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范文2000字3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范文2000字3篇,第1张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毛姆的代表作之一,大家在品读的同时是不是都从中收获不少知识, 读后感 都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范文2000字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阅。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范文2000字1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范文2000字2

  “你不是成为你想成为的人,而是成为你不得不成为的人”—毛姆

  初看书名,不太理解这两者之间有何牵连。说是理想与现实,可月亮虽是手不可摘却是自然存在,金钱看似随手可得大多又都遥远。到底谁是理想,谁是现实,本是有些模糊的。难道低头捡了六便士就不能再抬头看月亮么?理性人做久了就是有这种纠结,对虚幻的文学之美少了些许感受力。原来讲的是人到中年是否该继续怀揣梦想并孤注一掷的事儿。

  我想说的是关于自我与自我之外,关于梦想和现实之间的故事。

  一个42岁的男人,抛家弃子,出走流浪,他该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抛弃所有?可是那一切他真的拥有么?一个妻子,混迹于作家圈的中上层社会,攀附着形形色色的表达者,尴尬又小心地提起丈夫,内心并不以一个能给她带来优越生活的男人为骄傲和感恩。作为她的丈夫,不过是她拥有完整的平凡生活的工具和掩饰,是她作为妻子和母亲角色的必然出演。她的丈夫真的拥有她么?孩子自不必说,为了离开而接近的现实存在,不管当初因何带到了世上,他说的没错,养了那么多年,他的责任已尽。那么他自己呢?像大多数人一样,前面四十年过着该做的人生,一份体面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为养家糊口而奔波。当他数十年如一日回到家面对生活的琐碎,心中是否有那么许多时刻想要逃离?是否他也迷茫,眼前的人事哪些点滴是真正属于自己?到底他在做的是那个想要的自我,还是别人眼中的自我?而他的人生到底是活成该活成的样子,还是他自己认为的样子?所谓自我,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存在,能够区分的该是不同于他人的特征,可大多数都是一个个符号的标注,并不觉得abc有什么本质区别,甚至他人都没兴趣分别;一方面是一种主观定义,本心能够感受和认可的部分。而这方面,大多在现实的蝇营狗苟中模糊了。我是谁?我在哪?我们经常会有这种疑问。当物质越来越多的满足了本身并不需要的虚荣后,内心日益空虚,到底该用什么填满?于是他走了,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画画,只是一定要有一个理由支撑他离开,决绝地离开。他选择了画画。他内心有太多迸发的激情需要表达,他找不到出口,他觉得也许画笔可以。正如他身边朋友建议的,也许他应该尝试其他方式。因为在他所生活的年代,并非所有人都有这种被现实所扭曲的内心和压抑的病态,大概金融业就是有这种特征,集中放大了形色各异的人性,使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理解、厌倦并逃离。如果你追寻的是自我,说到底,关他人什么事呢?书中多次提到,他如何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甚至不在乎自己的舒适。我想他是在乎够了,经纪人是一个高压的职业,现实和虚拟的世界中充满了人性的贪婪和恐惧,让人看到所有的不堪和边界的突破,没有底线,而他自己就是底线。他还有什么需要在乎呢?而自我的舒适该是由于长久的麻木吧,习惯了不享受乃至不感受,正急需一些不适感甚至强烈的刺激才能激发出早已麻痹的感官神经,才能引导体内和心中的种种激情。可见长久的'浑浑噩噩后再次找寻自我需要透过多大的痛苦才能做到。甚至于到死才能真正释放。我能理解作者写他在完成最终的作品后选择销毁的意图,那样才符合真正自我的态度。但其实,他根本不在意他人是否理解或认同,甚至不在意他人是否得见。对于他而言,创作结束即为圆满。

  说说梦想与现实吧。很多人会把内心向往却无法实现的叫做梦想,其实我是不太认同的。既然向往为什么不能把它变成现实?我们是多么轻易地给自己找到各种借口,时间、自由、甚至现实都能成为之一。我们很多时候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对于他人是多么地不可或缺,更多的只是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吧。当他离开之后,他的妻子经历了短暂的痛苦,确认他不会再回来时,便理所当然地背起了家庭的责任,按部就班地生活开了,似乎他从未在过。最初的感觉没有错,她只是需要一个角色,而至于他是谁并不重要,只要能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心即可,甚至即便没有也不要紧,她还能收获同情,生活安然无恙。到底是我们觉得自己重要还是缺乏追寻的勇气?如果你知道自己要的并去追寻它,你就会得到。现实是什么呢?我们用尽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认清了生活还能热爱的英雄主义算不算平凡?放弃一切选择了浪漫主义的方式却终无所获算不算平凡?像高更一样致死寻找自我而终被世人所理解算不算平凡。他的荒唐行径以他死后画作受追捧而得以有了更伟大意义的初衷,那些曾经被嘲笑的粗鄙行为似乎也因此成为艺术家不可或缺的缺陷,他的梦想真的不依赖于现实么?如若千百年后都没有人能接受他的作品,那他的一生不就只是他的一生了,连附加的意义都没有。也许更重要的是把梦想变成现实的过程,或者为人所认同的结果。可是在他死后这种世俗意义的现实对他有何助益呢?而他的梦想,与其说是画画,不如说表达,或者内心真实情感的释放。他创作的过程一度受阻,需要借助于最原始的性爱才能激发,而当他发现自己仍囿于身体的欲望时,他害怕了,仿佛又走进了曾经的桎梏和枷锁。最后他在一片现实的伊甸园里,与一个对他无所求的女人结婚生子,并且生活下去,在生病的过程中完成了最终的释放与表达。原来他想逃离的并不是婚姻和家庭,只是身边人企图的控制、摆布和要求,以及世俗的标准和界限。他需要一个家庭,一个女人,但前提是,他必须首先是他自己。

  我们很多时候成为了不得不成为的人,可是在此之中或之后,如果还有某个时刻你也在思考自我,追寻自我,是不是也可以在向想要成为的人的路上前行,就那么一步步地走过去呢?当你弯腰捡起六便士的时候,也顺便抬起头看看月亮吧。也许看着看着它就在你心里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范文2000字3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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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因为月亮偏爱我》伪装学渣的叛逆天才少女x伪装高冷的反骨校霸前辈“别看徐大佬平时装不良少女,其实可少女心了,初中那会就看言情小说。”“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句台词是什么?‘下课到我这里来一趟’。”徐心同和同伴们正笑的开心,抬眼瞧见周晏北就站在她们不远处。男人穿着那件黑色高领的毛衣,衬得一张禁欲的脸更有味道,“徐同学,你说身体不舒服,培训请假,是哪里不舒服?”徐心同“这个我不方便解释。”

第九章 沉睡的爱

1。 暗王归来

满月。

深夜。

郊外公路上,一群富家子正在飙车。汽车轰鸣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疯狂与刺激令飙车的人血液沸腾。

开着改装过的红色法拉利F430,海峰一路狂飙,享受着速度带来的震撼。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月光大盛,海峰发现,余光仿佛拥有实体一般将他的法拉利罩住!

无穷无尽的月光将海峰的视线完全遮住!

海峰踩下了刹车!

当月光消失,他发现他的车不是在公路上,而是停在一个巨大的祭坛上。

祭坛的上方,红色的月亮带着残酷的美感。

而车的正前方,红月之下,俊美如同天人的男子正静静凝视着他。

海峰的视线无法自天人般的男子的脸上移开。

男子带着天生的高高在上的尊贵气质,一双眸子仿佛暴风雨来临前的海洋。

“终于成功了。”男子的声音低沉而华丽,拥有直达人心的力量。

海峰无法动弹,他发现他那防弹的法拉利前窗在出现裂纹。

裂纹蔓延开来,车窗的玻璃整个塌下。

男子伸出了右手。

海峰只觉得自己的喉头一紧,他用力挣扎,却怎么也无法挣脱。

脑海渐渐变得模糊,魂魄似乎随时会离开身体。

“暗王,您真的要独自一人去那个世界?”黑暗的尽头,一个柔和的女声在问。她根本不愿意暗王去又小栖的世界。她害怕暗王发现月倾城还活着。但是,她没办法违抗暗王的命令,将小栖恶意地送回她的世界已经是她做过的最大胆的事情。

“我想要的人即使追去天涯海角,我也要得到。”男子的回答平静近乎温和。依靠月镯的牵引,他终于能够在付出极大代价后去小栖的世界!

他俯视着渐渐不再挣扎的海峰,邪美的眸子里是淡淡的笑意,“现在,我要得到的是我的第一个祭品。”

吃掉祭品的魂魄,获得祭品的记忆,然后以祭品的身份出现在那个又小栖的世界。

小栖从噩梦中惊醒。梦里,她再度看到了暗王。他站在一个巨大的祭台上,阴月轮的光仿佛漩涡一般旋转着。

她知道,他不会放过她!

小栖打量四周,发现自己再阿守的家中,惊慌的心平稳了些。

原来,她迷迷糊糊地在沙发上睡着了。

餐桌上,小栖做的菜已经冷了。

小栖抬头看了看时钟,正好12点整。可是,月倾城还没有回来。小栖知道,月倾城晚上还要拍广告。模特儿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虽然外人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工作很辛苦。

小栖笑眯眯地等待着月倾城回来。能够离开阴月王朝,失而复得月倾城,她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只是期待着能这么一直幸福下去。

刚才的梦令小栖有不好的预感。自从第一次离开阴月王朝,她就有了一点点异能。而和月倾城平安回到这个世界后,异能就消失了。

那个和暗王有关的梦,到底只是源于内心的担忧还是其他呢就?

门被人推开,月倾城出现在门前。

他的身后,月光流泻。

小栖恍惚间似乎看到了月光微红,再仔细一看,却被月倾城温柔清澈的微笑吸引。

“这么晚还不睡?” 月倾城关上门,看着小栖,心中嗜血的冲动已经没有了。

小栖可爱地笑着,“我担心你肚子饿,结果不小心在沙发上睡着了。”

月倾城轻轻拥着小栖,近乎贪婪地感受着她的存在,目光越发柔和,“下一次不要这么辛苦地等我。”冰冷的心因为小栖的存在变得温热。

小栖的额头靠在月倾城的肩上,“我刚才做了一个噩梦。我梦到暗王来到了这个世界。。。。。。”

月倾城皱眉,声音柔和,“那只是一个梦。”

小栖感觉着月倾城的温暖,声音模糊,“我也希望那只是一个梦。”不想再一次看到你和我告别的眼神,让我觉得整个世界已经剧终。

月倾城拥紧小栖,他仿佛嗅到了小栖的发香。这样的不知道味觉也不知道冷暖的身体,在这一刹那,鲜活了起来。

他孩子气地撒娇,“我很想快点赚钱,然后拥有一个完全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

小栖轻笑,“嗯,我的摇钱树,你要努力工作和赚钱哦。”

月倾城在小栖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唇边的笑意比月光还要魅惑,“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娶你了。”

小栖的脸微红,“那个。。。。。。我去帮你热饭菜。。。。。。”

月倾城看着小栖脚步不稳地去端餐桌上的菜,唇边的笑意更深,“我来帮你。”

如果以后的每一天都如这一刻这么温馨就好了。

同样的月夜。

海峰的红色法拉利在弯道上出了车祸。

昏迷不醒的海峰被紧急送往了海家的私立医院。VIP病房里,海峰静静地睡着,仿佛陷在一个微光之梦中。

卢医生证对着匆匆赶来的海薇说着海峰的情况,“海少没什么大问题,车子的保护装置救了他的命。可能因为撞击,他暂时昏迷。”

海薇美丽的脸上是焦急的神情,“爸和妈都在国外,我没敢告诉他们。卢医生,我哥他真的没事吗?”

卢医生安慰海薇,“我肯定。海少的身上连伤口都没有。我们也没有观察到脑部有淤血。他应该只是轻微的脑震荡。”

海薇稍稍放下心来。哥哥一向喜欢刺激的生活,这一次尝到了教训,希望他醒来后,能后收敛一些。

VIP病房里,海峰的眼睫毛轻颤了一下。或者说此时的海峰已经是吞吃了海峰灵魂和血液的暗王!

他变成了海峰的样子,带着海峰的记忆,来到了这个新世界!

令他惊喜的是,他在海峰的记忆里看到了小栖!

暗王缓缓睁开了眼睛,他侧过头望向玻璃窗外的海薇。这个女人是“他”的妹妹。

暗王微微一笑。小栖,我来了!

2。 遇见

清晨。海薇和“哥哥”一起用餐。

暗王对于这个新家很满意。动用了阴月轮的力量,以有司全部的巫力为媒介,他成为了第一个来到新世界的王。

暗王从海峰的记忆力熟知了这个世界。比阴月王朝更精彩更先进的世界。

暗王并不打算急急地出现在小栖的身边。小栖对于海峰显然没什么好感。她甚至有了男朋好友!那个叫阿守的家伙!

杀掉阿守很简单,不过,暗王最想知道的是,小栖怎么去阴月王朝的秘密。

海薇心不在焉地望着花园发呆。

她还在回味昨晚的那个旖旎的吸血鬼王子的梦。她那么想得到月倾城,想得都快发疯了。

美丽得那么飘忽的穷小子居然根本不被她的魅力所动。这是海薇从未遇到过的。而跟踪月倾城的人居然跟丢了。可恶的海森叔叔就爱你过月倾城的资料藏得死死地的。

海薇越想越不甘心。

暗王为了扮演好哥哥的角色,关心地问海薇,“你怎么了?”

海薇并没有倾诉心事的习惯,她说“工作有些累。哥,你可以不要飙车了吗?”

暗王淡淡地回答:“近期我应该没时间去飙车。”

海薇有些惊讶得看着哥哥,“哥,你好像和以前有点不一样。”

暗王随意一笑,“差点儿死掉,当然想法会和以前不同。”

海薇看了看时间,“我们一起去学校。”

深海大学。

海薇和暗王走在校园里,仿佛发光体,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美丽的外表,傲人的家世,令这对兄妹成为了深海大学的超级话题人物。当然,海薇的高傲与海峰的多情也是话题中的热点。

与此同时,阿守和小栖走在深海大学里。

呼吸着清爽的空气,小栖的心情很好。陷入恋爱的小栖眼中,连世界都是蔷薇色的。

小栖的男友阿守无疑也是发光体。这从小栖接受到女孩子的白眼数量就可以看出来。

“阿守,没想到你这种冷漠俊美型的有这么大的杀伤力。我都快被妹妹们的目光刺得千疮百孔了。”小栖赞叹不已。

阿守看了小栖一眼,“要是你和月倾城在一起,那大概会被妹妹的目光化作亿万尘埃吧。”

小栖想了想,脸红红,“是哦。我家倾城的确是有倾国倾城的魅力。”

阿守的嘴角抽了抽,不再说话,完全无视花痴小栖。

小栖扯了扯阿守的手臂,“喂,你们罗睺一族的那个传说是不是只有音乐王朝葬送在红月之下,你的组后才能解除?”

阿守没想到小栖还在关心他的诅咒,心中一暖,“据说戴着月镯回归的少女能终结罗睺一族的悲惨命运。可是你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救世女神的风范。”

小栖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的一对玉镯。这初秋天气,戴着晶莹剔透玉镯的小栖那样可爱。

“我在想,是不是彻底关闭阴月王朝通往这个世界的通道,令阴月镜失去作用,阿守你就不用死。”小栖知道,罗睺一族的后人之所以死亡就是因为要用残余的魂魄力量维持阴月镜所在的通道。

阿守叹息,“祖上曾经有人想砸碎阴月镜,连炸药都用上了,却根本没有用。那个人很快就死于以外,魂魄却依然被阴月镜吸入镜中作为能量源。”

小栖惊叹不已,“没想到你家的阴月镜还是一个大杀器。我们省略预言中少女的这一部分,那么关键可能在月镯上。月镯中有着奇异的能量。也许它能在某种状态下封印阴月镜。”

阿守心中激动,他握住小栖的手,“你说得对!关键应该在月镯上!”

与此同时,海薇和暗王出现在了路的转角处。

暗王的视线落在了小栖的身上,然后滑至她和阿守握着的手上。

怒意在心底澎湃。这就是小栖的新男友?

小栖这么快就放下阴月王朝的一切,开始了她的新生活?

暗王站在原地,深思地看着小栖和阿守,眼中波澜起伏。

极大地压迫感令小栖抬起头来,望向暗王。

那不是纨绔贵公子海峰吗?这个女友保鲜期只有一个月的家伙难道对自己还不死心?

他怎么看起来不太一样?

小栖没有注意到,她的月镯中有一道流光闪过

暗王向小栖和阿守走来。

阿守感觉到了来自海峰的威胁,他想起了他的伪男友身份,于是继续握住小栖的手。

暗王在小栖面前站着,静静地看着小栖。

小栖有莫名的熟悉感和压迫感,她忍不住开口说,“有事吗?”

暗王轻笑,“我只是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小栖礼貌而疏离,“我很好,谢谢关心。”

她拉着阿守的手想从暗王的身侧离开,却被暗王握住了手腕。

暗王凝视着小栖,目光成谜,他在她的耳边轻声低语:“小栖,我会得到你的。”

小栖猛地睁开暗王的手,内心的惶恐在加重。

她拉着阿守一言不发地离开。

为什么在一瞬间,海峰给她的感觉和暗王一样?

威廉而战栗的感觉令小栖心中害怕。

阿守的神色也很怪异。就在他想揍海峰的那个瞬间,他突然无法动弹,仿佛被无形的力量狠狠压制在原地。

知道小栖拉着他离开,他才又有了行动的自由。那一瞬间,海峰给他的感觉仿佛是人形凶兽,危险而狂暴。

3。 沉溺

风吹拂着深海大学的一切,温柔而哀伤。

暗王注视着小栖和阿守匆匆离去的背影,唇边的笑意危险。

海薇笑着对哥哥说:“你似乎很喜欢刚才那个女孩子呢。”

暗王侧过头,“你看出来什么了?”

海薇优雅一笑,“我看出你的认真。”

暗王唇角微勾,“是吗?”

海薇注视着阿守远去的身影,眼中有着淡淡的欣赏,“阿守学长的确是很不错的男友。哥,你真的要抢别人的女友吗?'

暗王轻笑,“你不觉得别人的东西抢起来更有意思吗?再说。。。。。。”小栖本来就是他的,她戴上了他的月镯,她是他的皇后。

海薇妩媚地笑了,“哥,你真是一个坏男人。”她想起了月倾城。月倾城和哥哥完全相反。出身卑微,却拥有与生俱来的高贵。俊美的月倾城偏偏钟情于他的小女友。甚至不把她这个极品美女看在眼里。

月倾城越是这样,她越迷恋他。

昨晚的拍摄里,月倾城眼底的爱意那么美那么危险,令她沉溺。

她很期待今天下午的拍摄。

下午。

月倾城正在静静倾听导演的广告拍摄要求。

“厂商对你的平面广告硬照非常满意。他们希望你来拍摄电视广告。具体的价格我已经和海森取得共识。我们都认为你回拍出最棒的效果。”导演赞许地看着月倾城。梵蔻公司的香水,“沉溺”简直就是为了月倾城存在的。策划文案露妮在看了硬照后,死活要重新设计电视广告的内容。

“沉溺”香水即将强势推出。到时候在媒体的轰炸下,世人将爱上月倾城。这精灵一般的少年。

导演语速略快,心情激越,“这一次的平面广告里,你是一个在森林温泉里出浴的精灵王子,和偶然出现在这里的人类女孩发生了一段美好的恋情。沉溺一般迷醉的爱情。”

月倾城微微皱眉,“出浴?不穿衣服?”

导演笑了,“你在害羞?”

月倾城认真地回答:“我的身体只有我心爱的人才能看。”

导演差点跌倒,“不是吧?”

月倾城想起了小栖,脸上是温柔的爱意,“当然。”

导员激动地抓住月倾城的肩,“就是这个表情!沉溺的爱!”

疯癫的大胡子导演激动万分,“这就是我要的沉溺的爱情的感觉!”

月倾城无辜地看着导演,说出了令他吐血的话,“可是,我看着海薇,没有办法有这样的表情。”

导演诱惑月倾城,“刚才你是想这你的。。。。。。女友?你拍摄的时候也可以想着她。”

月倾城坚定地摇头,“我不想赤裸着身体和另外一个女人演戏。”那可是对阴月王最大的侮辱。虽然,现在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但是,他也有他的底线。

导演头疼地盯着月倾城,“你这小子从哪里冒出来的。海薇一个大美女都不介意,你却那么介意?”

月倾城微微一笑,“我要为喜欢的人守身如玉。”这个词是这样用的吧?他在网络上学的。

化妆间的门被打开。

助理阿吉推门进来,“海薇,月倾城不愿意和你一起拍香水广告。”

海薇惊讶地挑眉,“什么?”

阿吉吞吞吐吐地说,“他说。。。。。。他看着你没有办法表达出沉溺迷醉的爱的感觉。”

海薇站了起来,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她将自己手中的名牌包包狠狠地砸向镜子,“他居然这么说。难道他不想拍这个广告了?!”

阿吉神色更加尴尬,“厂商很看好月倾城,他们在和月倾城协商。”

海薇气得手指发抖,“协商什么? 把我换掉?!”

阿吉连忙摇头,“不是的,他们想用切换镜头的方式来拍这个广告。所以,想请月倾城的女友参与拍摄。”

海薇冷静了下来,恢复了高雅妩媚的风度,“我同意。我也想看看月倾城的女友到底有多美,然他这么死心塌地。”

与此同时,深海大学图书馆里,小栖的手机响了。

小栖拿着手机去了长廊,“海森先生,您找我什么事?”

海森的声音听起来很郁闷,“是和月倾城有关的事情。他不肯拍摄那款香水的电视广告。”

小栖惊讶地问:“为什么?”

海森叹气,“月倾城说,他只有看到你的时候才能露出导演想要的‘沉溺’的哎的神情。小栖,梵蔻公司的这款香水广告一定能让月倾城成为明日巨星。你一定要帮帮月倾城。”

小栖皱眉,“可是,我不想勉强月倾城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而且我能怎么帮他?”

海森劝说小栖:“为了月倾城以后的前途,你一定要帮他。我们打算请你当不出镜的模特儿。既然月倾城看着你才能露出沉溺的神情那么,你就来当另一个广告女主角的替身好了。我们的酬金非常优厚。”

在海森持续了半个小时的手机轰炸后,头疼的小栖答应了海森的要求。

只是,海森漏掉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月倾城很多镜头都会在温泉里拍。

4。第一个吻

小栖挂了电话就打车前往月倾城拍摄的地点。

这是大胡子导演在郊外丽山山麓的温泉山庄。

枫叶深深浅浅地红着,温泉的雾气将这山庄变成了人间仙境。

山庄的门口,海森正在等着。

他体贴地将车费给了出租车司机,拉着小栖急急地走进了山庄。

“大家都在背后的露天温泉那边等着你呢。”海森的话令小栖惊讶地停住了脚步。

“温泉?”小栖有不好的预感。

“月倾城扮演在温泉里出浴的精灵。为了你家月倾城不被别的女人拥抱,你也该亲自上阵。”海森还真是熟悉女孩子的心理。

小栖脸红心跳,说话都不利索了,“我去拥抱温泉里的月倾城?你们这广告不能播吧?”

海森语气蛊惑,“我们会拍得很唯美很健康,不该露的都不会露。难道你不想看到温泉里的月倾城有多么美吗?”

小栖喃喃低语:“问题是,我怕我流鼻血呀。”

海森诧异地大量小栖,“不会吧?你和月倾城难道还是那种纯纯谈恋爱的乖宝宝?”

小栖的耳朵都红了,“你管我们!”

海森忍住爆笑的冲动,“月倾城那么可口,你居然没有动手?”

小栖恶狠狠地瞪着海森,“怪叔叔,你的思想很不纯洁。”

海森拍了拍小栖的头,“小栖,你真可爱。我家海薇要是有你十分之一的可爱,我就放心了。咳,海薇就是这一次拍摄香水广告的女主角。她对你家月倾城很有兴趣哦。”

小栖完全不紧张,“月倾城人见人爱,我明白的。”

海森对小栖刮目相看,“你一点都不担心吗?”

小栖微微一笑,下意识地摸了摸月镯,“我从不担心这个。”她和月倾城的感情,海森无法明白的。

水晶蓝的天空下,枫叶片片,妖娆寂寞。

氤氲雾气里,水中的少年高贵而美丽,带着禁欲的诱惑。

小栖站在水边,俯视着水中的少年,唇边是淡淡的微笑。

摄影的镜头对着月倾城,捕捉到了他眼底那沉溺般的爱意。

半裸着身体的月倾城在屋里里仿佛森林之子,明亮的光线里,他的轮廓优美,深受造物主的青睐。

他对着小栖伸出右手,仿佛一个秘密的邀请。

小栖的心跳超快。

她的视线根本不敢瞄月倾城脖子以下的任何地方。

月倾城唇角微勾,眼中的惊喜仿佛他和她的第一次邂逅。

面色阴沉的海薇站在小栖身后不远处。

哥哥最近感兴趣的女孩子居然是月倾城的女友?

小栖看起来也不是什么绝色。

不过是清丽的女孩子罢了。

海薇的心思流转。月倾城知道小栖和阿守在一起吗?

拍摄进行得异常顺利。

海薇对月倾城和小栖的默契,嫉恨得咬紧了唇。

“海薇,你准备上场。”导演吩咐。

海薇从小栖身边走过,似乎滑了滑,好死不死地把水边的小栖撞进了温泉里!

小栖跌入温泉,还没来得及害怕,就被月倾城拥住。

他将她托出水面,美丽的眸子里是担心,“小栖,你没事吧?”

小栖被只穿着短裤的月倾城抱着,眼睛都不知道该看哪里。

热气涌动,月倾城那么美。

小栖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没。。。。。。没事。”如海森怪叔叔所说,月倾城的确很。。。。。。可口。

她还记得他和月倾城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时的她在湖边被妖物拖进了湖底。

月倾城那样美丽高傲,仿佛水之精灵,他在水底拥住了她,深黑的眸子里藏着说不出的秘密。

小栖被他带向了湖面。死亡的阴影悄然退去。

小栖咳嗽着站在草地上,月倾城从草地上捡起他的披风,笼罩在小栖湿透的身体。

带着树叶和蔷薇气息的披风给小栖带来了温暖。

小栖的头发湿漉漉的,仿佛月倾城第一次在湖底救起来的样子。

月倾城的眼底有着回忆,他拥紧小栖,在她耳边低声说:“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你,好没道理。”

小栖眼圈红了。

这个时候,助理阿吉杀风景地站在水边喊:“小栖,你没事吧?”

小栖抬起头来,看了海薇一眼。总觉得海薇滑得太巧,她是故意的吗?

月倾城抱着小栖上岸,“让海薇慢慢拍吧。她很会演戏,对着空气也能充满爱。”刚才,海薇推了小栖一把,她是故意的。

海薇狠狠地瞪了月倾城怀中的小栖一眼。

导演发话:“海薇,做好准备。月倾城。。。。。。咳。。。。。。就不用待那里了。阿吉,你来代替月倾城站位。”

小栖被月倾城在众目睽睽下抱着,很不自在,“月倾城,你放我下来,我没事。”

月倾城低低地回答:“你的衣服被水一泡,走光了。或者你想大家看到更多?”

小栖这才发现自己的衬衣已经半透明,“呀。。。。。。”

月倾城带着小栖去了更衣室。

美丽的墙纸带着优雅与奢华感。

管家和女佣拿出了未开封的女装以及月倾城需要穿的浴袍,递给小栖,静静离开。

月倾城依依不舍地放下小栖,眸中雾气氤氲。

“小栖,我喜欢你。”月倾城不知道是温泉的缘故,还是其他,心底灼热。

小栖的眼中是温柔与心动,“我也是。你知道的。”

比喜欢还要喜欢,一直,因为月倾城而心动着。无法割舍的迷恋。无法自拔的沉溺。

两个人之间的第一个吻。

那样自然,那样美好。

月倾城甜蜜着,却带着宿命一般的不安。

仿佛,这样的幸福随时会被命运夺走。

5。野心

暗王深入了解海王集团的版图,这才知道,在这个广袤的新世界,他拥有更多的机会。

阴月王朝的文明程度和小栖的世界足足有千年的差距。而且阴月王朝的面积太小,人口太少。

这个世界的医疗,科学如果能够带回阴月王朝。阴月王朝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同时,暗王向在这个世界建立一个地下的阴月王朝的帝国!

他坐在书桌前,眼底是蠢蠢欲动的野心的光芒。

不过,他没有忘记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小栖,你这个小骗子,我会给你一个新的王国,然后亲手为你戴上后冠。”

管家恭敬地轻敲房门。

暗王淡淡地说了声:“进来。”

管家拿着一叠资料进来,“少爷,这是您要的小栖的资料。”

暗王拿过资料,淡淡吩咐管家,“下去吧。”

管家欲言又止,还是默默地离开。少爷最近仿佛多了一种他无法形容的威严气势,令他不得不听从他的吩咐。那是高高在上的王者的气质。

暗王的视线落在了管家找私家侦探拍下的照片上。

他看到了阿守,也看到了。。。。。。月倾城!

暗王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月倾城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魂飞魄散了吗?

有司说,她销毁了自己的那具巫力造成的“身体”。看来,有司说谎了。怪不得,她那么反对自己来到这个世界。

阴暗的情绪在暗王的心底蔓延。

暗王反而邪气地笑了。他的那具“身体”每天都需要人血和精气。高贵正义的月倾城能够活到现在,一定杀了不止一个人。

可爱的小栖发现她心目中完美爱人居然是一个吸血的怪物会怎样呢?

这一次,他要耐心一点,然后得到小栖的心。

前期的平面广告已经出现在了梵蔻香水的柜台。女孩子都在纷纷追问,那个广告里德黑暗王子到底是谁。

网络上,关于黑暗王子的话题沸沸扬扬。

月倾城以任何人都没想到的速度,爆红。女孩子们都在期待着“沉溺”香水电视广告的播出。

海森给月倾城打电话,“月倾城,你的网站注册粉丝已经破三千万了。有你的香水广告招贴经常被疯狂的粉丝偷走。”

月倾城无动于衷地在家里擦着桌子,“是吗?”

海森怪叫:“你怎么一点都不激动?”

月倾城反问:“我为什么要激动?”

海森郁闷,“这说明很多人爱你。”

月倾城淡淡一笑,“我只要和小栖在一起。”

海森有些期期艾艾,“那个,我们公司研究决定,把你和海薇打造成情侣档。你觉得怎样?”

月倾城回答:“我拒绝。”

海森老奸巨猾,“这也是为了保护你家小栖。很多疯狂的粉丝会去攻击偶像的女朋友。这些暴风雨就让海薇来承受吧。”

月倾城想了想,“我要问小栖的意见。”

海森无力地叹息:“你真是老婆奴。我说,你大概需要搬家了。海王苑的保安制度很好,业主的隐私都得到了保障。这也是公司给你的福利。”

月倾城的回答平淡而简单,“我要和小栖一起住。”

海森深呼吸,维持着声音里的笑意,“没问题。你只要不在公共场合和小栖亲密就行。”小栖的命真好,有这么一个祸水级帅哥对她言听计从。

小栖此刻正站在二楼的阴月镜前,虽然心里对阴月镜还是害怕,但她为了阿守的诅咒,还是没有逃走。

一双月镯在接近阴月镜的时候就开始发亮。那亮光笼罩住整个镜面,然后,镜子里居然再度出现了图像!

小栖看到了有司。

有司在一间屋顶上全是晶石的房间里,案几上居然放着一面很小的阴月镜!

小栖看到了有司的眼睛,然后,她听到了有司的声音!

“小栖,你终于出现了。”戴着面纱的有司依然那么神秘美丽,阴郁如同雨淋中生长的有毒的花朵。

小栖惊讶地瞪着有司:“你在找我?”

有司眼中闪过一道异光,“小栖,暗王已经去了你所在的世界。”

恐惧占据了小栖的心,“你说什么?”

“暗王来你的世界,他要找到你,然后把你带回阴月王朝。”有司的话语仿佛冰锥,刺入了小栖的心,令她寒冷而疼痛。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小栖失魂落魄地问。

有司回答:“因为那是他的愿望。我无法违背。如果你想永远摆脱他也摆脱掉你的宿命,就只有一个办法。。。。。。”

小栖心中有了一丝希望,“什么办法?”

有司轻笑,“在他回来后,彻底地毁掉阴月王朝和你的世界之间的通道。阴月镜以及。。。。。。月镯。小栖,你要小心,暗王已经找到了你。。。。。。”

下期预告:暗王很有耐心,制造了巧合,令小栖发现温柔的月倾城,居然就是杀人吸血的怪物。儿小栖在他的设计下,紧接着撞见,海薇与月倾城拥吻。

1、月亮和星星

太阳哥哥工作了一天,他都西山后面去休息了。月亮姐姐说:“星星妹妹我们去帮太阳哥哥把大地照亮。”星星妹妹说:“好吧!我让迷失方向的人回到家。”

她们来到小河边,星星向鱼儿眨眨眼睛,鱼儿向星星眨眨眼睛,眨着眨着鱼儿就睡着了。

她们来到森林里。星星向小鸟眨眨眼睛,小鸟向星星眨眨眼睛,眨着眨着小鸟就睡着了。

星星和月亮看见小明在认认真真的写字,月亮说:“星星妹妹,你们别打扰他。”星星说:“我们陪陪他吧。”月亮说:“好吧。”

2、月亮和星星的对话

一天晚上,月亮和星星又碰面了。

星星说:“几天不见,你怎么长胖了?”

月亮说:“是呀,每个月的十五是我长得最胖的时候,看我的脸都变圆了。你怎么一点都没有变化呢?”

星星说:“我们星星的样子是永远不会变的。但我们会眨眼睛。”

月亮说:“哦!我知道了。哇!天要亮了,明天再聊吧!”

星星说:“好的,明天见。”

3、月亮和星星

天黑了,到了晚上,晴朗的空中搭起了亮丽的舞台。月亮和星星出现啦!月亮金光闪闪像金子一样,散发出迷人的光彩。调皮的月亮还拉来一朵云戴在头上,就像戴了一顶帽子。

一颗颗星星闪闪发亮就像一颗颗耀眼的宝石。许多星星聚在一起,铺成一条银河。月亮就像一个“大明星”在广阔的“舞台”上尽情歌舞,星星是她忠实的“粉丝”围绕在她的身边,为她欢呼,为她喝彩。夜晚的天空真是太美了。

4、月亮和星星

夜深了,小星星和月亮还没睡着。

天上,星星一眨一眨像眼睛,月亮弯弯像香蕉,他们在聊天呢。星星说:“你瞧,地上有茂密的森林,一望无际的草原,美丽的花园,多美啊!”月亮听了对星星说“要不我们到人间走一遭。”

说完他们就来到地球,月亮变成香蕉挂在了树上,被一个饥饿交加的行人吃了。

星星变成了小猴光光的眼睛,原来小猴爱看书,用眼过度,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星星为了光光,再也不能眨眼了。后来他俩被太阳公公叫醒了,原来是一场梦。

“我差一点就碰到月亮了,可惜天亮了”出自《小王子》。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絮佩里的一部著名小说,以小王子和狐狸之间的对话为主线,讲述了小王子在其星球、火山和沙漠等地的奇幻经历。其中,“我差一点就碰到月亮了,可惜天亮了”是狐狸对小王子讲述自己为何喜欢月亮时所说的话。

这句话表达了未完成的心愿和遗憾,但同时也透露出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执着。在狐狸的眼中,月亮是美好而神圣的存在,它象征着理想、追求和信仰。虽然狐狸最终未能完成触摸到月亮的心愿,但它对月亮的喜爱和追求却不会因此而减少。

这句话可以引发读者对美好事物的思考,以及对自己未完成心愿的反思。它提醒我们要珍惜追求美好事物的时光,尽管有些心愿可能无法完成,但它们依然值得我们怀念和珍惜。同时,它也鼓励我们要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即使遭遇挫折和困难,也要坚定信念,不断前行。

在喜马拉雅里听了一遍有声小说《天堂旅行团》,哭了一遍又一遍。听完了,觉得没哭够,然后我又听了一遍。

第一次知道张嘉佳,是去年有一次和两个女儿一起去逛新华书店, 大部分书都是塑封好的,不能打开。手指从一本本装帧精美的封面划过,最后落在一本没有塑封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我被这个名字吸引,它温暖,美丽,浪漫,祥和……我几乎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个名字带给我的感觉。我特意留意了一下作者的名字:张嘉佳。因为临时有事,给女儿挑了两本书就急匆匆地走了。

当我在喜马拉雅上看到《天堂旅行团》这本书名时,一下子就想到了《云边有个小卖部》,我先听了简介,居然真的是同一个作者。而且这两部书是放在一起连载的。我听完《天堂旅行团》,很想接着听完《云边有个小卖部》的,但是为了趁热打铁写个书评,忍下了。这一拖又好几天,今天终于可以圆了我这几天一直挂在心上的写书评的小小愿望了。

《天堂旅行团》的主角宋一鲤,从小父母离婚,母亲把他养大。他在大学里邂逅了女友林艺,毕业后他们结了婚。为了照顾患了脑梗的母亲,他们回到家乡,一边照顾母亲一边经营着母亲的小饭馆。

妻子林艺不堪忍受这样拮据而无望的生活,离开了宋一鲤。母亲为了不连累孩子而跳楼自杀,瘫痪并失忆。宋一鲤把所有的家产变卖,安排母亲住进疗养院。他制造了一场人为的交通事故,把自己弄进了医院,只为找个借口见林艺最后一面。

在医院里他遇到患了脑癌的7岁女孩小聚。宋一鲤吞安眠药自杀未遂,在出院时却在自己车里看到小聚。小聚央求他带自己去看一场演唱会。在旅途中,发生了很多事。他们遇到了虽然有钱却也曾活不下去企图自杀的陈岩,努力打拼却被男友分手的青青,婚礼即是葬礼的乡村女教师田美花,在鬼屋艰难谋生的无能小鬼和蹦跶阎罗……

最后小聚因为要做手术,被妈妈带回家,没去看成演唱会。宋一鲤答应小聚要好好活下去,并完成了陈岩要求他写的歌。这首歌专门为小聚而写,名字叫《天堂旅行团》。

原来小聚当初听到了宋一鲤和林艺的对话,看到了宋一鲤准备寻死的安眠药,偷偷地把安眠药换成了糖果。她藏在宋一鲤的车上,谎称要去看演唱会,实际是为了让宋一鲤放弃自杀的念头好好活下去。

原来林艺对宋一鲤的心并没有变,她想要坚定地选择宋一鲤,所以一毕业就跟他结婚。但是她也有自己的不得已。她是父母的独女,父母向她要的两万块保险金成了压垮他们的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带着愧疚的心,再婚前去疗养院最后一次探望了婆婆,一遍遍地说:“对不起!”

重获新生的宋一鲤,遇到了珍惜他并愿意与他携手一生的女孩。

听完这部剧,我觉得心好像被天使轻轻抚摸过一样,变得柔软而干净。它没有很多小说借以博人眼球的元素:性、暴力、金钱、帅哥、美女,却牢牢地占据着我的心。统观整个故事,似乎很不真实,但细看每一个情节,却都很真实,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和身边的事,让人感同身受。

我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哭过了,以为自己的眼泪已经干涸。听这部剧时,却哭了一次又一次。

我们常常被教育,现在还在继续教育孩子:人是为了自己而活,你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而书中的人物告诉我,人,不是只为了自己而活。

生活不是为了自己的柴米油盐,也不是为了自己的诗和远方。

生活,是为了你所爱的人而忍受柴米油盐。

不论贫穷和富贵,和所爱的人在一起,才有值得欣赏的诗和值得追求的远方。

如果一个人在这世界上没有了至亲,没有了日夜牵挂的人,还有活下去的勇气吗?

小聚成为幼儿空手道冠军,她小小年纪拼命练习是为了长大后可以保护妈妈。她用自己最后微弱的生命,拼尽全力去拯救好人叔叔宋一鲤。

陈岩很有钱,父母都去世后,她因为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而自杀。是她诞生的新生命给了她活下去的勇气。

李树老师为了家乡的孩子而与相恋多年的女友分手,他把自己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家乡的教育事业。田美花因为对李树老师的爱,心甘情愿继承他的遗志,在贫穷的乡村里 ,把余生活成一首感人的歌。

同样是被抛弃,宋一鲤想要自杀,青青难过得想死却只允许自己哭5分钟。这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坚强,而是因为她有足够坚强的后盾:她的爸爸妈妈,她永远的家。

如果林艺没有选择离婚,宋一鲤的生活还有光,不会自杀;如果母亲没有跳楼,宋一鲤的人生还有牵挂,也不会自杀。如果没有小聚,这个被宋一鲤当成女儿的小女孩的拼命挽留,宋一鲤不会选择继续活着。

这让我想起人生海海里的林阿姨和“我”的前妻,她们两个的命运如此的相似,都是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林阿姨怀着对敌人的仇恨活着,“我”的前妻为了能给死去的亲人上坟而活着。同样是孤苦伶仃的可怜人,林阿姨遇到上校,前妻遇到“我”,她们爱得热烈,纯粹,毫无保留。因为她们的爱人,是这世界上她们唯一的牵挂啊!

林艺是宋一鲤在困苦灰暗的生活中遇见的月亮。小聚是宋一鲤在悲伤的绝地遇见的月亮。上校是林阿姨的月亮,而“我”和前妻是彼此的月亮。

愿每一个我们,都能遇见属于自己的月亮,不管以后天黑,心伤,都能向那天借一点月光,让我们相信,再艰难的日子,都会有明天。

而《天堂旅行团》这本书,就是我遇见的月亮。

如果你也正在怀疑人生,对生活和身边的人充满了抱怨和责备,那么建议你看看这本书。也许它会带你冲破层层迷障,你会发现,爱,其实从未走远。生活有时候很艰难,很无奈。但要相信这世界有光,它不在这里,就在那里。

陶溪的妈妈在怀他的时候,因为跟家里人发生了别扭,一个人到了乡下的一个小村庄生活,那时候正好是临盆期,在陶溪妈妈隔壁住的一个农妇正好也怀了身孕,两个人是在同一天生小孩的,结果陶溪的妈妈在他出生的那天就产后大出血而亡,剩下两个小孩子都由农妇照顾。

当陶溪的家里人来抱孩子的时候,农妇为了一己之私,把两家的孩子调包,她想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好日子,于是很多年过去之后,陶溪就一直生活在小山村里,而且农妇还一直对他不好,生活过得很艰难,但是他那与生俱来的天赋是改变不了的,他的妈妈是画家,他一样对画画有着极高的天赋。

这是一本开篇就让我望而却步的小说,虽然在网络上搜索前我误以为这是一部纪实作品(这也是我坚持看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相当佩服这部长篇小说所具有的真实感,让我有了纪实人物传记的错觉。

如此描述并非有意贬低,实在是萝卜青菜各有所好。

我不太喜欢严肃讨论艺术题材的学究气息,这让我有一种难以融入、被排斥的感觉。

先前在网上看到了一则简短书评让我从六年前记到了现在,“月亮与六便士,全文都没有出现过,人们时常挂在嘴边那句书评甚至比作品本身更为印象深刻。”

毕竟是大家的作品,好奇心驱使我看完了这部内容与标题毫无关联的小说(未做任何了解前,无背景纯粹阅读)。

先简单概述一下内容,天才英国画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一生。

这本书可分为三个阶段,英国画家作为舒适中产阶级的前半生,独自前往巴黎的过渡期,在小岛上找到自己的短暂余生。

这位画家的前身是一名不大不小的证劵经纪人,有着相当体面的社会地位,足以过上舒适生活的收入。

不仅如此,他有着一位聪慧、优雅、出身良好且深爱着他的太太,一对被太太培育得富有教养、前程似锦的儿女。

可以说,一个幸福的中产阶级所梦寐以求的一切,他都拥有了。

这样令人羡慕的生活,可以说可遇不可求,谁也想不到,他会冷酷无情地抛下他人渴求的一切,独身前往巴黎学画。

他的妻子近乎绝望,依靠丈夫养活的她经济状况陷入窘迫,备受他人耻笑,如同舞台上戏耍的猴子。

她苦苦央求“我”前往巴黎劝他回家。

那时的“我”太过年轻,带着看好戏的心情天真地多管了别人家的家务事。

站在道德的高处审视奚落指责这位亲手毁掉幸福家庭的英国画家。“我”义愤填膺地认为他太过自私冷血,不顾妻子和孩子要如何过活。

直至看到这个冲突点,我才不感到昏昏欲睡。

作为证劵经纪人的他无趣至极,是一个不懂情趣,对文学不感兴趣(他的妻子恰恰相反)的普通中产阶级,跟这个阶级的芸芸众生并无区别。

但在巴黎街角的一家咖啡店里,酌饮着苦艾酒的他是个仁义道德,通通对他无效的粗鲁恶棍。

也许是人性中残缺的恶意占据上风,我不得不诚实地承认,比起高风亮节的正派君子,好奇心更多地还是偏向了极具个性的恶棍。

他是一个坦坦荡荡的恶棍,用粗鄙不堪的嘲讽之言对关心他的人们恶语相向,却亲切热情地同漠然视之的人们打招呼,拉近距离。

这样古怪的矛盾,在书中屡见不鲜。

在第一阶段,我最欣赏的人物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原配夫人。

她并未突破时代对她局限,因为她只是一个配角。尽管观念陈腐,骨子里深信不疑靠男人养活的才是正经女人,却是一个浑身都透露着魅力的名流。

在发生丈夫一声不吭毁掉原先幸福生活的灾难下,她也情绪崩溃过,怨恨过。

但很快,她权衡利弊,分析局势,甚至扭转局势,在废墟之上起舞。

她不是整日诉苦,拎不清的祥林嫂,她出色地利用了他人对她的同情心,转危为安,为自己的打字生意招揽了大片顾客。

精明能干,品味极佳的她很快做出口碑,从打工人变身小老板。虽然很可惜,她以此为耻。但这不是她的悲剧,而是时代的悲剧。

在丈夫成名后,她迅速造势,以此为荣,某种程度上也是可怜的。

第二阶段就挺狗血了。天生的小丑式老好人大发善心,说服妻子一同照顾病重的斯特里克兰,结果这位画家凭借自身魅力勾引走了他深爱的妻子。

在作者质问老好人是否拥有自尊的时候,这个男人小声嗫嚅狡辩。

女人可以原谅出轨的男人,男人为何不可原谅出轨的女人呢。

只能说他思想觉悟相当高,肚量能撑船。

这个人物是我目前所看过的,最反胃的老好人。

如果天生本能地讨好他人,无法拒绝,就是善良正举。

那这份善良太过廉价,他的人格也太过掉价。我不是很能接受,他为了照顾天才,在妻子因他而死后(虽然这个行为也相当愚蠢)邀请画家随他一起离开,好安心作画。

离开巴黎后,这个画家前往马赛,开启了他人生的第三阶段——寻找自我。

他四处流浪,直至幸运登岛。

他未曾来过这里,但他感觉回到了故乡。

很快,他同这个地方一个女人结婚,将余生都奉献给了这个原始而美丽的地方。

临时前,他自我嘲讽地告诉医生,自己败在了这个女人的手里。

回首这个画家的一生,登岛前他对肉身所处环境的无视,到了令人愤怒的程度。

某种意义上,他超越了人类,漠不关心地践踏过纠缠世人不放手的欲望,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

对于他对自身理想的追求,我是敬佩的。

对于无法控制的欲望,尽管会因此忿恨;末了,还是能够笑着说出因为自己是个正常的男人,所以有这些需求很正常。

这本小说最大的价值并不在于,冰冷手术刀般解剖人性的复杂矛盾,而在于这个纯粹的理想主义恶棍。

与鸿运当头的政客或者功绩卓越的军人所成就的伟大并不一样。他们的地位没准是沾了职业的光,跟本人并没有多大关系。一旦环境变迁,这种伟大也许会大打折扣:下台的首相往往被视为夸夸其谈的演说家,不能领军作战的将军充其量不过是个平淡无奇的市井英雄。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的作品会让你的心湖骤起涟漪,吸引你的注意力。

在我看来,艺术最让人感兴趣之处就在于艺术家的个性。

画家、诗人、音乐家这些艺术家皆是通过崇高或美好的作品来满足人们的审美,但这同人类的性本能有相似之处,都有野性粗矿的一面:艺术家将作品展现在你面前,同时也将比作品更伟大的人格展现出来。

艺术是情感的表露,用情感表达的语言应该能为所有人理解才对。

人类天生具有制造神话的特性,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人们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闻逸事往往好奇心极强,编造出一个个传奇故事,然后对此深信不疑,达到近乎狂热的地步。这其实浪漫主义对平庸生活的一种抗议。因此,一些传奇故事顺理成章地成为铸就不朽英雄的通行证。

还别说,如今的传教士真是学到了一种饰垢掩疵的惊人本领。

要想修身养性,人们每天须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情。

作者应该从写书中寻找乐趣,从思想的重压中解脱出来,对其他的事情都应该淡然处之,无论是褒奖还是非难,成功还是失败。

如同楚楚可怜的放荡女子,虽然韶华已逝,去希望凭借描眉画鬓、涂脂抹粉、凭借那恣意轻狂来挽回青春的幻影流光。聪明一点的人则会摆出端庄的姿态,淡然一笑中带着一份宽容的嘲讽。他们还记得当年也曾将位居宝座的一代人踏于脚下,看到年青一代这般鼓噪,这般傲睨一切,他们仿佛看到了这些高举火把的莽夫不久也会让位于人。任谁也不会盖棺定论。尼尼微盛极一时至极,新福音书却已变得老旧。那些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像是从未被人说起,其实早已是陈腔滥调,如同来回晃荡的钟摆,总会周而复始地循环。

人生漫长,有时人会从他功成名就的光景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纪,这时,好事者自然会看到人间喜剧中那幕最奇特的景象。

一句机敏的应答远比锅底荆棘的爆裂声动听得多。

“为什么这么好的女人都会嫁给这种无趣的男人?”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才不会娶好女人呢。”

但我却有一腔不甘平庸但热血,渴望踏入一条更为放荡不羁但险途。而这种从容但快乐让我感到莫名惶恐。我内心渴望过上更为惊险但生活,只要我能做出改变,我指的是那种无法预知的改变和刺激,我便准备踏入怪石嶙峋的山峦和凶险莫测的海滩。

那时我还不知道女人有个共有的毛病,喜欢跟任何愿意聆听的人倾述自己的隐私。

“我都养了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现在就不能换种活法,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不行。”

“那总得让她试试。”

“女人的脑子也太简单了!爱情,她们就只知道这个。女人都以为男人离开她们只是因为有了新欢。你觉得我会有这么傻吗,为了一个女人抛家舍业?”

“我都跟你说了我就得画画,这事根本就由不得我。如果一个人掉进了水里,他游泳的本事是好是坏并不重要,要紧的是他得从水里出来,要不他就会淹死。”

只有诗人和圣徒才会深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地浇灌能开出百合花来。

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却被他的生活境遇掩盖,然而这种本能却在不断地膨胀,如同活体组织里不断长大的癌细胞,最后,他被这种本能完全征服,无从抵抗。如同杜鹃把蛋下在别的鸟巢里,等到幼鸟孵化出来的时候,会把跟它同巢的鸟儿挤出去,最后还会把孵化它的鸟巢毁掉。

我将良心视为守护者,社会要存续下去,全凭它来维护这套珠规玉矩。良心好比在我们心头站岗放哨的警察,监督我们不要做出违法的事情。良心好比潜伏在我们自我意识中的间谍。因为人们过于看重别人对他们的认可,特别害怕舆论对他们的指责,到头来就会引狼入室。而良心则会为他放哨,一丝不苟地维护主人的利益,如果有人萌生了脱离大众的意愿,它会毫不留情地将其扼杀掉。它逼迫主人让社会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这是连接个人和大众之间的强大纽带。人们也会说服自己,大众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沦为奴隶。如此,他自个儿便能坐在德高望重的宝座之上,好比朝臣赞颂安于自己肩头的权杖一样。他的良心能如此敏感地做出反应,让他自豪不已。如若有谁其良心于不顾,那么他就会觉得再怎么苛责也不为过。身为社会中的一分子,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无力抗争自己。

心灵自有其理路,是理性所不知晓的。

现在我才明白:渺小和伟大,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爱意是可以在同一颗心里并行不悖的。

但我知道她这样做不是出于善心。有人说苦难会让人变得高风亮节,其实不然,有时幸福的生活才会让人的情操变得高尚,苦难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人变得心胸狭窄,苦大仇深。

“美可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你为什么觉得它会跟沙滩上的一块石头一样,会被粗心大意的路人随随便便捡起呢?美是一种奇妙而不可思议的东西,艺术家的灵魂只有经过洗礼后,才能从混沌的世界里锻造出来,美被锻造出来后,也不是非得让每个人参悟出来,为了领悟它,你也必须有艺术家的这种冒险经历。他给你唱了一首美妙的旋律,若是想再脑海里再听一遍,就必须有相关的只是、敏锐的感知和丰富分想象力。”

“你也太不懂人情世故了。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就没有义务。”

对于爱情这种感情而言,温柔体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爱情之中,存在着柔弱感,保护欲,陷入爱情的人急于做好事,以便给予对方快乐——这即便不是无私,也是巧妙隐藏起来的自私;爱情会让人缺乏自信。爱情需要人们全神贯注,忘记自己去爱对方。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一个女人可以原谅男人伤害她,却永远都不能宽恕他为了她所做出的牺牲。

如果一项活动影响了另一项,他们就会十分厌烦。作为情人,男女之间的差距在于,女人可以不停地爱,而男人只会偶尔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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