衣草有一种偏爱吧,我真的觉得薰衣草的香味让我欲罢不能。

仿佛普罗旺斯的一切都是紫色的,它沉睡在这片紫色的薰衣草之中。

普罗旺斯其实也是骑士文学体的一个发源地,只不过人们大多都注重于它的那部骑士影片,而没有过多的去关注于它本身的一个文学形式。

我想普罗旺斯被称为骑士之城跟普罗旺斯本身的文学也是有一定的关系的。

希望我们有生之年都可以来到这个充满紫色气息的骑士之城,切身感受到它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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