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淳:娶大学同学为妻,65岁没孩子,花60万克隆已逝爱犬当孩子

孙淳:娶大学同学为妻,65岁没孩子,花60万克隆已逝爱犬当孩子,第1张

都说爱情是荷尔蒙,是不顾一切的冲动。

婚姻像是一盆冷水,浇灭了爱情里所有的热忱。

尤其是 娱乐 圈的爱情,更是掺杂着些铜臭的味道。

但有一个人却成了例外。

高傲如他,却为了给妻子治病,疯狂接演质量参差不齐的戏。

传统如他,却为了照顾妻子身体,毅然决然地选择丁克。

为博妻子一笑,他毅然掷金60万,克隆她已逝的爱犬。

他就是老戏骨孙淳。

说起他的名字,很多人或许不认识,但是如果提到《走向共和》里的袁世凯,《琅琊榜之风起长林》中的萧庭。

大家便会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他。

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份深情,让他甘愿做到如此地步呢?

1956年的盛夏,孙淳降生在泉城济南的一个“中产家庭”里。他的父亲是外交官,母亲是老师。

作为土生土长的济南人,孙淳的样貌颇有老舍在《济南的冬天》里描述的那般,皑如白雪,书生意气十足。

孙淳出生时,上面已有一个哥哥和姐姐,他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被宠上天际。

据他回忆,自己家里有一个抽屉,里面放满了钱,他用钱的时候从来不需要报备,随便拿多少都可以。

“那就像一个百宝箱,里面有花不完的钱。”孙淳感叹着说。

在如此优渥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孙淳对金钱并没什么概念,反而事事会以自己的感受为首要准则。

奈何这样顺风顺水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

高中毕业后,孙淳赶上了那段敏感的 历史 时期,通往大学的路被斩断,无奈之下,他只好去工厂里谋求生计。

工厂的日子很是枯燥,他看着一眼望不头的日子,内心充满了迷茫。

就这样,在工厂浑浑噩噩做了几年后,1977年,高考恢复,全国上下欢呼沸腾,孙淳仿佛看到一丝曙光。

几经选择,他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

重拾书本对孙淳来说,颇有难度,但是按部就班的工厂生活,却是他再也不想回去的“噩梦”。

为了摆脱现状,孙淳卯足了干劲。

每天一下班,他便钻到屋子里,挑灯夜读,家人叫几遍,他都不带应声的。

没多久,考试如期而至,看着全国各地前来赶考的学生,孙淳的心里突然涌出一阵“自信感”。

“这些小喽啰肯定不是自己的对手。”孙淳在心里念叨。

连他都不明白自己的这股自信来自哪里。

或许是自信心带来的好运,他在考试过程中的表现十分自如,专业课成绩也很突出,别人要考很多年的上戏,孙淳一次就考过了。

带着改变命运的录取通知书,孙淳从济南来到了上海。

大学的时光五彩纷呈,在那里,样貌出众的孙淳邂逅了娇俏灵动的傅丽莉。

傅丽莉出生在演艺世家,父母曾经出演过很多红色题材的剧,被称为“红二代”的她气质卓越,人群中远远看了一眼,便让人无法忘却。

这其中就有孙淳。

奈何那个时候不似现在,男女同学虽然在一个班里,却不能过于热络。

大一很快如白驹过隙成为过往,孙淳只能在她的背后偷偷仰望,没能说上一句话。

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愫。

就在这时,一个“天赐良机”来到他的面前。

大二那年,老师更改了规则,不再是固定组制,而是可以自由搭配,孙淳一想机会来了,但是还没等到他行动,对方却主动找他了。

傅丽莉组的谷亦安跑来找他:“你的自选片段确定下来了吗?”

孙淳摇摇头:“还没有呢!”

谷亦安说:“傅丽莉选了《钢铁是怎么炼成的》,我们还缺一个演员,你来试试吗?”

孙淳抑制着内心的欢呼雀跃,很冷静地说:“我再考虑一下吧。”

说罢,孙淳赶紧跑到了图书馆,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小说和舞台剧从头看了一遍,细心的他还结合了两者的不同,写出了自己的总结。

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孙淳才答应接演这个角色。

或许是得益于充足的准备,孙淳饰演的保尔和傅丽莉饰演的冬妮娅,配合默契,一经出场就迎来满堂喝彩。

两个人也因角色结缘,擦出了爱情的小火苗。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抱得美人归的孙淳也没忘了自己的功课。

凭借良好的表现,孙淳包揽了毕业前的三台大戏,《猜一猜谁来吃晚餐》、《左邻右舍》、《小狐狸》,无一例外,他都是男主角。

连老师看了他的表演都感叹道:“你天生就是个演戏的料”。

花团锦簇的校园时光很快就成了过往。经过四年的学习,孙淳和妻子从上戏毕业。

毕业后,孙淳被分到了峨嵋**制片厂,延续了学校时的光辉,孙淳先是在《锅碗瓢盆交响曲》出演了牛宏一角,随后又主演了《见习律师》中的言文刚。

一毕业就有如此高的起点,一时间,孙淳风头无两,好不风光。

另一边,傅丽莉也紧跟其上,先后出演了《红叶铺满小路》、《巾帼英烈》等红剧,还凭借精湛的演技获得了百花奖最佳女主角的提名。

按照这样的剧本往下发展,用不了多久,两个人将会在 娱乐 圈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但是,孙淳偏不按套路出牌。

他没有趁着自己的热度乘胜追击,而是“选”起了剧本。

孙淳非常珍惜自己的羽毛,他选择剧本时十分慎重,在他眼里“质量不过关”的剧,通通拒演。

一个刚发展起来的新人,就敢这么玩,无疑是把自己给作死了。

娱乐 圈最不缺乏演戏的人,没过多久,孙淳就被遗忘在了角落里,再无剧本可选。

没有作品就没有收入,孙淳心里着急,却无计可施,只能赋闲在家“吃软饭”。

傅丽莉无法理解他的思维方式,但是抵不过他的固执,只好妥协了。

为了养家,傅丽莉拼命的接戏,从1982年到1988年,她每年都有作品输出,曾获得过金鹰奖最佳女配角、大众**百花奖提名。

不比现在明星的高价片酬,傅丽莉即使演了这么多部剧,也无法避免囊中羞涩的处境。

为此,她不得不走穴演出,辗转各地奔波。

其中的辛苦不言而喻。

有一次,傅丽莉从外演出回家,一脸疲惫,孙淳见状心疼不已,忙追溯缘由。

原来,剧组为了省钱,租了个廉价的宾馆,靠着一张简陋的板子,傅丽莉撑到演出结束。

孙淳看到这里心疼坏了,一个劲地怒骂剧组,另一边却也在思量,自己是不是真的错了。

为了弥补妻子,孙淳抛却了以往的固执,四处为自己求资源。

1986年,孙淳争取到《大yue兵》里的孙放一角。

为了诠释好这个人物,孙淳跑到部队,和战士们同吃同住同训练。

五个月后,**开拍,陈凯歌来到剧组,却发现放眼望去,找不到孙淳的影子了。无奈之下,他只好拿着喇叭高喊他的名字,孙淳才慢慢悠悠地出列。

看着晒得黝黑的孙淳,陈凯歌笑了:“可真有当兵的感觉了!”

正是因为这样的付出,**上映后,获得如数好评,孙淳凭借可圈可点的演技再次回到了大众眼前。

演技上千锤百炼之后获得的反响,让孙淳感觉到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加上小时候的经历,他觉得钱是钱,戏是戏,两者要有明显的界限。

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他在选择剧本时,仍然不将就,有时候一年才接拍一部剧。

经济上的捉襟见肘,让傅丽莉萌生了南下创业的想法。1992年,她跑到深圳创立了一家广告公司。

借着时代的红利,没多久,傅丽莉就赚到了第一桶金,钱虽然不多,但是远远比片酬多了好几倍。

收入增多必定伴随着高强度的工作,就在傅丽莉想进一步实现自己的宏图大业时,一场意外悄然而至。

在凭借《洋行里的中国**》获得金鹰奖最佳女主的提名之后。

傅丽莉突然身患重疾,不得已回家休养。

好不容易奋斗到这个地步,却只能窝在家里养病,这让傅丽莉一度情绪失常,经常蜷缩在墙角大哭。

孙淳见状,心疼不已,他慢慢地环抱住她:“没事,有我呢!”

为了支撑起这个家,孙淳下调了自己的标准,尽可能地多去接戏,甚至不惜自毁形象。

2003年,孙淳出演了电视剧《走向共和》中的袁世凯,为了诠释出人物的神态,孙淳一顿饭吃狂吃四碗面,硬是吃胖了10多斤。

形象对于一个演员来说至关重要,但是,孙淳却并没太过在意。

闲暇的时候,他就带着傅丽莉出门散心,陪她做想做的事。

在他的精心呵护下,傅丽莉慢慢的痊愈。

此时,两个人已经结婚十多年了,在山东人的传统观念里“无后”是个大问题,孙淳的家里人不免催上两句。

虽然孙淳十分渴望儿女承欢膝下,但考虑到傅丽莉将近四十岁的高龄,又刚从病魔中解脱出来,孙淳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丁克。

他说:“生育风险那么高,万一为了孩子损失了大人怎么办?”

拿妻子冒险的事,孙淳断然不会去做。

当着家里人的面,孙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见没有转圜的余地,家里人也没再说什么。

但是,傅丽莉却对此充满了愧疚之心,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闷闷不乐。

为了给妻子以抚慰,孙淳找来一直可爱的小狗,给它取名卡米拉,他们将它当成自己的孩子,加倍地宠爱它。

有一次,孙淳的哥哥孙周到访,卡米拉激动不已,“撒尿欢迎”,看着被滋了一脚狗尿,孙周脸上略有怒气。

傅丽莉见状,赶紧抱回了狗,一边说着:“是喜欢大爷才撒尿的,大爷可千万别小气。”

听到这句话,孙周哭笑不得,只得感叹一句:“孩子都没这么溺爱的!”

卡米拉的加入,家里仿佛添了不少的生气,没事的时候,孙淳和傅丽莉就会拉着卡米拉出去溜溜圈。

幸福的时光终究太过短暂,因为狗的寿命都不长,几年之后,卡米拉就老死了。

傅丽莉抱着“咽气”的卡米拉,仿佛经历了一场“丧子之痛”,她整天意志消沉,以泪洗面。

为了不让妻子伤心,孙淳豪掷60万,克隆了卡米拉的后代,让它们代替卡米拉陪伴妻子。

由于长相一模一样,傅丽莉几乎难辨真假。

在两只狗狗的陪伴下,傅丽莉重拾了往日的快乐。

此后,孙淳一直活跃在荧幕前,2009年,孙淳在谍战**《秋喜》中,出演了特务头子夏惠民。

他将角色刻画的栩栩如生,获得了金鸡奖最佳男主角奖。

2011年,孙淳凭借《辛亥革命》中的袁世凯,获得了大众**百花奖最佳男配角奖。

至此,属于他的事业春天才珊珊来迟。

为了弥补对妻子的亏欠,他从未催着她返回 娱乐 圈,而是由她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品茶插花,焚香点茶,只要她喜欢,他就陪着她。

他说:“以前你操劳了大半生,现在换我撑起两个人的世界。”

这大概是婚姻里最好的样子,熬过年少时的悸动,我仍然将你视若珍宝。

正如人们说的那样,世界上有两种人最为可贵,不嫌夫贫的女人,不弃糟糠的男人。

孙淳和傅丽莉无疑都是这种可贵的人。

从校服到婚纱,从青春到华发,他们携手相伴的人生书写出了爱情最好的模样。

面对古典时代最伟大的诗人杜甫,闻一多先生以史家的洞见,考据家的细密和诗人的飘逸才情,还原出他心目中的最真切、最灵动的杜甫形象,读来令人心醉神迷。

以我个人的看法,这篇作品至今还是古典文学研究领域不可超越的典范之作。

可惜,不知何故,这篇作品在当时没有完成。闻一多先生悲剧性的早逝更使这篇作品成为未竟之作。

令人遗憾。

这篇文章是我从闻一多《唐诗杂论》上扫描下来的,作为本学期课程的参考阅读资料。为尊重原书版权,请勿转载,谢谢。

原文:

[align=center]

[b][size=5]杜甫[/size][/b]

[b][size=4]引言[/size][/b][/align]

明吕坤日“史在天地,如形之景。人皆思其高曾也,皆愿睹其景。至于文儒之士,其思书契以降之古人,尽若是已矣。”数千年来的祖宗,我们听见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生平的梗概,我们仿佛也知道一点,但是他们的容貌、声音,他们的性情、思想,他们心灵中的种种隐秘——欢乐和悲哀,神圣的企望,庄严的愤慨,以及可笑亦复可爱的弱点或怪癖……我们全是茫然。我们要追念,追念的对象在哪里要仰慕,仰慕的目标是什么要崇拜,向谁施礼假如我们是肖子肖孙,我们该怎样的悲恸,怎样的心焦!

看不见祖宗的肖像,便将梦魂中迷离恍惚的,捕风捉影,摹拟出来,聊当瞻拜的对象——那也是没有办法的慰情的办法。我给诗人杜甫绘这幅小照,是不自量,是渎亵神圣,我都承认。因此工作开始了,马上又搁下了。一搁搁了三年,依然死不下心去,还要赓续,不为别的,只还是不奈何那一点“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苦衷罢了。

像我这回掮起的工作,本来应该包括两层步骤,第一是分析,第二是综合。近来某某考证,某某研究,分析的工作作得不少了;关于杜甫,这类的工作,据我知道的却没有十分特出的成绩。我自己在这里偶尔虽有些零星的补充,但是,我承认,也不是什么大发现。我这次简直是跳过了第一步,来迳直做第二步;这样作法,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自己也明白。好在这只是初稿,只要那“思其高曾,愿睹其景”的心情不变,永远那样的策励我,横竖以后还可以随时搜罗,随时拼补。目下我决不敢说,这是真正的杜甫,我只说是我个人想象中的“诗圣”。

我们的生活如今真是太放纵了,太夸妄了,太杳小了,太龌龊了。因此我不能忘记杜甫;有个时期,华茨华斯也不能忘记弥尔敦,他喊——

“Milton! thou should be living at this hour:

England hath need of thee:she is a fen

Of stagnant waters:alter sword,and pen,

Fireside,the heroic wealth of hall and bower,

Have forfeited their ancient English dower

Of in ward happiness,We are selfish men:

O raise US up,return to HS again;

And give us manners virtue freedom power.”

[align=center][b][size=4]一[/size][/b][/align]

当中一个雄壮的女子跳舞。四面围满了人山人海的看客。内中有一个四龄童子,许是骑在爸爸肩上,歪着小脖子,看那舞女的手脚和丈长的彩帛渐渐摇起花来了,看着,看着,他也不觉眉飞目舞,仿佛很能领略其间的妙绪。他是从巩县特地赶到郾城来看跳舞的。这一回经验定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下面一段是他几十年后的回忆:

[font=楷体_GB2312]燔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font]

舞女是当代名满天下的公孙大娘。四岁的看客后来便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大诗人,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四岁时看的东西,过了五十多年,还能留下那样活跃的印象,公孙大娘的艺术之神妙,可以想见,然而小看客的感受力,也就非凡了。

杜甫,字子美;生于唐睿宗先天元年(七一二);原籍襄阳,曾祖依艺作河南巩县县令,便在巩县住家了。子美幼时的事迹,我们不大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他母亲死得早,他小时是寄养在姑母家里。他自小就多病。有一天可叫姑母为难了。儿子和侄儿都病着,据女巫说,要病好,病人非睡在东南角的床上不可;但是东南角的床铺只有一张,病人却有两个。老太太居然下了决心,把侄儿安顿在吉利的地方,叫自家的儿子填了侄儿的空子。想不到决心下了,结果就来了。子美长大了,听见老家人讲姑母如何让表兄给他替了死,他一辈子觉得对不起姑母。

早慧不算希奇;早慧的诗人尤其多着。只怕很少的诗人开笔开得像我们诗人那样有重大的意义。子美第一次破口歌颂的,不是什么凡物。这“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的小诗人,可以说,咏的便是他自己。禽族里再没有比凤凰善鸣的,诗国里也没有比杜甫更会唱的。凤凰是禽中之王,杜甫是诗中之圣,咏凤凰简直是诗人自占的预言。从此以后,他便常常以凤凰自比;(《凤凰台》、《赤凤行》便是最明白的表示。)这种比拟,从现今这开明的时代看去,倒有一种特别恰当的地方。因为谈论到这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谁不感觉寻常文字的无效不,无效的还不只文字,你只顾呕尽心血来悬拟,揣测,总归是隔膜,那超人的灵府中的秘密,他的心情,他的思路,像宇宙的谜语一样,决不是寻常的脑经所能猜透的。你只懂得你能懂的东西;因此,谈到杜甫,只好拿不可思议的比不可思议的。凤凰你知道是神话,是子虚,是不可能。可是杜甫那伟大的人格,伟大的天才,你定神一想,可不是太伟大了,伟大得可疑吗上下数千年没有第二个杜甫(李白有他的天才,没有他的人格),你敢信杜甫的存在绝对可靠吗一切的神灵和类似神灵的人物都有人疑过,荷马有人疑过,莎士比亚有人疑过,杜甫失了被疑的资格,只因文献,史迹,种种不容抵赖的铁证,一五一十,都在我们手里。

子美自弱冠以后,直到老死,在四方奔波的时候多,安心求学的机会很少。若不是从小用过一番苦功,这诗人的学力哪得如此的雄厚生在书香门第,家境即使贫寒,祖藏的书籍总还够他餍饫的。从七八岁到弱冠的期间中,我们想象子美的生活,最主要的,不外作诗,作赋,读书,写擘窠大字,……无论如何,闲游的日子总占少数。(从七岁以后,据他自称,四十年中做了一千多首诗文;一千多首作品是要时候作的。)并且多病的身体当不起剧烈的户外生活,读书学文便自然成了唯一的消遣。他的思想成熟得特别早,一半固由于天赋,一半大概也是孤僻的书斋生活酿成的。在书斋里,他自有他的世界。他的世界是时间构成的;沿着时间的航线,上下三四千年,来往的飞翔,他沿路看见的都是圣贤、豪杰、忠臣、孝子、骚人、逸士——都是魁梧奇伟,温馨凄艳的灵魂。久而久之,他定觉得那些庄严灿烂的姓名,和生人一般的实在,而且渐渐活现起来了,于是他看得见古人行动的姿态,听得到古人歌哭的声音。甚至他们还和他揖让周旋,上下议论;他成了他们其间的一员。于是他只觉得自己和寻常的少年不同,他几乎是历史中的人物,他和古人的关系比和今人的关系密切多了。他是在时间里,不是在空间里活着。他为什么不那样想呢这些古人不是在他心灵里活动,血脉里运行吗他的身体不是从这些古人的身体分泌出来的吗是的,那政事、武功、学术震耀一时的儒将杜预便是他的十三世祖;那宣言“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的著名诗人杜审言,便是他的祖父;他的叔父杜升是个为报父仇而杀身的十三岁的孝子;他的外祖母便是张说所称的那为监牢中的父亲“菲屦布衣,往来供馈,徒行额色,伤动人伦”的孝女;他外祖母的兄弟,崔行芳,曾经要求给二哥代死,没有诏准,就同哥哥一起就刑了,当时称为“死悌”。你看他自己家里,同外家里,事业、文章、孝行、友爱,——立德、立功、立言的人物这样多;他翻开近代的史乘,等于翻开自己的家谱。这样读书,对于一个青年的身心,潜移默化的影响,定是不可限量的。难怪一般的少年,他瞧不上眼。他是一个贵族,不但在族望上,便论德行和智慧,他知道,也应该高人一等。所以他的朋友,除了书本里的古人,就是几个有文名的老前辈。要他同一般行辈相等的庸夫俗子混在一起,是办不到的。看看这一段文字,便可想见当时那不可一世的气概:

[font=楷体_GB2312]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饮酣视八极,俗物皆茫茫。[/font]

子美所以有这种抱负,不但因为他的血缘足以使他自豪,也不仅仅是他不甘自暴自弃;这些都是片面的,次要的理由。最要紧的,是他对于自己的成功,如今确有把握了。崔尚、魏启心一般的老前辈都比他作班固、扬雄;他自己仿佛也觉得受之无愧。十四五岁的杜二,在翰墨场中,已经是一个角色了。

这时还有一件事也可以增长一个人的兴致。从小摆不脱病魔的纠缠,如今摆脱了。这件事竟许是最足令人开心的。因为毕竟从前那种幽闭的书斋生活不大自然,只因一个人缺欠了健康,身体失了自由,什么都没有办法。如今健康恢复了,有了办法,便尽量的追回以前的积欠,当然是不妨的,简直是应该的。譬如院子里那几棵枣树,长得比什么树都古怪,都有精神,枝子都那样剑拔弩张的挺着,仿佛全身都是劲。一个人如今身体强了,早起在院子里走走,往往也觉得混身是劲.忽然看见它们那挑衅的样子,恨不得拣一棵抱上去,和它摔一交,决个雌雄。但是想想那举动又未免太可笑了。最好是等八月来,枣子熟了,弟妹们只顾要枣子吃;枣子诚然好吃,但是当哥哥的,尤其筋强力壮的哥哥,最得意的,不是吃枣子,是在那给弟妹们不断的供应枣子的任务。用竹篙子打枣子还不算本领。哥哥有本领上树,不信他可以试给他们看看。上树要上到最高的枝子,又得不让枣刺轧伤了手,脚得站稳了,还不许踩断了树枝;然后躲在绿叶里,一把把的洒下来;金**的.朱砂色的,红黄参半的枣子,花花刺刺的洒将下来,得让孩子们抢都抢不赢。上树的技术练高了,一天可以上十来次,棵棵树都要上到。最有趣的,是在树顶上站直了,往下一望;离天近,离地远,一切都在脚下,呼吸也轻快了,他忍不住大笑一声;那笑里有妙不可言的胜利的庄严和愉快。便是游戏,一个人的地位也要站得超越一点,才不愧是杜甫。

健康既经恢复了,年龄也渐渐大了,一个人不能老在家乡守着。他得看看世界。并且单为自己创作的前途打算,多少通都广邑,名山大川,也不得不瞻仰瞻仰。

[align=center][b][size=4]二[/size][/b][/align]

大约在二十岁左右,诗人便开始了他的飘流的生活。三十五以前,是快意的游览(仍旧用他自己的比喻),便像羽翮初满的雏凤,乘着灵风,踏着彩云,往漾漾的长空飞去。他胁下只觉得一股轻松,到处有竹实,有醴泉、,他的世界是清鲜,是自由,是无垠的希望,和薛雷的云雀一般,他是

An unbodied joy whose race is just begun.

三十五以后,风渐渐尖峭了,云渐渐恶毒了,铅铁的穹窿在他背上逼压着,太阳也不见了,他在风雨雷电中挣扎,血污的翎羽在空中缤纷的旋舞,他长号,他哀呼,唱得越急切,节奏越神奇,最后声嘶力竭,他卸下了生命,他的挫败是胜利的挫败,神圣的挫败。他死了,他在人类的记忆里永远留下了一道不可逼视的白光;他的音乐,或沈雄,或悲壮,或凄凉,或激越,永远,永远是在时间里颤动着。

子美第一次出游是到晋地的郇瑕(今山西猗氏县),在那边结交的人物,我们知道的,有韦之晋。此后,在三十五岁以前,曾有过两次大举的游历:第一次到吴越,第二次到齐赵。两度的游历,是诗人创作生活上最需要的两种精粹而丰富的滋养。在家乡,一切都是单调,平凡,青的天笼盖着黄的地,每 隔几里路,绿杨藏着人家,白杨翳着坟地,分布得驿站似的呆板。土人的生活也和他们的背景一样的单调。我们到过中州的人都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去处;大概从唐朝到现在是不会有多少进步的。从那样的环境,一旦踏进山明水秀的江南。风流儒雅的江南,你可以想象他是怎样的惊喜。我们还记得当时和六朝,好比今天和昨日;南朝的金粉,王谢的风流,在那里当然还留着够鲜明的痕迹。江南本是六朝文学总汇的中枢.他读过鲍、谢、江、沈、阴、何的诗,如今竞亲历他们歌哭的场所,他能不感动吗何况重重叠叠的历史的舞台又在他眼前。剑池、虎邱、姑苏台、长洲苑、太伯的遗庙、阖闾的荒冢,以及钱塘、剡溪、鉴湖、天姥——处处都是陈迹、名胜,处处都足以促醒他的回忆,触发他的诗怀。我们虽没有他当时纪游的作品.但是诗人的得意是可以猜到的。美中不足的只是到了姑苏,船也办好了,都没有浮着海。仿佛命数注定了今番只许他看到自然的秀丽,清新的面相;长洲的荷香,镜湖的凉意,和明眸皓齿的耶溪女……都是他今回的眼福;但是那瑰奇雄健的自然,须得等四五年后游齐赵时,才许他见面。

在叙述子美第二次出游以前,有一件事颇有可纪念的价值,虽则诗人自己并不介意。

唐代取士的方法分三种——生徒、贡举、制举。已经在京师各学馆,或州县各学校成业的诸生,送来尚书省受试的,名曰生徒;不从学校出身,而先在州县受试,及第了,到尚书省应试的,名曰贡举。以上两种是选士的常法。此外,每多少年,天子诏行一次,以举非常之士,便是制举。开元二十三年(736)子美游吴越回来,挟着那“气劁屈贾垒,目短曹刘墙,,的气焰应贡举,县试成功了,在京兆尚书省一试,却失败了。结果没有别的,只是在够高的气焰上又加了一层气焰。功名的纸老虎如今被他截穿了。果然,他想,真正的学问,真正的人才,是功名所不容的。也许这次下第,不但不能损毁,反足以抬高他的身价。可恨的许只是落第落在名职卑微的考功郎手里,未免叫人丧气。当时士林反对考功郎主试的风潮酝酿得一天比一天紧,在子美“忤下考功第”的明年,果然考功郎吃了举人的辱骂,朝廷从此便改用侍郎主试。

子美下第后八九年之间,是他平生最快意的一个时期,游历了许多名胜,接交了许多名流。可惜那期间是他命运中的朝曦,也是夕照,那几年的经历是射到他生命上的最始和最末的一道金辉;因为从那以后,世乱一天天的纷纭,诗人的生活一天天的潦倒,直到老死,永远闯不出悲哀、恐怖和绝望的环攻。但是末路的悲剧不忙提起,我们的笔墨不妨先在欢笑的时期多留连一会儿,虽则悲惨的下文早晚是要来的。

开元二十四五年之间,子美的父亲——闲——在兖州司马任上,子美去省亲,乘便游历了兖州、齐州一带的名胜,诗人的眼界于是更加开扩了。这地方和家乡平原既不同,和秀丽的吴越也两样。根据书卷里的知识,他常常想见泰山的伟大和庄严,但是真正的岱岳,那“造化钟灵秀,阴阳割昏晓”的奇观,他没有见过。这边的湍流、峻岭、丰草、长林都另有一种他最能了解,却不曾认识过的气魄。在这里看到的,是自然的最庄严的色相。唯有这边自然的气势和风度最合我们诗人的脾胃,因为所有磅礴郁结在他胸中的,自然已经在这景物中说出了;这里一丘一壑,一株树,一朵云,都能引起诗人的共鸣。他在这里勾留了多年,直变成了一个燕赵的健儿;慷慨悲歌、沈郁顿挫的杜甫,如今发现了他的自我。过路的人往往看见一行人马,带着弓箭旗枪,驾着雕鹰,牵着猎狗,望郊野奔去。内中头戴一顶银盔,脑后斗大一颗红缨,全身铠甲,跨在马上的。便是监门胄曹苏预(后来避讳改名源明。)在他左首并辔而行的,装束略微平常,双手横按着长槊,却也是英风爽爽的一个丈夫,便是诗人杜甫。两个少年后来成了极要好的朋友。这回同着打猎的经验,子美永远不能忘记,后来还供给了《壮游》诗一段有声有色的文字:

[font=楷体_GB2312]吞歌丛台上,冬猎青邱旁;呼鹰皂枥林,逐兽云雪岗;

射飞曾纵轻,引臂落鹜鸽。苏侯据鞍喜,忽如携葛强。[/font]

原来诗人也学得了一手好武艺!

这时的子美,是生命的焦点,正午的日曜,是力,是热,是锋棱,是夺目的光芒。他这时所咏的《房兵曹胡马》和《画鹰》恰好都是自身的写照。我们不能不腾出篇幅,把两首诗的全文录下。

[font=楷体_GB2312]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房兵曹胡马》)[/font]

[font=楷体_GB2312] 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撅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

绦镟光堪摘,轩楹势可呼。何当系凡乌,毛血洒平芜!

——(《画鹰》)[/font]

这两首和稍早的一首《望岳》都是那时期里最重要的代表作品,实在也奠定了诗人全部创作的基础。诗人作风的倾向,似乎是专等这次游、历来发现的;齐赵的山水,齐赵的生活,是几天的骄阳接二连三的逼成了诗人天才的成熟。

灵机既经触发了,弦音也已校准了,从此轻拢慢捻,或重挑急抹,信手弹去,都是绝调。艺术一天进步一天,名声也一天大一天。从齐赵回来,在东都(今洛阳)住了两三年,城南首阳山下的一座庄子,排场虽是简陋,门前却常留着达官贵人的车辙马迹。最有趣的是,那一天门前一阵车马的喧声,顿时老苍头跑进来报道贵人来了。子美倒屣出迎;一位道貌盎然的斑白老人向他深深一揖,自道是北海太守李邕,久慕诗人的大名,特地来登门求见。北海太守登门求见,与诗人相干吗世俗的眼光看来,一个乡贡落第的穷书生家里来了这样一位阔客人,确乎是荣誉,是发迹的吉兆。但是诗人的眼光不同。他知道的李邕,是为追谥韦巨源事,两次驳议太常博士李处,和声援宋琼,弹劾谋反的张昌宗弟兄的名御史李邕——是碑版文字,散满天下,并且为要压倒燕国公的“大手笔”,几乎牺牲了性命的李邕一是重义轻财,卑躬下士的李邕。这样一位客人来登门求见,当然是诗人的荣誉;所以“李邕求识面”可以说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一句诗。结识李邕在诗人生活中确乎要算一件有关系的事。李邕的交游极广,声名又大,说不定子美后来的许多朋友,侧如李白、高适诸人,许是由李邕介绍的。

[align=center][b][size=4]三[/size][/b][/align]

写到这里,我们该当品三通画角,发三通擂鼓,然后提起笔来蘸饱了金墨,大书而特书。因为我们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假如他们是见过面的)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里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诗中的两曜,劈面走来了,我们看去,不比那天空的异瑞一样的神奇,一样的有重大的意义吗所以假如我们有法子追究,我们定要把两人行踪的线索,如何拐弯抹角,时合时离,如何越走越近,终于两条路线会合交叉了——统统都记录下来。假如关于这件事,我们能发现到一些翔实的材料,那该是文学史里多么浪漫的一段掌故!可惜关于李杜初次的邂逅,我们知道的一成,不知道的九成。我们知道天宝三载三月,太白得罪了高力士,放出翰林院之后,到过洛阳一次。当时子美也在洛阳。两位诗人初次见面,至迟是在这个当儿。至于见面时的情形,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也许是李邕的筵席上,也许是洛阳城内一家酒店里,也许……但这都是可能范围里的猜想,真确的情形,恐怕是永远的秘密。

有一件事我们却拿得稳是可靠的。子美初见太白所得的印象,和当时一般人得的,正相吻合。司马子微一见他,称他“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贺知章一见,便呼他作“天上谪仙人”,子美集中第一首《赠李白》诗,满纸都是企羡登真度此的话,假定那是第一次的邂逅,第一次的赠诗,那么,当时子美眼中的李十二,不过一个神采趣味与常人不同,有“仙风道骨”的人,一个可与“相期拾瑶草”的侣伴,诗人的李白没有在他脑中镌上什么印象。到第二次赠诗,说“未就丹砂愧葛洪,”回头就带着讥讽的语气问

[font=楷体_GB2312]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font]

依然没有谈到文字。约莫一年以后,第三次赠诗,文字谈到了,也只轻轻的两句“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恭维,可是学仙的话一概不提了。或许他们初见时,子美本就对于学仙有了兴味,所以一见了“谪仙人”,便引为同调;或许子美的学仙的观念完全是太白的影响。无论如何,子美当时确是做过那一段梦——虽则是很短的一段;说“苦无大药资,山林迹如埽”;说“未就丹砂愧葛洪”。起码是半真半假的心话。东都本是商贾贵族蜂集的大城,廛市的繁华,人心的机巧,种种城市生活的罪恶,我们明明知道,已经叫子美腻烦,厌恨了;再加上当时炼药求仙的风气正盛,诗人自己又正在富于理想的、如火如荼的浪漫的年华中——在这种情势之下,萌生了出世的观念,是必然的结果。只是杜甫和李白的秉性根本不同:李白的出世,是属于天性的,出世的根性深藏在他骨子里,出世的风神披露在他容貌上;杜甫的出世是环境机会造成的念头,是一时的愤慨。两人的性格根本是冲突的。太白笑“尧舜之事不足惊”,子美始终要“致君尧舜上”。因此两人起先虽觉得志同道合,后来子美的热狂冷了,便渐渐觉得不独自己起先的念头可笑,连太白的那种态度也可笑了;临了,念头完全抛弃,从此绝口不提了。到不提学仙的时候,才提到文字,也可见当初太白的诗不是不足以引起子美的倾心,实在是诗人的李白被仙人的李白掩盖了。

东都的生活果然是不能容忍了,天宝四载夏天,诗人便取道如今开封归德一带,来到济南。在这边,他的东道主,便是北海太守李邕。他们常时集会,宴饮,赋诗;集会的地点往往在历下亭和鹊湖边上的新亭。在座的都是本地的或外来的名士;内中我们知道的还有李邕的从孙李之芳员外,和邑人蹇处士。竞许还有高适,有李白。

是年秋天太白确乎是在济南。当初他们两人是否同来的,我们不晓得;我们晓得他们此刻交情确是很亲密了,所谓“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便是此时的情况。太白有一个朋友范十,是位隐士,住在城北的一个村子上。门前满是酸枣树,架上吊着碧绿的寒瓜,滃滃的白云镇天在古城上闲卧着——俨然是一个世外的桃源;主人又殷勤;太白常常带子美到这里喝酒谈天。星光隐约的瓜棚底下,他们往往谈到夜深人静,太白忽然对着星空出神,忽然谈起从前陈留采访使李彦如何答应他介绍给北海高天师学道箓,话说过了许久,如今李彦许早忘记了,他可是等得不耐烦了。子美听到那类的话,只是唯唯否否;只等话头转到时事上来例如贵妃的骄奢,明皇的昏瞆,以及朝里朝外的种种险象,他的感慨才潮水般的涌来。两位诗人谈着话,叹着气,主人只顾忙着筛酒,或许他有意见不肯说出来,或许压根儿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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