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带血行李箱案”嫌疑人落网细节曝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江西“带血行李箱案”嫌疑人落网细节曝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第1张

江西泰和县一男子拖着带血行李箱街边打车的时候,出租司机帮其拿行李箱的时候发现不对劲,随后报警。男子立马从现场逃脱,警方在行李箱发现一女性受害人,当地警方悬赏3万元寻找线索,组织全城寻捕。经了解,死者为一名19岁女子。

正在泰和县城协助处理后事的村干部称,家属已赶到殡仪馆并确认了死者身份。此前有网上传言称,受害女子小芳(化名)是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镇前坊村人。记者联系该村村民成先生(化姓),他说已经听说了小芳被害的事情,小芳的家人已于晚前往泰和县。

记者联系方先生,他称自己已经陪小芳家属来到殡仪馆,家属在警方带领下辨认尸体,确认正是小芳。犯罪嫌疑人谢磊的一名同学称,谢磊初中时就爱打架,谢磊老家的村支书表示,谢磊外出务工已久,父亲残疾,母亲打零工赚钱。

另外,多名网友爆料称,该嫌疑人在泰和县某ktv工作,当带队经理。记者联系到了已经离职的小川,与嫌疑人曾为同事的小川(化名)。谢磊曾是该ktv营销部经理,她和谢磊相识1个月左右,谢某曾跟她说过自己未婚。

“我知道他出这个事情的时候很惊讶,有点不敢相信他会杀人。”小川说,在她印象中,谢磊人还行,平时见到的时候总是笑嘻嘻的,“没有凶过我,之前上班时候好几次我本来要被罚款,他都给我走了个后门”。

“觉得他不像会干这种事的人”,同事小川表示。目击者:嫌疑人扔下带血行李箱,立马撒腿逃跑记者了解到,事发地位于泰和县白凤大道泰和县第二实验小学西南侧路口。

纵观整个过程,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简单粗糙,应该不是一件预谋已久的凶杀案,很可能是激情犯罪,两者发生争执导致了男子痛下杀手。有权威媒体经过探访,证实嫌疑人谢某是当地某KTV经理,被害女子是其手下员工。

附近一商户告诉记者,当时那辆出租车就停靠在自己店门口,当时他不在现场,后来通过店铺外的监控视频看到了,“时间是9月7日上午7点左右,当时黑衣男子试图将行李箱放进出租车后备箱,司机下车帮忙时发现不对,男的就丢下东西跑了。”

“我们店员当时在现场,说行李箱放在车后面,司机摸到箱上有血迹,感觉不对劲,问这个男的,这个男的就说要回家里取点东西,直接就跑了,边跑还边脱掉黑色上衣。”上述商户说。

附近多名商户表示,他们店铺外的监控视频都有拍到上述画面。此外,附近一早餐店老板告诉新京报记者,出租车司机报警后,大概5分钟左右警察到达现场并拉起了警戒线。

“都聊了一个月了,是男女朋友关系,不是嫖娼!”山东泰安,一男子和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未付钱便逃走,女子报警后,被认定为嫖娼,女子状告公安,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

(案例来源:山东泰安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男子武某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一个月前,武某在网上海聊时,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子吕某,二人互生情愫,就这样在网上聊了一个多月。

眼见二人关系越来越熟,武某便提出要和吕某线下见面,并支付吕某400元的报酬,吕某欣然同意后,武某在中午12点的时候,提前在酒店开好了房间。

双方见面一阵温存,可令吕某没想到的是,发生关系之后的武某并没有支付400元钱,而是借机离开后就逃之夭夭,吕某在多次联系对方未果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声称自己被男方骗钱骗色。

警方当即将二人抓获归案,二人在面对警方的询问时,也如实交待了违法交易的事实,之后,警方认定二人的行为属于嫖娼,分别对二人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看到处罚结果,二人均没想到是这样,于是双双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吕某认为:

其一,吕某没有与武某在网上谈交易价格。事实上吕某是以谈朋友为目的与武某交往的,不是为了获取金钱而出卖身体,即便双方交往中有财物往来,也不能认定是性交易。

其二,吕某与武某没有发生性关系,两人从认识到现在均没有发生性关系,吕某报警时想把事情闹大,以此逼迫武某尽快离婚。

其三,吕某的第一份笔录是一时气话,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些陈述不真实。

武某认为:双方已经在网上聊了一个月,应当认定为男女朋友关系,而不能认定为嫖娼关系。

这可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面对武某的不讲武德,吕某直接报警求助,最终是双双面临行政处罚,那么就本案而言,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呢?

1、双方的行为是否属于嫖娼?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要认定双方之间的行为是否属于嫖娼,主要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以金钱为目的这种交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双方的身份、是否发生关系,均不是认定是否构成嫖娼的要件。

有网友认为,只有和失足女的才算是嫖娼,这种认知是错误的,比如张三是某女网红,和榜一大哥约定好价格进行非法交易,也应当认定为嫖娼。

也有网友表示,嫖娼应当以发生关系为前提,类似没有发生关系的,不应当认定为嫖娼,其实这种认知也是错误的。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规定:

男女双方如果对于嫖娼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已经谈好性交易的价格或者已经完成金钱、财物交易。虽然还没有发生关系,但是着手实施该行为,可以按照卖*嫖娼来处理,但是没有发生性关系的,会从轻处罚。

本案中,依据公安机关和双方取得第一份笔录、以及调取的聊天记录、吕某的报警录音来看,均可以证实双方确实存在非法交易,且已经实际发生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中的情节较轻,通常指双方尚未发生关系的行为,以本案为例,在已经发生关系的前提下,显然不属于情节较轻。

2、武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部分网友认为,本案中,武某和吕某约定好以4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武某却在发生关系后反悔,拒不支付钱款,其行为应当构成诈骗。

那么事实真的应当是这样的吗?

毫无疑问不是的。

关于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诈骗的对象必须是财物,类似本案中骗色的,不能构成诈骗。

3、武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在不构成诈骗的情况下,有网友质疑武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毕竟双方之间确实约定了进行某种交易,现在武某却拒不履行,不是明显的违约吗?

虽然双方确实约定了某种交易,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所以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武某自然不存在需要履约的情形。

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讲武德的武某,预见了怒火中烧的吕某。

如果您的飞机行李箱被拿错了,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立即联系机场行李服务台。如果双方当场确认了行李差错,可以直接在机场行李服务台办理返还事宜,当场返还行李,双方会非常满意。

2 联系负责行李运送的航空公司或运送公司。一般航空公司会要求您提供行李牌或行李小票,以便查找相关信息。原则上,航空公司会尽可能安排尽快将行李运回,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运费。

3 报告警方。如果您的行李中藏有重要物品,您可以向当地警方报告,他们可以受理丢失行李的报案,并做出比较全面的调查,尽力找回被错拿的行李。此外,也推荐乘客使用追踪设备,如GPS手环,来跟踪行李,以提高行李的安全性。一旦追踪设备被发现有异常,及时联系相关机构,以便尽快找回被错拿的行李。

以上是飞机行李箱被拿错的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要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开车前一定要先检查周边环境,确保所有人员全部上车之后再行驶,同时驾驶人员要保持时刻的警惕。

我们经常遇到一些驾驶人员,在开车时把自己的妻子忘在服务区,对于他们的这种行为,不得不感慨的是究竟是什么样的脑子,能够把自己的亲人给忘在车下,在上车的时候难道不会提前看一下是否已经上车,而且两人之间不沟通的吗?

女子拿行李,朋友开车导致脚压骨折。

2022年10月5日,湖南长沙一位李女士在车旁边收拾东西的时候,朋友以为他已经上了车,于是直接将车开走,但是车的后轮子直接从李女士的脚上压了过去,当时的场景可以说是非常的疼痛。因此李女士的朋友不得不立即去当地的超市,买了冰棍绑在脚上,大约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路程之后才回到西安成功就医。

在开车前要先检查周边环境。

我们在考驾照的时候,在开车之前都会有一个环绕车的四周过程,因此我们在日常驾驶车辆的时候,也一定要先检查车辆周边的环境,确保没有任何干扰项目之后再上车行驶。否则就像这位李女士一样,只是单纯的听到有关门的声音,却误以为朋友已经上车,因此造成如此乌龙事件。

上车之后先确保所有人员安全上车。

当驾驶人员在上车之后,一定要确保所有陪同人员已经全部上车之后再行驶。一辆汽车本身就只能够承载,四五个人如果如此狭小的空间,都不能够确保所有人员已经上车那么说明这个人够粗心大意,同时也能够看出李女士这位朋友确实有点忽视自己。希望大家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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