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在沉沉的夜里静静的坐着,什么也不做,只静静的坐着,连灯也不开,把心情沉淀成一泓清的水,让思绪在这温暖的夜里随意飘飞,这一刻我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了,闭着眼我可以想许多我无法实现的事情,想在白天里那些让我心灵颤抖疼痛的事情,这时有点风最好,要微风,轻轻的吹着,划过树枝,使我感觉到了时光的慢慢流逝。
白天我开着车去城里,秋天的天空好高好蓝,田野空旷的一眼可以望到天边,空气里也没有了夏日的浮躁,宁静而温和。我和她的相遇是在通往粱方的一个路口,她骑着电车,和我擦肩而过,她长发齐肩,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褂,我在车里她没注意到我,可我一下便认出她了,虽然十多年没见过面,是她吗,是她,不会错的,我中学里的同桌同学,我急忙刹住车从车窗回头看时,她已远了,我想回车追上她,我没有勇气,我只有目送着她愈走愈远,在这个秋天,万物萧杀,黄叶飘零,她的红色的背影显得很艳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直到她走远了,我才又驱车前行。我已不能专心开车了,我和她的相逢虽只是几秒十几秒的事情,她也许根本就不知道,可她那红色的背影已深印在我脑海了,如风掠过一朵花一片叶,刹那间风过,可那一朵花那一片叶还在颤抖着颤抖着。
在这如水的夜色里,我遥望着高而亮的星,我想这夜空有多少颗星星呢,每颗星都占据着一个位置,都在发着光,显示着自己的存在,为这夜空增添着美丽,我想每颗星的后面也许都有着一个美丽的故事吧·。夜的下面是一扇扇亮着灯的窗,每一个窗子里都会有一个温馨的故事的,我不知道她在那一扇窗里,在干什么呢,读书,写诗,还是洗碗,带孩子,和丈夫一起看电视,或者双手托腮像在学校里那样静静的望着某一地方出神,目光里带着淡淡的忧愁淡淡的哀伤,她是否还会想起我呢,想起我们一起在学校里共度过的那些美好纯真的时光。我们的相处如清晨花朵上的露珠,美丽单纯但很短暂,在阳光下晶莹透明,风一吹便四散了。
风里传来一首歌曲,象是一首经典老歌,隐隐约约听不太清,却像一位旧友那样熟悉亲切,不由的感叹漫漫人生路上时光是那样匆匆。今天和她的邂逅像闪电一样划过我心空,我感到了瞬间的颤抖和甜蜜,那红色的背影如一团火灼痛着我,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丢失了许多许多,再也无法挽回了,回忆如一坛陈年老酒,打开了酒香会溢满整个夜晚的。
这次的相遇是缘吗,缘如水早已匆匆流去了,我真想携她的手漫步在校园的小路,听她背英语单词,在朝阳初升的早晨我们一起读席慕容的那一首一棵会开花的树,我真想再看看她看到我的纸条后慌乱羞涩的神情,我知道这已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在梦里回味罢了,在漫漫人生路上我们是两条平行的线,是永远不会交叉在一起的,是两处独立的风景,我们只能欣赏着彼此。
在初冬的夜里,我静静地坐着,我的思绪在这夜里飘飞,思绪是什么样子的呢,像一张网吗,如果是,我的网会和她的网交织在一起吗。我和她下一次会在那一个路口相遇呢,静坐在夜里的我忽然感觉有些冷有些孤单,心里有许多话想找一个人诉说,在生活中的我已变得愈来愈世故了,心灵已包了一层厚厚的壳,变得麻木了,感谢她,感谢和她的这次相遇,碰触到了我心灵中最柔软最单纯的一部分。
我默望着夜空,听着风里传来的那久违了的熟悉的歌声,使我想起了我们几个人围着一个破录音机偷偷听歌的时光。愿风带去我对她的祝福,我祝愿她生活得平静而幸福,我会永远记住和她在一起的那些的岁月的。
我会记住这一次美丽的邂逅的。
人生有许许多多次邂逅,但美好的邂逅可能为有一两次。
美丽的邂逅,总会选择在夕阳落叶当中,唯独我与你的邂逅在吵杂当中,那刻的我与你相遇。与你的相遇伴随着辛酸、痛苦与喜悦,当你那湿暖的吻落在我的额头时,彼此凝望,共享那丝瞬间的甜蜜与幸福。
时间如流水般流淌,在指隙间缓缓流过,无声无息。你变得更加的成熟,我已变得懂事可人。说不清相遇与邂逅是否是同一个意思,但我认为邂逅是充满期待的,相遇是邂逅之后的名词,只有美丽的邂逅才会有动人的相遇。
我你等待的邂逅总会选择在黄昏落日,彼此的相遇也会在那凌乱凋零的树木中,在夕阳晚霞的相映下,享受着你那份浑厚的爱。
人总会长大,长大后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舞动,吸收日月精华,成为舞台上最成功的表演者。伴随着信念,也随着你那份对我永恒的爱。与你携手漫步在“舞台”的道路上,才发觉几根银丝在你那乌黑的头发间跳动,显得特别的突出,我的心骤然缩成石块,向你述说询问那银丝的来源,想帮你铲发除根,但你拒绝了我,说:“时间总会过去,你是留不住它的;人总会有生老病死,你也拦不住它。就随着它去,反而让自己更快乐,虽人已老,但心却用年轻!”听你那平缓的语气向我述说完这些我认为是您的人生道理后,觉得你是那般的伟大与纯白,你永远都是快乐的,正因为你有一颗永不老的心。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邂逅是美丽的,虽说相遇后的结果是悲剧,但那比翼双飞的蝴蝶是永恒的;风与云的邂逅是飘渺的,因为风吹云动是永远也不能携手共进,但那份执着是上帝的殷赐,永不磨灭;我与你的邂逅,是对方的愿望与期待,相遇的结果既不是悲伤,也不是追赶,而是永恒的,携手共进,生死不离。
母亲与每个孩子的邂逅与相遇,都是上帝的恩赐,你我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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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眼神,一场邂逅,几盏淡酒,万般柔情。皆始于浪漫,归于平凡。募然回首之间所有的曾经总会在脑海中浮现,成为人生道路旁一道风景。或浓烈,或清淡,或喧闹,或宁静……
习惯了平淡的日子,喜欢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留下两行平淡的足迹。浓烈的色彩与喧闹的气象,而我更喜欢素雅的清淡和安详的宁静,邂逅就是这样一道风景。
邂逅是在生命中一次短暂的重逢,或在路旁树下,或在急风细雨之中,也许就在街边的摊点。久违的欣喜总会变的宁静。上帝造物弄人,于是多情的世界便有了悲欢离合。偶然邂逅的欣喜总要比等待相见的感觉美丽。也许有了邂逅才会让这个世界多了这些美丽的不经意。
邂逅是曾经的一份回忆,或甜蜜温馨,或忧伤失意。人生匆匆数十载光阴,总会在生命中不断寻求新的开始,结束旧的曾经。邂逅便是打开旧曾经的一道书签,万千日夜的阻隔总会在邂逅的一刹那消失。所有曾经的滋味会在心头涌动,山依稀,水依稀,梦依稀,情依稀。
邂逅是对过去和未来的一种思考。告诉我们应该如何舍弃,教导我们应该如何珍惜。也许面对现实的的世界我们会难以拿捏眼前的一切。邂逅也许会让我们更清晰的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自己,给我们的思维一些启迪。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的从手指间划过,淡化了色彩,淡化了回忆,唯有邂逅如夜空中一道焰火,也许只有瞬间的辉煌,却也是平淡日子中最惬意的一笔。
我坐在车里,手握着MP4,却没有想要听下去。真的很无聊的。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唉呀,干嘛好呢?
窗外的景象似乎已经定格,要么是一条树木繁多的林间小道,要么就是人生嘈杂的大街,呃突然脑海里想出了一个极为幼稚的想法:何不数一数一共转过了多少个转角,走过了多少条路呢?呵呵,那好吧。也不知道心里想的啥,就这样,经过了整整50条路(当时有点晕乎,数据不太准确,差不多吧)迷迷糊糊的到了。一进门,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烟味。弟弟也不知道上哪儿了,自己只能无聊的到处走走,不敢走远了。
叔叔养了一只小白狗,我就和她玩了起来。我不敢和她“亲密接触”,因为我怕她咬我,只能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可是,她好可爱~嘻嘻。听叔叔说,昨天晚上教会了那狗狗和人握手,为此,叔叔得意了好半天呢。
后来,我们来到了我也不知道是谁家了,反正跟着走就对了,发生了一些事,遇见了一些人。看着一些人在哭,听着一些人的呻吟,不觉得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认识了几个哥哥,还有姐姐。那天,下雪了。竟然下雪了,我没有想到。很白很白,像是纯纯可爱的天使的灵羽。美丽的邂逅,也就是一次偶然的相遇罢了。不过,我想,这次没白来。
人生的精彩,也不过是拥有一次次美丽的邂逅。这些温暖的片断,将会永远的珍藏进我的记忆中去。
释义:两人偶然不期而遇是一件很美丽的事情。
出处:《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老。
近义词: 偶遇、巧遇,不期相遇
人与书产生的情,是不经意间的,我们也许会在人生的某个岔道口与一本书美丽地邂逅。一见倾心,爱之弥笃,直到白头偕老,美丽的书本如同驭风飞过的青鸟一样,带走了我们生命中太多沉重……
我总喜欢在下雨的周末窝在床上看书,觉得别有一番滋味。窗外的雨正淅淅沥沥地下着,而读书的心却沉静得如同一汪波澜不惊的湖,一切浮躁或不安的困于此时全都销声匿迹,整个人间仿佛只剩下我自己,没有束缚、没有羁绊……只有飞扬的思绪如精灵般跳跃在自由的文字里,巧妙地演绎着出人意料却醉人的浪漫……此时的书如同拂柳的二月风,是温柔的。
世上没有神话,而屈原却是个例外,读《离骚》,我们看到了当时的屈原清高的操守和无奈,展现在眼前的还有超越于世外的灵魂在一声声呐喊,而屈原就在这呐喊声中呼啸而过,超越了生与死的界限。他拂着他的忠诚、慷慨和无奈,而身体留在了生的左岸,灵魂却已穿过冥河,到达了永生的右岸,我们读《离骚》,也读屈原,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思想的升华。
读书,不仅仅可以让我们了解情节和逻辑,还可以让我们了解文字构架间和书页空白弥漫的那些被称作“天使的微尘和恍若一旁神光的东西”。《简爱》,让我们明白自立坚强。三毛的散文使我们身心解脱,刘墉的短文使我们明辨生活懂得本质……
韶光易逝,逝者如斯,游走在人生的原野,感情被剥离,心境慌乱,但如果想要使心灵永葆青春,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常常读书。读书成就了生命的奇迹。思想的更新和生命的升华,创造了美好的未来,仿佛女娲的纤手,书照亮世界,如同自由女神的火炬。
植物是有灵性的。
当我在这个浪漫的暮春时节走进北京药用植物园,与那些四十年前曾朝夕相伴的花儿、草儿们猝然相对时,那些花草枝叶拂动,陡然一惊,瞬间盈溢出迷人的风韵,而我竟也如突然见到四十年未曾谋面的初恋,一时间竟心头发热,无语凝噎。
走过时珍路,进入园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甬路旁那一簇簇熟悉的车前草,肥肥的绿叶托举着一茎穗状花序,在春风中与我频频点头。这些草儿携带着周朝女人的歌声、笑声,穿过两千多年的时光,一路款款而来:“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诗经》是什么?是东方大地上的“圣经”。能载入《诗经》的植物便是“圣贤”。吟诵着这些朗朗上口的诗句,眼前仿佛浮现一幅远古时期的精彩画面:蓝天白云之下,黄沙绿水之畔,三五成群的婀娜女子,一手提篮,一手不停地采着车前草,天籁般的歌声响彻原野。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糠菜半年粮。春天放学之后,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挖采车前草等野菜以度荒。回家后细细择净,母亲先把它煮个开锅,再捞出来泡在凉水里。或是用来做馅儿包薯面饺子,或是炒着吃,无异于一道美味佳肴!
长大后才知道它还是一味药,有利尿、镇咳、止泻、明目的功效。真应该感谢那位汉时的马夫,是他慧眼识珠,发现车前草有利尿祛毒的功用,从此,使这种生长在乡间、普普通通的草摇身一变,堂而皇之地登上中医药的神圣殿堂。
仲景路北侧的萱草花开得正在兴头上。这是一种惹人怜爱的花,古人说它“蕙洁兰芳,雅而不质”。温润的花朵,长长的喇叭状,花瓣儿间储满笑意,因之,古人常将此花喻作母亲:“堂上椿萱雪满头”。医家说,萱草“利心志”,“味甘、令人忘忧”,“可疗愁”;释家说,它有佛心,解人意,“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少时不谙世事,只知道它是一种好吃的野菜。每天放学后追逐着春光,穿梭于山坡林地,采集那黄灿灿的萱草花。谷梁之间,且歌且采,盈筐而归。晚上,母亲把我们采来的黄花在开水中 焯过,然后在阴凉处焙干,为寂寞的冬天增加一点诗意。有时母亲也把刚采来的鲜黄花扯在自制的豆瓣酱里炒一下,便俨然成了黄灿灿的鸡蛋酱,让一家人吃得狼吞虎咽,两腮生津。想想母亲那一代人,真的很有天赋,她们用一双巧手,不仅让我们度过饥荒,居然还把贫困的生活调理得诗意盎然!
后来读书,才逐渐了解到萱草所蕴涵的特殊意蕴,知道它不仅有清热利尿、凉血止血的功能,还知道它叫忘忧草。读唐朝野史,唐明皇与贵妃携手游园,见萱草怒放,不禁喜上心头,回首笑对贵妃曰:此花虽能忘忧,但怎如我解语花也!言语之间流露出对贵妃的由衷喜爱。并随手摘下一朵戴在贵妃的发髻间,然后四目相对,竟至热泪盈眶。活生生一对儿情深义重、生死不渝的鸳鸯鸟。但马嵬坡前,一羽白绫使二人阴阳两隔,多情的唐明皇幸蜀一路洒泪一路。以至后来车驾复幸华清宫,张野狐奏《雨霖铃》曲,“上四顾凄凉,不觉流涕,左右感动,与之唏嘘”。试想,那一刻的唐明皇若再面对那黄灿灿的萱草花,睹物思人,又该有何感触?
世事翻覆,人生坎坷,高高在上的帝王尚且有无能为力之时,何况一介草民?为生活,为事业,为爱情,谁的心底没有几块新伤旧疤?谁又能真正忘忧?俯首诘问,花儿无语,抬眼望花,一片朦胧!
拐过一弯小径,发现东边似有一团紫气冉冉升起,赶忙走近一看,原来是一片桔梗花。一串串紫色的花朵商量好似的在阳光下尽情绽放,氤氲出一种恬静之美。桔梗,便因这种含蓄内敛、禅意满怀的特性,被古人誉为“花中处士”。
桔梗含苞时状如僧帽,因之家乡人俗称其为和尚帽,药用部分为其干燥根。《本草纲目》说:“此草之根结实而梗直。”因此被命名为桔梗。桔梗是一味著名的中草药,很受医者青睐。古代诗人多善医。宋朝大诗人陆游就是一位很好的草药郎中。他的药园中种有芡实、桔梗等多种常用草药。他随时为找上门来的乡亲们诊脉治病。他的《山村经行因施药》一诗便足以证明他医术的高明:“驴肩常带药囊行,村巷欢欣夹道迎。共说向来曾活我,生儿多以陆为名”。他的药囊中定然储有细长的桔梗!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在燕山脚下的一所中学当民办教师。暮春时节,发现讲台右上角用来盛碎粉笔的玻璃瓶中,每天都插上一束新鲜的桔梗花。原来是一位姓张的同学在上学的山路上采来的。这位白白净净的男同学,不知什么缘由,对桔梗花情有独钟,一连两个春天,我们任课教师都是在愉悦中度过的。那束紫色的花朵就像一束火焰,燃烧着,跳跃在我们的心中,点燃了我们求知的欲望。
想不到,一片紫气缭绕的桔梗花,竟牵扯出古往今来这么多事儿。
“寂寂春将晚,欣欣物自私”,行走在花海般的药用植物园中,我发现那些在家乡的土地上生长着的原本普普通通的草药们在这里竟都出落得亭亭玉立,风度翩翩。不必说那开满紫色碎花的、窈窕的沙参,也不必说长穗摇曳、秀叶曼舞的知母,单说那羊不吃、牛不啃的牛舌草,也玉树临风、花枝招展地在轻风中蹁跹而舞,居然还改俗名为学名叫起了“羊蹄”!它也像是认出了我,对我点头示意,又像是在嗤笑我的浅薄!
这时,三三两两的花枝招展的女博士们先后走过药园,她们一路指指点点,绿肥红瘦漫批评。还不时停下来用卷尺测量一下草药的株高,或是查看一下它们的生长状况,偶尔还俯身嗅一下身旁妍丽的花朵,宛如笑对闺蜜那般亲密无间。见此情形,我顿时恍然大悟:这些草药们之所以如此俏丽清新、气质高雅,原来她们是借古典文化以植骨,因窈窕美人而生韵,是天人和谐相生的幸运儿。
走出药用植物研究所已很远,我的心依然激动不已,为这些曾经熟悉的草药们,也为这场时隔四十年的美丽邂逅!
背 影
今年六月中旬,北京紫竹院南北两湖的荷花感应花神的召唤,相继绽放,使这万竹攒动、绿波荡漾的公园多了一份神韵。荷花是恬静的花、内敛的花,默默地在绿水中顾影自怜。她们有的雪白,有的淡黄,更多的则是粉红,澄碧的荷叶映衬出荷花与众不同的韵致。这些花儿对岸边那些架着长枪短炮疯狂拍照的红男绿女不理不睬,自顾自地与彩蝶私语,与露珠调情。她们笃信天时地利,笑对春秋荣枯,那种自持,那份淡定,那份真诚,都值得躁动的人类反思学习!
晨练,走过八宜轩,见湖边白石齿齿,荷叶田田。莲石桥东麓的褐色巨石旁站着一位老人,一位青衣白发、长辫及腰的老妇人。
从紫竹林小径上走过,我的目光顿时被吸引到老人身上,老人中等身材,不胖不瘦,从站立的姿势看,筋骨强健,精神矍铄。她背对着婆娑的紫竹林,面向满湖荷花,双手合十,肃然而立。让我惊异的不单单是老人的那头白发,更是她那根从后脑勺梳下来一直达于腰际的盘花大辫子。那根辫子在青色的唐装的映衬下,十分抢眼,犹如老梅着花,愈觉生机郁勃。辫子的麻花纹络编得松松落落,自然率性,颇似陆游晚年的字,纵横随心,浓淡随笔,一副超然无羁的神气。瞬间,一种敬畏感顿时袭遍我的全身!
老人站在岩石旁,如一只临水而立的老仙鹤,“烟水苍茫处,我性自独立”。老人所站的位置暗合了明人袁宏道关于品赏暑花的诸因素:“宜雨后,宜快风,宜嘉木荫,宜竹下,宜水阁”。而且这里远离公园的小广场,人影稀疏,一片静谧。老人借水性克火性之燥,以颐养自身心性。背后万竿修竹摇曳天籁,面前满湖清荷一尘不染,竹有节,莲通玄,此番风情雅韵,可使凡夫化雅、俗骨俱仙。萍水相逢,我不知道她是一位学养深厚的老学究,还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家庭老妪;不知道她的人生是坎坷悲壮,还是幸福安泰;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人,一个有故事的人。
太阳越升越高,前来赏花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有许多身着彩衣、貌美如花的靓妹,但这个早晨,这位老人的出现,让那些红粉佳人顿失颜色,因为走过甬路的每一个人的目光,都锁定在老人的身上。人们为那条熔铸着金属的质感、凝聚着尘世的风霜、镌刻着时光足迹的大辫子所震撼,为那氤氲着沧桑之美的背影所感动!
一般而言,漂亮的女人都是很自负的。宋朝一位叫浣花女的美眉,曾经写过一首诗《潭畔芙蓉》:“芙蓉花发满江红,尽道芙蓉胜妾容。昨日妾从堤上过,如何人不看芙蓉?”其自负自矜之情盈溢于字里行间。此刻,我想,这位宋时的美人毕竟太过年轻,且阅历尚浅,没有与这种具有沧桑之美的老人对峙过,因而其诗句不免流于浮华与自饰。同样的情形,倒是唐人的胸怀开阔,眼光也较宋人深邃,由花及人,吟出了青春易逝、人生苦短的永恒喟叹:“朝看花开满树红,暮看花落树还空。若将花比人间事,花与人间事一同。”两相比较,境界之高下,意蕴之薄厚,立见。
今人诗云:“青春如花转瞬过,终是白发滋味长。”老人或许无意与红尘抗争,无意指责宋代美眉们的幼稚与轻狂,只是以清寂的背影向走过身边的红男绿女表达一种禅思。至于解与不解,那便是天意!
老人的背影,俨然成为这片湖岸的一座无言的诗碑,也是我在这个初夏读到的一本深刻的人生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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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天下午他阳光灿烂的微笑,我就感到很幸福。
男生版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因为四个星期后要考《债法》,我拾掇起书包去上自习。其实,自习的地点颇有讲究:据我观察,高手大多聚集在A段,恋人们喜欢去E段阶梯教室或D段的小教室,而D段大教室时常会有一些一流高手出没,图书馆则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占座不易,而呆在寝室里的则似乎只有两种人――天才或是 ,前者在寝室自学或是睡觉,后者在寝室上网和游戏。因此,对于像我这样的介于天才和 之间羞于碰见高手又不屑占座的普通单身汉来说,B段无疑是个极好的选择。看看B402没有什么人离厕所又近,那就是它了。
以上是我为什么选择去B402的原因。其实生活中很多看似偶然的事情,其背后都有必然的原因,只是人们不愿意去深究罢了。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这是出于一种不确定的来自上天的安排,并冠之以“缘分”这样空洞的字眼。据说很多女生还对此深信不疑,到此终于明白,为什么像我这样的人找不到女朋友了。
时间是深秋的一个下午,北京最好的季节,一天中最好的休息时间,B402还真没有多少人。随便挑个位置,翻开江平爷爷主编的厚厚的《民法学原理》,我很快便进入了状态。正当我在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之间怡然自得忘乎所以时,我的肩突然被什么尖锐物捅了一下。疼啊!顿时怒从我哑口无言地低下头,听见樱兀自说着:“你定都知道的,宁加和我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是我先喜欢他的。那时候宁加好看极了,他学习很好,体育很好,人也很好,很多女孩喜欢他。我可能是最直接的个吧。我主动向他表白,后来我们就好了。那时我们都还小,可能宁加并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只是被动地接受了我吧。”心头起!谁这对新人的婚礼仪式很快完成,校方在仪式结束时给每对新人发了枚奖章。这枚奖章是只有在校教师结婚达到年“金婚”才会发的奖章,校方在此时颁发这枚奖章给对新人,寓意这对新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相互扶持,风也在起,雨也在起,幸福长久。么没有礼貌啊!我瞪圆双眼,一记猛回头。后坐是一女生:“同学,对不起,我想问一下,现在几点了?”时间在这里应该要停一下,好让我细细端详一下我面前这位女子:
当时的情景很像《大话西游》里朱茵拿着宝剑指着至尊宝的喉咙,而我却打算做一件沈一一还是个18岁的孩子,她甚至在信的最后只敢写YOURS 一一,而不敢写"你的一一"。事,虽然我生平做过无数件糗事,比如上厕所忘带手纸,或者没拉拉链上讲台讲话等等,但是我坚信没有任何一件事糗过它。
我说:“哦,我去一下厕所先!”
此话一出口,相信江湖上几乎没有人能不绝倒、立仆,竟至气绝身亡。但这个女生是个异类,她竟扑哧一笑:“好,我等你。”
于是我落荒而逃。逃出教室,我的思维始正常运转:那张白白净净的脸上绝没有施任何粉底,精致而俏皮的鼻子镶嵌其上,这已经有个美女的基本轮廓了。更为绝妙的是,造物主在她脸型的黄金分割位置,安排了一双秋波流转、明眸善睐的眼睛。而在她扑哧一笑的刹那,我分明看见了那两排玉齿。“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我的脑子自然地冒上来这么一句话。我看着镜子对自己说:“Is that a dream?I have never heard such sweet voice in the wide worldShe is like an angel”(我在做梦吗?在这我能理解吴友良所说的没做好准备指的是什么,说到底,他还是自卑。因为,早躯就不无担忧地说过,在他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我的父母是不因为丑,子风和许多丑男孩一样的自卑。遇到漂亮的女孩,子风总是浑身不自在;遇到帅气的男孩,子风总是像做错事一样低着头。当然,子风也喜欢流行歌曲,总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小声的唱喜欢的歌;当然,子风也喜欢潮流服饰,总是在宁静的夜晚,在网络上逛服饰名品店;当然,子风也喜欢爱情**,总是是把帅气的男主角,当成自己的替身;当然,子风也喜欢漂亮女孩,总是对着校友录里青儿的照片说:我喜欢你。会放心把我交到他手上的。所以,他要等奋斗得足够好了,再跟我儿女情长,朝朝暮暮。世界上我从来没有听过如一千四百多天的想念此美妙的声音。她仿佛一个天使。)都说恋爱会使人弱智,看来果真不假,我都还没有恋爱,现在说话就像阿甘了。接下来的几分钟里面,我的大脑飞快地运转。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心很乱。时间不多,见机行事,千万别慌!
于是我慢慢走进教室,环顾四周。高手作战首先都要先熟悉环境,我自然也不例外。嘿嘿,教室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同学,刚才你问我几点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现在是北京时间16点30分28秒整。”
她停下笔来,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的胸中不禁升腾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非常温暖而又有点心痛的感觉,一种心头撞鹿的慌乱还是千里他乡遇故知的喜悦?我不知道。难道面前这个女生就是我在人世间的另一半么?难道上帝为我造的那个女子这样就来了么?难道一个需要我倾尽一生去爱去呵护的女子就这样便出现了么?这一切怎么来得这么突然,没有一点征兆?
我站着说话,她微微仰起头看着我,阳光透过窗户把她额前的刘海染成了金黄,下午的夕阳映照出她侧脸美妙的弧线。那一刻,我仿佛置身于天堂,有一群天使围绕在我的周围。1953年9月,福建上杭人袁迪宝进入浙江医学院学习,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批公共卫生学科的大学生。他的俄文老师,就是1950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外文系、精通英、法、俄、德和中文的李丹妮。这位漂亮的混血儿,比袁迪宝大一岁。两人都有一双明亮聪颖的大眼睛,一见面,就彼此印上了友善和默契。李丹妮记得很清楚:“那是我这辈子当老师人数最多的一个班,120人!”身为班长和俄文课代表的袁迪宝,每次俄语考试都是满分。他的勤奋和优秀给丹妮印象深刻,而丹妮老师的专业精神也令他感佩不已。接下来的一切,似乎顺其自然,我们在一起竟然聊得很投机:聊各个老师的经典案例,聊高中生活的点点滴滴,聊大学世界的光怪陆离,聊稀里糊涂的大一……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似乎达到了某种默契,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不知不觉,时间过得飞后来,市电视台知道了这件事,决定以《母子情》为题,拍摄部反映社会伦理教育的片子。快,我一看表,17点40分了,该去跑步和吃饭了。
“有点晚了,我要去吃饭了,你去吗?”
“我不去了。”“那……我先走了。”我几乎一路从四楼蹦到一楼,一种幸福的喜悦遍及全身。教室外面一阵清新之气扑面而来,那时候秋风微微天正蓝,那时候快落山的太阳金灿灿。风在树梢鸟在叫,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是一个梦么?那天的跑步任务,完成得异常轻松愉快。然后草草扒完饭,看我喜欢你。看天色不对,我拿起一把雨伞便直奔B402。可是等我一推开门,教室内空无一人……我怔怔地站在那儿,头脑一片空白,失望?沮丧?懊悔?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蹲在厕所里发短信的时候,手一抖一个不小心把手机掉到粪池;又或者是查成绩时看到自己的分数分明地写着:
58。
我跟自己说,算了吧,哪有这么巧的,只是一次偶遇罢了,何况一见钟情的感觉又能够持续多久呢?可是,心里仍然难以平静,于是决定去走廊平静一下心情。昏黄的灯光下,走廊冷冷清清,我对着外面黑漆漆的夜一声长叹:佳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惟剩离人楼上愁。
这以后,史海阳便每晚准时出现在表妹住处,而刘馨媛送走学琴的孩子后,便教表哥学英语。史海阳学得很认真,刘馨媛教得也很卖力。有时,天太晚了,史海阳干脆就住在了表妹家里。忽然,我又听到了那来自天堂的声音,那声天使的召唤!我回头一看,正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袭白衣胜雪,似水柔情,亭亭玉立的佳人正站在昏黄的灯下,冲着我微微地笑呢。我抑制住狂喜的心情,轻描淡写地说:“呵呵,刚吃过呢,出来透透气。”站着聊了一会,突然她的手机响了。“哦,不好意思,我还有一个会要开,要先走了。”我刚想说些什么,看她正在收拾书包,终于没有说。我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已经飘出我的视线了。我甚至还不知道她岁,他已经是头发花白了。她老伴最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而她女儿远在国外。现在,她和他样都是个人了。他搬到了她家隔壁住,没有其他目的,只希望能够看见她,能够照顾她。辈子都走过来了,他心里平静如水。每天早上见面,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她已经是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了。黄昏时分,他们在楼下的花园里坐坐。那里的老头老太太很多,他们叙得很开心。但她始终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个人,暗恋了她生。的名字啊。我回过神来,看看四周,喔,下雨了。她走的时候好像没有带雨伞吧!我赶紧跑 室,拿起伞便朝A段一楼跑去。
呵呵,她果然在A段门口,正看着外面的大雨发呆,她的背影在外面她看着他瞳孔放大,去孩儿般懊恼跌倒雨幕的衬托下,显得那么柔弱而无助。我呆呆地看了一阵,很想对她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保护你一辈子。意识到我来的目的,我赶紧走上前去,把伞塞到她手中。
“我刚刚看到你没有带伞,正好我有一把,先给你用吧。”“那你呢?你呆会儿怎么回去?”虽然我想说:“那我送你过去吧”,出口的却是:“嗯……没关系,我楼上同学那还有。”“那,谢谢奥运结缘情定悉尼了。”她看了看外面,又看了看我,我低着头不敢看她。
终于她说:“嗯,那,我……走了。”“噢,好的,再见……”这样我看着她慢慢撑开伞,小心翼翼地走进了外面雨的世界,直到她模糊在我的视线里,我终于什么都没有说。
回到教室,B段已经快要熄灯,收拾一下东西,该回宿舍了。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仿佛一场春梦,那么美妙却又那么不真实。
而明天,我还能见到她么?还能再听到那甜美的声音么?还能见到那张美妙的面庞么?
在B4027还是在别的地方?
女生版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我现在正坐在图书馆四楼的一张长椅上,眯着眼睛看面前偶尔经过的一些人,看他们脸上的表情,看他们走路的姿势,猜测他们背后的故事。周围有的人在看书,还有的人在轻声交谈。我试着去记忆这些陌生的脸庞,因为这其中很多人可能我一生也就只能见这一次了。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洒在身上,温暖宁静而安详,一如那个星期五下午B402的阳光。那天刚刚上完英语课,我准备找个自习室上自习。推开B402的门,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一边喝酸奶,一边看鄢一美老师的《债法》笔记真是一种享受,一样的惬意,一样的沁人心脾。酸奶喝得差不多的时候,笔记也看完大半了。掏出手机来看一下时间,这才发现本姑娘的“三星”没电了。
看看四周,原来我前面居然还坐着一个男生。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已经很久了。只有他离我最近,只有问他喽。于是拿起笔来,捅了他一下。他把头一甩,眼睛瞪得好大,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过呆了几秒钟之后,他恢复了正常:见了我这么可爱的女生怎么还能生气呢?
于是我就问他现在几点了,始料不及的是,这小子嘴里竟然进出一句:“哦,我去一下厕所先!”
晕,狂晕!我真是要绝倒了。
不过在生人前总还要保持我一贯的淑女形象嘛,所以我强忍住就要跳舞的手和脚。但终于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啊哈,好,我等你。”
他的脸憋得通红,立马站了起来,飞快地冲出教室。他走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偷笑了起来,还好教室里没几个人,不然估计本姑娘的淑女形象就荡然无存了。
过了一会,我看到那个穿着红色罩衫米色裤子的男生一本正经地走了过来,转眼已经在吉祥这里住了l天,是该回去的时候了。想到要离开吉祥,我的心里竟然生出依依不舍之情,在这个利字当前的时代,他的小屋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宽厚的心胸,都让我留恋,让我感动。看样子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好像还用冷水抹过脸呢。接下来的话差点又要让我笑掉牙齿了,他说话的方式让我想起了《天下无贼》里的那两个劫匪,看来真的要借一张IQ卡给他了。开始仔细打量起这个男生来:他长得很斯文,客观公正地说,还有那么一点点帅。他笑 她和打酱油路过的网友网聊大半年后约见,得知他姓赵,就改称小赵。小伙子黑红脸庞,胖胖的,活泼开朗,很会找乐子,一起很惬意。虽然同城,两人时间难凑到一块,加上今天,一起才玩了三次。一次是去诸葛墓看汉莲开花,一次看油菜花。今天周六,恰巧小赵得空,喜爱的小弟伴自己登山,一定激发青春活力,他一提出,花蕊便满口答应了。一切从简,甩打两手。她一身过早的夏装,除了手里的提包内容杂乱,携带的,都是欢乐。起来的时候,微微上扬的嘴角边露出一丝狡黠,让人有一种邪邪的感觉,典几年来,刘D日复一日地照顾张儒星的生活;只要张儒星的身体好点,自己能够下床吃饭,她就会出去找份工作――对于这对恋人来说,钱太重要了;可张儒星只要一发烧,刘D就要辞去刚刚找到的工作,回家照顾他。刘D告诉记者,她几乎什么工作都尝试过了:饭店服务员,送奶工,建材店营业员,保险业务员,药店售货员,服装店营业员……可再累再苦,她的心里都是高兴的,毕竟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有这份感情,就已足够了,别的她什么都不在乎。型一个痞子蔡的大陆版。然后我们开始很自然地谈天说地,从李显冬老师的大嗓门聊到一食堂的砂锅丸子。
他说话的时候,总要加点手势,好像是手在说似的,让我总是忍不住想笑。我说话的时候,他会在旁边静静聆听或者微笑,那种感觉就像在一个月光皎洁的晚上,我们坐在篝火旁,听蟋蟀在草丛中轻轻地歌唱,沐浴着乳白色的月光。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们似乎已经认识了很久,在心灵深处已经有了某种默契。难道是在前世我们就见过么?
“前天晚上,我看到我们楼下有男生用蜡烛摆了一个心形,好浪漫啊,你看到没有?”
“我知道,是我师兄他们干的。不过后来那些蜡烛被看门阿姨一盆洗脚水浇熄了。”
“那天晚上有流星雨呢,拓荒牛那有好多人看流星,我第一次看到流星,美得让人窒息。”
“我也看到了,不过回去感冒了,打喷嚏,流鼻涕,一个多星2006年4月
刚刚谢幕的杨光一走下舞台
一个女孩就跟了上来
“杨光哥哥
我叫小童
平常就在这里伴舞
我平常也喜欢唱歌
尤其爱看你的演出……”期才好啊。”
“你是不是和浪漫有仇啊?怎么这么扫兴!”
“通常浪漫的场景只适合出现在**或者想像中,现实生活中浪漫的成本太高了。举个例子,比如你今天这样一袭白衣裙等你的男朋友骑着单车来载你去看**,理想状态是月光皎洁,微风徐徐,你们慢慢地骑着车,徜徉于林 上,你轻轻地靠在男朋友宽阔的后背上,多么希望这一条路永远没有尽头,你们就这样一直骑下去。可现实是裙子可能因为太长而被链条夹住然后被撕破;或者你们骑车载人被交警捉到,罚为他的高低肩负责你们在大街上协管交通;又或者你的体重太重,把轮胎压爆,于是只能推着单车走远路了。”
“你,你……美女生气的时候也会踹人的哦!”真是无语了,怎么碰上这么个屠夫啊?可是 先送我吧?我内心里却有种莫名的高兴,莫非我有点喜欢他了?有一点点吧!天色将晚,他说要去吃饭了,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为了对他刚才破坏浪漫的言论小小惩罚一下,我当然说不啦。可那个笨蛋真的就走了,也不真诚地表示一下邀请。真是无药可救了!算了,我先回寝室拿块电池,晚上还有个会呢。
再到B402的时候,本姑娘故意藏在门后边,正好看到他满怀兴奋地推开门,一看我不在又伤心沮丧的样子。呵呵,谁让你不请**我去吃饭的。看着他呆呆的样子好可爱啊。不一会儿,他出去了,我也出去吧。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他的身后,踮起脚尖,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见到冰雪聪明的我,这个猪头当然很高兴,可是他马上又装作一心底有喜悦呼啸而过,像起风的海,浪高过浪。寂寞的旅途忽然就花香溢了。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只说了句:“噢,吃饱了,来透透气。”
哼,看你扮酷能扮多久?
聊了一会,我心里暗暗着急,他怎么还不问我名字呢?他不好奇么?呆会儿我都要走了。部长短信来催了,不过本姑娘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其实我的书包早收拾好了,我又装模作样地收拾了一遍,可他还是没有什么反应。难道这笨猪真的看不出来么?
唉,算了,算了,真是够笨的。明天再来这里教训他了,本姑娘要先走了。
走到A段门口,才发现外面下雨了。雨下得好大啊,怎么办呢?怎么过主当初,从田花母亲嘴里得悉田花嫁人的消息,山旺疯了一样,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要听田花亲口对他说,田花的家人却怎么都不肯告诉他田花的下落。后来,还是田花家邻居约略说出事情的缘由:田花是为了还债,无奈走到这一步。说到钱,山旺像被放了气的球,顿时瘪了。山旺家兄弟五个,在村里,他家是出名的穷,他明白田花的处境。楼那边去呢?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想接住一两点雨滴,可是雨滴一碰到手便倏地一下从指缝间滑过了。我四下看看周围有没有熟人,却正好看见我的青蛙王子喘着粗气拿着把伞朝我跑了过来。呵呵,上帝真好,派了场雨来帮我。他手里拿着一把伞,这分明是要送我过去的哦。我不禁偷偷笑了一下。哪知道,他把伞塞到我手里,还要骗我,他同学那还有把伞。哼,不理他了。我接过伞,头也不回地往主楼走去。快到主楼的时候,我在那里,我认识了12岁的阿强。他的爸爸妈妈在广州一家水站打工,即使是过年,也很少回来,只留下阿强与七十多岁的爷爷在一起生活。阿强比其他孩子更沉默,嘴唇紧紧地闭着,眼睛清亮得像远天一湾清清的湖水,但眼神空茫无助,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忧伤和落寞。回头望了望,雨很大,什么也为了逼陈军就范,杜丽使出了撒手锏。她直接找到陈军的领导,把精心保存的证据放到了领导的办公桌上,并十分肯定地陈述了陈军涉嫌 的细节。看不见,但我能猜到:那个笨瓜一定在看着这边,他薄薄的镜片上一定沾满了水汽,而他带着雾蒙蒙的眼镜的样子,一定很可爱,哈哈。
当晚,我的会议记录一片空白。
明天一早就去B402等他,还他伞,还要告诉他我的名字。我的青蛙王子,明天一定要去B402啊。
那一夜,我微笑着睡着了。
可是,第二天是周末,B段关门。
越泽笑了笑没有回答,但他心里知道小染是爱自己的,因为有天他去小染房间,无意中看到了小染以自己和她为原型画了张卡通漫画,那张画用色均匀,线条优美,笑脸灿烂,最重要的是两个手牵手的卡通人被个红色的心牢牢地圈在了起。 星期一,B402有课;星期二,我晚上上课;星期三,再去时,B402空无一人。后来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现在那把伞还挂在我的床头,伞柄是檀木制的,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有时我会很后悔,怪自己当初怎么没留****。可是一想到,他就生活在这个狭小的校园里,就在我的周围,和我呼吸着相同的空气,听着相同的广播,可能在不同的时间坐在相同的位置上,也很有可能我们下一秒就会相遇,可能在某个楼梯的拐角处又或者在图书馆上下楼梯时擦肩而过,想到那天下午他阳光灿烂的微笑,我就感到很幸福。我想终会有一天,这把伞的主人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会在大雨中为我守候,撑最煎熬杭婴的脸更红了,忙否认道:"我哪有什么情人,这是海宁送我的嘛!"的是,当汪建华所有的运动功能消失之后,他的意识和记忆仍然无比清晰。在身体被完全“冻结”的日子里,出于对自由的渴望,年轻时就曾有过“作家梦”的汪建华,突然萌生了写书的念头。因为他想对全世界表达,自己身患重病之后对于生命的全新感受。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美丽邂逅
歌名是《美丽的邂逅》
今生的相逢是不是前世的因果
当你遇见了我爱就不再有失落
就好象一场梦让人难以捉摸
不自觉就陷落叫人无法去逃脱
今生的相逢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当你遇见了我爱就不带有缺口
你不再像个渡口让爱擦身而过
只要你肯说出口我愿意陪你直到世界的尽头
在天愿意做比翼鸟在地愿意成为连理枝
两情相悦你情我愿
真心相对悱恻缠绵
在天愿意做比翼鸟在地愿意成为连理枝
有缘千里来相约双宿双飞永不改变
在天愿意做比翼鸟在地愿意成为连理枝
不管天涯或海角也能和你心心相印
在天愿意做比翼鸟在地愿意成为连理枝
天若有情天亦老也要海枯石烂永不改变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某个下午,在某个车站,在很繁华的城市,有两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忽然从我身旁掠过。她们一个穿着白色短衣连裙,戴着眼睛,飘逸的长发,娇小的身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另一个比她还娇小,没有戴眼睛,跟着她在车站上走来走去。那时,她们或匆匆地赶着路,或仓促地在车站上徘徊,焦急的等待着来往的公交车。最后匆匆地赶上了35路车,飞驰而去,匆忙消失在我的眼前。
我第一眼就发现了她,心里都非常吃惊!这么是她呢?我这么会遇到她了,在陌生的地方,相同的时间里我们美丽邂逅了。她虽然没发现我,可我发现了她。发现她的时候,我非常尴尬,我还不认识她了。她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住在那里,我一概不知。本来有时间,耽误她赶车时间的,可我想大声叫喊她的时候,最后终于忍住了。眼睁睁地看着她乘着汽车从我身边溜走,即便汽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还热忱地向她打招呼!
她出现在我的眼前,也不是第一次了。这次不约而同地邂逅,也是偶然,就像我们认识一样,也纯粹是偶然。她是我博客里的一位好友,至于她什么时候关注我博客的,无从知晓。那时候,她经常来我的博客,看我的文字,给我留言。这样我就认识了陌生的她。我是因为看了她博客里的相片,才确定在车站偶遇到她是她的,不然,即使她真的出现在我眼前,从我身边走过我们也不认识。
那天,回到工作的地方,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博客,给她留言,告诉她我在某地方某时间,见到了她。她看了留言,起初都还不相信这是真的。后来,我向她详细描述相遇的情形,时间和地点,她才相信。她说,是她,她和朋友在那个车站赶车。看到她回复,我很开心。我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神奇,也很渺小,我们也许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我们不认识,可是突然有一天,在陌生的地方,相同的时间里,我们忽然相遇了。这是莫名的缘分,这个世界真的很好很美!
后来我又期待那样奇遇,每次路过那里的时候,我都希望在那里能遇到她。然而,上天再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每次打开博客的时候,我也希望她来看我的博客,可是每次她都没来,甚至都不进来。我给她留言,她也没有回复。她就这样莫名的从我视线好象永远消失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感到非常失落,好想好想再次见到她。她或许还生活在我们同一个城市,或许她早就不记得我了。而哪次美丽的邂逅,印象非常深刻,让我时常想起她美丽的身影!为此,我在这里写了这篇博客,希望她看到。如今,我非常后悔,哪次我怎么没勇气走上去主动向她打招呼呢?或许我们邂逅后,她也能见到真实的我。现在我悄悄地离开了那座城市,我不知道他是否还生活在那座城市,她就是我生活过那座城市里唯一里的印象。在这里我将告诉她,我会永远记住她,希望她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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