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晚上九点二十分,手机终于响了。
沈秋云仰靠在椅背上闭目休息,听到动静猛地坐起来,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原本黯淡的眸光也亮了亮。
他终于想起打电话了吗?
但手机上显示的却不是傅昭立。
沈秋云重又靠回椅背上,深吸了口气,故作轻松地接起电话:“许老师,这么晚打电话有事?”
许琮跟沈秋云是高中同学,又是大学校友,现在还同是北漂一族。不过许琮硕博连读都快毕业了,已经确定留校任教,相比之下,本科毕业即工作的沈秋云才是真漂着,因为还不知道自己未来在哪。
许琮在那头笑:“什么老师,被你叫得好别扭。在家吗,我给你带了点东西,你出来拿一下。”
沈秋云捏捏发僵的脖子,苦笑道:“还在公司。最近加班比较多。你给我带什么东西?”
“那我送公司给你吧。”许琮怕她拒绝似的又说,“二十分钟内到,外面冷,你先别下来,我到了给你电话。”
沈秋云已经猜到许琮会送她什么东西。
今天是她生日,二十七岁,但似乎除了许琮,并没有人记得。
挂完电话,沈秋云坐起身,从抽屉里拿出化妆包。不出意外,小镜子里的脸依然平淡无奇,早上化的妆经过一天摧残已经不见踪影,倒是T字区的油光在灯光下越发“璀璨夺目”。
简单收拾完,沈秋云还是没忍住拿手机拨了个号码。
傅昭立倒是接了,但背景声很吵,他不耐烦,扯着一把烟嗓问什么事。
沈秋云有一瞬间怔愣,接着又有些想笑。
她在做什么呢?
本来今天七点就可以下班,她却留到现在,就是为了测试他会不会想起她的生日,会不会主动给她打一次电话。
“傅昭立你在哪?”沈秋云稳住声音问。
那头有女声催傅昭立出牌,傅昭立应该是把烟叼在嘴里,含混不清地骂了句脏话,又说“催什么催”,下一秒干脆把电话挂了。
沈秋云没有很意外,心里却还是不舒服,犹豫两秒又拨过去,傅昭立死活都不接了。
许琮到楼下才给沈秋云打电话,她刚从洗手间回来,现在素面朝天,尽管白皙,但略显浮肿的脸实在说不上好看。
下了楼,许琮就在公司大堂门口站着,寒冬腊月,他穿得不少,但看出来是刻意打扮过的,身姿挺拔神采奕奕,双手背在后面,有些幼稚地藏着他的礼物。
“许老师。”沈秋云故意这么叫,像开玩笑,却又带着明显的距离,“给我带了什么好东西?”
许琮把手拿出来,是个包装精美的小蛋糕,他递给她,腼腆笑着说:“本来想自己做,但我手笨做不好,还是买的好看,味道听说也不错,你拿回去试试。”
沈秋云接过来,却笑许琮:“做惯实验的手还说笨?许老师,我看你是记性不好,前年你就这么说,然后去年改送别的,今天又轮回来了。”
许琮咧嘴笑开了:“不能跟你比记性,你什么都记得。”
2
沈秋云从小记性就好,什么东西眼前过一过,就能囫囵记下来,要是碰到重要的事情,更是自动刻进脑子里。
但跟傅昭立相关的一切,哪怕只是些鸡毛蒜皮,隔了多少年,她也还是记得清清楚楚。
沈秋云第一次见傅昭立,是她大二那年寒假前。
因为考得不错,寝室几个人约着一起庆祝,KTV里一片鬼哭狼嚎,沈秋云受不了躲出来,就碰到同样躲在楼道里打电话的傅昭立。
“……已经确定了吗?”傅昭立声音低沉,顿了顿,不甘心似的,压抑着怒意问,“哪怕是为了我,也不能留下来?”
对方似乎在解释,傅昭立没耐性听完,冲电话里低吼:“明天要走了,今天才通知我!现在说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行,你走吧,明天不用等我,我不会去给你送机。”
傅昭立吼完,直接把手机砸在对面墙壁上。楼道里很安静,这一声脆响甚至还引起回音。他抱头坐着,呼吸很重,难过无处发泄,又开始搓头发,用力到手背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
沈秋云扶门站在那里,理智上知道这时候她应该退出来,然而脚下鬼使神差地没有动,屏息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
傅昭立又狠狠搓了一把头发,突然从台阶上起来,转身的瞬间跟沈秋云的视线撞个正着,他也明显吓到了,脚步顿在半空几秒才落回去,继续往上走。
沈秋云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想不到逃,不仅是因为事出突然反应不及,也是因为她认识他。
如果没猜错,刚才被他怒甩电话的人,是她同学院的学姐胡珊,而他是她传闻中的男朋友。
胡珊是本地人,家境优渥,自身条件也是一等一的好,追求者众多,但学姐一直对外宣称有交往对象,至于是谁却三缄其口。
几个月前有人在校园论坛上放出傅昭立的照片,再跟胡珊求证,她没有否认,傅昭立的身份因此被挖了个底朝天。
傅昭立是真正的北漂族,一年前异地大学肆业来本地,在各个地下通道辗转卖唱,后来成了酒吧驻唱歌手,现在大概也还是。
沈秋云想起论坛上傅昭立的某张照片,他胸前挂着吉他,身体微微往前倾凑近话筒,闭眼唱着歌,身前人来人来,但没人为他驻足,只有通道顶上的灯光固执地照着他,将他的眉眼投下孤独的阴影。
没人知道,她手机里现在就藏着这张照片。
傅昭立走上来,跟沈秋云离了半米距离站住,不发一言看着她。
离得太近,沈秋云能清楚地看到傅昭立疏朗的睫毛,自然也无法忽略他眼底的寒霜。
她心里惊颤,竟脱口而出:“傅昭立。”
3
许琮的蛋糕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在沈秋云饥肠辘辘的时候,她甚至没想过提回家,就地跟他对半分了,可惜战斗力有限,她那一半又剩了大半。
“奶味太重了,有点腻。”沈秋云跟许琮很熟,在他面前从不需要拐弯抹角,“谢谢你许老师,特意跑大半个城市给我过生日。”
许琮吃完自己那份,很自然地又把沈秋云的拿过来三两口吞下,用纸巾擦擦嘴,笑着说:“同城又不是跨省,而且一年才一次,别说的好像我跋山涉水过来似的。”
沈秋云心情好了些,玩笑说:“蛋糕吃完了,你还没祝我生日快乐。”
许琮还是笑,变戏法似的把手伸过来,掌心打开,里边是一条有杏叶挂饰的玫瑰金手链,小众品牌不算贵,但样子很漂亮。
沈秋云看着他。
许琮微微红了脸说:“你朋友圈里点过赞的。收下吧,一点心意,祝你生日快乐。”
沈秋云没动,许琮干脆把她的手抓过来,试图给她戴上去,但他这种时候确实笨手笨脚,怎么都扣不上。
“我自己来。”
沈秋云缩回手,把手链搭在左手腕上,右手绕几下就戴好了,她又转了转手腕,递到许琮面前给他看。
“多少钱?我转给你。”
许琮满脸通红:“需要这样吗?”
“当然需要。”沈秋云垂着眼摆弄手链,语气坚决,“你知道的,我还没死心,就不能收你的礼物。”
许琮笑笑。他喜欢沈秋云,从高中到现在,既跨了省,又确实是年复一年,所以刚才他说自己跋山涉水并没有错,只是他有心她无意而已。
送沈秋云回家,路上她把钱转给他,许琮扫了一眼短信提醒,数额不小,怕是把蛋糕的钱也算进去了。
到了地方,沈秋云下车,许琮要跟下来,她拦着他,又跟他道了一遍谢:“谢谢许老师,蛋糕很好吃,手链很漂亮,我很开心。”
她开心只是因为她愿意开心,跟他做了什么没有太大关系。
许琮没有不甘心,他都明白,感情就跟做实验一样,一次次试错也不见的一定会有结果,重要的是过程,是寻求结果的决心。
沈秋云回到家,房间里漆黑一片,傅昭立还没回来,她摸门边的开关,客厅里的灯不亮。
他又忘了换灯泡。哪怕她早上出门前特意把灯泡跟字条一起放在茶几上,他把字条丢进垃圾桶,灯泡却还留在原地。
她压根就不该期待傅昭立会记得。就像她的生日,这么多年,他也不曾真正放在心上过。
沈秋云已经忍受了几天黑暗,倒底等不住,找来两把椅子,在茶几上摞高,自己踩上去把灯泡换好,下来的时候椅子滑了,好在她动作敏捷,倒在沙发里。
傅昭立凌晨才回来,喝了不少酒,跌跌撞撞扑进床里,沈秋云睡眠浅,倒是没有被吓到,默不作声往床边挪,傅昭立的手却伸过来拦腰将她拖过去,结冰似的手又顺势滑进睡衣里。
沈秋云被激得嘶了一口气,又吸鼻子,却吸进满鼻腔的烟酒味,还有不知道什么人的香水味。
她受不了地推他:“臭死了,傅昭立,你离我远点儿。”
傅昭立却越发抱得紧了,把头脸埋进她的肩胛里,浓浓道:“……别动……珊珊……”
4
胡珊突然出国成了学院里的一桩轶事。
尤其毕业班,大家日益感受到就业和考研的压力,彼此加油鼓劲儿时说的最多的就是:“你当你是胡珊啊,进可出国退可保研,家里没矿你抱什么怨?!”
沈秋云听多了这种话,心里想的却不是胡珊,而是傅昭立。
那天在KTV的楼道里,傅昭立后来问她怎么认识他,沈秋云头脑发热,自报家门说是胡珊的学妹,在网上听过很多遍他的歌。
她没有撒谎,但说出这些话的勇气却是硬挤出来的。她其实有点害怕傅昭立,他长得好,但刚被分手,再好看的脸阴沉下来也还是吓人。
沈秋云扶着门的手指几乎掐进木头里,勉强笑着又说:“我很喜欢你的歌,真的!如果有可能,我一定会买你的专辑。”
他只是个驻唱,自己灌的碟片十块钱一张,一天下来也不见得能卖多少,正儿八经的专辑更是猴年马月的事。
傅昭立竟然笑了,是那种不知道讥讽谁的笑,他看了她一眼,单手插着兜从她旁边挤出去。
再见傅昭立并没有隔多久,因为沈秋云有心留意他的动向,便哪哪都能听到他的消息,终于某个晚上,她独自坐在了他驻唱的酒吧台下。
傅昭立变化不小,留了一圈小胡子,头发也在脑后绑了个小马尾,穿着一件戴帽的风衣,坐在高脚凳上自弹自唱的时候,仿佛他故作不羁的外表下掩藏的孤独,都随着一个个音符飘出来。
酒吧是喧嚣的,人群是热闹的,而他坐在那里,像一尊遗世独立的雕像。
往后三年里,沈秋云时常出入各个酒吧,她用兼职挣来的钱买傅昭立唱一首又一首的歌,虽然这些歌里没有一首是专门为她而唱。
沈秋云没有觉得不公平,爱情本就没有公平。况且她跟傅昭立,原本就是她一厢情愿地喜欢,这喜欢又随着一次次仰望而变成痴迷,而她事先也没有问过他的意见。
但沈秋云并非一无所获,起码傅昭知道她的存在。偶尔有那么一两次,他在唱完既定曲目后,会主动留在台上加唱一首,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来,在她脸上稍作停顿后又掠开。
“傅昭立,”沈秋云鼓足勇气到后台找他,“我喜欢你,我能不能……”
傅昭立只在她进来的时候看了她一眼,又继续低头拨弄他的吉他,嗓音还保留着舞台上的深情,却拒绝得很干脆:“不能。”
沈秋云立在那里,进退维谷。
她主动将掩藏许久的单相思毫无保留地掀开来,却不想他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不说失望,羞愧在这一刻让她红了眼睛。
“为什么?”她最后问,“因为学姐吗?”
傅昭立手指重重地按在琴弦上,低沉的振颤勾起沈秋云的泪意,但她忍回去了,自我安慰似的笑了笑,说:“没事,你喜欢你的,我喜欢我的,互不相干。”
转眼就要毕业,沈秋云凭借优异成绩获得保研资格,但最终录取名单里却没有她,因为有人将她出入酒吧的照片发到学校论坛上。
虽然不知道对方是谁,但目的显而易见,而且成效显著,沈秋云内向文静的好学生形象一夜崩塌,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不堪入耳的中伤,其中最恶毒的一条是,她爱上学姐不要的前男友。
沈秋云自嘲地想,他们倒是不瞎,还看得出来她连学姐不要的人都只有仰望的份。
可是喜欢傅昭立有错吗?
无数嘲讽的声音里,只有许琮自始至终支持她:“不保研就考啊,你又不是考不上。至于喜欢谁和怎么追,那是你的自由,没必要背负别人的狭隘停滞不前。”
沈秋云没有停滞不前,她已经决定找工作,而喜欢傅昭立这件事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放弃。
她照旧去酒吧,远远看着,安静听着,在傅昭立偶然扫过来的目光里,心里雀跃得像住了一只春天的百灵鸟。
5
沈秋云半夜被肚子痛醒了。
之前傅昭立疯了一样要跟她亲热,她没心情就拒绝了,但没一会儿他又缠上来,这次任她怎么抗拒都无济于事。
“我肚子痛。”沈秋云推傅昭立。
傅昭立没醒透,在她肚子上敷衍地揉了揉,嘟哝道:“忍忍就好了。”
沈秋云向来是最能忍的性格,这一次却没能忍住,肚子太痛了,连着后腰都像要折断,她出了很多汗,手摸到身下竟是一手黏腻。
“……流产,”沈秋云昏睡中听到医生跟傅昭立说,“孕早期胚胎不够强壮,任何幅度过大的动作都应该避免,更何况……”
沈秋云醒了,把手放到平坦的小腹上,声音低弱地问医生:“我,怀孕了吗?”
“很抱歉……”医生说。
傅昭立走过来,俯身看沈秋云,试图把手覆到她的额头上,她闭上眼睛把头扭开了。
“对不起……”傅昭立在床边坐着,把脸埋进手心里,许久才喃喃说,“我不知道你……”
沈秋云转头看着他。
从她二十岁到昨天二十七岁,整整七年,这个人真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依然年轻不羁的外形,依然自在自我的灵魂,当然,还有他依然爱着胡珊的深情。
一个人能这样长久保持“不变”不容易,而她用了这么长时间迷恋一个不属于她的人,又何尝不是“丰功伟绩”。
沈秋云问他:“傅昭立,还记得昨天你叫的是谁吗?”
傅昭立抬起头来,这双曾让沈秋云沉醉的眼睛里,除了血丝,竟难得染上了痛楚和愧疚。但他没有说话。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秋云惊讶于自己的平静,就好像是从一场百转千回的梦里醒来,知道万事皆如故,所以无需悲喜。
傅昭立沉默地低下视线,把沈秋云扎着针的手包进掌心里。
他的手很凉,沈秋云仿佛才发觉似的,目光也落到他的手上,不禁怀疑一直以来她迷恋的到底是什么,无数次伤心失望的时候,她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沈秋云无言地把手抽回来。
傅昭立还是沉默,过一会儿从床边起来,拿着床头柜上的水杯走出门去,却又在门后墙边靠着没有动。
孩子来去都是意外,沈秋云也同样是意外。
傅昭立在地下通道遇到胡珊,人来人往里只有她一次次站到他面前,什么都不说,却用她的眼泪证明他做的事情并非没有意义。
流浪歌手,他和无数个“他”自诩的是歌手,但寻常人看到的却只有“流浪”,以至于胡珊的出现便显得不同寻常。
高山流水遇知音,然而胡珊却不是傅昭立一个人的“子期”。
他们分立在两个世界,傅昭立这边是音乐构筑的幻境,胡珊那边则是处处充斥着前途和婚姻这些字眼的冰冷现实。
沈秋云就是从这碎裂的现实缝隙里一头栽进来,从一个酒吧追到另一个酒吧,噪杂的人群里,她的目光犹如两道聚光灯,片刻不离地笼罩他。
“我喜欢你。”沈秋云说。
傅昭立拒绝了。
沈秋云不懂音乐,她的喜欢跟台下那些吹口哨的人没有实质差别,他们喜欢的是热闹,而她喜欢的是灯光下他用冷酷伪装起来的皮囊。
傅昭立接了一杯水进来,沈秋云正在打电话,她看了他一眼,跟那头简单说了几句就挂了。
“温的,但少喝点。”傅昭立递过杯子,沉默地看了沈秋云一会儿,说,“早上你没醒的时候,许琮给你过打电话……”
“刚才是他。”沈秋云没瞒着,“他说过来看我。”
“你们……”
沈秋云眼睛泛红:“傅昭立,你想说什么?”
6
大四最后一学期,沈秋云成功签到一家小有名气的广告公司做策划,工资和晋升空间都不错,惹来不少羡慕的目光。
七月毕业聚餐,从白天折腾到晚上,包间空气里都是化不开的离愁别绪,大家哭了笑笑了哭,嘴里说着常联系,心里却都知道,天南地北,别时容易再见难。
已经过了十二点,十几个人醉熏熏地从酒吧出来,马路上车很少,偶尔一辆呼啸而过,都要惹来一群人嘲笑。
沈秋云是这些人里相对清醒的一个,她很少说话,揣着重重心事独自往前走,头顶是朗朗明月,脚下是被月光照得发白的道路分隔线,绵延至远,看不到尽头。
但尽头肯定存在的,脚下的路有尽头,人生有尽头,暗恋也总不会永远持续下去。
沈秋云拨通了那个发过无数短信却不曾打过的电话,不待对方开口,兀自急切地说:“傅昭立,我已经喜欢你三年,一共是一千一百二十五天,我没办法算时间,因为过去和将来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喜欢你。今天我正式从学校毕业了,但爱情这门课我却还没有入门,你可以帮我吗……”
傅昭立在酒吧后台调试吉他,手指从弦上滑下去,手机也从肩头掉下去。
沈秋云在那头叫了无数遍“傅昭立”,声音由清亮到低弱,由期待到失落,仿佛琴弦振颤后的袅袅余音,不绝于耳。
“你喜欢我什么?”傅昭立捡起手机问。
沈秋云在马路边蹲下来,同学们在旁边笑她,但她的耳朵里只听得到傅昭立的声音,跟今晚的月色一样,遥远清冷,却照得大地豁然开朗。
“我喜欢你是傅昭立。”沈秋云虔诚地答,“因为你是傅昭立,独一无二的傅昭立,我再不可能喜欢别的人。”
“但我喜欢的……”
“我知道,我都知道!”沈秋云咬住嘴唇,下决心一般笃定道,“你是你,我是我,我知道我喜欢你就够了。”
傅昭立直到挂电话都没有说不,沈秋云把手机抱在心口,仰头望天空,这时月亮也成了害羞的姑娘,将半边身子躲在了云层后。
沈秋云上班很忙,初入职场的她宛如一张白纸,课本上的知识都留给了成绩单和毕业证,真正的本事却是要从点点滴滴学起。
跟傅昭立的恋爱不如预想中有意思,他一如既往地淡漠,不会主动联系沈秋云,但也不会拒绝她的靠近。
沈秋云没有表现出不满,相反还总是保持一种旁人无法理解的亢奋。
她迫不及待把他介绍给她的家人朋友,哪怕他们明确表示不看好,她依然义无反顾,甚至不惜把自己放在卑微的位置,一遍遍为他辩解:“我喜欢他,是我先追求他。”
傅昭立大概于心不忍,也会说:“没必要这样,你可以说我追求你。”
“我不喜欢撒谎。”沈秋云望进他眼里,“我只喜欢你。”
同居也是沈秋云提出来的,在告白成功后的第一百天,她提着一只行李箱,顶着入冬的第一场雪,敲开他家的门。
傅昭立刚从酒吧下班,感冒和工作加剧了嗓音的沙哑,他问她:“沈秋云,你没发烧吧?”
沈秋云把东西放下,抱过来说:“感冒的人是你,我来给你取暖了。”
7
傅昭立默许了沈秋云的“入侵”,她的东西迅速分占原本独属于他的空间,浴室里成双成对的牙刷毛巾,衣柜里挤在一起的衣服,当然还有被窝,他们需要磨合的不只是位置,还有各自的心理。
“一个变两个,两个变三个……”沈秋云缩在傅昭立怀里期待地问,“傅昭立,你想过将来你的孩子长什么样吗?”
“没想过。”傅昭立说。
“我希望他像你,有好看的鼻子眼睛……”
傅昭立闭上眼说:“我没想过要孩子。”
沈秋云有一瞬间的失落,但马上又振奋起来,在傅昭立脸上亲了一口,“现在不要不代表将来不要。”
傅昭立许久没说话,沈秋云快睡着了才隐约听到他说:“我不想失望。”
隔天沈秋云问傅昭立“不想失望”是什么意思,他坐在阳台上拨弄他的琴弦,被问也没有抬头,只说:“
傅昭立却反问:“你说的成功是什么?”
“是……”
沈秋云心里有无数答案,也几乎脱口而出,但在对上傅昭立嘲讽又悲凉的目光时,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曾信誓旦旦说过爱的是他这个人,但现在,她在他眼里却表现得好像爱的只是他可能带给她的名和利。尽管她一次都没有这样想过。
是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失望的念头?这大概便是。
沈秋云试着自我反省,为什么要失望呢?周围没少听到物是人非的感叹,傅昭立这么些年什么都没变,他也还在她身边,这难道不值得庆幸?
然而希望不容易有,失望却无处不在。
希望是深埋泥里的种子,一旦破土就终能长成苍天大树,失望却是大树枝头上的花,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
傅昭立朋友生日,沈秋云有幸受邀,这还是她第一次正式以女友的身份参加他的聚会,她不免紧张,又按捺不住期待他会怎么介绍她。
傅昭立却仿佛不知道他有这份责任,从踏入朋友家门后,就再没有记起她这个人。他可以跟任何人说笑,可以独自躲到楼梯口抽烟,却唯独没有兴趣关心身处他的朋友圈时,她可能听到些什么。
“……立哥天生就是情种,这么多年扎在这里不挪窝,不就是怕哪天女神回来找不到人……”
“什么女神!今天正主都来了,待会照了面,你小子还不是甜滋滋地叫嫂子。”
“我都叫了多少嫂子了,不差这一个。”
沈秋云想要踏入厨房的脚又缩回来。
她在客厅边缘看着傅昭立,他左右都贴着人,不知道聊什么正开心,低垂的眉眼都染了笑。
他的喜怒哀乐她都见过,但就连喜怒哀乐也跟他唱的歌一样,和她无关。
沈秋云悄悄退出客厅,出来后给傅昭立发了条不舒服先走的短信,他不知道看没看到,一直没有回复。
8
许琮来得很快,估计是急了,冲进门的时候什么都没拿,却在看到傅昭立的瞬间毫不犹豫地送给他一对拳头,又拽着他的衣领出了病房。
傅昭立没有回手,刚才这两拳足够把他的鼻梁砸断,但侥幸只是出了血,他用手捏着,仰头靠着墙壁,从低垂的眼皮下看人。
“你他妈……”
许琮咬牙切齿,到底没有骂下去,转身一脚踢在对面墙上,犹不解气,又扭过头来愤怒地质问。
“你当初是怎么说的,你说你会对她好……”
傅昭立脱下外套擦脸,对许琮冷笑:“许博士,你等这一天很久了吧?”
“什么?!”
许琮瞪大眼睛,难以置信似的说不出话。(小说名:《白月光》,作者:行舟。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段一:
女人醉酒,借着酒意毫无顾忌地打电话给男友,却收到了拒绝的回答。痛苦、无助的她,对着电话泣不成声,痛苦地思考着自己的问题。她意识到,变得成熟不仅仅是一个只言片语,而是他的行动。她意识到了她的自我认知不仅仅是建立在生活与工作这些层面,而是建立在她关于自己的认知上。她深刻地认识到,她需要不断地学习成长,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才能在关系中推进进展。
段二:
女人清醒,放下酒杯,静静地想着自己可以为男友做些什么。她意识到,如果她想挽回他,就要想清楚挽回的目的和她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想到这里,她决定发一封感性而真挚的信给男友,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决心。在信中,女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承担自己的责任,并为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她的诚恳与坦诚感动了男友,他重新审视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段三:
女人努力,她不满足于简单地表示自己的愿望和承诺。她在实际行动中证明了自己的决心和诚意。她改变了自己的行为和态度,寻求每一个机会,表达自己的渴望和关心。她努力培养男友内心的信心,尽可能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开始。经过女人的努力,男友慢慢地开始接纳她,并尝试为他们的未来作出努力。女人最终挽回了男友,并重建了他们的爱情关系。
在所有星座当中,我认为最不适合做男朋友的,就是天蝎座的男生,因为天蝎座男生在结婚之后和在追求之前有着很大的差别。在我看来这更是一种恶意的伪装,他们伪装自己所有的缺点,在结婚之后便会慢慢的暴露,所以说当他们常常深夜醉酒回家,更是他们对于这段婚姻的不看重,也就是说无论你如何去劝说他们也无济于事,离婚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任何的约束力。
所以只能怪自己当初没有选择正确,但是你还是要尝试的和他说一下,自己晚上会很害怕,希望他不要经常性的酗酒,如果他是一个真心爱你的男人,就算自己的工作应酬有多么繁忙,也会改掉这个坏毛病,在下班之后回到家中陪同妻子,所以我们在选择一个人的时候,应该长时间的考验他的内在品性如何不要草率。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如此,不要以物质来建立自己的婚姻,性格上的相投以及人品才是最重要的。但有时候作为女人也要考虑一下,这个男人经常醉酒回家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只是工作应酬的话,理应得到你的支持,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人能够有更好的生活,如果你在旁边又是更多的抱怨,也会让他很心寒。
毕竟喝醉了之后难受的是他,最终伤害的也是他的身体。女人有时候也是应该学会体贴,如果说在他喝醉酒之后,你能够给他冲上一杯茶水,给他头洗一个热毛巾擦拭着身体,我相信更能够温暖他的心,这也是一个聪明女人的表现,和谐的家庭需要两个人共同去经营。
女子带自己的闺蜜,回到自己家中,而且还让男友伺候闺蜜睡觉,结果让自己的男友被闺蜜踢了一脚,其实正常情况下不建议这样做,因为很容易引起误解,也会影响到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因为这个问题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这是得不偿失的。
男友被闺蜜给踢了一脚,这让男友很生气其实真的很同情这名女子的男友,自己的闺蜜喝醉了,按照正常的思路应该把闺蜜送回家,而不是选择到自己住的地方,毕竟自己和男友住在一块儿,把醉酒的闺蜜带回家中男友会感觉很不自在。
但是证明女子心很大,她不仅将闺蜜带回了家,而且还让自己的男友来伺候闺蜜睡觉,为她脱鞋,虽然这名女子喝醉了,但是她隐约中感觉到别人脱她的鞋,做了本能的反抗,由于提到了女子的男友,这让他的男友很生气。上去就他腿上打了两巴掌,于是就老实了。可以想象这名男子当时内心有多愤怒。
这名女子还在录小视频,让人无法理解其实自己的闺蜜喝醉了,将她带到自己家里,正常情况下应该由自己来全程照顾,而不是让自己的男友来帮忙,毕竟不太方便,但是这名女子却将注意力集中在拍摄视频上,他想要把这搞笑的一幕给记录下来,我认为他没有考虑到男友的感受。因为正常情况下男人最烦的就是这种事,让人感觉无比尴尬。
其实并不建议带醉酒的闺蜜回自己的家,这很容易影响两人的感情自己家中只有一个床,带闺蜜回家,男友就只能在地上打地铺,这让任何一个人想想都会感觉很生气,毕竟三个人很难共处一室。所以感觉这名女子的心很大,即使自己对男友非常放心,也不应该这样做。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将闺蜜送回他的家中,不然就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而且喝醉酒的人意识不清醒,他们可能会狂吐,把自己家中折腾的乌烟瘴气,后期收拾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崩溃。
这名男子已经相当克制,在被女友闺蜜踢了一脚之后也没有爆发,还在帮着让她早点休息。希望这名女子以后吸取经验,千万不要再把喝醉的闺蜜带回自己家中,因为这样真的很不方便,也会伤男友的心,甚至有可能因此影响两人的感情,这是得不偿失的。
男友之所以袖手旁观,是因为他并不爱这位女孩!男孩的所作所为,让周围的人都感到心寒,也遭到了很多人的讨伐。这位男子的做法实在非常过分,无论女孩是出于什么原因喝酒,都不应该在女孩喝醉的情况下这样对待女孩。
在广州的街头,夜里还是很寒冷的,女孩却这样摔倒在地,旁边的男孩在淡定的玩手机,丝毫不在意。在视频中看到,实在让人非常气愤,也非常心寒。很多人都纷纷支持女子离开这个男子,找一个有缘人。也不怪网友会讨论,因为这位男子实在是太过分了!虽然喝酒是不对的行为,随意喝醉更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但如果你的男朋友这样对待你的话,任谁都会非常伤心的。如果对女朋友有不满意的地方,两个人可以开诚布公的提出来,可以在温暖的地方,两个人私下解决,而不是在寒冷的冬天让女朋友难堪。这位男子的情商看来也是非常低的。
女孩在呕吐,男子就淡定的看着,竟然玩起了手机,也是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让大家非常纳闷,地上的女子难道不是你的女朋友吗?难道就可以不心疼吗?如果两个人实在没有感情,可以尽早分手,而不是继续在一起了,让两方都难受。男子这样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不值得原谅,也不值得效仿。
希望这位女孩在酒醒之后也能够保持清醒,跟这位男子分手!自己在喝醉的情况下,男朋友却任由自己摔倒在地,这样的情况,任谁都不会原谅。男友之所以置之不理,也是因为两个人之间早已就已经没有感觉了,那就尽早分手,不要在一起彼此折磨。我们在找男朋友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找一个有责任感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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