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关系

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关系,第1张

林徽因1904年生人,比徐志摩小了八岁。她于1920年随父林长民去英伦游历,当时只有16岁。

作为有远见的社会活动家,林长民也有他的考虑:“我此次远游携汝同行,要汝多观察诸国事务增长见识,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悟我的胸次怀抱,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繁琐生活,俾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和能力。”

正是在英伦,让林徽因遇到由美赴英的徐志摩。

毫不掩饰的说,徐志摩是作为“叔叔”进入到林徽因家庭的,林长民是一个非常浪漫、敏感、有爱国热情、有表现力的人,这些性格特质和徐志摩很接近,所以他们碰到一起,很快就成为好朋友,徐志摩也就成为林家的常客。

在国内时林长民不在家的时候,徽因把家庭管理的有条不紊。而与其谈论一些社会问题时,她表现出的敏锐的洞察力和独到的观点也让林长民大为欣赏,所以连林长民也不得不感叹道:“做一个天才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天伦的辈份,先做到友谊的了解。”

很快秀外慧中的林徽因便引起了徐志摩的注意,而徐志摩俊朗的外表、风雅的谈吐也让林徽因深深着迷。

徐志摩天生的诗人气质表现为炽烈,崇拜爱与美,现在他发现了林徽因,他认为他找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找到了创造的原动力。和这样一种前景相比,他对妻子和孩子的义务就轻如鸿毛了。

情窦初开的林徽因对她的第一次感情也是非常痴迷和好奇,她们经常通信,她们很愉快。徐志摩的热情、性格、学识给徽因打开了一个新鲜的窗口,所有的这一切都让徽因兴奋不己。

对于徐志摩炽烈的感情,林徵因感觉到由衷的开心,但她一直很迷茫这究竟是不是爱。年幼的她憧憬的是和她年龄相仿的,没有婚恋背景的青年才俊在一起,可是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出现的是已经结过婚的徐志摩。

事隔多年以后,林徵因对英伦生活有过这样一段回忆:“…我独自坐在一间顶大的书房里看雨,那是英国的不断的雨。…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的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而实际上却只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从没有一个浪漫的人走来同我玩——实际生活所认识的人从没有一个像我所想像的浪漫人物,却还加上一大堆人事上的纷纠。”

对于徐志摩和热烈追求和林徽因甜蜜的困惑,林长民完全看在眼里。他们父女关系很好,无话不谈,尽管他们均对徐志摩颇有好感,但是林长民还是考虑的更多。

徐志摩可以成为好朋友,但是当女婿的话,林长民则甚觉不妥。其实早在1919年,他和梁启超就曾口头约定允诺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姻缘,并且对她们两人正式做过介绍。只是因为他们年龄太小,想等她们长大后再自己决定。而张幼仪的二哥张君励与他们正在欧洲一起游学,也是梁启超的学生,同属一个文化圈内的朋友。如果插足徐志摩的婚变,既有负梁启超,又愧对张君劢,也是对自己女儿的不负责任。

所以年幼的林徽因对徐志摩的热情非常感动,并也有所回应。但当徐志摩想要把这种感情进一步发展的时候,深爱他的林长民和林徽因都表示了退却,他们显然认识到那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林长民给志摩的信是这样写的:“志摩足下:长函敬悉,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mockery(嘲笑),想足下误解耳。……友谊长葆,此意幸亮察。敬颂文安。弟长民顿首,十二月一日。徽音附候。 ”

就这样,林长民为徽因给这段感情划下了一道休止符,于1921年10月,带着林徽因回国了。

林徽因回国后,就让梁启超安排去北京培华女中读书,直到1923年毕业,考取了半官费留学。

提到梁启超,则要多介绍一下。梁启超在清末和民国时期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在本文中,他还是徐志摩、胡适、王赓、张君励的老师,是梁思成的父亲,是林长民的挚友。

而就是林长民和梁启超两个,他们联手干的一件事件,对中国历史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1919年,梁启超得知巴黎和会要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时,急电国内时任外交委员会委员的林长民,林长民马上在5月2日《北京晨报》上发表《外交警报,敬告国民》一文,大声疾呼“今果至此,则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以唤醒民众。直接引发了“五四运动”爆发。

其时正是社会风气大开,急速转型的年代,他们积极投身于爱国洪流之中,同时,也期望培养中西合璧的全新的儿女。

1923年1月,林徽因和她父亲同梁启超正式约定两家婚姻,林家希望立即订婚,但梁启超出于学业方面考虑,则主张订婚之前必须先完成学业,订了婚就要赶快结婚。换句话说,就是希望林徽因和梁思成先去美国留学,然后再正式订婚结婚。最后他们采纳了梁启超的意见。

梁思成正好清华大学八年毕业,可以利用庚子赔款奖学金到美国深造。

可是很不巧的是,在5月份,梁思成骑摩托车遭遇车祸导致骨折。造成的后果是左腿比右腿短一截,而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一辈子跛足和装设背部支架。在住院期间,林徽因常常去病房探望,热心的谈话安慰思成。并且对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建筑达成了共识。原来林徽因在伦敦有一个朋友总在画板上画房子,她在她朋友的描述里知道这是一种把日常的艺术创造和实际用途结合起来的事业,当即确定这正是自己喜欢的职业。而梁思成也正在朝着这个方面发展,所以正合她的心意,而能一起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建筑,也就对促成他们的婚事大有帮助。

但也因为梁思成的车祸,去美国留学也只好顺延一年。

徐志摩又在英国剑桥呆了一年于1922年10月回国。这时候,他已经和张幼仪办好了离婚的事情,并且登报声明,在社会闹的沸沸扬扬。

1923年,梁启超看到徐志摩做事荒诞不经,颇不符合自己心意,为了谴责徐志摩,也为了保护徽因和思成,就给徐志摩写了这一封非常著名的长信: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与弟将来之快乐能地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亦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贴也极难,所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生而已耳。  

  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吾侪当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忧悒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矣,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而不能自拔,呜呼志摩,无可惧耶!无可惧耶!”

而徐志摩则毫不畏惧,据理力争,也写了一封著名长信以回复:“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1923年起,徐志摩进入了事业的初创期,他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并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并在北京大学英文系任教。林徽因在培华女中毕业后也投身入新月社中,发表了一批诗歌、短篇小说和散文。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访问,泰戈尔曾经获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在印度被称为圣人。他在中国逗留了七个星期的时间里,四处演讲并参加招待宴会,受到知识界名流的热烈欢迎。而常常伴随泰戈尔左右的随从翻译就是徐志摩和林徽因,当这对出色的青年伴着一个高个子、白头发的圣者在一起出现的时候,他们也成了公众人物而传为一时佳话。在一次宴会表演的英文剧中,徐志摩和林徽因分别饰演爱神和公主。更为他们增添一份浪漫色彩。

徐志摩对林徽因依然迷恋,但泰戈尔的离别让他感到一种特别的辛酸。他对泰戈尔说他仍然爱着徽因并让老诗人本人代为求情。尽管林徽因感受到徐志摩对他的爱意和人格魅力以及诗歌带给志摩相当大的声望,但是她并没有动心。

泰戈尔临行时为徽因留下了一首小诗:

天空的蔚蓝,

爱上了大地的碧绿,

他们之间的微风叹了声“哎!”

尽管如此,但林徽因面对徐志摩对自己炽热的感情,也很是感动。她在一个晚上坦诚的向志摩讲她要和梁思成出国留学的计划,并希望志摩能够忘掉她。

但痴情的徐志摩还是有些魂不守舍,在1924年5月20日给徽因一封没有发出的信中是这样写道:“我真不知道我要说的是什麼话,我已经好几次提起笔来想写,但是每次总是写不成篇。这两日我的头脑只是昏沉沉的,开著眼闭著眼都只见大前晚模糊的凄清的月色,照著我们不愿意的车辆,迟迟地向荒野里退缩。离别!怎麼的能叫人相信?我想著了就要发疯,这麼多的丝,谁能割得断?我的眼前又黑了!”

林徽因还是走了,就是在2004年6月,林徽因、梁思成同往美国留学。

德国最年轻的第一夫人,随着伍尔夫当选德国新总统惊艳地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德国总统府美景宫刚结束的夏季聚会上,五千多位嘉宾欢聚一堂。除了政要名流,最受人瞩目的当然是美景宫的女主人、刚出炉的德国第一夫人——贝蒂娜·伍尔夫(Bettina Wulff)。贝蒂娜身穿淡墨绿色连衣裙,金发自然披散着,她的身影成了记者镜头追踪的焦点。当然要聚焦贝蒂娜也许并不是很难,她18米的高度本身就非常出众,而且这位金发丽人仅仅36岁,是德国最年轻的第一夫人。

伍尔夫获选总统后,媒体迅速把目光集中在她身上。贝蒂娜是伍尔夫的第二任夫人,比丈夫小15岁。她出生在汉诺威市郊的一个小村庄,在汉诺威大学媒体专业毕业后从事公关宣传工作。她06年在伍尔夫出访南非时与之邂逅,两年后临盆在即时与伍尔夫正式结为夫妇。

伍尔夫自己曾说,南非之行改变了他的生活。有明眼人发现,娶了贝蒂娜以后,伍尔夫发型变了,衣着换了,休闲时穿着牛仔裤更显得年轻、亲民。而且笃信天主教的伍尔夫离婚再娶这件事竟然也被公众欣然接受了,也许这和贝蒂娜个人不无关系。

贝蒂娜喜欢运动,经常跑步、打篮球,他们住的地方是贝蒂娜的家乡,在这个小地方人们常常看到她骑着自行车接送孩子,在超市购物碰到邻里也会很自然地打招呼,甚至依旧和人们以“你”相称。家乡的人说,她总是那么快乐、高兴、开朗,完全没有架子。她喜欢摇滚音乐,还带着做州长的丈夫出现在摇滚音乐会现场。她与**明星交谈甚欢的场面,以及参加社交活动的时尚亮相都吸引着媒体的镜头。这位新潮女性30岁时就做了单亲妈妈,右肩上的刺青令记者格外关注。如今她和伍尔夫组织了一个现代家庭,这个家庭里有两人各自带来的一个孩子,伍尔夫的女儿16岁(和母亲生活在一起),贝蒂娜的儿子6岁,今年刚上学,而他们共同的儿子才2岁。贝蒂娜照顾孩子之余,在附近一家大公司的公关部找了个半职工作,家庭事业两不误。

伍尔夫当选为总统后,媒体一直关注他们是否会入住美景宫,总理默克尔也非常希望伍尔夫孩子的笑声给总统府带来生气。不过,贝蒂娜在总统府的夏季聚会上对媒体表示,不会住在美景宫,想在柏林找一个带大花园的房子——有小孩子嘛,需要一个大园子。

在7月2日的总统夏季聚会上,贝蒂娜抱着小儿子,拉着大儿子在草坪上和记者见面,立即引来一片按动快门的声响。不过小儿子在妈妈怀里吃冰激凌时,不可避免地把妈妈的裙子弄脏了一大块,贝蒂娜告诉丈夫,小儿子把“漂亮衣服”弄脏了,总统还很内行地说,可以赶快用湿布擦干净。

不知道湿布是否可以解救贝蒂娜的那件漂亮裙子,不过这个问题倒是可以留给聪明的洗衣粉商人——如何快速清除冰激凌印记。这样,德国的商人也许可以平衡一下,不至于让大好商机都被玩具商们抢走。

The First Day

by Christina Rossetti

I wish I could remember the first day,

First hour, first moment of your meeting me

If bright or dim the season, it might be

summer or winter for aught I can say

So unrecorded did it slip away,

So blind was I to see and foresee,

So dull to mark the budding of my tree

That would not blossom yet for many a May

If only I could recollect it, such

A day of days! I let it come and go

As traceless as a thaw of bygone snow;

It seemed to mean so little,meant so much;

If only now I could recall that touch,

First touch of hand in hand-Did one but know!

不知道你说的是那首 伍尔夫的诗不太感冒~

看看Christina Rossetti的这首吧,最后一句

这首的译文:

愿我能铭记你我邂逅的

第一日,第一时,第一刻,

它或是黯淡如冬,我只能如此说。

只因为我疏忽大意,它悄然流逝不留痕迹,

只因为我茫然无知,不曾留意亦未能预知,

只因为我不以为然,未曾看到小树

过去了一个又一个五月,花儿都没有绽放。

多希望我能记住它,

那时光中的一日!我却放任它

如融雪般全然消逝;

它现在看似无足轻重,其实当时意味深长;

多希望我能重温那感觉,

第一次牵手的感觉--可我那时不懂啊!

看看这些连接,我找的,希望对你(当然还有我)理解这句有帮助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e3ee9d010005vohtml

http://witchbennyanothermespaceslivecom/blog/cns!F2CC81943A6064CF!293entry

偶然看到了俞敏洪2015年在东南大学的一篇演讲,真心感受到坚持读书的人所拥有的强烈的自律品格。为此,将其中关于读书的部分摘录出来,并做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分享给大家,传播有价值的正能量。摘录的部分来自《俞敏洪:3个月读了60本书,我为什么还要每天读书?》。一、俞敏洪的演讲:年轻人要学会读书、交友和独立行走关于读书,其实我读得也不多,但有很好的看书习惯,同学们肯定没有我忙,我从今年1月1日到4月,总共不到3个月的时间,我一共读了接近60多本书,都是真正给人带来思考的书籍。我读的都是历史书、哲学书、还有现代商业潮流和未来世界发展方向的书。我已经做了三万多字的读书笔记。所以说,人生是要学习的。

有人问我,俞老师,你为什么还要读书呢?因为确实只有书中的思想才能够引导你走向未来。大家都知道人是一个受思想指引的动物,你的思想走到哪里就会走到哪里。如果你的理念觉得你是一个自卑的人,你就是一个自卑的人。理念要从内心中深深地相信才行,你要是表面相信,实际不相信,就会形成性格分裂。我是真实地相信,当你的理念改变了,你的思想改变了,你就能改变你的生活。因为只有思想创造现实,人是靠这样的思想创造现实,通过现实倒过来再丰富人类的思想。所以,你一定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让自己的理念变得先进。那么,理念如何来呢?理念从三个地方来:读书,交友,行走。其中,一定要大量的读书。

要读各种各样的书,海内外的,英文不会,就看中文的。现在所有的优秀英文书籍一经出版,一个月之内都会有中文版面世。同学们需要大量地读书,海内外的书都要读。什么书都拿来读,这样多种思想冲击碰撞以后,你才会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你就能成为世界上优秀思想的集大成者。

同学们,你们一年读50本书应该不多吧。我在北大的时候一年读200本书,我读书的速度还是比较快。你们就读50本书,因为你们现在有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谈恋爱什么的,但也不能忘了读书。(演讲的其余部分请见原文)

二、自己的思考:知识,无法改变命运,但可以提升品质

今年3月9日,坚持日更的第15天。如果从去年12月9日算起的话,近三个月(包括一个寒假在内),寒假提供了大量的阅读时间,但那3个月我也才读了47本书。而且我以为这个速度已经是我目前所能达到的极限了,在我目前所掌握的读书方法里面,我认为我已经用了很恰当的方式、我自己能掌控能力、能不耽误理解的阅读速度来进行阅读,但也才是仅仅47本。

真的是无法想象,像俞敏洪如此事务繁忙、时间珍贵的人,他竟然3个月还能读60本书,平均15天读一本,而且根据他的演讲内容,基本上一本书应该在300页、20万字的篇幅。真的是应了那句话:不怕你不努力,怕的是比你优秀的人还努力。原本我们就比类似俞敏洪这样优秀的人才有很大差距,却又在读书上落下了更多,再不读书,何以立足。

以前我们一直相信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看着俞敏洪、马云等等类似的成功历程,好像确实是读书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让他们成为时代浪潮的弄潮儿。但随着阅读量的增加及不断的自我思考。我认为:读书其实并没有改变命运,但却提升了我们的品质。这个品质包括两个:个人品质和生活品质。

读书提升了我们的个人品质。常言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人自然而然地显得器宇不凡,书卷气息扑鼻。曾国藩曾经总结出一句话“惟读书可以改变气质,读书可以变换骨相”。

读书人的气质,就是在连绵不断的阅读中潜移默化养成的。有些人从外貌上看毫无魅力,然而读书里的精神世界确实充实、丰满的。读的书多,知识就越来越渊博,精神就不断充实,从而变得越来越自信,变得越来越超凡脱俗,变得越来越有高雅的气质。

读书提升了我们的生活品质。通过不断读书,能够提升对生活的感受。读书会使一个人的思想更加丰富、眼光更加敏锐,可以发现生活中五彩缤纷、色彩斑斓的美丽,感受到不读书时发觉不到的芬芳。同样是看见夕阳余晖的时候,读书的人会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或者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再不济,也能说个:天边的晚霞映红了你美丽的脸庞,傍晚的微风轻拂过你湿润的发线。而不读书的人呢,却只会说:我去,今天这夕阳真美!快看,那还一只大鸟。对不起,我不要做“大鸟”,我要做“孤鹜”。

读书行万里 梦想走千城 微信公众号千城Slash ID:Diversified-life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养宠物,最常见的就是狗和猫了,狗勇敢而忠诚,猫细腻而温暖,它们分别用不同的特质给我们以感动,让我们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获得治愈。所以,本期书单就向大家推荐7本与猫和狗有关的书,体会猫和狗是如何将我们打动的。

No1

 特别的猫

作者:多丽丝·莱辛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是一个爱猫成痴的作家。她在本书里讲述了人与猫之间的动人故事,细数曾经让她欢欣也让她忧愁的猫咪们。

大师的观察能力和描述能力着实超凡,能把这种随笔写得精彩纷呈,几只猫咪的生活在她笔下妙趣横生。莱辛还把猫咪的心理解释得合情合理让人无法反驳,以至于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会猫语。看完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会动起“养一只猫”的念头了。

No2

 猎人们

作者:朱天心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朱天心的父亲是台湾知名作家朱西宁,姐姐朱天文和她一样都曾受教于胡兰成,二人后来也都成了知名的作家,朱家堪称地地道道的书香门第。

在她的笔下,猫已经不是宠物、不是朱家男女老幼的玩偶,而是一羣独立自在的主体,各逞其能在人类支配的环境里寻找空隙,争取一份存活的空间。

在本书收录的九篇随笔中,朱天心描述了自己与屋里屋外众猫族的邂逅与相处,她给它们自由,却赚得了羁绊;尊重它们的生命,自己的生命也得以丰富。

 No3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作者:佐野洋子

出版社:接力出版社

这是一本儿童绘本,但我却觉得它也适合成人看。

作者用略显怪诞的笔风勾勒了一只丑猫。它是一只长生不死的猫,死了100万次,又活了100万次。有100万个人宠爱过它,有100万个人在它死的时候哭过,可是它连一滴泪也没有流。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老太太、小女孩……无论谁是它的主人,它都活得浑浑噩噩,对一切漠不关心。直到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只属于自己的野猫,爱上了一只美丽的白猫,它才头一次知道为什么而活……

这是一部有关生命意义的伟大寓言,在日本被赞誉为“超越了世代的图画书,是读了100万次也不会厌倦的永远的名作”。

No4

 荒野的呼唤·白牙

作者:杰克·伦敦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推荐完关于喵星人的书,再来几本关于汪星人的。

杰克·伦敦的狗小说享誉文坛,而本书收录的是其中最出名的两篇。《荒野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接受文明的教化后,被抓走卖到阿拉斯加当雪橇犬饱经磨难,最终在为主人报仇后,接受了荒野的呼唤,遁入森林,加入了狼羣;而《白牙》则刚刚相反,写的是一只带有狼血统的狗——白牙,在主人的感召下最终克服了野性,并在危急时刻救了主人的命。

因杰克·伦敦曾在阿拉斯加淘金,与狗有过长期而亲密的相处,所以两篇小说都非常生动、真实,极具感染力。

 No5

 我在雨中等你

作者:加思·斯坦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我叫恩佐。我老以为自己是人,也一直觉得我和其他狗不一样。我只是被塞进狗的身体,里面的灵魂才是真实的我。”光看这个开头,就让人很有欲望读下去。

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只叫恩佐的狗向我们讲述了主人丹尼一家的故事。特别的是,这只狗仿佛拥有哲学家的灵魂,在叙述时不乏金句:“你的心决定你所看见的”“眼睛往哪看车子就往哪里去”……所以,虽然讲的是主人家的悲欢离合,却展现出很多人生哲理。而书中所展现的狗与主人间的真挚感情更是让众多读者感动唏嘘、潸然泪下。

No6

 再见了,可鲁

作者:石黑谦吾

摄影:秋元良平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可鲁是一条导盲犬,它坦率、随性、安然、忠诚,以机敏来帮助人,情感激烈,却又十分克制、低调,就像人们生活中时时想遇见的一个“好人”。

这本书的改编**更为知名——感动了全球上亿观众的《导盲犬小Q》。同**一样,书也是一部催泪大作,由资深编辑执笔、知名摄影师拍摄,用文字和照片记录下了这条聪明的导盲犬的一生。

 No7

 阿弗小传

编者:弗吉尼亚·伍尔芙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阿弗是英国女诗人勃郎宁夫人的一条小狗,陪伴了她缠绵病榻的年月,最近距离地见证了她与大诗人勃郎宁的相识相恋,并参与了他们的私奔。

本书是另一位英国文坛大师弗吉尼亚·伍尔夫所写,透过小狗阿弗的视角,再现了桂冠诗人夫妇的浪漫爱情传奇,同时也表达了对沉闷都市生活的厌倦和对自然的向往。大概是因为有了狗这个媒介,伍尔夫的这本书一改过去晦涩的风格,显得轻松诙谐,阅读感受非常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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