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邻居女孩的爱情邂逅

我与邻居女孩的爱情邂逅,第1张

我叫孙浩,住在中国东北吉林省南坪村。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鲁迅的《从百草堂到三潭印月》。其中一个故事非常有趣。鲁迅先生小时候,他的大母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种“美丽的蛇”,长着蛇头,躲在一堵墙后面叫人的名字。如果她同意了,她晚上就会来吃这个人的肉。别的同学嗤之以鼻,我却深信不疑。因为我们南屏村真的有个“蛇女”,而且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蛇女的名字叫“麦花”,是我爸爸给她取的名字。他说他的祖先是在田里挖粮食的农民,他们被称为麦花,意思是更好。父亲为什么给麦花起名?其实是我们村的耻辱!麦的父亲那年去打工,帮战场开石头。结果,人们都很着急。他跑到后山蹲着,别人连喊“响了!”他只是没听见。当雷管爆炸时,飞石杀死了他。到目前为止,这个人到底是工伤还是私伤还在争论中。麦娘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靠着来自战场的“人道主义抚恤金”生活。就在麦华父亲去世三年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寡妇怀孕了!南屏村比较封闭,人也比较守旧。幸好寡妇生下麦花后大出血而死,不然早就抓到猪笼了。麦华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但至少是条人命。把村长大人召集在一起,商量这件事。孩子们将被寄养在谁家?村里人都说麦花娘偷了韩的儿子,麦花是个私生子,没人要收养。我家离麦花家很近,后面有一条沟。平时两家人也经常搬家。别人不愿意领养麦花,我爸爸心地善良,只想做点好事。偏偏有人不喜欢我爸,就冷嘲热讽地说:“两家离得近,特别是我爸去踢寡妇门。”言下之意,麦花可能是我爸的私生女,导致我妈和我爸吵了三天。后来,村里的一位盲人李讲述了这个故事。李是一个"半盲人",他是一个主动的人。以前看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上厕所。有人说他遭了报应,所以瞎了一只眼。那天晚上,在村里举行葬礼的时候,瞎子李喝得有点多。摇摇晃晃地回家,他刚走到寡妇家门口,却没有改变主意。他又跑向墙根儿。真是惊喜!这家伙听到寡妇家传来一个女人“嗯哼,嗯哼”的叫声。突然,我的眼睛燃起了火焰,我的嘴也干了。他暗骂寡妇不守规矩,和男人暧昧。他今天抓到了,后来用敲诈来威胁,要她以后做他婆婆。想到这,他打开窗户往里看。没想到,这一眼,我就吓得那个瞎子李尿了一裤子。什么?我看到一个赤裸的寡妇趴在墙上,嘴里不时尖叫。在她的身上,一条蟒蛇缠绕着。这件事败露后,村民都吓坏了,寡妇竟然用蛇生下了麦花。那不就意味着这孩子是“蛇女”!村民比较激进,觉得这个孩子不能留。留在未来是一场灾难。于是,兴奋之下,他们想用“荔枝木”烧麦花。还是我爸最后跑到镇上找到派出所,几个警察连夜开车来制止这种愚蠢的行为。那时候我们那地方太远了,也没有孤儿院之类的。派出所的一个队长亲自逼村长妥协,让全村轮流养麦花。他定期下来检查,如果麦花受了点伤,出了什么事,他这个村长都会全力以赴。靠着这个,麦花终于吃了百家饭,一点点长大了。虽然村民们不敢再碰她。然而,蛇女的消息也弥漫在村子里。从小到大,麦花被大人看不起,被同龄的孩子欺负。我很惭愧的说,小时候和同龄人一起向她扔泥巴。后来我爸看到了,就把我揍了一顿。其他的不在他的控制范围内,但是因为我是他的儿子,他禁止我做这样的事。虽然我不再欺负麦花了,但是我也不喜欢她了。就这样,小孩子小的时候贪玩,麦花也爱和我们一起跑,结果不是被欺负就是被戏弄,每次都让她哭。我改变了她,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因为在课堂上和同学打架,被老师送去留校悔过。直到下午六点我才到家。我不是镇上的,家也太偏僻了。当我走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农村人睡觉早,没有路灯什么的。我害怕一个人回家,因为我还小,不懂事。我向上帝祈祷任何人都会很好,遇到一个人和我一起回家会给我勇气。我不这么认为。中途遇到了麦花!说起来很难过。她提着一个篮子,手上沾着泥。她晚上在做什么?挖山里植物的根来吃!那段时间正好轮到瞎子李养她,可那家伙就是个混蛋。想到了就给一碗粥喝。如果你记不住,就让她饿着吧。虽然当时很适合她,但有个伴总是好的。我故意和她搭讪,然后和她一起回家。途中,麦花这些年可能没人搭理她。我是第一个!她很开心,和我聊了很多。聊到一半,我也敞开心扉,觉得她可怜。这些年欺负她我真的很惭愧。回到家,为了表达我的感激和歉意,我从家里偷了两个“面条包子”送给她。麦华当时的表情,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她在哭,在狼吞虎咽,最后舔手指。在那里玩了之后,我再也没有欺负过她。如果别人欺负她,我也会保护她。如果家里有好吃的,她会偷偷拿给她。出于这个原因,虽然村里的朋友开始鄙视我,不跟我玩了。不过还好有麦花,我们关系还不错。有一次我从家里偷红薯,被我爸发现了。他一句话也没说。就厨房每天的饭菜,总会有吃不完的。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长成了小伙子,小姑娘也变成了大姑娘。大家开始想的没那么简单,我也不擅长半夜钻麦花的门。基本上晚上有了吃的,我就悄悄放在麦花家的窗户上,然后偷偷溜回去。那一年我没有好好学习。读完高中,我就辍学回家种地了。农村的人结婚早,我妈就会到处找我相亲。一会是村里李家的姑娘,一会是陈家的姑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这些女生。为了这个事,我妈天天骂我,这个也不查那个。你想嫁给谁?好吧,陈佳佳!别尿尿,照顾好自己。人家是金凤凰,注定不会待在南屏村的这个鸡笼里,迟早要飞到城里去。我哭笑不得。陈佳佳是村长的女儿。她家境不错,爱打扮时髦。村姑还穿着布鞋尿素裤的时候,就是高跟鞋短裙丝袜。我和陈佳佳是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同班同学。她是班里的班花、村花,很多男青年都梦想娶她。可惜我们心里都清楚,那是老鼠舔猫——那只是为了刺激!陈佳佳的父亲是村长,她还有一个哥哥陈富,是个有名的二流子。父亲当村长,在南屏村专横跋扈。不是的那天一早,我就拿着锄头下到田里,准备种些红薯。村里的“二秃子”急匆匆的来找我,说有事?“二秃子”年轻时没有头发,所以有了这样一个外号。每个人都嘲笑他,但是我跳蚤多到咬不动,我可以和他交朋友。我告诉他不要慌,慢慢说。发生了什么事?“二秃子”说陈富带着麦花去后山的高粱地里,请她吃棒棒糖!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有些近邻,不是好友,而是好油!一个女子和俩邻居喝酒,结果被两个人灌醉了。灌醉了以后,两个邻居趁机占了便宜,女子很崩溃。丈夫回来以后,看到她哭泣,询问原因才知道事情来龙去脉,就拿着带体液的内衣到了警局,警方迅速出击,抓住了两个人。

一、俩邻居有坏心眼,遇到实心眼的女邻居,就有了坏想法

夫妻俩是到市里打工的,没有实力买房,只好租房子。男子晚上出摊卖烧烤,女子在工厂里打工。两个人的日子,也算是安稳。有时候,妻子还会到摊位上帮忙,他们的小日子,挺幸福美满的。

他们夫妻俩为人真诚,待人友善,觉得街里街坊的,有了相互照应。没有想到,他们的实诚并没有换来邻居的友善。两个邻居也是租户,他们从夫妻俩搬过来,就懂了坏心眼。

与夫妻俩交流的时候,表现得很和善。夫妻俩认为,遇到好人了。他们交往的过程中,这俩邻居没有表现出异常举动(可能是为了摸清楚两个人的作息规律吧)。夫妻俩没有多想,还是按部就班地生活着。

看到男子出摊了以后,俩男子就招呼女子到家里聊天,之前的关系挺好的,女子也没有多想,就到了对方的家里。去了以后,她喝了一些酒之后,就觉得有些头昏了,想起来离开,被两个邻居劝阻。

之后,两个人趁着女子醉酒与之发生了关系。女子奋力反抗,但是,一个女子的力量,如何与男子相抗衡。两个人得逞之后,就跑了。女子回到家里,一直在哭泣。

二、男子报警,警方抓住了两个人,他们面临法律的严惩

男子回到家里,看到妻子在流泪,询问之下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很生气,就带着妻子的内衣到警局报警。警方雷霆出击,很快就抓住两个人。两个人还狡辩,表示是女子自愿的,不仅如此,男子这样做,是为了勒索他们。

女子的丈夫听到以后表示,自己不要钱,只要他们承担法律责任。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两个男子是违法了。他们属于强奸罪,因为他们违背女子的一员,采用暴力的方式,与之发生关系。

两个男子违反了刑法,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两个男子将面临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个人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这也是让他们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在监狱中反思吧。

两个人可能是想占人家便宜之后逃走,没有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面临着法律的严惩,让他们在监狱中静思己过吧。做人要厚道,不要随便占人家便宜,要是占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很多人觉得,要是女子不去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这种人是典型的逻辑关系倒置,人家去喝酒,是为了联络感情,而不是被欺负。就算是喝酒,也不意味着她同意与之发生关系。这些人是为那些罪犯辩护的,这些人的内心,也挺险恶的。

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女子和她的丈夫,就是太实在了。觉得远亲不如近邻,要与邻居搞好关系,结果妻子被欺负了。男子和妻子可能觉得,人之初,性本善。但是,也有一些人是坏人,不一定本性坏,可能是后天学坏了。

有人说,这些人可能是万里挑一,但是,遇到了一个,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这些人的素质,并不高。所以,面对这样的人,我们能做的,就是远小人。有时候,不知道哪个是小人,那就要有提防之心。

有时候,提防别人不是为了害别人,而是为了不被害。女子没有提防之心,结果吃亏了。不得不说,这俩人的伪装能力,还是很强的。要是他们一开始就有这个打算,那么,女子也不会上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别人对你好,是有所图的。不论是图人还是图事,都是有目的性的。有人抬杠说,范仲淹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人,的确是,他是令人敬仰的大人物,不是你我这样的普通人。

女子可能是觉得,喝酒吃饭不会有什么问题,才去的。但是,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以后,她丈夫的做法是对的,拿着内衣报警,及时将两个人抓获归案,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这样的邻居,还是提防一些好点。要是没有提防,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到麻烦中,这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哪怕是近邻,也是要考察一下的。毕竟,人心隔肚皮。大家对此,是怎么看的?

“因为我救了一个人,把自己害了,把家里人也害了。”福建福州一小伙见义勇为制止了正在对女住户进行侵害的男子,却因为一脚踹伤男子,小伙反倒被拘留14天,从看守所出来了还面临坐牢的刑事责任。

退伍军人见义勇为

福州一陌生男子尾随女住户回家,期间女子大声呼救“强奸救命”,引起了邻居赵先生的注意。据赵先生说,他听到砸门和女住户呼救的声音之后就迅速下楼查看情况,当时看到有一位男士左手掐着一位女子的脖子,而右手直接在打那名女子,当时女子的脸已经被打紫了,感觉像是快喘不过气一样,赵先生就迅速上前救她。

女子讲述,当时那位男子想要进女住户的房间,后来她把门锁上之后就开始踹门,现在也能看出门上面有损坏的痕迹。男子进入房间之后就想要在这里过夜,女子就把男子推了出去,后来男子把女子打晕之后就想要脱她的衣服,后来女子就不知道谁把他拉了出去。

救下被侵害的女子

赵先生在新闻中表示,搏斗过程中他手被男子紧紧抓住抽不出来,就跺了他肚子一脚,“好像是给他肚子踩坏了,然后他先报的警,说我涉嫌故意伤害。”让赵先生想不到的是,三天后他被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拘押进了看守所。被拘留14天后,赵先生被释放。

在等检察院结果时,赵先生联系了律师,律师的意见,一种是见义勇为的话,那他没什么事情,二是如果判定为故意伤害,要赔偿对方20-60万,而且还要在监狱里度过4年。对于这个结果,赵先生表示很担心。

反而拘留14天后被起诉

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给家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在此期间,妻子分娩,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也没有帮上忙,赵先生表示很内疚。“挺接受不了的,我出于救人,为什么还这样对我?”赵先生说,“她不喊救命强奸,我也不会去救她。”

当事女子在提前录下的手机视频里也表示,对赵先生的义举十分感激,但她表示没想到,“坏人逍遥法外,做了好人好事的人却被关进去。”而被打男子回应称,当晚曾与女子吃饭唱歌,后来起冲突,随后被赵先生“踢爆大肠”。“我现在已经伤好了,医了5万多”。

这事由警方指控到检察院时,检方倒是非常明理的,持不同意见,驳回重审。接下来,又经赵宇妻子多方行走,舆情发酵后,福州警方才认识到了自己的过偏行为,撤销了指控,并给赵宇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个男子发现女邻居出轨,他拍摄了视频,并以此为要挟,与之发生关系。女邻居只好同意,没有想到,男子的要求更加过分,要求一周发生五次,女邻居不堪其扰,告诉了丈夫。后续很奇葩,女子丈夫和男子涉嫌违法,被警方带走调查。

一、女子告诉丈夫以后,她丈夫没有报警,而是选择了“仙人跳”

女子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丈夫,她丈夫自然很生气,嚷着要离婚,但是,女子哭求别离婚,还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那就是女子约男子到家里,两个人发生关系的时候,丈夫回来了,就可以让他拿出一笔钱来。

他丈夫思来想去,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也就按照妻子的安排来操作了。女子安排得明明白白的,那个男子还以为是好事来了呢,没有想到,被人家老公抓个正着。男子挨了打,女子提出10万元解决问题。

男子只好同意,还写下保证书。这个事情本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男子的妻子突然发现家里的钱,少了十万,就询问自己的丈夫,钱哪里去了?男子还想打马虎眼,被追问到最后,只好说了实话。

男子的妻子,直接打电话报警了。警察叔叔迅速出动,将这些人带回警察局问询,才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两个男子的做法,都是违法的,而且,违反的法律还挺重的。

二、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违反了,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先说女子和她的丈夫,采用“仙人跳”的方式来抓住男子,这种做法就是错误的。更加错误的是,他们采用暴力的手段拿到了10万块钱,这属于敲诈勒索罪。所谓的敲诈勒索,就是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方式,占有别人的财物。

至于这个罪行的量刑标准是按照敲诈勒索的数额,而10万元属于数额贴别巨大,所以量刑上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事情,相信女子和他的丈夫是没有想到的。

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男子是无权处置这些财产的。因为这个行为没有得到男子妻子的同意,而这十万元钱需要返还男子。也就是说,这对夫妻没有获得一毛钱,却获得了十年以上的刑期。夫妻俩冤死了吗?

对于男子而言,他也是违法了,他发现了女邻居出轨,没有制止,更没有告知男邻居,反而是用不雅视频要挟,与女邻居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属于强奸罪。因为他用胁迫的方式,与女邻居发生了关系。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用胁迫的方式,跟女邻居发生了关系,收获了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不知道男子知道这个事情以后,会不会后悔?

不管是男子还是那对夫妻,都没有采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而是采用了违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们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由此可见,懂法是多么的重要(没事的时候,多看看罗翔老师的课)。

三、做事的时候,一定要符合公德良俗

这个事情的起因,是女子的行为违背了公德良俗。她在家里和人幽会,被男邻居发现了,他拍下了不雅视频,告诉女子后,女子想用五万元了结此事,但男邻居不同意,还以此为要挟,与之发生关系。

男邻居的做法,从这一刻开始,就步入违法的雷区了。之后就在雷区里游荡,最终酿成恶果,他也只能忍痛品尝这个苦果了。不仅是他,还有那对夫妻,他们没有报警处理,而是采用违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终,他们也喝下了自己的酿的苦酒。

作为成年人,在做人做事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因为这个事情是错的,就可以用错的方式来解决。这只能导致错上加错!遇到这种事情,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男子告知男邻居,这样可以脱身出来。

有人说,这样只能导致人家的婚姻破裂。就算是男子不告诉,女邻居自己告知丈夫,他们的婚姻,还能存续吗?两个人如何面对对方?更何况,在警察问询过程中,女子的丈夫应该知道,还有一个男人的存在。他能接受这个结果?

对于女子丈夫而言,处理的方式应该是报警,而不是以身试法。既然不愿意跟女子在一起生活了,也就没有必要听从她的意见了。表面上,她是为了拿到钱,作为一个补偿。但是,她让他陷入危险的境地,而他不自知。

男子的做法,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事情,最起码的,不能违背我们熟悉的价值观。这三个人的行为,也是够奇葩的。面对这样的问题,你会怎么处理

嘉兴市一男子报警称家里进来一位穿着睡衣的女子,上床就睡。如此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把警察都整懵了,当警察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男子“私闯”民宅的案件处理过不少,今天竟遇上了女子。接警后,民警立刻驱车来到该男子家。到达现场后发生的一幕警察都傻眼了,只见一位女子平静地躺在男子家卧室床上。而且男子趁该女子躺下就睡,怎么叫都叫不醒。经过好一会子,民警终于把该女子唤醒,醒来后的女子抱着头也是一脸懵。经过民警们的仔细了解,原来,该女子就住在楼下,因醉酒起来上厕所,错跑到楼上。敲了半天门之后,家里男主人不知道是谁但也是开了门,女子径直而入,然后直接就躺到了男主的床上呼呼大睡。民警当场对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其送回她自己的住所。

本起事件中,女子的行为令人哭笑不得,女子也是遇到了好的邻居,面对突如其来的穿着睡衣的女子,男子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报警,其行为令人称道。正如民警接到报警所疑惑的,当了这么多年警察,处理不少男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女子半夜独身侵入他人住宅却是第一次见。本起事件中,女子毕竟非法侵入了他人住宅,男子也选择了报警,警察为什么没有对女子作出任何处罚决定呢?从违法性层面来说,女子夜半一个人非法侵入男子住宅,侵犯了男子居住安宁权,侵犯了《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的法益,具有客观不法性;从责任层面来看,女子因醉酒上厕所而误入男子家,确实没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故意,可能存在过失,但过失侵入他人住宅不构成犯罪或违法。因此,本案中,女子的行为虽然具有客观违法性,侵犯了男子居住的安宁,但因欠缺责任不构成犯罪或违法行为。

同样进入独居男子家中,同样是上别人床倒头大睡,可是本案中女子方某就没有那幸运了,男子刘某没有选择正确的做法,却因自己的行为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惩罚。刘某涉嫌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和幼儿的身心健康。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性关系,完全由自已决定,这就是妇女性的自已决定权的内容,也是刑法保护的法益内容。

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往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得被害妇女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进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下的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侵犯了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这里重点讨论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行为,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同质性的行为。其中利用醉酒处于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与其发生性关系为强奸罪其他手段之一。本案中,方某由于处于深度醉酒状态,虽然当时已感觉到自己受到性侵,但终因醉酒无力反抗,因此,不能将方某没有反抗作为方某同意的理由,因此,本案中,刘某涉嫌强奸罪。

结语:本起事件中,女子是幸运的,男子选择了正确的做法,选择报警,弄清了事情原委,如果人人都严格遵守法律,社会才会安宁和谐。另一起案件中,女子方某同样是进入男子家中,同样是上别人的床倒头便睡,可是遇到了不同的男子,结果却大相径庭,自己被男子性侵,男子也因涉嫌强奸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正反比较,事实告诉我们:敬法、畏法、尊法、守法,是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底线,无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该男子的行为已经违法,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男子因为女子刷小视频声音大,产生怨恨,趁女子在睡觉的时候,使用非法手段进入女子家中进行恐吓。他的行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素,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了。

这起案件是由于邻里矛盾引起。陈女士半夜从睡梦中惊醒,只见床边有一男子。当陈女士准备呼救的时候,该男子一手捂住陈女士嘴,另一手殴打她的面部。陈女士一口咬住对方手指,对方挣脱后翻窗逃跑,随后陈女士报警。民警赶到后根据现场线索和走访,确定犯罪嫌疑人是陈女士邻居。该男子被抓获后,交代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陈女士刷小视频声音太大,影响他的休息。于是就采用这种方法吓唬陈女士。

本案中不管这位男子出于何种目的侵入陈女士家中,但是从客观方面来看,他的行为属于非常侵入他人住宅。因为他的侵入是没有经过陈女士同意,违背陈女士的意愿。法律中侵入的方式有很多种,本案**就是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该男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罪行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因为现有证据没有办法该男子入室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不轨意图。按照目前的罪行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提醒我们邻里之间要相互体谅。女子在晚上刷小视频要考虑到墙隔音问题,不要影响邻居休息。而这位男子也应该用文明方式解决,而不应该用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方法处理,最后把自己送进监狱。

男子发现邻居出轨,拍下视频胁迫邻居发生关系

四川南充一个空调维修工陈某当天正在某小区维修空调,他偶尔发现邻居家女子康某和一个男子正在发生关系,于是他用手机录下这过程。陈某通过小区业主群加康某微信,威胁她每周和他发生两次性关系,否则就把她出轨的视频发送到业主群,让她胜败名裂。康某主动提出给他2万元,陈某拒绝;康某又提出给5万元,陈某说不要钱,只要康某和他发生关系。

康某只能同意但陈某的要求越来越过分,后来竟然提出一周要5次。康某无法忍受只能告诉丈夫李某。李某知道妻子出轨后表示不能原谅她,殴打她并想和她离婚但康某为了保护婚姻而答应李某,她说她可以从陈某那里要10万元补偿丈夫,但需要李某配合她。

结果遭遇仙人跳,警方如何处理的

于是康某又和陈某发生关系的时候,丈夫李某出现了。李某殴打了他,说要告诉他的家人,否则就给10万元了事。经过还价,陈某当场转了10万。李某还让他写下字据。陈某妻子发现存款少了10万元就问丈夫,陈某只能如实告诉她。目前陈某、康某和李某都被警察拘留。

这个案情真可以拍成电视剧了:一出婚外情而引发的案中案。陈某原本想利用康某出轨的证据来逼迫她和自己发生关系,但谁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康某和丈夫联合起来反而敲诈他一笔,他不但赔钱了还面临坐牢。看来做人还是要本分一点好。

总结

首先,陈某利用康某出轨的视频威胁她和自己发生关系,他的行为涉嫌强奸罪而不是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一下有期徒刑。

陈某对康某采用了威胁的方式,他说“你不和我发生关系,我就把你出轨的视频发送到小区业主群”,康某担心丈夫知道,自己的婚姻会破裂;她担心其他邻居知道,自己的名声会败坏于是她提出给陈某钱,但陈某坚持不要钱就是要和她发生关系。

可见陈某主观上不上牟利而是想和康某发生关系,尽管康某同意但她内心是抗拒的,她有把柄在陈某手上而不得不和他发生关系,陈某的行为仍然算违背妇女意志,他涉嫌强奸罪。

其次,李某和康某涉嫌敲诈勒索勒索罪。尽管康某没有殴打陈某,没有让他交出钱来,但她主动提出向陈某要钱给李某,她起到策划的作用。李某当场殴打陈某并让他给钱,如果不给就去他家,陈某被逼迫之下才转款10万。李某和康某是共同犯罪,他们在犯罪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李某和康某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康某遇到陈某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她完全可以去报警就可以制止他的不法行为发生,她的软弱没有换来同情而是加倍折磨;她想以牙还牙但走得却是违法之路,真的是错上加错。

  我已经大学毕业好几年,在这个城市打拼了好几年,现在还是单身汉,那天隔壁搬来了新的住户,我只知道她是一个女生,至于结没结婚,是合租,还是一个人住,我不清楚。我每天忙都忙西的,很累,所以也没怎么注意。

 我目前就职于一家广告公司,现在正好是忙碌的季节,我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加班,所以我根本就遇不到女邻居,后来工作闲下来的时候,我的作息时间也正常了,不用加班,也不用早早去上班了!后来,我就遇见了新搬来的女邻居,那天我是吃完早饭去上班的,正好遇见女邻居,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和她接触!

 她长得很漂亮,而且很会穿衣打扮,我对她一见钟情,但是我对她的情况又不是很了解,所以只是礼貌的点点头,之后在电梯里我们也就没说什么!但是,我心里对女邻居有了感觉,从此她的倩影就在我心里挥之不去了!之后,为了能够和她经常在早上见面,所以我都是看见女邻居出去之后,我再出去!

 第一次相遇,我被她的美貌折服了,第二次见面我们开始聊几句,后来在电梯里我知道了她的工作,她是一个小学老师,因为考试考到这个城市,所以自己就来到这里!我很欣赏她,而且她的气质很适合教学,她的声音很动听!后来,我才知道我们是一个地方的,都是出来打拼,而且还在异乡邂逅,这真的是天定的缘分啊。

 每天我们都会在电梯里聊一会,这似乎成了我们之间约定俗成的事情,有时候晚上回家休息的时候,我很是期待第二天的见面,有时候我还会想她第二天会穿什么衣服、化什么样的妆容或者是涂什么样的口红!总之,我就是非常期待第二天的电梯见面,久而久之,我觉得我们彼此之间不单单是邻居!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anai/1163181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5
下一篇2023-12-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