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精选5篇)
人生不能没有朋友,可真正能和你同甘共苦的朋友不是随处可得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篇1
整天笑嘻嘻的,开朗得有点过,与我的性格刚好相反,真不知道是哪根线将我与你拉成了同桌。期中考试后。我们班要进行内部调整也就是换座位,正是因为那次调整,让我与你成为了同桌。
同桌的你,是我眼中的小逗宝。一节课,终在你的倒计时中结束,忍了一节课没做小动作的你,怎能放过下课的宝贵时间这不,正拿着一个空水瓶在东敲西击,或是觉得那有些无聊了,便大大咧咧地往我身上一躺,像极了幼稚园的小朋友。对此,我能说什么。你总是做一些让我想想都会笑的事,平常,你总会比我晚到学校。可这天,我来到教室时,就看见你呆萌的坐在位置上,我不觉吃了一惊,便问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你却反问我“几点了”,当我告诉你还没有到七点时,便换你吃惊了,你竟然怀疑自己今天怎么来这么早。哈哈,果然是个小逗宝,不行,我还没笑够,让我再笑一会。
同桌的你,是我眼中的“大胃王”。一个面包,再一个面包,外加一瓶牛奶,一袋薯片,还有一瓶矿泉水。如果你认为我列举的是一天的食物,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这些,是我同桌的一顿晚餐。那天,我们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在经过体育老师的“摧残”后,我们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于是,再听见老师说“解散”这两个字时,我们就以100米冲刺的速度,来到食堂,准备好好招待一下自己的肚子,而同桌你因为时间关系就没有再去教室拿碗(一般我们会在上体育课前将碗放在食堂),你就与同学买了一些食物来到教室解决晚餐。到我吃完晚餐,回到教室,就看见,你一手拿着面包一手,拿着牛奶真悠闲的吃着、喝着。而桌上放着的呢,是一个空面包袋,我就静静的看着你将那个面包吃完了又解决完一袋零食,吃完后,你还显得意犹未尽。
同桌的你,是我眼中的`“找事王”“破坏王”。还记得吗我有一支多彩笔,当时你可能觉得好玩,就拿在手中玩,一会儿按出这种颜色,一会儿是那种。本被认为你玩一会儿,到没兴趣时,便会放下,可没想到你却把笔给“分了家”。这不是你的错,但组装不好就是你的错了,小破坏王,你将笔弄坏了,还让我来组装好。还有还有,在一次课堂中,你是许是觉得的课太无聊了,并自行玩了起来,没一会儿就开始与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不过大部分时间里你都在重复“你太逗了”“太逗了”弄的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没事找事”“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只能用这些话语,来形容同桌你了。
同桌的你,是我眼中的“小猪佩奇”。不说你穿得那粉红外套,也不说你书包上画的那佩奇,单是你那朦胧、可爱的小眼睛就酷似佩奇的眼睛,还有那行为、那动作,少说也有80%的相似吧。不信大家都知道佩奇说出来的话是带稚气却又蕴含哲理的,我的同学亦如此;佩奇整天乐呵呵的,我的同学每天也是这样。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同桌,我的身边就像有了一个“开心果”有了一个“快乐传染源”。
同桌,因为有了你的陪伴,我的学习生涯更加完美;同桌,因为有了你的笑容,我的课余生活更加精彩。此时,那带有稚气的声音,那扬着笑容的脸,飘进了我的脑海。我随之放下笔,含着笑,望向远方…
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 篇 2
马上就要开学了,你的作业一定没写完吧,是不是还在熬夜补作业呢下个学期我们就不是同桌了,不知道谁又要倒霉和你做同桌,他能忍受你抠鼻屎,乱扔垃圾,满嘴脏话吗
我记得我们做同桌的第一天,你就向我投来鄙视的目光,于是之后的日子,我们就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你常常说些很伤人自尊的话,说我腿粗、嘴大、学习上的天才,生活上的智障,当然我也不示弱,骂你死结巴。现在想来,倒是很有趣呢,装点了平时枯燥的学习生活。
我记得有一次自习课,你用手机发短信,我本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你,没想到你竟然还在班上公然对班长说:“老班长,我买的死飞到货了,我要去楼下取货。”全班顿时笑了起来,班长拒绝了你,你还是不安生,在座位上哭喊着你的死飞。你的兄弟们跟着你一起起哄,那节课,班上很乱。第二天,老班知道了,把我叫到了办公室训话。我觉得这件事我也有错,是我没管好你,心生愧疚,于是对老师隐瞒了你的罪行。事后你感激的不行,还封我为“中国好同桌”。
令我最难忘的事还数“全品事件”了,也许你已经忘了吧。数学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自己讲题,恰好点到了你。你的全品全是空白,恐怕你连题都不知道吧。于是,你抢走了我的全品,我用了一秒钟的时间思考同意还是拒绝,但我还是选择了前者。你讲完后,老师只说了一句话:“把你的全品拿来让我看看。”你吱吱唔唔说不出话,而我顿时就傻了。这是什么罪私藏朝廷侵犯,窝藏东西,还是知情者不报我还没反应过来,老师就走到了跟前,拿起全品撕了几页。这是我的全品!然后怎么样了,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听见你不停地说:“好同桌,我错了。”这次,我依然没有怪你,谁让我自己没有把全品要回来。
论你的缺点,我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是论优点嘛,还能勉强挑出几个。
在咱班,你应该能算上“土豪”了吧。你每天整理钱时,总是能掏出几张粉红色的大钞。所以,在我那天忘带钱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贱周带钱了没”“你想干嘛”“借钱啊。”“没带。”这个结果我已经猜到了。看来现在,只好巴结巴结你了。五分钟后,我几乎说了所有好听的话,说的我自己都有些恶心的想吐,可是你还是不借。“切,大不了我问别人借。”我没了耐心。你最终还是借我了,虽然我骂了你半个小时。
尽管你平常会抄作业,但你考试的时候从来不作弊,还算诚实吧;每次有好吃的会和我分享,记得那次看**时我差点吃光了你买的所有零食,但是你不计较,还算大方吧;垃圾从来不扔到地上,因为你只扔到我的书包里,就算干净吧。
似乎你的优点就这么多了。希望你在下个学期可以好好改改臭毛病,也希望你碰上一个负责任的同桌。我们终究不是同一路人,我答应老师的将你的成绩提上去也没有完成,你常说成绩不能代表一切,我想是的。
也许时光将记得,也许岁月将遗忘,同桌的你。
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 篇 3
同桌的你,一张白白的脸上架着一副宽宽的塑质眼镜,身材略显矮小,一头自称很“酷”却颇似“仙人球”的“秀发”总是被汗水打湿,一双“鼠眼”时不时向上翻着,做着自己的黄粱美梦。
同桌的你,总是能解出许多难题,令我们佩服不已,但单元测试卷上却经常画满了大大的叉,于是你的嘴上总会喃喃地说着:“不公平”。
同桌的你,时常在老师收学费时惊呼“糟糕”而四处借钱,变成了“杨白老”,为什么你能忘记拿学费却总是忘不了每周的电视节目呢
同桌的你,在数学课上大谈电脑游戏,虽被老师说得无地自容,心里却还惦记着中午饭吃什么。
同桌的你,在自习课上逗得大家笑得全体“卧倒”,而自己却仍一本正经地瞅着天花板,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忍耐力赛过“冷面杀手”。
同桌的你,天生有一张娃娃脸,当大人们拉着你询问“哪个小学”时,你的怒气总是伴随着,“我已经上初中了”喷口而出,事后你总是忍不住问我:“我真的长得那么幼稚吗”
同桌的你,总是在公布成绩后望着别人的“耐克”唉声叹气。为什么平时总是练着永远也练不会的“家长阅”,而不去发奋用功读书呢
同桌的你,总是一听到放学铃响,便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大家总是猜想你要去“法国大餐”大嚼一通,下午上课时,我们才知道你把吃“大餐”的钱仍给了网吧的老板,在“海陆空战斗”中填饱了自己的欲望,换来上课满脑子“飞机投弹”的幻想。而肚子早已唱起了“空城计”。
同桌的你呀同桌的你,要说的太多太多,你的那些故事像你讲的那些笑话一样,多得可以出一本专辑了,说了这么多,同桌的你,请不要在意,这篇“隐私大曝光”或许能让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 篇 4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时隔多年,当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我又想起了你。
同桌的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一头柔软飘逸的长发,一个粉色的发卡。两粒黑葡萄一般的眸子,是那样的单纯,里面仿佛折射出来这世间所有的美好。她一笑起来就像初升的太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给人带来光明与希望。
她家境并不好,但是十分爱读书。每当班里出现好看的小说,散文或者科普书籍,她眼中就闪烁着熠熠光辉,像一个荒漠中的旅人忽然看见了绿洲,借来看几天,再依依不舍地还回去。图书角里的书籍,她都翻看过两三遍,我借给她的书籍,不出三天就会再次出现在我的桌上,没有一丝污迹,连书页也没有折过的痕迹。她看每一本书,都视如珍宝。
她的成绩并不高,但是十分乐观,从不为考试而发愁。有一次我考试失意,是她带领我走出阴霾,她拍拍我的后背,“没关系,不就一次考试嘛,下次努力就行。”随即绽放出一个微笑。如一束阳光,驱散了我心上的阴云,但看她的试卷,一模一样的分数,相必也是要遭受父母的责备。但是她这样的乐观,我还有什么理由闷闷不乐呢
同桌的你善良而美好:用笑容鼓励身边的人努力;用温柔的话语抚平他人心理的伤痕;用积极的行动带领我们走出困境。同桌的你时时刻刻散发着正能量,用你自己的方式感染着身边的人,你那成绩之外的品质,更加令人敬佩。
但这样的女孩也有悲伤的时候。
还记得毕业那天,教室里空荡荡的,连空气中的尘埃也轻轻地、轻轻地落在地上。我们是全班最后走的`,那是我们最庆幸留下干值日的一天,但动作却迟缓了下来。后黑板上小组排名,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同学们自发签在黑板上的签名,不舍得擦掉;窗台上快要枯萎的绿萝……全部都承载着我们或喜悦,或悲伤的回忆。
一束阳光斜斜地从窗口照射进来,我转头看你,多么希望那脸上还是那样太阳般的笑容。只看见你一手持着笤帚一手抹着泪花,眼圈红红的。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念一遍小学。”同桌的你在离开教室之前留下了这样一句话。之后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挥之不去。
我坐在离开家乡的车上,望着窗外飞逝的景色,不知觉已是泪眼朦胧。不知道我们的人生是否就此决别,不像是景色年年如初,时光总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们在操场上奔跑的身影;我们在国旗下慷慨激昂的演讲;还有同桌的你那明媚的笑颜,都一去不复返了。
一转眼就是三年,不知故乡的你是否安好,不知你是否变了样子。但我知道,你那初生太阳般的笑脸还会继续感染你身边的人,传播那积极的力量。偶然间翻起毕业照,同桌的你还是笑的那样灿烂,明媚如初。
同桌的你初中作文600字 篇 5
夜来南风起,勾起谁的情丝万缕,我点灯提笔,小记同桌的你。
清晨的微风夹杂着融雪的气息和一股膏药味儿扑面而来,我吸了吸鼻子,随着中草药的香气越发清晰,我却越发烦躁。
早课铃声响起,我却四处寻找不见昨天的语文作业,关于那张语文卷做完之后的记忆完全断了片,我气恼的把笔扔在地上独自埋怨自己。
这时你怼了我一下,我不耐烦的回头看向你,冬日的暖阳散发着柔和的光,从窗户射入蔓延到你的眼睛里,微黄的阳光把你的瞳仁映得像一块晶莹的琥珀,我皱着眉一把扯过你手中拿着的我的笔和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我的卷子,却在转过头去的瞬间热泪盈眶。
明明在冷战的,你怎么还对我这么好、怎么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叫我怎么形容这种感情。
同桌的你,自带跳脱属性。上个暑假去山东玩,我逞强自己“旅行”,晚上独自坐着空荡荡的公交回宾馆,偶尔上来几个人讲着方言聊天,我一下有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
拨通你的电话,你给我讲补课班发生的趣事,老罗又说了什么搞笑的话,你家停水不能洗头发好可怜,你的声音隔着电话线,我跟着你爆笑然后红了眼眶,这种感觉叫思念。
同桌的你也会细心,运动会爬墙出去给我买冰水。
同桌的你也有点小帅气,滑着滑板来给我送手机。
同桌的你也偶尔痞痞,会帮我揍骂我的人。
同桌的你会和我一起吐槽同一个人,会一起笑别人不懂的笑点,会在早上出去吃包子时特意打包带给我,会狗腿的叫我大哥抄作业,也会在我没带卷子时替我站起来。当然你也知道我怎么会一直夸你。
同桌的你也会莫名其妙发脾气,也会把我的p3弄坏(我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也会酷酷的不理人,也会打断我的思路问我简单到猪都会做的题。
同桌的你,永远是那么可爱又那么可恨。每次暗暗发誓跟你断绝同桌情谊,却怎么也忍不住不理你。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情,用友情太生疏,用爱情太暧昧,不知何起,一往而深。
冬日事件的最后,你没问我为什么生气,我没告诉你我不是讨厌中药味,而是因为那膏药的作用治愈你打架受的伤,我不理你不是因为你先理了别人,而是因为你不爱惜自己和别人打架。我们相顾无言,然后莫名其妙的和好,像这种情谊自带的默契。
毕业将近,关于告别,一千人有一千种方式,别让分别提前渲染悲伤的气氛。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同窗之情,最浓惟是少年时,与你手肘之间轻轻触碰。
最重惟是经年后,与你遥想当初相视而笑尽在不言中。
年关将至,一部短短几分钟的《啥是佩奇》奇迹般地抢跑“春运”,率先勾引起这片土地上人们酝酿了整整一年的情感。
用新闻报道不吝赞赏的话来说,“这是现象级的”。
但是,忘掉影评人、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学者们的精彩点评,也忘掉无数网民的质疑与赞赏、挑刺与喝彩,唯一让我将这部短短几分钟的片子印刻在脑子里的,是其中清清楚楚影射出的可能也将发生在我身上的人生
——在城市和乡村间不断奔波徘徊的人生。
01
从自然乡村走出来,浪迹于繁华城市间,我的人生十五年就此别过。
十五年的时间,说不清它是在时代发展的洪流中被无限压缩,还是借由这个狂奔的现代社会中,发展起来越发精密的时间计量仪器以及无数可供消遣的娱乐,最终不为人察觉而迅速地流逝了。
还是说,十五年终究长得也能留下一点东西的。
2003年的那年夏天,成为我人生的重要注脚。那年夏天,阿妈带着不谙世事的我和我哥,乘坐一辆充斥了普通劳动人民汗味和各色泡面气味的绿皮火车,离开广西老家,来到浙江北部的一个城市;在此之前,阿妈和阿爸已经在此打下了一点基业。
准确地说,他们是在城市边缘的乡村寻得了一处暂时的落脚之地和相对稳定的工作。我那时尚不明白他们何以不远千里地从一个乡村跑到另一个乡村,不还是一般辛苦地劳作吗。
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才慢慢明白,两者完全不能等同起来看。
繁华都市边缘的乡镇,至少还能通过城乡公交、商品流动和政策辐射让人们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最丰盛成果,也让他们更加迅捷地连接到更为广阔的外界。
而离这个中国最富庶的沿海地区有一千八百公里的我的老家,显然并不在此列。
02
最不可逆转的,是时代。
过去几十年间,城市化高速演变,一片片黄土地被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噬,一个个比肩国际的现代大都市被争先恐后地制造出来。
毫无疑问,这是耀眼的成绩;但唯速度论则将问题暴露得更加彻底——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和农村的二元对立成了上至专家学者、下至平民百姓屡屡发声的话题。
当“春运”成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周期性迁徙,我们也许就能明白,多少人在这样一场时代的剧变中沦为无所适从的流浪汉。
而像我这样,童年短暂地植根于乡村、却在关键的成长过程中突然被硬生生转换生活场景为城市的人,似乎更值得来说说。
某种程度上,理性的未来主义者一定希望我们这一类人承担起城乡之间黏合剂的作用。但是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这些流浪汉从困惑与彷徨中走出来并开始重塑自身定位的时间,可能漫长得远远超过其想象。
更不用说,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文化与凋敝异化的乡村文化之间渐趋狂热与迷茫的我们,如何找到一个简朴的一以贯之的“信仰”——或诸如此类的东西。
第一次回家的情形,我至今仍记得清晰。那是初一那年的暑假,那是我离家六年后,我终于再次踏上自己出生的土地。
老实说,记忆有时候美好,可能只是因为它是记忆。在记忆中美好至极的东西,经过时间的无情洗刷,你再拿来与现实比对,得到可能是无尽的失望。
彼时的我正是这样一种情形。多少山野田间、乡间小道承载着我最初关于这个世界的印象,也是我儿时的最纯真幻想,却在六年后我再回来的时候,都尽皆湮灭在多少年依旧的夏日烈阳下了。
那是渐渐听不太懂的乡音;那是更加老旧而矮小的街道和村庄;那是久不居人、已逐渐破败杂乱的老屋。
院子里那棵黄皮子果树更显老态了,稀疏的树叶间还垂挂着一些没有采摘干净的果子,在阳光炙热的烘烤下慢慢干瘪。
不同于少时,现在能够轻松地在果树上来回跳跃的正享受人生之中最蓬勃生机的我,在此后的多少年间,一直被这样一个问题搅得不能安心——
乡村,真的回不去了吗?
03
如若在彼时我已经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那也倒没什么,权当是完成了一次彻底的转换而已。这种“转换”称之为“背叛”似乎也无不可。
但很遗憾,适应城市与告别乡村这两件事情,往往在纠缠不清与错综复杂间艰难前行。
《啥是佩奇》幕后的真正主角——那个最终收到爷爷辛苦打造的硬核朋克风格的佩奇玩具的小男孩,他扑闪扑闪的眼睛似乎宣示了一个事实——他在未来必然不会再遭遇纠结与徘徊的痛苦。
他的爷爷也不会。因为胡子花白的爷爷已经全然将自己的生存意识投射到乡村的土地上,即便城市文明早已露出入侵的獠牙,即便几十年间沧海桑田更甚过往,但是大山的阻隔和传统生活节奏的淬养让他得以自如地应对这一切。
可能唯一让他感到闹心的,是立在高高的山岗拨电话时那时有时无的通话信号。
只有片中的父亲,为了所谓“家庭”、“生存”或诸如此类的东西,甘愿承受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被“夹心”的无奈。
小学初中念完,我顺利考上那里的高中,正式去到城里读书。
终于,与现代文明生活相距的最后十公里也都被消灭,我完全裸露在城市中心氤氲出的繁华、喧闹、琳琅满目与冷漠无情之中,不带任何防护。
对于一个骨子里是农村意识的孩子来说,适应城市,适应迅猛变化环境中的陌生人社会,是不会容易的。
当然,逐渐同城市文明接轨,是从很多第一次慢慢累积起来的——第一次去KTV,第一次逛大型商场,第一次去肯德基。曾经也小心翼翼地,去触摸一个全新的世界。
现代人类文明在城市上演的无与伦比的灯光秀,让人眼花缭乱,也让人心生兴奋。
多少人们趋之若鹜。
因为,对于大多“城乡夹心者”来说,即便长久地维系着无所适从的心理状态,但他们更愿意通过利用城市文明的馈赠物来解决这个问题。
城市越繁荣,就越能够繁荣。这里面的玄机在人。所以近两年来,中国大城市间的“抢人大战”也越发激烈——它们希望吸引并同化那些从乡村、小镇甚至于小城市出来的人们,以虹吸更多经济资源和发展契机。
诚然,在现代城市的陌生人社会中,冷漠、快节奏、纸醉金迷成为常态,但相比乡村,人们发现自己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凭着真才实学混出一副模样也并非痴人说梦。
大城市里面没有浪漫,只有竞争,残酷的竞争。对于越来越崇尚自我价值、鼓吹自由与理想的年轻人而言,这恰恰是城市相比乡村、县城的优势。
后者毕竟是温水煮青蛙,而前者拥抱自由和宽容,也海纳百川,也多姿多彩。即便有各种酸甜苦辣,即便长久地困囿于这一片水泥森林中,人们也知道,这是他们本该承受的一切。
04
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不久前我看一篇文章,我的老家(以市级计算)排在人口净流出最多的地区榜单前十。虽然让我感慨万千,但这个统计结果却没有让我有任何惊愕与意外。
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离开乡村,去更为广阔的城市追寻更为实在的东西。
每次过年回去,应该算是我一年中被迫最为清心寡欲的一段时间。
在我们村,最近的一家网吧与银行在八公里开外,骑电瓶车需要至少二十分钟;
至今村里没有什么文化娱乐设施,过年时大家也只是走家串户,最热闹的却是打牌和赌钱——赌钱文化仍旧在中国的乡村大地上野蛮生长;
有一两年举办了村际篮球赛,但很快就不再办了,附近几个村的唯一篮球场——一个小小的水泥球场——也很快被人们用杂物堆满。在此后应是很久没有响起篮球空心入网的愉悦咔嚓声。
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徘徊生存了足够长时间的人们,即所谓的“城乡夹心者”,每年春节,他们拖着大包小箱挤进慢吞吞的火车、经历十几二十个小时车程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倒车、赶路后,终于回到了那片被他们称之为“家乡”的土地。
然而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在这个往复循环的过程中,自己在不知不觉间被异化,将城市的浮躁与物欲主义一并带回了原本自然淳朴的村庄。
一件小事至今令我印象深刻。有一年过年,我实在憋得慌,在网上买了一本小书。过了几天,骑着小三轮的快递大叔在村口送我包裹,他说你这个小子可以,我跑方圆十来个村子送货,从没见过有人买书。
瞧着他朴实的面孔、结实的身体,以及娴熟的办事作风(一边跟我闲扯一边还不忘拿起手中的电话拨号),毫无疑问,这位大叔至少已经乡村快递员的岗位上待了一年以上,或许还要更久。但是他就只送过这一本书,还是我临时起意买的这一本小书。
我并没有通过这件事想标榜什么,只是陈述一个简单却让人担忧的事实——乡村的文化土壤可能已经贫瘠得超过我们的想象。
如果非要找一个例外,那可能还是要讲过年。过年的风俗。
05
大家都说,城里过年已经没有什么氛围了——如果那一年年的演得愈加华丽、却也愈加索然无味的“春节联欢晚会”也算上的话。
于是所有人都对乡村的“年”怀抱了无限的憧憬。
于我来说,每年过年回去,能生发出一种叶落归根的宿命感,却也不得不承认——可以感受到的过年风味也很有限了。
一方面,老一辈的人们接连离世,有一些传统的东西终究没有流传下来。另一方面,在大城市打工的人们赶在除夕夜之前坐上拥挤的火车和大巴回到家,早已没有太多气力去张罗各项繁文缛节,乡土民俗也就此被逐渐疏远,于是乎过年的仪式感也减轻了。
但毕竟乡野间仍残余着中国传统文化最为厚重的那些东西。几千年的痕迹毕竟难以完全磨灭掉。
每一年,除夕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静谧的夜空忽然绽放无数的烟花,我爬起床,丢下手机,跟着阿爸走去村口,去那棵有将近百年历史的大榕树那里。
周边几个村的人们同样在此时走出家门;大家端着整鸡、扣肉、水果、酒、鞭炮、元宝、香烛,带上自家的后生晚辈,在这个午夜共赴一场必不可少的仪式。
那棵古老的大榕树,据说是我覃姓最早的那位宗祖栽下的;榕树茂盛得过分的枝叶下,是他的坟,我们叫“社公坟”。
“社公坟”其实也并非十分豪华的坟,最多只能说是一个在灌木丛包围中的一个小土堆罢了。但在开启崭新一年的重要时刻,人们选择去虔诚地拜祭他。
那样一个夜晚,在被烟花照映得璀璨的夜空下,我看着周围跪下去又站起的人们,耳边炮竹在炸得响亮;烛火摇曳之中,我仿佛看见了旧时代那些一丝不苟的仪式祭事,同时感受到一种神圣而深刻的意味。
那是我一年中最感到是过年、最对未来充满想象的一个时刻。
这终究是城市给不了我的。
06
在城市里,我是无根的浮萍,我没有历史,也没有精神,只能强撑着面对这个“以利益为轴心的市场世界”。
而回到乡村,即便是阔别已久、记忆模糊,这片土地依旧能在某些特殊的时刻给到我一种辽阔的感动。
那是一种多么遥远、又多么富丽的记忆。这种记忆,不单属于我,而是属于所有在此出生、成长却又背井离乡的人们。
多少人挣扎着留在大城市,只是为了重归故里那一刻的无限荣耀呵。
时代在发展,历史在向前。
必须要看到,乡村的生活在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中,是越发美好的;即便被时代潮流反复冲刷,乡村里始终存有着在城市中几乎绝迹的恬静、幽美和朴实。
浪子回家,十年不晚。
于我个人(我相信并不只有我有这样的想法),即便在未来很长时间都会在城市里生活、奋斗,但没准等到老得走不动路了,我还会回到乡村那一间老屋。
准确一点也不能称之为老屋了,因为就在去年,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爸妈结婚那时候的水泥加土墙混合房,已经被干脆利落地推倒。
在原址上,拔地而起了一幢三层半高的现代灰水泥房——外立面完全由水泥铺就,完全不加装饰——这样的房子在我老家平原的大地上随处可见。
它们依着公路而建,在绿油油的小山和静静流淌的河流间闪转腾挪,连接起了这一方水土中讲着同样的白话、吃着同样的稻米的人们。
这是城市对乡村的反哺。也是乡村承诺以城市的存续。
07
疯狂的城市化浪潮之中,城市有病状吗?有,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人口膨胀、精神危机……
乡村有隐痛吗?有,农业凋敝,人口外流,留守儿童……
田园牧歌的生活谁都向往,但便捷、丰富的现代生活又让人们恋恋不舍的,两相作用之下,是驱不散的乡愁和不愿离开大城市的执念混合起来的一杯苦涩咖啡。
信奉“反城市化”的学者宣称,人们要回归乡村;城市主义者则认为,城市才是推动人们文明进程的首功之臣。
我不能说谁好谁坏。但我明白,没多少年前,没有谁逼着农民进城,现如今也没有谁逼着我这样在城市受到过高等教育的人们回归乡野。
在时代的裹挟下,我们始终拥有一定限度的自主权。
事实上,在农村没有建立起一个持续可行、高效运转的经济体系的时候,一味把农民赶回农村、叫他们去复兴乡村文化是一种不负责任,也并不有利于整个社会福祉的增加。
同样,现在讲大学生要回流乡村,要去边疆、去扶贫下乡,除了兑现一些有志青年的满腔热血、让他们重温几十年前那般狂热的“假信仰”时代,势单力薄的我们甚至不能把自身照顾好,让自己妥善而有尊严地在这个世界存活下来。
人人都在追求更美好的生活。但都需要付出智慧与坚韧。
我至今很感谢我阿妈。当年因为异地高考的政策问题,我差点就在念完初中后就要被迫回到广西老家读书。
但阿妈坚决要我留在浙江。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作为家中学历最低的,我的阿妈却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个道理。她吃了太多不识字、不读书的苦了。
她不懂得很多大而高端的道理,她没有说儿子啊你好好好读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没有。一个农村妇女能懂得多少上升到国家民族层面的大道理呢?
她只是认准了,在更加开放自由的城市中汲取到更多知识的我——她的儿子,未来能够过得更加稳当一些。
一步登天或者说实现令人瞠目结舌的跃升,终究只是不切实际,大多数人能做的,只有一步步地向前。
我阿妈,以及更多的在这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母亲们所不知道的是,她们这样一种朴实而坚定的想法,会成为上述那个问题的最终解。
所有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人们,接收着来自这个庞大世界的繁杂讯息,并被鼓励着、或是自觉自发地去学习,去做事,去认真过着自己的生活。
等到羽翼丰满,有一些人选择了回归。回乡办书院、去支教、去做一些被称为“反哺”的事情。他们真正确立起了自己信奉一生的准则,去自由而坚定地做一些在年轻的时候做不到、也不敢做的事情。
在这样令人欣喜的境况中,什么城乡二元对立、什么信仰缺位、什么纸醉金迷、什么无所适从,终究只是漫漫时间长河中的卑微过客罢了。
城市,我们留得住;乡村,我们也回得去。
——致所有曾经或正在或将要流浪异乡、漂泊城市的人们。
完。
边走边写的,
西铭
2019123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宇的文字
会,猪是会游泳的。
我们身体的平均密度是0975克每立方米 比水的密度还小一点 而且我们一般脂肪比较多,浮力更大 所以理论上说猪是天生就会游泳的
你们人类刚出生的婴儿,也有与生俱来的游泳技能呢,接下来给你们看看我去游泳中心的照片,看,这就是我在游泳中心的照片,至于我跟佩奇姐姐在水中游泳的私照,我可不会轻易发给你们,不过你们可以来这里邂逅我们,我们每周末都来呢,到时候我小猪乔治可以给你签名哦
最近佩奇姐姐在教练的指导下,游泳技术突飞猛进。相信过几天的比赛,她一定能赢过小羊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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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佩奇 的剧情简介 · · · · · ·
佩奇(海莉·博德 Harley Bird 配音)是一只可爱的粉红色小猪,她有一个名叫乔治(Oliver May 配音)的弟弟,乔治不喜欢吃蔬菜,最喜欢的东西是巧克力蛋糕和恐龙。猪爸爸(理查德莱丁斯 Richard Ridings 配音)有着一个胖胖的大肚子,在一家绘图公司上班,他的上司兔先生(布耐恩·布莱塞得 Brian Blessed 饰)的女儿和佩奇同在一间幼儿园上学。
猪妈妈(莫温娜·班克斯 Morwenna Banks 饰)喜欢做蛋糕,而它们一家人全部都喜欢的事情,就是穿上各自的靴子,在泥坑里跳来跳去!佩奇和乔治在幼儿园里有着一大群快乐的好朋友们,它们的老师是慈祥善良的羚羊夫人。在老师和朋友们的陪伴下,小猪佩奇的每一天都是如此的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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