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马邂逅格丽乔,这手足无措的反应像不像被女神搭讪时的你?

风马邂逅格丽乔,这手足无措的反应像不像被女神搭讪时的你?,第1张

风马邂逅格丽乔

泰迦正好就在光之国里,所以他的特训方式很简单,直接去找梦比优斯帮忙。泰塔斯则是回到了U40奥特之星跟乔·奥特曼会面,唯独风马一个人去了荒凉的O-50行星,独自磨砺自己。

这本该是段枯燥无味的过程,但是随着格丽乔·奥特曼的到来,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性格高傲的风马在见到格丽乔以后,瞬间激动到话都说不利索了,并且全程手足无措,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摆出什么姿态来跟格丽乔说话。

小编觉得风马这个反应就非常真实了,像极了现实生活中被女神突然搭讪的男生……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小伙伴有没有被这段剧情引发共鸣呢?当然啦,你要是说平常自己都是被女生抢着来搭讪的,那小编就没话说了……

格丽乔的人设无疑是完全等同于凑朝阳,多少带点“傻白甜”的属性。而这种女生往往对风马这种喜欢装高冷的傲娇少年有着巨大的杀伤力,这点我们从风马疯狂暗示自己跟格丽乔见过一面的举动上就能看出来。

风马口中所说的“之前”指的自然是《新生代之巅》里的剧情,当时格丽乔从天而降帮助罗索和布鲁合体成格罗布,确实没有跟风马说过一句话……所以说风马这话的意思翻译一下就是“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之前见过面的”……

之后风马连忙传达了自己的心意,说格丽乔是自己的偶像。当然啦,他这里是选择将整个O-50组的奥特曼成员全带上了,硬是把自己眼中的女神吹成了整个O-50组的偶像。

这种称赞方式算是老经典了,很多男生想称赞自己喜欢的女生时都会不好意思,然后相当设法捎上其他人。被捎上的人通常都是他们的损友死党,不过像风马这样把整个团队都给捎上的人还真不多见……

事实证明女生都是爱听别人赞美自己的,像格丽乔这样的傻白甜更是被风马这通嘴炮逗到飘飘然的地步。至于为什么格丽乔能马上记起自己的正事,那自然是因为想到了赛罗。

新生代的情感线索

如果将新生代奥特曼集体代入到校园恋爱剧,那赛罗和格丽乔绝对是官配。关于这一点坂本早在《奥特银河格斗》的访谈中就说得很清楚了——赛罗和格丽乔并不是简单地组合在一起……

我们不妨再回顾一下《奥特银河格斗2》第7集里格丽乔见到赛罗之后的反应。这个温顺惯了的傻白甜在见到赛罗以后居然会撒娇了,还是用娇嗔的语气来撒娇,这显然跟对待其他人的反应不一样。

而像风马这样的,放在校园恋爱剧里大概就班上某个暗恋格丽乔的龙套吧,仅有的作用就是用来凸显格丽乔的魅力非常大……其实看过泰迦广播剧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风马很早以前就非常仰慕格丽乔,说这位女奥特曼实在太可爱了。

至于格丽乔的形象是怎么流传到O-50行星上的,那就只能去问圆谷了……从《泰迦·奥特曼》开始风马就仰慕格丽乔,好不容易在《新生代之巅》里见到格丽乔本人又没机会说上话,这也难怪他在《奥特银河格斗2》里被格丽乔搭讪以后会高兴成那样子。

就是不知道接下里的剧情里格丽乔和风马还能互动多少次,小编觉得应该没有太多的机会互动了,毕竟坂本自己是力捧赛罗x格丽乔的……

仅有的遗憾

有部分奥迷坦言第8集的最后有点遗憾,在他们的预想中,风马和格丽乔来到O-50战士之巅以后,欧布·奥特曼会手持欧布圣剑站在山头俯视着他们,说道:“就由我来跟你们做特训吧”。

老实说如果没有这些奥迷的提醒,小编一时间还真把欧布他们给忘了……欧布作为新生代第一个从O-50出生的奥特曼,在这种情况下前来培训后辈确实是属于正常操作,可惜坂本并没有打算让太多的新生代奥特曼在《奥特银河格斗2》里回归。

从赛罗与格丽乔的对话来看,欧布他们应该都跟捷德一样,在各个宇宙搜寻着恶魔碎片的信息。毫无疑问“恶魔碎片”将是圆谷从《泽塔·奥特曼》里所开始筹划的一场大棋。

奥特联盟的创建

在格丽乔一口一个“赛罗桑”的表达中,我们得知赛罗给她安排的任务是组建一个叫“奥特联盟”的队伍。至于“奥特联盟”的阵容,不出意外就是片头OP里给出的阵容,最多再加上梦比优斯、泰迦和泽塔。

小编现在比较关心的就是这个“奥特联盟”未来还有没有活跃的机会?如果能像终极赛罗警备队那样成为常驻势力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但就是怕这个梦幻阵容只会在《奥特银河格斗2》里短暂亮相一下。

老实说圆谷要是能利用好“奥特联盟”,那未来诸多冷门角色的回归机会就能大大提升。对于《奥特银河格斗2》第8集各位小伙伴你们怎么想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温馨提示:疫情期间,注意防护。我们下期不见不散~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的作者是斯蒂芬·茨威格,奥地利著名作家。他出身在富裕的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然后周游世界,结交了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受到他们的影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从事反战工作,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一九三四年遭纳粹驱逐,流亡到了英国和巴西。一九四二年,在孤寂与理想幻灭中和妻子双双自杀。

茨威格在诗歌、小说、戏剧和人物传记写作方面都有过人的造诣,尤其擅长写中短篇小说和人物传记,作品主要以“激情、女性”为主题,通过描写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展现出的各种复杂丰富的感情活动和心理状态。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可以这么说,它讲的是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18年,看完小说,我们不禁会发出感慨:为什么爱一个人可以如此深情?如此卑微地爱一个人,值得吗?

《牡丹亭》中有一句名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不顾一切,死心塌地而又无怨无悔。

女主爱了作家整整18年,直到她最后死去,如果她没有故去,多半还是会继续爱下去的。那女主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地爱上男主呢?

 女人爱男人,源于崇拜

我们说,女人爱男人,源于崇拜;男人爱女人,源于欣赏。自古美女爱英雄,何为英雄?心中崇拜,即为心中英雄。所以,女人爱男人,是从崇拜开始的。女主崇拜男主,所以真心实意地敬重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在作家搬家期间,还没有真正住到女主对面的房子中去,女主心里就对他充满了好奇心和敬畏心了,急不可待地等着作家搬进来住。

搬迁的工作是作家的仆人主持的,这位上等男仆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很深,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和其他仆役们亲密无间,谈笑风生,但又没有因此降低身份,和女主的母亲打招呼时毕恭毕敬,对女主这个小毛丫头也总是和蔼可亲的。

有一天,女主放学回家,看到搬运工正在把作家的东西抬进去,女主惊呆了,她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多好东西,比如印度的佛像,意大利的雕刻,色彩鲜艳的油画,还有越码越高的书堆,书堆里有法文书、英文书等等。

你看,作家人还没有出现,他在女主心里已经有光环了:富有、彬彬有礼、有学问又充满了神秘感。

更重要的是,他其实也是女主的救星。因为和上一个租户相比,作家简直不要太好。那一家人可以说是人见人怕,男主人是个酒鬼,老是揍老婆,这家的孩子还老是欺负女主,在她背后说脏话,用雪球砸女主,砸得她头破血流。

这让少年的女主怎么不期盼着作家的到来呢?想着想着,作家终于来了。他穿着浅褐色的运动服,上楼的时候两级一步,步伐轻捷,十分潇洒。作家把帽子拿在手里,脸上容光焕发、表情生动,头发漂亮有光泽。这和少年女主的猜想完全相反,她本来以为作家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和蔼老头,没想到他这么年轻英俊。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女主,她开始只对作家的事情感兴趣,这时,女主已经爱上作家了。

女主观察着关于作家的一切,他的交际圈很广,有不修边幅的大学生,有歌剧院的指挥家,有上商业学校的姑娘们,有乘着小轿车的太太们。

女主就这样小心翼翼地留心着作家的一切。直到一个时刻,女主彻底地迷上了作家。那天,女主跟一个女同学在大门口闲聊,作家从小汽车上跳下来,准备回家,女主情不自禁帮男主打开了门,作家看了女主一眼,眼光温暖柔和,冲着女主微微一笑,然后说了一声:“谢谢,**。”

就这一眼,就是这样的眼神,让女主彻底沦陷了。

听到这,也许你会说,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嘛,不就是一个懵懂少女爱上邻家叔叔的故事吗?

也许是的,如果不是女主,换做其他女孩,她未必会如此轻易地就痴迷上一个人。但女主不一样,她一旦认准了,就是一生。

 原生家庭的影响

美国著名“家庭治疗大师”萨提亚认为,每个人都和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将会影响他的一生。

心理学研究也表明,当一个人未能与父母建立起比较强烈的依恋关系,其内心的安全感空缺是无法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自动消除的。很多缺乏安全感的人总觉得没有人会永远爱自己,但对爱情会抱着一种近乎神圣的热忱。这是因为童年时期爱的缺失,长大后特别渴望补偿回来,这是心理学中的补偿心理防御机制。

女主正是这样,她的父亲是个寒酸的会计员,很早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成天心情抑郁,郁郁寡欢,靠养老金生活,总是胆小怕事,对女主也不贴心,甚至从来没有亲吻过女主。

女主也很讨厌那些有点变坏的女同学,她们把爱情看成是儿戏,而在女主心中,爱情是至高无上的。于是,女主把原来分散零乱的感情的全部感情,集中起来都奉献给了作家。

从十三岁到十六岁,女主的每一个小时都是在作家身上度过的。她在自家门上的小孔中窥视着男主的生活,坐在冰冷的门廊里守候着他,把作家扔掉的雪茄烟头看作圣物,亲吻作家的手摸过的门把,晚上也借故跑下楼,到胡同里看作家哪间屋子里还亮着灯光。

正因为从小就没有享受到过父母的爱,所以,一旦爱情的种子发芽,女主就会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用全部的热情去守护这份爱。

可就在女主情窦初开的时候,重大的转折出现了,这进一步加深了女主对作家的感情,自此一往情深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原来,是女主的母亲答应了一个商人的求婚,她的母亲决定带着她一起跟着这个商人远走他乡了。这意味着,女主就要和作家分别了!

在女主还能住在胡同里的最后一个夜晚,那时她才十五岁,她站在寒气彻骨的走廊里,吓得浑身僵直,鼓足了所有的勇气,用指头去按作家的门铃,她想跪下来,求男主收留她做一个小丫头,做一个奴隶,她不想离开作家。

可是作家根本不在家,然后女主就在寒冷的夜里不睡觉,一直等着作家回来,因为怕自己睡着,也不拿毯子,生怕太暖和了就困了。

女主等到了夜里凌晨两三点钟,才等到作家回来了,可是他却搂着另一个女人。第二天,女主就被拖到另一个城市去了。

  契可尼效应

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契可尼效应,说的是一般人对已完成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易忘怀,而对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目标的事情却总是记忆犹新。

而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初恋就是典型的未果事件,于是,导致很多人都有初恋情结,对初恋对象总是终身难忘,对初恋的感觉总是刻骨铭心的。

作家对此时十五岁的女主来说,就是刻骨铭心的初恋啊。这次的离别,更是让这种初恋发酵成了带着绝望的痴恋。

张爱玲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此刻的女主,早已甘愿成为作家身边一颗微小的尘埃,在自我的想象里开出一朵纯洁的白玫瑰,与作家无关,与现实无关。

 自知卑微,无怨无悔

女主的爱太卑微了。这种卑微集中体现在了男主对女主的3次遗忘上。哪3次呢?

第一次是在女主快满十八岁的时候,此刻距离女主爱上作家时候的十三岁,已经过去快5年了,女主对作家的感情却一如往昔,随着身体的发育,这份感情变得更加炙烈、更加具有肉体的成分了。

席慕蓉说:“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说的就是此刻女主的心情。当年拉作家门铃的小女孩,脑海里其实有一种潜意识,而现在,这个潜意识变成了真切的思想:女主打算把自己奉献给作家,完全委身于他。

于是,她拼命自食其力,工作养活自己,终于能离开家,来到作家的城市了。每天在店里干完很累很重的活之后,她都会站在作家的胡同里,即使风雪交加,寒风刺骨,也不例外。

可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作家也没有注意到女主,直到有一天,一辆卡车停在街上卸货,作家擦着女主的身边走过,和女主四目相对,他这才注意到了女主,可是他依然没有认出女主就是五年前住在对门的小女孩。

两天后,两人再次邂逅,作家只认出女主是两天前的那个十八岁的美丽姑娘,和女主攀谈起来,然后,他把女主当作所有和他有着露水情缘的女人一样,邀请女主一起吃晚饭,吃完晚饭询问女主是否要去他家里坐坐,女主根本无法拒绝男主,更何况他是她爱了五年、等了五年的人呢。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三个夜晚,第三夜之后,男主就说,他要动身出门去了。女主给他留了地址,可并没有等来男主的联系。就这样,他们第二次失联了。

男主第二次忘了女主,是在十年后,那时女主已经成为一个卖身的高级妓女,在一家灯红酒绿的舞厅里,男主用渴慕的眼神看着女主,示意她去前厅。

女主心慌意乱,可是不由自主,还是跟着男主走了,男主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夜间卖笑的女子。

一夜春宵之后,还是没有认出女主是谁,甚至还要付钱给女主,女主痛苦不堪,眼泪就要出来的时候,快步走出了男主的房门,却在前屋和男主的老仆人撞了个满怀,女主眼中含泪看了仆人一眼,可就这一秒钟,老仆人就眼睛一亮,认出了女主就是当年对门的小女孩。

可男主却根本不记得女主是谁了。

可是女主此时已经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就是在女主十八岁和男主有了3夜的肌肤之亲之后,女主就怀孕了。

临产前,不能去店里上班,只能靠变卖首饰过活。在女主最后的几枚金币被洗衣妇偷走了之后,她一贫如洗了,只能到屠宰场一般的产科医院去生孩子,那里都是穷困潦倒的社会渣滓,医生毫无顾忌地占着女病人的便宜,病房里惨叫不断。可女主还是不顾一切地生下了孩子。

此后,女主为了给男主的孩子过上优越的生活,她决定卖身。有很多男人愿意给漂亮的女主提供好生活,向她求婚,也很疼爱女主的孩子,可是女主还是深爱着男主。

她觉得自己只属于男主一个人,既然男主不爱她,那么她的身体怎么样,她也就觉得无所谓了,可是她的爱只属于男主,她也不愿嫁人,她不能拴住自己的手脚,要随时为男主保持自由,只要男主召唤一声,她就会义无反顾地跟过去。于是,在舞厅里的再一次邂逅,女主又一次没有拒绝。

可男主又一次地忘记了她。

男主第三次忘记女主,是在男主收到女主的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的时候,而这时候,女主已经去世了,因为女主的儿子因为流感病逝了,她和男主之间唯一的纽带断了,女主再也生无可恋了。

她给男主留下了一封信,在信里,把自己对他的爱,完完整整地说了出来。

男主看完了信,两手哆嗦,他模模糊糊回忆起了一个邻家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但这些回忆还是朦胧不清,混乱不堪,构不成一个图形。他终究还是想不起一个完整的女主的样子,他忘了。

勃朗宁写了一首著名的诗歌《我怎么样爱你》,其中有这样一段话:“我爱你,用我童年的信仰;我爱你,就像爱那些天上的圣者;我爱你,用我生命中的呼吸、欢笑和泪水;在我死后,我会更加爱你!”

这段话和女主信中最后的“我爱你”三个字,是同等份量的吧。

听到这,也许你要问了,如此卑微地爱着一个人,值得吗?

也许是值得的,又或者爱是无法用值得不值得来评价的,唯有女主自己的感受才是真的。每一次和男主的邂逅,男主都遗忘了她,根本记不起有她这样一个人,更不要说,对女主的爱有其他任何的回馈了。女主有失落,有绝望感,可终究还是充满幸福的,她自知卑微,但无怨无悔。

1、相隔愈远,思念愈深;历时愈久,思念愈切;长夜漫漫,相思之情何时可了?

2、初恋是人生最美好的、但也是难忘的,那是一种无言比喻滋味,像红透的李子、似一望无垠的雪域,洁白无暇,让人充满了无尽的遐想。

  3、想你,是一种美丽的忧伤和甜蜜的惆怅。心里面,却是一种用什么语言也无法表达的温馨。

  4、你成为我今生最大的牵挂,你成为我心上隐隐的伤口,为了让你脸上充满笑容,浪漫柔情各种花招都出手。

  5、相遇一定是一种魔咒,让你在我心中驻守,记得当初你的一举一动,记得你阳光般的温柔。

  6、初恋是一份感情的开始,也意味着自己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再进入生命,住进梦里。

  7、初恋让我们难以忘怀,不是因为他的帅气,也不是因为她的美丽,更不是因为她或他最后分手了,得不到的就变成美好的了。

  8、善待初恋,善待自己身边所走过每一个过客,只有知道感恩,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也会因为生活充满感恩而变得更加牢固和可靠。

  9、初恋是如露珠般的纯真情感,初恋是闪电一般的热情洋溢,初恋是阴晴不定的夏日天空。

  10、初恋,应该是年轻人的话题。对于我这个女儿都到了谈恋爱的年龄的女人来说,再谈初恋,似乎有些荒唐。应朋友之邀,写这篇关于初恋却不再属于我的情感而我又喜欢的文字。

  那一世

  那一世,你为蝴蝶,我为落花,花心已碎,蝶翼天涯,

  那一世,你为繁星,我为月牙,形影相错,空负年华,

  那一世,你为歌女,我为琵琶,乱世笙歌,深情天下,

  金戈铁马,水月镜花,容华一刹那,

  那缕传世的青烟,点缀着你我结缘的童话,

  不问贵贱,不顾浮华,

  三千华发,一生牵挂,

  就在那,

  你是我倾尽生命错过的漫画,

  握住的,握不住的,都飘向了哪?

  那是你吗?那是你吗?

  我在等你转生的回答;

  那一世,你为柴草,我为烈焰,焚尽姻缘,灰烬沉淀,

  那一世,你为指尖,我为琴弦,弦音沦陷,花事流连,

  那一世,你为孤雁,我为蓝天,翅痕一过,只剩句点,

  你走了好远,好远,

  我已经无法分辨你彼时的容颜,

  我拼命地倒退,倒退,只为见你最后一面,

  流年刻印的寓言,无海无边,

  我多想是你生命中一株安静的红莲,

  为你绽放此生夺目的娇艳,

  我多想是你放飞在天空的一支纸鸢,

  用一根线的距离牵住瞬间缠绵的画卷,

  思念,留恋,爱恋,

  我跪在佛前祈祷了千年,万年,

  你终于还是没有出现,

  梦的边缘,凋零的红莲,一片一片,

  如若我等落的心在跟你挥手再见,

  我的船舷寄存在你来时的岸边,

  如果有来世,

  渡我,可愿?

  再给你一篇

  青春里的情愫

  五月的清晨,丁香亮黄,一颗颗晶莹露珠贪婪的趴在纤细的花瓣上,花瓣似乎经不起露珠的沉重负荷,一颗露珠咕噜噜静悄悄的滑落了,天空也开始歇斯底里的落泪了,潮湿了心里的某一处地方。曾经你淡淡的说:“我会等你”,我记下了。我说等毕业后如果你的心不变,我们就在一起。可是你没有等到我接受你,心却不再了。数着日子,还要再过多久,心里那片潮湿的角落才能彻底风干,可谁说太干了会没有养分,只能无奈的叹息了,柔弱的青春经不起任何人的蹂躏,可是谁不轻意得挑动了我的弦,我又不小心的断了谁的筝。情太真,爱太纯,光阴走过,撇下青春,伸手紧握,一去不再。晃若黄梁一梦。在这个鲜花的季节,让我们握手青春。

  歌声与笑声弥漫了天空,伴着鲜花。一张张笑脸灿烂成阳光,暖进了心窝,走过青春,那些温馨的画面持久生艳,就算再过一个世纪,拿来细细咀嚼,依然还是会甜甜的笑。

  在那个空气中像有火苗在跳动的夏天,我们邂逅了初恋,情素像春树刚发出的绿芽儿,萌动生辉。函蓄而又小心翼翼,有一个人被我们偷偷写进了日记,心一次次纠结,彷徨,一次次告诫自己,学业为重。我们走过绿阴走过河流,一不小心的目光交汇,便会怦然心动,脸火辣辣的,很多时候,就这样远远的看着,都觉得是一种幸福,只要一个微笑,刹那间就如满山的花倾刻盛开,呼吸也在那一刻停止。突然一天,那个他偷偷塞过来一封表白信,先是欣慰,可剩下的却是难过。没有办法接受那个他,只因为要对得起辛苦劳作的父母,虽然心蠢蠢欲动,最终那个他被回绝了,忘记后来难过了多久,没有结果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留下的只有更多的无奈和遗憾。也就这样彼此成了好朋友,但是又相互喜欢,只是谁都不再说出来。没有什么比初恋的感觉更美,可又没有什么比初恋的感觉更苦涩。都说初恋是一个青涩的果子,苦苦的涩涩的,透着一丝甜甜的,很多年后当我们只能拿着一张有些陈旧的照片黯然神伤。那段情愫被我们当宝贝一样的珍藏。那时候的我们都太小,那时候的我们都太纯,那时候的我们都太不谙世事,那时候的我们都有着太多的无奈———诚挚的祝福那个他,感恩青春。

  听青春里情愫的旋律,它委婉。听青春里情愫的旋律,它甜蜜。听青春里情愫的旋律,它苦涩。当情愫淡去,青春不悔。

老天,你的初恋感觉来的好快哟。你用了又字,看样子,不止一次错过喽。初恋的感觉,男生都这样,恋爱就恋爱啦,还一定要初恋,真是可爱呀。没有长大的男生,希望你不要这么不相信自己好不好,女生都喜欢自信的男生啦,而且缘份这东西是双方面的,不要错过一个女生,就错过一次初恋喽。那样子,你的生活可真够多姿多采的啦。要相信自己的,希望下次你把握机会哟。相信自己,一定做得到。

初恋的感觉总是会让人怦然心动的!

  青春靓丽的少女新月在一次上班途中邂逅了热情、开朗的青年余波,她被余波深深地吸引,对他一见钟情。在为朋友文燕考试的考场上,新月再一次见到了余波,这次见面坚定了新月对余波的爱恋。可余波对新月却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在得知余波毕业回沪工作的消息后,新月不顾家人的坚决反对,毅然辞去了北京的工作追到上海。可她不知道余波在哪里,仅仅知道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在朋友吴欣然的帮助下,新月有了落脚之地。

  新月开始为了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余波,也为了生计开始寻找工作。她一次次努力,一次次碰壁,在孤独和失落中,新月想到了回家。可是余波的形象久久地在她的脑海里不能离去,新月坚持了下来……而此时的余波已经有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并与美丽聪颖的姑娘小清相恋了。

  新月的纯真和执着感染了A公司的老板,她终于被录用。公司里的同事玉海诚实友善、但刻板木讷,他对新月一往情深,处处替新月着想。可是,新月自始至终不接受他的感情……

  一次,新月在夜间开车传送急件,在立交桥上遭遇歹徒抢劫,她巧妙地和歹徒周旋,待一男青年走上桥来时,她大呼“救命”,歹徒逃之夭夭。她定晴一看那位男青年竟是余波,新月百感交集。

  新月得知余波已经和美丽聪明的小清相爱后,万分痛苦。她想向余波袒露自己久久的思念,可欲言又止。余波对此全然不知,可是女人的直觉是相当敏感的,小清故意当着新月的面和余波亲昵。看到这一切,新月好似失去了整个世界,她陷入深深的迷茫之中。新月病倒了,病得很重。玉海静静地来到她的身边,新月看到他,失声痛哭……

  新月默默的承受住一切,忘我地工作,和玉海友好的相处。新月也曾试着去接受玉海,但自始至终她在玉海身上也找不到爱的感觉,这令玉海也非常痛苦。可是,玉海和新月谁都不愿主动提出分手。

  吴欣然回沪后,得知这一切,对新月非常恼火。她责备新月说:“即使余波不接受,你也应该告诉他自己真实的感受。”在吴欣然和文燕的鼓励和支持下,新月、余波终于相见……一个《初恋的故事》重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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