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演古装戏最好看的男神,那必须是我的童年偶像——古天乐,自从看了他和李若彤版的《神雕侠侣》,就迷上了杨过和小龙女这对高颜值cp,尤其迷上了是这个帅帅的男演员,如果世上真有杨过的存在,就应该是古天乐的模样吧。
拍古装戏是个费力不讨好的差事,头饰、妆容、身段、台词,相较于时装剧周期长也更为繁复,一板一眼都是戏,有的还要戏曲基础,和细腻的雕琢,90年代中后期的古天乐饰演过很多风流倜傥,桀骜不羁,貌比潘安的影视形象,虽然偶尔显得有稚气,却能感受到他最有魅力的一面。古天乐特别适合演大侠和浪子,你们仔细看他的鬓角、额头上的美人尖、剑一样的眉毛、如炬的目光、高挺的鼻梁和有型的下颚,这些组合在一起都是古典帅哥的典范。
记得,微博曾多次搞过古装男神票选,古天乐向来都是热门人选,他一直是我心中的首席古装男神。这种相貌在香港娱乐圈是难得一遇的。
1995——2001是古天乐颜值的巅峰期,他那时效力于香港无线电视台,深耕电视剧,肤色由白变黑,这期间古天乐拍的很多古装电视剧扮相都超级好看的,可以说是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的盛世美颜,比如《圆月弯刀》里的丁鹏,《乾隆大帝》里的乾隆,《寻秦记》里的项少龙。
从“阡陌面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潇洒侠客、到少年天子一代帝王,再到穿越回秦朝的风流浪子,都让迷妹们眼前一亮;从白净男孩转变为黝黑型男,每一个角色形象,尤其是古装扮相,都帅到人神共愤。但一对比来看,古天乐还是更适合演绎大侠、浪子、刀客、剑侠、刑警这一类桀骜不驯的边缘化的虚拟人物,不太适合帝王将相和历史人物,这也许是他自身的性格使然,诠释起边缘、乖张的人物来更得心应手,魅力点也更足。
微博上有这样一个关于古天乐的段子,被网民们截图挖了出来:古天乐饰演的大侠“丁鹏”走进一家客栈落脚,正巧被楼上三位大叔(嫉妒古仔颜值的怪蜀黍)瞧见,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传说中的丁鹏武功高超、技艺过人、相貌不凡,中间的一个大叔却反驳到:可是看他的样子平平无奇……”
唰镜头落到丁鹏那张完美的颜上,让“平平无奇”这四个字和大叔的三角眼,被一起啪啪打脸。
三位大叔,你们是瞎了吗?
你三赶紧回家照照镜子,看自己长得啥样?
如果古天乐的颜值都用“平平无奇”来描绘了,那你们这三位大叔的长相,基本上可以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了。
本来以为表白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表白完会很纠结,没想到完全没有。是用微信表白的,男神说他要考虑一下,现在正在等待。刚刚边发微信边狠狠地莫名其妙地大哭了一场,哭完现在正喝着茶听着歌上天涯发帖,一副视死如归的心态等男神回复。好吧其实也不一定会有回复了。
跟男神是高中同学。称呼他是男神完全是因为我喜欢他,从各方面条件均衡来看,他称呼为学神更合适。楼主高中是高二分科,高一大家就随机分班,1-15班前十个是理科后五个是文科,楼主要是直接被分到后五个班的话就没这些事了,这就叫猿粪那。楼主读书早,中考的时候虚岁才十四岁,完全没发育,一米四几瘦巴巴的一个小丫头,背着一个超大的书包,我们家人形容我是:都不忍心让她去高中遭罪。
高一上学期什么都没发生,楼主没心没肺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该学学,从来不关注班上的男同学,一直到高一的运动会,楼主作为一个没啥运动天赋的人当然只能把运动会当成放风,也不关注赛况,也不参加什么拉拉队,更没什么觉悟去做服务,于是楼主就在操场边缘逛来逛去,啃啃苹果发发呆,神游天际。也不记得当时楼主在想些什么可能单纯就在放空,迎面跑来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看到一脸痴呆状的楼主,冲我笑了起来,牙真白。 用小说的写法就是,笑得跟阳光似的。
早上起床 看着自己
迷迷糊糊看见镜子里帅气身影
摆出我的酷炫造型 跟上这节拍
闭上眼睛 开始倒数
男神马上就降临
我温柔体贴 也活力四射
轻轻松松驾驭各种音乐风格
挥动你的手臂 跟上这节拍
全身血液 都在跳动
坦白已经爱上我
我就是男神 我只为自己转身
我就是没什么不可能
让整个 世界都跟随
沉醉到受不了
看我迷人的笑
帅到不可救药
Oh let's go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我神魂颠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我神魂颠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我神魂颠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了我神魂颠倒
我是男神 光芒万丈
可以把世界都照亮
你不要再 傻傻盯着我
小心你会爱上我
我是男神 魅力四射
看到我你就羞涩
看我迷人的笑 帅到不可救药
Baby 你为我倾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我神魂颠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我神魂颠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我神魂颠倒
我 Oh~oh~oh是男神
把镜子都爆掉
你 Ey~ey~ey 在尖叫
为了我神魂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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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男神的黑化期邂逅男神,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只想跪下怒抱男神粗壮的大腿,深情地对他说。男神,求推倒!黑化神马的,大丈夫!他会用这颗满怀爱意的心去感化黑化了的男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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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已经是苏应欢第n次面试失败了,对此,她居然没有半分懊恼,甚至还有丝丝预料之中。
快入夜的城市,凉风渐起,苏应欢将简历塞进了包里,搓搓手呼出一口冷气找了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坐了下来。
服务员上前来问她想要点什么,她要了杯咖啡就落了座。
城市已经下雪了,苏应欢凑近窗户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狭裹着大衣的行人,有些怔愣。
伦敦也会下雪吗,他那里也会和这里一样的冷吗?
她拿起手机划开了屏幕,在短信框里写写删删,最终什么也没有落下。
空气里的雾蔓延到了屏幕上,苏应欢用大拇指轻轻擦干了,上面赫然显示出三个字——陆锦川。
再往下滑,就是他们最近的一次短信,是陆锦川发来的:“苏应欢,我想你了。”
“对不起。”
她要的咖啡没一会就做好送了过来,苏应欢搁下了手机,双手捧着咖啡杯取暖,低头浅浅呷了一口。
真苦。
没一会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苏应欢摁下了静音,将手机屏幕翻了过去。
眼不见心不烦。
等到一杯咖啡喝完,苏应欢才拿起包和手机起身,真得劲,还在打。
她摁下了挂断,将陆锦川拉入了黑名单。
什么爱情,什么未来,都是假的。
苏应欢觉得,陆锦川他妈也太不是个好歹了,自己儿子这么多年没管过,要不是她妈好心还管一顿他儿子的饭,说不定陆锦川早饿死了。
现在发达了,国外横起来了,倒是记得回过头踩她一脚了。
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苏应欢清清淡淡的眉眼里沾了几分薄怒,自言自语的骂道:“什么玩意,不过是我的童养夫而已,飞就飞了,我还真不稀罕。”
要是真的能不稀罕就好了,可惜啊,全世界都知道苏应欢稀罕陆锦川,藏都藏不住的稀罕。
2
苏应欢大学学的是软件工程,本来是个就业前景很好的专业,可她年年挂科最后无奈转了专业。转专业的前提是不挂科,苏应欢不知道哪里来的恒心在图书馆和机房整整泡了一年,就为了换个专业。
大二那年她成功的转了专业,去了对面的金融。苏应欢谁都没有说,是因为陆锦川在国外读的就是金融,所以她才要拼了命的换专业。
她想,离那个人再近一点。
高三毕业填志愿的时候,同学说陆锦川报的是c大的软件工程,她连问都没问陆锦川就着急忙慌填报了专业。
当天晚上,苏应欢的妈妈让她去喊陆锦川来吃饭,其实那天是他们冷战的第三个月。
冷战的原因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愣是冷了足足三个多月。
苏应欢敲了很久的门,陆锦川正在吹头发。
他是今天的飞机,过一会,叶红梅就要来接他了。他睇着墙上那副画,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跟苏应欢告别。
有什么好告别的,他总要回来的。对于陆锦川而言,出国读书甚至连离别都算不上,他总该回来的。
回到苏应欢的身边。
一声一声的敲门声盖过了吹风机的声音,陆锦川搁下了吹风机去开门,苏应欢立马规规矩矩站好仰着那张人畜无害的脸笑吟吟的看着他。陆锦川轻微跳了下眉头,他退后一步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他快步走到房间里换衣服,这憨货,来也不知道发个消息。
苏应欢呆呆的看着门开了又关,她默默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陆锦川吹干了头,把卫衣随意正了正,打开了门。苏应欢忙不迭的跟兔子似的钻了进去。
“······”“女流氓,不是给你钥匙了吗?还敲什么门。”陆锦川关上了门,乜斜着门口鞋柜到沙发的那一排脚印,说:“苏应欢,你又不换鞋。”
苏应欢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地下,赶紧到门口换好了拖鞋,嘟囔解释道:“这不是以为你把我的东西都丢了吗?”
陆锦川冷哼一声:“都跟你一样小气吧啦的还得了。找我干什么。”
“欸,这幅画你还留着啊。”苏应欢仰头看着客厅墙上挂着的那副画,那是她送给陆锦川的第一份礼物。
其实也不能称为送,苏应欢之前学过美术。
那天已经很晚了,吃完饭出来帮妈妈遛狗的苏应欢正好看见坐在楼梯口发呆的陆锦川。
该怎么形容那时候的陆锦川呢?整个人的感觉凉凉的,一双眼睛瞥过来的时候,苏应欢几不可察的正了正身子。
不是吓得,而是帅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苏应欢有着一个肤浅的爱美之心。
苏应欢带着脸臭臭的陆锦川回了自己家,也就是从那时候起,苏家饭桌上总会多出一双碗筷。
那时候,苏应欢五岁,陆锦川也才五岁。
她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她第一次胡乱的涂鸦。
他却视若珍宝,甚至装裱了起来。
苏应欢眼眶有些微红,她颤了颤眼睫,开心的说:“陆锦川,我报了c大的软件工程,你开心吗?我很开心。”
苏应欢是真的很开心,因为从今往后,她就能有大把的时间浪费在陆锦川身上了。
没有烦人的考试了,没有条条框框那么多拘束了,甚至再也不会有连和他轧马路的时间都没有的情况了。
陆锦川没有回应她,他摩挲着手机壳,脑子里浮现出刚刚刷到的一条说说。
“要和喜欢的女孩子去一所大学了,哈哈听说她也是c大的软件技术。好期待我和她的故事。”
故事陆锦川低下了眉睫,面目表情的面孔上夹杂着微微凉意。
苏应欢无措的放下了欢欣的双手,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无辜的看着陆锦川:“怎么了,你不开心吗?”
“我应该开心吗?”陆锦川冷冷的看着她。
苏应欢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怎么突然就生气了。
“出去。”陆锦川打开门,惜字如金的下了逐客令。
苏应欢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她不懂为什么会这样,她以为他知道自己和他一所学校他会开心的。
苏应欢抬手抹了抹眼泪,瞪着他:“出去就出去,陆锦川,以后咱们也别联系了。”说完还赌气的踩了陆锦川一脚。
陆锦川疼的直嘶气,眉心紧紧拧了起来,愤愤的踹了门一脚,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
苏应欢听见身后震天响的关门声,气的胸口发颤,回头大声吼道:“关个门不知道轻一点吗?!一点素质都没有!”
陆锦川气的打开门回骂道:“我没有素质,你不知羞耻,年纪轻轻早恋就算了,怎么现在还要奔着你的情郎去一所大学了,甜蜜了,就来膈应我了?!苏应欢我陆锦川要是再理你一下,我就不姓陆!”
陆锦川气的简直心肝脾都在疼,一回头间就看见苏应欢拿起了楼下了扫帚往上走,眼泪糊了满脸:“我早恋我跟谁早恋?不就是王书送了我个生日礼物,我跟谁去一所大学了,陆锦川你怎么这样,他们说你报的c大软件工程我才去的,你凶我干嘛?你冲我摆什么脸色?我为了跟你一所大学我没日没夜的做试卷奔赴考场,你这人怎么这样!”
苏应欢一边哭一边动手打着他,陆锦川在门口不知道是被打懵了还是被骂懵了,动也不动一下。苏母听见动静出来,抬头看见的就是自家女儿像个泼妇似的拿着扫帚打陆锦川,大惊失色的吼道:“哎哟我滴个天娘,苏应欢你个小坏蛋!还不快给我住手!”
苏母怒火中烧的夺过苏应欢手里的扫帚反手就开始抽她,陆锦川赶紧上前将她护在怀里,背上硬生生的挨了一记扫帚。
他整个人疼的面目都扭曲了,果然,有其女必有其母。
那天的闹剧是怎么结束的苏应欢早已经忘记了,只依稀记得晚餐很丰盛,她却味同嚼蜡。
那是她吃过的最揪心的一顿饭。
她低着头努力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母亲和陆锦川正絮絮叨叨说着出国的事情。
苏应欢愣了很久。
一直到门铃响起,一个苏应欢从来没见过的年轻女人笑着说:“打搅了哦,小川,再不走飞机就晚点了。”
那是陆锦川的母亲,直到那一刻苏应欢才彻底清醒了,陆锦川要出国了,去很久,也许一毕业就回来了,也许,这辈子都不回来了。
陆锦川搁下了筷子,绅士的起身甚至走之前还不忘将拉开的椅子送了进去。
他上前伸手将苏应欢拉入了自己怀里,睫毛颤了颤,在她耳边许诺:“等我回来。”
身后传来的尽是苏应欢呜咽的哭声。
很久以后,苏应欢回想她枯燥乏味却又不平凡的大学四年,无数次想要放弃想要哭泣的时候,脑子里都会浮现那个少年的话,等我回来。
陆锦川,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在等你。
3
苏应欢和陆锦川是标准的青梅竹马,一所院子互为上下邻居,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初中高中。
苏应欢没想过和陆锦川分开的情形,因为,仿佛生来便该如此。形影不离。
她和陆锦川吵架的原因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苏应欢读的文科,陆锦川读的理科,必然不可能在一个班级。陆锦川在的班级是尖子班,一般都不会拖堂,而苏应欢则恰恰相反了,于是每天晚上陆锦川都会挎着书包在她教室后面的窗户那里等她下课。
陆锦川人生的白净个子又高,每次来的时候,总会有一堆文科班的姑娘偷偷瞄他。
苏应欢后来不高兴的和他说:“以后你就在后面门口等我,那里有门挡着,里面的人看不见。”
陆锦川不解:“为什么,我让你见不得人了?”
苏应欢急的脸都皱在一起了:“你一来,她们都看你,我不喜欢。”
“哦。”
苏应欢没说她为什么不喜欢,陆锦川也没有问。
很多东西,他们都在努力不去捅破,只为了安稳的度过高考。
他们都在等。
那天是苏应欢十八岁的生日,陆锦川像往常一样在教室后面等她。
他把玩着手里的礼盒,难掩眉眼的笑意。
一直到老师都出来了半晌苏应欢还没有出来,陆锦川不耐的推开了后门,刚想喊苏应欢的名字,映入眼前的就是一个男生捧着花举着礼物对苏应欢搔首弄姿的情形,旁边的人居然还起哄喊着在一起。
陆锦川觉得自己几乎都要忍不住去踹那个男生一脚了。
最令他生气的是,苏应欢居然收下了礼物。
他简直没心情看下去结局,转头关上门离开了。
陆锦川很生气,他极少这样生气,他现在只想把苏应欢拎起来好好骂一顿。
苏应欢回头的时候,陆锦川已经生气的离开了。她尴尬的对着表白的人说着对不起,东西都顾不上收拾就跑了出去。
她气喘吁吁的环顾着四周,周围车水马龙,都是放学的学生,一样的校服相似的背影,她没有追上陆锦川。
那是第一次,苏应欢晚上敲陆锦川的门,里面没有回应。
良久,门缝里扔出一个礼盒,又很快的关上了门。
苏应欢捡起礼盒,开心的朝门里面喊:“陆锦川,你还没有跟我说生日快乐呢!”
陆锦川靠着门滑坐了下来,轻轻动了动唇,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苏应欢,生日快乐,我喜欢你。”
苏应欢连续堵了快一个星期的陆锦川都没有堵上,早晨,她起来的时候刚好能看见陆锦川骑着单车朝学校走,放学,陆锦川也不等她,直接回家。
一个星期后,苏应欢想了想,高考即将来临,她和他都没有多余的时间在互相身上浪费。
苏应欢在个性签名上写着,唯有分数和他相匹敌,去一所大学,才是王道。
不一会儿,消息提示陆锦川给她点了赞。
苏应欢开心的几乎未眠。
她喜欢陆锦川,很喜欢。她已经要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喜欢多久了。
仿佛是水到渠成,又仿佛是本该如此。
但于她而言,喜欢不是占有,不是依赖,不是相互放弃,而是旗鼓相当互相优秀。
这才是喜欢应该有的样子啊!
苏应欢那时候并不知道,陆锦川已经在准备出国的事情了,其实,就算她知道了,也不会改变什么,她只会尊重他的选择。
陆锦川不会为她放弃理想,苏应欢也不需要他放弃。
他们只需要在各自的人生路上互相称王就可以了,唯一不同的是,他陆锦川是苏应欢的王。
他身影所及的地方,都是苏应欢努力想要去的地方。
他是她的灯塔。
整整三个月,大大小小几乎快百场考试,苏应欢没出过教室,陆锦川也是。
他们只在互相去上厕所的空隙,会瞅见对方的名字和自己并列在光荣榜的第一排,一文一理。
不知名的欢喜转换为更大的动力,全部体现在一张张考卷一份份漂亮的分数上面。
那是一段怎样的岁月啊,备考,整个人除了卷子还是卷子,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能更好的和对方相匹配。
国外那所大学是陆锦川一直很想去的大学,他抚摸着光荣榜上苏应欢的名字,睫毛颤了颤。
无论我将去想何方,你都是我最终的地点。我喜欢你,苏应欢。
是那种,想要一辈子的喜欢。
4
进考场那天早上,陆锦川少见的没有先走,而是在楼下等苏应欢。
苏应欢背着书包咬着面包从楼上跑下来的时候,就看见陆锦川坐在单车上回头望她。
他衬衫微敞,面如冠玉,不过是几月未曾碰面,不知怎的竟还生了妄念。
当真是个俊美动人心魂的美男人。
陆锦川要是知道苏应欢在想什么,指不定会气成什么样。
苏应欢光顾着吃惊去了,一口面包没有咀嚼就盲吞了下去,立马弯腰拍着胸口痛苦的咳嗽了起来。
陆锦川无比嫌弃的白了她一眼,无奈的从书包里拿出来一瓶矿泉水丢给她:“吃个早饭都能呛住,真不知道你能干什么。”
苏应欢好不容易顺了气,将瓶盖扭好,偷瞄着陆锦川。这是在等她吗?!
“看什么看,上车。不是你妈让我载你,我才懒得等你,重死了。”陆锦川别过头,不自在的按着铃:“你给我快一点上车!!!还发呆!!!”
“哎哎哎,这么凶干嘛。”苏应欢赶紧跨上了他的后座,摁住内心的小窃喜试探的伸手环住了他的腰。
陆锦川的身子猛的一怔,她赶紧红着脸解释:“我我我怕掉下去了。你快骑,要集合了。”
陆锦川低头看着那双小胖手,心情没来由的好了起来,他轻轻扬起了嘴角,笑了出来。
真是的,你这样我怎么舍得走。
苏应欢和陆锦川集合的地点不一样,考场也不同,下车的时候,苏应欢看着表,忙不迭的倒腾着小腿奔向自己的班级。
陆锦川在她身后摁着铃,苏应欢回头,他眼里闪烁着笑意,好比璀璨的星辰:“苏应欢,好好考试,加油。”
苏应欢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她气吞山河的回应道:“陆锦川,你也是,加油。”
陆锦川丢人的别过了头,不自在的朝她挥了挥手,这声音,也太中气十足了吧。
很久以后,陆锦川在国外跟着教授做项目,那天已经很晚了,而英国却正是早晨,他忙的不可开交。
苏应欢醉醺醺的,也是像今天一样的中气十足,对着在电话里喊着:“陆锦川,我好想你!”
他鼻子有些酸涩,抬头看了看正是晴好的伦敦,说:“苏应欢,我也好想你。”
“陆锦川,我好喜欢你。”
“苏应欢,我也是。”
她擦了擦眼泪,哽咽着说:“我喜欢你一定比你喜欢我多很多很多很多······”
陆锦川用电脑查了最近的机票,向实验室的教授请了假,将项目交接给一边的朋友,什么都来不及的收拾,便打车去了机场。
他从未这么急迫的渴望见她。从来没有。
教授说:“陆先生,你应该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这个项目的重要性,在这紧要关头你为了女朋友耽误进度回国是不是有些太儿戏了。”
陆锦川看着教授,眼里无比坚定:“她不是我女朋友,那是我未来的妻子,很抱歉,教授。”
那是我,想要共度一生的人啊,是我努力想要抵达的终点。
所有的离别都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他只是想,等他学成归国的那一天,他有足够的能力替她撑起一片天,他能够赚足够的金钱养活他们的家,有充裕的时间陪伴在她身边。
这才是陆锦川想要的,她和他的未来。
青春奉献给理想,余生全都交付于苏应欢。这便是他的喜欢。
不慕一时之甜,只求一世清甜。他想要的是她未来漫长的几十年。
陆锦川抵达的时候,苏应欢还在ktv里一边哭一边喝着酒。他大踏步上前夺过她手里的酒杯,轻掷在桌子上,拦腰抱起她就离开了包厢。
留下一室人面面相觑。
苏应欢整个人都依偎在陆锦川怀里,她蹭了蹭头,鼻息间都是他身上好闻的气息。
隔着重重山河踏过璀璨星月归家的气息。
苏应欢紧紧闭着眼,一双手环着他的颈脖,无声的抽噎着。
陆锦川停下了脚步,钩月悬天,星辰布满整片天空,他说:“苏应欢,你为什么不睁眼看看我。”
“我怕,我怕我一睁眼你就不见了。”泪水泅湿了眼睫,陆锦川低头缓缓轻轻点上了她的唇。
“我永远不会离开你。等我完成学业就会回来娶你。”
“苏应欢,我知道我对不起你,耽误你整整四年,甚至连一句正式的告白都没有。”陆锦川顿了顿声,低头贴着她温软的额间:“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这短短的几年。我想要的是你的下半生。”
苏应欢睁开了湿漉漉的眼睛,复又阖上,只微微抬头。
苏应欢想要的,也是陆锦川的下半辈子,所以她可以等,也愿意等。
1
离过年还有两个月,母亲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虽然很想念父母,但家是不想回的,毕竟已经三十岁还没结婚的我,很清楚自己的下场:问不完的问题,相不完的亲。
我还知道,有人说我“读那么多书干什么,还不是也找不到老公。”这个世上就是有些怪人,他得不到的,偏偏你有,他就一定要把那东西贬得一文不值。
母亲又来了电话,说已经替我买好往返的机票,她劳心费神地盼女儿回家一趟,我要再以值班为借口搪塞,就太对不起老人了。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见到叔姨婶子时,我还是吓了一跳:只回来一周,相亲的安排已经到九天以后。我说相亲实在是撞大运的事情,去一百次也不见得成功一次,还不如我自己慢慢找。
因为这句话,老父的血压都气得升了好几回,要是在旧社会,他一定要骂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母亲拿着降压药告诉我,他血压高得厉害,让我千万不要再气他,不然要到医院过年了,我只得答应去见见那些人。
第一次相亲定在本地的五星酒店,母亲怕我偷偷不去赴约,非要陪着我。大冷的天,我一边心不在焉地答着对方的问题,一边担心母亲会不会冻坏。
好不容易应付完两个相亲对象,结了账准备回家。是了,两位男士都对我说:“齐**,不如AA吧?”八十一杯的咖啡,我喝了两杯,另外还单点了一碟糕点,都是自己付钱。我虽然不想占别人的便宜,但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心里不大舒服。而且那声“齐**”叫得也有点不伦不类。
母亲在酒店门外等我,我一出门,她就裹着羽绒服迎了上来,屋里有暖气,外面却是很冷的,她呼出的气成了一片白雾。
“怎么样,都见了?”她用了讨好的语气。
我回想起把方糖撒了一桌子的A君,吃我糕点还吧唧嘴的B君,人生最大的痛苦也不过如此:你明明看不惯,却还要文质彬彬,陪他把这场戏演完。
她见我不说话,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闷声把它呼出来。我知道她的担心,她和父亲四十多岁才生的我,如今我三十了,他们也年逾古稀,像所有父母一样,他们不放心我,害怕自己先走之后,没人对我嘘寒问暖。我没做过母亲,但这种心理想必是大多人都能体会的。
她也正是抓住我的这种歉疚,刚要进家门时突然来了一句:“就见最后一个,明天,德顺酒楼,小伙子很不错的。”
我来不及答话,她就闪身进了满是暖气的房间,速度快得让我不相信她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
“哎呀,冷死了,那几个对象,我一个也看不上。”她脱下厚厚的羽绒服,代我向父亲解释,却把相亲不成功的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不是女儿的错,你不要总是骂她眼高手低,是我看不上的。
楼道里吹过一阵冷风,我鼻子酸得痛了一下。
2
第二次相亲,母亲嫌我素淡得像清汤挂面,一点荤腥也没有,“小姑娘去相亲,总要收拾得花枝招展,你看看你!”她不满地把我的黑白套装扔在床上,非要我穿一条大红色的连衣裙。
“妈妈,我又不是去拜年,再说了,难道相亲就非得红一块绿一块的?”我还是套上白衬衫,我当然算不上小姑娘了,不过就算是老姑娘,也不必去迎合别人的审美,自己舒服就好。母亲那天在酒店外等我,冻出了感冒,我不再让她跟着去,换好衣服就出了门。
这次的对象叫李牧,光看样貌可以打八十分:浓眉大眼,笑起眼角有皱纹,身高估摸在一七五,我偷偷看了他的肚子,没有啤酒肚,又是加分项。不过可惜,人家不一定看得上我。
“李牧吧?我叫齐实。”我抻一抻外套,坐在他对面。他竟然还系了领带——藏青西装,和衣服一色的领带,“你来推销保险吗?”话一出口,我忍不住想自己掌嘴,母亲说我嘴太毒,得罪人了都不知道。
好在他只是不在意地笑笑,“对,我是李牧,你二姨妈的表妹的侄子的表弟。”我被绕得晕乎乎,他又问,“你怎么会叫齐实?”
很少有人会对我的名字感兴趣。我告诉他,我生在春天,那时家后面有一株桃树,开了很多花。我父亲教语文,见了桃花,想起诗经《桃夭》里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描写草木结了很多果实,生机勃勃。我家姓齐,就取了这个名字,而且父亲也希望我做人实实在在,不要玩些空的虚的。
他认真听我讲,作出一副沉思的样子,过了好半天,我以为他会说“叔叔真博学”之类的,没想他说:“你爸爸脑洞真大,要是我看见桃花,估计只能想起蒋大为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心里已经把他骂了千百遍,面上还是要客客气气地夸他幽默。顺便问他一句:“你条件这么好,可以找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啊,为什么来相亲呢?”来之前我了解过他的基本情况,三十三岁,在本地一家大型国企任项目部经理,在黎州大龄未婚青年圈应该很抢手。
他答:“巧了,我偏不喜欢年纪小的。对我来说,跟你一样年纪的更有味道,难道你喜欢年纪小的?”
损我一顿,又将我一军,这个李牧不是善茬,算是棋逢对手,不过他的毒舌更隐蔽,更有杀伤力,我不得不提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好在接下来我们只随便聊了聊各自的生活爱好、本地房价涨幅之类的话题,没有再短兵相接。
离开的时候,他礼貌地起身,留了我的电话,“有机会再见。”一句客气话,我才不会当真,毕竟我就要回C市上班了。
3
回C市那天,父母送我去机场。
在车上,母亲一直欲言又止,我问她什么事。她说相亲的B君看中了我,想和我再相处一下。我没有拐弯,直接告诉她,我和对方不太合适。她抿着嘴,像有话要说。
父亲开了口,“不合适就再找找,有中意的再说。我们希望你快点结婚,不过也不至于让你随便找个人就嫁了。”到底是父母最亲,知道我的心事,也舍不得我吃苦。
母亲不死心,又问我:“那天那几个,就没一个看上的?”
我摇摇头,却想起了毒舌李牧,不过见面的可能性也不大了。飞机越升越高,我想象父母在视线中变成两个小黑点,再模糊不见。
春节前公司堆了一摊子事,潇洒过后面对整桌的文件,完全不知从哪里下手,脑子里像有几百张车子引擎轰轰作响,上演“速度与激情”。好不容易熬到快下班,手机上一个陌生号码来电。
归属地显示是黎州,我怕是相亲的B君打来的,犹犹豫豫不敢接,同部门的小张受不了一直响,替我接了电话。她嗯嗯啊啊地答着,笑嘻嘻的。末了把手机递给我,告诉我有人约我吃饭,男的,她已经替我答应了。我白她一眼,怎么没有问过我就答应。她说对方认识我,又说,“齐姐,不是我说你,成天两点一线的,多没劲,你也要丰富一下业余生活!”
我无奈地叹气,年纪不尴不尬的,真糟心。年纪大的说你心不定,年纪小的说你心态老。
没想到是李牧来的电话。我和小张刚走出公司大门,就见一个人朝我招手,又叫我的名字。小张眼尖, 轻轻捅捅我后背,“齐姐,蛮不错的,一定抓住机会。”
李牧说公司派他到黎州出差,他刚下飞机,举目无亲的,想起存了我的电话。他还是穿了藏青色的裤子,搭黑色羽绒服,总算没系领带。我因为小张刚才那句话,脸红了一路,好不容易镇定下来,带他去附近的咖啡厅。
“又喝咖啡?”他笑了一下,“我以为不用这么正式,再说了咖啡也喝不饱。”
其实过年相亲连喝了几天咖啡,喝到我反胃。本来选择咖啡,是觉得他这样所谓的青年才俊,应该喜欢那种地方。听他这样说,我放了心,七弯八拐地带了去了街边的小馆子,一口气要了三斤麻辣炒螃蟹。
李牧左手擦着鼻涕,右手拿着螃蟹钳子,吃得津津有味,“齐实,没想到你这么爱吃辣,不过真好吃。”他吃一口螃蟹,又咕嘟嘟灌下一口柠檬水。
酒足饭饱,他说正好他住的酒店离我家不远,可以陪我一路散步消食。大概是吃人嘴短,他语气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戳人短处,他问我:“听顾阿姨说,你挺不错啊,怎么现在还单着?”
这问题简直没法回答,无非是喜欢我的我没看上,我中意的却不爱我,但我还是好脾气地答了:“小时父母管得严,上了大学还不许我和男同学单独出去。念了研究生他们开始着急,希望我最好一毕业就能带对象回家,不过空缺了二十多年的恋爱经历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补好,”我是善于自嘲的,“研究生时候喜欢过一个高年级的,死去活来那种,拼了命对他好,他说我太幼稚,不是他爱的那一款。后来我才知道,他早就有了结婚对象。”
他笑我:,“看不出你还是个痴情种子。”
我瞪了他一眼,一腔真话都喂了狗,掏心掏肺告诉他,他竟然又来打趣我。不过他也坦白,说被女朋友甩过,还不止一次,分手原因无他,都是说他不够浪漫。他朝我抱怨:“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谈恋爱不看人家是不是真心,总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我不以为然,活该他至今单身。
4
一个月后,李牧所在的公司计划在C市设立分支机构,派他先来打头阵,我和他相处的机会逐渐多了。
开始他还会找理由约我吃饭,比如“碰巧到你们公司,吃个饭吧。”,或者“今天哪里又打折了,我有优惠券,晚饭约不约?”
同事丽姐碰到过他几次,明明一直傻头傻脑在楼下等着,等到我下了楼,却装作才到的样子,冒出一句“好巧啊这里都能遇到你”。
丽姐对我说,这样又呆又傻又贴心的男人不好找,要赶紧把握机会。我点头,觉得丽姐的“又呆又傻”用的实在恰到好处。
我在玻璃窗边往下望,他已经在楼下站了五分钟。丽姐催我赶快下去,“又降温了,外面气温这么低,当心他感冒。你先走吧,老板来了我说你身体不舒服。”
我磨磨蹭蹭下了楼,朝他的方向走去。他一脸茫然地站在车边,我叫他,“李牧。”
他嘴变成“o”型,好像下一秒就要说“好巧”。我打断他,“楼上就看到你了。”他尴尬地笑了一声,从此之后约我吃饭再没有找过理由借口。
不过老实讲,和他吃饭还挺自在。比如他和我一样无辣不欢,也喜欢在吃烧烤时候配上一罐生啤,吃不惯孜然,偏爱咖喱。
李牧的话很多。他去过很多地方,会跟我讲茶卡盐湖亮得一面镜子,吴哥窟古老苍凉,飞天壁画的仙女看起来真的像要飞到天上……
但毒舌还是万年不变的——“少吃一点夜宵,三十多岁的人了,消化不好,胃要痛的。”“降温了要多穿衣服,穿这个牛仔裤,破破烂烂好像叫花鸡。”“你真白,不过好像除了白就没别的优点了。”
很多次都被他气得想掀桌子,但一想到我还要有求于人,不得不做小伏低:公司要接一个市政绿化项目,老板让我制作标书,美其名曰要让我多锻炼。可怜我虽在公司干了几年,做的都是行政工作,写年终总结什么的倒是在行,标书却从没有接触过。
一次向李牧抱怨,他满脸不在意地告诉我,做标书,他是行家。我半信半疑,直到他头头是道地讲出“投标邀请”“投标报价”之类的名词来,才相信他与我相比,确实是内行。
“要我帮你可以,”他狡黠地笑,眼角皱出几丝纹路,配了他略显沧桑的脸,还怪有一种男神驾到的感觉,“不过,得请我吃一个月的炒螃蟹。”
一斤炒螃蟹一百块,就算每天只一斤,一个月还是要三千块,这笔买卖太不划算。他告诉我,“不行你找外面的人做, 一万起价,还没有我这么专业。”我只得认怂。
于是每天下班之后,陪他吃一盘炒螃蟹,便到我家弄标书。平时看着他不大靠谱,做起事来倒很认真。他先找了几个标书的模本给我,由我根据公司基本状况写出初稿,他再来帮我修改,“资质最好写清楚吧。”“价格方面还要再跟老板汇报一下。”“你这个格式用的根本就不对!”
我耐心不够,有时针对他的修改意见,我只随便改动一两个字就再返给他,想着让他修改,却被骂了个狗血喷头,我也只得一概全收,点头哈腰说我再改,态度端正得像个挨东家训的狗腿子。不过好在他吃了五天的麻辣螃蟹之后总算说再不去吃了,让我省下一笔钱,还不至于身体、心灵和钱包一起受创。
5
临近投标,标书还在修改,我心里很是紧张。李牧说我偷懒,如果早弄好了现在就没必要如临大敌。无奈我在写标书这事上确实废柴,他只有亲自操刀。
熬夜是少不了的,而且李牧一到晚上就说肚子饿,点外卖他也不要,说自己胆固醇高,适合吃点清淡的,比如可以吃我煮的面。在那一阵子,我把我会的夜宵都做了个遍:番茄鸡蛋面、酒酿汤圆、皮蛋瘦肉粥,李牧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膨胀起来。
挑灯夜战之后,我早睡得昏天暗地,李牧就在客厅眯一会,再送我去上班,又被同事撞见,大家都是过来人,丽姐常打趣我,“年轻人,就是不一样。”我开始还会脸红,后来干脆不解释了,说多了倒像此地无银。
李牧对于这些误解好像也全然不觉,不知道是迟钝,还是不在乎。丽姐有一次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苦笑一下,说走着看。其实心里想的是:明明看起来已经“同居”,两人却还没有确定恋爱关系。
好不容易挨到开标那周,标书基本做好,成与不成,也不是我能说的算了。
大概是那两天熬夜太多,我身体不大舒服,右下腹时有疼痛,还伴有恶心、发热等症状。丽姐好心递来感冒药,又悄悄问我是不是有了,我脸一黑,我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李牧也让我去医院看看,我想本来也不是大病,挨过投标了再说。
投标前一晚,我吃了几颗感冒药睡下。大概凌晨三四点,右腹部传来一阵刺痛,本来感觉痛点在右边,过一会上下左右都疼了起来,疼得冷汗直往外冒,眼前灰蒙蒙一片,脑子也是混混沌沌,竟然想不起拨急救电话。
又挨了一会,疼痛稍微过去一些,这才拿起手机,电话里传来李牧带着瞌睡的声音,巨大的疼痛之下我已经完全忘了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李牧叫我不要挂电话,他这就赶来。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传来门铃声,我几乎是半走半爬给李牧开了门,他问我哪里不舒服,我答不上来,只一个劲说肚子疼。再醒来的时候,我人已经到了医院,李牧正捏着我的手给我按虎口。“疼。”我告诉他。
“还很疼吗?”他伸手来为我擦汗,很着急。
“你捏得我手疼。”
医生说我是急性阑尾炎,需要做手术,又问家属来了吗,李牧松开捏着我的手,告诉医生他就是家属。手术之后,李牧又像个大妈一样每天给我送水果和鸡汤。直到医生说,“哎,那个家属,你不要给她吃了,快让她下地走动,不然伤口粘连了麻烦。”
住了几天院,李牧和我对医生把他默认为我的“家属”都心照不宣。出院之后,没有什么告白之类的环节,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但手术时他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事后还是经常笑话我,“你知道那天电话里你跟我说什么吗?”——“不记得了。”
“你说李牧救命,我要死了。吓得我跑到你家,见你穿着一套灰不溜秋的睡衣靠在墙上,一头的汗,像一只刚被拔毛的乌骨鸡。”
6
多亏上次标书做得不错,临近中秋,老板开恩,准了我五天年假,我也得以回家陪父母过节。
我问李牧要不要一起回去,他说他父母四十周年结婚纪念,两人飞去了海南度假,丢下他这个拖油瓶,他在电话里幽幽道:“我不回去了,孤家寡人的没意思。”
我说可以去我家,正巧让他认认门,他眉开眼笑说马上订机票。我却有一种被算计的感觉。
因为有李牧陪着,父母没有到机场接我。出租车刚进小区,李牧就拉着我直直往前冲,我问他,“你又不知道我家,瞎走什么?”
他这才顿悟般停下步子,提着大包东西跟在我身后。李牧买了些桂花糕、青团,还有C市特产的甘蔗酒,都是我父母爱吃的,想必来之前也做足了功课。
母亲见我和李牧,一脸的惊喜,见他提了许多东西,又嗔怪:“这孩子,提这么多东西来,多生分。”语气熟稔地像老早就认识,我疑惑了看了看李牧,他却换了拖鞋陪父亲下象棋去了,还真是自来熟。
母亲做事利索,饭菜很快上了桌。我到客厅叫父亲和李牧,两人早丢了象棋,看电视笑得前仰后合。我父亲一向待人冷淡,不知道李牧用了什么法子,能让老头子高兴成这样。
饭桌上,我本来还担心李牧第一次来我家有些拘谨。谁知他比我还像主人,一面逗我父母笑,一面给我夹菜盛饭,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我问李牧,他说那叫缘分,第一次和我父母见面就能相谈甚欢。我肯定不信的,李牧走后,便问了父亲。
父亲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张照片,“先说好,你别生气。”(小说名:《不浪漫情话》,作者:触茶。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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