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重生,恶魔千金归来》
她本是名门千金,却流落在外十五年,被亲人找回却落入另一个阴谋圈套,最终惨死。
重生十五岁,她挟着复仇的怒焰,养女伪善,她就亲手剥下她的人皮面,继母继妹贪婪,她就偏要将她们打回原形,渣男深情,“给我圆润滴滚粗,你丫说爱就是侮辱爱!”
《继承者,总裁步步惊婚》
凌御行,A市叱咤风云运筹帷幄的集团总裁,出身红色贵族,爷爷是军区司令,父亲领上将军衔,依着雄厚的家世背景,年纪轻轻便玩转军政商三界。
再见面,他是执行总裁,她是天才设计师,他开始向她张开天罗地网,步步引诱算计,只为把她收入囊中
却不想,低估了她的智商,爱情局中局,还把自己给算计进去了。
面对这个霸道男人的追逐,她只想明哲保身,安然度日。而他精心慎密布局,机关算尽,步步为营,只为骗她入局。
中国的武侠小说作家很多,其中最有名的是金庸、古龙、梁羽生、黄易、卧龙生几位,这里推荐他们的几部经典作品
古代:
《多情剑客无情剑》
《天龙八部》(武侠界的传奇,恢弘大气,波澜壮阔)
《楚留香》
《陆小凤传奇》(推理式的武侠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曲折不断)
《大唐双龙传》(武侠奇才黄易代表作)
《流云剑》(情节超好看,但不知作者真名)
《马鸣风萧萧》
《寻秦记》(穿越小说的鼻祖和巅峰之作)
现代:
《镜》系列 (个人觉得是沧月写得最好的)
《飞花青离传之刺客传奇》
《鬼缠铃》(不是恐怖的)
《此间的少年》(校园类型的武侠,推荐!)
俗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但直到现在为止,仍然有很多家庭看不上穷小子,尽管男方很优秀,但家世不好,一样让女方的家庭觉得他没前途,给不了女儿幸福。多年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比如说这对情侣,他们被家人拆散,多年后他功成名就,女方却悔不当初。
1894年,宋子文出生于上海,他的父亲是传教士,母亲是个才女,两人都极为开明,尤其重视子女的教育,采用中西结合的方式教导他们,将他们全部送出了国。宋子文是著名的民国三姐妹的弟弟,也就是宋霭龄、宋庆龄、宋美龄,可想而知,他也是非常优秀的。
宋子文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之后又在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历,1917年,学成归国后,因为宋霭龄的推荐,他成为了盛宣怀的秘书。像这样高学历又一表人才的青年才俊,有不少姑娘倾心于他,然而他当时只想着事业,无心其他。
由于工作上的事情,他经常出入盛府,由此邂逅了盛家七**盛爱颐,盛爱颐对他颇有好感,觉得此人谈吐不凡,有绅士风度。而宋子文也被沈爱英的美貌所吸引,双方都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此时,宋子文又担任了盛爱颐的英语老师,两人相处机会增多。
就在两人感情逐渐加深时,被七**的母亲庄夫人发现了,庄夫人见宋子文留学归来,家世应该还不错,因此非常满意,可是她调查之后才得知,他的父亲是传教士,在教堂里拉琴,庄夫人心想,这要是传出去,不是颜面扫地了,因此多次阻扰两人的感情。
盛爱颐是个孝顺的孩子,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因此一直在这两者之间犹豫,庄夫人为了断掉两人的念想,便将宋子文解雇,将他调去了武汉。宋子文去了几天后就回来了,心里还是放心不下盛爱颐。
1923年,宋子文在姐姐宋庆龄的推荐下,得到了孙中山的重用,派他去广州筹办中央银行,这可是个好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了。在出发前,他买了两张船票,对盛爱颐许下了山盟海誓,希望她能跟自己一起走,但盛爱颐最终还是拒绝了他,并给了他一片金叶子当盘缠。
这段感情让宋子文异常苦闷,但很快他就遇到了张乐怡,张乐怡性格活泼,长相可人,对宋子文更是满脸崇拜,与盛爱颐相比,她的感情更为真挚,更不嫌弃他的家世,所以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1927年6月14日,宋子文和张乐怡喜结连理。
张家在当地也算是名门大户,有了他们的扶持后,宋子文的事业蒸蒸日上,7年之后,摇身一变成了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身边还带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盛爱颐得知后心灰意冷,虽然当年拒绝了他,但是这么多年没嫁,心里一直都在想着他,他怎能如此绝情。
庄夫人更是悔不当初,如果自己能同意两人的婚事,现在恐怕连孩子都有了。为了巴结宋子文,庄夫人再一次用了盛爱颐的名字,但两人都心高气傲,不肯见面。感情要选最适合自己的,显然最适合宋子文的是张乐怡,所以宋子文和盛爱颐即使在一起了,也未必幸福。
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了漂亮朋友一书,我们读了怎么写 读后感 呢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读漂亮朋友有感,一起来看看。
漂亮朋友读后感1
我十分向往十九世纪的法国生活,那是一种自由地人生的体现,有优雅的贵妇、奔波的卖报儿、慷慨的绅士、虔诚的信徒……美好而精彩的生活正是我向往的原因。但在暑假里看的一本书却改变了我的看法,让我不禁感慨和庆幸。
莫泊桑的《漂亮朋友》讲述了一个名为杜洛瓦的年轻军官经朋友的介绍进入了《法兰西生活报》做一个记者,他依仗自己漂亮的外貌和取悦女人的手段,专门勾引上流社会的女子,并以此为跳板,走上飞黄腾达的道路。最后他拐走了报馆老板的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自己成为该报的总编辑。小说结尾还暗示他即将当上参议员和内阁部长,前程还远大着呢。
文中的杜洛瓦是一个可恨的人。他视上流女人为踏板,以自己的漂亮外表蒙骗她们,从她们身上骗取名利,用花言巧语得到各人的信任,并凭借他人对他的信任胡作非为,得寸进尺。他在朋友的家中认识了对他一生起着不同作用的女人,也让她们对他产生了好感。起初他对朋友管森林的太太萌发好感,却又成玛莱勒太太的情夫。后来,他又勾引社长的夫人洼勒兑尔太太,但又喜欢上了她的小女儿苏珊。杜洛瓦卑劣地思想与行为,难道不是一个可恨的人吗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是一个值得钦佩的计谋家。他有着冒险精神与清晰地头脑,对现状有着敏锐地感觉,每每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他正是因为在管森林快死的时候应管森林太太的请求及时赶到并给予帮助,所以才有了他与管森林太太的婚事,才有了他踏上政治舞台的契机。他还是一个善用身边的人的智者。他从玛莱勒太太身上拿钱来满足自己的吃住,他还利用洼勒兑尔太太的爱换取情报,并让她给自己从证券上赚取金钱。他的智谋也不可小觑。他怂恿苏珊与自己的父亲提出“我要嫁给杜洛瓦”,还让她偷偷离家出走,让社长不得不把女儿嫁给他。
杜洛瓦是一个复杂的人,一个让人可恨却又不得不钦佩的人。莫泊桑塑造的这个人物是社会底层的一个现状,一个在十九世纪末经典的形象。他通过杜洛瓦的视角去揭示社会,揭示人心的丑陋,揭示权与利。《漂亮朋友》所揭示的是第三共和国的报界黑幕。小说还写实的针对当时法国政府的殖民地政策作出了描写,让政治与人性相溶,缔结出这个残缺而丑恶的世界。
这样一个典型的人在当今社会依然可见。在20006年11月21日,媒体对桂林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老师以“实习”为幌子,将22名未成年女生送进杭州娱乐场所当陪酒女的报道。这些不道德的人就像杜洛瓦一样,利用他人的心理弱点,蒙骗她们成为自己的摇钱树,替自己赚钱。
难道人的道德底线已经没落了吗我们的社会快要被污染了吗不,我们决不能让道德就此消失。为了我们的明天,为了社会的蓬勃发展,我们应以道德为荣,让诚信与道德刻在我们心中。
漂亮朋友读后感2
杜洛瓦以胜利者的姿态,牵着《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女儿苏珊的手,迈步走进婚礼的殿堂。就是这个杜洛瓦,不久前还是一个一名不文的穷小子,生活窘迫的他,曾经为该不该喝一杯啤酒来解渴这个问题,而毫无目标的满大街边走边抉择。因为他深知自己任何一点奢侈都可能导致明天的生活发生危机。灯红酒绿映衬下的巴黎,打扮妖冶的女子时不时的发出诱人的姿态,他捏着口袋里已被他反复摩擦有些发热的几个钱币,知趣的回避开这些诱人目光。因为他现在迫切解决的是饥渴的问题,别的奢望在他看来还是神话。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就在杜洛瓦为该不该喝啤酒抉择之际,恰巧碰上了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由此他的命运轨迹发生了变化。在弗雷斯蒂埃的斡旋下杜落瓦成为《法兰西日报》的一名记者。
成为记者的杜洛瓦有了更多和上层社会接触的机会,上层社会那种悠闲自得的日子像磁石般的吸引着他,他绞尽脑汁的要加入他们的行列。他整日间的琢磨,终于寻到一条通往上层社会的通道。他研究发现那些在大众面前满口仁义道德的上层社会人士,伪善面具的背后却是一些男盗女娼的龌龊行径。此时杜洛瓦虽然无钱、无名、无背景但他却有着很多人没有的优势,“漂亮的外表和能言善变的伶牙利口”。此后他凭借这一优势,先后将一个个貌似庄严神圣不可侵犯的贵妇人跨在身下。如: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夫人、《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的夫人。这些人不仅成为他的胯下玩物,同时还为他步入上层社会摇旗呐喊。
杜洛瓦成功了,但他贪婪的欲望似乎没有停止。当他亲眼看老板瓦尔特利用报纸操纵政局,实现倒阁阴谋,使马蒂厄当上了外交部长,瓦尔特也因此成为巨富。此情此景使杜洛瓦的贪欲之心再次爆发。为了再上一个层级,他又一次将目标锁定在瓦尔特女儿苏珊的身上。善于工计的杜洛瓦首先巧妙设计将对他来说已无利用价值的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夫人、《法兰西日报》老板瓦尔特的夫人逐一抛弃。然后用自己那副漂亮的外表和能言善变的伶牙利口对涉世不深的苏珊发起进攻。在巧如舌璜、风流倜傥的杜洛瓦面前苏珊只能束手就擒。
书中展现的那个时代背景,确实很适合杜洛瓦这样的人。杜洛瓦不失时机纵横捭阖的实行他的厚黑战略,在这个像是特意为他搭建的舞台上尽情的展示魅力,最终成为名、利、色兼收的大赢家。
现时社会人们的功利色彩越来越重,有些人为了达到以己目的,可谓不择手段,一批男男、女女式的“杜洛瓦”纷至沓来。我时常纳闷!中国在很多方面落后西方,一直试图赶超却总是赶不上。唯独在效仿杜洛瓦这点上我们确实后来居上。杜洛瓦式的成功路径是社会的悲哀!这样的人越多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就越大。莫泊桑100多年前就用他锋利的笔来揭示讽刺这一丑恶行径。但这一行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始终没有减退的迹象,现在有些地方似乎越演越烈。
漂 亮朋友读后感3
掩卷《漂亮朋友》,我思绪翻飞。心里有个冲动,就是想把杜洛瓦—-一个不折不扣的卑鄙无耻之徒,千刀万锅。当然,这些都得归功于莫泊桑犀利的笔锋和成功的人物塑造。
主人公杜洛瓦本来是个退伍的一无所有的落魄军官,由于心里一直保留着曾经当过士官的满足和自豪,以及对自己天生丰姿俊美的外表的自信,他心中对上流社会生活的追求始终没有泯灭。所谓无巧不成书,在杜洛瓦为穷困潦倒的生活绞尽脑汁的当儿,昔日的战友,现在的《法兰西生活报》政治主编弗雷斯蒂埃与他邂逅街头。于是,弗雷斯蒂埃带他走进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竟会如此适合他生存的世界。在战友的帮助下,杜洛瓦走上了记者的道路,展开了他的“冒险之旅”。在报社工作期间的所见所闻,让杜洛瓦更加清楚地看到社会上弱肉强食的现象,上流社会的人物道貌岸然,骨子里却是男娼女盗。由此,他把“世界是属于强者的。必须成为强者。必须凌驾一切。”作为座右铭。他利用他唯一的本钱——漂亮的外表极尽勾搭女人之能事,他忠诚的情妇德。马莱尔夫人、弗雷斯蒂埃的妻子玛德莱娜、坚贞的瓦尔特夫人,甚至瓦尔特的小女儿苏珊都是他寻欢作乐和向上爬的工具。他不择手段,厚颜无耻地不断向上爬,最后通过与瓦尔特等金融大亨结成更为亲密的关系,爬到了社会的上层,龌龊又自豪地“主宰”着他的世界。
人活一辈子,贵在有追求,有梦想。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令人鄙夷和发指的是在渴望得到财富与权势的时候像杜洛瓦一样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被利欲熏了心,以致于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以致于淡漠情感,全然不顾身边的亲人、朋友以及爱人的感受和得失,甚至不惜“踏着”身边的人的身体不断往上爬,就像是一只饿慌了的野兽一样为了填饱肚子使尽狡黠之计对可能的猎物残忍的厮杀和吞噬。如此泯灭人性,如此残忍邪恶,即使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数不清的金银财富,得到了权力与女人,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光亮的外表背后是龌龊卑污的灵魂,风光的排场背后是众叛和亲离。一个人如果用尽了他所能用的本事,用牺牲别人成就自己的方式去满足自己的虚荣与野心,那么他的人生注定是悲哀的,因为多少的财富和权势都弥补不了一个人心灵的缺憾,没有自己心爱的人与你一起分享你所拥有的一切,即使你拥有整个天下也毫无意义。就像杜洛瓦,他利用每一个爱他爱得如痴如狂的女人驾驭而上,一旦他的欲望得到满足,即使将她们抛弃也在所不惜,他的寡廉鲜耻无以复加,即使他最终爬到了社会的上层,享尽荣华富贵,但由于他的生活只有无尽的欲望与贪婪,毫无感情与人性,所以他的人生永远也称不上幸福。追求幸福,靠的是自身的努力奋斗和真实的付出而不是靠投机取巧,暗算他人。
但愿世人能在滚滚红尘,物欲横流之中,中流砥柱,始终保持一颗纯洁美好的心,与温情俱在,与人性同存。
漂亮朋友读后感4
以前,我最讨厌读外国小说,尤其是长长的名子,令人越读越糊涂。但我读过《漂亮朋友》之后,却有了新的认识。
《漂亮朋友》是莫泊桑于1885年创作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是一部有直接针对性的、政治性很强的作品。 文章 通过一个乡下小酒馆老板的儿子-杜洛华。从一贫如洗的铁路局职员到辉煌腾达的上流人物杜洛华德康泰乐。这是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个令人不可思议的变化,却是由一些女人来完成的。正是这些女人的出轨让杜洛华走向上流社会更加容易。她们一个个地被伤害,却无法言语。在他的情妇与妻子中的任何一位都不过是他通往目标的助推力与阶梯。
他没有任何才能,不具备任何真材实学。他唯靠自己那年轻的美貌来获取自己的地位,可以说他有着一身招摇撞骗的本领和取悦、勾引女人的特长。
他的虚伪是他前进的步伐。
在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代政治黑暗,社会腐败,上流人物堕落,谁丧尽天良就能飞黄腾达,根本无需真材实料。
杜洛华利用女人的单纯,善良来满足梦想。华尔特夫是最悲残的一位情妇,在被杜洛华抛弃之后,竟成了他的岳母,这一切都都是在痛苦中经受忍耐的。她却不知自己只是杜洛华向上攀爬的阶梯而已。
在这部小说中莫泊桑赤裸裸地暴露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暑期资产阶级政客的卑鄙无耻,资本主本政治的肮脏腐朽和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异一切代价的无耻勾当。只要有利益,贪婪、自私的存在,就会有“漂亮朋友”的存在,表面光鲜,漂亮动人的背后定有肮脏,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我生活中的朋友永远都是重情义。我和朋友之间坦诚相待。没有利用,只有真诚。朋友遇到困难,我热心帮助;我遇到挫折,朋友给予慰抚。我生活中的朋友,没有向“漂亮朋友”类似令人唾弃与憎恶的人。
漂亮朋友读后感5
《漂亮朋友》是莫泊桑在1885年发表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把目光投向新闻界和政界,具有丰富得多的内容,堪称一部揭露深刻、讽刺犀利的社会小说。
首先,《漂亮朋友》暴露了当时新闻界的黑幕。报纸从它诞生之日就是各个阶级和党派斗争的工具和喉舌。在《漂亮朋友》中,报纸是操纵在财阀和政客手中的工具,《法兰西日报》的后台老板是一批众议员,瓦尔特在议院中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它是金融家,善于利用政治进行投机,他创办的《法兰西日报》最后成为了内阁的喉舌。小说生动地描述了瓦尔特帮如何利用这份报纸操纵政局,为了让他们中的重要议员拉罗舍—马蒂厄上台,瓦尔特利用报纸制造舆论,实现倒阁阴谋,使马蒂厄终于当上了外交部长,一旦他的生活丑闻暴露以后,瓦尔特就毫不留情的一脚将他踢开。由财阀操纵报纸在政界和报业大显身手,这就是《漂亮朋友》所揭示的报纸黑幕。
小说还成功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他就是杜洛瓦,为了获得巨额财产和社会地位,他不择手段,短时期就飞黄腾达了。杜洛瓦的本钱是拥有一副漂亮的外表,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妇女的芳心,使他们都愿意服务于自己,成为他向上爬的工具。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露出了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文/龙伟平
1
黄脚又回来了。
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事,半月前的一个晚上,它摔坏了我三十岁生日时于小染送我的那个电动剃须刀后,我一时怒火攻心,随手从桌上抓了个东西就朝它扔去,黄脚像影子一样迅速蹿开,后脚一蹬跳上窗台,逃走前还不忘回头瞥我一眼,那眼神很像人,令我心里发怵。当然,以黄脚的敏捷身手,我是不可能扔中它的。
那天晚上之后,它就再没出现,尽管这完全在我意料之中,可我还是感到很不舒服。我想黄脚大概是伤心了,是的,哪怕它只是只猫,也会伤心。最早接触猫这种生物时我也不相信,后来接触久了慢慢发现猫确实有这个能力,黄脚也不例外。
真是个养不亲的小东西,不管之前你怎么对它好,只要它察觉到你有一丁点恶意,就再也不会回来。
我没想到的是,今天早上去收昨天忘收的床单时,一拉开床单的瞬间就看见黄脚趴在露台上那张破旧的红皮沙发上,我愣了下,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水肿的眼睛一看,确实是它。
我有点开心又有点尴尬,像是看到前女友一样,可我不能让黄脚察觉到我内心的喜悦,既然是它主动回来的,我必须给它个小小的教训,于是我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朝它吹了下口哨,这是它平时能听懂的口令,我想它听到后会立即撒欢儿过来对我蹭腿示好,可是这次它居然没有任何反应,依旧趴在沙发上,完全不按常理出牌。我尴尬地张着嘴,过了几秒,黄脚扭过脖子像个宫廷贵妇一样鄙夷地扫了我一眼,那眼神像是说:“从我面前消失吧,你这个举止轻佻的穷小子。”
唉,算了。猫不过来,我就过去。
我放下床单走过去抱起它,黄脚在我手里扭动了一下,我把它翻过身一看,发现它右脚踝处有个拇指大小的伤口,毛皮掉了,还在渗血,看上去像是被同类的牙齿咬伤的,我一下就心软了,起身把黄脚抱进屋,拿消毒水和创伤药给它清理伤口。它看似温顺地趴在猫窝里,可从始至终,都没朝我喵一声,更没有丁点向我示好的意思。
嗯,这点很像我前女友。
2
黄脚是只再普通不过的狸花猫,母的。这个城市的宠物店是不出售狸花猫的,因为太普通了根本没人会买。
几个月前一个下雨的晚上,那时我和于小染尚未分手,我和她看完**回来时看见它趴在门边瑟瑟发抖,浑身的毛湿哒哒的,耷拉着耳朵喵了几声向于小染示好,可它大概没料到,于小染是那种很讨厌猫的人,尤其是黄脚这样的土猫。
黄脚在于小染面前碰了一鼻子灰,转而向我示好,我会心一笑弯腰捉起它,于小染瞪了我一眼说:“你干嘛,还不赶快扔了。”
我拉下脸说:“外面下好大的雨啊,让它在这里过夜吧。”
她脸色变坏了,扫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踩着高跟鞋噔噔直接走到卧室里。
我朝卧室里望了一眼,没想太多。转身把黄脚抱进屋,从阳台上里拿了个纸盒又往里面垫了一条毛巾给它当临时猫窝。开始去厨房捣鼓晚饭,过了半个钟头我出来喊于小染过来吃饭,喊了几声,她没答。俄顷,卧室里传来她的声音。“我不饿,你自己吃吧。”
好吧,不吃就不吃,半夜别吵着说肚子饿。我小声嘟哝,转身回厨房拿了副碗筷,一个人吃了顿晚餐。吃完抹嘴的时候,它从纸盒子里出来走到桌子边,仰起头朝我狠狠地喵了几声,我想它大概是饿了。
喂点什么好呢?
我想了想,转身从冰箱里拿了半瓶吃剩的鱼罐头,用叉子戳了一条鱼放在左掌心里,它望了我一眼,伸过头嗅了嗅,紧接着手心里立即传来一阵酥痒的感觉。
喂饱黄脚后,看它身上脏得不像话,捉着它进浴室用喷头给它洗了个澡,整个过程很顺利,它没有挣扎,安静地蹲在盆子里享受我给它揉背。洗完拿了条旧毛巾把它擦干放在纸盒子里。弄好后我回到客厅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会儿电视,又胡乱翻了几下手机,没有半点讯息,翻来翻去,渐渐睡意袭来。
我起身把遥控器放在茶几上,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自己收拾干净后,回到卧室里看到于小染坐在床头不知在想什么。我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凑到床上,像只猫一样慢慢靠近她身边,呼吸急促地问她:“想什么呢。”
她默不作声,我把脸凑过去紧挨着她的脸,鼻子里全是她颈部发出的诱惑气息。我喉结滑动了下,身体开始燥热起来,在她头发上轻轻吻了一下,手情不自禁地向她短裙里的大腿摸去。她突然伸手捉住我上移的手,看着我冷冷地说:“宏生,我们分手吧。”
闻声,我像只被人猝不及防泼了盆冷水的猫,浑身一激灵,半天没有反应过来。我愣了愣,咽了下口水,问她:“好好的为什么要分手?”
她把头发往后一扶,冷淡地说:“没有为什么,就是觉得我们不合适。”她站起来说:“你今晚睡这边吧,我去隔壁屋。”
我第一次躺在床上失眠了,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听到她在屋里收拾东西的声音,紧接着听到她的手机响了,她走过去拿起手机警觉地朝四周望了一眼,接通后踩着高跟噔噔噔的去到露台上。我见状立马爬起来蹑手蹑脚跟过去。
“你十分钟后过来接我吧,我现在说话不方便,就这样,先挂了”通话时间很短,不到一分钟。
我还在想跟于小染通话那家伙是谁,她已经走了过来,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我顶着黑眼圈和乱糟糟的头发走过去,像只哀求的猫,腆着脸笑道:“还以为你昨晚说的是气话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呢,没想到你说的是真的。”
她嘴角上翘望着我,轻笑一声,说:“是吗,那我再说一次,我们分手吧!”
十几分钟后,楼底下传来汽车引擎声,我看着她急匆匆地拖着箱子,嗒嗒嗒的头也不回从我眼前消失了。
结束了吗?两年又三个月的感情。我站在客厅里,感觉后背凉飕飕的。
它伸着懒腰走着猫步从纸盒里出来走到我脚边,绕着我的脚轻轻地喵了一声,我弯腰抱起它,发现它颈部皮毛散乱有明显家养痕迹,它毫无戒备地窝在我怀里,俨然是认我做它的新主人了。
3
自从那天离开后,于小染就真的没回来了,没有电话也没有任何音讯,就像一条鱼回到了深水湖里。我没有办法留住她,更没有能力去挽回。我能做的,只有和这只不请自来的猫继续生活在这间房子里。
分手两个月后,我逐渐习惯了一个人一只猫的生活,我天性有点迟钝,对情爱里太强烈的撕扯不会表现得那么敏感。
于小染走了之后,黄脚似乎成了这个家里名正言顺的“女主人”,成天在各个角落里翻来找去,破坏力之大让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家里养了十只猫。它只是一只猫啊,猫怎么会去试图理解人类此刻的心情呢。而我对黄脚表现出的超强忍耐力,全都得益于我工作的那家百货商场,是我的工作让我能像忍耐各种刁钻奇葩的顾客一样去忍耐一只精力旺盛的猫。
三月里,整座城市细雨绵绵,出去买个早餐回来毛衣上沾满了小水珠,摸起来像黄脚湿腻腻的皮毛。
天气不太好,逛商场的顾客不多。我站在柜台边无聊地把玩手机,早上水喝多了现在隐约有些尿意,于是收好手机起身向对面的厕所走去。
几分钟后,我从厕所出来,没走几步,竟然看见于小染容光焕发地站在一家服装定制店门前,手里提着一个粉红色的包包,和一个穿着阿玛尼西装的年轻男人有说有笑的,怀里还抱着一只毛皮雪白的动物,看上去很像猫,不,一定是猫。
我愣了一下,心里擂着鼓锤似的难受。正想着要不要过去打招呼,突然那只大白猫冷不丁地从于小染怀里跳了出来,于小染和西装男聊得正嗨,没提防手里的猫,等反应过来那团白影已经跑得没边了。于小染和西装男立马提着一堆东西跑去找猫,我像做梦一样看着两人消失在商场里,心里却一直在想,她怎么会抱一只猫呢?她不是很讨厌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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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不在焉地上了一天班,回到家里,一打开门,立即看到了黄脚给我的“惊喜”——一只毛皮黑白相间长得像奶牛一样的公猫。
黄脚伏在那只公猫旁边,正伸着舌头给它舔毛。我把外套脱了扔在沙发上,像老丈人一样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新女婿”后,又失落又感慨,黄脚真是太没品了,竟然找了一个这么丑的男朋友。就在我起身准备棒打鸳鸯的时候,那只奶牛猫似乎觉察到我对它不怀好意,朝我狠狠地叫了一声,后脚一蹬立马从沙发上跳下来逃走了。
黄脚正式恋爱了,身为黄脚的男朋友,那只奶牛猫也名正言顺地住进了我家里。两只猫整天腻在一起你侬我侬,兴致上来了半夜还要来段情侣大合唱就这样虐了我半个多月,没过多久,黄脚肚子打了气似的鼓了起来,紧跟着那只奶牛猫便消失了,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像个父亲一样既怜惜叛逆女儿孕后惨遭失恋,又痛恨渣猫抛妻弃子不负责任。
黄脚失恋后一改往日躁动的个性,拖着沉甸甸的身子静静地趴在窗台上,连它平时最爱的小鱼干也没胃口,叫我十分担心。
唉,该怎么帮助一只孕后失恋的母猫呢?真叫人犯难。
梅雨终于过去了,之后几个月我都没再在商场遇到于小染,就像那次跟那只跑没影的白猫一起消失在这座商场里了,再没出现过。
没过多久,我也离开了工作了几年百货商场,几经辗转,最后留在一家初创公司,从单身狗变成了一个没日没夜的业务狗。
而黄脚也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成功晋级成了猫妈,一口气生了三只小猫,两只灰的一只黑白相间的,没有一只长得像黄脚,倒是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猫活脱脱的就是那只抛妻弃子的奶牛猫的缩小版。
周日下午,我坐露台上,拿着那个被黄脚摔坏的电动剃须刀试图把它修好,懵头懵脑地搞了半个小时还是以失败告终,我气急败坏地把那个电动剃须刀摔在地上,砸了个稀巴烂,这下彻底没有复原的可能了。
我躺在那张旧沙发上,一直躺到几颗寥落的星子在夜色中探头探脑,突然想起几年前同样一个灰蒙蒙的夜晚,我从这座城市的最南边跑到最北边的车站,把刚来这座城市的于小染接到这间房子里,两个人在一起一住就是两年多
我百无聊赖地想着,露台上风很大,把晾在铁丝上的衬衫吹得呲呲作响,这时,忽然听到屋里传来黄脚的嘶叫声,我有点吃惊,连忙起身进屋,看见黄脚站在猫屋上,满嘴是血,嘴里叼着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猫尸体,扭着头一脸凶相地望着我。
嘿,好家伙。见到我进来,黄脚迅速一纵跳上窗台,仓皇从半掩的窗户间逃了出去。
5
整整一个礼拜,黄脚都没有再出现。我拿喜怒无常的黄脚毫无办法,只能弄来一个奶瓶装了些牛奶去喂养那两只可怜的小灰猫,喂完又在心里盼着黄脚早点回来。
一个周末傍晚,我心存侥幸在小区里散心,想看看有没有运气能在这附近看到黄脚。无聊地游荡了半个小时后,正准备上楼时,看到几个老人和小孩围着花坛一角不知在做什么。我有点好奇,于是走过去问旁边的一个小男孩:“嗨,他们围在哪里看什么呢?”
流着鼻涕的小男孩说:“喔,那里死了一只猫。”
我一怔,心怦怦乱跳地想,天呐,难道是黄脚?想到这我连忙走过去拨开人群一看,终于舒了口气,死的不是黄脚,而是黄脚的男朋友“奶牛猫”。难怪这家伙再没出现,真没想到竟然死在这里。
我走近仔细一看,猫尸很完整,估计是被小区哪个讨厌猫的人下药毒死的,死了有几天了,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发臭,应该是被昨晚上的暴雨从花坛里冲出来的。
我从门卫那里拿了个铲子和铁撮箕,把奶牛猫的尸体弄到小区外边的空地上挖了个坑埋了。突然想起此刻毫无音讯的黄脚,心里叹道,小东西,有下辈子的话做只用情专一的猫吧。
6
公司业务扩张之迅速,快得跟入侵物种的繁殖速度一样。八月初,公司在邻城开了家分公司,因为有之前黑白颠倒取得的业绩在,领导有意让我过去坐镇,我仔细想了一上午同意了。
现在住的房子月底要到期了,因为是老租客,房东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问我还续不续租,见我犹豫不决,房东急道:“租不租给句痛快话,不租了我好早作安排。”
我沉默几秒,说:“抱歉,不租了,月底终止合同吧。”
我回到家中,放下公务包,筋疲力尽地靠在沙发上,大灰小灰见我回来立马跳上沙发,乖顺地依偎在我身旁。它们已经快三个月了,已经不再需要我用奶瓶喂牛奶,皮毛也长顺滑了,身手的敏捷程度比黄脚有过之而无不及。说起黄脚,它已经消失了整整三个月,对于一只习惯和人类相处的猫,我知道三个月的时间意味着什么,也许,它再也不会回来了。
然而不管怎样,我心里还是抱有一丝幻想,盼望在月底离开这座城市前能遇到它,否则,就真的没有一点机会了。
日子就这样过着,正常上班,偶尔加班,感觉累的时候就休几天假在家里看书看碟。猫跟狗有很大的不同,猫没办法遛,更不可能拿根绳子拴着它,另一方面,作为一个三十出头的大老爷们,我更不好意思像遛狗族一样去落落大方地遛猫。
一个寻常下午,我正在家里逗大灰小灰玩,手机忽然响了,我拿起手机一看,表情惊讶得像是中了头奖,竟然是于小染打来的电话。整整半年多的时间,她都没有给我发过一条短信,分手分得彻彻底底。
我心跳加速,她怎么会突然打电话过来?难道她要结婚了想请我过去喝喜酒?
我手一滑,接通了电话,过了几秒钟,手机里传来于小染的声音。
“喂。你还好吗?”
我一怔,想了想说:“挺好的。”
她声音很平静,说:“没事就好,没想到你的电话还能拨通。”
我笑道:“是啊,没想到你还记得我的号码。我以为你早删除了呢。”
手机里传来一阵窸窣声,接着,听到她含着尴尬笑着说:“怎么会呢。两年多的感情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我在心里笑道,怎么不会。嘴上却说:“是啊,别说是个人,就算养只猫养了两年也会有感情的,对吧?”
她一下沉默没有话说。
我换了个口气问她:“你有事吗?”
过了片刻,她说:“那次跟你分手,是我做得有点过分。”
过分吗?我怎么不觉得。
我笑着说:“都是过去的事了,就别提了。其实几个月前我还在荣都百货见到过你呢,你当时手里抱着一只猫,人也容光焕发的很漂亮。”
那头传来她的轻笑声:“是吗”
我突然感到有点尴尬,说:“你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事吗?”
过了十几秒,听到她问我:“你现在有女朋友了吗?”
我一愣,她问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想向我炫耀她那高富帅男朋友有多能干多优秀吗?我要怎么回答,说有还是没有?
我想了想轻咳一声,如实回答:“没有。”话一出口就后悔了。
她随即“哦”了一声。
这又是什么意思?是打探成功可以收兵回府了是吗?
正想着怎么回她才能挽回面子,手机里传出她的声音:“我们还能回到从前吗?”
我彻底懵逼了,她到底想干嘛?难道她终于发现我的好要回心转意了?那我要怎么办?答应还是拒绝?
见我没说话,她犹豫了片刻,声音有点哽咽:“宏生,我不想再过现在这样的生活了,让我们回到从前吧,好不好?”
我一口气含在喉咙里,身体僵硬,心里有点难以名状的难过。过了几分钟,我像个狗血言情剧里的男二号一样,回答她说:“还是不了。我一个人也习惯了。”
电话那头变得静默无声,我以为她挂了,一看手机显示还在通话中,立马贴到耳朵边,听到她说:“不好意思,打扰了。”
我挂了电话,长长吁了口气,心里还盘旋着于小染的声音。
过了片刻,我起身走到露台上,想一个人静一静。凉风把铁丝上晾着的衣服吹得左摇右摆,隐约间看到后面那张旧沙发上有一团黄灰色的影子,我吸了口气,定睛一看,是黄脚!
7
这是做梦吗?
黄脚眯着眼趴在旧沙发上,听到声音立即仰着脑袋双目圆睁盯着我,跟早前那个雨夜一样,让人心生怜意。我站着一动不动,生怕不小心吓走它,犹豫一下,轻轻朝它吹了两声熟悉的口哨。过了几秒,它扭了扭头从沙发上跳下来,慢悠悠地走到我脚边,我蹲下身子,一把抱起黄脚,三个月没见,它几乎变得瘦骨嶙峋,黄灰色的后背皮毛杂乱无章,这次它没挣扎扭动,毛茸的脑袋很自然地贴着我的胸口,我居然瞬间有点想哭的冲动。
过了一会儿,我抱着黄脚进屋,看见大灰小灰在沙发上溜达,我走过去把黄脚放到沙发上,吸了口气对大灰小灰说:“小东西,还记得你们的妈咪吗?”黄脚眼神里有种从所未有的温柔,站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大灰小灰见到黄脚不仅没有表现出亲昵的神态,反而立即吓退到猫屋边。看到这一幕,我心里一沉,忽然想起了那只被黄脚咬死的黑白相间的小猫,那至今是个未解之谜。
八月的一个周末,我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去以前工作过的那家百货商场逛逛。跟几个月前在这里工作时的感受不同,现在心情多是自由愉悦的。闲逛了一圈后,准备去看看工作了两年的那家店再离开。
电梯平稳上升,叮的一声铃响,五楼到了。门徐徐展开,我把手机放进兜里,随即抬头,心里一震,是她,我的前女友,于小染。
我有点慌乱地望着她,不知该说什么。
她看着我,眼神里闪过一丝诧异,然而那丝诧异很快就消失不见,换成了略带陌生的笑脸:“巧啊,没想到能在这遇到你。”
我笑着问她:“怎么一个人逛商场,你男朋友呢?”
她眼神避开我,轻笑道:“已经分手了,我现在在这边上班。”
说完用手扶了下额头的头发,却并不看我:“你呢?现在工作还好吗?”
我说道:“挺好的,后天就要离开了,所以想来这里逛逛。”
她低头轻轻哦了一声。
我望着她,想了想说:“有个事一直想问你。”
她略带好奇地看着我,嘴角抽动了一下,说:“什么事?”
“小染,你不是很讨厌猫吗?你那次怎么会抱着一只猫呢?”
她没说话,我以为她没想起来,提示说:“就是上回在这里逃走的那只大白猫。”
俄顷,她抿了抿嘴道:“我好像从来没跟你说过我为什么会讨厌猫吧,因为小的时候被猫咬过,流了很多血。”
我一下不知该说什么,抬头一看,她已经把头侧了过去,我看不到她此刻的表情。
到了八月中旬,正当我被交接工作前的琐碎事务缠身之时,突然接到母亲从老家打来的电话,她声音哽咽地说父亲早上出门时摔了一跤,现在正在医院里抢救,叫我赶紧回去。接完电话我感觉头都要炸了,合上电脑,立刻跟老总请了假急急忙忙地回去。
父亲是脑血栓导致的急性中风,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醒了,面容憔悴地躺在病床,看见我努动嘴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急得眼睛睁大,母亲连忙放下碗把耳朵凑过去听,接着抬头跟我说:“你爸是想问你,小于她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听到母亲问起于小染,我有点慌神,找个借口说:“爸这病来得太突然了,我就先回来了,没来得及跟她说。”
母亲听了若有所思地说:“你们俩在外面这么久也不容易,我和你爸爸都老了,以后更帮不上你们什么忙了。”她用勺子舀了点粥喂给父亲,父亲一时还不习惯病中的状态,急着想说话,中风后整个嘴巴歪到了一边,好不容易喂进去的粥水又顺着嘴角全部都流了出来滴在被子上。
父亲出院已经是十多天后的事情了,等我回来,公司这边已经积了一大堆事,连着熬了几个通宵才处理完,还有几天时间,我开始着手搬家的事。
8
三天后,我准备启程去邻城,搬家前,我特地出了趟门把大灰小灰送给了小区里一户相熟的人家。当天下午,我开车离开了这座城市,没带什么东西,一个人一只猫,行装简便。
开到半途时,天下起了雨,车子行驶在高速路上,像只狂奔的巨兽。天际线被雨幕拉的很低,灰蒙蒙一片。黄脚蹲着副驾座位上,竖着两只耳朵盯着车窗玻璃上淌下的水滴,模样像个忏悔者。
一个细雨绵绵的晚上,我顶着截止日期在公司加班研究方案,屋内灯光晕眩,窗外夜风簌簌,我感觉浑身难受,想去网上找点灵感,打开网页正准备搜索时,目光被搜索框下一栏的一条本地新闻吸引。新闻标题赫然写着“富二代室内虐杀女友,尸体死状像猫”,并配有几张打了马赛克的轮播图,我点开一看,照片里那位被虐杀的女人,臀部上翘,四肢像猫一样趴在地上,侧脸看上去像极了于小染,我抑制住内心的恐惧,目不转睛地看完了整条新闻,浑身僵硬地坐在椅子上。接着手颤巍巍地从桌面上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翻来覆去的却怎么也找不到于小染的名字,过了近一分钟,仔细检查了一遍通讯录,终于找到了她的电话号码,立即拨过去。
过了一分多钟,通话因为无人接听自动挂断了,试了几次,依旧无人接听。我瘫坐在椅子上,风把树叶吹得簌簌作响,电脑屏幕亮得刺眼,脑袋里一片空白。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于小染打来的,慌张地接通电话,一阵杂音过后,手机里传出她有些欢喜的声音:“你有事吗?给我打了这么多个电话。”
我的心噗噗乱跳,问她:“你没事吧?怎么给你打了这么多个电话都没人接。”
她顿了一下,说:“我能有什么事。刚才在外面吹风,手机放在卧室里。”
我长舒了一口气,轻轻哦了一声。
她试探地问道:“你没有别的事吗?”
我愣了愣,说:“没事了,你早点休息。”
一阵嘟声过后,通话结束,我坐在椅子上脑袋里想的全是那条新闻,也没心思研究方案了,于是关了电脑,穿上外套下楼开车回家。
回到住的地方已经十一点了,我心不在焉地掏出钥匙开门,插了半天却发现怎么都打不开,拿近了仔细一看才发现是车钥匙。连忙伸手到另一个裤袋里去掏房门钥匙,捣鼓了半天,门终于开了,我进屋打开电灯,看见黄脚竖着双耳蹲在沙发上,看到我轻轻地叫了一声,旁边还蹲着一只猫,黑白相间的皮毛很像以前那只奶牛猫。
我站在门边望着那只公猫,有点出神。这时,黄脚扭动脑袋,身手敏捷地从沙发上跳下来走到我脚边,我蹲下身摸了摸黄脚的背脊,那只黑白相间的大公猫见我没有恶意,也放开胆子后脚一蹬跳了下来,走到我身边,我犹豫了下,伸手去摸那只大公猫,它没有抵抗低下头放松身子任我抚摸。
“是你吗?小东西。”我自言自语。
过了几分钟,我放下公务包,脱了外套,去浴室冲凉,喷头里水流哗哗,心里却堵得厉害,洗完澡穿了件睡衣背靠在阳台的栏杆上一个人抽着闷烟,已经十二点了。风把阳台上的帘子撩了起来,两只猫依偎在深夜的沙发上安静无声。我站了十几分钟,呼出口气,回屋从沙发上拿起手机。
上百个联系人一路翻下来,找到她的号码打过去。
几秒钟后,电话接通了,手机里传来她难以掩饰的兴奋。
“这么晚了还没睡啊?”她问。
我笑道:“是啊,你不也没睡吗?”
她轻笑了下,语气里多了一丝自在从容:“真的没事要跟我说吗?”
我沉默了半晌,笑了笑,说:“猫都回来了”
《养猫记》系列第二篇在此:
养猫记之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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