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邂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间邂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1张

经典小说。在《人间邂逅》中,是从汪曾祺众多作品中撷取了包括:晚饭后、礼俗大全、侯银匠、名士和狐仙、鸡毛、落魄、艺术家、职业等20余篇脍炙人口的经典小说。《人间邂逅》是青岛出版社2020年出版、发行的图书。

史蒂芬·霍金(1942-) 史蒂芬·霍金是英国物理学家,他用毕生精力研究黑洞普通物理学定理不再适用的时空领域和宇宙起源大爆炸原理。他提出黑洞能发射辐射(现在叫霍金辐射)的预言现在已是一个公认的假说。他的研究工作在科学界远不及他的畅销书《时间简史》出名。他这本销售量达2,500万份的畅销书对量子物理学和相对论作了大量介绍。 本世纪享有国际盛誊的伟人之一。现为剑桥大学的卢卡逊数学讲座教授,他是当今世界上继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 他用毕生精力研究黑洞普通物理学定理不再适用的时空领域和宇宙起源大爆炸原理。他提出黑洞能发射辐射(现在叫霍金辐射)的预言现在已是一个公认的假说。70年代他和彭罗斯一道证明了著名的奇性定理,他们共同获得了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除此外,他撰写的《时间简史》销售量达2,500万份,该书对量子物理学和相对论作了大量介绍。 1942年1月8日 霍金

出生于英国的牛津。 1962年 在牛津大学完成物理学学位课程,搬到剑桥大学攻读研究生,英国天文学家福雷德·霍伊尔(1915-),霍金青少年时代心目中的一位英雄,是这里的天文学教授。霍金被诊断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 1965年 被授予博士学位。他的研究表明:用来解释黑洞崩溃的数学方程式,也可以解释从一个点开始膨涨的宇宙。 1970年 霍金研究黑洞的特性。他预言,来自黑洞(现在叫霍金辐射)的射线辐射及黑洞的表面积永远也不会减少。 1974年 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他继续证明,黑洞有温度,黑洞发出热辐射,以及气化导致质量减少。 1980年 任剑桥大学数学鲁卡斯教授(艾萨克·牛顿曾任此职)。 1988年 出版《时间简史》,成为关于量子物理学与相对论最畅销的书。 1996年至今 继续在剑桥大学工作。 2001年 10月又一部力作《果壳中的宇宙》出版发行 2004年7月 霍金修正了自己原来的“黑洞悖论”观点错了,信息应该守恒。7月21日,在爱尔兰都柏林举行的“第17届国际广义相对论和万有引力大会”上。 2007年 霍金与露西吉高佛尔德合著的儿童科幻小说《乔治通往宇宙的秘密钥匙》于9月6日率先在法国出版发行。这本书是霍金写的第一本儿童读物,霍金在书中向儿童解释了自己关于时间和宇宙方面的学说。 2009年8月12日 获得自由勋章

邂逅霍金原文:

自从《时间简史》〔《时间简史》〕霍金所著的科普作品,1988年初版,讲述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的科学探索成果。在中国翻译出版后,知道霍金的人越来越多。青年学人争读《时间简史》,一时颇有洛阳纸贵〔洛阳纸贵:东晋左思《三都赋》写成后,轰动一时,豪贵竞相传抄,使得洛阳纸价上涨。后来比喻有价值的著作风行一时。〕之势。我没有看过这本书,一则太忙,二则有自知之明,未必看得懂。但我对霍金以高度残疾之身能写出如此经典著作的精神和业绩,却是充满了深深的敬意。 我知道霍金是剑桥大学的,想不到在来剑桥的第二周就见到了他。 7月15日下午,一位青年朋友约我一起去那家有百年历史的ORCHARD(果园)茶室,走过剑河边时他告诉我,傍晚霍金常在这里散步,有时可以遇见他。于是霍金成了我们的话题,我问这位学西方哲学的博士生是否看过《时间简史》,他说看过,但也没有看完。这使我颇感自慰,我的选择看来是明智的。 六时半,当我们从茶室回家又经过剑河边时,忽然我见到前面缓缓驶来一辆轮椅车,上面坐的正是霍金——和以前在照片上见到的完全一样。 车驶近了,我却呆滞了,是敬仰,是震惊,是凝视,是沉思;都是,或许都不是——在他经过我身边的那段时间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目送着他静静地过去。 这是一个弱小的身躯,稍向右侧倾斜地靠在——或者说是被安放在——轮椅车背上。除了他的目光,似乎见不到他有其他动作。他的目光显得异乎寻常,可以看成极度冷漠,也可以视为显示着超常的魅力。我想走上前去,又下意识地摸着照相机,但我既没有移步,也没有拍照,连拍一下他的背影的念头也很快被自己否定了。 或许是霍金独特的形象震撼了我。对于这样一位随时面对逼近的死神却依然像超人那样奋斗的人,对他的任何干扰都是一种罪恶,更不用说任何好奇的举动或过分的热情表现。 或许是周围的人感染了我。当霍金经过时,一切都是那么平静,认识他的和不认识他的人都毫无异样,就连照料他的老护士也不靠近他的轮椅,只是默默地跟随着,大家都尊重他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生存权利。 霍金的轮椅渐渐消失了,就像路上无数过往的行人一样。 霍金是不幸的,他在风华正茂时遭遇了罕见的疾病,要不,凭着他的才华和毅力,他完全能为人类作出更杰出的贡献。 霍金是幸运的,他生活在一个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的时代,他也生活在一个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要不,他如何能完成他的著作,如何能继续他的生命和工作?他的轮椅上装满了大大小小的机械和电脑,他的身前就有显示屏和特殊的键盘,这是IBM公司专为他设计制造的,所以他才能自如地操纵轮椅,才能传达自己的思维,才能延续他的生命。 我更庆幸霍金生活在剑桥,他完全可以像常人一样生活,不必随时面对镜头、鲜花、握手和掌声,不用应付集会、宴请、报告和表彰,因为大家都懂得个人的价值和时间的可贵。 愿霍金在平静中度过他不平凡的一生,更愿世界上其他“霍金”能像他那样幸运。

 我按

 在英国必须要做的10件事

 一、感受雾都-伦敦

 二、跟随诗人的脚步…探索英国的乡村美景

 三、畅游生机勃勃的大学城

 四、到剑桥牛津撑篙泛舟

 五、参加爱丁堡边缘艺术节

 六、到利物浦加入甲壳虫乐队朝圣者之旅

 七、参加诺丁山狂欢节的巡游

 八、征服三大高峰:斯诺敦山、本尼维斯山和斯科费尔峰

 九、欣赏英国音乐盛典---格拉斯顿伯音乐节

 十、观看一场足球或橄榄球比赛

 

 网上邂逅跨国婚姻

 当东方筷子遇到西方叉子,当咖啡遇到清茶,作为一个深受东方文化熏陶的外来媳妇,我面临了必须要面临的问题:如何融入洋夫婿的西方大家庭

 “好了,告诉你吧!我的理想是有一天周游世界!吃正宗意大利PIZZA吃到撑!喝苏克兰娜斯岛上的威士忌喝到不醒人事!和心爱的人在瑞士最地道的巧克力火锅店里吃火锅到店打烊!……!”——题记

 网上邂逅跨国婚

 结婚前是个不折不扣的背包女孩,“坏女孩走四方”,哪里都想去走走看看停停。大三那年的寒假,又一次只身前往云南和驴友们徒步穿越虎跳峡。坐在虎跳峡之巅,无限风光尽收眼底,心中却似有万千沟壑,久久不能平静。

 玉带般的金沙江奔腾不息,一个优雅的拐弯,流向更远处。而快要大学毕业的我,人生又将在哪个拐弯处,转角遇到爱

 学的专业纯属风花雪月——古汉语文学,当初选专业纯粹为了爱好,根本没为以后的工作打算。眼下吃香的专业是电脑、法律,眼瞅着连低我一届的学弟学妹们,都因为专业好而纷纷越位签单,找好了毕业后的下家。

 而对我所学“古汉语文学”这样一个犹如打入冷宫的罪妃级专业,路又在哪里呢难道末了真要面对那些IT专业的宠儿们来个“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回到学校,望着在大学门口开皮萨店的那对俄罗斯老夫妻,相依相偎的背影令人羡慕。忽然决定大学的最后一年给自己一个石破天惊的礼物:上网,给自己找一位异国“王子”!

 既然生活可以注定如此丰富多彩,为什么我却要偏偏选择平平淡淡自认不是畏惧困难的人,而未预知的生活,更有着冒险的吸引力。

 这是人生的一次豪赌,但并不抱着赌徒的心态。只靠努力和睿智来争取——对爱如此虔诚、对生活如此真挚、对家庭如此珍惜和向往,难道没有理由获得想象中的幸福吗!

 想到做到!一打定主意,谨慎的选择了一个国际交友网站,登录进去!

 一天!一个“好感”小纸条飞了进来:

 嘿!喜欢看书看了你的个人资料!还喜欢旅行背包女孩徒步虎跳峡要多久呢塔尔寺为什么要连着去两次呢信佛教大理的洱海很漂亮吗你也写诗吗最爱的动物是狗天蝎座的你……!那么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不错!这都是我个人简介的话,不等我回答,对方一古脑儿问了个遍!看来,这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家伙!

 好了,告诉你吧!我的理想是有一天周游世界!吃正宗意大利PIZZA吃到撑!喝苏克兰娜斯岛上的威士忌喝到不醒人事!和心爱的人在瑞士最地道的巧克力火锅店里吃火锅到店打烊!

 我想去很多很多地方!想去看看普罗旺斯那个号称有品位的彼得梅尔笔下的葡萄农庄和传说中的薰衣草海!还要在里面打滚!想去香榭丽舍大道购物到拎不动!想去春暮的浅草看樱落直到朦胧睡去!

 想去宫崎峻漫画里的小魔女KIKI和她的黑猫咪JIJI找到的面临大海的美丽哥特兰城,在荒芜的城墙上一动不动从清早呆坐到日落!我想去月夜里开满栀子花的树下边打秋千边试着用锋利的牙齿咬开坚硬的榛子!……!

 一口气说完这一切,方佛是跋山涉水后的一次长长滑翔,我呆呆地看着电脑,无思无绪!天真的家伙,一定被吓跑了吧!这些,都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啊!

 半晌,大约半个世纪那么久,突然,一行字闪在上面:有一天,我陪你去,愿意吗

 暗号:瑞典火柴

 陆陆续续的人走出舱口,旁边经过的每一个金发碧眼的大鼻子都让我心惊胆战。突然,透过无数人群,我看见了那盒足令我窒息的火柴!——题记

 和这名瑞典籍日耳曼族后裔网恋视频MSN加天天若干小时的国际长途整一年后,我的大学生涯也宣告结束,最后一个悠长假期开始的第一个礼拜,我们决定见面。

 他从遥远的北欧来中国看我。头次见面,说好去机场接他,暗号:他手拿一盒世界扬名的SOLSTICKAN瑞典火柴:青天、红日、一个小男孩行走在阳光下!

 “芝麻,开门吧!”

 陆陆续续的人走出舱口,旁边经过的每一个金发碧眼的大鼻子都让我心惊胆战。突然,透过无数人群,我看见了那盒足令我窒息的火柴!顺着这盒拿火柴的手往上看,恍惚间,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大爷走过来!

 霎那,只觉得天旋地转!虽然这位大爷看上去健康明媚、老而不柴,可与视频和照片上光可鉴人的年轻形象也相去甚远、无可比拟啊!

 我的意思是,他们简直是判若两人啊!立刻,悲愤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照片可以是假的,视频也可以找个帅哥来代替!我明白,我被骗了!

 “嗨,是你吗我的小熊”一个温厚的声音从天外传来,透过朦胧的泪眼,这次,出现在视觉里的是那张朝思暮想年轻熟悉的脸:我的大熊!“呜——!”

 我猛地火山爆发般扑进情人的怀抱号啕大哭,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委屈。“对不起,对不起!飞机晚点五分钟!我的心其实早飞到这里!……”!

 不明就里的大熊被我波涛汹涌的情绪感动了,湛蓝的眼睛里也立刻噙满泪水,将我紧紧搂在怀里!

 缓过来后,再看看旁边,那位大爷笑吟吟、动容的站在一边,不住点头,似乎也被眼前这幕感人的场景打动着!大熊忙不迭的介绍说这位是他的朋友兼音乐启蒙老师,刚好也到这个城市旅行,所以结伴同行一段。

 赶忙上前握手,寒暄完,怀着欣喜明媚的心情朝外走。短短的15分锺,我仿佛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身心均有一种不能承受的失重!

 海盗的新娘

 开饭时家里总会出现这样的局面:黑发黑眼的我用叉子,金发蓝眼的大鼻子用筷子,未满两岁的小混血爱女则筷、叉并进,左右开弓,鱼块、菜叶、面条乱飞。——题记

 结婚不久,我移民(微博)大熊的国度——位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美丽宁静的国度北欧瑞典!第二年夏天,果不食言,从中国探亲一回来,大熊就立刻带我拜访了瑞典最美丽的海岛城市维斯比。

 坐在高大、荒芜城墙下的海滩边,大熊,这位一诺千金的男子,在美轮美奂的金色波罗的海夕阳里,拉起爱妻的手,亲吻着,对爱妻说:亲爱的,记得吗我们说过的地方,有一天,我们都会去!

 晤,真的么!

 第三年夏天的时候,我们到达瑞士。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城里那家着名的百年火锅老店,狠狠的吃了一顿巧克力芝士火锅,直吃到全家大小、重点是那位曾经发誓吃芝士火锅要吃到撑的家伙,扶墙而出!

 浪漫够了,回到现实。夫妻生活,一地鸡毛,其间不可避免的被人一遍遍问起中外婚姻,文化差异。

 实话说,结婚这么几年,我和洋先生大鼻子就做过一件心有灵犀的事:刚怀上宝宝那阵儿,他在瑞典,我还在中国等待签证。

 初为人父母,我俩都说要尽责,去买本育儿大全长点知识。终于在铺天盖地的书海中拿下了《怀孕圣经》。晚上回来msn,向大鼻子展示。

 视频那头的他几乎惊叫起来,喊着说他刚好也是今天去购书,也刚好在一大堆书里选择了这本!隔着视频一对照,果然!相同的封面,一个中文版一个瑞典文版!

 于是乎,两颗怀着感恩的心,泪眼相看,无语凝咽,沉浸在视频这端那端相知相解的怜惜之中!滚滚红尘,若水三千,你说,怎么就偏偏让我们俩遇上了!可别小瞧那一本书,这代表着我们对事物的共同认识和肯定、看待事物的角度的一致!按我俩的话说。

 移民瑞典后,从此,这段“佳偶天成”的“买书奇缘”就成了我俩一致对外的一段传奇。不管谁问起来我俩,是否患有“文化差异不适症”的时候,我和大鼻子就立刻抬出这段“传奇”讲给人听:说来你不信,一个在东半球,一个在西半球,竟然选了同一本书……

 现在,连BVC的保健医生都怕了我们。每次带爱女去常规体检,只要话一划拉到育儿中的东西方文化碰撞,女医生的舌头马上拐弯,把话题引开。

 安顿下来后,日子倒也平安无事。可就是难改中国胃。自从哨探到城里的中国商店有猪脚和鸡爪卖以后,从网上下来菜谱,从此猪脚、凤爪成了厨房常客。

 一天,大鼻子回来,家里飘着一股陌生的香味,他向来是崇尚娇妻的中国菜的,因此兴冲冲的一路嗅进厨房。怕吓到他,先给他一个干瘪瘪黑里透红的小脚趾。

 大鼻子小心翼翼的接过去,来回翻看,在爱妻鼓励的眼神中,怀着凝重的表情,将可疑物放进嘴里一点点,到底是感觉不对,立刻吐出!

 “是什么!”他问,还是很好奇,拿在手里反复研究!于是,一盘香喷喷的卤鸡爪呈现在他面前。大鼻子立刻将手中物火炭般投掷在盘子里,呲着牙后跳一大步:“唉,我说小妞儿,有欺负人的,没有这么欺负人的!”他用我教会的中国话和我对嘴。

 “噢,欺负人那么是谁上次把瑞典臭鱼(一种特产)加到面包里哄我吃!”娇妻一只手端着盘子,一只手卡腰,斜睨他。

 识趣的大鼻子立刻给爱妻一个灿烂甜笑和香蜜热吻!好了,扯平了!

 能干的大鼻子,不用我熏陶,认识我之前,筷子就使得溜溜的。以致开饭时家里出现这样的局面:黑发黑眼的我用叉子,金发蓝眼的大鼻子用筷子,未满两岁的小混血爱女则筷、叉并进,左右开弓,鱼块、菜叶、面条乱飞——一顿饭比五十人的聚餐还热闹。

 外来媳妇的美好时代

 当东方筷子遇到西方叉子,当咖啡遇到清茶,作为一个深受东方文化熏陶的外来媳妇,我面临了所有新过门媳妇初来乍到都必须要面临的问题:如何融入洋夫婿的西方大家庭——题记

 入嫁大鼻子前,对国外家庭的观念,还一直停留在外国人情冷漠、父母和子女极少往来、钱各花各的、上年纪的人孤独终老老人院的概念上。及至嫁到洋夫家,才发现,以往的概念,只对了八分之二。

 而且,我嫁的不是洋夫一人,是一个家族!因为实在没想到北欧这边的人竟然如此流行修族谱。人丁兴旺、讲究一点的人家,还拥有自己的族徽,供家族里的人佩戴。夫家既是如此。

 像流行在中国家庭的传统一样,孩子辈总是和母亲一族更亲近些。这边家庭亦然,夫家各族嫡亲算下来,人口浩浩荡荡,是一个枝繁叶茂的大家族。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这个外国媳妇既嫁了来,合家大大小小、老老少少,总要见个遍才好。怎么办就按中国老规矩来吧,对长辈大方有礼,对小辈蕙如熏风。虽然外国人流行直呼其名,但对于公公婆婆,无论如何名字是叫不出口的,随着夫君一起叫爸妈好了。

 由此第一年的整个夏天,主要任务是走亲戚。在夫君的带领下,和众嫡亲见面。一圈亲戚走下来,愣是让我暗地里准备的银子无处花。

 因此前听信歹人传言,说是父母和儿女都是AA制,且一般外国人不在家里待客,最多出去咖啡店AA制陪你喝杯咖啡。喝咖啡就喝咖啡吧。谁知一圈下来,腰围粗了一圈,盖因为每家亲戚皆盛情款待。

 做客到小姨妈家,刚好赶上仲夏节。好客的小姨妈在院子草坪中竖起花花草草扎成的五月花柱,摆上偌大长条餐桌,桌上摆满丰盛食物。

 几十斤重的熏青鱼,红艳的三文鱼,瓦罐里金灿灿、圆滚滚的盐水土豆,土豆旁边珠圆玉润的瑞典肉丸,自家花园里长的黄瓜、西红柿、生菜、葡萄等拌的沙拉。

 此外,鱼肉酱、鱼子酱、虾酱和用黄油、面粉、牛奶、芝士外加蘑菇做成的浓浓的蘑菇酱汁,用以配肉丸和土豆同食。甚至说,这些祖母级厨房出来的料汁,才是肉丸和土豆的灵魂。

 一番饕餮,其乐融融。新媳妇上门,小小见面礼不可或缺。茶叶、中国结、扇子、丝绸手帕,牛角梳,字画,真心诚意送给大家,都成了洋亲戚们爱不释手的稀罕物。

 一个美好的夏天过后,和洋亲戚们互道再见时,甚至已经有些依依惜别了。于是约定圣诞再聚。临走,小姨妈送出老远,装了从森林里亲手采的风干黄蘑菇让带回去做汤。

 一年后,我们的混血小宝宝诞生,想让我的公公和婆婆带孩子门都没有!人家正在北部的度假屋游哉游哉呢!爷爷奶奶不带孙儿,这果然是国外的传统。

 但随即亲爱的大熊给了我另一个爱妻传统——夫妻合力带孩子!我负责宝宝吃喝,他负责宝宝拉撒。都没累着。哈哈,世上最美好的事是什么——孩子大了,当爹妈的还光彩依旧!

 圣诞节,照例去乌普萨拉公公婆婆家小住也是传统。像所有的中国父母一样,洋公公婆婆也为孩子们的到来忙碌不停:点起圣诞烛台,铺好圣诞餐布,选好圣诞树,树下堆满精心挑选的圣诞礼物,熏好猪腿、鹿肉、青鱼,熬好圣诞奶粥,只等孩子们回来,过一个欢歌笑语的圣诞节!

 

内容简介:

法国大革命时期,名医马奈特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草营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

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茜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奈堕入情网。于是,在法国革命的旋涡中,一幕幕家族的恩怨情仇隆重上演,善、恶、生、死在冲突中交融,在转瞬间变换……《双城记》结构严整,语言凝练,狄更斯对革命与人性的深度思考和令人叹为观止的写作才华,在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扩展资料

时代背景

该小说创作于19世纪50年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罪恶和劳动人民生活的贫困化,导致下层群众中存在极端的愤懑与不满,英国社会处于爆发一场社会大革命的边缘,这与18世纪末法国的社会现状极为相似,狄更斯通过对两个城市的对比,给当时的英国社会以借鉴及警醒。

小说《双城记》中厄弗里蒙得侯爵兄弟的残暴、抢占妇女、草菅人命等一系列行为与狄更斯提倡的人道主义精神背道而驰,像如此这般的恶魔势力必遭到社会的唾弃,厄弗里蒙得兄弟是当时贵族的一个缩影,这样有违人道主义精神的形象必定会被人民抛弃,正如小说中法国大革命的瞬时爆发,就是法国统治者有违人道主义的必然趋势,这鲜明的传达了作者的人道主义思想。

小说中马内特医生的以德报怨,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将自己发之天性的对厄弗里蒙得家族的憎恶压制心底,用宽容宽恕的心态接纳查尔斯,以及文中最后深爱露西的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代替查尔斯上断头台,这一切无不体现狄更斯的人道主义思想。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旧冲突,作者狄更斯传达“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的主旨,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 

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

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作者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既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过于极端的暴力。

但《双城记》备受争议,因为在狄更斯笔下,失控阶段的革命演变成了巨大灾难,狄更斯批判革命人民盲目屠杀,在憎恨贵族社会对他们残酷压迫的同时,自己也变成了一种畸形的社会阶层,除了仇恨和报复,一无所有。

参考资料:

双城记-

你,为什么不去百科呢???

第一季就是说一个少年在10岁生日那天失去了父母,两年后带着恶魔执事回来继承爵位,成为女王的看门狗,目的是为了让某些人得到羞辱,带点搞笑、充满伤感、令人不时惊叹以及充斥着BL风的故事~!

第二季就是一个新少爷想把把夏尔的灵魂夺走、希望自己的执事喜欢并承认自己,塞巴斯与新执事抢夏尔的无厘头、最后皆大欢喜的怨念作!

建议看漫画版,与TV版完全不同……

呼,终于发泄完了……

《英国文学·约翰·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约翰·福尔斯(1926— )英国小说家。1926年3月21日出生于英国埃塞克斯郡,自幼在伦敦郊外的乡间生活,培养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一种远离人群的遁世心理。他在贝德福德中学的几年对他人生观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他在这所非常贵族化的寄宿学校中受到良好的正统教育,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当时这类学校普遍实行高年级学生责罚低年级学生的野蛮的管理办法,他本人曾长期担任学生秘密组织的头领,他所必须充当的社会角色与他个人的心理气质发生痛苦而激烈的冲突。这一生活经历使他深谙等级制度、法律控制的实质,从青年时期开始产生了对一切当权者、组织者的强烈憎恨。二次大战期间,他服役两年,曾任皇家海军中尉,但并未真正执行过战斗任务。1947年至1949年底,他就读于牛津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其间,他主要学习法语和法国文学,深受法国存在主义作家的影响。毕业后他在法国波瓦蒂埃大学任教一年,又去希腊的斯佩德西岛上一所男子中学任教一段时间,然后回到英格兰。福尔斯认为,他的精神气质和文化背景主要扎根于英、法、希三国,相比较而言,他认为受欧洲文化的影响更甚于英国本土。五十年代初,福尔斯正式开始他的作家生涯。他说自己之所以从事文学创作,是因为这样可以耽于幻想,可以随心所欲地虚构人物场景和对话,以逃避他所不喜欢的各种外界生活。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收藏家》(1963)叙述一个形容猥琐、心肠狠毒的半兽人绑架并占有一位从事艺术的姑娘米兰达的故事,表现了作者一贯所信奉的这个世界上少数真生灵被野蛮的“多数”主宰蹂躏的寓意。小说出版后,福尔斯立刻受到评论界的瞩目,被誉为“讲故事大师”。他的第二部小说《魔术师》(1966)是以斯佩德西岛为背景的传奇寓言故事,叙述一个道德意识未曾开化的英国中学教师在这个希腊荒岛上的离奇经历,小说以古老的神话原型编织了一个五彩缤纷的虚幻世界,折射出关于人生价值, 和道德意识的主题。福尔斯认为,英语语言是一种与经验有着天然联系的语言,他相信可以用这种语言重新建构历史的现实,曾获1970年W·H·史密斯文学奖的《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即是他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

内容概要 查尔斯·斯密逊是一位考古博物学家,父母去世后,他继承了一笔遗产和从男爵的贵族头衔,他年迈的伯父膝下无嗣,因此他又将成为另一份相当可观的产业的继承人。多年在巴黎求学以及周游欧洲各国的经历使他养成倜傥超俗、孤傲冷漠的气质。1867年,他32岁。也许多年的旅行生涯使他感到厌倦,他开始思考婚娶之事。在一次社交晚会上,他遇到厄里斯蒂娜(蒂娜)。蒂娜年轻美貌,家境富有,从外貌到气质均属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的闺秀。这对年轻人一见钟情,两个月后就举行了订婚仪式。蒂娜的父母每年都要他们的独生女离开伦敦,到地处海滨的莱姆镇上特兰特姨妈家闲居一段时日,据说这样有益于她的健康。而这一年,她被遣送得特别早,目的是为婚姻大事而养精蓄锐。于是,查尔斯也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山海小镇,下榻在“白狮”旅馆,一方面陪伴孤寂无聊的蒂娜,另一方面也正好可以到附近的山林中作一些专业考察。一个寒风凛冽的清晨,查尔斯和蒂娜沿海堤散步,偶然发现一个身披黑大氅的女子伫立在海堤的顶端,目不转睛地眺望着迷濛的远方。他们走近时,那女人回眸一瞥,查尔斯看到的是一张悱恻动人的脸,心里不由升起一种无可遏制的好奇心理。查尔斯后来从各种传闻中了解到,这个神秘的女人名叫萨拉·伍德洛夫,是当地普尔特尼太太的生活陪伴,但是人们在背后都叫她“法国中尉的女人”,显然,在众人眼中,萨拉是个名声不好的女人。每逢休息日,或为普尔特尼太太散发宗教传单而得到外出的机会,萨拉总要独自到人迹罕至的山林中散步。一次,查尔斯与萨拉在林中邂逅,之后,两人又一次相遇,查尔斯忍不住上前搭讪,而萨拉的冷漠愈发激起他的好奇。自此以后,他一得空就会身不由己地踏上那条通向山里的荒径。这一天,萨拉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主动递上两枚化石,并请求与他约会一次,向他披露她自己的身世。萨拉的主动,反而使查尔斯惊惶不安,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应约与萨拉踱进幽深的山林。按照萨拉自己的说法,她曾经照料并爱上了一个在海难中受伤的法国中尉,她向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但那个法国人却一去不返,从此音讯杳无。她虽然遭人抛弃,却始终一片痴情,全然不顾世俗的飞短流长,我行我素地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幻想世界之中。究竟出于什么动机,查尔斯自己也无法说清,他决定拯救萨拉,建议她离开莱姆镇,到外地去寻求一种新的生活。就在此时,查尔斯得知他的伯父准备再婚,这意味着他将失去对伯父财产的继承权。普尔特尼太太是一个性情乖戾、行为古板的老寡妇,她发现萨拉一再独自外出,决定将她解雇。萨拉只身出走,引起镇上大哗。她临行前差人捎信给查尔斯,希望能最后再见一面。按照查尔斯的朋友葛洛根医生的分析,萨拉这种人很可能患有某种精神疾病。查尔斯彻夜不眠,前思后想,最终还是按捺不住,披衣进山。黎明时分,他在山里一间草棚中发现了萨拉。如果说,查尔斯起初还曾意识到应该言辞谨慎、应该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当他面对满脸泪痕、不能自己的活生生的萨拉时,感情的围堤崩塌了,眼前的时刻压倒了整个时代,他把萨拉紧紧地拥抱在怀中。但也就在这一时刻,查尔斯的仆僮来山上幽会情人,无意中撞见了他俩。查尔斯强作镇静,打发了仆僮,匆匆给了萨拉一小袋金币,又对她的未来作了几句嘱咐,两人就此分手。此后,查尔斯与蒂娜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未来的岳父要他改文从商,使他自尊心大受挫伤,他进退两难,与朋友外出酗酒,后又独自踯躅街头,遇一 ,当他无意中得知 的名字也叫萨拉时,他突然感到一阵无法忍受的痉挛……。他折回“白狮”旅馆,回到了厄里斯蒂娜的身边。但是,这只是故事结束的一种可能性。查尔斯很可能收到萨拉从城里捎来的一张字条,上有她暂住客栈的地址。他犹豫再三,终于驱车前往。萨拉因脚踝扭伤独自一人坐在客房里。查尔斯进门以后,两人对视片刻,长期压抑的感情如火山爆发,一切语言都成为多余……。然而查尔斯万万没有想到,萨拉竟是个处女,而她过去告诉他的一切,从法国中尉到此次脚踝扭伤,全是撒谎,她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孤独、愤恨、嫉妒。现在,她已一切如愿以偿,于是将查尔斯打发离去。查尔斯在教堂忏悔,回到莱姆镇把事情的经过对蒂娜和盘托出,并要求解除婚约;他接受了法庭对他作出的惩罚性判决,从此不再抛头露面,一心只想重新找到萨拉。在以后的1年零8个月的时间内,他几乎寻遍了欧洲所有的城市,终无所获,于是又到了美国; 他觉得许多美国人的脸上都闪现着萨拉的影子,但仍然没有见到真正的萨拉,只好再返伦敦。一天,他的律师告诉他改名后的萨拉的地址,查尔斯登门求见。这里又出现了两种可能,一种是他不仅重新得到了萨拉,而且还意外地见到了他的女儿; 另一种可能的结局是,萨拉成为画家丹特·伽布里埃尔·罗塞蒂的秘书兼模特,她拒绝了查尔斯的求爱,因为这些年的经历使她懂得了人生幸福的真谛,她已经习惯、并将永远珍视一个孤寂的世界,永远不需要任何人来分享她的生活。

作品鉴赏 从表面看,《法国中尉的女人》似乎只是一部常见的通俗小说,叙述了一个男主人公与两个不同女子之间的三角恋爱故事。然而小说的实际意义却远不止于此。作者所采用的独特的叙述角度和叙述方法,使之具有某种迥异于同时代多数小说的先锋性,受到学术批评界的广泛重视。它不仅被译成十几国文字,改编拍摄成电视,广为流传,而且成为英美大学中当代小说课程的选本。在这部小说中,作者采用了一种对十九世纪英国传统小说谐谑模仿的叙述文体,将诸多有案可稽的历史事实嵌入一个虚构的故事框架,将虚构主人公的思想言行投向一个貌似“真实”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上。必须强调指出,所有这些历史事实都经过作者的精心筛选,并一律按当代的观点作了阐释。这样一种虚实交融、以虚化实的叙述视角,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无疑可以大大增强故事的可信性,然而另一方面,对于作者来说,则极大地拓展了对历史现实进行新的阐释、重新建构历史文本的可能性。例如,当今西方世界的女权主义运动已无可否认地成为一种社会存在,关于这一运动的历史渊源和思想背景,女权主义者们正在从一切可能的角度进行历史重构。值得注意的是,《法国中尉的女人》中萨拉这一虚构人物的最后思想归宿,她与“前拉斐尔兄弟会”以及著名女诗人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交往,说明了小说作者试图以文学虚构方式对女权主义者们的努力作出响应,读者可以通过萨拉这一虚构的文学形象,窥见出早期女权主义者的精神追求和独立的人格意识。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虽然是查尔斯,但是,读者注意力的焦点却是萨拉,后者的命运显然是整个故事发展的驱动力。作者对这两个人物采用了两个不同的叙述视角: 对于查尔斯,文本的叙述是全方位的,读者借助叙述人的叙述,不仅可以了解他的经历、言行,而且可以窥见他最隐蔽的内心活动;然而对于萨拉,文本的叙述不仅仅总是外在的,读者不能凭文本提供的信息,建构一个真实的萨拉,而且,叙述人的叙述还往往被作者直接介入修正,作者突然宣布此前关于萨拉的叙述无效,那一切只是虚构假设,或许还存在如此这般的另一种可能。很明显,由于这两种不同的叙述方式,就造成了萨拉和查尔斯这两个人物一虚一实的反差,读者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自觉地对有关萨拉的一切叙述进行阐释,从本身就值得怀疑的间接话语中自己去建构萨拉这一人物形象。小说的这样一种叙述手法,使得萨拉这个人物愈加扑朔迷离、神秘莫测。这也就极大地增加了读者的阅读 。

  简介

  漫画版出了,是743到752话。讲的是柯南,兰,毛利三个人去了英国,正逢温布尔顿网球公开赛,女网草地女王遇上了恐吓事件,柯南竭尽全力破案的故事。其中的大亮点就是新一以真身向兰表白。。。。。

  616网上已有资源

  柯南一行来到了福尔摩斯的住处,偶遇杀人预告,网球场上的事件即将发生。

  对伦敦篇的一些看法:

  1这是柯南史上首次以柯南形态在国外的案子,许多事情不能像柯南在他们国内那样处理,可以说是新的尝试,值得期待

  2许多人都认为柯南将在伦敦结局,因为02年73接受访谈时曾计划在伦敦“结束柯南”

  原文:青山:想画的情节啊……其实是想画的情节有好几个……

  高山南:咦?那是什么样的故事呢?告诉我一个就行了!

  青山:灰原会陷入危险,然后故事告一段落后结束。不过这个故事会发生在伦敦。

  高山南:哦?真的吗?柯南不是在**《贝克街的亡灵》里去过虚拟的伦敦……

  青山:不,这次的舞台是现实中的伦敦。我想去实地采集资料以后再来画。而且也想去柯南去过的福尔摩斯公寓看看(笑)。

  从这里看,剧情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与访谈有出入,所以不少人认为在这里剧情将有大的发展(我是不这么认为的- -)

  3因为伦敦篇是“超长篇”,同时故事发生地点十分特殊,所以就算没有主线剧情也会有很独特的剧情出现

  4从CP角度来看,伦敦篇有把新兰提升到更高的高度的趋势。。

  5就算最后什么实质进展也没有,73也算带我们去伦敦转了一圈看看事务所里那些漫画实景对比,73明明是在写实嘛

  6工藤新一以原型出现且表现活跃,让他的粉丝大饱眼福;把返程解药吃掉的他该怎么回国也是一个看点

  7另外一个不可遗漏的问题是灰原哀,她的母亲是英国人,可能会有关于她母亲的新线索;而她一个人在日本会有怎样的遭遇呢

  **

  <雾都孤儿>~已经拍了好几个版本了~

  内容简介: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社会批判小说。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来自地狱》

  故事发生在1888年的伦敦。在19世纪之前伦敦世纪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警察体系,直到1829年苏格兰场才建立起了一个遍布全市的警察系统,同时伦敦也成为了欧洲最好的城市之一。随着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异常繁荣,伦敦更是被誉为世界上的“首善之都”。但是凡是有阳光就会有阴暗,伴随着繁荣的同时,就是下层市民的贫困,不公和混乱。在伦敦尤以东区为甚(East End),这里是伦敦市区中当时最大平民区,充斥着困苦的工人,潦倒的流浪汉,初来乍到的东欧犹太难民,当然也少不了数不尽的地痞流氓和穷凶极恶的罪犯。同时东区也是伦敦妓女们的集聚地。妇女们在失业后,往往就不得不流落此地靠着出卖肉体得以勉强为生,最高时有6万之多。

  到了中午,法医已经完成了验尸报告,结果让负责此案的巡查员阿勃兰斯(Inspector Abberline)大吃一惊,报告上称“死者脸部瘀伤严重,颈部被至少被割了两刀,部份门牙脱落,下腹与阴部曾被戳剖,肠子被拉出腹腔外,判定为六到八寸之轻薄利刃所为。”很明显这决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同时死者的身份也得到了确认。死者为时年42岁的玛丽安-尼可拉斯(Mary Ann Nichols),曾是一个漆匠的妻子有过两个孩子,但日后和丈夫不合而分居为了维生成为了妓女。

  《名利场》

  这是一个关于贝基·夏普(瑞茜·维瑟斯庞)的故事。19世纪20年代的伦敦,作为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女学生,贝基·夏普凭借超凡的美貌,出众的才智和缜密的心思自如地游走于社交名利场。对于她来说,最大的人生挫败来自于其略显低微的身世背景。贝基成长于寄宿学校,其最亲密的朋友艾米莉娅的父母是她在法律上的监护人。而在贝基无法实现与艾米莉娅兄长的联姻之后,她被迫来到偏远的汉普郡,并在格劳利家成为一名家庭女教师。没过多外,天生丽质难自弃的贝基同时赢得了格劳利父子的爱慕之情。父亲彼特是一个性情比较古怪的中年人,儿子劳顿(詹姆斯·布雷夫伊)尽管翩翩年少,但却沾染了纨绔子弟的不少恶习,贝基能在这两个人身上实现自己的社交之梦吗?

  动画看吗柯南的<贝克街的亡灵>

  大致内容:有优作参与制作的模拟游戏发表会上,负责人被杀,留有JTR的

  遗言。为了调查真相的柯南和想参加游戏的少年侦探团以及兰等人进入了

  游戏中,选择了19世纪伦敦的贝克街。另一方面,一个自称诺亚方舟的人

  工智能闯入了系统,并切断身处虚拟世界的50名孩子所有能与外界连结的

  通道,开始了一场失控的游戏,除非有人存活到最后,不然所有人都不能

  回到现实中。优作和柯南的双重推理在游戏内外展开。

  书:城市意象

  作 者:陈晓兰出版项:广西师大出版社 / 2006-11-01

  图书简介-城市意象 本书的出发点是:处身于当代中国本土的现代化、城市化漩涡,遥看那曾经推动了世界现代化,更主要的是影响了中国早期现代化、都市化进程的英国,特别是伦敦所遭遇的一切。本书以18、19世纪表现伦敦或以伦敦为背景的文学作品为研究对象,兼及其他城市生活小说,考察文学领域对都市化、现代化的独特反应、价值判断以及民族自我评价;观照现代化、都市化进程中英国人的经验世界、生存处境,他们的欲望和他们的德性,以及他们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展现那些不为历史记载,无法用数字统计的“看不见的城市”——人的城市体验。作者简介-城市意象 陈晓兰,现为上海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比较文学、妇女文学。曾出版专著《文学中的巴黎与上海——以左拉和茅盾为例》、《女性主义批评与文学诠释》等,译著《妇女·疯狂·英国文化:1830一1980》,并发表论文数十篇。图书目录-城市意象前言第一章英国文学与伦敦一、现代早期伦敦的崛起与英国文学的繁荣二、18、19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伦敦及反都市主义之谜第二章城市·坟墓·废墟一、坟场:保存并拯救了人类的历史记忆二、死亡之城:笛福《伦敦大瘟疫亲历记》三、死城的复活:李敦《庞贝城的末日》四、腐朽之力:狄更斯小说中的废墟意象第三章城市中的儿童与少年一、作为城市象征的儿童二、狄更斯小说中的孩子形象第四章城市的“地下”世界一、罪犯:伦敦的民间“英雄”二、笛福小说中的“妓女商人”三、菲尔丁小说中的“强盗商人”四、狄更斯小说中的罪与罚五、作为权威、秩序象征的监狱及司法体系第五章侦探的城市:可控制的城市——以柯南道尔侦探小说为例第六章工业化的图景——盖斯凯尔夫人小说中的曼彻斯特第七章城市乌托邦一、“天堂城市”的寓言二、16、17世纪空想社会主义小说中的乌托邦城市三、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小说中的理想城市附录“人之城”与“神之城”——《圣经》中的城市一、城市与罪恶二、妓女:罪恶之城的隐喻三、罪与罚:火与剑的洗礼四、荒原:被毁灭的城市景观五、神之城——圣城——的重建

  以玫瑰之名 (19世纪的伦敦为故事背景;新兰,平和,快青,(探哀?);1000字更新;揭开伦敦杀

  标题问题,参照版规。改正后撤销警告

  约瑟芬的玫瑰

  以玫瑰之名 序章

  19世纪的伦敦,空气中倾洒着玫瑰加上鸽子羽毛的味道;尤其是在特拉法加广场看来,更是如此。肯定不是红色,当然!我指的是玫瑰的颜色,想象中应该是香槟色的玫瑰,放在小巷街角的旧书店里,泛黄的书页,陈旧的木箱子,上面随意地放着收口的样式纯洁的玻璃花瓶,然后才能配上香槟色的玫瑰。街角旧书店肯定要有一面落地窗,面对着马路,马路上偶尔会经过自行车,但不要太多,只是偶尔就够了;马路对面就是公园,或者是伐人问津的小植物园。在这个或是喧嚣,或是孤单,或是奢华,或是美好的城市里悠闲的存在着。至少这个地方让他发现了,肩膀上附着两只鸽子,他耸耸肩,跟身上的鸽子说:“看来这里比鸽子广场(特拉法加广场又名鸽子广场)更适合你们,那里太多朋友了,我要是把它们一起带走,你们的东西就不够吃了。”他捋了捋头发,深邃的眼睛和自信的笑容摆在他一张天真无斜的脸上,身上穿着一件与年龄不符的黑色风衣;让他变得那么显眼;如果不是在这个小巷的巷尾,可能会引许多夫人**尖叫吧?

  “让我看看路牌,恩,这里是贝克街,那么附近也有一个广场咯,可能要穿过去……”啪!啪!两声,一张地图握在少年的手里了“我找找……贝克街……贝克街……在这里,一共221号……221?!这么小的街住221户啊,那这家旧书店就是221号了?可是马路对面是85号,这里怎么会……,一共86户人家,这街不长嘛,走过去就会是波曼·广场了,虽然不大的样子,不过可以凑合,你们就去那里等我,我先要解决晚饭问题!走吧!”他拍拍手,鸽子就飞走了。他饶有兴趣的看着街对面拉了一半的窗帘里那瓶玫瑰花,突然有人走出来了,拉开了窗帘,是一个女孩子,像那几枝玫瑰一样。白色的羊毛衫和咖啡色的连衣裙。少年不可置信的看着手表,现在是3月初,除了北爱尔兰,全英国都是冬令制时间,现在出门未免太早了。于是他站在街边,纹丝不动的继续观察,就像带着猎鹿帽的猎人看一只小鹿一样。她先是搓搓手,3月的伦敦里,她就和玫瑰一样应该呆在家吧?少年都有把围巾拿给她的冲动了。接着她掂着脚,浅皮靴的颜色跟裙子一样,她伸手把一个用铁链吊着的木牌子翻下来,上面用法文写着“玫瑰之名”,下面还挂着一个小牌子“营业中”。少年笑笑,原来是花店啊。那放在花瓶下的书太旧也太厚重了,给他一种错觉

  接着女孩跑进跑出好几次,把窗帘拉开拉,然后出来擦玻璃,不知不觉的,已经过了很久了,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他看着她直到现在才闲下来——去看那本厚厚的书。少年像得到宝贝似的满足的一笑,转身进了身后那家酒吧,花店对面隔着3米不到的酒吧里。在他转身的瞬间,身后响起悦耳的铃铛声。

  “兰!早啊!”阳光帅气的一张脸出现在花店门口!

  “是新一啊,你今天去派报纸?”兰的脸依旧没有把脸从书上抬起来

  “恩,正好路过的!今天报纸上登载了大事件,报童都抬价了,害我起得很早!”他庸懒地闭上眼睛,眼光把他的头发照出一层金色,外套是闲散地挂在他略瘦的肩膀上,就是显得脸色苍白了。

  这个时候兰才抬头看他。新一突然睁开眼睛,正好和兰四目相对,随后他挑着眉毛道:“怎么这么奇怪地看着我?我脸没洗干净?”说着,新一还用力擦擦自己的脸。兰转过头去:“没有……没有啦!”新一不肯放弃:“那你干吗看着我?”兰在想,刚才他挑眉毛的动作真让自己心跳快了半拍。新一像小孩子一样凑到兰眼前:“你回答啊!”整个人的鼻息都喷在兰的睫毛上。

  兰一紧张,立马摆出空手道姿势,身手迅速敏捷地把新一整个人摔在地上。

  **:

  ~已经拍了好几个版本了~

  内容简介: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社会批判小说。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来自地狱》

  故事发生在1888年的伦敦。在19世纪之前伦敦世纪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警察体系,直到1829年苏格兰场才建立起了一个遍布全市的警察系统,同时伦敦也成为了欧洲最好的城市之一。随着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异常繁荣,伦敦更是被誉为世界上的“首善之都”。但是凡是有阳光就会有阴暗,伴随着繁荣的同时,就是下层市民的贫困,不公和混乱。在伦敦尤以东区为甚(east end),这里是伦敦市区中当时最大平民区,充斥着困苦的工人,潦倒的流浪汉,初来乍到的东欧犹太难民,当然也少不了数不尽的地痞流氓和穷凶极恶的罪犯。同时东区也是伦敦妓女们的集聚地。妇女们在失业后,往往就不得不流落此地靠着出卖肉体得以勉强为生,最高时有6万之多。

  到了中午,法医已经完成了验尸报告,结果让负责此案的巡查员阿勃兰斯(inspector abberline)大吃一惊,报告上称“死者脸部瘀伤严重,颈部被至少被割了两刀,部份门牙脱落,下腹与阴部曾被戳剖,肠子被拉出腹腔外,判定为六到八寸之轻薄利刃所为。”很明显这决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同时死者的身份也得到了确认。死者为时年42岁的玛丽安-尼可拉斯(mary ann nichols),曾是一个漆匠的妻子有过两个孩子,但日后和丈夫不合而分居为了维生成为了妓女。

  《名利场》

  这是一个关于贝基·夏普(瑞茜·维瑟斯庞)的故事。19世纪20年代的伦敦,作为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女学生,贝基·夏普凭借超凡的美貌,出众的才智和缜密的心思自如地游走于社交名利场。对于她来说,最大的人生挫败来自于其略显低微的身世背景。贝基成长于寄宿学校,其最亲密的朋友艾米莉娅的父母是她在法律上的监护人。而在贝基无法实现与艾米莉娅兄长的联姻之后,她被迫来到偏远的汉普郡,并在格劳利家成为一名家庭女教师。没过多外,天生丽质难自弃的贝基同时赢得了格劳利父子的爱慕之情。父亲彼特是一个性情比较古怪的中年人,儿子劳顿(詹姆斯·布雷夫伊)尽管翩翩年少,但却沾染了纨绔子弟的不少恶习,贝基能在这两个人身上实现自己的社交之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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