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分手旅行中,我邂逅帅气男神,我是否向他表白?

一场分手旅行中,我邂逅帅气男神,我是否向他表白?,第1张

1

夕阳刚落下,袁梦鸽把相机收起,慢慢走回借住的老房子。海风吹进来,把树枝吹得摇摇摆摆,摇床上的人也多起来了。

她从未见过一个地方,面积不到两平方千米,供电不超过5个小时。如果不到涠洲岛,自己也不会来这个地方。

离开研究院,袁梦鸽肩膀的担子全部卸下来,旅行让她忘记一个个彻夜做过的实验。至于那个人,婚礼仪式应该完成了吧,心中剩下最后的那点火被熄灭。再多的念想,都只是一场盛大的暗恋。

“奶奶,放着我来吧。”她把老人手上的铁锅接过来,端进屋里。这段时间都是她独自做饭,算是为老人减轻些负担。

老人不会听普通话,她们这些天的交流靠手比划进行。有时候语言并不能阻碍善良,斜阳村里问过好几家人,唯独这位独居的老奶奶收留了她。

这里坐船回去涠洲岛,9公里的距离,并不算远。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喜欢这个岛。白日是游客的热闹,当游客散去,舒适海风和规律的海浪,成为她梦中的天堂。

老妪手一松,想要拒绝,但她走得快,瞬间就进屋了。袁梦鸽和外婆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知道怎么和老人相处。

土灶上熊熊烈火,袁梦鸽托着下巴,眼睛看着堆火,她觉得那是那段暧昧不明的感情,燃尽后就化成灰烬。

木柴烧得噼里啪啦,她额头慢慢开始冒汗。几日来都无比安静的屋子,忽然出现了男人的声音。听不懂的方言一来一往,没过多久恢复安静。

袁梦鸽猜测是邻居,斜阳村里住着的全是原始渔民,几乎都是老人,年轻人已经到其他地方谋生。

她并未多想,专心把海虾放进水里烫熟。这个地方是陌生的,也是温暖的,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很简单。

“这几天都是你做的饭?”声音浑厚,普通话听不出当地口音。

袁梦鸽差点儿把筛子甩出去,这男人走路没声,突然说话吓得她魂都没了。还好手稳,虾都没有掉出来。

“你是?”袁梦鸽轻车熟路把虾倒进瓷碗,和他面对面看着问。

“龙婆没和你说吗?我有空就会来看她。”

“我们没有办法正常交流,这里的方言我不懂。”

“还要住几天?”

袁梦鸽在落日余晖里看清他那张脸,皮肤被晒成赤色,眼睛不大不小,鼻梁却很高。放在以前,她是不爱看这类肤色的男人的。或许那时自己也被那个白皙的男人蒙蔽双眼,他不曾喜欢过自己,但又时不时有些暧昧。

“还有两天。你今晚不走?”她心神归位,人也淡定多了。袁梦鸽好奇这个男人的工作是什么,能把皮肤晒得这样黑。

龙婆客厅那张高桌放着一张合照,但那个男人不是他,连眉毛都没有半根相似。

“嗯,今晚不走。过两日我送你回涠洲岛。”他对袁梦鸽不好奇,越过她走到灶台,拿起锅铲炒菜。

怪不得女人总是容易被会做饭的男人俘虏,单是看侧脸便移不开眼睛。他对大铁锅很熟悉,柴米油盐酱醋茶在宽大的手中犹如变魔术。

“你是龙婆孙子?”她就是随口问问,那张旧照片早已告诉她答案。

“算是名义上的。菜好了,你帮忙端出去。”一个盘子装满,他把另外的菜倒进锅里。

袁梦鸽抿嘴,看他几秒,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最后选择把菜端出去。龙婆手执旧蒲扇,吊床摇来摇去,有种长久的安逸。

有人接管厨房,她没必要再进去。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看黑夜到来前的霞光。袁梦鸽陶醉地闭眼,一隅净土就能修复心灵,她醒得还不算晚。

秦圣从厨房出来,被这一幕吸引住。老人眼睛半闭着,蒲扇轻轻扇,袁梦鸽满脸的沉醉。不知怎的,他内心升起一种特殊的情绪,是十多年来都没有过的感觉。

“饭好了?”袁梦鸽睁开眼,看见呆在原地的男人,猜到是能吃晚餐了。

“嗯。你为什么不回去涠洲岛住?”他总算关注起袁梦鸽来,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从来都不感兴趣,这个女人很干净,合他眼缘。

“涠洲岛没斜阳岛安静。”她住过几天,傍晚和清晨有短暂的宁静,其他时段都有众多游客制造出来的热闹。

“你是不是从城市里逃来的人?”

“你怎么知道?”

“你的脸写着。能在斜阳村住上几日的人,说明没有城市病。”

“什么叫城市病?”

“挑剔住宿环境和食物,说白了就是矫情。”

袁梦鸽轻轻笑着,他说话有点好玩。习惯那个男人文质彬彬,说话也带包袱的样子,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让她感觉新鲜。

“你说得挺对。喂,你有女朋友吗?”她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才会成为他的伴侣。

袁梦鸽没有其他用意,即使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也没有那么快。毕竟心口上的朱砂痣,才刚刚去掉,等伤口恢复需要时间。

“我叫秦圣。”

“情圣?你以为自己是至尊宝吗?”他又不是《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有那么多女人喜欢。

“秦时明月的秦,圣旨的圣。你很爱打听别人的隐私?”秦圣并无怒气,还把那盘虾换了个位置,让她够得着。

龙婆话很少,默默嚼着自己嘴里的食物。看两个年轻人互动,她微微点头表示满意。

若是外面有人经过,定会把他们看作其乐融融的一家。袁梦鸽很快便发现他们的和谐,内心十分震惊。

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排斥这种感觉。秦圣从进门到现在,给她的印象都不错。

“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她过了好久才回答先前的问题,大脑放松得太久,连反应能力都下降不少。

“你呢?男朋友没跟着来?”

被问及感情,袁梦鸽脸僵下来,露出晦涩的笑说:“一个人旅游也没有什么不好。”

秦圣抓紧筷子,顿了顿,没了声息。看不出来,她还是个苦恋过的人。感情经历有限,但他捕捉情绪很准,袁梦鸽九成是不开心了。

“喂,别在一棵树上面吊死。”

“我叫袁梦鸽。”她用同样的方式回话,有种回敬的意味。

“梦鸽?一只会做梦的鸽子?”

“不是。”

话音刚落,屋子漆黑一片。供电时间结束了,袁梦鸽伸出手想抓个东西,找些安全感。

蓦地,宽厚的大掌托住她。就如是把自己交到他手里,携手走完后半生那般。那种直落心底的炙热,仿佛要把她的灵魂都烫热。

2

黑夜弧度被拉长,风声鸟声声声入耳。心跳速率始终快得让袁梦鸽失去睡意,一墙之隔的客厅,有个男人呼吸平稳,心跳却一样絮乱。

秦圣在俱乐部见过各种姿色的女人,温柔高冷,年轻成熟的都不缺,共事的大多成家,他连心动都没有过。

温软的触感,让他心中炸开一道白光。落地扇咿咿呀呀转,还是扫除不掉心中的燥热。

两人辗转反侧到天泛白,袁梦鸽罕见睡到接近中午。太阳爬上屋顶,属于斜阳村的热闹已经开启。她在平房找过一圈,都没有见到秦圣。

秦圣太阳初升时转醒,混沌的脑袋隐隐作痛。把粥熬上,他揣一个水煮鸡蛋便出门了。龙婆胳膊腿风湿严重,他每次回来都会出海打渔,让老人晒好存放。他是个没有家的人,龙婆现在就是他的家,所以会愿意把所有的好都攒着给老人。

心被扰乱,袁梦鸽比原定的计划提早离开斜阳岛。下午3点的船挤满返程游客,她用丝巾包裹住脸,在回味秦圣身上独特的味道。他像大海的儿子,散发出一股海风带来的味道,不算浓郁,闻着刚好。

心被放回原本的位置,抬头乌云渐渐聚拢。脚才踏上岸,袁梦鸽惊喜地看到秦圣的背影,正想开口喊人,却被意想不到的声音打断,“梦鸽,真的是你!”

女人的声音洋溢着愉悦,表现出一种他乡遇故人的兴奋。袁梦鸽神情淡淡,想略过这对夫妻,去找秦圣的身影。

可惜刚刚还在眼前的人,淹没在下船的游客里。她顿时有点失落,比遇见眼前的人还要失落得多。

“来度蜜月?”心里是有点不舒服,电视剧里才有的狗血情节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嗯。”男人看她,想从她脸上看出些什么来。可惜盯着看几分钟,她眼睛都没眨一下。

她不能再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去,目光凉凉对上他的,胃开始绞痛。这个胃和她曾备受折磨的心一样,稍不留神就波涛四起。

“我们正准备去斜阳岛,听说那里挺美的,你要一起吗?”

“我刚从斜阳岛回来。”

“这样啊……”

“胃痛?”男人的眉头皱起,伸出手想扶她。

袁梦鸽闪开,连衣角都没有让他碰到。人群里,有双黑亮的眸子,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她苍白的脸色以及抗拒,全部落入他眼里。

拨开人群,黝黑的大手再次托住她。热源从手臂一路到胃部,她又闻到那股海风的味道。抬眼看,果然是他。

“是你啊。”她的笑和果酒那样甜,笑得秦圣浑身的细胞都要着火了,唯独那个男人觉得刺眼。

“不是说后天才走?”秦圣把她拉到一边,避开来往的人潮。

“早上没有看到你。”说出这句话来,袁梦鸽立即捂住嘴巴,好像自己说错了什么话一样。

秦圣发出低沉的笑声,被她的话逗乐。第一眼看是有点淡的女人,实则上也是个孩子。

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双甜蜜的恋人。袁梦鸽才发现,那场单恋并不算爱,那不过是冬天饮下的雪水,冻得器官都是没有知觉的。

“我出来办点事。没事了吧?”

“没事,就是胃有点痛。”先前和她说话的夫妻,被人潮盖过。她眼睛闪着星光,仿佛前路充满希望。

“刚刚那个是前男友?”秦圣犹豫半刻,怕伤害到她。

此时袁梦鸽眼里有水雾,不是为那个男人,而是因站在自己身旁的人。他多像斜阳岛的海风,虽是陌生,但无比舒适。

她把周启深视作心口朱砂痣,真是天大的笑话。秦圣多好啊,哪怕他们才初相识,她都能看得见这个男人灵魂里的真实。

研究院里,看似人人都在为科研献身,可没有一个人不是为名为利。淡泊的她,被周启深耍得团团转,却又深陷于他的魅力里面。可是呢?他的春风都是假象,实则是披着羊皮的狮子,野心勃勃。

秦圣被她可怜兮兮的模样弄得手足无措,“是不是……”

“不是,都不是!”袁梦鸽摇头,为那个男人流泪践踏的都是自尊,她不会再傻了。

“先找个落脚的地方,还想中午给你做章鱼海鲜汤。”来涠洲岛码头是要买点东西,夜里蚊子多,他担心袁梦鸽睡不好。快艇上都是他今日的渔获,满当当的。

“秦圣,你不娶妻生子可惜了。”他要是有妻子,定会呵护得很好。袁梦鸽是发自肺腑说出这句话,如果她没有经历过一段那样的感情,秦圣未必会入她的眼。

人都是一样的,不被狠狠伤害过,就不会知道简单的宝贵。周启深之前给自己模棱两可的感觉,或许就是寻求一份刺激。

“袁梦鸽,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秦圣挑眉,要是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只有痞子二字合适。他是个有江湖气的人,可又让袁梦鸽觉得真实,没有被社会染色。

“像什么?”

“待嫁的闺女。”他一字一顿地说,洁白的牙齿外露,映衬着他褐色的肌肤,硬朗的脸部线条变得柔和。

“是的话,你娶么?”她也想过,要不找个差不多的人结婚算了,爱不爱这种东西多伤啊,有过一次便元气大伤。

若是父母知道她这么卑微地喜欢过一个人,一定会从老家赶来打她一顿。谁不是父母捧在手心养大的呢?凭什么就该被当作备胎?

准确点来说,她之于周启深连备胎都不算,就是日常枯燥实验下的消遣。想明白这点,她全身都是钝痛,在斜阳岛却能不治而愈。

秦圣几乎要脱口而出的两个字,硬是用理智逼回去了。感情不该是如此的儿戏轻佻,从昨日到现在,他们才相识18小时。

他有什么立场能说出“我娶”二字呢?就凭那颗看见她就忍住快速跳动的心?还是凭看见她就会把视线黏在她身上?

这通通都不行。婚姻是一种冲动,但不是鲁莽。而且现在的秦圣,异乡漂泊,拿什么来娶她呢?

3

袁梦鸽刻意避开周启深夫妻,后来一次也没有遇上。秦圣尽地主之谊,带她绕岛游玩。彼此都有种默契,不提当天的话题。袁梦鸽是脸皮薄,秦圣则是不能提。

“秦圣,你什么时候走?”袁梦鸽不傻,秦圣回来像是度假,必定不会久留的。

她在周启深那里被捅出的伤口,被眼前这个男人一个个修好。自私地想多争取两个人相处的时光,又不能把他困在岛上。

袁梦鸽自己也只是个旅客,涠洲岛与斜阳岛再好,都是有停留期限的。

“后天。这两个岛你应该也熟悉了,我不在也可以自己转。”秦圣望着远方的海,不带情绪地说。

袁梦鸽今天穿了条白裙子,海风吹动裙摆,长发也被吹到脖子后面。阳光把这抹倩影笼罩,秦圣心口发热,双手握成拳。想要抱她进怀里,想得连呼吸都是痛的。

“嗯。那……我送送你?”她不敢确定,秦圣是否愿意让自己送。7日来的相处,他们从陌生到熟悉,还培养出些默契来。

“行,今晚我在龙婆家睡。你吃过晚饭,早点回去旅店。”

“我知道了。你是跑船的吗?”袁梦鸽很小就听过跑船,她总是联想到水手。

“你脑袋里想的都是什么?我是帆船教练。”秦圣轻叹,对她尽是无可奈何。怎么才几日时间,越看她越像个小女孩。

“帆船教练,那就是船长了!”袁梦鸽不熟悉帆船这项运动,只知道奥运有这个项目。

“不过是一名水手。帆船可以让人驶向无垠的大海深处,看看它最真实的样子。”秦圣首次说到自己的职业。涠洲岛现在是旅游和渔业为主,斜阳岛更是古老的渔村,没有人会想去了解一名帆船教练。

“这里没有帆船吧……”

“是没有。在深圳的俱乐部。”

“秦圣,真看不出来你这么厉害。”袁梦鸽感叹地说道。这男人真是块宝,还好自己遇到了。她在心里默默补上这句话。

秦圣爽朗地笑开来,这笑在袁梦鸽眼里是施了魔法的,看久一点就会被俘虏。

正午的热浪明显减弱,秋在慢慢靠近。南方的秋比北方来得晚,袁梦鸽坐在榕树下,看村落的人走来走去。

这种热闹是她喜欢的,甚至是她迷恋的。没有焦虑,没有不甘,人人都是在自己的位置上,那样兴高采烈地活着。

秦圣去买芒果汁了。这片湿热的土地上,盛产芒果。袁梦鸽吃第一个便爱上这种味道,以前在研究院吃的水果总感觉味道不对,可能就是没有吃到原产地那种鲜甜。

“喝完回去休息,我要上斜阳岛了。”秦圣递给她鲜榨的果汁,鼻腔里还留着那股鲜香。他不偏爱热带水果,对食物也没有感情,能果腹便足够。

“不带我去?”咬着吸管,袁梦鸽笑嘻嘻地问。那些郁结全部都消失了,她现在梦里都是柔软的海风,还有这张线条硬朗的脸。

“袁梦鸽,你好好玩吧。”他说得有点郑重,丝毫不愿耽误这个女孩的一分一秒。这些天看她从郁郁寡欢变得笑意盈盈,自己的心也波涛翻涌,全是大浪,把他的身心都往她那里推。

“秦圣,我们是朋友,别总是把我当客人。”巴掌大的脸皱着,不愿被当作外人。袁梦鸽面对周启深时,有倾慕敬仰,面对着秦圣她却自然得很。

“我要是把你当客人,就直接找个导游给你了,何必天天带你跑。”他每个字都说得轻,但是每个字都准确地砸在她的心脏上。

呆愣时间长了,连他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等她回过神来,左手是芒果汁,右手是渔夫帽,全是秦圣买来给她的。

全身的血液快速流动,心房被注入热流,烘得全身都火热。她渐渐相信,一份好的感情,喜欢得越多,欢喜也会越来越多。

然而秦圣离开的日子眨眼到来,台风也在登陆的前夕。大浪滔天,云层厚得拨不开,淅淅沥沥的秋雨也来了。

“这真是个离别的日子。”袁梦鸽嘟嚷,昏暗的天色之下,她背影尤显单薄。

秦圣站在码头,任由狂怒的风拍打着脸。他是真的想离开吗?放在认识袁梦鸽前,他能来去自如,现在有了这么一个人儿,在他心上钻个洞,还一路进到深处,似乎要钉进他的灵魂里。

离开就是这样变得艰难的。这种感觉和得知龙生遇难时同步,都是整个人泡在海里,怎么游都游不到终点的冰冷。

“喜欢这里就多玩一段时间。我……走了。”他大手放在半空,将要落到袁梦鸽头上时,转换方向,改成轻拍她的肩几下。

“秦圣,我会给你打电话的。”她在做保证,心脏隐隐抽痛。原来真正的离别是这样的,不是独自黯然失色,而是表面在明媚,心在痛。

“嗯。雨下大了,今天别到处跑,在旅店休息吧。”他话不多,但总爱叮嘱人。袁梦鸽觉得,他把自己当成小女孩了。

除了自己父亲,没有人会把她看作小女孩。秦圣能如此待她,心里也是喜欢她的吧。

汽油味飘进鼻孔,竟然把袁梦鸽呛着了,她撑着伞目送秦圣上船。他坚定不移向前走,头也不回,其实靠近看,就能看到男人眼睛里的水花。

君也是凡人,落入情这张网,谁能逃得过?秦圣拖着铅一样重的脚步想,他和袁梦鸽,还会再见吗?他们二人,是否从此萧郎是路人呢?

船“突突”和汽车那样驶出去,码头清净了不少。偶有三三两两的船停下,又驶出。游客稀稀落落地几个上岸,袁梦鸽脸上冷冷,用手一抹,全是眼泪。

那艘船消失在满是水汽的大海里,袁梦鸽才用尽全身力气大喊:“秦圣,我喜欢你!”

巨大的海浪声都没有吞没她的表白,几个女孩子在一旁竖起大拇指。走近看,她满脸泪水,都手忙脚乱找纸巾。

“别哭了,男人而已,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一个女孩拍拍她的肩,小声安慰着。

袁梦鸽一听,眼泪落得更凶,和这变大的雨同频。似乎这大地,都要被水浸透了。

她记得,远去的男人那日也这么说过一句“喂,别在一棵树上面吊死”,这有限的记忆,足以让她刻骨铭心。

一场分手旅行中,我邂逅了帅气男神”

月亮的光,还有夜风,都落在他们身上,世界都安静了,只有他们的气息在交替。作者:《当所爱是你》;作者:蔷小薇

说到这里了,有一件事我真的很难忘。

大概十年前,从广州开往库尔勒的火车上。她从广州上车,目的地库尔勒,我从西安上车,目的地兰州。因为西安没有坐票,我就一直站在火车吸烟区。没想到让我遇见了她。当时吸烟区还有两个小哥是外地打工回天水的,长路漫漫我们就聊了起来。然后她拿着烟从车厢走了过来,就站在我对面,抽了起来。当时我也没在意。她走之后那两个小哥就开玩笑的说看谁能泡到那个妞。我也就当玩笑听了听。她的烟瘾是真的大,也可能是晚上提神抽的多,一个小时抽了三支的样子。再她抽第三支的时候我们攀谈了起来。这时侯那两个天水的小哥排队上厕所去了。我们聊了几句,她抽完烟就回去了。忘记是哪一站,有一部分人下车了。从这一站开始就没什么人再上车了。所以车厢空了很多位置。我还想着去哪里占位置呢,然后她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在那两个天水小哥惊悚的眼神下坐到了的对面。然后我和她以及她的同学开始聊天,玩游戏。然后和她一起去吸烟,我记得很清楚,她抽的520,我抽的万宝路。在哪个外国烟不流行的年代我们也算是有缘分了,后来趁着后半夜,我们在车厢接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她一直劝我说去库尔勒玩,我当时的目的地是兰州,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坚持去了兰州。我下车后她送我下车,然后我们足足拥抱了三分钟。我能感受到她不是随便玩玩的。那种感觉很纠结,也很开心,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但后来手机丢了就断了联系。此后的一段时间我不断的从网络上检索她的名字希望能找到蛛丝马迹,建立联系,不过十年过去了,她可能已经忘了当年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小屁孩了吧。一见钟情么?有惊喜,有甜蜜,当错过以后就像徐徐开过的火车一样,遗憾而美好。

2010年7月11日-12日

徒步西藏第53天 -54天

徒步目标:翻越安久拉山,抵达然乌湖旁的然乌镇。

从拉然村委会出发,一路景色宜人!

中午时经过吉达乡,在那里遇到了四个也是徒步的藏族人,两个小孩,两个老人。

先说说两个藏族小男孩,都是十几岁年龄,大一点叫丁真,小一点的叫其那!他们告诉我:他们准备从吉达乡走路去波密看奶奶!

我的天啊,两个小孩,只带了一壶水,一小袋糌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就这样要走到波密,要知道这距离将近有200公里,我自己计划都要走五六天的…

我问他们家里知道吗?他们摇头,吱吱唔唔得说不出什么!我见状,告诉他们赶紧回家,这路上很危险!显然这俩小孩对我的恐吓不以为然,执意要走!我实在放心不下,这路上要是有个闪失我也于心不安!于是决定让这俩小孩跟着我,到然乌后找辆车送他们到波密…

俩小孩跟着我走了一段路,所幸在路上拦了一辆小货车,司机也是藏族人,刚好车也过波密,我拜托司机捎带一下他们!司机很爽快地答应了,谢天谢地!与两个勇敢的藏族男孩挥手告别,希望他们能顺利见到奶奶…

随后在路上又碰到两个藏族大叔,他们是徒步朝圣者,从昌都出发,准备徒步到拉萨朝拜。刚好我们同路,于是俩人热情地邀请我一起走!我正想体验一下他们的徒步生活,欣然答应!

多杰,64岁。扎西,56岁。

两位大叔,一个穿皮鞋,一个穿凉鞋,一套衣服走全程。

行囊更加简单:两个U型木架,用绳索一扎,就成了简易方便的背篓。背篓里放两蛇皮袋,多杰大叔背棉被,扎西大叔背糌粑和烧水壶、木碗等生活用具。俩人右手拄着长长的木杖,左手捻着佛珠,口中念念有词,这就是朝圣行者。

我有点好奇地问大叔,你们为什么用走路的,不是有很磕长头的吗?他们告诉我磕长头耗时太长,已经有家人坐车提前到达拉萨等他们,走路从昌都到拉萨一个月就可以到了!并不是所有藏族人朝圣都是磕长头的,那是最为艰辛最为虔诚的方式,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和整个家族的支持。

我很羡慕两位大叔轻便的行李,我让他们拎一下我的背包,只有一句评价:你的太重了!好,那我就体验一下你们如何生活!后面的两天一夜,我与他们同行、同吃、同睡,大开眼界!我以为自己的条件已经够低了,很委屈自己了,和两位大叔一比,我简直是太幸福了…

半袋糌粑,这是两位大叔全程一个月的口粮。一般到饭点,大叔开始找藏族人家,讨一壶茶水(名山产的一种很粗糙的茶叶,藏人称之为大茶),直接坐在地上,做糌粑吃!经常我请大叔吃烧饼,大叔请我吃糌粑!

说起糌粑,它的制作过程很有趣!先拿出藏族特色的小碗(我没有碗,就用刷牙的口杯代替了),倒半碗茶水,挖一点酥油下去,再抓一把青稞粉下去,再倒点茶水,然后像和面一样用手在碗里揉拌,最后捏成大约半个拳头大小的一团,这就是糌粑了!(全部靠手工完成,不过貌似我们都没洗过手,哈哈,不讲究这个)

说来奇怪,虽然只是一小团的糌粑,吃了不觉得饱,但也一晚上不觉得饿了!糌粑口味单调,两位大叔却要连续吃一个月,并不以为苦!我只是吃些干粮,却直喊嘴里淡出个鸟来!惭愧惭愧!

跟两个藏族大叔一块,倒学了不少藏语。一般他们用藏语跟沿路藏民聊天,我都凑到旁边饶有兴趣地听,其实我是鸭子听雷,懵傻傻的!过后我就问他们这个是什么意思那样又是什么意思!秀几个简单的:

突及几( 谢谢!

哦呀( 好,好的!

呀么( 再见!

哈莫够( 不知道,听不懂

一路行进到318国道3838段时,扎西与多杰就带我开始翻越旁边的山坡,准备抄小路前进,我是路盲,有他们带着,就安心一路跟着走

他们走得很快,一开始我好面子还能硬撑一段时间,后来不行了,几乎每次都是我提出休息,也几乎每次都是多杰大叔催促上路!

天啊!体力太好了!他们不是五六十岁的老人家,我才是老头,他们是小伙!哎,太伤自尊了!

天色渐晚,我问多杰大叔晚上怎么办?多杰大叔很自然地回答,晚上就睡在路边!可是,我看看天空乌云,下雨怎么办?大叔微笑着回答,不怕!让它下呗!

当天空差不多变黑的时候,两位大叔终于决定选择路旁一处山坡露营!我和扎西大叔正在山坡上捡石头整平营地,多杰大叔却从袋子里拿出小锤子和凿子,自顾自地在一块石头上叮叮当当地敲起来。大叔,我们只是露营睡觉,没必要搞这么大动静吧!凑近一看,原来多杰大叔在凿刻六字真言…

稍微整平了地面,扎西大叔拿出棉被,直接铺在地上!棉被卷成长条,用塑料薄膜包裹着,这简直就是自制的睡袋啊,而且还防水,怪不得他们说不怕下雨。反观我的专业睡袋,可不防水啊,我原先买的油布也落在冷曲河边的工棚了!我铺开防潮垫,把睡袋摊在上面,拿背包当枕头,就这样露宿了,只能祈祷今晚别下雨。

可惜上天没听到我的祈求,才钻进睡袋躺下,天空就飘起蒙蒙细雨,洒在脸上凉丝丝的。我看两位大叔,他们缩到塑料袋里,睡得香甜。一天的徒步,我觉得极度疲倦,反正棉睡袋湿了也能保暖,就这样吧!缩着头,竟能在这细雨中沉沉睡去…

我正梦到自己被关进冰箱里,冻得瑟瑟发抖!有人在喊我,我睁开眼睛,雨停了,天空还是一片漆黑,两位大叔正打着手电筒在收拾行李。多杰大叔的声音响起:五点了,该上路了!天啊,两位大叔太强悍了,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赶紧翻身起来收拾…

四周仍是黑呼呼的,两位大叔打着手电筒走在前面,我带着头灯跟在后面。

高原的清晨,寒风冷冽,冷得要命。不一会,我就鼻水横飞,胡子都冻弯了…

早上七点半登上安久拉山垭口!

没想到山顶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甸,中央竟还有一个清澈见底犹如明镜般的海子!景色着实漂亮,真是个意外的惊喜。

我跟着两位大叔向山顶的一户牧民讨了一壶茶水,喝了点热的东西,感觉舒服多了!

休息间隙,扎西大叔说请我吃“好东西”,我拿来一看,像是一粒粒的药丸。大叔告诉我此物名为:解脱丸,还拿了一张纸条给我看。据说是活佛赐予的。我问大叔要给活佛钱吗?大叔说:当然。看大叔很珍重的样子,一番盛意难于拒绝,我一口吞了好几粒,希望也能早日解脱。

安久拉山积雪融化汇聚成一条水势湍急的河流,向下切割出高深峡谷,这就是然乌沟,山高路险,塌方飞石频繁!在特别危险路段,人们用钢筋水泥修筑了一条长达几公里的护路走廊!

过了走廊,一眼便望见了雪山,雪山下就是美丽的然乌湖…

向左就进入察禺,竖着一个铁牌:外国人不得进入!往里几十公里能看到来古冰川和更加清澈的然乌湖!我们向右,进入然乌镇,有一座武钢援建的然乌桥。过桥就进入然乌镇了!

这时是下午三点,因为从安久拉山下来一路都无村庄,我们还没吃午饭。于是两位大叔决定在然乌桥旁筑灶烧水!我那时正为然乌湖美景兴奋欢呼,等回过神来,大叔已经各自去捡柴禾,去河边打水。我很不好意思,接下来烧火的任务就交给我了…

在烧火时,我发现在然乌桥头竟立有一块水泥碑,上面刻有主席语录: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新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哈哈,对我来说,此次徒步旅行,不但要善于反思旧我,还将善于重塑新我…

在桥头简单吃过午饭,扎西和多杰两位大叔要继续赶路,而我计划在然乌镇停留两天。

两天一夜的相处已经让我们成了忘年交,离别是伤感的,这似乎也是旅行的一部份!我留了电话给他们,或许在拉萨可以再相见!

扎西大叔临走一再向我强调:拉萨咱有人,到那啥都有,吃的很多…记得找我们啊

爱能失而复得。旅行意思是远行,邂逅意思是偶然相遇。这句话的意思是爱就像旅行,会随着时间变淡,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生疏,但终有一天能够重拾爱,变得亲近。主要表达了爱能失而复得。在爱情中,学会沟通是保持爱情的最好方法,多交流感情,就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也能更好地维持一段感情。

人啊,多少都有点执念,而就是某些执念,才让人有点可爱。

在旅行这件事上,我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偏执狂。喜欢旅行中所遇见的鲜活的一切,正是那些心底热爱才让自己真真切切感觉到存在。

不愿变成一个感官麻木、随波逐流的人,不愿变成一个对“吃什么”、“做什么”、“去哪儿”、“怎么活”都随随便便的人,因此,我要去旅行!去发现新鲜事物,去邂逅新人,去寻找生命的春光。

梭罗曾说:“ 旅行的真谛,不是运动,而是带动你的灵魂,寻找到生命的春光。 ”

什么是生命的春光?是一种活力,一种忘却年纪的青春感,一种对自己、对生活、对未来都怀抱无限可能性的憧憬与乐观。

那么,有没有一场旅行,让你找到了生命的春光?

上半年,在欧洲大陆,飞行过无数次,东南西北都跑到了。只有一次,在出发前就信誓旦旦地对朋友说:这个地方,我一生中肯定不止去这么一次。

去之前满心期待,去之后体验又超乎期待,这世上很难有一个地方像瑞士一样能如此满足我贪婪的视觉感官。

我会调侃雅典了无生气,抱怨布拉格过于拥挤,但面对瑞士,却只想告白:在这半年所有看过的风景里,我最喜欢你。

我想,瑞士行会成为一段我一辈子不断记起且不断感受到幸福的回忆吧。

不单是因为那如诗如画的风景——雪山、青湖、冰川,更因为在这段旅行中,我在不断地 发掘自己的潜力,发现内心所爱,寻找生命的春光 。

瑞士境内有超过1500个湖泊。这次去瑞士 由北至南一路欣赏了八座湖 。

看湖是我瑞士行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去一个城市常常只是为了瞧一眼她的湖,比如去苏黎世是为了看苏黎世湖,去洛桑则是为了日内瓦湖。瑞士有那么多个湖,我想亲眼看一看她们究竟有什么不同。

事实上,湖美不美,除了自身原因,还与天气有关。看苏黎世湖的时候,是阴天,天空灰白,湖也灰白,像极了水墨画,这样的景色并没有让我感到惊艳。毕竟杭州西湖也有此般烟雨蒙蒙的美景吧。与西湖不同的是,苏黎世湖边停满了各色游艇,更显贵气,据说北岸是富人居住区,叫做“金岸”,而南岸被称为“银岸”。

琉森湖是雨天,湖的颜色很深,宛如墨水一般,让人既看不见湖里的鱼,也看不清湖底的石头。雨淅淅沥沥地打在湖面上,想吸引人注意,但一座14世纪的中古木桥——卡佩尔廊桥(Chapel Bridge),抢尽了琉森湖的风头。 如果是晴天,游湖去瑞吉山或皮拉图斯山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首都伯尔尼,阿勒河把城市一分为二,西岸为老城,东岸为新城。晴空万里下的阿勒河,展现出了翡翠绿般的高贵气质,与老城的酒红屋顶相得益彰。

然而,城市里的湖再美,终不及乡村里的湖美。在前往因特拉肯的途中,遇见两座不知名的湖,碧绿的湖加上湖周围的雪山,画面美得让我忍不住想尖叫。

在因特拉肯地区,有两个湖泊,“蓝眼睛”图恩湖(Lake Thun)及“绿眼睛”布里恩茨湖(Lake Brienz),其中布里恩茨湖更是被誉为“上帝的右眼”。登上因特拉肯最高峰(Harder Kulm, Top of Interlaken),能够同时俯瞰三峰两湖。从山顶看湖,人间仙境、世外桃源……这些形容美好的词一个个钻了出来,赞叹之余还是赞叹。

邂逅日内瓦湖在一个寂静的夜,在洛桑的乌希码头(Ouchy)欣赏湖景;也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蓝天白云,湖蔚蓝得几近水天一色。这是瑞士最大的湖泊,也是西欧最大的湖泊,为瑞士与法国所共有,法国人称莱蒙湖。

沿着日内瓦湖从洛桑到法国依云小镇,看一看这岸的“日内瓦湖”和那头的“莱蒙湖”有什么不同呢。一路上,听着陈绮贞的歌声“日内瓦湖的房子贵吗”,兴奋得像一只刚从陆地跃入大海的鱼,活蹦乱跳。

“我好喜欢这里啊!”“老了以后定居在这里该多好啊!”“即使不能定居曾经相逢也不枉此生!”在日内瓦湖畔,听到的是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那一刻,我体会到了许久不见的“心动”。

旅行,常常是为了寻找,寻找内心所爱,寻找生命的春光。17岁的你,在学校走廊和一个少年打了个照面,遇见了人生第一次心动。后来,你说,这种心动很难再有了。

生命的春光,从来只会乍现,但我们不能傻傻停在原地等待;生命的春光,要靠我们主动去找寻。旅行,去邂逅美好的景,美好的人。 那些“春光”,只有遇见过,日后才能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记得去年秋天,一位女作家分享与美国老公在阿尔卑斯山骑行的经历,感叹“每天都像死过一遍”,“最大的幸福就是发现彼此还活着”……

年近50的他们,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骑行穿越阿尔卑斯山。“队伍里还有70多岁的呢。”显然,人总是不服老的。谁说,青春与热血只属于20岁?而20余岁的我们,更要大胆活,去追逐生命的春光。

来到阿尔卑斯山,很容易就被其征服,但去征服阿尔卑斯山绝非一件易事。征服阿尔卑斯山的方式有多种,我们选择了自驾和徒步。

瑞士境内有几条高速公路,只在5至9月开放,由于危险系数高,在开放时间也鲜有人经过。

从苏黎世开往琉森的路上,“老司机”S不走寻常路,驶向了神秘的Klausen Pass。Klausen Pass是一条连接阿尔特多夫(Altdorf)和兰塔(Linthal)之间的高速公路。

一路上,从青山到茫茫雪山,经历了五月飘雪的喜出望外,命悬一线的张皇失措,以及平安归来的心怀感恩,在山顶穿着长裙打着伞感受狂风肆虐和白雪飘扬,在急转弯时紧握手环一边尖叫一边直呼“过瘾”,我想说:谢谢S,这段公路体验太刺激了!

于我而言,更喜欢用脚步去征服阿尔卑斯山。

瑞士境内,雪山无数,其中有两座最为人熟知,少女峰和马特洪峰。考虑到马特洪峰是三角锥形,只能远观,我们选择了少女峰。

第二天网上关于少女峰的攻略不少,可国内几乎所有攻略都是乘火车登顶的,只有外文网站上才有一些来自专业户外团队的关于如何徒步登顶的建议。要穿防水防滑登山鞋,要踩雪;

要用绳子钩子,要攀岩……一条条建议无不传达着徒步登顶少女峰有多难,但作为一位爬山发烧友,我仍旧不死心,一定要亲自到了因特拉肯体验后才肯放弃。

抵达因特拉肯青旅,第一件事就是向前台咨询明天登少女峰事宜。“你想徒步登顶,这绝不可能!”前台坚定不移的语气打消了我疯狂的念头,最后在她的指导下,我在少女峰76条徒步路线中选了两条(旅游业开发完善,不愧是瑞士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第二天,错过了下车点(有些站没人按铃司机是不停的),一路火车抵达少女峰(Jungfraujoch),冰天雪地就这样措不及防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在天地的大美面前,任何语言都是匮乏的。

想起了许巍的歌,“谁画下这天地,画下我和你……”震撼之余,是感恩。

下山时,即使工作人员一再叮嘱我们前方有雪路,不宜徒步,我们也毫不动摇——迫不及待去体验徒步雪山的乐趣啦!

下山的每一步都像踩在琴键上。S问我:你怎么那么兴奋?

我笑着说:一整天都在等这一刻,终于感觉自己活过来啦!我是来寻找生命的春光,不是来度假的,当然要用双脚去丈量脚下的这片大地啊!

下山途中,踏过白雪,经过小溪,穿过树林,一路抵达劳特布伦嫩小镇(一双防水防滑的登山鞋多么重要!)。劳特布伦嫩小镇(Lauberhorn),是有名的瀑布镇,据说小镇上有70多处瀑布。还没到瀑布镇,我们就看到了远处从山崖上飞泻而下的瀑布,于是再累也要向瀑布飞奔而去。小镇上人们的一座座别墅房也特别赏心悦目,无论风景还是建筑,都是美的艺术。

如果你以为在瑞士“征服阿尔卑斯山”的部分到这里就结束了,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再提醒你一下,我们不是旅行,而是在冒险!

由于少女峰(Top of Europe)没有爬过瘾,我们谋生了“去征服Harder Kulm(Top of Interlaken)”的念头。第二天一早,四点钟起床,收拾收拾又去爬山了。

Harder Kulm不高,仅1322米,但山路很绕,有好几处都被铁丝网给封路了。我们翻了过去,一次又一次,直到发现有人经过铁丝网时只是轻轻地推了下门就穿过来了,我们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是有门的,原来铁丝网只是为了拦住动物!哈哈,真傻。

在Harder Kulm山顶,除了能鸟瞰两大湖——布里恩茨湖与图恩湖,还是同时欣赏伯尔尼高地三大峰——少女峰、艾格峰与僧侣峰的最佳视角。

最美的景色,总是留给有勇气有毅力的人。

旅行,能激发人的潜力,让人能在当下表现得比平常勇敢,让人能更从容不迫地面对日后的迷茫与慌张。

以后每次想退缩,对生活失去热情的时候,就想一想那个在瑞士毫无畏惧、从不轻言放弃的自己吧。当时的自己多么酷啊,请相信现在的自己一定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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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雪山的部分,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时间去看马特洪峰了。我对S说,回程请路过马特洪峰。就算只看一眼,也好啊。路上,S告诉我,马特洪峰就在我的右手边。

“哪呢,虽然右边是雪山,可明显不是三角锥形的马特洪峰啊。”

“这座雪山的后面就是马特洪峰了。还有,我们左边是阿莱奇冰川。”

“哪呢,看不见。”

“也被雪山挡住了。”

其实,马特洪峰只是一个名称而已。瑞士境内约有100座海拔接近或超过4,000公尺的山峰。其中有些还等着人们去命名,但她们和马特洪峰一样令人敬畏,不是吗。

想起当时的自己,执念,好笑,又可爱。

如果你问我,有没有一场旅行,让你找到了生命中的春光?

我会说,找到了,就在瑞士!

                

四天的行程,我们爬了两座山,看了八个湖,并且逛了五座城市:“金融之城”苏黎世,“世界最美蚌壳中的珍珠”琉森(大仲马语),“世界遗产古城”伯尔尼,“奥林匹克之都”洛桑,以及因矿泉水名扬天下的法国依云小镇。

感谢瑞士的“小”、“交通便利”以及“旅游业发达”,让这一切变成可能。

这五座城市中,最爱伯尔尼。这是世界上最低调的首都,名气不及苏黎世和日内瓦,但有着她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在玫瑰园鸟瞰伯尔尼全景(就是因为一张全景图才发了誓一定要去伯尔尼看一看)、在老城散步寻找一个个喷泉并欣赏负一层与周围和谐统一的店铺大门,在阿勒河旁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熊宝宝伸懒腰,在13世纪建造的钟楼前拍大合照……这些都是在伯尔尼留下的美丽瞬间与独家记忆。

总是信奉着够疯狂够折腾够燃烧才能留下深刻回忆。依这个标准来看,这次瑞士行做到了。多年后,再想起这段经历,可能会感叹年轻真好吧。

瑞士还适合蹦极、跳伞、滑翔、降溪……

嘿,瑞士,欧洲后花园,冒险者天堂,我们下次再见啊!

总有一天,我也会像**《海蒂和爷爷》里的海蒂一样,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祝愿,每一个你我,在人生的春夏秋冬,都有勇气上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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