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酒吧灯下,劲爆的音乐穿透隔音板,吸引着每一个夜色下孤独的身影。
灯红酒绿,一个个穿着各种各样短裙低胸的女人,手拿着或真或假的名牌包包,游走在一个个醉眼朦胧的男人之间。
许太平眯着眼睛坐在吧台上,刺耳的音乐不断的刺激着他的神经,在酒精的作用下,他已经有了些许的醉意。
他的胡子有些拉茬,看着像是许久都未曾打理过,散乱的头发,加上胸口开了两个口子的衬衫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落魄的小白领,可是那迷离的眼神,又让他的颓废和落魄平添了几分不一样的气息。
许太平打了个酒嗝,将酒气吹在面前这个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但是真实年纪绝对在四十以上的想要跟自己一夜风情的美艳女人身上,将对方脸上厚重的粉都给吹走了不少。
那美艳女人有些愤恨的跺了跺脚,随后转身离去。
“怎么,还是没看中的么?”吧台后穿着兔女郎制服的美丽女酒保笑着问道,对于这个前几天才出现的男人,她不熟悉,但是却因为对方每天都来喝酒,而且每天晚上都有各种各样不一样的女人来撩拨他而对他印象深刻。
说实话,这个男人确实是女人喜欢的类型,面容俊朗,但是不显得稚嫩娘气,身上有一股子一般人没有的凛冽之气,可是在这凛冽之气之外,是一层更加让人着迷的颓废气息,就如同已经看破红尘一般。
他就像是血红玛丽鸡尾酒一般,不管外在内在,都让人着迷。
许太平打了个酒嗝,说道,“女人分三六九等,美女又分三六九等,没中意的,就不委屈自己的肾了。我走了。”
“我马上就下班了。”美女酒保说道。
许太平似乎没有听到,径直往后门走去。
“真是伤人。”美女酒保有些失落的笑了笑,很明显,她是属于对方不能委屈自己肾的哪一类。
看着许太平的背影,美女酒保不免有些好奇,这个前几天一来就往酒吧账上打了一百万,让酒吧自己扣他酒钱的土豪,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够委屈他的肾?
酒吧后门,许太平一脚将那因为生锈而很难开启的门给踹开,巨大的声响,让门外的一群人都吓了一跳。
许太平并没有理会门外那些人,尽管门外一群男人围着一个美女的举动很奇怪,但是英雄救美这种事情从来不是他这种手上沾满鲜血的杀手愿意做的。
许太平旁若无人的走到垃圾桶边上,随后拉下了拉链。
淅淅沥沥的声音在这时候忽然变得十分的清晰,那几个就站在旁边的壮汉鄙夷的看着许太平,在他们眼里,许太平之所以能无视他们并且如此的淡定,唯一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喝醉了。
醉鬼是最让人看不起的,因为他们没有勇气清醒的面对整个黑夜。
“帅哥,救我!!”那被围住的女子忽然大叫了起来。
许太平打了个酒嗝,身体抖了抖,随后撕拉一声把拉链给拉了上来,看都不看一眼旁边的人,而这时候,那身高两米的壮汉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一辈子的话,他对许太平说道,“小子,别多管闲事。”
本来许太平都已经打算回家了,结果这话一出来,许太平停顿了一下,随后醉眼惺忪的看向了那一群人。
那群人大概得有七八个的样子,正围着一个女人。
“帅哥,救我,晚上我陪你!!”女子着急的叫道。
许太平瞄了一眼那女人,打了个酒嗝,看着那壮汉说道,“你让我别多管闲事?”
“管好裤裆里的玩意儿,有些事情不是你能管的了的。”壮汉冷冷的说道,他对上别人可不会像对待自家**一样客气。
一阵微风忽然刮过,本来还在三米开外的许太平,忽然身形一闪,下一秒,他出现在了那个壮汉的面前。
壮汉可以清楚的看到许太平眼中的不屑之意,随后,一个拳头陡然在他的面前放大。
砰的一声。
壮汉的鼻梁骨应声而断,随后双脚慢慢离地,整个上半身往后倾斜。
啪,许太平一把抓住对方的脖子,让对方那正要往外飞的身体猛的停顿了下来,而后,许太平将手猛的松开,往下一拍。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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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断城——一对京沪中年同志的真实故事
一
秋分的那天深夜,四周都已进入梦乡。沈志鹏独自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脏被冻僵摔打的疼痛感,就像还未完全被封死的底层活水,由深处一点一点蔓延上来,侵蚀着他的神经和肠胃。想着今晚那个熟悉号码发来的短信,眼中有些潮水萌动……
“我喝不多就醉了,满脑子都是你。不知道该说什么,除了爱还是爱,回家洗澡看都是你的东西,我好难受。”自那天之后,连续着每天早上和夜晚,都能收到一封忏悔的短信,疼痛的却是两个人。
他用手掌抹了抹眼角的泪,身体像不堪大脑的重负一样,歪在沙发扶手和靠背间。头仰靠着,想着他们这仅仅一年的交往,情景历历在目。美好的还未完全开始,就要在秋风中凋谢飘散了,难道,我们也逃脱不了那似乎被魔咒锁定的同志情短的命运?
你也知道难受了?!你也知道痛苦了?!你,为什么要背叛当初的承诺?!
结识和盟约的场景,过**一般,仿佛又闪现在脑海和泪眼间……
施特劳斯圆舞曲的音乐……
摘自网络侵删
夜晚走路的时候,我依然是习惯性的低着头,只管一个劲的快步地往前冲。这段时间,因为天气寒凉走路的人少了很多,我也相应的减少了走夜路的时间。从过去的走将近一个小时,逐渐减少为二十分钟左右。
昏暗的路灯下,小区塑胶跑道上人影稀少。我正加速快走,一个黑影子从我身旁插肩而过。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个女人惊喜的身音从背后传过来:“是你呀,好久没见到了!”我挺纳闷的,要知道这段时间,因为小区路政开挖埋设污水管道什么的,弄得到处都是黄尘飞扬。因为怕弄脏衣服,我浑身上下都穿着儿子的旧衣裤:一件墨绿色宽大的连帽衫,下着灰白色的旧校裤,脚上套着一双大头跑步鞋。头上怕被黄土沾染灰尘,严实地捂上了一个黑色的鸭舌帽。
我这副少见的打扮,吃晚饭时,连我自己的白发老娘猛地“一冲头”看都没认出来,居然被这个眼尖的旅馆老板娘给认出来了,让我有点奇怪又感动。
因为,平时我们并不是太熟,就是夏天走路的时候偶尔碰到几趟,互相点点头礼貌的笑笑,客气地说点无关紧要的天气情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深交。一晃夏天过去,已经好几个月很久没见到了。
让我有点感动的是,她不仅认出了我,还特意折返回来和我并排走。可能,一般人不知道,我所谓的的走路,并不单纯就是走路。而是我对自己一天所经历日常的归纳和总结。也是对自己自我对话的方式、独处与思考和“内存”清理的过程。
所以,这时候的我大多是不希望被人打扰和分心的。一般来说,当我外出走路的时候,一、不带手机,二、不和人有过多的交流,三、不喜欢被打断自我沉思的过程……
然而,今天例外了。对于一个彼此并不太熟的人来说,能够在完全改变面目的情况下,能被一个并不熟悉的人一眼认出来,还那么亲密地和你交谈,我觉得真挺不容易的。
这样的能力,恰巧是我个人所欠缺的。或许是和旅馆老板娘的身份有关:据说,做生意的人,头脑天生就反应热络和快捷。
但也说不定,或者人家天性如此热情开朗也有的。反正,今天的我还是觉得蛮高兴的。能有人关心你,对自己来说总归是件好事吧!
这也说明了一件事情,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个性是有点缺陷的,喜欢一个人独处,没有旅馆老板娘那么的热情、亲和力强。让人感觉自然熟却又不过份。
——这样的自然熟,也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包容性强,人缘好。看来,人间处处有学问,哪怕是一个普通的人身上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好的,对于我来说,随便什么方面,有益于个人进取的优点都值得我尊敬!
31kv
小说名称:邂逅
作者:Fuiwen
类型:言情
连载状态:已完结
字数:325709字
简介:该小说讲述了了五次,Ns网做为业内没有请不到的名人电台,终于请到了音乐圈最年轻最负盛名的女词曲家受访。她很低调,不出音乐奖不走红毯,不接受采访不出商演,但词曲实在!经典,美貌也可以往演艺圈发展的,是个圈内撩人的传说。她来采访那日,主编沏茶上点心、亲自伺候,到了收尾时,很是执着的追问前几次拒绝的理由。卢潇:我有副业,有时候不方便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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