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有 像这样孤单的时候
是不是这样一直走
是不是一直在等候
要多久 才可以再见鉨的手
再转过前面的街口
有一丝记忆的温柔
拥有的时候觉得一切以足够
忘记了要求能不能一直到永久
就算这是爱一份堪无法在挽留还记得鉨的手曾温暖我心头
就算这是爱已不再
无法在强求
至少让我就用微笑送走这美丽的邂逅
莪自己打出来的,有可能有错字
导语:有的时候看起来,天上的两片云总会有相遇的一天。可是人们不知道,那是不同高度上的两片云,永远也不会相遇。以下是我为大家分享的描写邂逅的唯美散文,欢迎借鉴!
邂逅1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题记
邂逅是不经意中相遇的美丽,在彼此心中荡漾着美好的涟漪,就象花儿瞬间遇见了风,在风儿的吹拂下,花儿的芬芳在空中弥漫。邂逅既是无意,似也是缘定,说不清也道不明,往往是一举手、一投足、一瞥一笑,就隐约可知前世的缘份。邂逅是缘,相知亦是缘,深浅不一。有时也会生出莫名的惆怅与感叹:今生邂逅,未必来世相见;今生相见,未必相知;今生相知,不知来生可仍有缘?缘份如秋日的桂花,在相识相知的人之间洒下满怀的清香,在流年的岁月里浅唱成歌。
年轻的时候,在文字中邂逅席慕蓉,喜欢上了她质朴温婉的诗句,喜欢上了她飘着清香的散文,透着一份美好的情愫,感性中藏着令人回味的哲理,也有股令人魂肠愁结的淡淡的不能释怀的忧伤。至今还记得她的那句话:“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在于它的无邪,它的短暂,它美好的憧憬与阳光的气息。在那韶华岁月里,或许你也定有过那动人欣喜的邂逅吧。
与一座城邂逅,喜欢上它的古朴、内敛与幽幽的风情。第一次经过江南水城,就喜欢上它的韵味,喜欢江南青石板的怀旧,喜欢江南建筑的含蓄内敛,喜欢江南桃红柳绿的温婉,喜欢江南石桥的儒雅,喜欢江南古雅的窗棂。原本不喜欢下雨的我,因为江南雨的氤氲,而渐渐迷上了这湿了的青石板,冷了的白堤柳石桥和沾着雨乳的翠枝艳朵,不禁想起白居易“水秀山清眉远长,归来闲倚小阁窗。春风不解江南雨,笑看雨巷寻客尝。”的诗句。曾经,我们邂逅在怀旧古朴的江南水乡,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馨与美好。途中的偶遇结下的美好情谊,也许将温暖一生,也许只是路过的一段值得回忆的美丽风景。
汉朝大才子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卓家宴会上不期而遇,宴席上司马相如被邀弹一曲助兴。早闻文君芳名的司马相如,大胆地演奏了《凤求凰》,以传爱慕之情,精湛的琴艺,博得众人的好感,更使那隔帘听曲的卓文君倾倒,也自此拉开了相如与文君相恋的序幕。
然而,不是所有的邂逅都是喜悦的,有的邂逅,带着遗憾,成为入心的记忆。那一眸擦肩,惊艳了千百年的时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出身豪门,年轻美丽而又多才多艺的女子一直不想结婚,直到有一天,她在千万人的庙会中,邂逅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这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姑娘的心房颤动,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那份缘。
然而,拥挤的人群,无法让她走近那个男子,很快,他就从她的眼中消逝,自此不再遇见。为了见到那个男子,女孩每天执着的祈求打动了佛祖,但帮助她的条件是必须放弃现有的一切,变成一块大石头,修炼五百年。女孩无怨无悔地答应了,在修炼最后一年这石头被运进城,建成了一座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终于看见了朝思暮想的男子,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然而他什么也不知道,又一次勿勿从她眼前消失。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五百次的回眸,五百次欲诉还休的神情,回眸一盼,缘落沧桑。在风中倾听大自然的音乐,在记起与遗忘中淡然看待潮起潮落,花开花落,缘来缘去,领悟生命的残破与完美。
邂逅,没有约定,没有守侯,又似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
人生或许会有多次邂逅,但真正刻骨铭心的一定不会多。有的邂逅,只是人生途中的过客,遇见了,终是途中的一道风景。有的邂逅,却又一次揭开了心房的伤痛,原来相知的人,却终究成了陌路人。有的邂逅,入心而温暖,永存记忆深处。其实一切邂逅,悲欢取舍皆由心定。
红尘桑田,愿你有份温暖的邂逅,在转角间邂逅事业的机缘,邂逅爱情,邂逅友情,邂逅心怡的风景,然后截取一幕幕美好记忆片断,折成一艘小船,在如画的山秀水灵的心海里畅行。
邂逅的那场大雨2
停靠在路边细数着过往,有种被掏空的哀伤,狂风暴雨冲刷着迷茫和彷徨,等待着爆发的嚣张。我不需要被任何人原谅,他们比谁都清楚我的坦荡。当上帝关了所有的窗,妥协是我最后的反抗。一个人的坚强,难免有些悲凉,只要迎风破浪,就会看到希望。
外面下着倾盆大雨,树枝在经历一场很大的沐浴,大雨冲刷着嘈杂的空气,我等待雨过之后的美丽。站在窗前,看着摇摆的树枝,桀骜不羁的花朵,甚至是勇敢的小鸟,他们似乎都没有害怕这场大雨,像是在享受。或许生活给了他们太多的尘埃,早就期待着这场大雨的洗礼。看着这些,想起了一首歌《一个人的坚强》,情不自禁的哼了起来。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唱这首歌了吧。
任凭大雨纵情的发泄,外面那颗大树,屹立不倒,苍翠依旧,真是坚强。或许跟雨比起来,大树已经有比它更强大的身躯,构不成威胁。我记得这颗大树,它从不偷懒,平日里勤奋的吸取阳光雨露,茁壮的成长,为的可能是有一天直面风雨,无所畏惧吧。想到这里,不由得对大树肃然起劲,大树尚能如此,更何况人呢。
雨声,总是最能洗礼和唤醒人的记忆,有时更是让人思绪万千。走着走着,遇见过很多人,也离别过很多人。有过多少往事,仿佛还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也许心已沉沉,相逢是苦是甜。有人说喜欢音乐的人是快乐的,总是用阳光的心态去欣赏这个世界。但是没想到,音乐也会有哀伤的曲调,唱着这些回忆,指尖滑去的光阴,纵使阳光也抵不过这哀伤吧。
有些歌唱着唱着,不知不觉间,时间早已过去了很多。一样的歌词,一样的曲调,可是物是人非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对于过去,我的记性总是很好,小时候唱过的歌,我还能一词不漏的把它唱出来。有人说这是一种能力,但是有时候却更多的显示的是硬伤,回忆越多,伤感的情绪也会越多,就连一场雨,也会思绪万千。
以前,猜想过自己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似乎来不及期待,十年就这样眨眼而过了。 有时候想想,是按了时间的快进键了吗?脑海中努力的拼凑着时光的记忆碎片,却发现,时间确实是一点点过去的,只是自己也不明白,怎么这么快。小时候总是念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那时候还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只是听老师说这句话很重要,叫我们要珍惜时光。后来慢慢的懂了。
刚开始,不知道朝夕相处的朋友有一天会分离。直到第一次毕业,经历了,才发现,原来,没有人能一直伴你左右。每一段感情,每一段相遇都有一个期限,或许很多人都不情愿,但是人生都有期限呢,无人能耐时间何。当你遇到一些值得自己珍惜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在来得及的时候好好珍惜,期限到了,后悔再也来不及。
以前总是很害怕朋友会离开自己,留下自己一个人面对时光。如今看来,纵使你害怕,但是也无能为力,很多的时光确实是需要自己去面对。在学校的时候,朝夕相处的日子,特别让人怀念,总是不会孤单,好朋友三五成群,总是那么热闹。时间会走,人会长大。每个人最后都会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要忙于自己的生活,不再如昔日般亲昵。这个时候有谁能不怀念,有谁能不伤悲呢,毕竟人都是害怕失去和害怕孤单的动物。
或许刚好遇上这场雨,你会为大树、花儿、小鸟担心,你担心他们能否面对这场大雨。但是等你经历多几场大雨,你就会司空见惯了,人总是这样,总是担心或者害怕第一次,因为充满未知。分别也是如此,等你习惯了,或许就没有那么害怕了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轴,每一个时间轴上都有不同的记忆,慢慢的累积,这就成了一生。人生,如此而已,就是一个个的时间片段。
雨停了,大树比下雨前更翠绿了,花儿还是那样红,小鸟抖了抖湿漉漉的羽毛。一切跟下雨前没有很大不一样,只是变得更清晰了,音乐还在继续。
遇见是一场邂逅的美丽3
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时光经究抵不过季节的轮换。一明一暗间的变换催促着春夏秋冬行色匆匆的脚步,城市的烟火照亮了来时的路,却照不到未来的希望。夜色迷离,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站在窗前泡一杯清茶,品尝这夜色的孤独,任秋风拂过,任月光倾泻而下,我拾起月光投下的留白,坐在窗前,写下岁月的感动。
岁月的流逝带走的是美好,还有伤感与无奈,人经历越多,成长会越快。时光催老了岁月,也抽离了浮躁和单纯,碧绿稚嫩的绿叶经过岁月的风霜,渐渐泛红,落下一地的金黄,随风而去。
人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正是因为这未知的未来,才有了人们猎奇的欲望,一览无余的风景并不美好,不显山不露水的景色才诱人。
曾经的邂逅不过是一场美丽的遇见,山盟海誓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平平淡淡的生活终究淹没了爱情的洪流,悄无声息,波澜不惊。生活不会永远的甜蜜,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才是人生的滋味,这滋味需慢慢品尝,有时会甜在嘴里,有时却苦在心里。
最美好的爱情是仓央嘉措笔下的见与不见,但可悲的爱情却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明明距离很近,两颗心却远隔千里,明明距离很近,眼里却消失了彼此,明明距离很近,却从来无言以对,爱情渐渐消失在世俗的洪流,曾经的你风花雪月成为过眼云烟,落花流水。
一场烟雨滋润了一季花期,一分收获感动了发自肺腑的喜悦。一段情悄然而过,惊艳了一段光阴,感动了一份柔情。
月圆是画,月缺是诗。风的柔美,月的光芒构成了一幅唯美图画,感动了岁月,温暖了内心。
有些情总想挽留,但只有无奈的心酸,走过时间的葱茏,感受世间的沧桑,回首来时路,心里依然流淌一股暖流。
唯美“邂逅”4
话说本校图书馆自一一年全方位整修以来,所有都书库化整为零,全部分散到各个校区的小图书馆里了。书还是那本书,只是时过境迁,再想寻觅,怕是要多费些周折了。
北区图书馆给我的印象还是相当好的,斑驳的墙面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历史的厚重感只有在为数不多的老建筑上才能找得到。走在大厅里,可以闻到书本的味道,这里是给研究生上自习的地方,馆藏多半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科文献。把文学书库搬进了工科图书馆,如同把孔老夫子和鲁班大师关在一起,一个摇头晃脑,一个手脚不停,似乎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可自从中区图书馆的文学书库搬到这里之后,一向少有人问津的北区图书馆顿时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不得不说图书馆是个好地方,在精神得到满足的同时,也许会有一个唯美的“邂逅”。
我穿堂过室,爬高上低,寻宝一般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文科书库。正当我激动的踏进书库时,不经意间向左瞥了一眼,看到的景象让我心中不禁发出“咯噔”一声,本已加速的心跳又攀新高,一度出现面色绯红,双颊发热的可怕现象。
一位有点小清新的小姑娘正在第一排的书架旁看书,她个头与我差不太多,侧面看起来很娴静,**的中短发,乖巧的收敛于脖颈,额前整齐的刘海,柳叶弯眉,鼻梁高挺,白白净净的,上身是深色格子衬衣,下身穿着紧身牛仔裤,外套搭在臂弯里,身姿曼妙,举止优雅,目不转睛地看着手里的书。
原来女孩子认真读书的样子真的很美。也许是心动了吧,对感情一向反应迟钝的心居然也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大概十多分钟之后,我拿着随便找来的两本书莫名其妙的走进了另一间书库,又是不经意间一瞥,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书的不正是她么?金色的光芒温柔的洒在身上,专注的倩影与夕阳的余晖融为一体,竟是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目睹这一切的我终于方寸大乱,脖颈抽筋,腿脚灌铅,跌跌撞撞的在书架之间奔来逃去,很是狼狈,最后还是别扭地站在了门口的武侠小说书架旁。 她还在看书,我则胡乱的翻看旁边书架上莫言的作品。看到一本《酒国》,觉得名字很有意思,我知道川端康成的《雪国》,难道它们有什么关系么?管它呢。又看到一本张小娴的《情人无泪》,很是喜欢。我有个习惯,看到喜欢的书就会用手机拍下来,等有空就在网上查找,可是手机玩不转,拍照声音不会调,“咔”的一声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当时也没有在意。正当我掏出手机打算拍照,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窜进脑海——我可以把她的影子拍下来呀!
强压下要从嗓子眼跳出的心,偷偷的把手机转了方向,将镜头对准正在窗边读书的小姑娘,却迟迟没有按下快门,而是傻傻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最后,我放弃了拍照的打算,莫名的酸楚渐渐涌上心头,我害怕以后每天温习这样一个令我着迷的倩影,以至于有一天对她习以为常,人世间最让人心痛的是突然有一天,对那个曾经让自己信誓旦旦要用一生守护的人再也找不到心动的感觉…… 天生的孤僻让我拙于言辞,与他人缺乏交流,内心一直处于一种近乎痴傻的纯真,昔日的真爱早已功成名就,我还抱着那个天真的梦想,傻傻地等待爱情。我无法因为爱情而去恨任何人,正如我相信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一样。我也无法与拒绝我的人做朋友,那是一种折磨,“从此不到钱塘路,怕见鸳鸯做对飞”,分开以后,宁可永不相见。
现在,我不敢去表白,没有表白就没有拒绝,没有拒绝就可以继续做朋友。唯一的一次表白早已被岁月尘封,湮没在回忆里。时间久了,眼里看到的美女都是陌生人,习惯了陌生的一切,心动的感觉太遥远,遥远如同回忆里的她。 至今我还不理解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如果爱情真的可以超脱肉体而与灵魂共存,恐怕得好几世的修为才行呀。我是俗人,灵魂与爱情的关系太复杂,最多达到刻骨铭心的境界,能做的就是努力维持那份初见时的心动。突如其来的小清新美女和梦境差不多,我们前世有缘么,今生有缘么?柏拉图是谁?我和他不熟啊。 她似乎要走了,我拿着手机为张小娴的《情人无泪》拍照,“咔”的一声快门,她正好转过身,面无表情的看了我一眼,很优雅的走了出去,留下一个脖颈抽筋,面色绯红的我……
与明星邂逅
“耶!very good!”理想的一天终于到来了――就在这一天,我将去我梦寐以求的地方――长沙海底世界!
“哎,师傅,听说湖南广播影视中心就在海底世界旁边不远处是吧?”妈妈把头伸到前排,转过脸问正在开车的师傅。师傅要专心开车,所以只用简短的三个字回答妈妈:“嗯,是的。”“噢?影视中心?”我惊讶地问到,“是湖南卫视主持人录制节目的地方?”“嗯,你在电视上看到的‘快乐大本营’就是在这里录好再播出的。”爸爸看着我的脸,认真地回答我。“那我岂不是很有可能遇到何炅他们?呵呵……”,我痴痴地望着车玻璃,想入非非……“哼!你想得倒简单,人家都是大牌明星主持,你以为想见就见得到啊?”我没有理会妈妈,继续沉浸在幻想国度:哦,我要是遇到何炅,一定要和他合影,哈哈……妈妈看看我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孩子总归是孩子,爱幻想。”
不一会儿,海底世界到了,我们买了门票进去参观。“哇!”我吃惊地叫了一声,然后呆若木鸡地站在门口,脚像被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美若天仙的美人鱼,上面的瀑布冲击在她垂到耳边的长发上,“哗哗”作响……我们照了几张相,径直走向了海洋馆……
过了很久,我们才出来,我看到了四个彩色的大字:“水上乐园”,“爸爸!我们去那里好不好,那里看上去很好玩哎?”我开心地说。“嗯,好,不过吃完饭再去。”……
我和父母下了楼梯,绕着水边上走,我看到一个姐姐在充气的大皮球里行走――皮球在水上。姐姐每次都是好不容易站起来,又跌倒……这时,我听到有人说:“你好笨哎!快上来,我的盒饭都凉了!”咦?这个声音好熟悉,难倒是……?我向说话的方向看去――天哪!他……他是……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太不可思议了!转过身来一下撞在爸爸的肚子上:“爸,杜海涛!”“啊?”“杜海涛啊!我要和他合影,快!”我跑到杜海涛旁边,亲切地问:“海涛哥哥!我是从新疆来的,你能和我合张影吗?”“好的!”他回答得干脆、利索,一点没有明星的大牌感觉,没有架子,反而给人以亲切、舒服的感觉,于是,我们一共合了六张影,我的心情只能用三个词来形容:兴奋、意外、惊喜。后来,我们又遇到了来这里拍外景的何炅,他身边还跟着一个身穿银色大衣的保镖,我还和何炅合影了呢!那一天,我过得非常开心,非常满足,就因为我和杜海涛,何炅合影了!
后来,何炅也在那个大皮球里走路,但是他也像那个姐姐一样,刚站起来又摔倒……
回到新疆后,我在湖南卫视看到了“勇往直前”这个节目,里面播出了他们在水上乐园里玩步行球的片段,又想起了那次的海洋馆奇遇……
何炅和杜海涛虽然是明星主持,但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是一种质朴、亲切的气息,这些气息在他们身边形成了耀眼的光芒,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明星之光!
与张杰邂逅
每个人都有偶像,那个偶像会是一束阳光照进你的心田,那个偶像会是你精神的支柱,在你特别难过的时候,想起他的名字,你就会忘掉一切,心情就变开朗了。偶像会像大哥哥、大姐姐一样,给你快乐,偶像也会想你的老师,无形中让你学会了他的坚强、勇敢。……
张杰,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阳光般的名字。他是我的偶像。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长相,还因为她的歌声;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可爱,还因为它的率真;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顽皮,还因为他的努力认真和坚强。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同学口中,那是那个同学正在为有一个好偶像而自豪,她说:“张杰的歌真好听,让人感到他在背后的辛苦……”。(想不起来后面她说了什么)她说完之后,问我,你喜欢什么明星。我说:“没有。”她好像有些失望,说:“张杰这个人很好,了解了解他吧!”听完她这几句话,我心想:张杰,我从来没听过的名字,会是怎样一个人呢?!后来,从同学口中了解,才知道,张杰是一个非常孝的孝子,他最初的梦想(又谈到梦想了)是帮爸爸妈妈买一个大房子,里面摆满鲜花;后来,他想成为歌手,(因为他从小就喜欢唱歌)经过自己不懈努力,他梦想成真了,现在已经是天娱一哥,实力派歌手。当然,这中间的过程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最初的他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转悠,为了寻找机会,他参加了快男,结果被刷了下来;后来他出了专辑,被人重视,最后他成为了现在令人羡慕的幸福男歌手之一。这令人感动的过程,让我想到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在洗碗,那个碗又油又腻,任我用了多少洗洁精都没用。后来,我的头酸了,抬了抬,没想到“咚”一声,我的头被撞了,我捂着头坐了下来,当时我真想把碗直接放在那就走。但是我想起了一句话,坚持就是胜利,张杰就是靠这种精神走到现在,我这微不足道的洗碗怎么不可以呢!想着我便站起了身,倒了些热水在池子里,在用洗洁精洗了几遍。哇,果然,这上面的油被我洗掉了,我好高兴!……
这种例子在我身上有许多,想起坚持就想起张杰,它可以说是无形的老师,让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不断努力……我要做恒星(永远做张杰粉丝的意思)!
与刘翔邂逅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姚明,有的人喜欢刘翔,而我就喜欢这个体育明星——刘翔。
刘翔在在赛前热身时,在第二组跑的时候跨过第四栏时,趴在了地上。他的右脚好像出了问题,一瘸一拐的走回休息室。结果发现,是刘翔脚后跟的老伤出了问题,今天的热身中这个地方再次出现了这个问题,发现是骨膜有问题,他痛苦的离开了鸟巢,退出了本次奥运会的比赛,鸟巢顿时鸦雀无声,也许很多人会要骂他:“为什么不比完赛呢?死也要站着死啊!”但我希望大家不要这样责怨他,受伤的痛苦让他不得已做出这样痛苦的选择。
刘翔在北京奥运会因伤退赛了。但是,当刘翔在中国人亲切的目光中出现在110米栏预赛跑道上时,现场一片沸腾。因为往日刘翔自信的微笑不见了,饱受伤病的刘翔,有些难以承受。刘翔面无表情地试着跨了三个栏后,刘翔便走回起跑点,开始脱掉长衣准备起跑。当他蹲下时,脸上再次浮现痛苦表情,同时他用左手撑地,右手轻抚右脚。发令枪响!第一枪因有队员抢跑,一群离弦之箭瞬间收住脚步。而刘翔几乎是单脚一蹦一蹦减速放缓的,当他往回走时已经是一瘸一拐了。随后刘翔绝望地将贴在自己右腿上的号码条撕掉,走向运动员通道。此时场内的观众诧异地望着。
刘翔。面对志愿者的目光,以及身后工作人员的询问,刘翔有些尴尬。刘翔刚刚比了一会儿赛,就退场了,这是,全场观众的目光全部聚集在刘翔身上。刘翔的伤口又复发了,所以,刘翔不得不退场。
我就是喜欢这样一个受伤的运动员——刘翔,他这次虽然因伤而退场了,不能获得冠军,但他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第一名。让我们一起为刘翔加油!
与刘翔邂逅
我喜欢的体育明星是刘翔,其实第一次认识他还是在电视广告上。后来爸爸告诉我这个叔叔就是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上,以12秒91平由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的纪录夺得金牌,创造了中国人在短道项目上奇迹和神话的刘翔叔叔。
刚开始喜欢刘翔可能是因为他脸上的微笑,但是爸爸慢慢告诉我的许多关于他的事情,我也更加喜欢看他的比赛,喜欢听爸爸讲他的故事。我也找到喜欢刘翔的更多理由;
我喜欢刘翔,因为他是第一位在奥运会田径项目上获得冠军的中国男运动员!
我喜欢刘翔,因为他很努力。田径本来就是中国的弱项,但是他却获得了金牌,这都是他平日里努力训练的结果。
我喜欢刘翔,是因为他的胜不骄,败不馁。在雅典奥运会上获得金牌后,刘翔没有骄傲,依然努力刻苦训练,随后他多次获得锦标赛、世锦赛、大奖赛冠军,并在洛桑以12〃88打破了当时的世界记录。
我喜欢刘翔,是因为他的坚强。去年的北京奥运会上,为了不给中国人丢脸,还有脚伤的他,忍着痛上了场。后来经过试跑,伤势进一步恶化,他只能无奈并悲痛的离开了赛场。虽然没有卫冕成功,但他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赞扬!
这就是我喜欢刘翔的原因。希望他痊愈后继续努力,为中国创造更多的辉煌!
与周杰伦邂逅
周杰伦刚出道时,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因为他总是咬字不清听不懂,因为不喜欢,所以也不会留它的歌词。我也很难理解喜欢周杰伦的人。后来我深入去了解了,我也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下子对他着了迷,当然是对他的歌的曲调着了迷。
周杰伦是一个非常有才,有个性,而且很勤奋工作的人。我觉得他无愧于亚洲天王的称号,他是音乐潮人的先锋。
很多人喜欢周杰伦,当然也有人不喜欢周杰伦。但是八年来他在音乐和**上的表现与成绩的确精彩亮眼,令人无法忽视。当我们仔细计算他在音乐上取得的奇迹有百分之多少来自上天赐予的才华时,他的回答是:“我不聪明,我听妈妈的话要努力。”
周杰伦红了八年。八年前,他是一个不出名的写词人。当用心为别人作的词被一次次退回,他也有过苦闷的心境,整天把自己锁在录音棚里,对着纸笔发力。一周内写50首歌,找出10首来自己唱,周杰伦的第一张同名专辑《JAY》就这样问世了,里面藏着被人退稿几次的歌。如今,他被人们称为音乐天才。他爱音乐,即使成了巨星,拍了**,做了代言,出席了商业活动,可是无论多忙碌,他还是保持着每年一张的个人专辑的速度,而且每一张都透出无限才气。
尽管很多娱乐媒体都习惯用:才子、天才来称誉这位歌手。但是这个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却非常谦虚。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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